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健康教育制度【推荐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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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健康教育制度旨在通过系统的课程和活动,培养幼儿的健康意识,提高身体素质,促进心理发展,保障全面成长。如何有效落实这些措施呢?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幼儿园健康教育制度【推荐10篇】范例,仅供参考,希望能够有所帮助。

健康教育管理制度 【第一篇】

一、领导机制:

我校实行三级管理领导机制:校级管理(校长直接分管)、学段管理(德育处、专兼职心理教师、中层介入)、班级管理(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直接管理及教学渗透)。

我校建立了由校领导牵头,德育教导、教学教导、大队辅导员、心理辅导员、各科大组长等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及领导机构健全,职责明确,运行有效。定期举办研讨,有记录。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管理机构:

(一)组织架构图

(二)架构图各部门职责说明

校长:

1、统筹规划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发展目标和方向;

2、统筹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3、确定专兼职心理辅导老师合适人选;

4、出席并指导有关心理健康教育的重大会议。

德育处:

1、在校长室的统一安排下,协助及督导各年级、各班主任做好班级活动中的学生心理辅导工作;

2、参与心理辅导室制订学生心理辅导工作计划;

3、会同心理辅导室实施学生行为困扰等问题的调查与处理;

4、会同家委会举办家庭教育指导。

教导处:

1、在校长室的统一安排下,协助及督导各任课教师做好学科教学活动中渗透心理辅导的工作;

2、配合心理辅导计划,调整课程安排,落实心理辅导课的课时、教材等工作;

3、配合心理辅导计划,做好学生心理及其他测验的课时安排。

4、安排全体教师及心理辅导专兼职老师培训进修,打造优秀的教师队伍。

总务处:

1、确保心理健康教育必要的经费和设备支持;

2、提供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的书籍;

3、协助心理危机干预的现场维护。

心理辅导室:

1、制定学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2、开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3、开展学生心理辅导工作;

家委会:

参与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协助学校开办家长教育专题指导。

幼儿园继续教育制度 【第二篇】

为了提高全园教职工的素质,鼓励其参加与工作岗位及专业对口的继续教育,并使之纳入正常轨道,以适应新形式下幼教工作的需要。有关规定如下:一、学习对象和学习方式:1.  提倡教职工参加各种函授、电大、夜大、自学考试等方式的继续教育,利用业余时间或假期进行,妥善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2.  进修与本专业本岗位有关的比本人现有学历高一等的学历,教师岗位参加自学考试者在考前可享受每门课程一天的复习时间,但必须合理安排班内工作,保证班级日常运转,并较好完成各项任务。3.  要求参加继续教育的教职工,均可提出学习申请,以书面申请的形式,注明学习时间、现有文化程度及专业、进修专业内容,经园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遇特殊情况,报主管部门审批决定。二、学习费用:1. 在本园工作期间,因工作需要由单位安排接受继续教育(一般指短期培训或进修),全额报销学习费用,其余费用报销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2.  在编上岗人员参加函授、电大、夜大、自学考试等方式的继续教育,待学完全部课程,凭毕业证书和发票给予报销每门课程50元。3.  凡接受继续教育学习费用的在编教职工,必须继续在本园工作三年以上,反之,需由个人向单位支付二倍的学习培养费。三、批准学习的教职工要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当工作与学习发生冲突时,应以工作为重。四、本规定与国家政策不符合时,按国家政策办理。

健康教育制度 【第三篇】

一、为了贯彻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关于健康教育的各项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师生健康状况及各时期防病工作重点制定健康教育工作,首先我校成立健康教育工作小组:

组长:唐建军

副组长:张亭

组员:车鹏雅、李芳

各班班主任

二、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由健康教育小组主管,学校全体师生、其他员工有参与和配合执行各项健康教育工作制度的责任和义务。

三、健康教育课要纳入学校工作计划、教学工作计划,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包括健康体检和随访制度、健康信息传播制度、健康环境促进制度等。

四、至少每年对全体学生、教职工进行健康普查,建立健康档案并科学管理。对存在健康缺陷或疾病的学生、教职工进行跟踪随访,督促他们尽早矫正和诊治。

五、学校要结合师生健康状况及各时期防病工作重点,通过课内外教育活动,利用板报、宣传栏、微信、读物、报刊、杂志等载体,定期向师生传授身心发育发展知识(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和传染病、学生常见病、食品卫生与营养、慢性疾病预防、安全与健康等方面的知识,并做好健康教育档案工作。同时,要通过参与式、体验式的各种活动,让师生掌握各种维护自身健康的生活技能。

