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客房卫生管理制度(精编5篇)

网友 分享 时间:

【导读】阿拉题库网友为您分享整理的“酒店客房卫生管理制度(精编5篇)”工作范文资料,供您参考学习,希望这篇工作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给朋友吧!

客房服务员管理制度1

一、仪容仪表

上班一律按宾馆的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个人仪表。制服无污迹,干净整齐,工作时不得佩戴珠宝手饰,除结婚戒指外,不得留长指甲,除有色指甲油,上班按规定化淡妆,保持头发整洁。

二、工作制度

1、严格遵守宾馆的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必须按领导安排的班次进行工作。如有特殊情况更换班次时,先向主管请示,经同意后方可进行调班。

3、用友善,热情和礼貌的语气与客人讲话,讲敬言,“请”字当先,“谢”字随后,“您好”不离口,切忌家庭用语,同事之间团结协作,服从领导。

4、工作时间内不许大声喧哗,追逐打闹,扎堆闲谈,服务时间不得吃零食,吸烟,不得私自会客,下班后不得在店内游荡,闲逛。

5、不准使用酒店为客人提供的一切服务设施。

6、绝对服从上级领导,先服从后讨论,不能将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

7、IC卡及钥匙由中心统一保管,服务员的`楼层卡必须随身携带,不得乱放,严禁转借他人。

8、发现客人遗留物应及时追还给客人,如未能及时追还应上交总台,做好记录并保存。

9、不得随便为他人开启客房,必须经总台通知后,并验明客人身份方可给客人开门。

三、卫生制度:

1、服务人员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2、严格按照客房卫生质量标准及程序清洁卫生,住客床上的绵织品,每客更换一次,保持清洁无污迹。

3、客房内外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无尘、无蝇、无痰迹、墙壁、门窗、灯具、空调进风口滤网无灰。

4、客房茶具一客一消毒,消毒设备专用,茶具不得直接落地,杯内无水迹,无手印。

5、卫生间清洁车配备,洗面盆,浴盆,座便器专用清洁工具,刷子抹布不能混淆使用。

6、工作间物品摆放整洁,卫生干净。

四、客房安全防事故制度

1、严格遵守值班制度,注意观察楼面情况,尽快熟悉本楼住客特征,把好安全关。

2、提醒客人将现金贵重物品及时到总台寄存。搞卫生时要搞一间锁一间,不得敞开房间。

3、对来访宾客要核实被访者单位、姓名、房号,并做好访客登记,盯人到位,如被访者不再,不能让来访者单独在房内等候。

4、如果客人要寄存行李,请其道总台寄存。对寄存的行李要标志明显,交接清楚,防止调包错换。

5、凡发现携带易燃易爆、管制物品等危险物品的宾客,必须及时报告客房部和保安部,让公安部门采取安全措施。

6、服务员要勤查客房部,宾客不在房内时和夜间休息后要主动为宾客锁门。

7、注意火灾苗头,值班员加强巡查,一旦发生失火,要沉着、冷静、不慌乱,及时补救和报警(火警电话:119)

8、使用电器时要注意防触电、断路,有危险苗头要及时报告维修,防止出事故。

9、客人离开宾馆时要及时清点客房内用具。发现减少后损坏时应及时追赔。如有特殊情况要及时记录下来以备后查。

10、送洗、回收被褥时,应与洗衣房当面点清交接,并妥善保管送洗清单,不得遗失,保证数量准确无误。

11、如发现有将公物外流者以一罚十,严重者开除处理。

12、发现楼层物资减少,损坏应及时追查原因,属责任心差遗失、损坏的要照原价赔偿。

13、全体人员要树立主人翁思想,加强责任心,爱护一切公物,共同做好楼层物资保管工作。

五:员工管理处罚规定

为保证酒店内无违纪、违规现象,并造成不良的影响。进一步加强管理,保证工作的正常秩序,特制定如下规定:

