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的规章制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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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的规章制度【第一篇】

第一条保持台面整洁,每天下班后必须打扫台面及工作范围内地面的卫生清洁,离开工作岗位时要及时关机。

第二条一经发现浪费物料、损坏物料者,限期改正,并按物料价值给予相应处罚。

第三条上班时间不准会客,确有特殊情况者,经同意后,方可会客。

第四条严禁损坏工厂的一切财物和偷盗工厂或他人的财物。一经发现在厂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员工私自占有厂内财物,均按偷盗处理。

第五条工作时间及休息

1.本厂员工在上班时间内,未经允许不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工作时间:早上8:00到12:00

中午13:30到18:00

晚上19:00起至21:30不得早退、迟到。

上班时间开始10分钟以内者为迟到。

上班时间开始后十分钟以后迟到者工者,口头警告。

下班时间前五分钟以内提前下班者为早退。

上班时间,不得无故出厂,请假须提前一天告知。凡一个月内第二次违纪者,给予该违纪双倍罚款。

第六条本制度由本公司负责修改并解释。

第七条本制度自8月1日开始施行。

工厂的规章制度【第二篇】

第一条 保持台面整洁,每天下班后必须打扫台面及工作范围内地面的卫生清洁,离开工作岗位时要及时关机。

第二条 一经发现浪费物料、损坏物料者,限期改正,并按物料价值给予相应处罚。

第三条 上班时间不准会客,确有特殊情况者,经同意后,方可会客。

第四条 严禁损坏工厂的一切财物和偷盗工厂或他人的财物。一经发现在厂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员工私自占有厂内财物,均按偷盗处理。

第五条工作时间及休息

1、本厂员工在上班时间内, 未经允许不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工作时间: 早上8:00 到12:00

中午13:30 到18:00

晚上19:00起至21:30

不得早退、迟到。

上班时间开始10分钟以内者为迟到。

上班时间开始后十分钟以后迟到者工者, 口头警告。

下班时间前五分钟以内提前下班者为早退。

上班时间,不得无故出厂,请假须提前一天告知。

凡一个月内第二次违纪者,给予该违纪双倍罚款。

第六条 本制度由本公司负责修改并解释。

第七条 本制度自20xx年8月1日开始施行。

工厂规章制度【第三篇】

1.公司员工应忠于职守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服从各级主管的合理安排。

2.总经理是公司最高负责人,总经理及其直属部门主管有权安排和调配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

3.公司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亲自打卡,不得迟到早退或矿工。

4.公司员工因事需请假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书面手续,允许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5.在工作场所或工作时间内吃零食,吸烟,乱丢垃圾,看小说、书报、谈笑、打瞌睡者记警告(20元).

6.未完成当天工作任务而拒绝加班或初次不服从主管合理指挥者记警告(10元).

7.屡次迟到、早退,经多次教育未改正,严重者作开除之处理记小过处分(20元).

8.在工作埸所喧哗、吵闹、劝阻而不听者记小过(20元).

9.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者记大过,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对于工作安排若有单方面不公正意识时,必须先服从后报备。

10.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记大过(50元).

11.造遥生事,散播谣言,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记大过(50元).

12.私自拆装宿舍照明电线,插座、灯头或使用电炉、电热器致使发生危险者记大过(100元).

13.初次带人打卡或委托人代打卡者或伪造出勤记录者记大过(50元).

14.凡动手打人,出手帮凶,打架时造成对方身体伤害者,使用武力或携带凶器威逼恐吓他人安全,实施暴力或重大侮辱之行为者给予罚款并送司法部门。

15.盗窃同仁或公有财物价值在人民币拾元以上者给予罚款并送司法部门。

16.员工必须亲自打卡,严禁代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打卡),违者一律记小过论处。

17.有旷工人员:旷工半天扣当天,旷工一天扣三天,如令厂方生产有所延误造成损失严重者,另加处罚,以示警告。

18.凡正式雇员辞职者,需提前三十天提出申请,经各级主管核实,送交人事部签署后方可生效,离职时,员工必须办齐离职手续,经部门主管签核后,工资结清离厂。

19.未经批准擅自离职,切连续旷工三日者,以自动离职论处,员工无条件放弃工资及任何费用,放弃任何申诉权,如果给公司造成损失将追究法律责任。

20.通过多次培训后不能胜任工作及工作表现不佳者被公司辞退,公司将提前通知本人办理离厂手续,只发给被辞退人员在厂期间出勤工资。

21.凡严重违反厂规厂纪而被公司开除者一律先记大过,当天办理离厂手续,并结算工资,不得停留在厂,若有损坏物品或材料浪费需照价赔偿。

22.我司的薪资制度为计时,请假事宜:所有请假人员必须填写请假单,经组长,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生效,事假视其它生产任务而定,病假须出示医疗证明;员工入厂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员工办理离职申请,需要提前一个月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到期结算工资,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急辞工者,须扣除半月工资。新进员工试用期为7天,如试用期员工不合格者,工厂给予辞退处理,工厂不给予任何其它赔偿或补贴。

23.上下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加班:18:00特殊情况需要离岗者,在组长处领取离岗证,到前台登记离岗。离岗时间不超过半小时。

