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安全管理制度【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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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安全管理制度通过规范操作流程、加强人员培训和风险评估,确保货物运输安全,降低事故发生率,提升整体管理水平,如何实施更有效?以下是网友为大家整理分享的“物流安全管理制度”相关范文,供您参考学习!

物流安全管理制度

物流安全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完善商品配送,加强配送环节管理,提高配送效率,使公司的配送环节高效、快捷、灵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原则

安全行驶、提高效能、注重配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品尚公司市场部、品尚事业部之相关人员

第二章、细则

第四条、配送车管理

一、物流车辆上班期间由物流中心仓库主管进行调配、指挥,主要责任是对公司的各分店商品进、退、换货进行运输。

二、每天9点前或仓库主管要求的时间,司机必须准时出车,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物流中心仓库主管说明原因。

三、物流司机必须对物流中心仓出的货核单清点签字,如有误直接指出改单。如未提出所造成的损失由物流司机负责。

四、物流司机到达各分店,所有的货由物流司机搬运到店门口,由店内员工清点签字。对于退换回物流仓的货物物流司机按《退货单》清点签字装上车。所有的商品必须做到帐单相符,对于签出字途中的货物短少由物流司机负责赔偿配送车辆安全规章制度配送车辆安全规章制度。

五、物流司机从分店退换货回送仓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检查司机送达的货单是否相符,核对无误签字方可入库签字后造成的短缺由物流中心仓负责赔偿。

六、配送车在运转过程中如果有发生车辆异常或出现车祸,不能行驶,则司机需要立刻通知市场部经理车辆情况,并立刻进行后续处理,争取车辆能提早投入使用。

七、司机驾驶车辆时,应该遵守交通规则,开车时应该全神贯注,不可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驾驶车辆时,不可以做同其他人聊天或接电话等不利于安全驾驶的的活动。如果在工作中出现违章等所产生的费用,公司与司机各承担50%的费用。

八、司机负责拟订车辆的维护、保养,维修的年度计划,按计划的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维修。在进行前应该通知经理,经理同意后方可在公司指定的维修点进行。在维修、保养维护中的`费用报经理审核,副总签报。

九、司机每日行驶前必须检查外观、油漆、玻璃、车灯、水箱、刹车系统、轮胎、水、油、皮带等是否有损坏或刮伤,如果发现第一时间通知经理,到现场核对检查。如果有影响安全的异常,则必须安全隐患排除后方可行使。

十、车辆在不使用时,应该放置在公司行政办公区或指定的放置位置安全存放,以免不必要的损失。司机下班后,如无公司批准,严禁用公车办私事,发现有此种情况,由经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罚直至开除,如果在此期间车辆有损坏、违规等事情发生,则造成的损失由司机全部负责(上班期间如果公车私用造成的损失也是由司机全权负责)。

第三章、

第五条、制度的批准、修定与解释权

一、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实施;

二、本制度可根据公司经营及管理要求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审批权归公司总经理;

三、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总经办;

四、新版本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旧版本同时废止。

物流安全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总则

1、为加强对企业物流工作的管理,做到有章可循,更加科学合理地进行商品物资的统一采购和合理储存,以保证本公司生产活动的正常运转,不断降低生产成本,减少货损,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执行,并由厂长授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章:采购管理

1、实行统一采购物资的范围:生产所用的所有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仪器、设备及配件耗材;试剂、试药;五金、玻璃器皿;劳保材料、办公用品等本公司购进的所有物资。

2、生产科的工作职责:

(1)根据本公司产品特点,编制产品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耗用定额,作为原辅材料、包装材料采购的基础数据。

(2)根据生产计划,编制材料需求清单。

(3)根据本公司产品销售趋势、生产加工能力,为降低采购成本,减少采购费用,会同销售、供应、仓储、质检、财务部门拟订大宗消耗原辅材料的库存储备安全定额,报厂长批准后执行。

3、供应部门的工作职责:

(1)向供货厂商询价,筛选供货单位,报经厂长审批确认。原辅材料、包装材料采购按GMP供应商质量保证体系审计进行。

(2)对经厂长审批确认的供货厂商,供应部门应与其协商,草拟采购合同,然后报厂长审批后确认。

(3)根据生产部门报送的材料需求清单,核实仓库存量,结合材料库存安全定额,编制材料请购单,报经厂长批准后组织采购。

(4)采购物资运抵本公司后,根据本公司内部控制的流程规定,由仓库签发入库单或待检验物资入库单,交本公司有关部门办理质检、点数入库手续,并核销采购计划。

(5)对到货后付款的材料物资,付款时审核供货厂商的结算凭证、本公司的入库凭证,经审核无误后,签字确认,报送有关部门及厂长审批付款。

(6)对赊购物资在本公司规定的挂账结算日,审核供货厂商提交的入库单、退货凭证,根据采购合同规定条款,编制挂账结算单,报送财务部门审核。

4、财务部门的工作职责:

