装车车间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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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车车间管理制度

 


装车车间管理制度第1篇
    1、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员工和外来施工人员。
    2、由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粉尘作业防护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3、企业应采取综合防治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4、要保证生产车间粉尘吸收装置的良好运行,督促员工正确佩戴防尘口罩,做好职业健康防护工作。
    5、生产车间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在易扬尘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6、企业对易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应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并将检测和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7、对生产过程,应逐步实行自动化、连续化、密闭化控制,以减少粉尘的产生。
    8、粉尘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清洁。
    9、企业应配备必须的急救器材和药品,编制好《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10、企业应安排接触粉尘作业的从业人员参加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1、职业病的管理和诊断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对疑似或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装车车间管理制度第2篇
    为了促进企业的发展,培养员工综合素质,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确保产品质量,严肃厂纪厂规,确保产品车间正常运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职工应按时上班,迟到或早退一次记警告一次。旷工一次扣除三天工资并记小过一次。
    2、除领班及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组长申请并佩戴离岗证方能离岗,违者记警告一次。
    3、上班时间应该穿工作服,上班不允许穿拖鞋、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4、不得在车间工作时与班长、车间主管争吵,或与其它职工相互打骂、吵闹,违者一次记小过一次,并作检查。态度不好或一月内累计二次者予以记过一次。
    5、酒后上班闹事和影响工作者,记小过一次,写检查。态度不好或一个月累计两次予以记过一次。
    6、厂区内除吸烟区外,其它地区严禁吸烟,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责任。
    7、班中禁止做私活,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8、偷盗公物或他人财物者,按实物价值10倍罚款,扣发工资,予以解雇。
    9、因生产需要,不服从主管按排者,记小过一次。
    10、未经允许、严禁带小孩和外人进入车间,违者对当事人记警告一次。
    11、生产中不得聊天说笑、看书看报,不准会客、打电话、吃零食、打瞌睡,听音乐,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12、上班必须佩带厂牌,违法乱纪者每次记警告一次,涂改、遗失厂牌罚款10元。
    13、严禁跨越或坐在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严禁擅自拆装一切电器,设备、控制柜、开关箱,新安装的各种设备未经测试、试转,不得擅自开动。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14、严禁擅自动用各类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设施附近堆放其它物品,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15、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使用临时电线,如果急需使用,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由电工接电,用后应及时按期限拆除。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16、各车间卫生由各车间负责打扫,设备、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打扫不干净,每次对车间责任人记警告一次。
    17、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违者每次对当事人记警告一次。
    18、中午、下午和夜班下班各车间负责人负责检查各车间气体是否有漏气,水龙头,灯管是否有关,违者每次对车间责任人记警告一次;
    19、原材料、产品、生产用具必须轻拿、轻放,存放在指定地点;如有乱丢产品者,每次记警告一次,情节特别严重的、另作处理;
    20、凡生产出的半成品,成品等要分类堆放整齐,产品不可乱摆乱放,必须标明数量、产汽称,日期,违者每次对当事人记警告一次、
    21,成品及半成品必须每一层有纸隔板隔开,违者每次记责任部门责任人及当事人警告一次;
    22、各部门周转的产品及外发阳极的产品胶筐内的摆放最少要低于胶框边缘,且最上面一层必须放罢纸板盖好产品,既每层胶框不可以压着下一层产品,违者记责任人及当事人警告一次,
    23、各部门的纸隔板不可以到处乱扔,用完之后要做回收处理,不可做报废处理,违者记当事人警告一次;、
    24、各部门对半成品,成品等不可以在没有纸包装及隔板的包装下露直接放在地板上,违者对当事人记警告一次;如教导不及时改善者记小过一次;
    25、员工上班及下班时间不可以进入办公室,(除需工作要求外),违者记警告一次,
    26、部门早,晚交接班提前5分钟打扫车间5s,中午、下午用餐提前5分钟打扫卫生,洗手不得提前2分钟,违者记警告一次;
    27、非上班时间,未经允许,员工不得进入生产车间,违者记小过一次;
    28、上、下班钦水时必须将剩水倒在指定的胶盆内,乱倒者记警告一次;
    29、生产现场必须保持整洁卫生,无污垢,无垃圾,无死角。生产现场人员着装必须方、干净、整洁。若发现有人乱涂乱画、在墙上乱踢者要进行追究当事人经济责任,违者记警告一次;
    为保障公司纪律的严肃性,公司要求各有关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同时要求车间管理与班长严加管理。确保文明生产、安全生产、保质保量生产
    备注:
    1:警告一次不给于罚款,通告处理,季度内累积警告三次者,记小过一次;
    2:记小过一次罚款50元,当月记小过累积二次者,记过一次;
    3:记过一次罚款100元,情节特别严重者扣除全部工资的20%,开除出厂;
    4、三次警告记一小过;二小过记一过;累计二次过者扣除全部工资20%,并开除出厂;

装车车间管理制度第3篇
    一、基本原则
    贮罐区、生产厂区为禁火区,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在生产装置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切割机等产生火焰、火花及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按动火三级管理要求申请办理动火证。
    二、动火作业分三级管理
    1、特殊动火:指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灌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槽车、电解槽、冷冻机房、贮罐等)。
    2、一级动火:易燃、易爆区域(即: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的动火作业。(过铵车间、仓库及车间周围)
    3、二级动火:指一级动火及特殊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
    4、车间或单独厂房内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隔离措施后的动火作业,根据其火灾危险性大小,全部或局部降为二级动火管理。
    5、遇节、假日或生产不正常情况下的动火,应升级管理。
    三、动火分级终审权规定
    一级动火由动火部位所属车间主任、部门负责人复查后报总经理终审批准。
    四、动火作业等级划分
    1、公司原料库区:主要原料丙烯腈,属易燃液体化工原料,火灾危险性大,其贮罐、物料管路、设备等动火作业为特殊动火,其他部位为一级动火。