1、提前十分钟到岗,迟到3分钟口头警告一次,一个月之内超过三次迟到早退负激励20元。超过三十按旷工一天处理。

2、换班须提前申请,经主管批准。若出现空岗等情况,由接受换班人员负责,同时对提出

换班要求的员工按照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资,旷工三天按除名处理。

3、宾馆内喧哗、跑动或大吵大闹,第一次发现主管口头警告,第二次负激励50元。

4、不服从领导安排,顶撞上级者,负激励100元。

5、不服从管理,消极怠工,待客无理不恭者,发现一次负激励100元,屡教不改者,予以除名。

6、在工作时间不得携带,使用手机,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如发现负激励20元。工作期间聊天者,如经发现负激励100元。

7、工作质量不达标,三个项目不合格者必须返工,如拖延或弄虚作假者,负激励100元。

8、因疏忽大意导致酒店财产损失或损坏,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

9、因工作失误引起宾客不满,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10、未经主管部门批准,随意改变或变动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等,发现一次,负激励50元。

11、散布对全店员工有破坏作用的谣言者,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12、私自带出宾馆、客人或其他员工的财产,发现一次,立即开除。

13、恶意损坏宾馆的工具,物品,设施设备等,按照被损坏物品的实际价值的10倍进行处罚。

14、将宾馆的财产用于个人消费的,负激励50元。

15、在客房内看电视或洗澡,发现一次,负激励20元。

客房服务员规章制度2

客房部的服务员在言谈举止、礼貌礼节方面都应遵守酒店对服务员的总体规定,这些在前面的章节中都已进行了详细说明。在遵守这些共同的原则之外,客房部服务员还有一些额外需要注意的事项:

(1)在工作中不能失态,要表现得有耐心,有教养,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能与客人发生争执。

(2)尊重客人的隐私权。客房部服务员经常进入客人房间,可能会了解到客人比较多的情况,在无意之中听到、看到一些客人的私人资料,就要格外注意尊重客人的隐私权,不得向外人透露,尤其是关于一些演艺界名人、财界或政界要人等容易成为评论对象的`客人,他们的隐私就更不能随便向外人说起。

(3)不能让客人签名,或是向客人要照片等。一般酒店都会接待一些演艺界或是其他领域的名人,客房部服务员往往有机会接触到这些客人,那么,服务员就不能借机要客人签名,更不能随便向客人索要照片。

(4)应注意保持楼层的安静。不能在楼层或是其他工作场所大声喧哗、聚众聊天、开玩笑等。答应客人的招呼时不能大声,如果因距离较远听不见,可以点头或是用手势来领会、示意;如果是客人在开会或是座谈而又需要叫客人接听电话,应到客人身边轻声告知,或是请其出场,向其指示电话所在。

(5)上下班及工作时,只能乘员工专用电梯,而不能使用客用电梯。

(6)因工作需要进入客人房间时,要先敲门,得到客人许可后方可进入。一般来说要敲三次,每次敲三下,每两次之间要间隔几秒钟。在敲门时,还要向客人通报自己的身份,说明自己是客房的服务员,如果敲三次之后客人仍无回应,可以用钥匙轻轻将门打开。

(7)在退出客人房间之前,要站在门边向客人点头微笑致意,而后再离开,并轻轻把门关上。

(8)接听服务台的电话时,应先通报“这里是客房服务,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在与客人通话时,应注意措词和语气,如果客人有要紧事情,应适当地做记录,并进行复述。

(9)要注意保管好客房钥匙,将钥匙随身携带,不能到处摆放。在领取或交出钥匙时,要作好交接记录。

(10)在客人的房间里,不能随便坐下,即使客人邀请,一般也不要坐下或停留。

(11)不得在酒店和客房内与自己的亲友会面交谈。

(12)不要轻易接受客人的馈赠,假如客人执意要送礼物,则必须请客人留言说明是真心赠送,并请客人写上他的姓名和房间号码。如果没有这些证明,客房部服务员就不能随便把礼物带出酒店。

