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管理制度优秀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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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管理制度【第一篇】
一、岗位职责
完成店面销售销售业绩指标;保持店面柜台清洁卫生,销售时货品安全;服从店面管理工作与店面的各项工作安排。
二、工作时间
1、员工必须准时上班,迟到一次扣10元,累计迟到30分钟按旷工处理。
2、员工用餐实行轮流制,同时用餐人员不得超过2人。
5、上班时间不可以在柜台里玩手机,发现一次扣20元,如果在顾客面前接打电话发现一次扣50元,不允许在柜台前接听电话发短信,手机统一调为静音模式
6、在柜台前吃东西发现一次扣20元
8、工作时间内不得聚众闲聊,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嬉笑打闹大声喧哗。
9、员工无论什么情况、什么理由都不得与顾客争执,不得因任何事在店内争吵,违反者每次扣50元,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
10、上班时间内,所有员工必须做到“先服从后上诉”,要服从上级调配的工作,上班时间内不可当面顶撞上司,如有违反者一次警告二次处罚,事态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
三、请假制度
1、 事假、病假要写请假条,并且交予店长审批(附带有效医院依据),待店长、经理、董事长签字批准后方可休假。请假没有底薪和抽成;超过7天的按自动离职处理;特殊情况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2、不允许代别人请假,不允许别人代请假。
3、上班时间不允许外出,有事请示老板,得到批准方可离开,否则发现一次扣50元。 注:当店长不在情况下,电话递交申请。以上关于请假的条例如有不按程序进行申请,则按旷工处理。
店面管理制度【第二篇】
一、店长的职责:
1、 制定店面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2、 时时注意店面的摆设整齐有序,人员服装统一
3、 定期举行销售及心态培训,增加员工积极性,保持公司员工的激昂士气
4、 每天空余时间举行集体学习,增加员工的产品知识熟悉程度
5、 制订每个月的销售计划,制订激励制度,确保任务完成
6、 监督库存表、销售表、销售排行表每天更新
7、 分析任务完成情况,帮助员工把握销售方法,激励员工完成任务
8、 不定时举行集体活动,增加员工凝聚力
9、 监督回访的顺利进行,对回访的结果进行深入分析,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10、 每周举行有效的例会,对工作的安排及问题解决方案作公布
11、 必须时时对市场进行调查,了解对手状况,针对对手作出促销方案
12、 必须时时关注库存状况,对积压品作出处理方案,上报公司,获批准后马上实现
13、 坚持每个周末进行促销活动
14、 关怀新来员工,让新员工有归属感
15、 时常更新各类报价及资料,为销售员作好销售基础。
二、激励方案:
(一)、任务方案:
1. 奖金构成:分成两块,销售占七成,利润占三成;
2. 计算公式:销售-销售提成基数××销售完成率提成×销售量 ,利润-销售提成基数××销售完成率提成×销售量
3. 利润任务公式:个人计划销量×300
4. 完成提成率:150%-,100%-,80%-1,60%-79%-,60%以下
5. 奖金=销售提成+利润提成
(二)、周冠军奖励方案:
1. 每周销量最高者为销量冠军,奖励50元。
2. 当周个人销售量最低标准为3台,低于3台无奖励。
3. 如当周有2人以上销售数相同,则按利润计算,利润高者得。
(三)、积分奖励方案:
能做到以下条例者,每次可获相应分数积分,最快积到100分者奖励50元,每次奖励后所有积分清零。
1. 努力工作,优质服务,获得顾客表扬者。10
2. 开会做好自我总结,提出合理建议者。10