    2、生产部:生产装置运行状态下,主要的物料管路、容器、设备的动火作业为特殊作业,其他部位及生产装置以外区域内动火唯一级动火。
    3、公用设施:厂区内公用设施需要动火作业,根据其动火部位火灾危险性大小,为一级动火或二级动火。
    4、各生产车间、部门动火作业使用气焊、气割作业时,严禁使用气体打火机作为引火工具。
    五、动火作业的.阿安全要求及措施
    1、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必须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其动火证的有效期为一天,(24小时)二级动火证在动火环境无异常时有效期为六天(144小时),出现异常需立即停止并重新办证。
    2、动火证应填明动火等级,动火有效期,申请办证单位、动火部位、工作内容、安全防火措施,动火分析的取样时间、取样点、分析结果,开始动火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各级审批人的签名和意见。
    3、在对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管道及场所动火作业时,要进行气体分析。可燃气体在空气中浓度不大于%(体积比)时方可动火。取样要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要保留到动火作业结束。取样与动火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如超过此间隔期或动火作业中间停止作业时间超过30分钟,均必须重新取样分析。气体分析仪由安办保管,由安办人员负责进行气体分析,需要做气体分析的动火作业基本上都属于特殊或一级动火,其火灾危险性较大,因此节假日、夜间原则上不允许做此项工作,若遇特殊情况需作气体分析时,通知安办人员取样分析。
    4、动火作业时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1)凡可能与易燃、可燃物互通的设备、管道等部外的动火,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切断,必要时应拆掉一段连接管道。
    (2)有易燃可燃物的设备、管线、容器等,必须经清除沉积物、清洗、转换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进入设备内动火时要办“设备内作业许可证”。
    (3)动火部外应准备有适用的防火器材或灭火措施。
    5、5级以上大风,停止室外动火作业。
    六、各项责任人的职责
    1、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2、动火人在接到动火证后,要详细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安全防火部门报告。动火人要随身携带动火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作业。每次动火前30分钟(含动火停歇超过30分钟的再次动火)均应主动身现场当班生产岗位班长呈现动火证。
    3、动火监护人员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担当,监护人需在动火证上签字认可。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检查人、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4、现场岗位班组长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工作,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接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5、动火分析人对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证的要求及现场情况,亲自去样分析在动火证上如实填写取样时间、分析结果并签手认同。
    6、各级审查批准人必须对动火作业审批负全责,必须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确定动火等级,审查并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证审批程序是否完备,在确定符合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节假日、夜间需输动火证时,其动火安全措施检查落实,动火的审批由公司值班人员具体负责。
    7、公用设施动火办理动火证时,距动火部位30米之内的车间负责人必须在动火证上签字,并安排专人负责检查,监护工作,确保动火作业不危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距动火部位30米范围内有两个或多个车间十,以火灾危害大的车间为主,若周围车间火灾危害性相同,则以上风向车间为主。

装车车间管理制度第4篇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 公司下属生产车间和部门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部门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车间、部门的领导担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车间、部门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负责班组安全工作。
    第六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公司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安全的领导和各车间、部门安全负责人及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车间、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九条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运转工作,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设施提出整改意见或停止使用。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施。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 各生产车间、部门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部门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一条 各车间、部门及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车间、部门及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设施、工装、夹具等安全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车间、部门及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生产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 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公司、车间(部门)、班组)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长病复工的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汽、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 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九条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安全、劳工、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 生产作业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通风、采光良好。有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必须有安全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照明;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场所,必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二条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放射性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 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按照公司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负责施工的主管部门应加强管理。施工单位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向责任单位索赔,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车间、部门、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科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到安全环保部填写公司《危险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