(13)要掌握拒绝的技巧与艺术。在服务过程中,会碰到客人提出的要求无法予以满足,必须要给以拒绝,向客人说“不”。那么,这时客房服务员就要掌握和运用拒绝的艺术,不能直接、生硬地回绝客人,而应该向客人说明实际情况,用委婉的语言向客人表示拒绝,如果必要的话,还可以向客人作更详细的解释,取得客人的理解和原谅。

(14)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客房服务员应向部门经理报告:

①发现客人的房间有凶器,或是医学专用剂一类的物品。

②原来一人登记住宿的房间却住了两个人。

③客人将自己的宠物带入了房间。

④外来人员出入客房的人数或是频率过多。

⑤在工作时无意中损坏了客人的行李物品。

⑥发现客房内的设备如家具、电器等有缺损或是出了故障。

⑦发现客人患了严重的疾病。

⑧发现客人遗忘了某些物品。

⑨在走廊或是其他地方发现了可疑的人及物品。

另外,对于客人对客房服务的评价,称赞或是批评,也都应向经理汇报。

客房服务员管理制度3

一、仪容仪表

上班一律按宾馆的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个人仪表。制服无污迹,干净整齐,工作时不得佩戴珠宝手饰,除结婚戒指外,不得留长指甲,除有色指甲油,上班按规定化淡妆,保持头发整洁。

二、工作制度

1、严格遵守宾馆的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必须按领导安排的班次进行工作。如有特殊情况更换班次时,先向主管请示,经同意后方可进行调班。

3、用友善,热情和礼貌的语气与客人讲话,讲敬言,“请”字当先,“谢”字随后,“您好”不离口,切忌家庭用语,同事之间团结协作,服从领导。

4、工作时间内不许大声喧哗,追逐打闹,扎堆闲谈,服务时间不得吃零食,吸烟,不得私自会客,下班后不得在店内游荡,闲逛。

5、不准使用酒店为客人提供的一切服务设施。

6、绝对服从上级领导,先服从后讨论,不能将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

7、IC卡及钥匙由中心统一保管,服务员的楼层卡必须随身携带,不得乱放,严禁转借他人。

8、发现客人遗留物应及时追还给客人,如未能及时追还应上交总台,做好记录并保存。

9、不得随便为他人开启客房,必须经总台通知后,并验明客人身份方可给客人开门。

三、卫生制度:

1、服务人员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2、严格按照客房卫生质量标准及程序清洁卫生,住客床上的绵织品,每客更换一次,保持清洁无污迹。

3、客房内外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无尘、无蝇、无痰迹、墙壁、门窗、灯具、空调进风口滤网无灰。

4、客房茶具一客一消毒,消毒设备专用,茶具不得直接落地,杯内无水迹,无手印。

5、卫生间清洁车配备,洗面盆,浴盆,座便器专用清洁工具,刷子抹布不能混淆使用。

6、工作间物品摆放整洁,卫生干净。

四、客房安全防事故制度

1、严格遵守值班制度,注意观察楼面情况,尽快熟悉本楼住客特征,把好安全关。

2、提醒客人将现金贵重物品及时到总台寄存。搞卫生时要搞一间锁一间,不得敞开房间。

3、对来访宾客要核实被访者单位、姓名、房号,并做好访客登记,盯人到位,如被访者不再,不能让来访者单独在房内等候。

4、如果客人要寄存行李,请其道总台寄存。对寄存的行李要标志明显,交接清楚,防止调包错换。

5、凡发现携带易燃易爆、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的宾客,必须及时报告客房部和保安部,让公安部门采取安全措施。

6、服务员要勤查客房部,宾客不在房内时和夜间休息后要主动为宾客锁门。

7、注意火灾苗头,值班员加强巡查,一旦发生失火,要沉着、冷静、不慌乱,及时补救和报警(火警电话:119)

