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工会制度实用(优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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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工会制度旨在维护教职工权益,促进学校发展,增强凝聚力,推动教育改革,如何实现更有效的沟通与合作?下面由阿拉题库网友分享的“学校工会制度实用(优质15篇)”,供大家学习参考,希望大家喜欢。

学校工会制度 篇1:

第一章总则

1、为规范工会活动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工会经费及其他资金的使用效益,使工会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更好地担负起自身的各项基本职责。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区教育工会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学校工会财务管理工作是在工会主席的直接领导下,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依法理财,规范操作,确保工会经费运作合理、合法、安全、有效,保障工会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

3、工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工会事业资金,合理编制工会预算,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资源,保证工会事业活动经费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4、工会财务管理原则:坚持依法理财原则,坚持民主管理原则,坚持工会主席负责制原则,坚持手续完备原则,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坚持预算管理原则,坚持收支两条线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5、工会财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体制,财务经常性收支实行由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制。中学工会主席的审批权限为1000元,超出权限金额及其他工会重大决策、重大投资事项,需工会委员会讨论同意后报请主管校领导和上级工会审批后,方可执行。

6、工会必需设置独立会计账户,配备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人员担任财会工作,原则上应持证上岗,会计、出纳、经审不能由同一人担任,认真履行工会财务管理职责。

第三章工会预算管理

7、工会编制预算是在分析上年预决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工会本年度的工作规划、任务及重大活动项目,合理、全面的编制工会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8、工会预算编制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勤俭节约的原则。

9、制订工会年度预算应由学校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后共同审定。

10、调整预算,如遇特殊情况急需追加预算时,经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报学校分管领导,同时上报区教育工会审核批准后方可追加。

11、工会财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四章工会收入管理

12、会费收入,是核算工会会员每月按本人工资的%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员费。学校工会每月按照行政转来的会费数额入账,工会用以开展各项工会会员活动项目,不得用于其他。

13、拨交经费收入,是核算学校行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的,按学校每月工资总额的2%,拨付给工会。其中,40%上缴上级工会,60%用于本级工会活动开支。

14、上级补助收入,是核算上级工会拨入的指定项目收入,如建设“教工之家”,购买文体设备等项目内容,基层学校工会应积极争取上级工会的支持和帮助。

15、行政补助收入,是核算学校行政给予工会的补助款。包括基建、维修、帮困、教师暑期休养活动等项目,做到专款专用,落到实处。

16、其他收入,是核算上述规定以外的各项收入。如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等。其他各种收费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各种收费标准、范围,并使用规定的合法票据。

第五章工会支出管理

17、会员活动费,是核算工会开展群众性的活动和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的费用。在使用上,要进一步做到面向广大会员,不能用于职工福利补贴。会费使用原则上应合理安排,做到当年会费用于当年活动,实现无赤字,无结余。

18、职工活动费,是核算工会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的费用。按照工会有关制度的规定,严格掌握发放标准和范围,对发放的有关纪念品等应予以登记造册及签收。

19、工会业务费,是核算工会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等方面的费用,主要由工会干部培训费用,工代会、经审会等各项会议费,工会干部探望病人、帮困补助以及其他专项费用构成。工会应掌握困难职工的具体情况,把工会对困难教职工的关心和照顾落实到位,同时掌握好帮困政策和补助标准,做好凝聚力工程。

20、其他支出,是核算工会其他活动的支出。

第六章现金与支票的'管理

21、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条例》。执行银行核定的现金库存限额按规定控制库存现金,保证支付不超限额。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月末账面使之余额与银行账户对账单进行核对,使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的余额按规定调节后相符。对未达账项要及时查询,并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处理。

22、控制不合理的现金支出。超过1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须使用支票,无特殊理由,原则上不予以使用现金。

23、支付现金时,必须由收款人本人签字,原则上杜绝代领现金支付方式。

24、工会组织会员外出活动,如确需备用现金时,必须经工会主席批准后,办理借款手续,在活动结束一周内办完结算手续。

25、领用支票时,须经工会主席同意后,方可将支票交给经办人员。

26、财务人员应将支付的支票、收款单位、金额填写齐全。有效收据盖有单位财务章必须与支票填写的收款单位名称完全一致,否则拒付该款。

第七章财务稽核管理

27、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要求,学校工会财务应设立会计、出纳岗位,并明确岗位职责:

