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最新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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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第一篇】
为规范机关公务接待工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防止铺张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县委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待原则
1.统筹管理:乡机关单位的接待工作统一由党政办管理,并具体承办接待工作。
2.对口接待:上级机关领导、县级部门与乡部门联系工作需要接待的,原则上对等、对口接待,且出示工作接待公函。
3.事前审批:所有接待事项,必须事先报主要领导批准。
4.勤俭节约:接待工作既要热情周到,礼貌待客,又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开支,杜绝奢侈浪费。
5.定点接待:所有公务接待均在乡食堂进行。
二、接待范围
公务用餐接待是指因工作需要,由乡党政办按标准和程序在乡食堂对来客进行餐饮接待的行为。主要有以下范围:
1.上级领导或市、县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的;
2.县直各部门单位的人员来机关办事需接待的;
3.会议、培训和其他重大活动确需接待的;
4.经主要领导批准确需接待的。
三、接待程序
所有接待都要由接待经办人如实填写《铜鼓乡政府机关伙食团公务接待用餐结算单》,写明来客姓名、单位、职务、人数、来访目的及活动天数。
1.会议接待。综合性培训、会议或其他重要活动的。确需接待,经党委会研究确定后,指定专人负责安排。
2.公务接待。各部门应事先将来客情况报告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报告,办公室根据主要领导的指示进行安排。
3.乡领导接待客人,原则上由办公室负责安排。
4.确因特殊原因来不及按正常程序审批的公务接待,须向主要领导说明原因;接待工作结束后,由负责组织接待的人员补办审批手续。
四、接待标准
1.会议接待
综合性培训、会议接待标准为10元人次,其他重要活动接待标准另定,但最多不超过40元人次(上级安排的培训、会议,由上级部门负责经费的,按上级要求办)。
2.公务接待
市、县机关人员到我乡办理公务,需乡政府接待单位或个人的,由办公室向主要领导请示,再按人员多少安排在政府食堂就餐。
3.严格控制陪餐人数,陪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客人人数的三分之一;如客人较多,可适当增加陪餐人员。
五、其他事项
本办法由乡党政办负责解释,办法未尽事宜由乡党委会研究决定。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第二篇】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单位公务接待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公务活动取得实效,根据市政府和省水利厅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原则
(一)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本着“统一管理、热情周到、不失礼节、从简节约”的'原则,结合实际,认真搞好接待工作。
(二)接待中的迎送、会见、陪同、住宿、宴请等各项活动,要体现礼仪、对等、对口的原则,并注意来客的民族风俗和习惯,做到科学安排、文明接待、简朴大方、不铺张浪费。
二、接待范围
(一)上级水利系统的领导和检查指导工作的人员;
(二)兄弟省、市水利系统到我站进行公务活动的人员;
(三)系统外有关检查指导工作的领导及工作人员;
(四)省水利厅委托我站接待的各级领导及工作人员;
(五)市局组织的各类会议的接待;(六)其他公务活动需要接待的人员。
三、接待程序
(一)凡属接待范围内的来客,机关各科室接到信息后,要明确来客单位、人数、姓名、职务、民族、到达具体时间、来站目的及活动内容,及时通知办公室。
(二)对来宾进行公务活动客人的接待,原则上是对口接待、对口陪同、分级接待,陪同人员轻车简从。
四、接待标准
(一)上级领导检查指导工作,接待费用按实际列支。
(二)来站进行政务活动的兄弟省、市水利系统领导以及市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就餐视情按每人每餐50~100元标准。
(三)来站进行公务活动的县局工作人员以及参加市局组织的各类会议的人员就餐按每人每餐30元标准。
(四)省水利厅、市委、市政府委托我局接待的各级领导及工作人员接待标准原则上按每人每餐100元标准。
(五)需要住宿的客人,由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安排房间。
五、接待要求
(一)公务接待要严格执行接待标准,按财务制度办理报销手续,不搞超标准接待。
(二)接待陪同人员根据办公室签发的派餐单(或代金券)到指定的宾馆、饭店安排食宿。
(三)接待过程中需要赠送礼品、纪念品的,一律提前报经领导同意,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四)在公务接待中自觉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彬彬有礼、落落大方,出色完成接待任务。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第三篇】
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福州市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榕委办发[20xx]28号),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管理