六、每学期要对学校环境噪声,室内空气质量、采光、照明,黑板、课桌椅的设置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定期检查监测。要按照能满足师生需要的原则设置足够的厕所和洗手设施,并定期清洁消毒。

七、学校20xx年工作计划、20xx年工作总结中要有一定篇幅的健康教育工作内容,要详细、具体,能反映开课率及学生知行情况。学校要有专、兼职教师授课,有教案,教案内容与教材同步,教导处定期检查教师教案。

八、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利用班、队会学习和巩固健康知识。各班级能认真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活动者,期末给予奖励。未按要求开展活动的班级,在期末评估时视程度不同而降等。

一、学校健康教育

1、学校要把健康教育纳入学校工作当中,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确保班班开课、人人有书,做到有课时、有课本、有教案、有考核、有评价。

2、广泛宣传个人卫生、环境卫生、心理卫生、青春期卫生等有关常识。

3、结合季节特点进行健康知识宣传,学校、班级设卫生宣传栏(角),定期刊登有关卫生的知识。

4、宣传形式力争丰富多彩。每季度出黑板报1至2期,每月广播播1至2次;健康教育课每周2节,还可以借助宣传单、宣传画、幻灯片、录像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

5、做好学校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使常见病的患病率逐年下降。

6、对学校发生的传染病要“管起来”,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领导。同时遵医嘱对患者隔离或休学。

二、学生健康教育

1、定时作息,每天学习与课外活动时间不超过八小时,课外作业量不超过国家教委和省教委的规定,保证学生睡眠不少于八小时。

2、自觉养成坐正、立直的良好习惯。

3、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努力做到“六勤”、“六不”。勤刷牙、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勤洗衣、勤晒被褥,不喝生水,不吃不洁变质食物,不吸烟饮洒,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瓜皮果壳纸屑杂物。

4、保护视力,做到“五要”、“五不要”。不用手指沾唾液翻课本,不把笔衔在嘴里。

5、饭前,饭后要洗手。

6、饭前,饭后不做剧烈活动。

7、认真上好健康教育课,学习一定的健康教育知识,知晓率达到100%,行为形成率达到95%以上。

三、教师健康教育

1、衣着整洁、仪表端庄、公共场合不准穿拖鞋、平脚短裤、背心。

2、上课时不对着学生咳嗽、打喷嚏,不抽烟,不与学生口对口近距离讲话。

3、加强体育锻炼,增强身体素质,注意饮食,预防疾病。

4、健康教育教研组长每期期初要制定好本期的教学计划、教研计划,并督促每位任课教师严格按计划实施教学。

预防传染病健康教育制度 【第四篇】

学校人群聚集,流动性大,接触面广,是传染病的易发场所。青少年由于其免疫功能尚不完善,抵御各种传染病的能力较弱,是多种传染病的好发年龄,一旦发生,极易传播和流行,并可扩大到家庭和社会。必须高度戒备地重视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有关要求规定如下:

一、落实组织领导,强化单位及一把手责任制

1、健全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学校主要领导负总责,确保认识到位、职责到位、经费到位、检查到位、奖惩到位。

2、建立“群防群控、盖边沉底”的工作网络,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学校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积极性。

二、落实健康教育,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1、学校要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中小学必须开设健康教育课。

2、充分利用板报、校报、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卫生防病意识和社会公共卫生的责任感。

3、教育学生做到“四勤”、“四不”、“一报告”。即:勤洗手脸、勤通风、勤晒衣被、勤锻炼;不随地吐痰、不喝酒抽烟、不共用毛巾、不要过度紧张和疲劳;发现传染病可疑者立即报告。

4、根据传染病流行季节的特点,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两次以预防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病为重点的卫生宣传教育。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家长信等形式,宣传传染病预防知识,以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三、落实学校卫生制度,依法治校常抓不懈

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学生晨检及定期体检制度;重要场所定期消毒制度;课堂、宿舍、公共场所卫生清扫制度;个人卫生清洁制度;食品卫生安全制度;体育活动卫生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四、落实“四早”措施,确保疫情预防控制无漏洞。

1、早发现。坚持晨检制度并保持经常化。晨检应在校医的统一组织和指导下,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特别是请病假的学生应及时查明病因。在传染病流行季节,还可增加午检。对可疑者应由校医做进一步检查、确认。在传染病流行季节,以班级或宿舍为单位,采取相应的排查措施,发现有传染病早期症状者,督促其立即到医院就诊。