出纳员职责

(1)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审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凭证,经工会主席审批后,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对于重大开支项目,必须经学校工会委员会集体审核签章。

(2)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充库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

(3)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须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账支票,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用途、签发日期,规定期限和报销期限,并由领用支票人签章。逾期未用的空白转账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不得将空白支票交给其它单位或个人签发,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4)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交他人。

(5)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出纳人员所管的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但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各种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纳一人保管。

(6)对于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薄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7)出纳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根据记账凭证分别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并结出余额。现金的账面余额要同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对于未到账款,要及时查询。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白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8)出纳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薄的登记工作,以及稽核工作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会计职责

(1)制定本单位各项会计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

(2)定期分析工会经费预算完成情况,收、管、用好工会经费,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3)会计人员对出纳员交来的记账凭证上的业务摘要、金额、张数、日期等内容进行审核,上述内容若有一项登记差错,退回出纳人员重新填制。

(4)会计人员根据正确的记账凭证登记“基层工会经费收支日记总账”(账表联用报告表),同时与出纳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也应该对相符。

(5)会计人员应当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抽查。实地盘点库存现金时,出纳人员必须在场,盘点结果应与库存日记账相符。

(6)会计人员应当每月对银行存款余额进行账单核对。如余额不符,必须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核对相符。如余额调节后仍不相符,应进一步查明原因,确定有无违反银行结算管理制度的问题。

(7)审查或参与拟订各项经费预、决算计划。负责向上级工会、学校领导和职代会报告工会财务状况、提供相关会计资料。

28、经审员每季对会计报表进行审查。

29、会计、出纳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工会主席财务印章由专人保管。

30、基层工会主席应对报送的财务报表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章财务档案管理

31、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加强会计档案的科学管理,更好发挥会计档案作用,认真落实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32、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薄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因此,凡是记录和反映学校工会经济活动,经过会计核算的各种凭证,账薄和报表均属会计档案范围。

33、会计人员要按照国家和上级关于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对本单位的各种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财务计划,单价预算和重要的经济合同等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成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并送交校档案室保管,防止丢失。同时和各种资料均要按会计档案要求保管年限为十五年,到期按档案销毁要求操作处理。

34、调阅会计档案,要严格办理手续,本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经学校工会主席及会计主管人员同意,批准后要详细登记调阅的档案名称,调阅日期,调阅人员的姓名、单位,调阅理由,归还日期。调阅人员一般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需要复制的要经学校领导同意。

35、合并、撤消单位的会计档案,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移交给并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指定的其他单位接收保管,并由交接双方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第九章财务监督

36、工会财务管理应严格执行学校工会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自觉接受学校工会经审员的定期审查自觉维护财经纪律,保障工会经费正常使用。

37、工会可以按照规定程序提请学校行政领导和上级工会对本级财务的审计监督。

38、建立健全工会主席离任审计制度。

第十章附则

39、本制度与上级部门的制度有矛盾时,以上级部门的制度为准。

40、本制度由学校工会负责解释,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工会制度 篇2:

工会在党支部领导下,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调动广教职工积极性与创造性,增加教职工凝聚力与向心力,搞好管理,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根据各个阶段的不同任务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对教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法制、纪律教育及科学、文化、技术教育,提高教职工思想、文化、业务素质,调动教工的积极性,完成上级工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定期召开教代会,做好教代会的组织工作,充分发挥教代会作用,增强教职工参与管理、监督意识,履行主人翁权利和义务,积极提合理化建议,推进学校教育教学的提高和发展。教职工会闭幕之后,对会作出决定、决议,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三、为了保证校长负责制顺利推行,每学期发动教职工对学校重工作考核方案等有关问题献计献策活动,鼓励教职工对学校工作参政议政。

四、丰富教职工业余文体生活,开展各项群众性文体活动。每学期组织开展一至二次文体活动,积极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关心教职工生活福利,及时映教工的意见和要求,沟通学校干群关系,协助学校做好离退休教工的'服务工作。

六、教工活动室定期开放,安排专人值班,保管好活动用品,定期向党支部和上级工会汇报工作。

七、配合学校行政做好校务公开日常工作,协助学校做好计划生育、教工的纠纷调解及其他临时性工作。做好材料的收集整理。

学校工会制度 篇3:

