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制度体系精彩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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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制度体系包括组织结构、流程规范、绩效考核、财务管理等,旨在提升效率、保障合规,促进可持续发展吗?以下是网友为大家整理分享的“企业管理制度体系”相关范文,供您参考学习!

企业管理制度体系

企业管理制度体系 篇1

为保证安全生产及目标责任的’具体贯彻实施,特作以下考核规定:

一、检查考核小组:组长:

组员:

二、考核时间:

1、项目目标:每月考核一次

2、班组目标:每十天考核一次

3、操作班组职工:每周抽查考核次数不限

三、考核内容:具体的目标措施实施情况及实际操作能力及时间完成能力;是否完成目标并在规范、规程允许范围内;遵章守纪情况。

四、考核办法:现场实测实量、进度完成计划及质量由小组组织人员考核测试。

五、奖罚办法:严格按规定对完成目标的’奖励每人次200元,对未完成目标计划,每项扣罚50元。

六、年度考核总评价:对完成目标较好的班组及个人和全年奖金挂钩,奖罚分明,实行年终奖金与目标责任完成情况挂钩,以保证目标的顺利完成。

各级各部门及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保证安全生产,使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

落实,在各自岗位上起到促进保障安全生产的作用,督促提到其自我安全意识及素质,特制定以下考核办法。

一、公司每季度对项目经理部的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评比,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安全防护设施的投入和文明卫生情况。

二、项日部每月对项目管理人员的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评比。

三、项目部施工员每十天对班组责任制执行情况、班组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发现不执行者进行处罚。

四、对不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50-100元。

企业管理制度体系 篇2

为使公司的员工培训工作长期稳定统一和规范地进行,使员工培训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培训的目的在于开发公司人力资源,提高员工素质,激发员工潜能,提高工作绩效,使员工获得公司发展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从而与企业共同成长。

本制度中的培训是指公司员工在特定的场合就某一主题进行的学习、讨论、演练等各种旨在提高员工工作技能和素质的活动。

公司的培训工作实行培训部归口管理,各部门配合实施的原则。

培训部为公司的培训主管机构,培训部应依据公司的人力资源状况、企业文化、各部门的培训需求及公司的阶段性目标制定出公司的月度培训计划,经经理会通过后开始组织实施并考核。

公司的各部门为公司的培训分管机构,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向培训部提交本部门的月度培训需求计划,并积极配合培训部开展培训工作。各部门内部应定期组织交流会,相互研讨、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公司培训体系的建立,培训制度的制订与修订;

对各部门培训计划实施督导、检查和考核;

培训教材的组织编写及相关教学资料的制作分发;

外派培训相关事项的管理及外派参训员工的管理;

月度培训报告的撰写、呈报,培训报表,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与归档;

本部门员工的上岗、在岗培训及其考核;

本部门月度培训工作总结与培训资料的汇总、整理及归档;

公司对员工的培训方式分为内训(内部培训和外聘培训)和外训(外派培训)两种。

参加外训员工必须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含)以上。经理级(含)以上员工参加外训由董事长审批,经理级以下员工参加外训由分公司总经理负责审批,必要时,公司需同参加外训的员工签订员工培训合同。合同的具体格式见附表。

外派参加培训的人员在培训结束以后,必须及时将培训期间的学习笔记和培训资料上交到培训部进行归档,作为培训素材供公司内训时使用。否则对外训员工予以记过处分,并且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依据公司员工的不同级别和岗位,员工的培训内容分类如下:

国内外专家主讲的有关专业的讲座、研讨会等;

不断发展的企业文化;新管理模式的建立与施行;

参加培训部组织的有关专业方面的培训、讲座等;

不断发展的企业文化,新管理模式的具体实施与监督;

普通员工的培训主要包括企业理念教育、管理制度、岗位述职、专业知识、业务技能、自我管理等内容。

企业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历史、企业文化、经营理念、组织机构、规章制度等。

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岗位描述、专业知识、业务技能、规章制度等。

制定公司月度培训计划前,培训部应对公司的培训需求进行调查分析,培训需求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公司的经营方针与策略,人力发展规划,可运用资源等;

公司各部门应于每月25日之前制定出本部门培训需求,经本部门最高负责人审核后,报送培训部。

各部门提交的培训需求计划应详细、具体,主要包括培训主题、培训目标、培训时间、培训师、参训员工和培训需求等项目。

培训部应仔细审核各部门的培训需求计划,结合公司的培训需求调查报告,制订月度培训计划,上报经理级会议审批。

培训部将批准的月度培训计划,上报总经理批准后,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督。

培训课程根据培训需求需要临时调整的,需要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内部培训师的聘用:对于内部培训师,采用各部门提供候选人,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审查、考核的方式。经总经理办公室考核合格的培训师,由总经理办公室发放聘书,聘为公司内部培训师。

内部培训师由公司给予一定的培训补助,培训补助的标准和核发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具体补助标准为10元/课时(培训部人员除外)。

培训部负责员工培训出勤管理。培训期间的出勤作为参训员工的绩效考核依据之一。

自收到培训通知当日起,所有参训员工均应合理安排工作及私人事务,确保准时出勤。

培训期间所有员工上课均应维护本公司员工形象标准,并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员工培训时,须在培训记录表上签到。培训记录表由培训部存档备查。

员工如因特别公务或其它紧急事宜确实不能参加培训的,须口头向部门主管请假。

员工未请假且无辜不参加培训的视为当日考勤矿工,其考勤记录由人事部备案。

参训员工的课堂纪律:参训员工上课时须将手机、传呼机等通讯器材关闭或设置为振动状态,如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接听电话的,需经培训老师允许。

培训前就培训内容进行课前考核,以了解参训员工的实际水平。

培训过程当中进行考核,以了解参训员工的掌握情况,利于培训的调整。

培训结束后对培训的全部内容考核,以了解培训效果。

培训考核应根据具体的培训主题采用以下几种方法进行:

培训考核由培训师设置考题,培训部组织、督导、协调,参训部门具体实施,培训部派人监考。

员工参加考试时须提前做好应试准备,不得携带允许应试工具以外的其它物品。

员工考试中不得有任何作弊行为,考试作弊者或为作弊行为提供方便者,本次考试成绩无效,并予以“记过”处罚。

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离开教室和考场时,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对不听劝阻者,将予以“警告”处罚。

因请假、出差等未参考者,应及时到培训部申请补考。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试者,取消补考资格并予以“记过”处罚。

考场内严禁吸烟、喧哗,违者予以“警告”处罚。

员工的培训考核结果纳入其绩效考核之中,并作为其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培训档案的管理工作由培训部负责。管理职责如下:

定期搜集、统计、汇整和归档培训资料;

定期对培训档案进行检查,防霉烂、防虫蛀、防盗、防火、防水、防遗失,保证其安全性和完整性;

培训计划、方案、工作总结报告、培训合同、评估资料、各种表单等;

培训师的聘任、考核资料和相关培训教材、教案等;

参训员工的考核资料、培训记录卡等。

培训部经理根据培训工作的需要,制定培训设施采购计划,经总经理审核后批准。

培训资料(如培训教材)由培训部经理负责购买,培训设备由采购部人员按要求实施采购。

培训部经理在接收培训设施时,一定要对其质量、数量进行验收,并对培训设施的管理、维护负责。

所有培训设施必须按要求进行登记,注明接收时间、设施名称、规格及型号、数量等。培训部每半年对所有培训设施进行一次清点、检修与核对。

培训设施的借用由培训部负责。本公司其它部门如有需求可向培训部办理借用手续。

培训设施借用部门借用培训设施必须填写借用登记册,注明借用日期、预还日期、所借培训设施名称、借用部门、借用经手人等。

预计借用期限到期未还时培训部将及时催还。借用部门不得连环转借。否则,设施损坏,由第一借用人负责赔偿。由于责任人的疏忽等原因造成培训设施损坏、丢失由责任人照原价赔偿。

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室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类似制度终止执行。

企业管理制度体系 篇3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范公司在生产、运输、现场浇筑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各岗位各人员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第三条、公司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格实行安全考核和奖惩制度,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四条、公司将配备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机构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专职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其工作职责主要有:

1、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要求;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分解落实本单位各级、各岗的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

3、制定各部门、工种、岗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4、编制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5、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6、组织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水平;

7、负责特种作业的`持证上岗管理,组织开展特种作业设备、设施、机具的检验检测、日常检查、维修保养等工作;

8、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使用;

9、监督生产经营部门制定预拌混凝土生产、配送计划,推行绿色、文明施工;

10、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监督部门;

11、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司场内实行封闭式管理,设置门卫,安排专人值守,防止外来人员未经允许进入场内。厂内混凝土生产、原材料堆场及人员办公生活区域应作明显区分,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实行分道管理,设置醒目的交通标志和警戒标志,主要人、车交汇或车辆密集区域应有专人指挥,防止场内机驾事故。

第六条、组建车辆维修保养队伍,负责车辆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和外表清洗,定期安排车辆送检、大修,及时更换零部件和易耗品,消除车辆安全隐患。配备数量充足、持有效证件上岗的车辆驾驶人员。定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培训和教育,制定合理的人员轮班计划,防止驾驶人员疲劳驾驶、野蛮驾驶和违章驾驶。