3. 在服务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为企业赢得较高声誉者。10
4. 品格高尚,拾金不昧者。10
5. 出勤满,表现突出,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10
6. 提出创造性建议,试行后卓有成效的。20
7. 防火防盗防潮,防止重大事故发生,成绩显著者。20
8. 销售技巧熟练,当月销售额名列前茅。10
9. 对改善公司的经营管理,提高销售与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20
三、处罚制度:
(一)、扣分处罚:
员工如有下列过失之一,每次扣10分,扣满30分的,罚款20元。
1. 未经领导批准,私自调班,调休。
2. 不规范穿戴工作服、工号牌。
3. 上班时间看电影、聊私人QQ及干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
4. 随地吐痰、乱扔杂物者。
5. 营业区卫生不合格,样品保养差,摆放凌乱,对当天值日者处罚。
6. 对公司发放的营业物品、促销用品不妥善保管者。
7. 不遵守服务规范,重点提醒,仍不改正者。
8. 解决售后服务不热情反被顾客投诉。
9. 将个人情绪带到卖场,因个人情绪影响工作。
10. 对产品价格和数据不熟悉。
11. 上班时间在工作场所吸烟。
12. 点库存出现差错,并未能及时更正的。
13. 上班时间在公司吃早餐。
14. 未能按时完成上级交办工作。
15. 做工作互相推诿,导致争执并不能完成工作的。
(二)、迟到处罚:
1. 迟到一次扣发全勤奖50元。
2. 迟到3次以下扣5元/次,3次以后10元/次,6次以后20元/次。
(三)、员工如有下列过失之一罚款30元。
1. 擅离岗位工作岗超过30分钟。
2. 不服从店长的工作安排、不守岗位,消极怠工者。
3. 不及时报告遗失或缺少的财物。
4. 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他人团结。
5. 营业高峰时不能协助妥善招呼顾客者。
6. 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损失(损失严重予以开除并追究相应责任)。
(四)、员工如有下列过失之一,罚款50元 。
1. 无故旷工半天至一天者。
2.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最新服务规范要求者。
3. 服务态度恶劣,引起顾客投诉。
4. 侮辱、辱骂、恐吓、威胁同事或与顾客吵架。
5. 玩忽职守,造成恶劣影响或一定经济损失。
6. 故意损坏公司财物者。
7. 擅自更改、撕毁或遗失报表原始记录者。
8. 多次违反公司纪律,屡教不改者。
9. 与主管、顾客发生争吵。
四、员工有如下列过失之一,将作开除处理。
1. 连续旷工3天(含)以上或累计全月累计旷工5天,一年旷工达12天者。
2. 在店内打架闹事者。
3. 未经批准私自外出兼职者。
4. 煽动怠工、罢工者。
5. 贪污、盗窃公司财物。
6. 有意泄露公司商务机密。
7. 对同事进行暴力威胁恐吓。
8. 无故损毁公司财物,造成重大损失。
9. 损毁、涂改、遗失重要文件资料年内两次(含)以上者。
10. 伪造、盗用公司印章者。
11. 携带刀、枪或其他违禁品、危险品入工作场所者。
12. 擅离职守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3. 触犯国家刑法。
店面管理制度【第三篇】
一、仪容仪表
1、 上岗时必须按照要求统一着装,若有违规者爱心捐赠10元/次,店长爱心捐赠20元/次。
2、 上岗时夏季必须穿不露脚趾凉皮鞋,以黑色和其他大众浅颜色为宜,严禁穿凉鞋、凉拖鞋上岗,违者爱心捐赠10元/次。
3、 女员工夏季着装时,必须穿长袜,以接近肤色为宜,违者爱心捐赠5元/次。
4、 女员工上班时必须梳理成统一规定发型,男员工严禁留过耳的长发,违者爱心捐赠5元/次。
5、 女员工淡妆上岗,严禁浓妆艳抹或素面朝天,饭后及时补妆,违者爱心捐赠5元/次。
6、 员工上岗严禁佩戴夸张或超出三件以上的配饰,违者爱心捐赠5元/次。
7、 员工上岗时若涂抹指甲油,除透明色外,其他颜色严禁涂抹,违者爱心捐赠5元/次。
二、日常行为