8、使用电器时要注意防触电、断路,有危险苗头要及时报告维修,防止出事故。

9、客人离开宾馆时要及时清点客房内用具。发现减少后损坏时应及时追赔。如有特殊情况要及时记录下来以备后查。

10、送洗、回收被褥时,应与洗衣房当面点清交接,并妥善保管送洗清单,不得遗失,保证数量准确无误。

11、如发现有将公物外流者以一罚十,严重者开除处理。

12、发现楼层物资减少,损坏应及时追查原因,属责任心差遗失、损坏的要照原价赔偿。

13、全体人员要树立主人翁思想,加强责任心,爱护一切公物,共同做好楼层物资保管工作。

五:员工管理处罚规定

为保证酒店内无违纪、违规现象,并造成不良的影响。进一步加强管理,保证工作的正常秩序,特制定如下规定:

1、提前十分钟到岗,迟到3分钟口头警告一次,一个月之内超过三次迟到早退负激励20元。超过三十按旷工一天处理。

2、换班须提前申请,经主管批准。若出现空岗等情况,由接受换班人员负责,同时对提出

换班要求的员工按照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资,旷工三天按除名处理。

3、宾馆内喧哗、跑动或大吵大闹,第一次发现主管口头警告,第二次负激励50元。

4、不服从领导安排,顶撞上级者,负激励100元。

5、不服从管理,消极怠工,待客无理不恭者,发现一次负激励100元,屡教不改者,予以除名。

6、在工作时间不得携带,使用手机,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如发现负激励20元。工作期间聊天者,如经发现负激励100元。

7、工作质量不达标,三个项目不合格者必须返工,如拖延或弄虚作假者,负激励100元。

8、因疏忽大意导致酒店财产损失或损坏,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

9、因工作失误引起宾客不满,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10、未经主管部门批准,随意改变或变动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等,发现一次,负激励50元。

11、散布对全店员工有破坏作用的谣言者,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12、私自带出宾馆、客人或其他员工的财产,发现一次,立即开除。

13、恶意损坏宾馆的工具,物品,设施设备等,按照被损坏物品的实际价值的10倍进行处罚。

14、将宾馆的财产用于个人消费的,负激励50元。

15、在客房内看电视或洗澡,发现一次,负激励20元。

酒店客房卫生管理制度4

一、客房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培训及个人卫生制度

一、客房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取得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每年体检一次。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卫生的疾病(腹泻、咳嗽、发热、呕吐、手外伤等)不准上岗。客房从业人员凡患病、有疾病先兆必须向单位报告,患者本人与其他知情健康从业人员均不得隐瞒。

三、上岗前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佩戴好工号牌。上岗时不准穿拖鞋。工作前接触不洁物后必须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

四、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勤换洗工作服帽,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以及戴戒指等手饰。严禁在工作场所内吸烟、随地吐痰、揪鼻涕、搔痒、掏耳朵、剔牙和嘻戏打闹。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五、每名从业人员配有的工作服须定期清洗,保持清洁。

六、不准把私人物品、有害物品带入工作间。

酒店客房卫生管理制度5

住宿业卫生规范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为加强住宿场所卫生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防止传染病传播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从事经营服务的住宿场所。

第三条 用语含义(一)住宿场所,是指向消费者提供住宿及相关综合性服务的场所,如宾馆,饭店,旅馆,旅店,招待所,度假村等。(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是指为使房间或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设定要求而对空气进行集中处理,输送,分配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三)储藏间,是指用于存放客用棉织品,一次性用品等物品的房间。(四)工作车,是指用于转送及暂存客用棉织品,一次性用品及清洁工具等物品的车辆。(五)公共用品用具,是指供给顾客使用的各种用品,用具,设备和设施总称,包括床上用品,盥洗物品,饮具,清洁工具,拖鞋等。(六)健康危害事故,是指住宿场所内发生的因空气质量,水质不符合卫生标准,用品用具或设施受到污染导致的群体性健康损害事故。第二章 场所卫生要求

