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规章制度【参考5篇】
工厂规章制度旨在维护生产秩序,确保员工安全,提升工作效率,促进团队合作,遵循规定是否能实现良好的工作环境?以下由阿拉网友整理分享的工厂规章制度相关文章,便您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工厂规章制度与员工管理条例 篇1:
为促进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发现和解除事故隐患,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生命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护法》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具体内容如下:
查领导、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组织、查教育培训、查事故处理。
二、安全生产检查标准:
所有检查都以公司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五个标准,公司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施工现场创建达标管理办法为依据。
三、安全生产检查的方法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2、专业安全生产检查。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4、特殊性安全生产检查。
四、安全生产检查实施: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分为日检查、周检查、月检查、季度检查。
(1)、日检查:项目安全员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填写日检表
(2)、周检查:每周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本项目文明施工各相关人员参加,对现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3)、月检查:每半月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本项目文明施工各相关人员参加,对现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填写《市施工现场检查评分纪录表》及《不符合纠正通知单》
(4)、季度检查:由公司安全监管部组织,公司文明施工检查小组成员参加,对各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验收检查。填写《市施工现场检查评分纪录表》及《不符合纠正通知单》。
2、专业性检查:由公司组织专业人员,对现场进行安全防护、用电安全、机械安全、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填写不符合纠正通知单》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由主管领导组织,安全监管部及相关部门参加。具体内容如下:冬季安全生产检查、雨季安全生产检查。《填写不符合纠正通知单》
4、特殊性检查:由各级领导带队,相关部门参加,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特殊节假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消防等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
工厂规章制度与员工管理条例 篇2: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管理,建立良好的生产秩序,严肃劳动纪律,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勤管理是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是员工晋升、奖惩等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节考勤管理
第四条本公司考勤由行政部门管理。各部门应加强劳动管理,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切实掌握员工出勤情况,健全考勤记录。
第五条每月考勤周期为1日至月底。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考勤记录和各种请假凭证(医院诊断证明等)汇总,核准后作为核发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等的依据。