2、早隔离。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的早期症状者,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确保其他学生不与之接触。根据传染病类型和传染性强弱,必要时对与病人接触的人员进行相应隔离。

3、早报告。校医、为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人。在确认疫情的第一时间内报当地疾病控制中心和区教育局,并按照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的要求做好疫情的登记、分析和整理工作。

4、早治疗。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的早期症状者,应根据不同类型传染病,及时将病人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或在家隔离治疗,同时在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病人所在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发生大面积疫情时,可对与病人接触的其他人员进行预防性投药,对所在场所定期消毒。

五、落实经费保障,改善学校卫生条件

学校卫生条件好坏,直接影响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教室、宿舍、食堂要通风良好;保证疫情发生时有足够的消毒、防护用品以及应急工作所需的经费。

六、落实应急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处置有序高效

学校对疫情发生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疫情,要有人指挥,有人值班,有隔离、消毒、防护、救护等具体措施和物质保证,确保在第一时间内控制疫情的发展。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七、落实督查、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1、学校领导要熟悉学校卫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经常了解学校师生对学校卫生工作管理方面的意见,经常查看学生教室、食堂、宿舍等人员集中场所的卫生状况,经常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并将其工作实绩纳入考核与奖惩中。

2、因工作不力造成后果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健康教育管理制度 【第五篇】

一、心理健康教育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坚持育人为本,根据中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规律,运用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和方法,培养中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他们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2、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要立足教育,重在指导,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保证心理健康教育的实践性与实效性。为此,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根据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有针对性地实施教育;面向全体学生,通过普遍开展教育活动,使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有积极的认识,使心理素质逐步得到提高;关注个别差异,根据不同学生的不同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辅导,提高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尊重学生,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启发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积极做到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与针对性相结合;面向全体学生与关注个别差异相结合;尊重、理解与真诚同感相结合;预防、矫治和发展相结合;教师的科学辅导与学生的主动参与相结合;助人与自助相结合。

二、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标与任务

1、心理健康教育的总目标是: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充分开发他们的潜能,培养学生乐观、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人格的健全发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具体目标是:使学生不断正确认识自我,增强调控自我、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对少数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障碍的学生,给予科学有效的心理咨询和辅导,使他们尽快摆脱障碍,调节自我,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增强自我教育能力。

2、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增强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帮助学生树立在出现心理行为问题时的求助意识,促进学生形成健康的心理素质,维护学生的心理健康,减少和避免对他们心理健康的各种不利影响;培养身心健康,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三、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内容

1、普及心理健康基本知识,帮助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了解简单的心理调节方法,认识心理异常现象,以及初步掌握心理保健常识,其重点是学会学习、人际交往、升学择业以及生活和社会适应等方面的常识。

2、帮助学生具有适应高中学习环境的能力,发展创造性思维,充分开发学习的潜能,在克服困难取得成绩的学习生活中获得情感体验;在了解自己的能力、特长、兴趣和社会就业条件的基础上,确立自己的职业志向,进行职业的选择和准备;正确认识自己的人际关系的状况,正确对待和异性小伙伴的交往,建立对他人的积极情感反应和体验;提高承受挫折和应对挫折的能力,形成良好的意志品质。

四、心理健康教育的途径和方法

1、开设心理健康选修课、活动课或专题讲座。包括心理训练、问题辨析、情境设计、角色扮演、游戏辅导、心理知识讲座等,旨在普及心理健康科学常识,帮助学生掌握一般的心理保健知识,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2、个别咨询与辅导。开设心理咨询室进行个别辅导是教师和学生通过一对一的沟通方式,对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出现的问题给予直接的指导,排解心理困扰,并对有关的心理行为问题进行诊断、矫治的有效途径。对于极个别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能够及时识别并转介到医学心理诊治部门。

3、要把心理健康教育贯穿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之中。要创设符合心理健康教育所要求的物质环境、人际环境、心理环境。寻找心理健康教育的契机,注重发挥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人格魅力和为人师表的作用,建立起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的新型师生关系。班级、团队活动和班主任工作要渗透心理健康教育。

4、积极开通学校与家庭同步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的渠道。学校要指导家长转变教子观念,了解和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注重自身良好心理素质的养成,营造家庭心理健康教育的环境,以家长的理想、追求、品格和行为影响孩子。

5、做好平时宣传教育工作,做到专栏、黑板报等方面内容的定期更新;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对咨询纪录、咨询信件、心理测验数据、工作文件、参考材料等定期存档。

五、心理健康教育的组织实施

1、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积极支持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根据本地、本校教育教学实际,保证心理健康教育时间。要加强对教师和咨询人员的管理,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要逐步建立在校长领导下,以班主任和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为骨干,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制。