1、 员工应忠于职守,遵守店面的规章制度,服从店长的合理安排,不得推卸责任。
2、 员工上班迟到十分钟内,爱心捐赠10元/次,超出十分钟,半小时内,爱心捐赠30元/次,超出半小时,不享受当日工资。
3、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工作岗位,违者按旷工处理。
4、 每日打扫店面卫生,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在日常经营中,店面应保持整洁,按责任区域划分的,如在区域内出现不洁之物,所负责区域的导购爱心捐赠10元/次。
5、 上班时间不得在卖场接打私人电话,接打私人电话超出十分钟的给予爱心捐赠10元/次,店长负连带责任10元元/次
6、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长时间会私客,达到十分钟以上者给予爱心捐赠10元/次,店长连带负责10元/次。
7、 不得在店面坐岗,吃零食,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杂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规者爱心捐赠10元/次,店长连带10元/次。
8、 在卖场内嬉戏、扎堆聊天,爱心捐赠20元/次。
9、 不得在卖场内打扑克、纸牌等东西,一经发现予以劝退处理。
10、试衣间及吧台内严禁存放食物和易燃易爆危险品,一经发现爱心捐赠10元/次,店长负连带责任10元/次。
11、若店内有电脑,除店长查阅资料外,任何人不得上网聊天,挂QQ,玩游戏等,一经发现爱心捐赠50元/次,店长连带责任50元/次,店长违规爱心捐赠100元/次。
12、员工不得使用一次性纸杯,违者爱心捐赠10元/次。
13、未使用店面规范用语者,违者爱心捐赠10元/次。
14、导购的站姿符合要求,违者爱心捐赠10元/次。
15、不准趴、蹬、靠货架或者吧台,违者爱心捐赠10元/次,迎宾导购出现此种情况,爱心捐赠20元/次。
16、如店面设施出现损坏非正当使用,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17、如遇工作场所发生意外事件,即使非工作时间,员工应接到通知后,及时到达现场,不得借故推脱,若因此出现不良后果,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18、顾客物品如出现遗忘,应将物品上交,不得将物品藏起或占为己有,一经发现劝退处理,并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9、严禁对顾客出言不逊、消极怠慢等行为有损品牌形象的言行,一经发现,劝退处理。 20元/次、不得因上货、结账、点货、做裤边等工作冷淡顾客,如出现顾客投诉,按照相关条例处理。
21、如店内工作人员私自打开使用促销品或假借顾客名义使用促销品,一经发现爱心捐赠50元/次。
22、店员之间应互相协作、配合、团结共进,不允许出现勾心斗角、故意排挤、互相争吵、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一经发现一律开除,店长负责连带责任,爱心捐赠200元/次。
三、业务行为
1、店长必须每日填写《店长工作日志》,店助必须每周填写《货品规划分析表》,违规者店长、店助爱心捐赠20元/次,若店面不设店助岗位,由店长承担责任。
2、员工交接班,应将业务状况、重要工作内容交接清楚,出现交接不清楚或延续性工作未交接等情况,交接班人分别爱心捐赠20元/次,店长连带爱心捐赠50元/次。
3、未经许可泄露泄露店面经营者,爱心捐赠100元/次。
4、每日核对当日销售情况,清点核对库存,根据进销退调票下账,如未能做到日清日结者,店长爱心捐赠10元/次,月终实盘,所有盘点人签字确认,店长审核签字确认,否则店长爱心捐赠20元/次。
5、店长要认真保管店面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等重要证件,不得转借或丢失,如出现问题,店长承担一切责任。
6、店面如丢失物品,由当班所有人及店长按照零售价格赔偿。
7、员工不慎将产品损坏影响二次销售的,或员工不慎将顾客自己的裤子损坏的,由当事人赔偿损坏价值。