    五、通讯线路
    第二十五条 通讯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通讯线路施工和维护的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定》和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 通讯线路施工部门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通讯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七条 通讯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讯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储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保卫科对其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储存点,要严禁烟火,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火种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火安全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七、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防治
    第三十条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车间、部门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和佩带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的用途和性能的,不能上岗操作。
    第三十一条 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作,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害因素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接触有害因素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二条 对从事接触有害因素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健康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劳工部,由劳工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和疗养的决定。
    第三十三条 禁止来厂劳动的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周岁的青少年从事有害因素的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害因素作业。
    八、安全检查和整改
    第三十四条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两次;各车间、部门每季度检查不少于一次;各车间、部门、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的作业行为规范应每天进行检查。
    第三十五条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部门不能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三十六条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定,公司提取一定比例的安全措施费,用于隐患整改。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须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核后,在劳保经费项目列支。
    九、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七条 公司的安全工作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报公司审批后,实施奖励。
    第三十八条 安全生产集体的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执行公司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部门领导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按公司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重大设备事故,交通事故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装车车间管理制度第5篇
    车间生产班组一般也就是管这么多,目的: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管理度。范围:适应于生产车间全体工作人员。
    一、早会制度
    1.员工每天上班必须提前5分钟到达车间开早会,不得迟到、早退。
    2.员工在开早会时须站立端正,认真听主管或组长的讲话,不得做一些与早会无关的事项。
    3.各条线的组长每天上班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车间组织员工准时开早会.
    4.各条线的组长在开早会时必须及时向员工传达前天的工作情况以及当天的生产计划,时间应控制在15分钟。
    5.组长开早会时讲话应宏亮有力,多以激励为主,不得随意批评和责骂员工。
    二、请假制度
    1.如特殊事情必须亲自处理,应在2小时前用书面的形式请假,经主管与相关领导签字后,才属请假生效,不可代请假或事后请假(如生病无法亲自请假,事后必须交医生证明方可),否则按旷工处理。
    2.杜绝非上班时间私下请假或批假。
    3.员工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每天请假不得超过两人。
    4.员工请假核准权限:(同厂规一致) (1) 一天以内由拉长批准; 三天以内由车间主管批准; (3)超过三天必须由生产部经理批准; (4)连续请假按照累计天数依上述规定办理。
    三、清洁卫生制度
    1.员工要保持岗位的清洁干净,物品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组长要保持办公台的整齐干净。
    2.每天下班后值日生打扫卫生,周末须进行大扫除(公司内的门、厕所、窗户、生产线、设备保养、饮水机等都须清洁)。
    3.卫生工具用完后须清洗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工具由专组专人保管,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
    4.不得随便在公司内乱丢垃圾、胡乱涂划流水线.。
    四、车间生产秩序管理制度
    1. .员工上班应着装整洁,不准穿奇装异服,进入公司需换拖鞋,鞋子按划分区域整齐摆放。必须正确佩带厂牌,穿工作服上班。不得携带任何个人物品,如手机.MP3.手袋.食品等。
    2. 上班时,物料员须及时把物料备到生产线,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运作流程操作,不得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50-80CM以上的距离,不得挤坐在一起,作业时须按要求带好手套或指套,静电表同时必须自觉做好自检与互检工作,如发现问题并及时向品检与组长反应,不可擅自使用不良材料以及让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必须严格按照品质要求作业。
    4. 每道工序必须接受车间品管检查、监督,不得蒙混过关,虚报数量,并配合品检工作,不得顶撞、辱骂。
    5. 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检验规范等)操作,如有违规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6. 员工在工序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按原价赔偿。
    7. 工作时间离岗时,需经班组长同意并领取离岗证方可离开,限时十分钟内。
    8. 下班前必需整理好自己岗位的产品物料和工作台面,凳子放入工作台下面。
    9. 员工之间须互相监督,对包庇、隐瞒行为不良者一经查处严厉处罚.