为加强工会管理工作,把工会办成为职工办事、替职工说话、充分发挥“四项职能”作用、受到群众广泛拥护的先进组织,根据《工会法》精神和实际工作要求制定本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工会法》、《劳动法》、《女职工权益保障法》及学校工会组织的工作部署。

2、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对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共产主义和社会公道、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

3、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加强职工参政议政的民主管理工作。

4、组织职工开展争先创优劳动竞赛,以教学为中心,开创两个文明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5、抓好工会委员的管理工作,做到组织健全,任务明确,办好“职工之家”。

6、协助行政办好职工集体福利,做好困难职工生活补助工作,参与调解劳动争议。

7、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维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合法权益,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参与安全检查和伤亡事故的处理。

8、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妇女的现象做斗争。针对女职工的特殊问题,开展女职工的保护工作。

9、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好工会财产。

10、开展丰富多彩的读书、演讲、参观、竞赛等文体活动,活跃职工生活。

一、工会代表大会制度

1、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是我院工会的'权利机构,工会委员会受会员代表大会的领导。

2、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会员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召开。

3、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主要审议和批准院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并审议学院工会的重大事项,选举产生院工会委员。

4、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工会委员会主持院工会的日常工作。

二、工会委员工作制度

1、学院工会工作委员会由工会主席1名,委员2名组成。各委员之间实行分工负责制。

2、工会重大问题要经过集体讨论,实行民主集中制。

3、工会委员的工作实行定期碰头制度。委员会议原则上每季召开一次。

4、工会主席全面负责工会工作。工会委员应当做好日常的组织发展(吸收会员、小组划分等),抓好组织建设(工会积极分子的管理、教工之家的建设等),要关心会员的生活、福利,做好生活困难会员的情况调查,负责提出补助的建议,报学院同意后,按规定实施。

5、女工委员主要职责是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作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6、各委员分工不分家,遇临时或重大工作要齐心协力,群策群力做好工会工作。

三、民主管理工作制度

(一)、民主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增强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发挥工作积极性,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作好本职工作。

(二)、主要工作内容:

1、做好会代会的各项组织工作和群众工作。组织发展新会员,力争教职工入会率达100%。

2、不断完善工会民主管理工作的有关制度,努力提高工会的民主管理水平。

3、经常开展民主管理活动,认真引导,充分动员会员参与学院民主评议工作,吸收合理化建议。

4、配合行政做好保障职工福利的工作,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努力为教职工排忧解难。

四、工会学习制度

1、工会工作人员要积极参加学校的政治学习活动,努力提高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

2、工会工作人员要自觉学习专业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3、学习的主要内容:党的方针政策、时事政治、上级工会与院党政文件、指示、通报、,有关业务工作方面的教材,书报刊杂志等。

五、活动制度

1、重大节日(“三八节”、 “教师节”)要组织丰富多彩,灵活多样的文体活动。

2、每年一届的教职工趣味运动会比赛、乒乓球和羽毛球比赛等。

3、每年春季和秋季各开展一次工会活动,以各分工会为单位组织会员活动。

4、配合组织教职工一年一次身体检查。

5、对生重病、手术住院的教职工进行慰问。

六、文书立卷归档制度

在工会活动中形成的文件和材料,包括、工作计划、总结、简报和统计报表以及照片、音像、个人成果等资料,具有保存价值的,都要随时归档,并按照它们在形成过程中的联系和规律立卷。

七、工作计划与总结制度

1、院工会委员会除了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外,对重大工作,也要制订专项规划,作出专题总结,发出简报,并形成制度。

2、院工会委员根据各自分工,按照院工会安排制定相应的年度工作计划,年终要写出书面总结报工会委员会。

3、各分工会应制订执行工会工作计划的措施,年终要进行工作总结。

学校工会制度 篇4:

为更好地规范我校工会工作,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校园,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工会应按期换届选举,及时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会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研究布置工作,健全民主制度,正常民主生活。

二、学校工会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负责执行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决议和市教育工会的决定,主持学校工会的日常工作;对学校重大问题提出工会委员会经集体讨论的建议;自觉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每年至少2次向学校党组织汇报工作,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汇报。

