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卫生管理制度和办法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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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卫生管理制度和办法旨在提升公共卫生意识,促进环境卫生改善,保障人民健康,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如何更有效落实?以下是网友为大家整理分享的“爱国卫生管理制度和办法”相关范文,供您参考学习!

爱国卫生管理制度和办法

爱国卫生管理制度 篇1

1、营业场所厅面卫生实行“三清洁”制度

即班前小清洁、班中清洁和班后大清洁;另外分区域负责区清洁,每周大清理,每天小检查,每月大检查,每月一次大扫除,每月一次大清洗。

2、每日下班后卫生清洁

(1)清理地毯、沙发等软家具的灰尘。

(2)硬地面的打扫和湿拖。

(3)清理茶几、收银台、咨询台、窗玻璃、灯具、花灯、墙面、天花板、电视机、音响、挂钟、毛巾、灯光照明设备、饮水机、器械设备、按摩床、等营业场所的所有设施的灰尘和蜘蛛网。

(4)对各类毛巾、拖鞋、足疗室要进行每日消毒。

(5)使营业场所所有摆设干净、明亮、无污垢、无水迹、无破损、整洁美观,室内空气随时保持清新、干燥、无异味。

(6)做好灭蚊、灭蟑螂、灭老鼠的工作,定期喷洒药物。

(7)如有冰箱,每日彻底清理和整理,对即将过期的用品、果茶要按规定撤换。

(8)掌握消毒柜的使用和清理方法。

(9)对员工更衣室进行紫外线消毒。

(10)主管每天必须对所管理区域的卫生负有最后责任。尤其要注意花草植物及挂图、宣传品的摆放。

(11)注意个人卫生、勤换工作服、工作鞋、袜子等。

(12)一般物品消毒可用酒精、新洁尔灭10%浸泡20分钟。此外,还应掌握紫外线灯光、消毒柜的使用方法,掌握清扫的顺序,抹擦的要求,清扫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如何使房间始终保持清洁,怎样使用和保养电器(电视机、空调、音响等)、设备等。

3、卫生大扫除的安排

(1)每天一次营业区域卫生清理,包括:

①用品、用具、产品设备的加水。

②清理地板、按摩床、浴足沙发、茶几、玻璃,各种毛巾分开洗晒、收、消毒,垃圾每天倒。

(2)每星期一次大扫除,包括:空调风扇页、吊顶、床罩、沙发套、床柜、窗帘、床底、沙发。

(3)每月一次楼外清理包括:门面外、窗外走廊、电线、煤气管、水管等。

4、足疗店卫生措施及标准

(1)经常更换消毒设备中的化学药剂溶液。

(2)工具在使用前必须放在消毒水和消毒柜中保持卫生。

(3)重复使用的.工具使用一次后必须马上消毒。

(4)使用中的工具必须放置于干净的表面或干净的容器中。

(5)碗、盘以及其他物品在使用前与使用后都必须消毒。

(6)所有器具在使用完毕后必须清洗干净并用蘸酒精的棉花垫擦拭。

(7)足疗店的光线、温度、通风都要符合标准,卫生情况必须保持良好。

(8)保持墙壁、窗帘、地板、地毯的清洁。

(9)随时供应冷、热水,并提供茶杯、饮水机等饮水设备。

(10)水、电设施应适当设立。

(11)屋内保持清洁,绝不可有老鼠、跳蚤、苍蝇等蝇虫。

(12)工作区不可用于煮饭、住宿。

(13)地板上的脏东西应随时清理。

(14)洗手间必须保持卫生,提供冷热水、肥皂、纸巾以及卫生纸,同时也要准备带盖的垃圾桶。

(15)足疗师在服务顾客前及使用洗手间之后要洗净双手。

(16)所有弄脏及使用过的东西,在使用完毕后必须马上从工作现场拿走。用过的东西不可以和还没有用过的东西混在一起使用。

爱国卫生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有关卫生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相关的卫生标准、规范,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预防传染病和保障公众健康,为顾客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

第三条国家卫生计生委主管全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国境口岸及出入境交通工具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铁路部门所属的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车站、等候室、铁路客车以及主要为本系统职工服务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队伍和公共场所卫生监测体系,制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鼓励和支持公共场所行业组织开展行业自律教育,引导公共场所经营者依法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公共场所卫生知识。

第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细则的行为,有权举报。接到举报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按照规定予以答复。

第二章、卫生管理

第七条公共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其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