3、要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培训。要积极组织对从事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专业培训。培训包括理论知识学习、操作技能训练、案例分析和实践锻炼等内容。通过培训提高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水平。

4、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教研活动和课题研究。在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时,要从学生实际出发,强调集体备课,统一做好安排。要以学生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需要为主线,通过教研活动,明确心理健康教育的重点、难点,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质量。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带课题培训与合作研究等方式,推广优秀科研成果。

幼儿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管理制度

一、创设符合心理健康教育所要求的物质环境、人际环境、心理环境。寻找心理健康教育的契机,注重发挥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人格魅力和为人师表的作用,建立起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的新型师幼关系,在一日常规教育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

二、幼儿园应开设心理健康教师讲座、心灵驿站,帮助教师形成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教师要为人师表,言传身教,要求幼儿做到的教师必须首先做到。

四、教师工作要扎实,要成为幼儿发展健康心理的启迪者和榜样,把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结合起来,在指导班集体和团队工作中,要发展幼儿良好的自我意识,培养自主能力和自我教育能力。

五、心理咨询室人员要热情接待幼儿和家长来访,注重幼儿的个别教育并进行幼儿个案分析和观察记录。通过开展角色游戏、主题教育活动等对日常行为规范进行正确引导,培养幼儿初步的人际交往能力。

六、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让幼儿在活动中去提高意识,全面促进心理素质。

七、搞好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家长园地、橱窗等宣传阵地的心理健康教育内容定期更新;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八、定期对幼儿进行心理测验,并做好家长学校心理教育工作。

九、积极开通幼儿园与家庭同步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的渠道。幼儿园要指导家长转变教育观念,了解和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注重自身良好心理素质的养成,营造家庭心理健康教育的环境,以家长的理想、追求、品格和行为影响孩子。

十、建设好校园环境,使幼儿有良好的校园心理环境。

健康教育制度 【第六篇】

1、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加强对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把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结合实际渗透到德育工作学科中去。

2、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员要认真上好心理健康教育课,并收到较好的教学效果。

3、教师要为人师表,言传身教,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必须首先做到。

4、班主任工作要扎实,他是成为学生发展健康心理的启迪者和榜样,把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结合起来,在指导班集体和少先队工作中,要发展学生良好的自我意识,培养自主能力,自我教育能力。

5、心理辅导室要热情接待学生和家长来访,进行个别辅导,随时保密。

6、切实开展好各项活动,公布心理辅导员(或班主任)心理咨询热线(家庭电话),接受不愿当面咨询的学生的咨询。

7、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去提高认识,全面促进心理素质。

8、搞好宣传版报,通过红领巾广播站逐一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

9、定时对学生进行心理测验。

10、建设好校园环境建议,使学生有良好的校园心理环境。

健康教育管理制度 【第七篇】

一、健康教育组织

由高级责任护士以上的人员负责实施。

二、健康教育内容

1、住院病人健康教育内容主要包括:

(1)介绍医院规章制度:如查房时间、探视制度、陪床制度、膳食制度等。

(2)介绍病室环境:作息时间、卫生间使用、贵重物品的保管及安全注意事项、呼叫器的使用等。

(3)相关疾病知识宣教:相关检查、治疗、用药知识指导,手术前后知识宣教、自我护理知识和出院健康指导。

2、门诊病人健康教育内容主要包括:一般指导(休养环境、良好心态、适当锻炼、营养饮食、伤口观察及就诊、医生复查等)、专科指导、个体指导。

三、健康教育形式

1、个别指导:在护理查房时,由高级责任护士结合病情、家庭情况和生活条件进行具体指导。

2、集体讲解:确定主题。门诊利用病人候诊时间,病房则根据工作情况及病人作息制度选择时间进行集体讲解。讲解同时可配合幻灯、模型、图片等,以加深印象。

3、文字宣传: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编写短文、图画或诗词等,标题要醒目,内容要通俗易懂。

4、座谈会:在病人病情允许的情况下,护理人员组织病人对主题进行讨论并回答病人提出的问题。

5、展览:如图片或实物展览,内容应定期更换。

6、视听教材:利用幻灯、投影、录像、广播等视听设备在候诊大厅及住院病人活动区域进行宣教。

四、健康教育流程

1、评估健康教育对象的学习需要及接受能力。

2、制订相适应的目标。

3、拟定适宜的健康教育内容。

4、根据教育对象选择健康教育的形式。

5、实施健康教育计划。

6、对健康教育结果进行评价。

7、有针对性派发宣传资料。

健康教育制度 【第八篇】

1、教师讲课时,语言要清楚、达意,板书要端正、清晰、规范,字体大小要适中,左右方位要兼顾。

2、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学习的规律组织教学,讲课方法要生动灵活,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设法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和学习疲劳;要按时下课,不拖堂。