8、店面各规章制度由店长店员互相监督执行,如有店员发现店长有违规行为,可以直接上报,经调查属实,责任人要承担相应责任,如实反映情况者,给予相应处罚金额的100%予以奖励,此奖励要保护反映实情者的权益。
9、货品出样要丰满,不允许出现空余展位,样品销售后,由负责该高架的导购及时补充货品,如未能及时补充到位,一经发现爱心捐赠10元/次/。
门店管理制度【第四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xx市中心城区门店牌匾设置管理和统一设置规范,根据《xx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xx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门店牌匾,是指xx市中心城区范围内门店业主(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在其经营、办公场所或建筑物控制范围内,设置与依法核准登记的名称相符的标牌、标志、指示牌、匾额、漏空字、霓虹灯、垂直灯箱等定着型户外广告。
第二章 许可管理
第三条 设置门店牌匾,应当事先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审查许可。设置人凭核准的《市区门店牌匾设置效果图》和《市区门店牌匾设置许可证》进行设置。
第四条 新建的建筑物,需分户出租的临街房屋产权单位或者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协助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各出租户的门店牌匾进行统一管理,门店出售、出租前,房屋开发或产权、物业管理单位应当统一规划设置门店牌匾支架,由各承租方申报在预设的支架上设置门店牌匾。
第五条 设置门店牌匾可能对他人生产、生活造成影响或妨碍的,申请设置前应当征得利害关系人书面同意。
第六条 门店牌匾的设置应当安全、美观,与环境相协调,有利于美化市容景观、城市文明建设和方便人民生活,并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粗制滥造、残缺破损、污渍明显、缺笔少划,损害市容市貌的;
(二)违反城市管理有关规定、城市容貌标准、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
(三)妨碍他人生产经营或者影响居民生活的;
(四)妨碍交通、影响交通安全或者造成环境污染的;
(五)影响建筑物采光、通风、消防等正常功能的;
(六)利用公共设施,占用公共场所、人行道、公共绿地的;
(七)形象丑陋或者有不良文化内容的;
第七条 每个门店原则上只允许设置一块门店牌匾;在一楼临街门面较宽的,可根据其规模在一楼门上沿同一水平设置区适当增加。
第八条 经核准设置的门店牌匾,设置者因歇业、解散或注销的,应当停止使用该牌匾,并无条件自行拆除。
第九条 需要变更门店牌匾的设置位置、规格、形式、名称的业主,应当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重新申报。
第十条 门店的墙体、立柱、门框、门体、窗体上,原则上不得张贴或设置小广告、小招牌。
确需设置的,经批准可在一楼立柱上方设置微型挑出式灯箱,或者在玻璃门的上线160㎝以下,下线60㎝以上范围予以张贴,并讲究美观、对称、和谐。
第十一条 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制作,且质量、品位、安全性能较高的硬质门店牌匾的最长设置期限为3年;采用精通材料、工艺、技术制作的硬质门店牌匾的最长设置期限为2年;采用喷绘布加图文打印制作的非硬质门店牌匾的最长设置期限为1年。
设置期限届满时该设置仍然符合有关规定和安全要求的,可申报继续使用该门店牌匾。否则,按无证设置处理。
第三章 品质控制
第十二条 新建的临街建筑物和主要街道、重点区域、街景容貌整治出新的建筑物立面门店牌匾的设置,不得采用喷绘布加图像打印制作。
除全国统一的牌匾、商标、标识、临街建筑物的门店牌匾,原则上采用硬质化材料做基板、面板、顶板、底板。
传统老字号店铺,其门店牌匾的材料可采用木材、石材等传统材料加工,保持传统文化特色。