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卫生管理部门、人员设置情况及卫生管理制度;

(二)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的检测情况;

(三)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换及检测情况;

(四)卫生设施的使用、维护、检查情况;

(五)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情况;

(六)安排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和培训考核情况;

(七)公共卫生用品进货索证管理情况;

(八)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

(九)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求记录的其他情况。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有专人管理,分类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第九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卫生培训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学习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并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安排上岗。

第十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第十一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保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公共场所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相关卫生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第十二条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生活饮用水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游泳场(馆)和公共浴室水质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第十三条公共场所的采光照明、噪声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公共场所应当尽量采用自然光。自然采光不足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配置与其经营场所规模相适应的照明设施。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降低噪声。

第十四条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保证卫生安全,可以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一客一换,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洁。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第十五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根据经营规模、项目设置清洗、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卫生设施设备维护制度,定期检查卫生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改造或者挪作他用。公共场所设置的卫生间,应当有单独通风排气设施,保持清洁无异味。

第十六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配备安全、有效的预防控制蚊、蝇、蟑螂、鼠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并保证相关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及时清运废弃物。

第十七条公共场所的选址、设计、装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公共场所室内装饰装修期间不得营业。进行局部装饰装修的,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营业的非装饰装修区域室内空气质量合格。

第十八条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

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

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第十九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规范要求的应当及时整改。

公共场所经营者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可以委托检测。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在醒目位置如实公示检测结果,并对其卫生检测的真实性负责,依法依规承担相应后果。

第二十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制定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定期检查公共场所各项卫生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危害公众健康的隐患。

第二十一条公共场所发生危害健康事故的,经营者应当立即处置,防止危害扩大,并及时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危害健康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爱国卫生管理制度 篇3

(一)岗位卫生责任制

一、负责人职责:

1、对本单位卫生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卫生制度和卫生档案,配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自觉接受卫生监督,按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

2、带领卫生管理组织对岗位卫生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考核、检查评比,奖惩;

3、对卫生设施添加、更新以及重大卫生事件作出决策。

二、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1、负责日常卫生管理工作的实施和具体指导,参加对岗位卫生责任制执行情况和定期与不定期的考核、检查评比;

2、完成经理/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卫生工作。

三、从业人员职责:

1、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无积尘、无蛛网、地面无痰迹和污物,无卫生死角,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等措施,垃圾、废弃物进入加盖的密封容器。

2、微小气候、空气质量、噪声、通气、顾客用具和设施等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场内严禁吸烟,须有“禁止吸烟”的明显标志,不设烟灰缸,设有吸烟室(处)。

3、采购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化妆品及顾客一次性卫生用品,设有消毒专间,配备消毒柜、清洗水池,公用茶具,毛巾做到一客一消毒,床上用具做到一客一换,常住旅客做到每周一换,理发美容用的毛巾与烫发、染发的毛巾分开分用,供应水果拼盘的应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水果制作间。

4、烫发、染发场所设有机械通风装置,影剧院每场次间隔不少于30分钟,歌舞厅营业时间严禁使用紫外线灯、滑石粉及有害健康烟雾剂。

5、从业人员须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持有有效健康证上岗,保持经常性个人卫生,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穿戴整洁工作衣帽,进行面部美容、理发清面时应带口罩,美容前双手必须清洗消毒。

(二)检查考核制度

1、实行岗位卫生责任制度,经理/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应搞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卫生工作;

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每天的卫生检查,对检查情况作好记载;

3、卫生管理组织每周进行一次卫生检查,对检查情况作好记载;

4、有经理/负责人带领卫生管理组织每月开展一次卫生检查,并结合平时情况,对各岗位的`卫生工作作出评价。

(三)饭馆(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一、《卫生许可证》悬挂于明显位置,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二、餐厅内外保持清洁、整齐,室内无积尘,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清扫时应采用湿式作业。

三、供应的饮水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二次供水蓄水池有卫生防护设施,蓄水池容器内壁涂料符合输水管材卫生要求,做到定期清洗消毒。

四、经常检查室内排风装置运行情况,确保室内空气流通,每人每小时新风量≥20m3。

五、旅店的餐厅必须与客房、厨房分开,有独立的建筑系统及合理的通道相连接。

六、餐厅内部装饰材料不得对人体产生危害。

七、茶具、饮具、供客用面巾、一次性卫生用品等符合相关卫生安全要求。

八、各类(饭店)餐厅内必须设洗手间;在隐蔽地带设置相应数量的男女厕所。厕所采用水冲式,禁止设座式便桶,厕所内有单独排风系统。

九、建立健全自身管理组织和各项卫生制度,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十、有防蝇、防尘、防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经常检查使用。