第七条、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和装卸机械设备,必须经年度检验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车辆、设备的操作和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八条、混凝土搅拌设备要明确专人操作。定期做好混凝土搅拌设备的检修和保养,提高设备完好率和安全运转性能。设备检修保养应不少于2人,并落实专人进行安全监护。检修保养时,应切断设备电源,悬挂警戒标志,入筒作业应关闭出料口。

第九条、定期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做好职工岗前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掌握职工基本情况,对职工身体条件或专业技术无法满足安全作业要求的,要及时调整工作岗位。要严格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为职工配备安全帽、防护服、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职工正确使用,防范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

第十条、公司委派专职管理人员,提前进入预拌混凝土配送建筑工地,服从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配合做好运输车辆的现场指挥和混凝土的浇筑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与项目管理人员沟通、协调,予以消除。

第十一条、混凝土运输车辆进出建筑工地,要服从工地有关管理人员的指挥,谨慎慢行,控制行车速度,给出明显的拐弯信号,防止发生交通事故。混凝土运输车辆及泵送设备进入工地后,要妥善选择停靠位置,选择在平整、夯实的地坪上做好支撑,并垫好枕木,保持设备在运作过程中的稳定,防止发生失稳或倾覆。车辆及设备退场前,要采用工地洗车装置进行轮胎及表面清洁,防止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

第十二条、在输送混凝土前,应对工程周边环境进行踏勘,合理选择泵送设备,确保泵管有稳固的绑扎点或可靠的旋转(伸展)环境。

第十三条、在制定配送计划时,应综合考虑配送量、距离及浇筑时间等因素,尽量避开城市交通高峰及居民休息时间,防止施工扰民。建筑施工企业未办理夜间施工许可的,不得超过环保部门规定的夜间施工时限配送预拌混凝土。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企业管理制度体系 篇4

一、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

按着工作性质划分岗位责任,确定岗位目标:销售目标、生产目标、工程目标、技术目标、质量目标、人力资源目标、行政目标。

二、建设一只“有激情、懂技术、精服务”的营销团队

成立销售公司,根据渠道销售和终端销售的特点,划分为:大沈阳(沈阳、抚顺、铁岭)――终端营销,辽南区域、辽宁其他区域、吉林区域、黑龙江区域、内蒙区域――渠道销售网络。

三、实施“长效差别激励”制度

一线生产工人:基础工资1800元+满勤奖200元+绩效xxx元;

生产管理人员:基本工资+产量奖(质量控制)+目标奖

技术人员:基本工资+新产品开发奖+目标奖

质量人员:基本工资+质量目标奖

行政人员:基本工资+工作目标奖

勤杂人员:基本工资+满勤奖

四、强化“第一责任人安全监控”制度

五、对产品质量实施“一责、一控、一检”的方法

“一责、一控、一检”――下道工序为上道工序负责制,严格执行过程监控,落实产品入库前终检。

六、车间实施“准军事化”管理

七、加强技术攻关和新产品研发

八、建立“例会管理”体系

建立日常事务处理“日例会”(15分钟――30分钟)、每周生产调度会、每月经济活动分析会、每月产品质量分析会、经理办公会、车间工人晨会(5分钟-10分钟)。

九、实行定额领料,加强车间成本核算

十、建立考评体系和培训机制

人力资源部门做好日常考评和考核,通过不同形式的培训提高工人的技能。

十一、建立计划管理系统,实现“事前计划、事中管控、事后审计”

十二、安装工程实行“三三项目管控法”

三三项目管控:“工期、质量、安全”,确保工期三因素――人员、材料、资金,确保质量三因素――产品质量、安装质量、管理质量,确保安全三因素――人员安全、材料安全、运输安全。

十三、推行“三心工作法”

“用心经营、用心管理、用心工作”,认真做事只能把事做对,用心做事才能把事做好。

十四、创建“一严二强三高”的.管理模式

创建“严格的纪律,强力的执行力和落实力,高效率、高业绩、高回报”的企业管理模式。

十五、建设一支具有“团结精神、合作态度、真诚内心”的创业管理团队

团结才能生存、团结才能共赢、团结才能发展。

十六、企业应该“强化执行,监管落实”

执行和落实是现代企业管理的关键,科学的管理手段、优秀的营销方案、最佳的生产计划、完善的工作流程,执行的不彻底,落实的不坚决,都是一纸空文,经营管理者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执行和落实。

企业管理制度体系 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严格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并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企业违法行为及时报告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

第二章安全生产条件

第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八)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十)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一)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与颁发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前,应当依照本规定向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应当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包括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下属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建设主管部门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第四条规定的相关文件、材料。

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第七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建筑施工企业的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企业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应当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再次提出申请。

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涉及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专业工程时,可以征求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的意见。

第八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第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到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第十条建筑施工企业破产、倒闭、撤销的,应当将安全生产许可证交回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予以注销。

第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遗失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立即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报告,并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后,方可申请补办。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采用建设部规定的统一式样。

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统一式样。

安全生产许可证分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建设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已经确定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否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审查,对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十四条跨省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由工程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将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地区的违法事实、处理结果和处理建议抄告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

第十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并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接受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发现企业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销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四)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规定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许可证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每年向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和管理情况。

第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不得转让、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九条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不得索取或者接受建筑施工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举报。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规定,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二)发现建筑施工企业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不依法处理的;

(三)发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依法处理的;

(四)接到对违反本规定行为的举报后,不及时处理的;

(五)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索取或者接受建筑施工企业的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由于建筑施工企业弄虚作假,造成前款第(一)项行为的,对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不予处分。

第二十二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

第二十三条建筑施工企业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规定,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责令其在建项目停止施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责令其在建项目停止施工,限期补办延期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办理延期手续,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依照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接受转让的,依照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

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依照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规定,建筑施工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给予警告,1年内不得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筑施工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的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决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施行前已依法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自《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施行之日起(20xx年1月13日起)1年内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逾期不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经审查不符合本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继续进行建筑施工活动的,依照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企业管理制度体系 篇6

1、根据园内规章制度,做好门卫工作。按时开关大门,做到人不离岗,有事离开时,须有人代班。

2、做好幼儿接送管理工作,来园时间(7:50—9:00)离园时间(夏4:00—5:10冬4:00—4:40)要求家长刷卡进出,防幼儿走失或外人进入。

3、晨间接待时,配合保健医生做好晨检工作,做到不漏检幼儿,不丢失幼儿物品。

4、工作来访、家长中途入园必须登记核实后入内。家长的交通工具、推销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园内。

5、做好园内物资的.保障工作,集体财产不得私借或带出园,特殊情况须有领导批示。

6、值班时,注意防火、防窃、检查门窗是否关好,如遇可疑情况,及时通知园长或保卫处,遇雨雪、刮风天气,做好防护工作。

7、保证院内的清洁卫生。每日清晨、下午打扫大门内外的卫生及绿化的养护,及时清除活动场地危险物品(砖块、石子、玻璃、小刀、铁丝、有毒物品等),防止事故发生。

8、做好信件、报刊的收发工作。

9、确保幼儿用水安全,每天提前作好烧水工作。

10、门卫人员衣着要整洁,上班不抽烟,语言要和蔼、文明,传达室内要整洁。

企业管理制度体系 篇7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定代表人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各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公司设立专职的安全员1人,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分析、汇总、等工作。

三、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资格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五、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六、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七、安全生产和日趟检机构人员名单。

企业管理制度体系 篇8

(一)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1、建立岗位职责;

2、明确交接班制度;

3、机(库)房管理制度;

4、安全防火制度;

5、设备管理制度(维修制度、保养制度、巡视制度、运行管理制度、更新、改造、报废、安装、调试、试验、检测、操作、专业分包、应急措施、安全制度);

(二)劳动安全管理制度

1、带电作业、登高作业必须有监护人;

2、在顶棚内、设备层、管井等部位工作,要事先观察作业面,确保工作照明,并查明空间高度,承载能力,防止碰伤摔伤;

3、从事旋转和提升机电设备维修工作时,要切断电源并采取机械制动保险措施,切不可匆忙拆卸;

4、工作中注意安全用电,停电作业要验电,使用合格的试电笔,确认无电后,方可拆、接电源;

5、检修电梯应由专业人员负责。电梯维修人员,打开厅门欲步入时应确认电梯的`实际位置,当不能确定时,需和保安监控联系加以确认,严防事故发生;

6、登高作业,系好安全带。使用铝合金梯时,一要有人监护,二要确保梯子的可靠性,防止摔伤;

7、检修管路和阀门时,无论是停汽、停水,都要先验明是否真正已关停,并且要松半扣试压,加以确认,严禁带压操作;

8、严禁非专业人员从事专业性工作,在工作需要时,需由主管级以上人员同意;

9、凡在工作中发生或发现不安全隐患,危及人员、设备损伤等情况,均应逐级上报;

10、明火作业应开动火证并做好防火措施。

11、禁止在禁烟区吸烟。

企业管理制度体系 篇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公司为明确规定公司与员工双方权利与义务,促进双方关系的和谐,为公司持续经营方针,并顾及公司与员工之间基于互惠,互利,平等协商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

本手册所称员工系与公司发生工作关系,由公司正式接受雇用并依据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及领有工资者,但因业务需要临时雇用的短期员工,以签订的临时用工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为准。