第六条员工请假、休假应按程序办理手续;因公出差必须经相关领导批准。
第七条实行上下班集中打卡相结合的制度。每一工作日分上午、中午和下午三次打卡。员工上下班必须自觉打卡。
第八条工作时间为上午8::00,下午13::15。加班:18:00开始
第九条员工上下班不得代替打卡,违者委托方扣除当日考勤并给予一次严重书面警告,代替者扣除当日考勤并给予一次严重书面警告。
第十如刷卡出现异常,须由部门填写《签卡申请》,经部门主管签署,交行政部审核后,方视为出勤、
第十一条迟到或早退的惩处制度:
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超过半小时(含半小时)者或1月累积迟到超半小时(含半小时)者,按照旷工一天处理;
2.下班时间未到而提前离岗,超过半小时(含半小时)者或1月累积早退超半小时(含半小时),按照旷工一天处理。
第十二条迟到、早退和旷工的惩处制度:
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或下班时间未到而提前离岗,超过小时(含3小时),记旷工一天;
2.不请假或虽请假但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超过3小时不够1天,记旷工1天;超过1天,按实际天数计算;
3.请假期满,不办理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逾期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4.员工患病在医疗期间,未按规定向单位提供诊断证明或弄虚作假的,按旷工处理;
5.员工无正当理由超假或捏造请假理由骗取假期的,按旷工处理;
6.员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超过3天或在1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10天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三节请假类别、期限及相关待遇
第十三条法定有薪假日
(1)春节:放假3天(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2)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3)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4)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5)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6)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2、3日)。
(7)妇女节:女工放假天(3月8日);
第十四条病假待遇:
1.请病假须附有镇级公立医院的相关证明、否则依事假论处、(病假30天/年以下不影响年终奖);
2.若因急病可用电话或便条知会部门主管,事后(三天内)要补办相关手续并持有相关证明、否则以旷工处理(旷工三天按自离处理)、
3.末住院冶疗全年病假累积不可超过30天,住院冶疗全年病假不可超过三个月,且须有住院治疗卡及相关证明资料交人事备案;
4.病假超过3天(含3天),必须出具医生证明。
5.末住院冶疗全年病假累积不可超过30天,住院冶疗全年病假不可超过三个月,且须有住院治疗卡及相关证明资料交人事备案
6.病假期间工资不予计算
第十五条事假待遇:
1.员工每年的事假累积不可超过13天、特殊情况下由经理核准生效、其间工资不予计算、超出天数将影响本年度年终奖金;
2.员工请假须经批准后才可离厂、其间不可消极怠工;
3.事假必须提前1天提出申请。
4.特殊情况下请假时,须(电话及便条等)知会本单位主管,事后(三天内)要补办相关手续,并附相关证明,否则以旷工处理(旷工一天倒扣三天工资)
工厂员工规章制度 篇3:
本规章制度自下发之日起适用于本工厂所有员工。
第一条工人应按时上下班,上班时,衣冠整洁,不准穿拖鞋。
第二条在生产车间、施工现场,不准吸烟、生火、私自乱拉乱接电源线。
第三条严格按照厂部下达的生产任务单和施工图纸进行生产,在生产、施工中逐步提高产品质量、更新产品样式。
第四条木工在生产施工中,要做到高档产品用优质木材,一般产品用一般木材,粗料细作,合理使用原材料。
第五条严格按规范化生产和程序施工。加工制作每件产品应做到坚固、外表美观。
第六条在生产、装修施工中应合理使用原材料,降低生产成本,提倡节约有奖的原则。
第七条下料时应根据厂部下达的生产下料单的数量、数据合理下料,杜绝大材小用,长材短用的现象,保证木材的质量充分提高木材的使用率。
第八条各种木工机械设备由专人管理,专人操作使用,严格按章操作,机械起动前应检查各部位是否正常,润滑部位做好加油工作,在机械正常情况下,起动后应先预热一分钟左右,方可进行操作,操作时工作人员精神要集中,操作应规范,送料要平衡,遇到木材有树节的情况下,操作速度要放慢。
第九条带锯机应由专人负责操作使用,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锯大料时应时刻注意安全。应根据材料和锯片的运转情况,如木料过大加工时卡锯应立即停机,扩大锯口。操作时两人配合要默契,下手配合好上手接料工作,手应离锯齿10公分远。