(1)做好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

(2)认真审核物资采购及销售的货款结算、物资出入库手续制度的执行结果,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3)对货款结算凭证进行合理性、合法性审核,发现问题督促有关部门纠正,避免给本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4)设置有关明细账簿,及时办理记账手续,做到账目清楚。

(5)做好与仓库、采购、销售部门的账单、账实的核对工作。

5、质量部门的工作职责:

(1)与相关部门配合做好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的供应商质量保证体系审计工作。

(2)及时对入库需检验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进行抽样检验,并发放报告单。

(3)对不合格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4)配合供应部门做好有关物资的采购工作。

6、仓储部门的工作职责:

(1)凡购进的各种物资,必须及时按入库单验收点数,并填写实收数,及时记入库存台账。

(2)负责仓库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发迅速、面向生产,服务周到。

7、设备部门的工作职责:

(1)做好仪器、设备、电器及其备品备件的请购工作。

(2)配合仓库做好有关物资的入库验收工作。

(3)配合供应部门做好有关物资的采购工作。

8、各部门其他相关职责:

(1)各部门按规定做好所需物资的请购工作,必须填写请购单,报经有关人员审核,并经厂长,必要时集团公司审批后,交供应部门办理采购事务。

(2)各部门在请购时,常用易损件及耗材应提前做好计划,以免在使用时出现衔接间断,由此影响生产进度造成的责任由该部门负责人承担。

9、采购操作流程:

(1)本公司的采购业务统一由有关部门负责办理,其他部门或人员不得自行采购。特殊情况经厂长批准由指定人员办理。

(2)供应部门应根据厂部下达的生产计划及生产部门的生产周期安排结合库存物资的数量、生产耗用进度的实际需要编制采购计划,报厂长批准后执行。

(3)供应部门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组织采购,除零星采购外,批量采购业务必须先与供货方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应包括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日期、运费承担、结算方式及经济处罚等项条款。

(4)采购物资运到本公司时,先由供应部门对照核对采购计划,经确认无误后由仓库开具《入库单》,入库物资交仓库进行点数核对。需要检验的由仓库填写请验单交质量部门进行取样检验,检验合格的入库;不需要检验的由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入库,并在入库单上签字确认。

(5)无论是预付款还是到货付款,在结算付款时均需由供应部门填开《付款申请单》,连同有关凭证报经财务部门审核,并经厂长批准后,出纳人员方可付款。

(6)财务部门在对采购物品结算付款时,应当认真审核《请购单》、《采购合同》、《付款申请单》、《入库单》、《发票》或《收款收据》等有关单证,账目结算不清或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以及不符合税务制度规定的结算凭证财务部门不得办理审核手续。

(7)出纳人员须在接到经厂长批准的付款凭证后办理付款手续,付款时必须认真审核是否具备签章齐全的条件,对签章不齐的付款凭证不得办理付款手续。若因付款时间较急,出纳人员可以先以电话请示的方式报经厂长同意后办理付款手续,但必须在厂长回厂后补办审批手续。

(8)采购物资除经厂长批准直接交付使用部门使用及管理外,其他物料、工具等必须先经过仓库验收后由领用部门办理领用手续。

第三章:仓储管理

1、物资验收入库:

(1)物资入库,保管员应亲自同交货人办理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如发现不符现象,可以拒绝入库。

(2)物资入库后,需要检验的应先进入待检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入合格区,更不准投入使用。

(3)材料验收合格,保管员按发票所列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验收就位,入库单各栏应填写清楚,交财务科计账。

(4)不合格品应隔离存放,及时处理,严禁投入使用。如工作马虎,混入生产,保管员应负失职的责任。

(5)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仓库负责人处理。

2、物资的储存保管:

(1)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货物的属性、特点和用途分类存放,并遵照GMP的有关规定执行。

(2)物资的堆放原则:在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根据物资特点,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清洁整齐。

(3)仓库保管员对库存、代保管、待检验材料及设备、容器和工具等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仓库物资如有损失、报废、盘赢、盘亏等情况,保管员应及时报告仓库负责人进行原因分析及调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理。

(4)仓库物资未经仓库负责人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特殊情况应报经厂长批准。

(5)保管员应每月对物资进行实物盘点,报送厂长及有关部门,保证账、卡、物的一致。

(6)保管员应经常巡视仓库,检查有无可疑迹象,要认真做好防火、防潮、防盗工作,检查危险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7)对于某些特殊物资,如易燃、易爆、剧毒等物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储存保管。

3、物资的发放:

(1)物资的发放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做到一盘底、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数。