3、课上要注意学生的精神状态,遇有精神萎靡或其他不适情况者,及时做出妥善处理。

4、教科书、作业本及其它文具等符合卫生要求。

5、要定期调换学生的座位。上课时教师要随时纠正学生不正确的坐姿和读写姿势。每天第二节、第六节课的任课教师,要督促学生做好课间眼保健操。

6、教师要以身作则,避免不卫生行为,严禁在教室内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乱扔粉笔头。

7、严格控制作业量和测验、考试次数,不得随意增加课时或在节假日补课。小学生每天在校时间不超过6小时,中学生超过8小时,大学生不超过10小时。

8、在教学过程中,要结合教学内容,进行卫生教育和完全教育。

幼儿园健康教育制度 【第九篇】

一、幼儿园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

1、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幼教事业、热爱本职工作。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心全意为幼儿服务,有目的、有计划、科学地安排、组织好幼儿整日生活,使幼儿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3、热爱幼儿、尊重幼儿,面向全体幼儿。对幼儿一视同仁,不偏爱,坚持正面教育,不体罚、变相体罚或恐吓、讽刺、挖苦幼儿,使幼儿愉快、活泼、健康地成长。

4、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上班时间不聊天,不串班,不干私活,全心全意干好工作,确保幼儿安全。

5、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勇于创新,勤于总结。努力探索幼儿教育规律。

6、以身作则,做幼儿表率,仪表、服装、言谈、举止要符合职业要求,有利于教育幼儿。

7、与幼儿家长保持经常联系,主动争取家长密切配合,共同教育好幼儿。

8、尊重、关心、体谅幼儿家长,不利用工作之便徇私。

9、尊重社会公德,严守劳动纪律及幼儿园各顼规章制度。

10、服从分配,同志间互相尊重,团结协作,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共同做好工作。

二、教师工作职责

1、贯彻教育方针,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培养目标,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结合本班幼儿的特点和个体差异,制订班务工作计划(包括学期、月、周日计划),并有效地组织实施,期末进行总结。

2、热爱全体幼儿,坚持正面教育,全心全意为幼儿、为家长服务。

3、严格执行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4、严格执行幼儿安全卫生保健制度,管理本班幼儿的生活,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有事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5、观察并有针对性地记录班内幼儿的发展情况,注意个体差异,使每个幼儿在原有水平上得到发展。及时作好班级保教分析。

6、根据研究课题创设与保教要求相适应的环境,组织安排好幼儿一日活动。开展内容丰富多样的与主题教育相适应的活动。

7、严格执行作息制度,做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活动准备。

8、密切与家长取得联系,征得家长的支持与配合。每月有针对性地向家长宣传科学育儿知识。

9、积极参加政治、业务等学习和教育研究活动,自觉进行高学历进修和理论业务自学。

10、空课时间认真做好教学准备工作或者协助上课教师做好保教工作。

11、班级任课教师密切合作,共同做好班级的保教工作。

三、教师行为规范

1、仪表端庄:不浓妆艳抹,不穿奇装异服,不披长发,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带班不穿高跟鞋。

2、教态亲切:不大声训斥幼儿,对孩子耐心周到。

3、语言举止文明:不说粗话,与幼儿交谈坚持说普通话。

4、进班做到“七不”,即:不离岗、不串班、不闲谈、不做私事、不吃零食、不打(接)私人电话、不带自己孩子。

四、幼儿园学习会议制度

1、全园教职工政治学习分为教师、后勤两个组。

2、教师组有园党支部书记(或工会主席)组织政治学习,园长(或保教主任)组织业务学习。教科室主任组织教师教学技能培训。

3、后勤组有总务主任组织政治学习,保健教师组织业务学习。

4、教师组隔周一次政治学习、隔周一次业务学习。按计划每学期进行教师教学技能集中培训几次。

5、教师政治业务学习的时间为:周一中午班主任,周二中午配班老师。(12:20——13:50)

6、后勤组学习时间为隔周一次,每周五下午3:00——4:00,有总务主任和保健老师商量决定学习内容。

7、园务委员会会议每学期召开1——2次。

8、行政例会每周一上午(9:00——)召开。

9、全园教师大会每月召开一次,尽量结合教研活动时进行。及时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及时通报平时工作情况(尤其是安全、卫生工作)。