第十条机械操作人员工作时,一律穿紧袖工作服操作机械。
第十一条加强生产工具、机械设备管理工作,杜绝人为的损坏,如生产工具、机械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维修,保证机械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生产车间、在外装修的施工场地应保持整洁,下班前清理、打扫卫生,整理原材料,规整摆放,成品、半成品分类整理,摆放整齐。
第十三条加强车间安全防火防盗工作,下班后各生产车间机械动力电源全部拉闸上锁,所有车间关门、上锁。
第十四条为了确保消防设备安全性能,生产车间配备的所有消防设备不得随意动用,或作为它用。
第十五条员工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工作时,提倡比、学、赶、帮、超的工作作风。
第十六条员工在工作中应转变思想观念,改变不良现象,处处树立良好公司形象,热情为客户服务。
第十七条员工在工作中不推诿,积极、主动,工作中树立上进心、事业心、责任心,严格要求自己。
第十八条按时上下班,上班时,衣冠整洁,不准穿拖鞋。
第十九条在维修施工现场,不准吸烟、生火、私自乱拉乱接施工电源线。
第二十条在维修中,应做到逐步提高维修产品质量。修复复原工作做到美观,严禁粗制滥造。
第二十一条严格按照学校营房部门所规定的项目做到合理安排、按时完成任务,在维修、施工中逐步提高维修质量档次,做到满意率在85%以上。
第二十二条严格维修规范和管理程序。维修每项物品时应做到坚固、外表美观。
第二十三条按照学校营房部门下达的维修任务标准进行维修施工,不得超出标准,如超出维修项目标准时,做好收费和解释工作。
第二十四条维修营房、营具工作任务较艰巨,关系到学校教职员工的切身利益,接到维修通知后,应积极、主动、准时、想方设法完成任务。
第二十五条维修营房、营具施工时,杜绝大材小用,长材短用的现象,充分提高原材料的使用率,保证质量。
第二十六条营房、营具维修施工中,应用一般木材,尽量控制使用高档材料,避免造成成本费用的增加,做到粗料旧料细做,合理使用各种原材料和小五金。
第二十七条各种维修机械设备由专人管理,专人操作使用,严格按规章操作,使用机械维修操作时工作人员精力要集中,操作应规范。
第二十八条加强维修工具、机械设备管理工作,杜绝人为的损坏现象,如生产工具、机械设备发生故障,自然损坏时应及时维修,保障机械正常运作。
第二十九条高空作业时,做好防护安全措施,安全设施配套完整,穿好工作鞋进行施工。
第三十条维修营房、营具时,不得用所在单位的办公桌、椅或其它物品当工作凳和施工脚手架用,不得损坏施工场所的各种原有设施。
第三十一条维修完工后,及时打扫清理场地,保持整洁,将维修场所原有设施摆放整齐。
第三十二条员工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工作时,提倡比、学、赶、帮、超的工作作风。
第三十三条在营房、营具维修工作中应转变思想观念,改变不良现象,处处树立良好公司形象,热情为客户服务。
第三十四条在接受维修工作中不推诿,积极、主动、工作中树立上进心、事业心、责任心来严格要求自己。
第三十五条及时向营房部门汇报营房、营具维修情况,与机关领导及时勾通,做好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第三十六条保证学校两个假期的大量营房、营具维修任务的及时完成。
第三十七条工人应按时上下班,上班时不准穿拖鞋。
第三十八条在生产车间、施工现场,不准吸烟、生火、私自乱拉乱接电源线。
第三十九条严格按照厂部下达的生产任务进行施工,在生产、施工中逐步提高产品质量、更新产品的花色品种,严禁粗制滥造。
第四十条各种木器制品油漆时,根据木器产品的高低档次合理使用油漆原材料,按高档产品用高档油漆,一般产品用一般油漆的规律进行施工,粗货细做。
第四十一条调配油漆时应根据所需油漆的物品面积适当调配油漆原材料。计算准确,杜绝配料过剩,浪费原材料,充分提高油漆原材料的使用率,保证产品的质量。
第四十二条严格管理程序和按规范化生产,油漆产品应做到着色、着漆坚固,表面平整光滑、线条流畅。
第四十三条在生产、装修施工中应严格控制油漆原材料的不合理使用,降低生产成本。
第四十四条各种油漆原材料属易燃易爆物品,应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在生产中,按要求进行使用,不得违犯各种油漆使用规定,更不能违章操作。
第四十五条各种喷漆机械设备由专人管理,专人操作使用,严格按规范化操作,机械起动前应检查各部位是否正常,润滑部位做好加油工作,机械起动运转正常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操作,操作时工作人员精神要集中,操作应规范。
第四十六条加强生产工具、机械设备管理工作,杜绝人为的损坏,如生产工具、机械设备发生故障,自然损坏时应及时维修,保障机械正常生产。
第四十七条喷漆操作时,一律穿紧袖工作服进行工作。
第四十八条生产车间,在外装修的施工场地应保持整洁,下班前清理、打扫卫生,分类整理油漆原材料,清洗干净油漆桶、油漆刷子。成品、半成品分类整理,摆放整齐。