三、建立健全工会各项工作制度,及时制定学校工会,组织实施相关活动,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

四、做好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教代会决议的执行;定期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实施民主监督。

五、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组织教职工开展教育教学竞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学习考察及文艺、体育活动;协助学校做好评先评优等工作。

六、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下发的文件规定和要求的贯彻落实。协助和督促学校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

七、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改善教职工生活。工会要时刻关心教职工疾苦,慰问教职工的冷暖:在职或离、退休教职工及其配偶生病住院治疗,工会组织并代表学校进行慰问。

八、与学校行政组织建立联系制度,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节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

九、认真完成校党支部和上级工会交给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十、做好工会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

学校工会制度 篇5:

为了规范本校工会会员管理工作,依据《中国工会章程》,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发展工会会员

一、凡在本校中从事体力劳动或脑力劳动、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教职工(含在本校连续工作六个月以上的季节工和外籍职工),不分性别、民族、职业、宗教信仰,只要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

二、教职工入会,必须经过本人自愿申请,填写《工会会员登记表》,经部门工会(小组)讨论通过,报校工会批准并发会员证。

三、凡是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加入工会。因违法乱纪被判处徒刑缓期执行期间的和被学校开除留用察看期间的教职工,暂不吸收入会。缓行期和留用察看期满,可以申请加入工会。

四、被开除会籍的教职工,经教育改正错误后,可以重新申请加入工会。

会员会籍管理

一、工会会员的`会籍,从校工会批准之日算起。

二、会员动工作时要及时办理会员关系转移手续,由校工会出具《工会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将《工会会员登记表》直接转到新调单位的工会委员会。

三、会员因脱离学校或其它原因,长期不能参加工会组织生活,可保留会籍。

四、外籍会员回国时,收回会员证,不转会员组织关系。

五、会员离退休后,保留会籍,会员档案存在校工会。

六、会员有退会自由,会员退会应由本人向部门工会(小组)提出,校工会宣布除名,收回会员证。

七、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会费,不参加会员组织生活,经教育不改,视为自动退会,收回会员证。

八、凡被依法判处徒刑和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会员,开除会籍,对不执行工会决议,违反工会章程的会员给予批评教育。对违法乱纪情节严重的会员,开除会籍。

九、开除会员会籍,须经部门工会(小组)讨论,提出意见,由校工会决定,报上级工会备案。

十、被判处劳动教养的会员,在劳动教养期间,停止会籍,解除劳动教养后,经部门工会(小组)讨论同意,校工会批准,可恢复会籍。

十一、被开除校籍留校察看的会员,在留校察看期间一般不开除会籍。

学校工会制度 篇6:

根据《工会法》和上级工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会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认真做好年度预算、决算工作,财务室应依有关规定负责编制、汇总预算草案,按时提交经费审查员会审核,经主席批准后上报市教育工会。

二、各部室、社团必须严格按照年度预算内的金额开展活动,根据活动内容使用经费。经费使用超出预算、超出使用范围的均不予报销。各帐户年终结余的经费转入下年度使用。

三、工会经费支付报销执行主席一支笔审批制度,一事一报。支付凭证报销有经办人、部室或社团负责人签字后(外聘人员的工资、指导费、劳务费等必须由当事人签收),经主席审批方可报销。

四、各部门工会会费的使用,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经部门工会经办人和部门工会主席签字方可使用;数额较的须经部门工会员会(或工会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后方可使用。

五、主席基金、爱心基金和解困互助金的使用,必须符合有关审核程序,并须得到主席的审核批准。根据学校“三重一”的有关规定,凡预算外1000元以上的支出,须经专职主席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

六、工会开展各种事业活动,按规定所需的'奖品、纪念品、奖励费用等必须严格控制标准,发放物品的数量与范围由专职主席会议审定,发放价值较的物品,必须造册签收。

七、确因工作原因需事先领用支票或现金,应填写借款单,并经主席审批。现金数额较的应提前三天预约,使用完毕后及时与财务室结算,时限一般不超过一周。

八、依法向有关部门收缴工会经费,并按时足额上缴上级工会。本细则经主席会议讨论通过后生效,经审会及财务人员对本细则的实施有监督责任。在实施过程中,本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和上海市教育工会的有关规定作相应的修改和调整,使其不断完善。