第三条本手册之专有名称如下:

一、公司—即指深圳市xxx实业有限公司;

二、经营管理者—指的是公司主管级以上人员;

三、员工—每位与公司发生工作关系,已由公司正式接受为员工,并依据劳动合同书内规定领有工资者;

四、职务,工作—员工依据劳动合同书内规定,而应履行之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五、职务行为—指以公司员工身份所为的经营管理行为,以及会影响其正常履行职务的个人行为;

六、工资—员工履行职务所得之酬劳金,其酬劳条件系依双方签订合同书或国家法令规定而行,并含一切奖金,津贴在内;

七、惩罚—触犯本手册及公司其它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规则)而被处罚者;

八、奖励—对在公司工作上有特殊表现所得之代价;

九、申戒,警告—员工因犯错违规而案情轻微者之惩戒记录;

十、小过,大过—员工因犯错违规而案情严重者之惩戒记录;

十一、厂牌—员工身份之证明卡;

十二、公假—依政府法令及公司规定应给公假者;

十三、公出—员工因公务需要于上班时间内离开岗位出司(厂)办理公务;

十四、出差――员工因公务需要前往深圳市以外地区者。

第四条一般规定

一、经营管理者依现行管理规定,代表公司指派或分配员工工作;

二、员工对于主管指定有利于公司之工作,均有义务履行之;

三、凡员工触犯《》,其主管应对其采取职务上或一般性之惩罚;

四、经营管理者为公司代表执行人,有义务履行本《》。

第二章聘用

第五条

本公司按编制及业务之需要聘用员工,由用人部门主管填写《人员需求申请单》,送行政人事部审核,呈总经理批准后,办理招聘或内部调配。

第六条凡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

一、政府规定不得雇佣者(未满16岁的男女青年);

二、经本公司认可医院实施体检检查不合格者,或经发现有恶传染病者;

三、曾在本公司及相关企业被开除或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者;

四、经查学历和工作履历不实者;

五、认定不适担任本公司工作者。

第七条应聘人员依下述面试程序办理:

一、应聘人员面试时由行政人事部办理填写个人资料履历表;

二、向行政人事部提供有关证件;

三、依需要作智力或针对性专业知识之测验;

四、经人事部门初试合格后通知用人部门主管复试;

五、验证有关证件及工作履历;

六、呈总经理批准录用;

七、资料转回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八条应聘人员经核准雇用,应于接到通知后,按指定日期及时亲自办理报到手续,并缴验下列文件:

一、居民身份证;

二、学历证明正本(影印后退还);

三、职称证(有职称者);

四、婚姻状况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独生子女证的复印件;

五、体检表或身体健康证明表;

六、最近三个月内正面半身1寸照片四张;

七、待业证或原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八、其他经指定应缴之文件。

第九条本公司雇用人员除特殊情形经核准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在试用期间,均应签订合同(试用期三至六个月,含受训期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请事,病,伤假不予列计。

新员工由行政人事部填写《试用安排表》,经核准指派专人进行辅导或培训。

试用期间,本公司指定辅导人员帮助新员工接受脱产集中培训和在职培训。辅导人员的职责包括向新员工介绍本部门职能,人员情况,讲解本职工作内容和要求,帮助了解公司有关规则和规定,为新员工安排脱产集中培训的时间,确认并协助取得《》等资料。任何有关工作的具体事务,如确定工作岗位,技术要求,领取办公用品,机器使用,纪律遵守,用餐等,新员工都可咨询辅导人员。

在试用期间,如果新员工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相应的,如果职员的工作无法达到本公司要求,公司也会终止对其的试用。

在试用期内,新员工表现突出,试用部门可提出提前正式转正。

试用期满,试用部门对试用员工进行转正考核,并填写《新员工转正考核表》,送行政人事部,经考核合格者,于期满次日起转正为正式员工;经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解除合同,并不发任何补偿费。

第十条经本公司雇用经管财务,出纳,采购,库管,司机,警卫,营销,研发及公司认定其有必要者,应于到职前(特许者在到职后两星期内)办妥连带保证手续,其保证人应具有下列资格:

一、中国国藉,有固定处所和正式职业,20岁以上公民;

二、经本公司认为有资格者。

第十一条被保证人任职本公司期间,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连带保证人应负连带责任:

一、侵占或亏空公款(物)者;

二、不法毁损公物者;

三、不法毁损,拷贝,转移电脑软件或数据资料者;

四、不依公司规定擅自越权处理业务,致公司发生损害者;

五、离职时移交不清者。

第十二条行政人事部接到保证书应即予对保,如有不合格者,应立即通知换保。

第十三条被保证人离职时,应将经管事物移交完毕三个月后,始得由公司发还原保证书,解除保证责任。

第十四条人事安排;公司有权依业务工作需要安排员工之工作部门,委任,调迁,奖励惩罚,解雇及考核等事项。

第十五条工作调动

一、因公司业务之需要,员工得服从公司之调动命令及其服务地点;

二、员工若借故推诿,拒绝调遣服务地点时,公司将视情况决定对其终止雇用与否。

第三章考勤

第十六条出勤时间

一、每日正常之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4小时;

周一至周五9:00-12:3013:30-18:00。周六9:00-13:00

二、各部门出勤及作息时间依实际需要由公司订定;

第十七条打卡

一、员工每日上下班时,应亲自至打卡地点依规定打卡:打上班卡应于规定上班时间前三十分钟以内打卡;

二、托人打卡及代人打卡者,经查明属实,均记大过一次。

第十八条忘打卡

一、员工于规定时间上(下)班忘打卡者(包括加班),不得重打卡,应于行政人事部填写忘打卡证明单,呈直属部门主管或经理签证后,送行政人事部处理:

二、经查忘打卡之申请如有不实情事,除当日以旷工论外,申请人记大过一次,其签证主管或经理视情节轻重酌于连带处分。

三、如忘打卡事后三天内未及时呈主管批示的,行政人事部将视本日未出勤论,。一个月内有二次忘打卡未签字的,给予警告处分一次。每增加一次以记小过处分。

第十九条迟到,早退,旷工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如有迟到,早退情况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上班时间后5分钟至30分钟始上班者视为迟到。

二、擅自缺勤或未经主管同意,不服从加班安排者,视为旷工,并视情节给予其警告或小过处分一次;

三、员工无正当理由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未经主管核准一律以旷工论;

四、未经准假或假期届满未获准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旷工论计,连续旷工超过3日,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5天的’。公司可不经预告,给予开除。

五、凡有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的,一律记入员工个人档案,并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二十条出差

员工出差当天不能返回的,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呈部门主管或经理核准后送行政人事部备案;如于上班时间中开始出差者,须填写《员工外出申请》经主管或经理批准后方可外出。有关费用申报,依据《出差管理办法》办理。

第二十一条公出

一、办理:员工因公务需要,于上班中离开岗位或出入厂者,应填写”员工外出申请”呈部门主管或经理核准后方可公出;

二、保安员于每日上午十时前将前一日”员工外出登记表”汇总登记送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休假以及请假给假规定

一、元旦一天(元月一日)

二、国际劳动节三天(五月一日,五月二日,五月三日)

三、国庆节三天(十月一日,十月二日,十月三日)

四、春节放假从农历二十六至正月初七

五、圣诞节一天(十二月二十六日)

以上为公司应放假之节日;

六、因工作需要,公司要求员工于公休假日或法定假日照常出勤,员工不得无故推诿,事后由公司安排同等时间补休或按公司有关规定核发加班工资。

七、本公司员工请假及给假规定说明如下:

1、公假:(公假期间,工资照发)依照政府法令应公假者。因参加社会活动,需经副总经理以上批准给予公假。

2、工伤假:(经确认为工伤的,工伤假工资照发,但按工伤天数扣发全勤)

A、员工因执行公务负伤或致伤残者,持指定医院证明,经行政人事部确认,确不能出勤者,核给工伤假,工资照发,假期期满,应主动复职,否则以旷工处理。如情况紧急,得以事后补办手续。

B、员工因公负伤,伤愈复发,经指定医院,劳动局等相关部门鉴定,确认为旧伤复发的,可按工伤对待。

3、事假:(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A、员工如有私事必需亲自处理,应事先请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或委托他人向本人主管或经理请示,经批准后方能以事假论。续假也应提前办理;

B、一般员工请假半天内,由主管核准。3天(含3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4天以上必须由(副)总经理审批,主管以上干部请假均需由(副)总经理审批;

c、事假最少以四小时为计算单位;

D、事假工资扣除额的计算方法:当月工资/25×事假天数

E、员工申请事假,主管或经理可视具体情况要求其提出有关证明文件;

4、病假:(员工普通伤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需治疗或休养者,可申请病假。)

A、全年病假日数不得超过医疗期。在本公司工作年限3年以下者为1个月,工作4年至6年者为2个月,工作7年至10年者为3个月,工作满11年以上者为4个月。逾期者,依规定办理停薪留职,但以一年为限,逾期仍不能复工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B、请病假逾2日(含)以上者,公司可视具体情况要求员工出具证明或公司指定医院开具证明(附病情报告)。请病假1天者,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也可确认病假,未依规定办理手续检举证明者一律以旷工论;

c、病假工资扣除额的计算方法:

司龄3年以下(含3年)当月工资/25×病假天数×50%

司龄4-6年(含6年)当月工资/25×病假天数×30%

司龄7-10年(含10年)当月工资/25×病假天数×10%

司龄11年以上(含11年)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不扣工资

D、无正当理由或虚构捏造谎报病假者,经查属实,公司依规定记大过一次处分。情节严重者,予开除处理。

5、婚假:本公司员工经试用合格转为正式员工后,其本人结婚者可请下列之婚假,工资照发,如员工结婚地点不在深圳,则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时间,路途时间按距深圳之远近而定,一般往返为2-6天:

A、一般婚假3天;

B、晚婚假7天(女满22周岁,男满25周岁);

c、请婚假应附政府相关单位核发之结婚证明文件。

D、婚假不能分段申请。

6、丧假:本公司员工经试用合格转为正式员工后,依下列规定给予丧假,工资照发,如奔丧地点不在深圳,则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时间,路途时间按距深圳之远近而定,一般往返为2-6天:

A、员工之父母,子女或配偶死亡,给丧假5天,工资照发;

B,祖父母,兄弟姐妹或配偶父母死亡,给丧假3天,工资照发。

7,产假,计划生育假:

A,女员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者(女24周岁)另加10天,工资照发;配偶生育无人照顾,可酌情给男方15天以内的假期,按计划生育假考勤。

B,怀孕4个月以内流产者,依病假规定处理;

c,女员工怀孕满4个月(含)以上流产时,给假15天,工资照发;

E,请产假须事后一个月内提交婴儿出生证。

F,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允许有一至二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的工作量。

g,女员工计划外生育,其休息时间以事假论。

H,配偶在本市工作,行绝育手术后需要护理,可持绝育手术证明享受二天的计划生育假。

I,已婚女员工1年内做两次人工流产,其中一次按事假。

8,年度休假:

A,给假标准:员工进入公司实际工作满一年至三年(含第三年)的,方可享有3日年度休假之福利;

B,从第四年以后,服务期每满一年加1日假期,但年度休假累计最多不超过15日。

c,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年度休假:

1)试用期员工;

2)服务年限未满一年者;

3)全年度申请事假及病假合计数超过14日者;

4)前一年度曾受大过(含)以上处分者;

5)前一年度曾有旷工1天(含)以上者。

D、年度休假核算方式

1)年度休假以12月31日为结算日;

2)计算第二项服务的月份数,不足一月者不计;

E,年度休假申请手续:

1)年度休假须提前提出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核后将休假单送行政人事部。

2)部门主管以上干部年度休假其核准权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核准;

3)经准假的员工应在休假日前将工作交给代理人;

4)未进行相关工作移交的,不得休假。

F,员工年度休假期间支付全额工资;

g,员工年度休假期间,如公司有紧急事务时,需其随时销假上班,员工不得无故推辞,但员工可保留其剩余假期并另申请年度休假的权利,但不得跨年度;

H,年度休假是公司给予员工每年一次性休假的福利形式,不得作病假及临时请假的变通。

9,本公司员工请事假,病假如遇例假日或法定节日,则不予计入请假期内;

10,部门主管(不含)以下人员的请假,1天以内者,由部门主管批准,1-3天(含3天)由部门经理批准,4天以上者需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部门主管以上人员的请假均需由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其中病假2天(含)以上者如不能提前请假,均需直接打电话给总经理请假,其它假均需提前申请,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

八、因私外出:

1,工作时间内,员工因私外出,得填写《请(事)假单》,经主管签署后方能外出,并按事假手续办理。

2,员工因私外出,不填写假条和外出单而离开公司并不听门卫制止者,一律视作擅自离开,以旷工处理。

九,本公司员工因故必需请假时,应于事前办妥请假手续,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如遇急病或临时重大事故需亲自处理时,得于半日内委托他人或以电话,电报,传真报告主管并经同意,事后补办相关证明。旷工1天作事假3天计算。

十,公司因生产订单不足及其它原因需安排部分人员留职待岗,需服从安排,并且在待岗期间需随时服从公司指令上岗或其它公司活动。

第四章工资与给付规定

第二十三条本手册所称工资系指员工因工作所获得之报酬,包括基本薪资,生活津贴,绩效工资等,并以现金方式给付。

第二十四条工资结构

一、基本薪资:依深圳物价状况及公司实际予以核定给付;

二、生活津贴:含住房,通讯,交通等补助的一种津贴;

三、绩效工资:依个人业绩水平,工作态度等核定的工资;

四、职务加级:依担任一定主管以上职务责任的津贴;

五、特殊津贴:为因特殊状况核给的津贴。

第二十五条公司发放工资日期为每月的10日,支付的是员工上月1日至31日的工资。若支付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员工工资将可能在如下情况下发生调整:

一、工工资常规调整,即指公司有可能根据经营业绩情况,社会综合物价水平的较大幅度变动而相应调整员工工资。

二,公司将定期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进行奖励性工资晋级,其对象为岗位工作中成绩显著者;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公司认为应奖励的其他人员。

三,员工在年终考核中,被所在部门认为工作绩效低于平均水平,将可能被降低工资。

四,员工职务发生变动,其工资相应进行调整,其工资必须在该职务级别工资范围之内。

第二十六条试用期内员工离职情况的工资给付规定

一,试用期内公司决定辞退之员工,工资按实际工作日给付;

二,试用期内员工自行提出辞职情况:

1,办公室职员等员工在录用后,实际工作不满一个星期而自行辞职的,工资抵培训费用,不予给付。

2,一般作业员工在录用后,实际工作不满3天而自行辞职的,工资抵培训费用,不予给付。

第五章员工权利

第二十七条每个员工有享受宪法规定之公民权利与中国法律给予之权利,且不容侵犯。

第二十八条员工有享受劳动安全与保护之权利。

第二十九条有按规定休息与休假之权利。

第三十条有参加公司组织之民主管理权利。

第三十一条有对公司发展提出建议与评价之权利。

第三十二条有按公司规定以劳动取得报酬之权利。

第三十三条有按公司规定享受福利待遇之权利。对于明显违反《》的指令,员工有权拒绝执行并有越级上报的责任和权力。对违反人事管理制度,使员工自身利益受到侵犯的行为,员工有向总经理申诉以得到公正待遇之权利。

第三十四条对公司名义之处罚,报酬,休假等发生争议时,有向政府劳动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或向起诉之权利。

第三十五条对公司作出特殊贡献者有享受公司物质及精神奖励之权利。

企业管理制度体系 篇10

一、经营目标与经营计划

1、公司委托经营单位负责人(以下简称“负责人”)经营集团旗下经营单位,并为其经营业绩负责。负责人在一定的经营、财务与人事授权下,设定考核期(原则上为半年)和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与标准,统筹日常经营管理事务。

2、负责人经试用合格,本人自愿接受经营业绩指标考核的,与集团签订《经营管理责任书》,内容包括:

a)经营范围与负责人责任;

b)考核期;

c)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与标准(经营目标);

d)经营业绩与工资、奖金;

e)授权流程。

3、《经营管理责任书》由经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经管委”)代表公司与负责人签订,报集团总裁审批:获得批准的,由集团发布任命通知;未获批准的,重新签订《经营管理责任书》。

4、任命通知下达后,负责人依据《经营管理责任书》中规定的责、权、利开展工作,相关部门应严格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工作。

5、《经营管理责任书》中的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与标准,是集团下达到经营单位的经营目标,原则上分为:月度经营目标和考核期经营目标。负责人应带领经营单位全体员工努力实现经营目标。

6、考核期结束,经营目标完成,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下阶段经营目标,集团经管委会审后,再签定下阶段《经营管理责任书》。

7、作为达成经营目标必须的步骤,经营单位负责人应按月制定详细的经营计划,经营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经营政策和策略;

b)收入与支出预算;

c)拟开拓的新项目、新收入;

d)对可能实现的经营业绩进行预测。

8、经营计划既是负责人向全体员工传达经营策略、安排布属工作的指导文件;同时作为向经管委汇报的工作材料。负责人应按月向经管委提交经营计划,并在月度经营分析会上予以回顾。

二、经营收支预算

9、在经营目标责任下,为确保经营计划的实施,负责人应制订收支预算,对实施经营计划所产生的收入和支出进行预测,收支预算也是经营计划的组成部分。

10、收支预算按财务部界定的收支项目和划分规则进行,不得擅自拆分与合并。收支预算应作到量入为出,以扩大收入、控制成本为基本原则。

11、收入预算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经营收入;

b)新增项目收入;

c)其它可能产生的收入。

12、支出预算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营业成本;

b)管理费用;

c)财务费用等。

13、收支预算原则上按月制订。作为经营计划的附属文件,对内用于指导经营单位控制成本、开源节流;对外上报集团经管委,用于在月度经营分析会上予以回顾。

三、经营者责任

14、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应确保以下事项:

a)本单位所管理的公司资产完好无缺;

b)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管理工作;

c)不得以损害公司资产利益和品牌资源为代价达成目的;

d)所采取的经营方式不得给公司形象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害公司名誉。

15、责任人应明了《经营管理责任书》中的各项规定要求,依据授权流程开展经营管理工作。

16、责任人应积极配合集团其它经营单位开展的,有利于提升关联单位经营业绩的活动;保持与集团、兄弟单位的协作和沟通。

17、责任人应确保经营单位保持良好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管理和监督,促使员工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积极认真开展工作。

