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管理制度(优质5篇)
公章管理制度规范公章的使用、保管和审批流程,确保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与安全性,防范风险和滥用现象,如何落实?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公章管理制度范例,仅供参考,希望能够有所帮助。
公章管理制度 篇1
公司各种印章的权限不一,所有文件加盖印章都必须得到重视。所以说公司印章的保管工作必须要引起重视。
公司印章的保管,应实行印章专人保管、负责人印章与财务专用章分管的制度,并严格执行保管人交接制度。一般来说,公司印章的保管具体可以采用以下措施。
1、印章管理者明确印章管理者的岗位法律风险防控意识及责任
公司可以要求印章保管或管理者签订“法律风险岗位承诺书”,明确保管者的法律风险防控意识及职责,同时也要加强对他们印章管理工作的法律防范教育,使其充分认识到印章的重要性,加强印章管理的技能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在加强管理者的岗位意识的同时,也要建立规范的印章管理规定,如明确印章管理者的管理职责,规范印章使用的业务流程,以及定期检查印章使用情况等,使印章管理工作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2、印章使用建立并使用统一的印章使用审批制度和使用登记表
公司应建立并使用统一的印章使用审批制度和使用登记表,使用者要遵守公司的印章使用规定。一般来说,经企业领导批准后,印章使用者应填写统一的用印登记表,企业文书人员对用印文件要认真审查,审核与申请用印内容、用印次数是否一致,然后才能在相关文件上用印。
需要注意的是,使用印章时,要确保由印章保管人员亲自用印,不能让他人代为用印,同时不能让印章离开印章保管人员的视线。一般情况下,未经企业主要领导亲自批准,不允许使用者将印章携带外出,即使需要外出携带,最好指定可信任的人随往,确保印章安全。
3、严格控制或禁止在空白文件上盖印章
印章使用过程中,印章管理者一定要确保使用者不能在空白文件,如空白纸张、空白单据、空白介绍信等上面加盖公司印章,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要经过公司核心管理者的同意,如果加盖印章的空白文件无用后,持有者也要该空白文件退回印章管理部门(如行政部、办公室),请其妥善处理,从而确保用章安全。
4、对变更或撤销的部门或公司及时处理相关印章
企业所属部门发生变更或被撤销后,印章统一管理部门必须收缴部门印章及用印记录;所属分公司注销后,在工商注销手续完成后,必须收缴分公司包括行政印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负责人名章等在内的全部印章及用印记录;项目部关闭后,项目部印章及用印记录必须全部上缴企业印章管理部门。企业印章管理部门会同法律部门将收缴的印章统一销毁,用印记录由印章管理部门按档案管理规定存档。
5、印章不小心遗失了,该怎么办?
印章遗失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取得报案证明,同时在当地或项目所在地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
之后,在进行补刻时,要拿上公安机关的报案回执、登报申明、补刻印章申请书等材料到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备案,然后到指定印章公司进行刻章。 Tips公章丢失,即使自己保留了所有的公章信息,例如样式和编码,也不能私自进行刻章,否则将面临拘留的行政处罚。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力如何?
对印章法律效力的评判,是价值判断而非事实认定,所以主要体现在发生争议时。简单举几个经常会碰到的情形
1、错用印章内部印章对外使用,如人力章、行政章对外签订合同。印章类型错误使用,如对账单上加盖税务章,劳动合同加盖。一般情形下仅有印章不发生效力,但如盖章的同时有经办人签字,则是否对公司生效取决于该经办人是否为代理人或合同指定的特定经办人。
2、伪造印章如果经鉴定与工商、公安备案的印鉴不一致,一般可认定不代表公司意思,也就是公司无需对此负责。但是,如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时有签字(不是签章),一般会推定对公司有约束力;如果与相同的`交易对象有类似交易并已履行完毕(典型如之前的合同、对账等),也会推定对公司有约束力。
3、分公司印章的效力根据公司法,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产生的责任由公司承担,其地位类似于公司的内设机构。但分公司与普通内设机构因公司法的特殊规定而产生不同的后果,如分公司可 公司的事务加盖分公司的印章,一般会对公司有约束力。
公章管理制度 篇2
为了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有效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印章的刻制、启用和废止
印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总经理批准,由办公室派人凭公司介绍信
统一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印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印章的启用
1、新印章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2、印章启用应报总经理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二、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公司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1、公司的公章、专用印章由办公室专人保管,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并将保管公章人员名单报办公室备案。
2、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印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严禁员工擅自借用或私自将公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公章带出使用,需提交申请报告,由部门主管同意,公司行政副总经理批准,并报办公室主任确认后方可带出。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4、印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二)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四)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印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六)印章停用须经总经理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办公室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三、印章使用
(一)使用范围
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公章;