第四十九条加强车间安全防火、防盗工作,下班后各车间机械动力电源全部拉闸上锁,所有车间关好门窗,上锁。
第五十条为了确保消防设备安全性能,生产车间配备的所有消防设备不得随意动用,或作为它用。
第五十一条员工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工作时,提倡比、学、赶、帮、超的工作作风。
第五十二条员工在工作中应转变思想观念,改变不良现象,处处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热情为客户服务。
第五十三条员工在工作中不推诿,积极、主动,工作中树立上进心、事业心、责任心来严格要求自己。
第五十四条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严格按照木器加工厂规章制度来执行门卫工作职责,爱岗敬业。
第五十五条当班时衣冠整齐,礼貌待人,热情服务,接待好来所有来厂办事人员。
第五十六条严格执行门卫物品放行手续,不符合放行手续的物品一律不允许放行,按制度行使门卫的权利,做好本职工作。
第五十七条加强外来车辆、人员的管理,不属公司和木器厂的车辆一律不允许私自停放在公司和木器厂的场地,更不准在厂区内过夜。
第五十八条当班时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工作,做好交接班记录登记移交工作,按时、正点交接班。
第五十九条值班室是公司、木器厂的门面,室内要做到整洁、干净,共同搞好门卫内务环境工作
第六十条为进一步加强本厂所属员工的日常管理工作,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内部管理,奖惩分明,提高员工的敬业爱岗精神和责任感,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圆满完成,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结合各岗位工作特点,制定以下奖惩规定。
第六十一条遵守木器厂各项管理制度,爱岗敬业,埋头苦干,服务态度好,有突出表现者,每月奖励50元。
第六十二条自觉遵纪守法,维护木器厂形象,挽回经济损失、见义勇为者,视轻重给予奖励。
第六十三条在生产中,爱护公共财产,对各类违法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每次奖励50元,并通报表扬。
第六十四条对产品有发明创造,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显著成绩者,每次给予奖励100元。
第六十五条在生产中及时发现机械故障、报告或及时维修者,每次给予奖励30元。
第六十六条在生产中节约原材料(含各种材料),按原材料价格发给30%节约奖。
第六十七条按单位要求及时完成任务或提前超额完成的各项任务指标者,每月奖励50元。
第六十八条门卫保安员值班时衣冠要整齐,服务要热情,对工作认真负责,严格落实出入厂物品的登记制度,有突出表现者,每月奖励50元。
第六十九条不请假私自外出,不按时上下班,不按时归宿舍,第一次批评警告,第二次罚款30元。超出3次以上者,予以辞退。
第七十条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无组织无纪律,无集体观念者,每次罚款30元。
第七十一条不服从工作分配调动者,立即予以辞退。
第七十二条在生产和施工中应妥善保管好配发的维修工具及机械设备,无故造成工具及机械设备丢失者,照价赔偿,并罚款50元。
第七十三条不按照操作规程或违章操作,将维修工具或机械设备无故损坏者,所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事故者,所需费用由当事人负责,同时罚款100元。
第七十四条不按时完成木器加工厂下达的生产任务,对产品的质量不严格要求,造成产品不合格者,按照产品原价格赔偿,罚款50元。
第七十五条在生产施工时使用原材料计划不准确,造成原材料的浪费,有时可用其它废旧材料代替的,又不用,经查实,照价赔偿所浪费的原材料,同时罚款100元。
第七十六条营房、营具维修人员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服务态度不好,维修质量差,造成单位或用户投诉者,每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第七十七条员工私自利用木器加工厂生产工具及机械设备私自外出干活,每次罚款100元,并收回所加工的产品,造成事故者由本人负责,同时予以辞退。
第七十八条在正常生产工作中,私自用木器加工厂原材料加工产品,谋取个人利益者,经查实,除加倍赔偿原材料费用外,同时罚款100元,并立即辞退。
第七十九条私自把本单位的客户介绍给外单位,向外单位索取回扣或介绍费,或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接客户,和别人共同索取回扣,或以本单位名义,个人在外面开小公司承接业务,经查实,扣发工资、奖金,罚款300元,予以开除。
第八十条在工作和生活中,无故吵闹打架者,引发事故,当事人除负责医疗费外,双方各罚款100元。影响较坏者,予以辞退。