18、负责人有义务遵守集团的.经营、财务和人事管理政策和规则,接受集团审计与监督。针对问题可进行必要的申诉,但应无条件接受集团经管委的最终决定。

四、经营业绩与工资、奖金

19、负责人的薪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奖金。分别按月、按考核期根据其业绩表现予以发放。

20、负责人在试用期间未签订《经营管理责任书》的,按月发放基本工资,发放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21、签定《经营管理责任书》,下达负责人任命后,如按月完成经营目标,则按月发放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22、不能按月完成经营目标的,发放基本工资,无绩效工资;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经营目标的,经管委将根据负责人实际情况采取调整措施,必要时更换负责人。

23、整个考核期内的实际经营成果超过规定的经营目标的,在考核期结束,一次性发放超过部分的计提奖金。奖金的具体计提办法在《经营管理责任书》中予以规定。

五、月度经营分析会议

24、月度经营分析会议是集团对各经营单位月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和经营状况的分析与总结会议,每月5日召开(节假日顺延),会程1天。

25、月度经营分析会议由经管委召集、确定出席人员和确定会议地点,总裁秘书担任会议记录。

26、财务部应提前将各经营单位的月度财务报表报送至经管委和各负责人,以便提前作好相关准备工作。

27、经营分析会议属于公司重要会议,各负责人和通知出席人员必须到会,并认真分析、总结,参与讨论。

28、各负责人在会议上汇报的内容包括:

a)上月经营情况回顾;

b)本月经营计划;

c)提请经管委审批或协调的事项。

29、针对上月经营情况,经管委应及时给予指导和指示,纠正错误思路,会同负责人分析原因,找出不足。并对经营单位提请审批和协调的事项出具意见。

30、会议应形成和明确本月经营思路,各负责人应在会后提交本月经营计划。

31、总裁秘书在会议结束1日内形成会议纪要。会议机要经经管委确认后,全文呈报集团总裁、公司领导;抄送各职能部门;分拆抄送至各经营单位。

六、经营单位管理

32、经管委是经营单位的上级主管机构,对经营单位的运营负有督导、监控和指导责任;各负责人是经营单位的最高管理人员,对经营单位经营状况和业绩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33、负责人通过经管委授予的权力,调配资源实现经营目标。获得的授权包括:经营授权、财务授权和人事授权。获得授权的前提是经营状况正常,预期能够完成经营目标。

34、经营授权包括但不限于:

a)依据批准的经营计划和收支预算组织人力、物力开展经营;

b)在合法状态下,以增加营业收入为目,开发新项目;

c)不改变资产原功能条件下的各项创收举措。

35、财务授权包括但不限于:

a)正常经营管理情况下,费用支出的批准权力;

b)经授权的经济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36、人事授权包括但不限于:

a)经批准的岗位编制下,基层员工的招募与调整;

b)获得基本预算的前提下,人员工资的合理调整;

c)获得行政人事部确认下,管理岗位的招募、调整和任命;

d)正常经营管理情况下,奖金的分配。

37、当经营管理情况非正常时,包括可能导致经营业绩急剧下滑或亏损的,负责人应及时向经管委汇报并依照批示开展工作。

38、发现经营单位业绩非正常大幅下滑或亏损时,经管委应当组织调查,及时进行政策调整,必要时替换负责人。

企业管理制度体系 篇11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监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是指经营同类药品、使用统一商号的若干个门店。在同一总部的管理下。采取统一采购配送、统一质量标准、采购同销售分离、实行规模化管理经营的组织形式。

第三条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由总部、配送中心和若干个门店构成。总部是连锁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配送中心是连锁企业的物流机构。门店是连锁企业的基础。承担日常零售业务。跨地域开办时可设立分部。

第四条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是企业法人。

第五条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按程序通过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并取得《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通过地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并取得《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

(一)总部应具备采购配送、财务管理、质量管理、教育培训等职能。总部质量管理人员及机构应符合药品批发同规模企业标准。

(二)配送中心应具备进货、验收、贮存、养护、出库复核、运输、送货等职能。质量管理人员、机构及设施设备条件。应符合药品批发同规模企业标准。配送中心是该连锁企业服务机构。只准向该企业连锁范围内的门店进行配送。不得对该企业外部进行批发、零售。

(三)门店按照总部的.制度、规范要求。承担日常药品零售业务。门店的质量管理人员应符合同规模药店质量管理人员标准。门店不得自行采购药品。

第六条

直接从工厂购进药品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设立化验室。化验室人员、设备等条件。应符合药品批发同规模企业标准。

第七条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在其他商业企业或宾馆、机场等服务场所设立的柜台。只能销售乙类非处方药。

第八条

通过gsp认证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方可跨地域开办药品零售连锁分部或门店。

(一)跨地域开办的药品零售连锁分部。由配送中心和若干个门店构成。

(二)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配送中心能够跨地域配送的。该企业可以跨地域设门店。

(三)跨地域开办的药品连锁经营企业。由所跨地域的上一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开办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的基础上审核。同意后通知开办地发给《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

(四)开办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查工作要严格掌握开办条件。不允许放宽条件审查和超越条件卡、克。审查工作在15日内完成并上报审查结果。

第九条

本规定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企业管理制度体系 篇12

基本含义有三个:

一是产权

它是指界定和保护参与企业的个人或经济组织的财产权利的法律和规则

二是组织

即企业组织形式的制度安排,它规定着企业内部的分工协作、权责分配关系

三是管理

它是指企业在管理思想、管理组织、管理人才、管理方法、管理手段等方法的安排

在这三项制度中,产权制度是决定企业组织和管理的。基础,企业组织制度和企业管理制度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企业财产权利的安排,因而这三者共同构成了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四是内容

1、现代企业管理制度通常实行公司制度,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制度,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形成由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经理人员组成的相互依赖又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并有效运转。

2、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以生产经营为主要职能,有明确的盈利目标,各级管理人员和一般职工按经营业绩和劳动贡献获取收益,住房分配、养老、医疗及其他福利事业由市场、社会或政府机构承担。

3、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具有合理的组织结构,在生产、供销、财务、研究开发、质量控制、劳动人事等方面形成了行之有效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机制。

4、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有着刚性的预算约束和合理的财务结构,可以通过收购、兼并、联合等方式谋求企业的扩展,经营不善难以为继时,可通过破产、被兼并等方式寻求资产和其他生产要素的再配置。

企业管理制度体系 篇13

第一条为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创新型技术人才的培养,激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提升企业的科技竞争优势。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设立创新创业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包括各级财政资助项目专项资金、公司自筹资金及吸纳社会资助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

1、管理创新支出:公司实施创新创业计划的模式研究、制度改革、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支出。

2、技能创新支出:创新技能训练项目、竞赛项目的开展及奖励、获得专利发明的资助和奖励。

3、人才创新支出:主要用于公司创新型研发队伍建设方面的支出。包括用于聘请专家指导公司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或有条件地输送优秀研发人员到外出参加培训、学术交流等支出。

4、创业项目扶持,包括创业资金扶持、企业债券融资、股权融资等支出。

第四条公司创新创业项目申请全年受理,一般于每年3月份和10月份对申报的项目组织评审,符合条件的给予立项和经费资助。

第五条专项资金按照统一规划、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结余留用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

第六条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组长,技术研发负责人任副组长的创新创业工作组,研发中心、管理、财务、市场、生产、采购各系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公司创新创业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公司创新创业工作整体规划和领导。

2、组织对公司创新创业项目的评审。

3、聘请专家、通过产学研合作指导、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4、组织技术人员参加各类创新创业竞赛项目。

5、负责对资助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6、组织对创新创业活动的先进项目组和个人的评选表彰,以及成果的认定和奖励。

第七条创新创业项目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较强的创新创业意识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在同等条件下,学习技术成果丰硕,专业技能突出,以及承担并完成过各级政府资助项目的项目团队及个人优先。

第八条创新创业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当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并对项目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承担直接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第九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企业管理制度体系 篇14

第一节:安全管理制度大纲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付的安全职责。

2.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网络,配备满足需要的专兼职安全员。

3.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并严格履行签字手续。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并将考核目标分解到人。

5.制定安全生产与经济承包责任制挂钩办法,并严格落实执行。

6.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并严格落实执行。

7.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根据企业特点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落实执行。

8.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性定量进行安全评价。对查出隐患问题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整改,从而达到保证安全的目的。

9.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10.建立安全技术措施制度,控制和消除工程施工的隐患,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人身事故。

11.建立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和使用制度,保证施工现场安全防护需要。

12.建立施工机具和大型机械设备使用、维修保养和管理制度,确保施工机具、机械设备使用安全。

13.建立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14.建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15.建立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验收、使用和管理制度,确保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符合要求,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16.建立因工伤亡事故管理制度,进行及时抢救、事故快报、调查处理、事故分析,从而达到防止发生类似事故的目的。

17.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确保职工每天工程施工前了解当天工作情况及安全注意事项,防止违章作业,从而保证作业安全。