    10. 任何会议和培训,不得出现迟到、早退和旷会。
    11. 本车间鼓励员工提倡好的建议,一经采用根据实用价值予发奖励。

装车车间管理制度第6篇
    拉布
    1.拉布人员必须携带《码布单》及《色卡》去布仓领布,所有生产布种必须经过验布(特别情况需部门主管确认)才可领取,松布时间必须满足公司或客户的要求时间才可拉布。(B级)
    2.拉布前详细核对《裁剪码布单》的要求、布料幅宽度及排版数据,在拉布过程中,如发现面料整段次品、色差或者短码要马上通知主管处理。(B级)
    3.拉布时要三面上下整齐,板长正确码头不能超过2厘米(以最短点量),拉布平整无锏无褶;拉布高度不准超过12厘米(或不超过150层)。(A级)
    4.每拉完一卷面料要在《裁剪码布单》上记录颜色、总长度、层数、余布数量(余布上注明款号、订单号、长度,摆放到“配布存放架”上);一床拉完时要核对实际总长度、总层数与计划用料总长度、总层数是否一致。(B级)
    5.同一款式、不同订单号的面料可以酌情集中一起拉布,但拉布层数和高度不能超过规定,并在不同订单款号的上下层之间用杂色布条或纸隔开;分包时要分订单分款号绑扎。(B级)
    6.在拉布的过程中发现面料有明显的疵点(破洞、抽纱、粗纱、印花不规整、等)都要用特殊布条隔开标记;方便裁剪后配片工能按照标记抽出调片。(B级)
    裁剪
    1.开裁前必须先检查裁剪设备是否漏油,渗油现象,保障设备正常,以免裁片有油污。(C级)
    2.开裁前先对唛架,开裁时要看清唛架线路做到开裁准确无误,底、面层上下要一致,最大公差不能超过。(A级)
    3.裁剪时要做到直线顺直,弧线圆顺,不得有缺角、多角、上下偏刀。裁剪圆领或弧形裁片时,不接受一刀过,必须由圆位或弧形的两边分刀推进。(B级)
    4.裁剪过程要进行裁片上、下两位抽查,上下层裁片的尺寸大、小偏差不可超过、特别位置和部件必须在之内;将裁片对折左右偏差不能超过。(B级)
    5.排版图所要求的裁剪刀眼不能错打、漏打,刀眼上下、左右偏差不能大于,刀眼深度不超过。(B级)
    6.所有的裁片部件都必须按要求进行编号,如有不需要编号的部件必须得到车缝主管或品质总监的容许(B级)
    7.裁剪出来的布碎垃圾必须投入垃圾筐内,绑好的裁片必须分款号、订单、尺码摆放到指定的`裁片架上;需要印绣花、烫衬的部件裁片要分开绑好存放。(B级)
    8.分包时要看清楚唛架纸上的尺码、方向,不能裁片部件绑错码;上下不同缸号、层次不能分错,工票不能绑错。(A级)
    9.扎包时小部件必须先用布条绑好再与大片邦在一起;绑带必须扎紧,不可以有裁片掉出。(C级)
    10.每周将已经裁完车间已经生产完成的款号多余的面料分款号请登记退回面料仓库。(B级)
    压衬
    1.压衬必须按照《压衬工艺要求》操作,机器的温度、压力、速度不可以随便更改;(A级)
    2.一次过压衬机的裁片不能超过2层。(A级)
    3.压衬必须分清楚裁片的正反面,不能漏压或压错。(B级)
    4.保持设备的清洁和区域的卫生,放衬架子要摆放整齐;(C级)
    验片/调片
    1.所有的印花、绣花片必须仔细核对“样办”并检查尺寸和位置是否正确。(A级)
    2.所有在拉布时有用特殊布条隔开标记的次片都必须用同缸号的面料调片。(B级)
    3.车间退回配片的裁片必须在4小时内配好送回,如没有配布要及时告知车间。(C级)
    4.调换好的裁片必须放回次片的原位,整床裁片的次片调好后要记录数量,统计疵片率。(C级)
    排版/开单
    1.每排好一床唛架必须仔细核对尺码比率和件数,并开好《码布单》;(A级)
    2.排条纹和格子的面料不可以在大货面料上画唛架,要用格子纸排。(B级)
    收发员
    1.所有进入车间的裁片必须开单送入各小组,不准许任何人私自到裁剪车间拿裁片或面料。(B级)
    2.送给各小组裁片的数量和款式必须是收到组长经车间主管确认的《领料单》发放。(B级)
    备注:
    3.以上要求如有在工作中违反的,将按以下标准处罚。
    A:扣10分(40元);B:5分(20元);C:分(10元)
    造成重大原材料浪费或损失(成本价值超过1000元)的,按50%扣罚。
    4.以上扣款每月从绩效奖金中扣除!

装车车间管理制度第7篇
    1、员工上班应着装整洁,不准穿奇装异服,进入公司需换拖鞋,鞋子按划分区域整齐摆放。必须正确佩带厂牌,穿工作服上班。不得携带任何个人物品,如手机、MP3、手袋、食品等。
