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辨识管理制度(优质12篇)
风险辨识管理制度通过系统识别、评估和应对潜在风险,确保组织目标的实现与资源的有效利用,如何提升风险管理效果?以下小编整理的风险辨识管理制度相关内容,供大家借鉴参考,感谢支持。
风险辨识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条(目的)为规范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主要内容)本规定适用于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原则、范围、程序和结果处理等工作。
第三条(职责职能)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组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下达风险评估任务,并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时依法采取相应的监测、检测、通报和监督措施。
国务院有关部门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要求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
第四条(原则)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以监测信息和科学数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为基础,遵循科学、透明和个案处理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依据本规定和章程进行风险评估,可以委托有关技术机构具体承担相关科学数据、技术信息、检验结果的收集、处理、分析等任务。
风险评估经费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第六条(独立性)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以及承担风险评估任务的机构应独立开展风险评估,保证风险评估结果的科学、客观和公正。
第七条(评估范围)以下情形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下达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任务。
(一)为制定或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供科学依据的;
(二)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在组织进行检验后认为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
(三)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并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的;
(四)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认为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以下方面的需要,可以提出风险评估的建议,并同时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
(一)发现某一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可能存在安全性隐患的;
(二)因科学技术发展,需要对某一食品或食品危害因素进行重新评估的;
(三)为确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重点品种的需要的。
第九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风险评估建议应提供《风险评估项目建议书》,并尽可能提供相关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科学数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
第十条(与食用农产品风险评估关系)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已有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结果等相关资料,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第十一条(不予评估的情形)对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提出意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可以作出不予评估的决定:
(一)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存在违法行为,通过依法采取控制措施可以解决的;
(二)对于食品安全风险较低或者可以通过简单的风险管理措施解决的而缺乏评估必要性的;
(三)国际已有风险评估结论且适于我国膳食暴露模式的;
上述情形在发现有新的科学数据和有关信息证明仍有必要开展风险评估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重新做出风险评估的决定。
第十二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确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计划和优先评估项目。
第十三条(任务说明)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下达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任务时,应向提出风险评估建议的部门收集以下信息:
(一)危害的.性质、涉及的食品种类、食品数量和分布范围;
(二)危害进入食品的途径和含量;
(三)危害可能引起的健康危害;
(四)危害涉及的人群和数量;
(五)国内外现有的监督管理措施;
(六)其它与风险评估相关的信息。
第十四条(任务下达)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以《风险评估任务书》的形式向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下达风险评估任务。《风险评估任务书》应包括风险评估的目的、需要解决的问题和结果产出形式等内容。
第十五条(制定评估方案)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应根据评估任务提出风险评估实施方案,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对于需要进一步补充信息的,可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数据和信息采集方案的建议。
第十六条(实施评估)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按照评估方案,遵循危害识别、危害特征描述、暴露评估和风险特征描述的结构化程序开展风险评估。
第十七条(风险交流)风险评估过程中,受委托承担风险评估具体任务的风险评估机构应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需要,及时提交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对于风险评估过程中需要进一步补充数据才能进行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应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做出报告和工作建议。
第十八条(评估结果)风险评估机构应当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要求的时限内提交风险评估结果,经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上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和有关风险评估机构应对风险评估结果和报告负责。
第十九条(应急评估)发生下列情形,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要求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立即研究分析,对需要开展风险评估的事项,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应当立即成立临时工作组,制定应急评估方案。
(一)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需要的;
(二)公众高度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需要尽快解答的;