10、膳管委会议每月一次。

11、家长委员会会议每学期至少一次。

12、教代会每年度至少1——2次。

13、如果有特殊情况,临时通知会议时间。

五、教师学习科研工作制度

1、教师应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与业务知识,每天努力抽出一小时的学习时间。

2、教师应认真做好学习理论卡片摘录每周一张,教育教学实践卡片每月一张,每学期结束上交保教主任。

3、幼儿园每学期编印一集《教师教育教学经验花絮》。

4、教师每学年撰写1篇教育论文,每年10月15日前上交园长室。

5、幼儿园每年度编印一本《优秀论文集》。

6、教师应积极参加业务学习,认真做好笔记,讨论热烈发言。

7、教师每学期听课5~10节,自然年度底上交《听课笔记》。

8、教师应积极尝试教学改革,主动承担教研组(片)、园级公开课,承担课题研究。

9、教师应主动承担指导新教师的工作,以老带新、互帮互学、共同提高。

10、幼儿园对承担园级、大片级、市级观摩课教师进行奖励。

11、幼儿园对指导幼儿在市级比赛中获奖的教师进行奖励。

12、幼儿园对在市级以上各类竞赛获奖及作品在刊物上发表的教师进行奖励。

六、幼儿园教师的基本条件和主要职责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爱护幼儿,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文化和专业知识水平,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体健康;

2、仪表端庄;

3、具有幼儿师范中等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4、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或普通话流利。

(二)、主要职责

1、对班级工作全面负责;

2、观察了解幼儿,制订和执行班级教育工作计划,完成教育任务;

3、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指导并配合保育员管理班级幼儿生活和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4、与家长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幼儿家庭的教育环境,商讨符合幼儿特点的教育措施,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任务;

5、参加业务学习和幼儿教育研究活动;定期向园领导汇报,接受其检查和指导。

健康教育制度 【第十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教思政厅[20xx]1号)文件精神,健全我校校级、院级、班级三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进一步优化大学生的心理品质,促进当代大学生健全人格的形成和发展,提升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和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x农业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施细则。

第二章宗旨、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第二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宗旨。

为全体学生提供科学有效的帮助和指导,促进其心理健康成长和自我潜能的充分发挥。

第三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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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心理健康教育与思想教育相结合。既要帮助大学生优化心理素质,又要帮助大学生培养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

(二)坚持普及教育与个别咨询相结合。既要开展面向全体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又要根据学生不同情况,开展个体心理咨询与团体心理辅导工作。

(三)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活动相结合。既要通过课堂教学传授心理健康知识,又要组织大学生参加陶冶情操、磨练意志的课外文体活动,不断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

(四)坚持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学生心理调适能力。

(五)坚持解决心理问题和解决现实问题相结合。既要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又要为大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第三章机构、人员和经费

第五条x农业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检查和考核工作。学生工作部(处)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负责全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机构,挂靠学生工作部(处)。

第六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由学校党政主管领导任名誉主任或顾问;设一名主任全面负责中心的发展和业务工作;设副主任和办公室主任各一名,负责中心日常事务管理;一支四人以上的工作队伍专职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

第七条各学院建立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辅导站挂靠学院分团委,至少选配一名心理辅导员,负责本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每个班级选拔心理委员一至两名,协助辅导员开展本班级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第八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行专、兼职相结合的制度。按教育部要求配备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专职心理咨询师,并聘任符合要求的兼职心理咨询师。

第九条努力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本着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化、心理咨询队伍专业化的原则,通过专、兼、聘等多种方式,建立一支以少量精干专职教师为骨干,专、兼职结合,相对稳定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

第十条确保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专项经费投入。心理健康教育的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心理健康教育机构的正常运转,心理健康普查,心理咨询设备添置,组织专题辅导、讲座、报告,征订报刊、书籍、杂志以及师资培训等项目。

第四章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任务

第十一条要根据大学生的心理特点,开展心理辅导或咨询活动,帮助大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优化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和社会生活的适应能力,预防和缓解心理问题。帮助学生处理好环境适应不良、自我管理困惑、人际交往障碍、交友恋爱挫折、考试紧张焦虑、求职择业矛盾、人格发展缺陷、情绪调节失衡、经济困难压力等心理问题,提高心理健康水平,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第十二条要不断完善和健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机制,丰富拓展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三级”联动机制,形成课内与课外、预防与干预、咨询与自助、教育与科研相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