爱国卫生管理制度 篇4

为使公司员工能长期处在一个整洁优美的环境中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1、遵守社会公德,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瓜皮果壳,纸屑、烟蒂;各部门人员在公共环境乱扔瓜皮果壳、纸屑、烟蒂,随地吐痰,每次罚款10元;在本责任区域内,每次罚款5元;并每次扣卫生考核分一分,若一个月内发现三次,卫生考核分全部扣除。

2、公用品及办公设施按规定统一摆放,卫生洁具放在指定的地方,保持办公室整洁;

3、各部门人员每天早上提前15分钟到单位打扫卫生,除各自搞好本卫生区域卫生外,按照规定,对相对应的公共卫生需进行打扫。具体为公司总部按公司《卫生值日通知》分部门进行打扫,仓库由仓库及质检定出包干区及值日表进行打扫。若发现没有按规定打扫的.部门,该部门所有人员每人罚款10元,并每次扣每人卫生考核分5分。若一个月内发现二次,扣除整个部门人员全部卫生考核分,不列入考核的部门及人员每次扣除奖金50元;

4、每周六上午,进行大打除,每次放假之前必须进行彻底的大扫除,内容包括:地面、窗户、门、办公桌及其它办公设施;并由人事行政部进行检查,没有按规定要求的,对该部门所有人员罚款20元,并扣考核分5分。

5、电脑、文印室、档案室除保持整洁外,还必须防潮、防静电;

6、清洁标准为地面干净,不得有痰、瓜皮果壳、纸屑、烟蒂,办公桌不得有灰尘、烟灰;纸篓里的垃圾及时清理;

7、保持厕所的清洁卫生,做到使用后冲洗,严禁将报纸及会堵塞管道的杂物扔入便池,一经发现罚款10元。

8、每星期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对各公共环境、办公室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清洁的地方和部门,每次罚款20元。

爱国卫生管理制度 篇5

一、个人卫生制度

1、餐厅全体人员须每年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2、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露出帽外,不戴戒指,不涂指甲油,不留长发,售卖食物时应戴口罩。

3、售饭前和大小便后应洗手消毒,不得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厕所。

4、上班时不吸烟,不吃零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不把个人用品带入工作区域,不得对着食品咳嗽、打喷嚏。

5、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洗澡,勤换工作服、帽。

二、粗加工卫生制度

1、清洗、加工前先检查食品质量,对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不加工。

2、肉类、水产品等食品不落地存放。

3、蔬菜按一拣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洗后无泥沙、杂草。

4、食品盛器用后冲洗干净,荤素食品分开盛放。

5、废弃物应置于带盖污物桶内,及时倾倒。

6、加工结束后将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扫洗刷干净。

三、烧煮烹调卫生制度

1、检查食品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烧烤。

2、食品充分加热,防止外熟内生。食品烧熟煮透。

3、炒菜、烧煮食品时应采用双盘制,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4、工作结束后调料应加盖,工作用具、灶上、灶下、地面应清扫洗刷干净。

四、仓库储蓄制度

1、库内不得存入变质、有味、污染不洁的食品,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和杂物。

2、食品库房应通风良好,门窗、地面、货架清洁整齐。房内有防尘、防蝇、防鼠、防潮设备。

3、食品存放要做到分类分架、隔墙离地、生熟分开。肉类、水产、蛋奶等易腐食品冷藏。

4、定期检查食品质量,发现变质食品或过期食品,应及时处理。

五、餐具消毒制度

1、采用煮沸法等进行餐具消毒。

2、餐具消毒必须按照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操作。

3、消毒的温度,时间必须达到规定要求。

4、对每日消毒情况填写《卫生消毒记录表》。

六、厨房安全操作制度

1、厨房、餐厅仓库等处的门钥匙应由专人专管,下班后应将门窗锁好。

2、厨房炊事设备由使用人负责安全使用,使用人必须对设备定期进行认真检查。

3、厨房人员每天结束使作设备后,应关闭煤气,蒸气阀气,关闭电源。

4、炊事人员应认真保管好易燃及危险物品。油类制品应放在安全处远离灶头。刀具用毕后应马上清洗入架。

5、不准随意在厨房内乱拉电线,乱接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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