(三)国务院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并提出应急评估建议的;
(四)处理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国际贸易争端需要的;
(五)其它需要通过风险评估解决的食品安全事件。
第二十条(进行评估)临时工作组按照应急评估程序和应急评估方案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风险评估结果报告。
第二十一条(公布结果)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
风险评估结果由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用语定义如下: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指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所进行的科学评估,包括危害识别、危害特征描述、暴露评估、风险特征描述等。
危害:指食品中所含有的对健康有潜在不良影响的生物、化学或物理因素或食品存在状况。
危害识别:指对食品中可能产生不良健康影响的某种危害的定性描述。
危害特征描述:指定性或定量分析危害的量效反应关系或危害作用机理。
暴露评估:不同人群摄入某种危害的定性或定量分析。
风险特征描述:根据危害识别、危害特征描述和暴露评估的结果,综合分析该危害产生不良健康影响的严重性和可能性。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风险辨识管理制度 篇2
第一条持续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有危险源进行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为消除事故隐患奠定基础,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所称的危险源,是指在生产过程或作业环境中具有潜在能量和物质释放危险的、可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转化为事故的设备设施、作业活动、场所及周边环境。
2.危险辨识,是指辨识出危险因素,即潜在和固有的危险性、触发条件、存在条件;危险性评价是对辨识的结果做出科学的分析,以确定发生危险的可能性及风险程度。
第三条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原则,从潜在危险性、存在条件及触发因素三个方面进行危险源的辨识和风险评价。
第四条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工作。
1.管理者代表负责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工作。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3.各车间、部门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危险源辨识工作,参加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工作。
第六条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各车间、部室每年对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危险源至少进行一次辨识和风险评价,辨识和评价结果向公司领导汇报。
第七条要确保一定数量的不同层面员工参与全公司危险源的辨识与风险评价工作,增强员工对危险源的预知预控效果。
第八条危险源的辨识与风险评价要涵盖所有的生产过程、设备设施、作业场所及周边环境,同时还要考虑生产场所以外的各种活动、装置及其他相关方的活动。
第九条在进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时,应从以下五个方面考虑所有作业区域内的生产活动、设备设施、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
4. GB/T13861-20xx《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的六种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即: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生理和心理性、行为性和其它性危害。
5. 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及调查分析规则》的20种事故类别。
第十条在进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中,要充分认定并评估工作或活动的次生风险。
第十一条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要基于实际问题,通过初始风险评价和持续的风险评价,对风险评价实现动态、闭环管理。
第十二条危险源的辨识与风险评价结果应形成标准化系统文件,并定期进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的回顾与更新,实现危险源的有效预知预控目的。
确定生产作业过程→识别危险源→安全风险评价→登记重大安全风险。
第十四条在危险源辨识与评价前,应充分作好以下准备工作:
1.公司要高度重视,在人员、时间和其他资源上给予支持和保证;
2.必须由懂专业、有经验的人员组成辨识小组,如公司领导、车间(科室)负责人、工程技术管理人员、设备技术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及现场作业人员等;
3.识别和应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要全,基本覆盖本单位、本项目的所有施工、作业场所及所用的设备设施;
4.参加辨识的人员必须掌握辨识范围和类别等基本情况,了解法律法规对本单位、本项目的安全具体要求;
1.所有活动中存在的危险源。包括工作过程中所有人员的活动、外来人员的活动;常规活动(如正常的工作活动等)、异常情况下的活动和紧急状况下的活动(如火灾等)。
2.所有工作场所的设施设备(包括外部提供的)中存在危险源,如建筑物、车辆等。
3.所有采购、使用、储存、报废的物资(包括外部提供的)中存在危险源,如食品、办公用品、生活物品等。
4.各种工作环境因素带来的影响,如高温、低温、照明等。
5.识别危险源时要考虑六种典型危害、三种时态和三种状态
a.各种有毒有害化学品的挥发、泄漏所造成的人员伤害、火灾等;
b.物理危害:造成人体辐射损伤、冻伤、烧伤、中毒等;
c.机械危害:造成人体砸伤、压伤、倒塌压埋伤、割伤、刺伤、擦伤、扭伤、冲击伤、切断伤等;
d.电器危害:设备设施安全装置缺乏或损坏造成的火灾、人员触电、设备损害等;
e.人体工程危害:不适宜的作业方式、作息时间、作业环境等引起的人体过度疲劳危害;
f.生物危害:病毒、有害细菌、真菌等造成的发病感染。
a.过去:作业活动或设备等过去的安全控制状态及发生过的人体伤害事故;
c.将来:作业活动发生变化、系统或设备等在发生改进、报废后将会产生的'危险因素。
a.正常:作业活动或设备等按其工作任务连续长时间进行工作的状态;
b.异常:作业活动或设备等周期性或临时性进行工作的状态,如设备的开启、停止、检修等状态;
1.收集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法规、标准,将其作为重要依据和线索。
2.收集本单位和其它同类单位过去已发生的事件和事故信息。
3.通过收集其它要求(如:顾客的要求等)和专家咨询获得的信息。
现场观察:对作业活动、设备运转进行现场观测,分析人员、过程、设备运转过程中存在的危害;
座谈:召集安全管理人员、专业人员、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讨论分析作业活动、设备运转过程中存在的危害,对现场观察分析得出的危害进行补充和确认;
预先危害分析:新设备或新过程采用前,预先对存在的危害类别、危害产生的条件、事故后果等概略地进行模拟分析和评价。
第十七条危险源的风险评价采用“定性判断法”和“定量打分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第十八条各单位按照上述规定,对危险源进行识别,填写《危险源辩识与风险评价调查登记表》中的“序号”、“场所/设备设施/活动”、“危险源”、“可能的损害”、“现有控制措施/制度”等内容。
第二十条经评价确定为重大风险危险源的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整理填入《重大风险危险源清单》,报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将其传递给相关部门,并制定风险控制措施。
5.配备完备的个体防护用品,加强员工保护,降低风险。
1.采取专门措施控制时应建立详尽的实施计划(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3.建立和完善安全制度,编制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
对一般风险危险源,对职工进行安全风险教育,有关部门完善现有制度和措施,加强运行监控。