第十三条要不断完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保障机制,保证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必需的工作经费和条件,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强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学研究和督促检查,定期总结工作经验和研究成果,为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依据。

第十四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任务:

(一)制定中心健康教育规划;

(二)做好新生的心理健康普查工作;

(三)通过各种媒介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四)开设心理健康教育必修课、选修课及讲座;

(五)开展团体心理辅导与个别心理咨询;

(六)实施心理危机干预,鉴别并转介需要到精神科就诊的学生;

(七)选拔并培训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

(八)组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研讨;

(九)协助国家、省级心理健康教育部门和各学院做好相关的各项工作;

(十)面向社会开展心理健康咨询服务,为促进全民心理健康,提升全民综合素质服务。

第五章心理健康教育的渠道和环节

第十五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学生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同时也是全体教职工,特别是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教师要结合教学工作过程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班主任、辅导员不仅要在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中发挥作用,而且要在增进学生心理健康、提高学生心理素质中积极开展工作、发挥作用。

第十六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以课堂教学、课外教育指导为主要渠道和基本环节,形成课内与课外、教育与指导、咨询与自助紧密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

第十七条在新生入学的第一学期开设一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课,在其他学期开设相关的公共选修课程,形成系列课程体系。要根据师资条件逐步增开与大学生素质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有关的选修课程。通过课堂、讲座等形式传授心理调适的方法,介绍增进心理健康的途径,使大学生学会自我调适;使大学生掌握科学、有效的学习方法,自觉开发智力潜能、培养创新务实精神;培养学生坚强的意志品质和战胜挫折的信心;提高自我控制、有效调节情绪和情感的能力,从而消除心理困惑。

第十八条科学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进行科学规范的心理测试,运用心理测试量表、心理测量软件建立、健全学生心理档案,加强跟踪辅导,并对心理测试结果做出科学评价和利用。

第十九条建立学生危机干预预警机制。加强自杀预防知识的宣传和教育,通过心理咨询热线、网络咨询等形式为全校师生提供紧急援助服务。通过新生心理健康普查,有针对性地开展危机预防工作。

第六章心理健康教育的范围和方式

第二十条在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中,要注意区分学生的思想道德问题和心理问题,要善于对学生的心理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辅导或咨询,遇到有疑难问题时及时主动地与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沟通联系,以便给有心理困惑、心理障碍的学生以及时必要的帮助。

第二十一条要严格区分学生一般的心理困惑、心理障碍与精神疾病等特殊问题的界限。必要时要与专业卫生机构取得联系,邀请专家进行会诊,特殊学生要及时转介到医院诊治。

第二十二条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研究。积极组织参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科研与学术交流活动,为大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心理问题提供理论依据、有效方法和手段。

第二十三条心理辅导或咨询工作要通过个别咨询、团体咨询与辅导活动、心理行为训练、书信、电话、网络等多种形式开展,有针对性地向学生提供经常、及时、有效的心理健康辅导。

第二十四条要充分利用学校广播站、校刊、校报、橱窗、板报等宣传媒介及第二课堂活动,广泛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强化学生的参与意识;通过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积极、健康、高水准的氛围,陶冶学生高尚的情操。

第二十五条通过提高广大学生的认知水平,掌握心理应激规律,完善个性品质,帮助大学生对现实生活和自我成长的各种问题做出正确的、适度的心理反应。

第七章心理健康教育队伍

第二十六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队伍的培养。专职教师的培训工作要纳入学校师资培训计划,通过培训不断提高他们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所必备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技能。各学院心理辅导员要定期参加专业培训和学习,争取在1-2年内实现心理辅导员持证上岗,确保心理辅导员的专业化。对班主任、辅导员及其他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干部、教师进行有关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普及培训。

第二十七条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师的培训,经过培训提高,专职心理咨询师和兼职心理咨询师要逐步达到持证上岗。

第二十八条心理辅导员是指专门负责所在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辅导员。心理辅导员由所在学院根据学校相关要求选拔并与学生工作部(处)共同管理。担任心理辅导员的老师应符合规定的基本素质和任职条件,必须遵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各项规定,履行工作职责,完成本职任务。

第二十九条心理辅导员的任职条件为热爱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工作,有高度的爱心、责任心和奉献敬业精神。具有心理学、教育学或医学背景的教师或专职辅导员优先选用。

第三十条心理辅导员的主要职责:

(一)遵守保密原则。心理辅导员对自己所从事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必须遵守保密原则;

(二)定期参加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的培训和督导,能够识别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并能恰当处理各类心理问题;