    2、上班时,物料员须及时把物料备到生产线,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运作流程操作,不得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
    3、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50-80CM以上的距离,不得挤坐在一起,作业时须按要求带好手套或指套,同时必须自觉做好自检与互检工作,如发现问题并及时向品检与组长反应,不可擅自使用不良材料以及让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必须严格按照品质要求作业。
    4、每道工序必须接受车间品管检查、监督,不得蒙混过关,虚报数量,并配合品检工作,不得顶撞、辱骂。
    5、小零配件必须用兰色胶盒盛放,一个盒子只可装一种零配件,安装过程中发现的不良品必须用红色胶盒盛放,所有的物料盒排成一行放于工作台面的左手边。
    6、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检验规范等)操作,如有违规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7、员工在工序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按原价赔偿。
    8、工作时间离岗时,需经班组长同意并领取离岗证方可离开,限时十分钟内。
    9、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
    10、下班前必需整理好自己岗位的产品物料和工作台面,凳子放入工作台下面。
    11、员工之间须互相监督,对包庇、隐瞒行为不良者一经查处严厉处罚。
    12、任何会议和培训,不得出现迟到、早退和旷会。
    13、本车间鼓励员工提倡好的建议,一经采用根据实用价值予发奖励。

装车车间管理制度第8篇
    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
    一、企业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根据有关规定,发放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正确佩戴和使用。
    7.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二、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装车车间管理制度第9篇
    一、考勤事项
    迟到:迟于规定上班时间者视为迟到,迟到五分钟(含)以内者扣罚1小时工时,迟到三十分钟以上(4小时以内)扣罚7小时工时,迟到4小时以该天出勤不计。
    早退:下班时间提早5分钟(含)以内者为早退,扣罚2小时。超过5分钟(不含)以上者依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以一小时起计。
    当月累计迟到早退达三次者。处以书面警告一次。如再次反复则处以扣罚壹佰元。
    旷工:未经请准假或假期届满未经销假而擅自不到工者,均以旷工论。连续旷工二日(含)以上或当月累计旷工满三日以上者,开除。
    二、请假事项
    上班中若临时有事、病而请假离工厂时,须得现场领班和组长同意,须持按规定签准之请假单并签一张出门单,方可出门。
    平时请事假(除非自然因素外),一次不得超过5天。否则,会倒扣本月工时,直至扣完。(注:每超过一天,就倒扣一天工时)
    员工请假除婚、丧假、事假之外,一次满五天以上者,在请假期中,如遇休息日、国家法定假日应合并计算。
    员工请假应事先填具请假单,按请假规定办理,经核准后于请假前一日送交人事单位登记,除非有不可抗拒之事故,得以电话于上班前报备,且事后补缴证明,不得补办请假手续,其余未依规定预先请准者,概以旷工论处。而所谓不可抗拒的因素,例如:车祸、天灾、急病等。
    三、员工就餐事项
    员工基本福利:根据上班时间的不同分别提供早餐、中餐和晚餐,若当天该员工没有上班,不得在公司就餐,否则,需交一定就餐费用。
    注:每次就餐时间原则上为半小时,此时间不计入工时。
    四、员工离职事项
    普通员工离职:若试用期内不能胜任的员工离职时,需交接完毕就可离职!、若合同期内,双方须提前三周书面申请,经主管同意后并办理完相关交接手续方可离职!