门店牌匾的支架,应当符合《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技术规范》,不得裸露支架,外框不得使用反光材料包边。
第十三条 设置门店牌匾的单位和个人,对牌匾设置负有安全责任。门店牌匾应当由相当设计资质的广告企业或建筑装饰企业进行设计、制作、安装。
第十四条 鼓励使用新材料、新工艺制作门店牌匾。门店牌匾应当形式轻巧,尽量避免遮挡建筑装立面,影响建筑风格。
第四章 规格控制
第十五条 门店牌匾的设置规格,必须与建筑物相协调,使其与楼体和相邻的门店牌匾和谐一致。
在临街建筑物一楼设置门店牌匾,牌匾下沿不得超过一楼门头上沿,牌匾上沿与二楼下窗台线至少保持20㎝以上距离;
简易(临建)门面房牌匾高度一般为80㎝~100㎝,商业楼房门面房牌匾高度一般为100㎝~130㎝;
牌匾的厚度视建筑物具体情况而定,整体上要基本保持统一平面。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门店牌匾设置者应当报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现场踏勘,确定门店牌匾设置的技术条件要求,经许可后方可设置:
需要在临街建筑物上设置高度超过130㎝等异形门店牌匾的;
需要在临街建筑物上设置悬挂式垂直指示牌的;
需要在临街建筑物上以镶嵌等特殊方式设置门店牌匾的。
第十七条 门店牌匾字体的最大高度,不得超过门店牌匾的二分之一。
第五章 内容控制
第十八条 门店牌匾的内容应当与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相一致,具体内容为名称、标志、色彩。
门店牌匾的名称、标志、色彩一般适用企业(行业)形象识别系统规定的标准实施。
设置全国统一的字体一般适用企业(行业)形象识别系统规定的标准。门店牌匾中使用的文字、汉语拼音、计量单位,必须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书写应当规范准确,无错别字、繁体字、异体字、缺漏字。
手书的门店牌匾和传统老字号门店牌匾中有繁体字、异体字的,必须在醒目位置配设规范汉字副牌。
门店牌匾中的外国文字,必须与中文配合使用,中文置于主要位置。
第十九条 如需设置经营服务性文字、图案和电话号码的,按经营性户外广告收费许可。
第六章 色调控制
第二十条 新建的临街建筑物和主要街道、重点区域、夜间营业的门店,以及街景容貌整治出新建筑物立面、其门店牌匾的设置应当与夜景照明设施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使用,达到白天美化、夜间亮化的视觉效果,符合绿色照明、节能环保的要求,并不得采用外打灯的办法实施夜景照明。
第二十一条 门店牌匾不得使用繁俗、低级的背景图案,做到简洁大方、素雅协调。同一路段的门店牌匾设置,要达到底色协调、简洁明快,体现现代城市风格与城市人文环境。
第二十二条 门店牌匾的色彩处理应根据行业范围不同而定,底板色彩可按照以下规定配色(黑色、白色除外):
(一)家电、五金、汽配修理、电子、机电、化工类的门店牌匾底板一般用冷色系列,如蓝色、绿色、灰色、黄色色相。
(二)食品、餐饮、娱乐类的门店牌匾底板一般用暖色系列,如暖黄色、暖绿色色相。
(三)时装、女装、儿童玩具、儿童服装类的门店牌匾底板一般用高明度色系列,如白色、柠檬黄色、粉紫、粉青色色相。
(四)男士的服装、男士生活用品类的门店牌匾底板一般用低明度色系列,如深蓝色、深灰色、深红、深棕色色相。
(五)星级饭店、行政企业、文化所属单位类的门店牌匾调色板一般用含灰度的色彩系列,如深红色、深蓝色、灰棕色色相。
(六)银行等金融业、医药、卫生类行业的门店牌匾底板一般用企业形象识别系统制定的用色规范,如农业银行的绿色、中国银行的白色等。
(七)茶叶饮品、茶馆的门店牌匾底板一般以绿色、褐色系列有颜色为主。
(八)中国传统经营行业、老字号店铺的门店牌匾底板一般用含灰的中性色。
(九)房地产、广告、装饰公司的门店牌匾底板一般用中明度色系列,适当强调应用对比色,具有企业识别系统的知名企业可以按照其规范用色。
(十)其他未尽类别不设立详细规定,具有企业识别系统的应按照其规范用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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