第二十四条风险评价要坚持“持续改进”的原则,对危险源及时进行辨识和评价,处理重大风险,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四条公司应制定重大风险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监督检查各单位对重大风险危险源管理和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二十五条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危险源的更新工作,对新增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4)采用新设备、设施前或设备技术改造后投入使用前;
各单位根据补充辨识和评价的结果,填写新增《危险源辩识与风险评价调查登记表》和《危险源清单》,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备案。
风险辨识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管理,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承受度和风险应对策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风险是指公司经营活动中与公司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包括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本制度所称风险评估是指通过对基于事实的信息进行分析,就如何处理特定风险以及如何选择风险应对策略进行科学决策。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各部门为公司风险评估管理工作的责任机构,具体职责:
(一)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风险进行识别;
(二)对识别的风险进行评估,辨识评估出风险等级并将中、高风险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管理层,上报内容应包括:风险发生地、发生原因、可能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拟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三)执行审批后的风险应对预案,并及时反馈风险的应对、解决结果;
(四)对识别的风险进行监控,发生变化时重新评估,并根据新辨识评估的风险等级进行相应的处理;
(五)年中、年度对风险评估管理工作进行总结。
第四条公司企划部门为公司风险评估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具体职责:
(一)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评估方案;
(二)负责组建风险评估工作小组;
(三)负责审核风险清单、应对预案;
(四)拟定公司风险评估报告,上报公司管理层。
(五)负责建立经营环境监控体系,切实监控并记录内、外部经营环境和条件的变化,以修正风险识别与评估。
(六)负责建立风险预警指标体系,要求各具体部门定期提供数据,进行指标分析;对于超过风险预警值的指标,应确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五条财务部门的风险评估
(一)负责建立流程识别和应对会计法规、准则、制度的变化,评估对会计信息的影响。
(二)负责建立沟通渠道和流程参与公司业务操作流程的变化,评估对会计核算的影响。
第六条公司管理层主要职责为:
(一)审定公司各部门风险管理工作职责;
(二)批准风险应对预案;
(三)研究、确定公司重大风险事项及应对预案;
(四)审定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公司风险管理方面的报告,并报董事会审议。
第七条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管理层提交的公司风险评估报告报告,批准风险管理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章风险评估的频率
第八条风险评估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并根据实际需要增加评估的频率。
第九条当出现下述情况时,应考虑重新进行风险评估:
(一)企业经营模式发生重大变动;
(二)企业所使用的信息技术发生重大变动;
(三)关键人员变动;
(四)企业所适用的会计准则发生重大变动;
(五)购并的发生、金融工具的使用等等涉及到复杂的会计处理要求的事项发生;
(六)其他。
第四章控制目标的设定和传达
第十条企业董事会应当按照战略目标,设定相关的经营目标、财务报告目标、合规性目标与资产安全完整目标,并根据设定的目标合理确定企业整体风险承受能力和具体业务层次上的`可接受的风险水平。
第十一条公司董事会应定期更新和修正公司的战略目标、经营目标、风险管理目标;
第十二条公司管理层应向各部门清晰传达了公司的战略目标、经营目标和风险管理目标(如通过工作准备会等),并进行目标分解。
第十三条公司企划部负责风险评估方案的制订,风险评估方案须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执行,风险评估工作由企划部组建风险评估小组负责风险评估的具体工作。
第五章风险识别
第十四条公司各部门应当根据风险评估方案的要求,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相关信息,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准确识别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
第十五条公司各部门在进行风险识别时,可以采取座谈讨论、问卷调查、案例分析、咨询专业机构意见等方法识别相关的风险因素,特别应注意总结、吸取企业过去的经验教训和同行业的经验教训,加强对高危性、多发性风险因素的关注。
第十六条各部门及子公司应广泛、持续不断地收集与本公司风险和风险管理相关的内外部信息,包括历史数据和未来预测。风险信息的收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战略风险方面,收集国内外企业战略风险失控导致企业蒙受损失的案例,重点收集国内外宏观经济政策以及经济运行情况、行业状况,国内外产业政策、项目工程市场需求与供给状况等与战略有关的信息;
2.财务风险方面,收集国内外企业财务风险失控导致危机的案例,重点收集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质量、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现金流量、成本核算、资金结算等方面的信息;
3.市场风险方面,收集国内外企业忽视市场风险、缺乏应对措施导致企业蒙受损失的案例,重点收集主要客户资信、竞争对手等方面的信息;
4.运营风险方面,收集国内外企业忽视运营风险、缺乏应对措施导致企业蒙受损失的案例,重点收集与企业治理、投资决策、项目管理、人力资源等各方面的信息;
5.法律风险方面,收集国内外企业忽视法律法规风险、缺乏应对措施导致企业蒙受损失的案例,重点收集国内外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往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信息。
第十七条公司识别内部风险,应当关注下列因素:
1.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员工专业胜任能力等人力资源因素。
2.组织机构、经营方式、资产管理、业务流程等管理因素。
3.研究开发、技术投入、信息技术运用等自主创新因素。
4.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财务因素。
5.营运安全、员工健康、环境保护等安全环保因素。
6.其他有关内部风险因素。
第十八条公司识别外部风险,应当关注下列因素:
1.经济形势、产业政策、融资环境、市场竞争、资源供给等经济因素。
2.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法律因素。
3.安全稳定、文化传统、社会信用、教育水平、消费者行为等社会因素。
4.技术进步、工艺改进等科学技术因素。
5.自然灾害、环境状况等自然环境因素。
6.其他有关外部风险因素。
第六章风险分析
第十九条公司各部门应当针对已识别的风险因素,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两个方面进行分析。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针对不同的风险类别确定科学合理的定性、定量分析标准。具体如下:
表一: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表二:风险的后果或影响
第二十条企业应当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依据风险的重要性水平,运用专业判断,按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及其对企业影响的严重程度进行风险排序,确定应当重点关注的重要风险。