(三)参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的日常值班与心理咨询工作,协助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进行相关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四)策划、组织及实施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参与选拔并指导本院各班心理委员开展工作,督促其履行职责;

(五)了解本院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及心理发展水平,对有一般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咨询,推荐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协助专业人员做好有严重心理问题学生的心理预防、转介及治疗工作;

(六)协助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做好新生心理委员培训和新生心理普查、建档及心理干预工作;

(七)每学期初对挂科生、有生活变故、贫困生等特殊群体学生进行心理排查及心理帮扶;

(八)每月定时汇总整理本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相关信息,及时报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九)每月定期搜集本院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及时反馈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寻求专业解答;

(十)认真建立本院学生个人心理档案,并进行专项管理。心理健康信息不列入学生考评指标,每届学生毕业后及时销毁所有材料。

第三十一条心理辅导员的选聘。

各学院依据自身情况与学校要求,确定人选,填写《心理辅导员情况登记表》提交到学生处,经审核批准并进行专业培训后上岗。

第三十二条心理委员是协助学校开展各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学生干部的统称。班级心理委员由所在学院选拔并统一管理,在业务上接受学生工作部(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的督导,自动成为大学生健康心理自助协会成员。担任班级心理委员职务的学生应符合规定的基本素质和任职条件。全体心理委员必须遵守学校与学院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第三十三条心理委员任职条件:

(一)思想素质好,学业良好,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二)心理健康,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能够热情为同学服务;

(三)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和人际沟通能力,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四)关心他人,富有爱心,观察敏锐;

(五)个人心理健康的普查结果符合担任心理工作学生干部所具备的心理素质;

(六)能够付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加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各项活动,包括培训、宣传、咨询室值班等,参加心理学相关培训(含心理学课程)累计不少于40学时;

(七)无成绩不合格现象、无违纪行为;正在任职的心理委员,如有上述行为,应予以调整。

第三十四条心理委员工作职责:

(一)心理委员需积极参加各类心理知识普及讲座及专业培训,不断提升自身心理素质;注重维护自身的心理健康,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心理委员应充分了解学校为学生提供的各类心理服务(个体咨询、团体辅导等)的内容及方式等。当所在班级同学需要心理帮助时,能够及时、准确提供帮助信息。自己遇到问题能积极主动地寻求心理帮助,在广大同学中发挥良好的示范引导作用;

(三)心理委员应面向广大学生宣传普及心理健康基础知识。通过各种形式,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并积极探索提高所在班级学生的心理素质、创新能力等的途径和方法;

(四)心理委员要有针对性地、有计划地协助学校、学院组织开展心理素质教育活动及所在班级的心理建档工作;

(五)心理委员要能够与老师、同学保持良好的关系;本着真诚、热情、尊重、保密的工作原则,了解同学心理状况,倾听同学心声;尽早发现学生中出现的心理危机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给班主任、辅导员、学院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各学院心理委员要形成月报告制度;。

(六)心理委员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同学隐私。

第三十五条班级心理委员选拔、培训与考核程序。

(一)班级心理委员应包含1-2名心理委员(男女各一人)。

(二)班级心理委员的选拔由所在学院按自荐、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完成。

(三)心理委员均需参加心理委员培训。培训分两次:第一次为新生入学第一学期的入职培训;第二次为大二第一学期校选课“大学生朋辈心理辅导”的系统培训。

(四)班级心理委员每届任期一般两学年(含试用期),可连任。试用期一般为一个学期,在试用期内,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对其任职条件进行评定,并向其所在学院反馈评议意见。

(五)心理委员产生后,须及时报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备案,接受相应的培训和专业评议。

(六)心理委员接受所在学院的管理和考核。

第八章考核评比和表彰奖励

第三十六条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评优制度,定期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突出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第三十七条专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的教师纳入教师岗位序列,承担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学、科研和参加心理咨询的工作量,纳入年度考核工作,并根据岗位需要和本人承担的工作任务、工作量及具备的任职条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兼职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人员的工作要给予一定的工作报酬或计算工作量,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第三十八条每学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对各院心理辅导员的工作情况做出考核意见;心理辅导员的工作情况及教育成效,将作为各学院学生工作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三十九条班级心理委员的表彰和奖励。每年于“5·25”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期间评选校级优秀心理委员,进行表彰并颁发优秀心理委员证书,并对其中成绩表现突出的优秀心理委员授予“心灵使者”称号。各学院对此项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进行评选,促使评选活动切实起到促进心理健康教育三级网络体系建设的作用,要通过这项工作达到奖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细则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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