公务接待实行分级负责、对口接待,根据接待对象的身份和公务活动的内容等,由相应接待处室(或单位)将接待方案报局分管领导同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实施。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按照“先审批、后接待”的管理程序,按照“三个不接待”的原则,即“同城不接待、非公务活动不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不接待”,严格规范接待行为,建立健全公务接待集中管理机制,由局办公室对本级公务接待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一)公务招待管理采取统分结合的方式,上级领导部门、外地民政部门以及综合性会议的接待工作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对口处室参与;其它接待活动由办公室统筹安排,各处室对口具体承办。
(二)严格执行接待审批地点和标准。承办处室要严格按照审批地点和标准安排用餐。在审批地点外安排用餐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超出审批金额的部分,费用由个人承担。
(三)严格执行接待预算制度。各处室应严格执行公务接待预算审批制度,严禁无单自行接待或先接待后补单的行为,凡未按程序审批的接待,一律视为私人行为,费用由个人负担。
二、接待标准
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实行公务接待支出总额和接待标准双控制度。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一)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差旅住宿标准,执行协议价格。出差人员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接待地住宿费限额标准支付住宿费,回本单位凭据报销。与会人员住宿费按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当地陪同及工作人员一般不安排住宿。
(二)接待出行:公务接待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三)接待用餐:根据来客的远近、级次,确定不同的接待地点进行定点接待。接待点要相对固定,在定点饭店或者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安排,同时考虑优质优价原则,接待标准每人原则上为70元。
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规定标准自行用餐,接待单位可协助安排。确因工作需要的,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1次,并严格按规定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接待工作用餐以本地家常菜为主,不得提供鲍鱼、燕窝、鱼翅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所有接待餐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三、接待程序
公务接待实行经费预算审批制度,按照“申请,审核,主要领导审批”的程序,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接待工作报批程序:
(一)各处室需安排公务招待,必须先到办公室领取《福州市民政局公务接待审批单》,根据派出单位公函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审批单内容包括:填报单位、承办部门及承办人、派出单位、接待事由、活动安排和经费预算等,并需经处室负责人签名同意;
(二)各处室填好审批单后连同派出单位公函一并交局办公室及计财处签署意见;
(三)局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签署审批意见。
(四)承办处室持审批单到指定就餐地点按标准进行安排。
四、公示制度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处室应在一周内如实填写接待结算清单及公示单,结算和公示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经处室负责人签字确认、交办公室审核后再按财务程序核报。
局计财处按季度组织公开本级公务接待制度规定、标准、经费支出、接待场所、接待项目等有关情况,并于每年3月底前汇总本部门上一年度公务接待情况,报同级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备案,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第四篇】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推进制度建设,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和接待费用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川财行〔2014〕289号),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规范公务接待范围
(一)上级有关领导及工作人员来我局检查指导工作、考察调研、学习交流等公务活动。
(二)其它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来我局考察调研、联系业务、洽谈工作等公务活动。
(三)招商引资活动开展的参观学习、项目洽谈、协调推进等必要的公务接待。
(四)对口精准扶贫联系村(社)来我局汇报衔接扶贫工作等活动。
本规定所称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其他与公务活动无关的一律不予接待和报销费用。
第三条公务接待审批程序
(一)所有公务接待活动严格执行先审(申报)批、后接待、再报销的程序。
(二)符合第二条接待范围的公务接待,由业务对口承办股室拟定《接待方案》,经办公室审核后,报请局主要领导审批、登记备案后,到指定地点用餐。
(三)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和报销费用。
第四条严格公务接待用餐
(一)用餐地点:根据来客的远近、级次,确定不同的接待地点进行定点接待。