第四条 选址,设计及竣工验收(一)住宿场所建设宜选择在环境安静,具备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且不受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影响的区域,并应同时符合规划,环保和消防的有关要求。(二)新建,改建,扩建住宿场所在可行性论证阶段或设计阶段和竣工验收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卫生学评价。

第五条 场所设置与布局(一)住宿场所主楼与辅助建筑物应有一定间距,烟尘应高空排放,场所25米范围内不得有有毒有害气体排放或噪声等污染源。(二)住宿场所应当设置与接待能力相适应的消毒间,储藏间,并设有员工工作间,更衣和清洁间等专间。客房不带卫生间的场所,应设置公共卫生间,公共浴室,公用盥洗室等。(三)住宿场所的吸烟区(室)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室内空气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四)住宿场所的公共卫生间应当远离食品加工间。(五)住宿场所内应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应当提供性病,艾滋病等疾病防治宣传资料。

第六条 客房(一)客房净高不低于米,内部结构合理,日照,采光,通风,隔声良好。(二)客房内部装饰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得对人体有潜在危害。(三)客房床位占室内面积每床不低于4平方米。(四)含有卫生间的住宿客房应设有浴盆或淋浴,抽水马桶,洗脸盆及排风装置;无卫生间的客房,每个床位应配备有明显标记的脸盆和脚盆。(五)客房内环境应干净,整洁,摆放的物品无灰尘,无污渍;客房空调过滤网清洁,无积尘。

第七条 清洗消毒专间(一)住宿场所宜设立一定数量的独立清洗消毒间,清洗消毒间面积应能满足饮具,用具等清洗消毒保洁的需要。(二)清洗消毒间地面与墙面应使用防水,防霉,可洗刷的材料,墙裙高度不得低于米,地面坡度不小于2%,并设有机械通风装置。(三)饮具宜用热力法消毒。采用化学法消毒饮具的住宿场所,消毒间内至少应设有3个饮具专用清洗消毒池,并有相应的消毒剂配比容器。应配备已消毒饮具(茶杯,口杯,酒杯等)专用存放保洁设施,其结构应密闭并易于清洁。(四)配有拖鞋,脸盆,脚盆的住宿场所,消毒间内应有拖鞋,脸盆,脚盆专用清洗消毒池及已消毒用具(拖鞋,脸盆,脚盆等)存放专区。(五)各类水池应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防渗水,不易积垢,易于清洗的材料制成,并设置标识明示用途。

第八条 储藏间住宿场所宜设立一定数量储藏间。储藏间内应设置数量足够的物品存放柜或货架,并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及防鼠,防潮,防虫,防蟑螂等预防控制病媒生物设施。

第九条 工作车(一)住宿场所宜配备工作车,其数量应能满足工作需要。(二)工作车应有足够空间分别存放客用棉织品,一次性用品及清洁工具并有明显的标识。(三)工作车所带垃圾袋应与洁净棉织品,一次性用品及洁净工具分开,清洁浴盆,脸盆,抽水马桶的工具应分开存放,标志明显。

第十条 公共浴室公共浴室应分设男,女区域,按照设计接待人数,盥洗室每8~15人设1只淋浴喷头,淋浴室每10~25人设1只喷头。

第十一条 公共卫生间(一)公共卫生间应男,女分设,便池应采用水冲式,地面,墙壁,便池等应采用易冲洗,防渗水材料制成。卫生间地面应略低于客房,地面坡度不小于2%,并设置防臭型地漏。卫生间排污管道应与经营场所排水管道分设,设有有效的防臭水封。(二)公共卫生间应设有独立的机械排风装置,有适当照明,与外界相通的门窗安装严密,纱门及纱窗易于清洁,外门能自动关闭。卫生间内应设置洗手设施,位置宜在出入口附近。(三)男卫生间应按每15~35人设大小便器各1个,女卫生间应按每10~25人设便器1个。便池宜为蹲式,配置坐式便器宜提供一次性卫生座垫。