(2)所有物资的发放必须有领料单,注明所领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用途等,并有领料人和批准人的签字,如批准人外出时必须电话确认,事后补签。对于手续不全的领料行为保管员可以拒绝发货。

(3)发料必须与领料人当面点交清楚,防止差错出门。

(4)所有发料凭证,保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

4、其他有关事项:

(1)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库人员擅自进入。

(2)仓库严禁烟火,保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严禁在仓库内吸烟。

(3)仓库设有防鼠、防虫设施,严禁在库房内存放食品。

(4)保管员应做好日常的卫生工作。

(5)保管员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只有当移交手续办妥之后,才能离开工作岗位。

第四章:经济责任处罚

1、物资使用部门必须依据生产计划、生产管理实际需要,认真填制请购单。对贪图省事、乱报采购计划,造成本公司资金使用浪费的,依照相应的标准对有关责任人处以罚款。

2、供应部门在确保品质的前提下,必须充分考虑市场变化和库存成本等因素,制定大宗物品的采购方案,落实供货单位。并对采购物品的品质、货款结算安全负责。若因玩忽职守,造成本公司经济损失的,应负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3、财务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审核监督责任,对审核把关工作不严、不及时向厂长汇报有关事情真相,并造成本公司经济损失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

4、质量部门必须对需要检验的物料,依照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取样检验。若发现品质不符时,必须及时报告QA负责人及采购部门(必要时直接报厂长)处理,严禁对品质不符的外购物品放行入库。因质检人员玩忽职守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

5、仓库对外购物品办理验数入库手续,并对入库采购物品的数量负责。若发现数量不符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直接报厂长),同时妥善保管该批采购物品等待处理。对仓库保管员工作马虎,未按本办法规定操作,造成入库数量短缺的应负经济赔偿责任。

6、物资在储存过程中由于保管不善而造成本公司经济损失的,给予保管员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

7、发现危险隐患掩瞒不报而造成本公司经济损失的,给予保管员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

8、未严格执行领料手续发料而造成本公司经济损失的,给予保管员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

物流安全管理制度 篇3

仓库管理是现代物流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做好仓库管理工作对于保证及时供应生产需要、合理储备、加速周转、节约货物使用、降低成本以及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都具有重要作用,因此仓库管理制度已成为现代公司管理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司仓库规划管理制度

第一条库位规划

货物管理室应依货物出库情况、包装方式等规划所需库位及其面积,以使库位空间得到有效利用。

第二条库位配置

库位配置原则应依下列规定:配合仓库内设备例如:油压车、手推车、消防设施、通风设备、电源开关等及所使用的储运工具,规划运输通道。依据货物的属性(组别)分区存放,同类货物合格品、待检品、不合格品分区存放以利管理。收发频繁的货物应配置于进出便捷的库位。将货物依货物名称、规格批号、数量、存放库位标明于料卡或库位配置图上,并随时显示库存动态。

第三条

货物堆放依据货物数量、特性、要求及出库频度进行垛位规划及堆放层级。

第四条库位标示

库位编号依下列原则办理并于适当位置作明显标示:层次类别依顺序逐层编订,没有时填库位流水编号;通道类别依顺序编订;仓库区位依顺序编订,并定立明显标识。第五条库位管理仓库工作人员应掌握各库位、各产品规格的进出动态,并依“先进先出、按批次出库”的原则制定存放方案,每种规格原则上应配置两个以上小库位以备轮流交替使用,以达先进先出的要求。

二、库存量管理工作细则

第一条安全库存量设定

用量稳定的货物由物流管理人员依据潍柴的月产量,按照省内库存3天、省外库存5至7天的原则,制定相应的库存周转量计划,设定安全库存的上限及下限。若生产计划有重大变化如:开发或取消某一产品的生产、扩建增产计划等应及时修订库存周转量计划。

第二条库存量查询监控

仓库管理人员每天按计划查询仓库即时库存情况,视情况分类报表输出,并对库存情况进行分析,为提醒供货厂家进行货物补货、退货提供依据。

第三条送货通知当货物由于某种原因低于安全库存时,物流信息员应及时与潍柴采购部等部门联系(电话或邮件方式传达信息),请示是否对货物进行补货,确认后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第四条退货通知当货物由于某种原因高于安全库存或长期停用(存放期超过60天)或由于质量原因被判不合格时,物流信息员应及时向厂家业务人员反馈,提醒其做退货处理。

三、货物储存保管条例

第一条

货物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货物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转量小的用可存放货架(如存放货架者需在料卡上填上仓位编号及货架编号)。

第二条货物堆放的原则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据货物特点必须做到过目有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齐。