2、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加盖部门章;
3、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
4、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二)使用程序
1、公司业务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章都须先经部门主管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后方可盖章,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提交办公室备案。
2、公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合同等,办公室有权拒印。
3、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因工作特殊确需开具时,须经主管行政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同意方可开具;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公司汇报开具手续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
四、违反以上规定者,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每年年终公章管理人负责将公章使用情况登记表复印件送办公室存档。
公章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条为确保国库管理的各项资金安全,加强财务印鉴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拨款印章指拨款专用章、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章、局长私章、经办会计私章。
第三条按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账户组成设置四套印章
(一)预算内国库存款账户印章:由寒亭区财政局预算资金拨款专用章、局长私章、组成。
(二)财政额度汇总通知单印章:由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章、局长私章、审核及经办会计私章组成。
(三)财政专户印章:由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章、局长私章组成。
(四)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印章:由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章、局长私章组成。
第四条财务分开保管。
各类拨款专用章由一人保管,局长私章由另一人保管、经办会计私章由经办会计本人保管,做到财务印鉴分开保管,保证了资金安全。
第五条国库资金清算、调度按如下程序审核并加盖相应印章:
(一)经办会计办理资金清算和调度资金时,将银行日报表、划款凭证、汇总额度通知单或调度资金凭证核对无误后,加盖本人私章,交审核会计。
(二)审核会计审核并加盖本人私章后,交局长私章保管会计。
(三)局长私章保管会计复核并加盖局长私章后,交财务拨款章保管会计。
(四)财务拨款章保管会计进行终审并加盖拨款专用章后,交经办会计,经办会计分别与代理银行办理清算手续。
第六条拨款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随处乱放、外借、遗失。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他人代为保管并代行业务的`,需办理交接手续,并登记备查。
第七条其他业务科室需要用财务印鉴时,进行登记,以备查询。
第八条变更单位负责人、拨款经办会计,要及时更换银行预留印章。
公章管理制度 篇4
为加强公章管理,规范用章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保存管理
1、公司行政章由办公室内勤人员保存管理;
2、公司合同专用章和人事调配专用章由总经理保存管理。
二、印章使用范围
1、合同专用章用于签斧司所有经济合同;
2、人事调配专用章用于签斧司人员调配手续;
2、行政章用于签斧司文件、通知、报告、申请及其它文书资料。
三、公章使用办法
1、公司所有经济合同必须由总经理签字和签盖合同专用章,否则合同无效。合同签订内容要经公司经理会议研究通过。
2、公司人事调配(包括调进调出)一律签盖人事调配专用章并由总经理签字。
3、行政章使用要按下列规定进行:
①需盖章的重要文件文书先由主管领导把关,经总经理审阅签字后再行加盖行政章;一般性通知类文书,先请示总经理再由主管领导签字后加盖行政章。
②未经领导签字的`文件文书一律不予加斧章;对有疑问的盖章请求,内勤人员可直接向总经理请示。
③内勤人员对每一次用章要进行认真登记,记清用章内容、批准人、直接用章人、用章时间、用章份数等,直接用章人要在用章登记表上签字。
④内勤人员要留存用章签批原件以备查。
⑤向上级部门报送报批的文书资料盖章,必须由总经理签字。
四、未按上述规定用章,追究印章管理者的责任,若由此造成损失,追究越权批准人或印章管理者的或经济责任。
五、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公章管理制度 篇5
一、使用公章的基本规定
1、公司公章的保管、加盖、借用、使用等由运营中心主任负责。
2、加盖公司公章,落款主体名称必须与用章名称相一致。
3、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使用公司公章。
4、凡使用公司公章或合同章需由经办人逐级报批,有审批权的领导可根据实际情况直接签字批准。
二、公章的使用范围
1、公司发布的通知、通报、声明等。
2、公司向其他单位或个人发送的公司函。
3、公司证明、确认x种事实的书据,例如介绍信、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4、公司各工商、税务等国家机关提交的报表、文件。
5、公司签订的聘用合同、股份转认协议。
6、合同章、财务章不宜使用的其他场合。
三、公章使用的程序
(一)盖章前的审查
1、下列文件、信函、凭证、单据等需加置公章的,由运营中心主任负责审查其内容:
1)介绍信;
2)证实公司员工个人情况的证明等;
3)公司日常用于对外交往的`信函(例如请柬、贸信、贺卡等)、文件等;
4)消防、治安、环卫等管理部门要求加盖公章的日常文件、凭证等;
5)领取公司包裹、邮件的邮局单据、回执等;
6)其他应由办公室审查的日常文件等。
2、下列文件、信函、书据等需盖公章的,应有总经理的签字,由运营中心主任负责审查;
1)公司发布的通知、通报等;
2)公司函、公司声明;
3)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公司签订的聘用合同、股份转让协议;
5)公司向工商、税务等国家机关提交的报表、文件;
6)应由总经理审查批准的其他文件。
(二)凡加盖公章的,经办人应向运营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三)特别规定
1、未经总经理批准,运营中心不得向任何人提供加盖公章的空白介绍信、未明确具体内容的证明文件;
2、如遇特殊情况,需以公章代替合同章加盖合同、协议的,应有总经理的签字。
(四)因工作需要借用公章的,应由经办人提交书面申请,逐级上报,总经理签字批准后到运营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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