    注:离职员工须至管理部办理离职手续填《离职工作交接表》和《员工离职审批表》(或此二表合一表)经核准离职且办妥移交手续,方可正式离职。
    五、奖惩事项
    注:为培养和激励员工的优良品德及敬业精神,奖惩的核定应以事实为依据慎重办理,评定奖惩事件要衡量情节轻重。
    (一)奖励范围
    说明:员工具有下列事迹之一者,、车间主管可以为员工申请予以嘉奖
    1)维护公司荣誉,有具体事实者
    2)改善员工安全卫生或其他有益事项者
    3)品行端正、工作勤奋、适时圆满完成主管交办之工作任务者
    4)对增进集体精神,提高员工士气及工作效率有重大贡献者
    5)拾金不昧者
    6)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采用后确有成效者
    7)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8)检举揭发违反制度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案件者
    9)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并处理得当者
    10)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人员及财物安全者
    11)策划、承办、执行或督导本部室内事务成绩卓著者
    12)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附:车间卫生奖励制度
    ①、每日评选出本部室卫生综合考评及设备、工器具、环境各项评比最佳负责的员工;(记点)
    ②、非品控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上道工序产品中有异物,避免公司损失;(记点)
    ③、连续两个月未取得“红色圆点”的员工;(记点)
    ④、连续一个月未被记惩罚点的员工;(记点)
    ⑤、非品控人员发现产品中存在质量、卫生隐患的,向上级报告的员工;(记点)
    ⑥、连续三个月个人卫生综合考评及设备、工器具、环境的各项评比都符合公司规定要求的员工;(记点)
    ⑦、非品控人员在产品出货前,发现其中有异物或有异常,避免公司损失;(记点)
    ⑧、非品控人员发现产品中存在质量、卫生隐患,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质量、卫生改进起作用;(记点)
    ⑨、非品控人员发现员工中有违反作业指导书、程序文件、公司规定的行为;(记点)
    ⑩、非品控人员对工艺提出合理化改善方案,并被确认是有效的;(记点)
    非品控人员发现生产过程中的重大过失,避免公司重大损失者;(记点)
    连续一年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设备、人员、环境检查没有超标现象,公司给予该团队每人另外核发奖金;(记点)
    注:依附上述条款进行相应的记点,并按下述方法进行奖励,点的基础金额为叁元;
    (1)若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点数为1~3个,则奖励金额=基础金额×累计点数,并予以表扬;
    (2)若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点数为4~6个,则奖励金额=基础金额×累计点数×2,并予以表扬;
    (3)若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点数为7~9个,则奖励金额=基础金额×累计点数×3,并予以表扬;
    当月点数不累计到下个月中,下月1日点数重归为0个。
    (二)惩罚范围
    说明: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车间主管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此执行相应的处罚。
    1)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者
    2)浪费公物造成公司损失者
    3)在厂区未按规定穿制服、工作鞋或穿拖鞋工作者
    4)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佩戴识别证者、或着装不规范者
    5)言行不检、不守秩序,破坏环境卫生者
    6)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超过两次(不含)以上且不按规定请假者
    7)违反各项规章制度未产生意外事端,且没有悔改之意者
    8)擅离职守导致变故者
    9)工作期间聊天耽误工作者
    10)故意吐露自身薪资或探问他人薪资,引起事端者