风险程度定性分析表
注:
E =极高;要立刻停止有关工作,直到风险减低。在风险减低前有关工作须完全禁止进行。
D =高风险;要停止有关工作,直到风险减低。如有关工作现正在进行中,须提供有效监控及紧急应变程序。
C =中等风险;须规定有关管理职责及指引把危害控制,或在可行下进一步减低风险,如有关风险可能产生严重的危害,应作进一步危害评估及加强控制。
B =可接受的风险;按正常运作程序管理,在不影响成本下可作进一步改善。
A =微不足道的风险;无须作任何行动,按惯常运作。
第七章风险汇总及应对预案
第二十一条企业各部门应当根据风险分析情况,结合风险成因、企业整体风险承受能力和具体业务层次上的可接受风险水平,确定风险应对策略。风险应对策略主要包括风险回避、风险承担、风险管理和风险分担经营。
第二十二条公司各部门应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编制风险清单,并制订相应的应对预案,风险清单、应对预案须报公司风险评估工作小组审核后,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第八章风险评估报告及执行
第二十三条公司风险评估工作小组负责编制风险评估报告,风险评估报告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核后,报公司董事会审议。
第二十四条风险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风险评估的范围;
2、风险评估的方法;
3、风险清单;
4、风险应对预案;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应根据董事会批准的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实施,对风险应对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并及时反馈风险应对、解决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六条内部审计部门(或协同风险管理部门或小组)负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具体部门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整改情况,形成检查记录。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本制度,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风险辨识管理制度 篇4
1、制定全院统一的压疮风险评估单。患者入院和病情变化时,及时评估压疮危险因素。
2、风险因素评估≤14分者悬挂“防压疮”警示牌,并填写“压疮风险评估单”,每周评估1~2次,同时建立翻身卡,加强基础护理,落实各项措施。
3、院外带入压疮,填写“压疮风险评估单”,每班观察记录,同时建立翻身卡,加强基础护理,落实各项措施,避免带入压疮加重和发生新的压疮。
4、护士长督促指导护士认真落实护理措施,及时客观记录。
5、对符合上报条件的'患者进行压疮上报并登记。上报条件:
(1)院外带入压疮;
(2)风险因素评估≤14分者;
(3)院内新发压疮。
6、上报程序:病区护士对符合上报条件的患者填写压疮上报表,本班内报送科护士长,极高危易发压疮如高度水肿、极度消瘦、强迫体位、医嘱制动、病情不允许翻身者(如大手术后病情变化、呼吸、心跳骤停等)需在2小时内上报科护士长,同时在医疗记录或护理记录中有相应说明。科护士长接到上报后,及时到病区核实、检查、提出指导意见并反馈、记录检查结果。必要时组织片内护理会诊或申请院内会诊。对极高危易发压疮患者护士长和科护士长分别及时上报护理部。
7、院内发生的压疮,及时汇报科护士长和护理部,护理部组织相关人员提出鉴定意见,非预期性压疮科室填写不良事件上报表报护理部。非预期性压疮适当扣除科室护理质量分和给予一定奖金处罚。
8、发生院内压疮隐瞒不报的加倍处罚。
风险辨识管理制度 篇5
一、目的
为了明确风险辨识与评估的职责、方法、范围、流程、控制原则、风险信息更新、持续改进等,同时评价和确定一级风险、二级风险和重大风险,界定出一般危害和重大危害,以更好的、有的放矢的对风险进行控制、防范危险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适合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风险辨识、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对生产过程及物料、设备设施、器材、通道、作业环境等存在的隐患分析、评估、管制,以及对危险设施或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安全评估、控制管理)。
三、职责
1.总经理负责风险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管理的领导、组织、协调、分工等职责,由总经理批准发布《重大危险源清单》。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风险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管理的策划、实施、检查与监测工作,审查风险评价,组织制定、审核《重大危险源清单》,必要时及时更新清单。
3.人事行政部(安全办)对各单位上报的《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安全检查(SCL)分析记录表》进行调查、核实、补充完善,确定公司的重大危害和重大风险并编制《重大危险源清单》和重大隐患项目治理方案;负责相关方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4.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管理工作。
四、内容
1、风险识别的范围
公司常规活动和非常规活动(如生产、起重、运输、登高、高温、维修作业、办公活动等)。
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包括合同方人员、外来人员)。
工作场所的所有设施/设备。
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
三种状态(正常、异常、紧急)。
危险因素的种类
a)按能量分七种:机械能、电能、热能、化学能、放射能、生物因素、人机工程因素(心理、生理)。
b)可参考GB/T13861-20xx《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代码》4种类型分类(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管理因素)。
c)可参照GB/T6441-19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的二十种类别分类。
按层次辨识:厂址、厂区布局、建筑物、生产工艺过程、生产设备、装置等。
2、风险识别的方法
风险识别以事先分析为主的思想为指导,采用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安全检查表(SCL)、现场观察法等多种方法,可单独或联合使用。
a.工作危害分析法(JHA):从作业活动清单中选定一项作业活动,将作业活动分解为若干个相连的工作步骤,识别每个工作步骤的潜在危害因素,然后通过风险评价,判定风险等级,制定控制措施。
b.安全检查表(SCL):安全检查表分析方法是一种经验的分析方法,是分析人员针对拟分析的对象列出一些项目,识别与一般工艺和操作有关的已知类型的危害、设计缺陷以及事故隐患,查出各层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后确定检查项目。再以提问的方式把检查项目按系统的组成顺序编制成表,以便进行检查或评审。
c.现场观察法:通过现场实地观察、询问、交谈,从而快速识别出部门的环境因素;
3、风险识别的步骤
人事行政部(安全办,为行文方便,以下直接用“安全办”称道)负责设计风险识别所用的《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安全检查(SCL)分析记录表》表格,发至各部门;
各部门负责组织人员,按“风险识别的范围”从本部门班组的活动、产品和服务(工序与工序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人与人之间,上级与下级之间等皆存在服务)中识别出具有或可能具有的危害,填写《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安全检查(SCL)分析记录表》,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报送安全办;
安全办对各部门识别出来的危害进行整理、汇总、分类,分类形式可按不同的危害分类;
安全办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补充完善,经风险评价后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风险辨识管理制度 篇6