第十二条 洗衣房(一)住宿场所宜设专用洗衣房或采用社会化洗涤服务。洗衣房应分设工作人员出入口,待洗棉织品入口及洁净棉织品出口,并避开主要客流通道。(二)洗衣房应依次分设棉织品分拣区,清洗干燥区,整烫折叠区,存放区,发放区。棉织品分拣,清洗,干燥,修补,熨平,分类,暂存,发放等工序应做到洁污分开,防止交叉污染。(三)公共用品如需外洗的,应选择清洗消毒条件合格的承洗单位,作好物品送洗与接收记录,并索要承洗单位物品清洗消毒记录。

第十三条 给排水设施 住宿场所应有完善的给排水设施,供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如场所内供水管网与市政供水管网直接相通,场所内供水管网压力应小于市政供水管网压力,并有防止供水向市政供水管网倒流的设施。排水设施应当有防止废水逆流,病媒生物侵入和臭味产生的装置。

第十四条 通风设施(一)客房,卫生间,公共用房(接待室,餐厅,门厅等)及辅助用房(厨房,洗衣房,储藏间等)应设机械通风或排风装置。机械通风或排风装置的设计和安装应能防止异味交叉传导。(二)住宿场所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的要求。(三)住宿场所的机械通风装置(非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其进风口, 排气口应安装易清洗,耐腐蚀并可防止病媒生物侵入的防护网罩。

第十五条 采光照明(一)住宿场所室内应尽量利用自然采光。自然采光的客房,其采光窗口面积与地面面积之比不小于1:8.(二)客房台面照度不低于100勒克斯。(三)不宜将暗室作为客房。

第十六条 预防控制病媒生物设施(一)住宿场所应设置防鼠,防蚊,防蝇,防蟑螂及防潮,防尘等设施。(二)与外界直接相通并可开启的门窗应安装易于拆卸,清洗的防蝇门帘,纱网或设置空气风帘机。(三)排水沟出口和排气口应设有网眼孔径小于6毫米的隔栅或网罩,防止鼠类进入。(四)机械通风装置的送风口和回风口应当设置防鼠装置。

第十七条 废弃物存放设施(一)住宿场所室内应设有废弃物收集容器,有条件的场所宜设置废弃物分类收集容器。(二)废弃物收集容器应使用坚固,防水防火材料制成,内壁光滑易于清洗。废弃物收集容器应密闭加盖,防止不良气味溢散及病媒生物侵入。(三)住宿场所宜在室外适当地点设置废弃物临时集中存放设施,其结构应密闭,防止病媒生物进入,孳生及废弃物污染环境。第三章 卫生操作要求

第十八条 操作规程(一)住宿场所经营者应制定公共用品用具采购,储藏,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维护等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应具体规定工作程序。(二)经营者应当认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卫生操作规程,从业人员应当熟悉本岗位卫生操作规程并严格按规程操作。

第十九条 公共用品用具采购(一)采购的物品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要求。采购物品应做好记录,便于溯源。(二)采购的一次性卫生用品,消毒品,化妆品等物品中文标识应规范,并附有必要的证明文件。(三)采购的物品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登记。

第二十条 公共用品用具储藏(一)公共用品用具储藏间应保持通风和清洁,无鼠害,苍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及霉斑,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私人物品。(二)不同物品应分类,分架存放,物品距墙壁,地面均应在10厘米以上。棉织品宜存放于储藏柜中。(三)物品的储藏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并定期检查,及时清理过期物品。(四)有毒有害物品应有专间或专柜存放,上锁,专人管理,并有物品使用登记。

第二十一条 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一)清洗消毒间应有明显标志,环境整洁,通风换气良好,无积水积物,无杂物存放。(二)供顾客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应严格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三)清洗消毒应按规程操作,做到先清洗后消毒,使用的消毒剂应在有效期内,消毒设备(消毒柜)应运转正常。(四)清洗饮具,盆桶,拖鞋的设施应分开,清洁工具应专用,防止交叉传染。(五)清洗消毒后的各类用品用具应达到有关卫生标准的规定并保洁存放。清洗消毒后的茶具应当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符合《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六)洁净物品保洁柜应定期清洗消毒,不得存放杂物。 各类公共用品用具更换,清洗,消毒,保洁工作可参考《推荐的住宿场所用品用具清洗消毒方法》(见附录).