(二)招待标准:就餐以家常菜为主,不得提供高档菜肴和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原则上不安排酒水。具体按以下标准掌握:接待餐不超过50元/餐·人;会议、培训用餐不超过40元/餐·人;工作餐不超过30元/餐·人。来宾的住宿费原则上自理,如遇特殊情况确需由本局支付的,应事先由来宾对口接待股室报局主要领导批准,接待费当月结清,严禁跨月报销。招商引资商务接待按照“热情、节俭、规范、严格”的原则从严掌握。
(三)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五条公务接待开支范围
公务接待费的开支范围应严格按照《达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培训等费用和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食品、茶叶、香烟、礼品等与公务接待无关的费用。
第六条公务接待费用结算
(一)接待费报销严格实行“三单”(原始正规票据,派出单位公函,接待清单及接待方案、经办人签字的原始菜单、派餐单等附件)审核入账制度,“三单”是财务报销的必备凭证并接受审计等监督检查。“三单”不齐全或者内容不一致的,一律不予报销费用。不符合上述公务接待管理和公务接待经费管理规定的开支,单位财务部门不得报销相关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支付实行单位转帐支付或公务卡支付两种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三)实行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公务接待结束后,须如实填写“四川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清单”,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之一并接受审计等监督检查。同时,接待清单须附经签批的接待方案和有经办人签字的原始菜单。
(四)我局实际发生的接待费必须全部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的“公务接待费”款中列支,确保账表相符、账实相符。
第七条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信息公开制度
(一)严格按照“三公”经费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公务接待费预决算,并对公务接待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详细说明。
(二)建立公务接待内部公开栏,定期公开公务接待费开支使用情况,公开内容包括公务接待清单明确的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公务活动项目、时间、费用等详细情况。
第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第五篇】
一、目的
为保证公司的。各项接待工作能够保质保量的有序进行,体现公司企业文化的水平,特对公司的有关接待工作做以下规定:
二、流程
1)任务确认:在接到相关接待任务的通知后,应仔细了解接待的规模、规格、时间、具体要求等细节问题,并对一些基本要素进行确认。
2)方案制定:在最短时间内根据接待的具体内容做出相应的接待方案,报学院领导审阅,并根据领导的意见做相应修改,对于一些可能存在变数的地方需要做部分预案以备用。
3)提前准备:接待方案经院领导批复同意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航班查询、制作接机牌、酒店房间预定、餐厅预定、车辆安排、会场安排、横幅制作、席卡制作、礼品购买、接待日程、任务与人员安排等等。
4)接待执行:严格按照方案内容执行,遇有临时性改变或发生意外情况时,应及时向学院领导请示。工作人员应做到仪表端正、和蔼大方、语言表达准确、亲切、服务细致、周到、尽善尽美。
5)小结:每次接待任务完成后,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小结,总结经验,弥补不足,为今后更好的完成接待任务积累经验和培训人员。
三、质量控制
领导和具体接待负责同志应加强对整个接待工作质量的监控,及时指出不足的地方,保证接待任务的顺利完成。
四、其它
所有参加接待工作的人员应根据各自的分工做好相应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车辆保修养、原有安排等等,未经领导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各自所承担的任务。
前期准备:
一、接机
1、查询、落实来宾所乘飞机航班、火车班次到达时间;
2、对陌生来宾制作接机、接站牌;
3、提前一个小时通知接机、接站领导和接机、接站车辆司机;
4、提前10-20分钟到达机场或火车站。
二、入住宾馆
1、确定来宾到达时间、人员情况后,第一时间预订宾馆房间。原则上副厅级以上和学院重要贵宾预订套间,其余均预定标间;2、重要来宾入住前一个小时,酒店门前悬挂欢迎横幅,房间安排水果、鲜花;
3、每天早餐安排院领导陪同;
4、离酒店当日,办公室负责接待工作人员及时办好结帐手续。
三、就餐
1、确定就餐时间、人员、规格后,第一时间预订餐厅包厢;
2、就餐前四个小时,通知到来宾、陪同领导和工作人员;
3、重要就餐一个小时前制作好就餐人员席卡,就餐前一个小时点菜,坚持节约原则。内地来宾不上海鲜,安排地产鱼。
4、就餐前半个小时,烟、酒水到位。
5、落实车辆,就餐前十分钟,除主宾外,所有人员到位(重要就餐安排照相人员);
6、办公室负责接待人员就餐结束前十分钟结帐,并通知司机送客;
7、办公室负责接待人员打包。
四、旅游
1、提前两天制定方案,报领导审核批准;并送来宾、陪同领导,发接待工作人员和司机;
2、长途旅游,提前两个小时准备好所需费用,车上饮用水、酒水、水果、雨伞、相机等;
3、提前2-4个小时安排旅游点入住酒店和就餐饭店。
五、送机,送站
1、离阿一天前为来宾购买好机票,并交来宾审验;
2、提前两个小时购买好礼品;
3、送机、送站两个小时前,通知送机、送站领导和工作人员、司机;
4、提前半个小时到一个小时到达机场或火车站;5、工作人员办理相关打包、托运手续,并收回来宾电子客票(若机票由学院承担)。
六、收尾工作
1、及时核报差旅费;
2、未用完酒水、雨伞等,接待工作人员应及时收回,并交办公室统一保管;
3、完成来宾临行前交办的其它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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