1、总则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岗位风险控制,预防事故发生,实现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装置、设备、设施、贮存、运输的风险评价与控制,适用于是作业现场、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与非正常情况,包括新改扩建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拆除、报废各阶段的风险评价、风险控制、风险信息更新以及重大危险源的风险管理。
2、管理职责
安全生产部是风险评价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确定公司内部风险评价标准,考核、验收并指导各服务部的风险评价、控制效果。
各服务部安全员负责组织本部门风险评价工作,负责建立、更新本部门重大危险源档案,负责本部门风险的分析记录、审查与控制效果验收。
各级岗位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工作。
3、管理内容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活动的实施步骤
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主持风险评价活动,成立评价组织。
收集识别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的有关规定,组织职工学习与之相关的内容。
全员以岗位为部门对作业活动进行分解。
以岗位为部门收集整理辨识危害因素、风险评价结果及控制措施,逐级进行讨论签字后,提交本部门评价组织。
评价组织成员通过定性或定量评价,确定评价目标的风险等级。
辨识出的重大危险源,评价组织成员必须实施现场检查,明确危险有害因素。
评价组织根据评价结果,确定风险评价等级。
安全生产部根据评价结果,分析风险控制管理等级,根据管理等级对风险控制措施进行实施与管理。
风险控制措施的选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
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控制措施的先进性和安全性;
控制措施的经济合理性。
控制措施的内容应包括:
工程技术的措施,采取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先进的装备,实现本质安全;
管理措施。学习吸取先进的管理经验,规范安全管理;
教育措施,采取有效的教育方法和手段,达到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的目的;
;4个人防护措施,根据岗位职业卫生需要配备的防护用品,保证防护用品质量,减少职业伤害和职业危害。
风险等级的分级管理
确认为重大和较大风险等级的,由公司进行管理。各服务部逐级设置风险控制设施,由公司领导最终签字确认。安全生产部监督控制措施的实施,定期监督检查,确保重大和较大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确认为中等风险等级的,由部门进行管理。部门逐级设置风险控制措施,由部门领导最终签字确认。部门主管人员监督控制措施的实施,定期监督检查,确保中等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确定为可接受风险等级的,由班组进行管理。班组监督控制措施的实施,并定期监督检查,确保可接受风险控制的'持续有效性。
风险评价时机与频次
安全生产部不间断的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采取切实可行的控制措施控制风险,每年至少对风险控制结果检查、评审一次,确认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风险评价一般于每年9至10月份由安全生产部组织一次,当下列情况发生时,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价;
有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出台时;
操作变化或工艺改变时;如: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项目;
作业现场、生产经营活动非正常进行时;
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产生新的认识时;
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时。
风险管理的培训
定期对职工进行风险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及其他要求;危险因素识别、风险评价方法;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结果,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增强职工的风险意识,使其认识到所在岗位的风险,并掌握控制风险的技能。
风险辨识管理制度 篇7
第一条、编制依据为加强桥梁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保证职工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大力减少各类事故,保障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以及项目的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六镇高速3标项目经理部桥梁工区。
第三条、桥梁工程安全方针和目标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落实质量、安全、工期、优质、高效、安全、文明、低耗地完成本项目施工任务,规范我标段施工安全管理和施工作业行为,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工地。
二、桥梁工程安全管理目标
1、杜绝较大及以上施工安全责任事故。
2、杜绝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
3、杜绝重大机械设备事故。
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
一、为加强桥梁工区安全管理工作,项目经理部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任组长、副经理及总工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对桥梁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二、工区成立了以工区主任为组长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区主任是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桥梁施工安全生产负有全面责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日常工作,对桥梁施工安全生产负有监督、检查及管理责任;其他负责人及成员,按照各自分工负有相应安全责任。
第五条、安全教育和检查
一、安全教育
1、坚持安全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制度,加强对各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基础教育和技术培训。
2、对担负桥梁重点工程项目和重要岗位的人员如焊接、登高作业、起重等,要重点培训、持证上岗。
3、抓好桥梁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宣传教育,要设立固定的'安全宣传标语、安全警示和安全警告标志。
4、建立施工安全准备工作验收制度,每项工程开工前验收内容主要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机械设备是否符合技术和安全规定,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施工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是否有预防措施等。
二、安全检查
1、定期安全检查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项目经理主持,质检安全科牵头,工程科、物资装备科、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参加。
2、不定期安全检查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施工任务、气候环境等情况,工区要进行不定期安全检查,同时专职的安全员进行日常的巡回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防洪、防火、防触电、防物体打击、防盗、防高空坠落等;安保部组织,各部门参加。
3、专项安全检查对桥梁工程不定期地进行专业性安全检查。检查由项目质检科主持,各部门参加,检查的内容和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施工安全检查针对施工安全管理、施工安全技术、施工安全作业等认真检查仔细并做好记录。对安全检查发现的不符合规定的情况,签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