第八十一条偷窃他人财物及生产工具者,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八十二条为他人提供赌场、赌博工具,参与赌博者,每次罚款200元,并辞退,或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八十三条所有员工私自留他人在宿舍住宿,或在本人宿舍做饭、烧电炉,每次罚款50元。
第八十四条保安员当班时衣冠不整齐,动作不规范者,每次罚款20元。超出5次以上者,扣发全月岗位补贴。
第八十五条保安员值班时睡觉,不按时交接班的,扣发当月岗位补贴50元,并予以开除。
第八十六条保安员当班时,会客、擅离工作岗位者,每次罚款50元。当月超出两次以上者,扣发当月岗位补贴100元。
第八十七条保安员在当班时,对出厂物品不执行检查登记或未办理物品放行手续,给予放行,每次罚款50元,并辞退。
第八十八条所有员工不遵守厂纪厂规者,在工作岗位上出勤不出力者,影响他人工作者,每次罚款50元。
工厂规章制度 篇4:
(一)工厂为维护公共安全及避免人员物品之损害特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安全管理,包括空袭、火灾、窃盗、风灾、地震、水灾及身体伤害的预防及抢救之一切措施。
(三)工厂安全管理,除依政府法令规定外,悉依本制度办理。
(四)安全管理之指挥监督除身体伤害由平时业务上的主管人员指挥监督外,工厂人员均有防止灾变及抢救损害的职责。
(五)领班以上的干部均应熟悉有关安全管理的制度,并监督训练属下人员确实遵守。
(六)工厂现场工作人员应适当调配工作,俾危险发生时,能从容应付。
(七)代理人员必须熟悉被代理人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
(八)危险发生时,除采取必要行动外并应立即向上级人员报告,火灾防护。
(九)仓库及工厂内应严禁吸烟及携带引火物品。
(十)工厂门户应向外开,工作时间不得下锁。
(十一)易燃及危险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除必要之数量外,不带入工作地。
(十二)仓库应指派专人看守,并标明“严禁烟火”字样,如系储藏挥发性易燃物,并应注意温度及通风。
(十三)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容易取用之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时可用之状态,同时要熟练使用方法。
(十四)电线不得接用过大保险丝,电力使用后,应确实关闭电源。
(十五)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员需经严格训练,并应有监工人员在场。
(十六)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台风、地震后更应立刻检查有无损害。
工厂员工规章制度 篇5:
1、进入实验室工作的,必须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服从安排和管理,保持室内肃静和整洁,做文明实验。
2、使用仪器设备遵守操作规程,发生故障或损坏应报告管理人员。
3、实行分工协作、专管专用,使用后及时清洗提高仪器设备使用率。
4、设备的管理、维护、保养等工作专人负责。
5、实验室应保持整洁,不得将仪器设备借给他人使用。
6、未经同意,非本室人员不得在实验室内做实验。
7、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止事故的发生。
8、厂外人员进入实验室做实验或参观学习,需经主管部门批准。
9、注意安全,发生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火源,并如实报告,采取紧急措施。
10、要勤俭节约,不浪费水、电、材料。
11、实验室人员要执行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到人。谁的实验谁负责的基本原则。
12、凡做带有危险性的实验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并要实验技术人员的监护或两名实验员,否则不得进行。
13、易燃、易爆、高压、高温、有毒、有害等危险品,严格领用手续。
14、安全用水、电;水、电使用完毕立即关闭开关;对杂物要及时清扫。养成实验员的良好品质。
15、消防器材和设施要会用。要放在明显的位置,安全员应经常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除和维修,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16、有机溶剂、氧化剂、重金属及化合物和有毒,低沸点物质应妥善使用和回收。实验废水,废气和废渣应放入指定地点,统一销毁。严禁倒入下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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