第二十二条 客房服务(一)客房应做到通风换气,保证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卫生标准。(二)床上用品应做到一客一换,长住客一周至少更换一次。(三)清洁客房,卫生间的工具应分开,面盆,浴缸,坐便器,地面,台面等清洁用抹布或清洗刷应分设。(四)卫生间内面盆,浴缸,坐便器应每客一消毒,长住客人每日一消毒。(五)补充杯具,食具应注意手部卫生,防止污染。

第二十三条 公共卫生间清洁清洁坐便器(便池)的清洁工具应专用。每日应对卫生间进行一次消毒。

第二十四条 棉织品清洗消毒(一)棉织品清洗消毒前后应分设存放容器。(二)客用棉织品,客人送洗衣物,清洁用抹布应分类清洗。(三)清洗程序应设有高温或化学消毒过程。(四)棉织品经烘干后应在洁净处整烫折叠,使用专用运输工具及时运送至储藏间保存。

第二十五条 通风(一)机械通风装置应运转正常,过滤网应定期清洗,消毒。(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按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要求进行清洗消毒。(三)集中空调机房应整齐,清洁,无易燃易爆物品及杂物堆放。风机过滤网应清洁无积尘。第四章 卫生管理第

二十六条 卫生管理组织(一)住宿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其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其经营场所卫生安全负全面责任,应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卫生知识培训。(二)住宿场所应设置卫生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员,负责其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具体工作。(三)专(兼)职卫生管理员应有从事住宿场所卫生管理工作经验,经过公共卫生管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第

二十七条 卫生管理工作职责住宿场所卫生管理部门的成员或卫生管理员承担本场所卫生管理职能,主要职责包括:(一)制订从业人员卫生培训教育计划和考核办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卫生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卫生知识,岗位操作规程等的培训学习和考核。(二)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负责提出将患有有碍公众健康的从业人员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岗位的意见。(三)制定卫生管理制度,卫生责任制度和卫生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四)督促本场所经营者,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按时办理有关卫生证件,证明,依法从事经营活动。(五)配合卫生执法人员对本场所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负责建立本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六)参与保证卫生安全的其他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条 卫生管理制度住宿场所应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并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主要制度有:(一)证照管理制度。(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及个人卫生制度。(三)公共用品用具购买,验收,储存及清洗消毒保洁制度。(四)场所自身检查与检测制度。(五)洗衣房卫生管理制度。(六)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七)健康危害事故与传染病报告制度。(八)预防控制传染病传播应急预案与健康危害事故应急预案。(九)卫生档案管理制度。(十)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第二十九条 证照管理住宿场所,从业人员及健康相关产品应证照齐全。卫生许可证悬挂在场所醒目处,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有效,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备案文件复印件真实完备。

第三十条 档案管理住宿场所应建立卫生管理档案,档案应当包括以下方面:(一)证照: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备案文件(复印件)等。(二)卫生管理制度。(三)卫生管理组织机构或卫生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岗位职责。(四)发生传染病传播或健康危害事故后的处理情况。(五)卫生操作规程。(六)公共用品用具采购,验收,出入库,储存记录。(七)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检测记录。(八)设备设施维护与卫生检查记录。(九)空气质量,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检测记录。(十)投诉与投诉处理记录。(十一)有关记录:包括场所自身检查与检测记录,培训考核记录,从业人员因患有有碍公众健康疾病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岗位记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记录等。(十二)有关证明:包括预防性建筑设计审核文件,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竣工图纸,消毒设施设置情况等。各项档案中应有相关人员的工作记录并签名,档案应有专人管理,各类档案记录应进行分类并有目录。有关记录至少应保存三年。