第六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基本安全要求工地四周应有与外界隔离围护设置,入口处一般应有(特殊工程工地除外)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牌,并设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概况表(或称“施工公告”)、安全纪律(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使进入该工地员工,能对该工程的概况有一个基本了解和注意安全忠告。
2、道路运输工地主要道路应与主要临时建筑物道路连通。场内运输道路应尽量减少弯道和交叉点。频繁交叉处,必须设有明显警告标志。
3、材料堆放施工器材(包括建筑材料、预制构件、施工设施构件等)都应该按施工平面布置图规定地点分类堆放整齐稳固。各类材料堆放不得超过规定高度。
4、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安全设施如安全网、洞口盖板、护栏、防护罩、各种限制保险装置都必须齐全有效,并且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因施工确实需要移动时,必须经工地施工管理负责人同意,并需采取相应的临时安全措施,在完工后立即复原。
5、安全标识、标牌施工现场除应设置安全宣传标语牌外,危险部位还必须悬挂按照《六镇高速施工标准化管理手册》规定的标牌。夜间有人经过坑洞等处还应设红灯示警。
6、安全防护内容参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安全技术规范》(gb12602-90)、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6-9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现场施工安全防护用品标准与使用》(gb2811-1989、gb5725-1997、gb6095-1985)、有关规定执行。
7、安全文明施工根据环保的要求,做好防污降尘工作,不准乱排、乱倒污水和施工垃圾,防止弃碴堵塞河道。做好“三通一平”工作,有条件或有要求的道路与场地应平整、硬化、畅通,并有交通标志。
8、施工机械设备对进入现场施工的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进行检查,并在使用中定期进行检查;检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应定期对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等进行维修保养,保证各类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的完好、有效。
风险辨识管理制度 篇8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提高各部门各年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稳定的学校矛盾,推进民主文明和谐的灵中校园建设,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称的重大事项是指在学校发展过程中涉及到的全体师生员工利益的决策、政策、建设项目和改革措施。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坚持“事前评估、防患未然”、“谁主管、谁负责”、“兼顾全体教职员工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原则。
一、范围和内容
(一)涉及较大范围全体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土地、工程建设、购置应品的决策;
(二) 涉及较大范围的征地拆迁和安置问题的决策;
(三) 涉及学校发展和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
(四) 涉及到教学改革方面的重大决策;
(五) 涉及建设项目的重大决策;
(六)涉及福利待遇方面的重大决策;
(七) 涉及环境卫生方面的重大决策;
(八) 执行重大事项出台前和重点投资开发工程建设实施前维稳风险评估制定相应措施的事项。
二、责任主体
1、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是作决策、出政策、上项目的部门和年级。涉及多部门职能交叉的,由牵头部门(单位)负责。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行校长办公室、各职能部门、各年级、各班级分级负责制。
3、学校维稳领导小组负责抓好学校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促。
三、实施程序
1、 对涉及到第一条规定内容之一的事项,由评估责任主体成立专门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小组,明确一名责任领导,邀请有关专家和相关单位人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群众代表参加,进行风险评估。
2、 风险评估按下列程序进行。
制定评估方案。风险评估小组负责制定评估方案,明确组织形式、时间安排及具体要求。评估方案必须书面报告维稳领导小组。
开展民意调查。风险评估小组按照评估方案,就拟定事项在实施地区进行公告、公示以及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征求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开通热线电话和电子信箱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要特别注重征求与拟定事项有直接利益关系群众的意见,并对群众的意见、建议进行收集、归纳、整理,形成客观真实反映广大群众意愿的文字材料,作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依据。
组织进行评估。风险评估小组在广泛征求民意的基础上,深入讨论 、研判和科学论证,准确反映民意调查情况,形成明确的评估意见。
编制评估报告。风险评估小组根据分析论证意见,形成评估报告,内容包括决策事项、评估过程、评估结论、评估依据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该报告由参加评估论证会议的成员签名。
评估报告的运用。风险评估小组应根据评估报告结论,对重大事项作出同意实施、暂缓实施或不准实施的`定性意见。
(一) 对符合国家政策,相关工作已经到位,风险较小的重大事项应同意实施;
(二) 对决策正确并急需实施,但存在一定风险的事项,实施主体应制定维护稳定工作方案和应急方案,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分步实施;
(三) 对决策正确,但多数群众不理解、不支持,或超出群众承受能力的事项,应暂缓实施;
(四) 对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事项,应不准实施。
提交评估报告。责任主体必须将风险评估报告报学校维稳领导小组、县教育局相关部门。
(五)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对经评估付诸实施的重大事项,坚持全程跟踪并做好后续工作,及时发现并协调相关部门化解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完善相应措施,确保决策、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项目建设和改革措施的顺利推进。
四、责任追究
1、 对应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不组织评估,或虽组织评估但化解和处置措施不落实,导致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发生群体 性事件的,应对有关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2、 责任追究由学校维稳领导小组根据有关规定,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并实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风险辨识管理制度 篇9
1、目的
为切实抓好项目公路桥梁、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工作,在施工阶段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开展定向或定量的施工安全风险估测,增强施工安全风险意识,改进施工措施,规范预案预警预控管理,有效降低施工安全风险,严防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障公路桥梁、隧道施工建设安全。
2、编制依据
依据《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2022年4月),结合项目工程实际,特制度本制度.