25.上班时间不得接听,玩弄手机,不得聊天或随意在车间走动等一切非工作事宜。 26.所有工人进出车间都必须穿着工衣,佩带厂牌,进车间必须更换工作鞋。

27.如果发现他人故意损坏公司设施罚款50元。

28.不许将公司的用具物品带回宿舍。

29,.以上所有条款公司具有最终解释。

30.凡我公司员工必须无条件遵守以上各条款。

注:凡有特殊情况者必须经过有关部门领导批示。立制人批准人

厂管理制度【第四篇】

—、特种作业的概念

特种作业是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人员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称为特种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二、特种作业的范围

1、电工(运行、维修)作业。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起重作业(包括桥、塔、门式起重机驾驶、起重工等)。

4、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作业。

5、压力容器操作。

6、冲压机械操作。

7、锅炉司炉作业。

8、建筑登高架设作业。

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

2、年满十八周岁。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按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

5、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四、复审与培训

1、取得>和>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运行电工每年复审一次,未按期复审和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和进网许可证自行失效。

2、凡到期复审的特种作业人员,由单位申报将复审人员的操作证、许可证,交到公

司安技员统一办理。

五、复审内容

1、检查作业期间安全行为,违章记录和事故责任。

2、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和事故案例教育。

3、进行理论和实际考核。

4、健康体检。

六、日常管理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2、各单位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工作。

3、建立建全特种作业人员的档案,复审考核试卷和体检表保留四年,审验表保留八年。

4、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后方可以从事原作业。

5、特种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应视情节给予批评和吊扣,吊销其操作证,造成严重后果者,应按有关规定和制度进行处罚。

工厂的规章制度【第五篇】

一、目的:

为确保员工离职时,其工作能明确地转移,以利接交人完整地接任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离职时的处理程序。

三、离职管理

1、辞职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30天向其主管领导提出书面申请。

员工主管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辞职员工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经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后,递交行政人事部。

审批通过后,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到离职日期当日办理离职移交手续。

辞职员工完成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后,将《员工离职交接表》交行政人事部存档、结算薪资。

试用期职员或未签订劳动合同者,视岗位的重要性应提前3-7天提出申请。

审批权限:

岗位审批人一线岗位(装卸工、生产线员工、厨师、清洁工等)基层管理岗位(文职岗位、仓管、质检、秘书、助理、出纳、统计、班组长等)中层管理岗位(各部门主管、会计)高层管理岗位(副总经理、总经理)部门主管副总行政人事部总经理董事会

2、辞退、除名

有以下情况的予以辞退:

1)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的;2)经考核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经过多次培训不能胜任工作,又不服从另行安排或重新安排工作仍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不能胜任工作的;3)损害单位利闪,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坏影响的;4)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各社会秩序的;5)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但不够成刑事处分的;6)受到刑事处罚的;出现以上情况的员工由其部门经理填写《员工辞退通知单》呈准后,作辞退处理。部门经理级以上的由总经理填写。交由行政人事部审核。

辞退员工收到行政人事部的。《员工辞退通知单》后,办理离职移交手续。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连续三天者,视为自动离职,作除名处理。

3、离职面谈员工辞职、辞退时,该部门负责人与该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谈话完成下列内容:

1)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2)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3)审查其掌握工作、进度和角色;4)阐明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5)《员工离职面谈记录表》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并交行政人事部存入员工档案。

4、移交、监交

员工获准离职或作辞退处理时,依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离职员工应填写《员工离职交接表》一式三份,并由移交人、接交人及监交人签名盖章。移交清单由移交人、接交人各持一份,一份送行政人事部备查。

移交事项

1)现款、有价证券、帐表凭证

2)原物料、财产设备、器具、印鉴

3)规章、技术文件、业务等有关资料

4)其他应交办事项

5)未完成事项

监交

1)经理级以上员工由总(副)经理监交,但情况特殊者,仍由在握董事长指派专人协助监交。

2)主管级以下员工由直属经理监交。

5、薪资

除名员工不发放薪资。

员工办妥离职手续后,由行政人事部依《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终止、退保及结算工资等相关手续。

辞退员工薪资根据劳动法发放。

所有离职员工需接受财务部的审计,通过后才可发放薪资,不通过者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情节严重者通过司法机关处理。

离职、辞退、员工薪资另外作表,不体现在当月的薪资表中,审计通过的财务部于次月发薪时一起发放,如有特殊情况可以与当事人协商后再另定发放时间。

6、管理

员工离职时必须办妥离职手续,否则员工本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必要时将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辞退或除名的员工,部门主管或相关部门需事先通知对方。

在通知期内,如有关员工故意缺勤或未尽全力执行任务,或因不尽职责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

移交人于离职6个月内,经发现有亏空、舞弊或业务上不法事情,除应负担赔偿责任外,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如监交人知情不报或故意疏失,需受连带处分。

7、附则

(1)公司员工的离职工作以保密方式处理并保持工作连贯、顺利进行。

(2)辞职员工的辞职手续办理完毕后,辞职者即与公司脱离劳动关系,公司亦不受理在二个月内提出的复职要求。

四、本制度解释权归于行政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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