学校工会制度 篇7:

为推进城区工会改革向纵深发展,发挥镇(街道)总工会作为一级地方工会的作用,更好地推动工会工作落实,根据《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开展建立乡镇(街道)总工会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南宁市兴宁区工会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城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镇(街道)总工会的职责

(一)负责指导辖区内“两新”组织和村(社区)的工会组建、换届审批以及组织管理工作。20xx年12月31日之前由城区总工会批准建立的企业工会组织,仍由城区总工会负责管理。

(二)负责指导辖区所属基层工会的会员发展、会员证的发放及会员管理等工作。

(三)组织开展劳动竞赛和职工文体活动,指导所属基层工会开展企业文化和职工文化建设。

(四)指导和督促基层单位健全并落实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开展区域性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劳动合同制度。

(五)建立健全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参与协调处理劳动争议,推动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制度。

(六)监督辖区企业落实劳动保护措施,改善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七)动员和指导所属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参加医疗互助保障。

(八)负责所属基层工会干部的培训和管理工作,维护基层工会干部合法权益。

(九)组织开展送温暖、金秋助学和困难职工帮扶等活动,负责调查、审核辖区困难职工家庭情况,建立并规范困难职工档案。积极开展职工帮扶服务工作,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

(十)做好基层工会经费的收缴工作,指导企业依法计提、拨缴工会经费,管好用好工会资产。

(十一)健全工会经费审查组织,加强对本级及所属基层工会的经费审查工作。

(十二)建立健全本级和所属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保护好女职工特殊权益。对基层工会的`“职工之家”、“爱心驿站”等场所建设进行指导和管理。

(十三)完成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条人员配置

按照《南宁市兴宁区工会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落实相关人员配置,即镇(街道)总工会设主席一名,由党政班子成员兼任;设专职副主席和副主席各一名,由各镇(街道)在现有工作人员中调配安排。

第三条经费保障

(一)上级工会补助。根据自治区、南宁市总工会对镇(街道)以及社区的工会工作经费补助标准,城区相应适当配套,落实镇(街道)总工会日常工作经费。

(二)工会经费收入。财政划拨工会经费以及会员会费在开展服务职工活动后所结余的经费,可适当作为工作经费使用。

(三)工会专项工作经费。上级工会开展专项重要活动,需要镇(街道)突击落实完成相关任务时,安排相应的专项工作经费。

(四)行政补助。镇(街道)总工会开展各项活动,经费不足时,可向同级行政申请专项活动(工作)经费补助。

(五)税务代收回拨奖励。由镇(街道)总工会动员辖区非公企业(除本通知印发之前已缴费的企业外)按规定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工会经费,经市级以上总工会核算回拨给城区的经费,全部奖励给相关镇(街道)总工会作为工作经费使用。

(六)其他收入。接收社会捐赠等其他收入。

第四条本规定(试行)由兴宁区总工会负责解释。

第五条本规定(试行)自20xx年1月1日起实行。

学校工会制度 篇8:

为加强工会管理工作,把工会办成为职工办事,替职工说话,充分发挥“四项职能”作用,受到群众广泛拥护的先进组织,根据《工会法》精神和实际工作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工会法》、《劳动法》、《女职工权益保障法》及上级工会组织的工作部署。

二、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对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共产主义和社会公道、道德、家庭美德教育。

三、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加强职工参政议政的民主管理工作。

四、组织教职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教育教学为中心,开创现代化的实验学校、示范学校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五、抓好工会委员的管理工作,做到组织健全,任务明确,办好“职工之家”。

六、协助行政办好职工集体福利,做好困难职工生活补助工作,参与调解劳动争议。

七、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维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合法权益,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参与安全检查和伤亡事故的'处理。

八、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妇女的现象做斗争。针对女职工的特殊问题,做好女职工的保护工作。

九、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好工会财产。

十、开展丰富多彩的读书、演讲、参观等文体活动,活跃教职工生活。

学校工会制度 篇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教育工会是在教育局党委领导下相对独立的群众组织,工会财务工作直接在工会委员会的领导下,在上级工会及本单位财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负责工会经费核算和管理工作。

第二条 工会财务机构暂由单位财务处设专人兼管。

第三条 工会财务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以及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条例为工作准则。