第三十一条 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报告(一)住宿场所应建立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报告制度,场所负责人和卫生管理员为责任报告人。(二)当发生死亡或同时发生3名以上(含3名)受害病人时,责任报告人要在发生事故24小时内电话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三)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报告范围:1.室内空气不符合卫生标准所致的虚脱休克;2.饮用水遭受污染所致的介水传染性疾病流行;3.公共用品用具和卫生设施等遭受污染所致的传染性疾病,皮肤病;4.意外事故导致的一氧化碳,氨气,氯气,消毒剂,杀虫剂等中毒。(四)发生传染病或健康危害事故时,场所经营者应立即停止相应经营活动,协助医务人员救治事故受害者,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防止事故的继发。(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传染病健康危害事故。

第三十二条 环境卫生管理(一)室外公共区域应保持干净整洁。(二)室内公共区域地面,墙面,门窗,桌椅,地毯,台面,镜面等应保持清洁,无异味。(三)废弃物应每天清除一次,废弃物收集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四)洗衣房的洁净区与污染区应分开,室内物品摆放整齐,设施设备日常保养及运行状态良好。(五)定期进行病媒生物防治,蟑螂密度,鼠密度应符合卫生要求。(六)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室内空气,用品用具等定期进行检测。第三十三条 食品经营项目 住宿场所设有食品经营项目的,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要求。第五章 人员卫生要求第三十四条 健康管理(一)住宿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前应当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继续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健康合格证明”不得涂改,伪造,转让,倒卖。(二)从业人员患有有碍公众健康疾病,治愈之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可疑传染病患者须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时进行健康检查,明确诊断。第三十五条 卫生知识培训(一)从业人员应当完成规定学时的卫生知识培训,掌握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基本卫生知识和卫生操作技能等。(二)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每两年进行一次。(三)从业人员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第三十六条 个人卫生

(一)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进行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及佩带饰物。(

二)从业人员应有两套以上工作服。工作服应定期清洗保持清洁。附录 推荐的住宿场所用品用具清洗消毒方法一,清洗方法及步骤

(一)去除公共用品用具表面的残渣,污垢。

(二)用含洗涤剂溶液洗净公共用品用具表面。

(三)用清水冲去残留的洗涤剂。

二,消毒方法

(一)物理消毒。包括蒸汽,煮沸,红外线等热力消毒方法。1.煮沸,蒸汽消毒:100℃作用20~30分钟以上。可用于饮具,盆,毛巾,床上用棉织品的消毒。2.红外线消毒:125℃作用15分钟以上。可用于饮具,盆的消毒。

(二)化学消毒。用含氯,溴或过氧乙酸的消毒药物消毒。

1.用含有效溴或有效氯含量为250毫克/升的消毒溶液浸泡30分钟,可用于盆,饮具的消毒或用于物品表面喷洒,涂擦消毒。

2.用%~%过氧乙酸溶液,或有效溴或有效氯含量为1000毫克/升的消毒液中,浸泡30分钟,可用于拖鞋消毒。化学消毒后的公共用品用具应用净水冲去表面的消毒剂。

三,保洁方法

(一)消毒后的公共用品用具要自然滤干或烘干,不应使用毛巾擦干,以避免受到再次污染。

(二)消毒后的饮具应及时放入餐具保洁柜内。

四,化学消毒注意事项

(一)使用的消毒剂应在保质期限内,并按规定的温度等条件贮存。(二)严格按规定浓度进行配制,固体消毒剂应充分溶解。

(三)配好的消毒液定时更换,一般每4小时更换一次。(四)使用时定时测量消毒液浓度,浓度低于要求立即更换。

(五)保证消毒时间,一般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应作用15分钟以上。

(六)应使消毒物品完全浸没于消毒液中。

(七)用品用具消毒前应洗净,避免油垢影响消毒效果。

(八)消毒后以洁净水将消毒液冲洗干净。

以上这篇关于宾馆卫生管理制度20xx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对您有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关于更多卫生管理制度尽在:卫生管理制度

45 17037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