18.建立健全安全档案,掌握安全动态,对每个时期的安全工作进行目标管理,达到预测、预报、预防事故的目的。

第二节:各职能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安全职责

(一)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生产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二)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规程和标准;

3.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

4.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5.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6.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

7.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实施改进措施;

8.做好本项目工程的劳动保护工作,保障操作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及防护措施。

(三)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1.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

2.在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

3.负责提出安全技术项目和实施措施并组织实施。

4.监督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5.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6.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四)安全科长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规定指示并监督检查。

2.负责组织本科和各级安全员进行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劳动保护法规学习。

3.负责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的长远计划。

4.组织制定、修改、审查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其他安全管理制度。

5.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医务劳动鉴定工作。

6.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大修理工程,新产品项目的“三同时”工作。

7.在安全管理上不断探索新方法,逐步推广,应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

8.对企业中存在的重大隐患负责逐级上报,对一切违章、违法行为有权越级向上级反映。

9.对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制定政策。

10.参加企业各种类型的安全生产检查,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负责督促整改。

(五)班组长安全职责

1.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领导本组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

2.不违章指挥,有权拒绝上级部门违章指挥。

3.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4.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日,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做好纪录。

5.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施工员报告。

(六)技术员安全职责

1.对本人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问题负责,深刻理解工程技术人员对安全生产的责任。

2.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现代化管理手段,确保本职范围的安全生产。3.严格贯彻执行新建、改建、扩建、大修理工程,新产品项目的“三同时”原则。

4.审查本职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生产、检修、施工中安全可靠。

5.参加本职范围内的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七)施工员安全职责

1.施工员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子和安装电气、机械设备等安全反复装置都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3.不违章指挥,并有权拒绝上级部门的违章指挥。

4.组织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对班组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纪录;

5.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伤亡事故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八)岗位工人安全职责

1.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听从领导和安全人员的指挥,遵照规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设备、工具的安全整洁,做好文明生产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使用自己不懂的机械和设备,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技术水平,积极参加技术革新,提出合理化建议,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4.特种作业人员要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及时反映处理不安全因素,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工作。

6.有权拒绝接受违章指挥,并对上级单位或领导人忽视职工安全健康的错误决定和行为提出批评或控告。

7.上岗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然后立即报告。

第三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一条:根据施工(生产)特点,制定检查项目和标准。

第二条:实施定期检查。

1.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2.公司下属单位及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3.车间及施工队每半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第三条:专业性安全检查。

专业安全检查应由有关业务部门及有关专业人员对某项专业(如垂直提升机、脚手架、电气、塔吊等)的安全问题或在施工(生产)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单项检查。

第四条:经常性安全检查。

1.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

2.各级安全员及安全值日人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3.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同时检查安全。

第五条: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

季节性安全检查是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风季等)可能给施工(生产)带来危害而组织的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进行的检查。

第六条:施工现场还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第七条:各种安全检查都应根据检查要求,配备力量和相应的检测工具。

第八条:安全检查要认真、详细记录,特别是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

第九条:根据安全检查定性定量进行安全评价,研究对策,进行整改和加强管理。

第十条:对查出的隐患要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在隐患未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停止作业。

第十一条:要建立隐患登记,下发整改通知单并建立复查、销案制度。

第四节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一条:公司年度内被上级有关部门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工作单位”,公司给予经理、分管经理五百元奖励,给予相关单位及部门五百元奖励。

第二条:年度内被上级有关部门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及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大贡献、显著成绩者,公司给予其三百元至五百元奖励。

第三条:公司年度内被上级有关部门评为“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公司给予经理、分管经理五百元处罚;给予相关单位及部门五百元处罚。

第四条:发生工伤死亡事故其主要责任者除须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外,公司将另给予其五百元处罚,并不得参加本年度晋级、评先。

第五条:公司下属各单位及项目部奖惩办法,根据“安全生产与经济承包责任制挂钩办法”执行。

第六条:安全生产制度内容的具体实施由公司财务科落实执行,公司安委会、工会、安全科等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企业管理制度体系 篇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目的

⑴使公司的薪酬体系与市场接轨,能够达到激发员工活力的目标;

⑵把员工个人业绩和团队业绩有效结合起来,共同分享企业发展所带来的收益;

⑶促进员工价值观念的凝合,形成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的机制;

⑷最终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

依据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其他成员可参考执行。

第三条、薪酬分配的依据

公司薪酬分配依据岗位价值、技能和业绩。

第四条、薪酬分配的基本原则

薪酬作为价值分配形式之一,应遵循竞争性、激励性、公平性和经济性的原则。

1、竞争性原则:根据市场薪酬水平的调查,对于与市场水平差距较大的岗位薪酬水平应有一定幅度调整,使公司薪酬水平有一定的市场竞争性。

2、激励性原则:打破工资刚性,增强工资弹性,通过绩效考核,使员工的收入与公司业绩和个人业绩紧密结合,激发员工积极性。

3、公平性原则:薪酬设计重在建立合理的价值评价机制,在统一的规则下,通过对员工的绩效考评决定员工的最终收入。

4、经济性原则:人力成本的增长与企业总利润的增长幅度相对应,用适当工资成本的增加引发员工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薪酬体系依据岗位性质和工作特点,公司对不同类别的岗位人员实行不同的工资系统,构成公司的薪酬体系,包括年薪制,结构工资制,工资特区及临时性员工工资制。

第二章、工资总额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通过建立工效挂钩机制,对薪酬总额进行控制。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根据本年度的经营收入、薪酬总额,以及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对各职等和薪档的岗位薪酬基数进行调整和确定。通过对下一年度各职等和薪档人数的预计,做出下一年度的薪酬预算,包括固定工资总额和标准绩效考核奖金总额。

第八条、薪酬预算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为了加强对薪酬预算执行情况的过程控制,人力资源部应于每月初,将上月实际薪酬发放情况汇总上报。

第三章、年薪制

第十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董事长、总经理助理及其它人员是否适用,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一条、工资模式

年薪=基薪+绩效年薪

1、基薪按月预发(年基薪额的1/12)或根据合同约定兑现;

2、绩效年薪,年终根据业绩完成情况经考核后兑现。

第十二条、年薪制须由董事会专门做出实施细则。

第四章、结构工资制

第十三条、适用范围除实行年薪制、工资特区及非正式员工工资制外的员工。

第十四条、工资模式。

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其它。

一、基础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一)基本工资参照xx市职工平均生活水平,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而确定,最低工资标准1960元,我司拟定为1960元,(《x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二)岗位工资

1、岗位工资综合考虑员工的职务高低、学历技能高低、岗位责任大小、能力强弱、贡献多少、经验丰富与否,在本企业从业时间长短等因素而确定。

2、根据岗位评价的结果参照员工工作经验、技术、业务水平及工作态度等因素确定相应岗位工资等级,将公司所有岗位划分为高层管理核心层A、中层骨干B和基层C三个层次及管理类、行政类、财务类、销售类、技术类等五大类,同时,将全公司岗位按照岗位重要性分划为10个等级。见下表二:

表二:岗位分类及标准

3、岗位工资其它规定:

⑴公司岗位工资标准须经董事会批准;

⑵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变化而修改岗位工资标准;

⑶新进人员被聘岗位以及岗位级别调整由人力资源部提出初步意见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对从事专业性较强岗位的人员,公司可视情况而定;

⑷根据“变岗变薪”原则,员工晋级则增薪,降级则减薪。薪酬变更从岗位变动的后1个月起调整。

表三:各等各级岗位技能工资额度

4、由于各个员工业务技能差异,为了重点激励优秀员工,在职等不变的情况下,为优秀员工提供工资上升通道,我们将各个职等的岗位工资分为十级,简称“一岗十薪”;根据岗位评价情况和薪酬市场调查,确定公司最低和最高工资分别为500元和10000元,并推算出各等级工资数额(详见上表三),岗位工资入等入级的原则:根据岗位说明说评价入等,根据能力评价入级。

二、工龄工资

根据员工为本公司连续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在本公司工作。工龄工资=公司工龄x100(即在公司每工作满一年,加工龄工资100元)。

三、津贴

(一)津贴是公司员工薪酬的有机组成部分,包括交通津贴、通信津贴、误餐津贴等。

(二)交通津贴:由企业负责人根据员工居住地与工作地点情况具体核定。

(三)通讯津贴

1、通讯津贴是为了保障工作效率而设置的一种补贴;

2、通讯津贴分为4个级别:员工级、部门经理级、副总经理级(含总助)、总经理级;

3、通讯津贴标准如下:员工:根据员工岗位性质等具体情况,由企业负责人核定;部门经理:

①业务类:150元/月/人;

②管理类:100元/月/人;总经理助理:200元/月/人;副总经理:300元/月/人;总经理:实报实销;

4、除总经理通讯津贴实报实销外,其他人员通讯津贴一律凭发票在限额内按部门每月报销一次。

(四)试用员工享受通讯津贴、午餐津贴、交通津贴;按时发放。

四、奖金

(一)奖金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全体正式员工。

(二)奖金种类及金额:

1、奖金种类分为年度奖金和总经理特别奖2种。

2、年度奖金

⑴年度奖金是为奖励员工完成公司年度整体经营任务所设立的定期奖金,金额根据公司全年实现经营利润而定。

⑵年度奖金采取次年首月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达标、待达标三种。考核优秀者、考核达标者,年度奖金按本人月工资额的4—6个月标准给予发放;考核待达标者,年度奖金按本人月工资额的2—4个月标给予发放。

⑶年度奖金发放采取在年底分一次性发放的方式。

3、总经理特别奖:根据公司整体经营和发展需要所设立的专项奖金。具体奖金项目及金额由总经理决定,单独发放。

4、试用员工原则上不享受奖金待遇,特殊情况除外。

五、其他

1、奖金考核由经理、办公室根据该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工作绩效、贡献大小和出勤记录等考核结果确定。

2、特殊贡献人员的奖金额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可突破规定;

3、各项奖金由总经理通过隐密形式发放,任何人不得外传。

4、学历工资

第十五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除实行年薪制,其工资模式原则上采用结构工资制。与公司订立临时劳动合同的人员,其工资模式采用简单固定金额工资制,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对其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其实发工资总额。

第十六条、新录用人员工资

新录用人员包括企业从学校直接录用的毕业生、从社会招聘、其它单位调入人员以及接收的复转退伍军人等。

1、试用期工资:事务型员工:元/月;管理(技术)型员工:元/月;部门副职:/月;部门正职、技术人员:元/月;特殊技术人员、高管及其它例外情况,由董事会决定。

2、试用期员工管理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3、特殊人才的薪酬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方法见工资特区。

4、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按所在岗位及其工作能力、实绩、个人综合素质等确定其基础工资及相关补贴等。

第五章、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公司为员工集体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其相关标准按当地社保基金大厅公布为准。住房公积金:另行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根据国家及省市政府有关政策的变动情况,公司可以适时、适当调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费系数。

第十八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带薪休假和年度体检,具体规定见公司《员工手册》。

第六章、工资特区

第十九条、设立工资特区的目的

设立工资特区,使工资政策重点向对企业有较大贡献、市场上稀缺的人力资源倾斜,目的是为激励和吸引优秀人才,使企业与外部人才市场接轨,提高企业对关键人才的吸引力,增强公司在人才市场上的竞争力。

第二十条、设立工资特区的原则

1、协商原则:特区工资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

2、保密原则:为保障工资特区员工的顺利工作,对工资特区的人员及其工资严格保密,员工之间禁止相互打探;

3、限额原则:工资特区人员数目实行动态管理,依据企业经济效益水平及发展情况限制总数,宁缺毋滥。

第二十一条、工资特区人才的选拔。工资特区人才的选拔以外部招聘为主。其条件为名优院校毕业生、企业人力资源规划中急需或者必需的人才、行业内人才市场竞争激烈的稀缺人才。

第二十二条、工资特区人才的淘汰针对工资特区内的人才,年底根据合同进行年度考核。有以下情况者自动退出人才特区:

1、考核总分低于预定标准;

2、人才供求关系变化,不再是市场稀缺人才;

第七章、非正式员工工资制

第二十三条、适用范围,适用于与公司订立非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的临时员工、离退休返聘人员。

第二十四条、非正式员工工资制的确定与发放通过对非正式员工的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在其标准工资基础上的实发工资总额。

第八章、薪酬的计算及支付

第二十五条

1、工资计算期间为当月的1日至当月的最后一日,并于翌月5日支付。如遇支付工资日为休假日时,则提前于休假日一个工作日发放。

2、公司因不可抗力因素需延缓支付工资时,应提前于前一日通知员工,并确定延缓支付的日期。

第二十六条、员工离职或被辞退时,本人或其抚养者可以向公司提出申请给予工资事宜,从请求日起三日内,公司应支付该员工已出勤工作日数的工资。

第二十七条

1、凡符合下列规定的员工工资,按日计算:

⑴新聘者;

⑵离职或遭辞退者;

⑶停职而复职者;

⑷其他。

2、按日计算工资方法:出勤工资额=基本工资×(该月出勤日数÷该月应出勤日数)

第二十八条、员工请假(假期含正常休假日)时的工资规定,详见《行政手册》。

第二十九条、员工工资扣除,按下列方式计算:缺勤工资扣除额=基本工资×(缺勤日数÷该月应出勤日数)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条、为实现新、旧薪酬制度平衡、顺利转换,现有员工的基础工资在原有的工资标准总额的基础上,就近上套。

第三十一条、公司为员工购买的各项社会保险,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公司统一按标准代缴。

第三十二条、公司实行每年13个月工资制,即年底发双月薪(双月薪包括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

第三十三条、以上工资均为含税工资,根据国家税法,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三十四条、本方案解释权在董事会。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企业管理制度体系 篇16

1、整理并优化企业的运作流程

流程对企业的运作和管理将会产生根本性的影响,并不是所有企业的管理者都能深刻认识到这一点。

虽然,每一个企业都在经营过程中,迫於某种需要,自觉和不自觉地建立了一些流程(一般反映在规章制度中),或者自然形成了一定的运作习惯。但,由於未能系统地、深入地研究流程,至使低效流程、断口流程、部门流程等现象普遍存在,严重影响了企业的运作效率和效果。

2、根据流程运作的需要,优化组织

一些企业把组织形式看得很重,经常进行调整,但往往收效不佳。管理理论和经验告诉我们,组织只不过是保证流程运作的一个条件。建立科学、高效的流程,建立适合流程运作的组织才能使组织的功能得到有效的发挥。常见的部门壁垒,相互扯皮等现象,一方面是观念和文化问题,另一方面是在组织设置、职能权限界定和介面管理方面采用了落后的模式。要解决这些普遍存在的问题,就须建立新的组织观念,建立新型的组织。扁平化组织、榘阵化组织等,都是流程优化的一种相匹配的组织形式。

3、建立有效的绩效管理体系

“大锅饭”不但仅在国营企业有,在一些中小型的民营企业也比较严重。一些中小企业过去采用家长式的管理手段,原始的激励方法在逐步失去作用。为此,中小企业在流程和组织优化的基础上,必须建立科学的绩效管理体系。进行岗位分析,确定绩效指标体系,建立绩效资讯反馈系统,进行科学的绩效考评,推动绩效改善管理等都是绩效管理必须认真作好的事项。

4、培养企业员工加强企业文化的意识

多数中小企业都有不够重视企业文化的情况,有些中小企业的管理者总是认为企业文化是大企业的事。实际上,无论什麽企业,无论你是否意识到,每个企业都存在一种文化氛围。这种实际存在的文化氛围,要麽是有益的,要麽就是有害的’。企业文化是每个企业都不能回避的一个管理问题。

依靠制度可解决一些管理问题,但不能解决全部问题。人们的观念、价值观往往决定着人们的行动。一个企业如果处於错误观念的笼罩下,就将会使正确的行动寸步难行。因此,不重视企业文化的建设,可能会对企业带来长远的、根本性的伤害。如果一个中小企业能解决上述四点,就可为企业管理打下不错的基础,就建立了进一步提升和良性的发展平台。

企业管理制度体系 篇17

第一条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管理,严格考勤纪律,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

一、作息时间

第三条作息时间分以下两种:

1、非生产系统员工

08:00―11:3012:30―17:00(冬季事件)

08:00―11:3013:00―17:30(夏季事件)

2、生产系统员工

生产系统员工的作息时间由车间主任根据生产任务决定。

二、考勤方法

第四条车间员工由车间主任进行考勤,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公司指定人员考核。

第五条每月的出勤记录于次月公布在公告栏中,请员工主动核对。

三、出勤

第六条迟到,员工于点名后到岗视为迟到。

(一)迟到三十分钟以内的,处20元罚款。

(二)迟到超过三十分钟但在三个小时之内的,扣除半天工资,迟到超过三个小时的以矿工论处。

(三)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偶发事件,经部门主管核准同意后作请假处理。

第七条早退,员工在下班时间前,未提前办理书面请假手续擅自下班的,视为早退。早退一次扣发当天所有工资。

第八条旷工,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续假或虽续假单未批准而不上班的,视为旷工。

(一)旷工1天处40元罚款。

(二)1个月内连续旷工2天,作自动离厂处理。

(三)员工旷工或离厂3天,部门主管必须马上上报办公室,办理离职手续。

第九条员工工作时间外出的规定:

(一)在工作时间内因公需外出的,须向上级主管请示,同意后开具《出门证》,交门卫后出厂。

(二)门卫在接到《出门证》后,方可允许员工外出。

(三)如因私事外出,应开具《请假单》,交门卫后外出。

(四)无有效的出厂放行手续强行出厂者作旷工处理。

(五)生产系统员工午餐时间不能外出。

四、员工请假休假管理办法

第十条下列日期为休假日(若有变更预先公布):

(一)休息日

本公司固定休假日为每周星期日

(二)法定休假日:

(1)春节:3天(2)劳动节:3天

(3)国庆节:3天(4)元旦节:1天

(三)其他经公司决定的休假日。

第十一条请、休假种类:

类别

具体规定

事假/病假

事假:因事必须由本人处理的,可请事假,一年内事假累计不得超过20天。

病假:因病治疗或休养者需出具医院证明可申请病假。

婚丧假

本人结婚给假7天,子女结婚给假3天,兄弟姐妹结婚给假1天;