3、术语定义
风险:某一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的组合。
施工安全风险评估:针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各项作业活动、作业环境、施工设备、危险物品等所潜在风险进行风险源辨识、风险源分析、风险估测的系列工作。
4、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目公路桥梁、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管理。
5、职责
各施工单位应根据风险评估结论,完善施工组织设计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对项目施工过程实施预警控制。专项风险等级在ⅲ级(高度风险)及以上的施工作业活动(施工区段)的风险控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重大风险源的监控与防治措施、应急预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论证和复评估。
施工单位应建立重大风险源的监测和验收、日常巡查、定期报告等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施工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在工程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与交底;施工现场应设立相应的危险告知牌。
适时组织对典型重大风险源的应急救援演练。
当专项风险等级为ⅳ级(极高风险)且无法降低时,必须提高现场防护标准,落实应急处置措施,视情况开展第三方施工监测;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不得施工。
监理单位在审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急预案时,应同时审查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无风险评估报告,不得签发开工令。
工程开工后,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并以记录。对施工中存在的重大隐患应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及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风险评估报告经监理单位审核后应向建设单位报备。建设单位应对极高风险(ⅳ级)的施工作业,组织专家或安全评估机构进行论证和复评估,提出降低风险的措施建议;当风险无法降低时,应及时调正设计、施工方案,并向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应遵循动态管理的原则,当工程设计方案、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施工队伍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进行风险评估。
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应遵循动态管理的原则,当工程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施工队伍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进行风险评估
6、评估范围
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范围,由各施工单位根据自身工程建设条件、技术复杂程度和施工管理模式,以及工程建设经验,并参考以下标准确定。
桥梁工程
多跨或跨径大于40m石拱桥,跨径大于或等于150m的钢筋混凝土拱桥,跨径大于或等于350m的钢箱拱桥,钢桁架、钢管混凝土拱桥;
跨径大于或等于140m的钢式桥,跨径大于400m的斜拉桥,跨径大于1000m的悬索桥;
墩高或净空大于100m的桥梁工程;
采用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新技术的特大桥、大桥工程;
特殊桥型或特殊结构桥梁的拆除或加固工程;
施工环境复杂、施工工艺复杂的其他桥梁工程。
隧道工程
穿越高地应力区、岩溶发育区、区域地质构造、煤系地层、采空区等工程地质或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隧道,黄土地区、水下或海底隧道工程;
浅埋、偏压、大跨度、变化断面等结构受力复杂的隧道工程;
长度3000m及以上的隧道工程,ⅵ、ⅴ级围岩连续长度超过50m或合计长度占隧道长度全长度30%及以上的隧道工程;
连拱隧道和小净距隧道工程;
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隧道工程;
隧道改扩建工程;
施工环境复杂、施工工艺复杂的其他隧道工程。
7、评估方法
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分为总体风险评估和专项风险评估。
总体风险评估。桥梁或隧道工程开工前,根据桥梁或隧道工程的地质环境条件、建设规模、结构特点等孕险环境与致险因子,估测桥梁或隧道工作施工期间的整体安全风险大小,确定其静态条件下的安全风险等级。
专项风险评估。当桥梁或隧道工程总体风险评估等级达到ⅲ级(高度风险)及以上时,将其中高风险的施工作业活动(或施工区段)作为评估对象,根据其作业风险特点以及类似工程事故情况,进行风险源普查,并针对其中的.重大风险源进行量化估测,提出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评估方法应根据被评估项目的工程特点,选择相应的定性或定量的风险评估方法。具体评估方法的选择,可参照《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
8、评估步骤
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包括制定评估计划、选择评估方法、开展风险分析、进行风险估测、确定风险等级、提出措施建议、编制评估报告等方面。评估步骤一般为:
开展总体风险评估。根据设计阶段风险评估结果(若有),以及类似结构工程安全事故情况,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初步分析本项目孕险环境与致险因子,估测施工中发生重大事故的可能性,确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
确定专项风险评估范围。总体风险评估等级达到ⅲ(高度风险)及以上桥梁或隧道工程,应进行专项风险评估。其他风险等级的桥梁或隧道工程可视情况开展专项风险评估。
开展专项风险评估。通过对施工作业活动(施工区段)中的风险源普查,在分析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基础上,确定重大风险源和一般风险源。宜采用指标体系法等定量评估方法,对重大风险源发生事故的概率及损失进行分析,评估其发生重大事故的可能性与严重程度,对照相关风险等级标准,确定专项风险等级。
确定风险控制措施。根据风险接受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专项风险等级在ⅲ级(高度风险)及以上的施工作业活动(施工区段),应明确重大风险源的监测、控制、预警措施以及应急预案。其他风险等级的桥梁、隧道工程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照成本效益原则确定相应的风险源控制措施。
9、评估组织与评估报告
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原则上由项目施工单位具体负责。当被评估项目含多个合同段时,总体风险评估应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专项风险评估工作仍由合同施工单位具体实施。
当施工单位的经验或能力不足时,可委托行业内安全评估机构承担相关风险评估工作。
评估工作负责人应当具有5年以上的工程管理经验,并有参与类似工程施工的经历。
风险评估工作应形成书面报告。评估报告应反应风险评估过程的主要工作。报告内容应包括评估依据、工程概况、评估方法、评估步骤、评估内容、评估结论及对策建议等。评估结论应当明确风险等级、可能发生事故的关键部位、区域或节点、事故可能性等级、规避或者降低风险的建议措施等内容。
风险辨识管理制度 篇10
1、目的