第三条

仓库保管员对库存货物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因此坚决做到人各有责,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仓库货物如有损失、变质、报废、盘盈、盘亏等,保管员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一律不准擅自处理。保管员不得采取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第四条保管货物要根据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仓位),同类货物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第五条保管货物未经主管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配套货物一律不准拆件零发,特殊情况应经主管批准。

第六条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库人员擅自入库,仓库严禁烟火,明火作业需经保卫部门批准,保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

第七条仓管人员对于所经管的库存商品应予严密稽核清点,各仓库应得随时接受单位主管或财务部稽核人员的抽检。

第八条每年年终仓管人员应会同财务部门业务部门等共同处理库存盘点,盘点时必须实地查点产品的规格数量是否与账面的记载相符。

第九条盘点后应由盘点人员填具盘存报告表,如有数量短少、品质不符或损毁情况应详加注明后由仓管人员签名负责。

第十条盘点后如有盘盈或不可避免的亏损情形时,应由仓管部门主管呈现总经理核准调整,若为保管责任短少时则由仓库经管人员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直接保管货物的仓管人员变动时应由其所属的部门主管查对库存货物的移交清册后,再由交接双方会同监交人员据实盘存,无误后办理相关手续。

四、公司储存管理办法

第一条账务货物管理部门收到仓库货物及随货名细表后应立即和有关单据、实物核对,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办理更正,核对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登记帐册进入库存管理程序。

第二条盘点

1、库存货物应作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盘点时由信息部微机员将盘点项目依规格类别出具货物盘点表,仓库部门按实际盘点数量填写货物盘点表;

2、信息部微机员出具即时库存表,仓管人员将货物盘点表的盘点数量与账面数量核对,若有差异即填具盘点异常报告单,并计算其盘点盈亏数,仓库主管协同保管员查明原因,再送分管领导,提出改善措施呈报领导核决;

3、盘点盈亏数量经核决后,由货物管理部门开具调整单,仓库部门留存备档。

第三条消防设备仓库内一律严禁烟火,货物管理部门应于仓库明显处悬挂严禁烟火标志,并依消防安全规定设置消防设备,由仓库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经常检查,如有故障或失效,应立即申请修护补充,并经常组织厂区消防训练以提高应对能力。

第四条库房

安全管理规定

1、仓库内应经常维持清洁并随时注意通风情况;

2、易燃品易爆品或违禁品不得携入仓库,仓库管理部门应随时注意;

3、仓库内不得吸烟,若因工程需要烧焊时应先报备,并有专人负责允许后才可;

4、仓库管理部门对所经管的成品库存及储运设备的安全负责,如果破损应立即反映主管并立即修护;

5、未经仓库管理部门主管核准,有关人员不得进入仓库,搬运完毕后也不得在仓库逗留;

6、货物管理部门员工于下班离开前,应巡视仓库及电源水源是否关闭,以确保仓库的安全。

五、仓库配送管理办法

第一条加强仓库管理,做好货物的收发和保管工作,做到保质保量地完成货物的收发配送任务,保质就是要保证仓库及配送质量,保量就是按计划规定的数量、时间及时完成收发和配送。做到快收快发,配送准时、准确。

第二条做好仓库管理是加强货物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此仓库管理人员必须根据储存货物的特点,做好“五无”——无霉烂变质、无损坏和丢失、无隐患、无杂物积尘、无老鼠;做好“六防”——防潮、防冻、防压、防腐、防火、防盗。

第三条保证货物管理的安全,严防贪污盗窃,严防一切事故发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不准在仓库内吸烟。

第四条货物进仓须有严格验收手续,对货物的数量、规格、件号、名称等做到准确无误,同时做好进仓的登记手续。

第五条货物出库发放必须严格执行发料规定,须有领料凭证并且手续完备齐全,严禁先出货后补手续的错误做法,严禁白条发货,否则仓库管理人员有权拒发材料。

第六条开展技术创新,不断改善仓库的货物管理工作,做到科学管理仓库,提高工作效率,使货物尽快地投入生产充分发挥货物的作用。

六、仓库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仓库系货物保管重地,除仓管人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仓库。

第二条因业务工作需要需进入仓库时,必须先办理入仓登记手续并要有仓库人员陪同,不得独自进仓,凡进仓人员工作完毕出仓时,仓管人员应对其检查。

第三条一切进仓人员不得携带火种、背包、手提袋等物进仓。

第四条仓库范围及仓库办公地点不准会客,其他部门职工更不准围聚闲聊,不准带亲友到仓库范围参观。

第五条仓库范围不准点火,也不准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六条仓库不准代私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应未经领导同意的其他单位或部门的物品存仓。

第七条任何人员除验收时所需要,不准把仓库商品货物试用。

第八条仓库应定期每月检查防火设施的使用实效,并接受保安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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