本人之配偶、父母死亡给假7天,子女死亡给假6天,祖父母、岳父母、兄弟姐妹死亡者给假3天;

产假

本人分娩者给假90天;配偶分娩者给假3天;

规定休假日

春节假期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其中有3天为有薪假;劳动节:3天;国庆节:3天;元旦:1天。

(上表所述休假时间是一般规定,特殊情况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请假手续的办理:

(一)员工请假3天(含)以内的,须经过部门主管批准;请假3天以上的除需经部门主管批准外还需由总经理批准,并交办公室备案。

(二)部门主管不论请假天数多少,均需由由总经理批准。

第十三条因疾病不能亲自请假的可让同事或家属代办,其余均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

第十四条请假期满,未行续假或虽续假尚未准假而不到职的(除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均以旷工论处。

第十五条凡请假如发现有虚假情况的,以旷工论处。

第十六条记录和表格的保存

员工的考勤表、出门证等均由财务保管,保存期限为两年。

企业管理制度体系 篇18

谈民营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构建

一、民营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从财务管理的主体来看,民营企业存在着管理者财务观念淡薄,财务工作人员素质不高的问题。

民营企业财务的最大问题在于整体管理水平的落后。在我国的民营企业中,相当一部分管理者文化素质不高,不具备现代化的经营管理理念。素质相对较高的民营高科技企业管理者,又普遍存在着长于技术而拙于管理的现象。大部分民营企业主缺乏财务管理的意识,对企业财务管理的认识还停留在“记账”、“算账”上,普遍存在着不依法建账、兼职做账、突击做账、以票代账、白条抵现的现象。这势必会造成企业财务管理的无章、无序和混乱状态,导致暗箱操作盛行,企业信息失真,给财务工作埋下隐患。同时,更为严重的是民营企业的财务主管人员大多也未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由于家族式管理,大部分民营企业由管理者本人的亲属担任会计、出纳,甚至出现出纳人员领导财务工作现象。这些隐患的危害在创业初期尚不明显,但一旦进入资本化、规模化经营后,它们的影响力就会逐步扩大,最终将导致企业走向衰退与没落。

其次,从财务管理的客体来看,民营企业的财务活动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筹资活动方面:融资困难,资金严重不足。

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严重滞后。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一直被资金不足、融资渠道不畅所困扰。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企业自身的原因。民营企业由于自身的经济实力和财务管理科学化的欠缺,往往达不到银行规定的信贷标准。而且,相当多的民营企业资信相对较差,企业和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取得抵押担保贷款困难。二是体制上的原因,民营企业与国有银行在所有制上的差异,造成了银行与企业之间的距离,银企联系不强,使民营企业获得贷款困难。

(2)投资活动方面:缺乏科学性,盲目追求多元化。

目前我国民营企业的老板懂市场、会营销、善交际的占80%以上,而擅长于企业内部管理的只占36%。换句话说,许多民营企业老板扮演的角色是高级采购员、营销员、公关先生,而不是企业家、经理。因此,民营企业在投资中经常表现出轻率和违背经济规律的行为,主要表现在企业盲目追求多元化经营上,只看到多元化经营所带来的分散风险作用和将企业规模做大的虚荣成就感,而忽略了企业扩张与其资金实力、技术开发、市场开拓及内部管理等方面的.矛盾,忽略了跨地区、跨行业乃至跨国的多元化经营是需要条件的,且多元化经营也不一定能满足人们分散风险的初衷,反而可能导致财务分散、风险增大。事实证明,在世界经济500强中,没有几个企业是靠多元化经营安身立命的。

(3)日常经营活动方面:不注重流动资金管理,企业资金沉淀严重。

民营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的财务管理问题主要表现在:

①对内对外资金管理不善,致使资金呆滞甚至流失。由于缺乏对客户经济实力的调查和信用的了解,草率发货,产生大额货款的长期挂账,催款无门。在供产销方面,民营企业大多缺乏统一指挥和计划,形成材料物资超储、成品库存积压严重,而且这些不良资产长期挂账,导致账实不符、财务状况虚假。

②不注重日常现金流量的管理,营运资金波动大。很多民营企业缺少资金使用的长、中、短期计划,缺乏现金流量管理观念。特别是在经济繁荣时,企业可选择的机会多的时候,更容易忽视财务管理,盲目扩大生产规模,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隐匿在盈利光环下。此外,许多企业在扩大规模新增固定资产时,动用日常周转的流动资金,压缩了营运资金,使资金紧张愈加突出,进而造成经营资金周转不灵,使企业无法正常运作。

最后,从财务管理环境的内部构建方面来看,民营企业的财务核算制度不健全,财务监督控制机制薄弱。

企业的财务管理环境包括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两个方面,外部环境的构建主要依赖于政府政策的制定和相关机构的支持,而内部环境的构建,则主要取决于企业自身的制度建设。民营企业在自身财务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体现在:

(1)没有建立严格的财务核算制度,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性值得怀疑,账实核对、账证核对、账账核对在内的会计核算程序并不能得到保证,从而严重影响到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进而使财务信息失去应有的经济价值。

(2)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不完善。据有关对民营企业的调查显示,民营企业财务上的内部控制要么形同虚设,要么就根本没有设置。对会计职责的分工不明确,混岗现象普遍,即使是大型民营企业的会计职能分工明确,但没有严格的内部控制和审核程序,也无法形成对财务的严格管理,很容易造成资产的内部盗用和流失。

二、改善民营企业财务管理应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1、强化财务管理意识,提高财务工作人员素质

长期以来,我国民营企业的“财务”与“会计”不分,财务管理从属于会计工作,财务管理的内容也往往仅限于营运资金管理。在财务管理已取代生产管理成为企业管理核心的今天,这种状况必须改变。为此,民营企业应重视财务预算和营运资金管理、财务控制等工作,从大局把握企业经营,提升企业财务管理层次,并要在思想上提高对新形势下财务管理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再认识,确立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中心地位。同时,要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民营企业还应聘请和培养具有较高素质的财务管理人员。这些财务人员的责任不仅限于对企业资金、资产的记录,其工作重点应放在对已有资金的控制、对各项资产的管理、对企业的投资、筹资进行合理的管理上,应能从较高的理论角度进行经济活动分析,从数字变化的表面分析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和活动,为改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2、强化信用观念,提高信用等级,拓宽融资渠道资金作为现代经济运行的“血液”,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必备要素。若不尽快解决融资难问题,民营企业就缺乏发展的后劲和活力,很容易被市场淘汰出局。民营企业要想摆脱目前融资难的困境,一方面必须强化信用观念,主动提高自身信用等级,做到诚实守信,规范经营;另一方面要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可以加强与大企业的联系,借助大企业的信用为其担保,获得银行贷款。还可以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联系,不断向银行通报企业经营情况,让银行能够把握住企业资金的流向,取得金融机构的信任,并按银行信用等级评定标准规范企业的各项制度,积极争取银行的信用等级评定。

3、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实现财务管理预算化

企业财务部门要在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的基础上,围绕目标利润,认真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构建企业财务责任指标体系。企业应以销售预算为起点,并根据企业财力确定资本支出预算;根据“以销定产”的原则,确定生产预算,并据以确定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预算,汇总编制产品成本预算和现金预算;最后综合编制预计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在每月制订财务预算时,为避免出现预算的差异,还应根据近期较为准确的财务信息资料及时修正财务预算指标。财务部门要按照财务预算目标加强管理,定期检查,严格考核,落实责任,兑现奖惩措施,形成以财务制度为主对经济行为的定性约束,以财务预算为主对经济行为进行定量约束的格局。

4、加强对日常经营活动的财务控制

一是合理估计和保证日常的现金流量。现金管理的起点正是估算资金的收入和支出,确定现金流入和流出的时间,尽可能准确地预测未来的资金需要,并且保证非常及时地提供资金满足这些需要。这方面常见的错误是高估销售收入,低估了费用开支,或者在现金流量中没有加入意外开支的准备金。

二是加强应收账款管理。企业一般都会存在大量的赊销,因此应收货款问题是屡见不鲜的。要想解决这个难题,从一开始就需要严格把关,把某些付款条件规定清楚,防止客户在事后故意拖延。如果应收款已经发生,企业就需要制定严格的回收政策。

三是加强存货管理。不良的存货状态是消散企业资金的一个严重威胁。每多花一块钱用于存货,就等于少花一块钱用于生产。所以,对每一种储存在库的产品,应尽量需要寻求理想的存货余额。

5、加强制度建设,建立企业财务管理体系

民营企业不同于大型国有企业,在制定财务会计制度时,应当遵循针对性、操作性和强制性原则,制定一套符合企业实际的财务管理制度:一是要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机构,统一负责企业的资金融通、现金出纳、财会管理、工资核算、固定资产以对预算编制、决算实施工作;二是要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如现金、采购、报销、稽核等制度,实行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三是要制定相应的考核制度,强化监督机制。根据各岗位的权利和责任,强化财务人员的责任,规范财务工作程序,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坚决杜绝不规范、不合法的会计业务和财务行为的发生。通过这些制度的实施,将财务管理工作与企业的经济业务紧密结合起来,促进财务管理职能的充分发挥,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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