    11)未经许可,携带不必要物品(如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现场者
    12)对主管的指示或有限期性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对交办事项经督促仍执行不力者;拒绝听从主管的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听从命令者;执行特定交办事项有重大疏忽、产生不良影响者
    13)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而妨碍他人正常工作者
    14)因管理不善或防范疏忽致使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15)对同事恶意攻击、威胁、诬告或造伪证制造事端者,同仁之间谩骂吵架者
    16)出入公司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不接受门卫检查或对其有侮辱威胁行为者
    17)导致较大产品品质事故的责任者;导致严重产品品质客诉事件的责任者;疏忽监督致下属人员有不周或违规情事,经查明属实者
    18)在工作时间内卧睡或伏睡者;在公司内部酗酒滋事者,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者;在公司内部聚众赌博者
    19)直属干部对下属人员之违规|、舞弊行为明知而隐瞒或不经举报者
    20)张贴、散发具有煽动性文字或图片、聚众闹事、妨害生产秩序者
    21)故意毁坏机器、工具、原料、产品及公司其他物品,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22)严重违反作业规程,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附:车间卫生惩罚制度
    ①、员工进车间前若不按要求戴内帽、穿工作服、戴口罩、粘灰;(记点)
    ②、员工工作靴不洁净,更衣柜不整洁或员工所负责的区域设备、工器具不洁等(即有“红色圆点”标识);(记点)
    ③、员工在进车间前着装完毕并在镜前自检、粘毛发后,被品控员发现身上仍有毛发者;(记点)
    ④、员工在车间非故意的头发露出内帽外者;(记点)
    ⑤、员工进入车间戴首饰、手表、手机、化妆、涂指甲油,男员工蓄胡须;员工手部指甲太长不符合要求,且不听劝告的;(记点)
    ⑥、员工在车间未戴口罩、或口罩没有完全遮盖口鼻;(记点)
    ⑦、员工在工作期间用手摸耳朵、挖鼻子、搔头发或接触制品以外的物品后不洗手消毒,或直接对着食品打喷嚏;(记点)
    ⑧、一个月内个人卫生指标超标(指手部涂抹发现菌落总数超标、或有致病菌),负责的区域设备、工器具卫生指标超标;若个人卫生指标超标,负责的区域设备、工器、具卫生指标严重超标、或发现致病菌,或人员手部涂抹一个月内连续3次发现不合格、或半年内累计5次不合格;(记点)
    ⑨、员工在工作时间没有征得在线主管的准许随意离开岗位的行为;员工在工作期间没有征得在线主管的准许随意串岗,甚至到其他区域的行为;(记点)
    ⑩、员工在工作时未按照标准文件的要求进行作业或由于个人疏忽等,造成产品规格与标准不符、包装污染、外形不佳、净含量不足等缺陷,但能够及时发现,没有流入下道工序,没有造成大的影响的情况下;(记点)
    员工没有按照更衣程序、进车间程序、洗手程序、上卫生间程序规定操作;(记点)
    员工对落地产品不按规定处理;(记点)
    员工手部受伤(即头部帽沿上贴有绿色圆点标识)没有适当包扎,且未汇报上级主管知晓,仍然接触食物;如果汇报了上级主管,但主管并没有对此员工的工作做适当调整,其上级主管负连带责任同时受到处罚;如果现场品控没有及时查出,品控也一并同时受到处罚;(记点)
    员工的个人原因造成产品保存不当变质或过保质期;(记点)
    若成品抽检时发现数量不符、内容物与外标示不符,库房管理没有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在出厂前被及时发现返工;(记点)
    由于员工个人问题,造成产品抽检时发现有衣服纤维、手套碎片、塑料、纸屑等异物或由于个人原因造成产品质量严重超标,例如有头发、玻璃、昆虫、金属等异物的发现;(记点)
    工作完毕后,没有及时清理现场,清洗设备,或清洗后结果不符合要求,被其他人员发现的行为;设备、场地清洗马虎,屡次发现员工工作时消极怠工,影响恶劣;(记点)
    员工在车间内严禁打闹嬉戏,不论上班时间还是非上班时间;员工不得拉邦结派;随意讲脏话粗话者;员工故意挑起事端矛盾,不利于团结的行为和各区域之间配合、极端不利,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的行为;员工有盗窃公私财产,他人财物的行为;工作场所辱骂员工、质保、主管,举止行为不当,造成恶劣影响,打假斗殴,故意假、造、欺骗上层主管,威胁或向他人索取钱物的行为;(记点)
    员工在工作场所饮食、嚼口香糖等物;(记点)