第四条 工会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发挥会计的反映和监督职能,遵守财经纪律,维护国家、集体和全校教职工的合法利益。

第五条 工会财务人员要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正确处理会计账务,熟练运用计算技术和分析方法,提高业务素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无私奉献的精神,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为领导当好参谋,为全校教工当好家、理好财。

第二章 工会资金的筹集

第六条 经费收入:严格制度,依法办事,全面落实拨交经费的政策,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工会上缴经费。

第七条 会费收入:根据“工会法”规定,凡工会会员均按本人每月基本工资收入的%及时、准确、足额交纳会费。

第八条 其他收入:接纳行政的'有关补助、职工福利经费和其他部门的损赠等。

第三章 经费使用和管理

第九条 坚持经费独立管理原则。教育工会在银行设立账户,单独核算。根据审定的预算,工会经费开支由工会主席“一枝笔”审批,重大事项要经工会委员会审批。

第十条 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第十一条 坚持民主管理原则。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接受工会经费审査委员会的审査。

第十二条 坚持为职工服务原则。严格执行工会经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抵押。

第四章工会经费报销

第十三条 必须有正式发票,发票的内容印名称、日期、数量、单价、金额、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齐全,不得涂改、填补,大小写金额一致。

第十四条 发票背面要有经办人签名,工会主席审批并签名。重大活动应由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并形成书面报告。

第十五条 按照财务规定在限额内使用现金,超出限额应使用转账支票。支票或现金使用后应在一周内到财务报销。

第五章工会会计档案管理

第十六条 工会财务的各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应按有关规定定期收集,审査核对,整理成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并送交档案室保管。

第十七条 调阅工会会计档案要严格办理手续,本单位人员调阅工会会计档案应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外单位人员调阅需经工会领导报单位领导批准,按规定査阅。调阅人员一般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特殊情况需经主要领导批准

学校工会制度 篇10:

一、会议、学习制度

为了更好地发挥工会的组织作用,建立工会的正常化秩序,使我校工会工作实现民主化、群众化的同时,保证工会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校全民代表大会

1、每年召开一次,由工会主席主持,会员代表参加,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

2、会议内容:

①听取审议一年来工会工作报告,经费收支报告,“建设职工之家”报告。

②讨论决定有关教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

③听取积极分子、教职工群众的思想动向,意见要求,接受会员的批评监督。

④推荐先进集体、个人。

(二)校工会委员会

1、校工会委员会是学校会员(或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是职工之家,由工会主席主持每月召开一次委员(或扩大)会。

2、会议内容:

①传达贯彻上级工会组织和校的有关文件、指示和会议精神,贯彻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②讨论月工作计划、总结及上级工会或党委的指示。

③讨论工会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止。

④讨论决定工会组织建设及上报工会干部的任免及变动。

⑤讨论决定工会重大节日活动意见及重大问题;向行政、教职工代表会提出的建议。

⑥讨论分析工会干部、积极分子、职工群众的思想动向和意见要求。

⑦讨论工会会员的.发展、困难补助、经费预决算和经费开支。

⑧召开民主生活会。

(三)分工会主席会

1、原则上每月一次,必要时可适当延期,但最长不得超过两月一次。

2、会议内容:

①总结汇报前段时间工作、布置下阶段工作。

②学习、传达、讨论上级文件或会议精神。

(四)工会办公会制度

1、每周星期一召开,工会办公室全体同志参加。

2、会议内容:汇报工作情况、检查工作进度、协调办公室人员工作、加强配合、布置日常工作。

(五)工会学习制度

1、每周星期五下午参加行政部门的政治学习。

2、每周星期六下午工会干部个人具体业务自学,也可安排集体学习。

3、学习的主要内容:党的方针政策、时事政治、上级工会与校文件、指示、通报、简报,有关业务工作方面的教材,报刊杂志等。

二、工作计划制度

为加强工会工作的计划性,减少盲目性,体现会员办工会,又能有效地指导工会工作。

1、每年一月份根据党的中心工作和上级工会的部署,围绕学校教学工作,针对工会活动的特点,提出下年工会工作要点。

2、工作计划产生的程序是:

①广泛了解教职工意愿,结合我校实际拟出初稿。

②下发各分工会再次征求分工会委员,小组长及教职工意见,提交校工会讨论。

③征求行政意见,提交党委讨论审定、上报下发。

3、根据工作计划与各时期的重点工作,布置工作任务。提出具体意见,并检查和指导落实情况。

工会办公室于月初提出本月工作要点,责任到人头,月底检查完成情况。

4、各分工会要根据工作计划,拟出全部工作安排意见,报校工会,并完成填表、上报工作。

三、工作报告制度

1、工会主席每季向工会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每年底召开委员会扩大会,总结汇报工作,报告内容为本季和本年工作情况、工作效果及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

2、各专业组长,每学期向工会委员会汇报一次半年工作情况、工作效果及下半年工作要点。

3、年初要在教代会上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报告上年度工会工作总结,提出下年度工作要点。

4、工会全年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重要规章制度和组织人事,重大活动安排等要予先上报校党委。

5、分工会工作总结、工作安排、修订制度、组织情况和重大活动,要及时报校工会。

四、专兼职工会干部培训和理论研讨制度

为适应各时期对工会提出的要求,不断提高工会专兼职干部的专业素质和理论水平,实现上级组织的要求:

1、校工会专职干部必须在上岗前进行培训。

2、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实行两级培训制度。

①校工会负责培训分工会主席、分工会委员。

②分工会负责培训工会组长和工会积极分子。

学校工会制度 篇11:

第一章总则

1、为了充分发挥工会在学校精细化管理和教书育人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和作用,促进学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2、校工会要认真贯彻学校发展进程中的总体思路,充分履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能,配合、协助学校行政团结和带领广教职工,积极投身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事业中,在推进学校的与发展中发挥主力作用。

3、校工会实行集中制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增强工会活力和凝聚力,把工会建成“教工之家”。

4、校工会的工作目标是“维护核心、服务中心、凝聚人心、映民心”,优化学校舆论氛围,号召广教职工同心同德、团结一致、一心一意谋发展。

第二章基本任务

1、开好一年一度的教代会,执行教职工代表会的决议和临沂学工会的决定,主持校工会的日常工作。

2、建立完善与学校行政的协商制度,通过教代会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依法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的权利和物质利益,共谋学校发展。

3、密切联系群众,通过定期召开不同规模的职代会、座谈会、情况通报会、重工作发布会等形式,传达党的有关决议精神,为学校行政提供政策解读的平台,进行工作通报,发布工作信息,解除广教职工在学校发展过程中的疑虑和困惑,确保教职工的知情权,坚定教职工推动学校发展的决心和信心。

4、通过了解、座谈等多种形式,广泛收集教职工对学校发展和学校事务中的看法、建议,把零星的、分散的批评和建议系统整理,整合上升为集体的意见定期向党、行政汇报沟通,让教职工积极参与到学校的、发展中来,进一步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教职工的参与权,强化教职工的发展意识和局意识。

5、工会对事关学校全局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务,如新校区建设、精细化管理、校内的检查、考核、评聘、招投标、教代会议案落实等方面,创造各种有利条件,鼓励工会员、工会组长及教职工代表等参与进来,形成合力,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对工作进行有效的督促,强化教职工的监督权,提高教职工的责任感和责任意识。

6、充分发挥每个教职工的能力和水平,依靠教职工组织开展各类活动,让教职工做活动的组织者、参与者和评判者,调动广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立足本职,建功立业。

7、积极了解和关心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解决教职工的实际困难,化解教职工工作、生活中的矛盾,从全局上教育、向好处引导,维护学校的和谐发展。

8、积极配合学校党、行政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带头维护局,有利于团结、有利于凝聚人心的话多说,有利于学校发展、有利于教职工利益的事多做;组织教职工的`思想、法律法规、业务理论的学习,开展多种形式的业余培训,不断提高教职工的综合素质。

9、协助和督促学校行政做好教职工工作,完善校务公开工作,办好校务公开栏;建立校长联系工会员、工会组长与工会员、工会组长联系教职工制度,为工会员、工会组长上引下联搭建平台,为学校和教职工之间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

10、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女教职工的身心发展规律,做好女教职工特殊保护和计划生育工作。

11、争取学校的支持,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定期向会员公开经费收支情况,接受工会员的审查监督。管理好工会财产。