    在工作场所内随意吐痰、车间内随意取下帽子、脱去工作服的行为;(记点)
    注:依附上述条款进行相应的记点,并按下述方法进行罚款,点的基础金额为叁元;
    (1)若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点数为1~3个,则罚款金额=基础金额×累计点数,并予以口头警告;
    (2)若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点数为4~6个,则罚款金额=基础金额×累计点数×2,并予以口头警告;
    (3)若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点数为7~9个,则罚款金额=基础金额×累计点数×3,并予以口头警告;
    当月点数不累计到下个月中,下月1日点数重归为0个。

装车车间管理制度第10篇
    目的:
    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范围:
    适应于生产车间全体工作人员。
    内容:
    1、0早会制度
    1、1员工每天上班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操场开早会,如有违反者将按规定处罚,迟到、早退一次扣绩效分3分,二次以上者将罚款10元,旷会者罚款20元。
    1、2员工在开早会时须站立端正,认真听主管或组长的讲话,不得大声喧哗、相互扯谈、谈笑、讲小话等做一些与早会无关的事项,否则10元/次的罚款。
    1、3各条线的组长每天上班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操场组织员工准时开早会,如有违反者将按规定处罚,每周一次者将扣3分的绩效分,每周超过一次者将扣6分/次的绩效分。
    1、4各条线的组长在开早会时必须及时向员工传达公司或上级的最新指示以及当天的生产计划,时间应控制在10分钟,否则将扣3分的绩效分。
    1、5组长开早会时讲话应宏亮有力,多以激励为主,不得随意批评和责骂员工。
    2、0请假制度
    2、1如特殊事情必须亲自处理,应在2小时前用书面的形式请假,经主管与相关领导签字后,才属请假生效,不可代请假或事后请假(如生病无法亲自请假,事后必须交医生证明方可),否则按旷工处理。
    2、2除生病及特殊情况需请假外,其他任何情况不得请假。
    2、3杜绝非上班时间私下请假或批假,如有违反处以10元以上罚款。
    2、4员工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每天请假不得超过两人。
    2、5员工请假核准权限:(同厂规一致)
    (1)4小时内由组长批准;
    (2)三天以内由车间主任批准;
    (3)超过三天必须由生产计划部经理批准;
    (4)连续请假按照累计天数依上述规定办理。
    3、0清洁卫生制度
    3、1每组必须负责本组的环境卫生,每人必须负责各自所负责的区域卫生。
    3、2每天下班后必须打扫卫生,星期三、星期天须进行大扫除(车间内的门、厕所、窗户、生产线、零件台、风扇等都须清洁)。
    3、3车间的垃圾与废纸箱须倒到指定的垃圾区域,不得四处乱倒,违者处以20元/次的罚款。
    3、4废图纸、废工具、废玻璃须及时清理掉,车间物品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
    3、5卫生工具用完后须清洗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专组专人保管,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
    3、6车间要保持干净亮丽,不随地吐痰、丢纸屑、烟蒂等其它杂物,违者处以10元/次的罚款。
    3、7员工要保持岗位的清洁干净,组长要保持办公台的整齐干净;违者扣绩效分5分。
    3、8不随便在车间内涂写、张贴,如发现一次将处以20元/次的罚款。
    3、9不得在洗手间内乱丢垃圾、乱倒茶水、胡乱涂划;热水炉须每天擦拭;卫生间须每天用水清洗。
    4、0车间生产秩序管理制度
    4、1所有员工必须正确佩带厂牌上班,无特殊情况必须穿厂服上班,违者扣绩效分3分。
    4、2员工上班应着装整洁,不准穿拖鞋、裙子、奇装异服,同时不准带任何食品到车间内吃,如违反者将处以10元/次的罚款。
    4、3上班时,不得说和作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5—30元/次的处罚,态度恶劣者,开除处理。
    4、4上班时,组长一定要坚守工作岗位,离岗必须经得主管的同意。
    4、5上班时,组长应对每道岗位的员工耐心指导,不得向员工乱发脾气,更不准置员工不理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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