第三章工会自身建设

1、工会要坚持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政方针和有关决议,定期向学校党汇报工作,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呼声,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学校党讨论决定的有关工会的重问题,校工会组织要认真讨论,组织实施;教职工的呼声、工会工作的情况,在向校党报告的同时,一般应向临沂学工会报告。

3、工会对临沂学工会的工作部署,应结合实际提出意见并向党汇报,要在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

4、工会是学校教代会的工作机构,教代会每年应按时召开,代表会由校工会员会负责召集。要支持学校行政工作,维护学校行政的指挥权威,宣传和动员教职工投身学校的和发展中。

5、校工会员,在会员或会员代表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产生,校工会常设工会干事一名,负责工会的日常工作。

6、工会要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合理安排工会的工作进度,至少每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会,认真听取家对于工会组织的意见,发挥工会的组织优势,提高工会工作效率,自觉接受会员群众的监督,为学校其它各部门和广教职工做出积极的榜样。

学校工会制度 篇12:

一、工会经费由工会独立管理,并开设工会专用银行帐户。

二、设置工会财务,对工会经费的收支和帐目进行具体管理。

三、工会财务按规定收缴和上缴工会经费,按要求编制各项财务报表。

四、工会经费开支,由工会主席审批。

五、工会经费开支,必须坚持少花钱、多办事,最大限度量入为出的原则。

六、年初有预算,年终有决算。

七、每年年终向工会经费审查小组通报工会经费收支情况。

八、工会经费审查小组,可随时对工会经费收支情况进行监督。

九、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学校工会制度 篇13:

为了使党支部更好的密切联系群众、深入群众,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为使学校更加全面的开展民主管理,校务公开。使校工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我校制定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

一、党政领导重视、支持工会工作,工会应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协助党政加强教职工政治、业务学习,做好民族团结及稳定工作。

二、在学校重大事件决策的会议,必须有工会参与。

三、工会要及时向党政反映教职工意见、或思想倾向。

四、在召开教代会前,必须先召开党政工联系会议。

五、每年召开联系会议不少于2次,并做好会议记录。

六、教代会会议所提交的提议,要经过党政工联系会议研究落实。

七、此制度若有不足之处,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

八、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学校工会制度 篇14:

教育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教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我国政治体制中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政治团体,是代表教育界的特殊产业工会。

一、学校工会在校党委和市教育工会的领导下,在校长负责制体制下,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切实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职能。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加强学校两个文明建设,推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人师表活动,提高教职工素质。

三、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断推进学校民主建设,认真负责地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前的准备和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落实教代会的各项职权。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民主管理制度。

四、密切同广大教工的联系,倾听群众的呼声,关心群众的`疾苦,了解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及时正确地向上级组织反映情况,并督促有关部门认真答复,妥善解决。同时引导教职工自觉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做到自上而下的工作和自下而上的工作的正确结合,真正成为党与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五、从实际出发,根据需要和可能,积极做好教职工生活福利工作。

六、坚持“业余、自愿”原则,开展健康、有益、小型多样的群众性文娱体育活动,办好“教工之家”,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做到少花钱,多办事,求实效。

七、做好女教职工工作。教育她们“自尊、自信、自主、自强”,激励她们奋发上进,在教育和教学改革中发挥积极作用。组织女教工积极参加学校民主管理活动,维护女教工的合法权益,协助行政做好女教工的劳动保护和计划生育工作。

八、切实关心青年教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促进他们尽快成长,动员和组织他们积极参加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为学校繁荣争做贡献。

九、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有关设施器材。

十、搞好工会自身建设、坚持工会群众化、民主化。搞活工会小组工作。用吸引疏导的方式在会员中开展教育活动。培训工会干部,提高工会干部素质,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做好新会员的接收工作和工会基本知识教育。关心离退休人员。

学校工会制度 篇15:

一、全体会员要自觉遵守工会会员职责,积极主动按时参加工会各项活动,参与率要求100%。

二、工会活动要有计划,有组织、有纪律,小组活动要有活动记录,教职工参加活动要记考勤,有特殊情况可向工会请假。

三、工会小组活动情况可作为评选先进科室的条件之一。

四、教职工出操,参加各项工会活动与年终考核挂钩。

五、积极参加上级教育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六、各工会小组年初要有小组活动计划,年终要有小组活动总结。

七、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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