为充分辨识危险源,合理评价风险,进行风险控制策划,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本公司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的管理。
3、术语
重大风险(或不可承受风险):指级别较高或危险程度较大、能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风险。
管理方案:对重大风险,需投资或加强培训实现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明确相关职能和层次的职责和权限,制定方法、资源和时间表,落实、检查所采取的措施。
4、主要职责
生产安环部负责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管理工作。
设备技术部负责建设项目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管理工作。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包括相关方)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工作。
5、工作程序
危险源辨识:
划分作业活动
危险源辨识是针对作业活动进行的,进行危险源辨识首先要划分作业活动。
划分作业活动方法
a按生产(工作)流程的阶段划分;
b按地理区域划分;
c按装置划分;
d按作业任务划分;
e上述几种方法的结合。
危险源辨识范围
所有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
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
所有作业场所内的设施。
危险源辨识内容:危险源类别的'分类见附录一
物的不安全状态;
人的不安全行为;
作业环境的缺陷;
安全健康管理的缺陷。
在危险源辨识过程中,要考虑三种状态(正常、异常和紧急)和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和将来)。
危险源辨识方法具体内容见附录二
基本分析法
工作安全分析法
危险源辨识充分性的确认
a覆盖已发生事故的原因;
b覆盖法律法规的要求。
风险评价
风险评价采用直接评价法、mes法和ms法(mes法、ms法和风险程度的具体内容见附录三)。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直接评价法判定为重大风险(或不可承受风险):
a所有违反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情况或属于组织性行为且涉及的范围较大、后果较为严重的其它违规(轻微的违章行为除外);
b近三年发生过重伤、死亡、重大财产损失(30万元及以上)一次;或轻伤、非重大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下)三次以上,至今未采取有效防范控制措施,仍有可能发生事故。
除上述情况外,人身伤害事故采用mes法,单纯财产损失事故采用ms法。
风险分级
二级以上(含二级)风险(即一、二级风险)属政府部门级危险源;三级属公司危险源;四级、五级属车间(部门)级危险源。
对、条款中记录填写《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表》,公司级危险源填写《重大风险控制计划表》,其中控制计划为“制定目标管理方案”的填写《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表,并填写《重大危险源清单》。
汇总和调整工作
为了确保全员参与、辨识充分,采取三级辨识二级评价的方法。《即班组、车间(部室)、公司三级辨识,车间(部室)、公司二级评价。》
各车间(部室)对所属各班组;公司对所属各车间(部室)上报的危险源辨识评价表分别进行汇总。汇总过程中对所列出的危险源可合并同类项,但要指出危险源所涉及的作业活动。
生产安环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各车间(部室)上报的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价和确认,结果上报公司。
风险控制策划
风险控制措施选择的优先顺序:
首先考虑消除风险(如技术、工艺改造);其次考虑降低风险(如增设安全监控、报警、连锁装置或隔离措施);再次考虑采用个体防护装置。
风险控制措施:
二级以上(含二级)风险,由公司主管部门和厂充分讨论确认后,制定重大风险控制计划,公司生产安环部根据控制计划组织实施,公司主管部门进行跟踪监督、检查。二级以上(含二级)风险,应及时上报政府有关安全监督行政部门备案。
三级风险,生产安环部和相关车间(部室)讨论确认后,制定风险控制计划,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所属单位实施控制计划,生产安环部进行监督、检查。四至五级风险,由各车间(部室)制定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生产安环部每月组织一次对三级危险源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职能单位的三级危险源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各类安全监测与监测设备设施维护情况、安全防护设施维护情况、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岗位职工按章操作情况、职工应急预案与处置方案的掌握情况;各车间(部室)每月进行一次对本单位三级危险源的检查,重点检查各类安全监测与监测设备设施维护情况、安全防护设施维护情况、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岗位职工鞍章操作情况、职工应急预案与处置方案的掌握情况;作业区(班组)每月对四级、五级危险源的检查,重点检查各类安全监测与监测设备设施维护情况、岗位职工鞍章操作情况、职工应急预案与处置方案的掌握情况。
危险源的更新
各单位每年按本文件对危险源进行更新确认,并将确认结果于七月底前报公司生产安环部。
对属于公司管理的建设项目,在施工前,设备技术部组织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工作,以便对工程承包商提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风险控制的具体要求。并将结果报生产安环部备案。
当下述情况发生变化时,各单位应及时辨识危险源,更新(或补充)危险源辨识的相应表格。
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等发生变化;
各各车间(部室)的工艺、技术、作业环境、设备、设施等发生变化或更新;
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后的责任单位,要对相应的作业活动进行危险源重新识别、评价,评价结果在事故处理结束5个工作日内,报生产安环部备案(书面和电子版)。
风险辨识管理制度 篇11
通过安全风险评估及风险管理,减少安全风险的影响,以合理有效的管理行为获得最大安全保障。为做好本项目安全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组织机构及相应职责
成立安全风险评估与管理领导小组,明确人员职责。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组长负责安全风险评估的全面领导工作。
副组长负责指导组织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风险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的搜集和编制以及施工中的动态风险管理工作。
组员负责制定计划和策略,确定风险评估对象及目标、风险等级标准和接受准则,提出风险识别和评价方法,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风险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具体落实本制度规定的相关内容,积极开展安全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组员有权要求其他相关部门参与配合安全评估与管理工作。
第二条风险评估与管理原则
1、隧道风险评估应主要对造成人员伤亡、环境破坏、财产损失、工程经济损失、工期延误等风险事件进行评估;
2、风险评估是风险管理的基础和重要工作内容,风险管理是风险评估的`目的,均应随着项目建设各阶段的推进而动态地进行;
3、隧道风险评估与管理目标为安全风险、环境风险、工期风险等;
4、隧道风险评估与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流程:
第三条风险评估
1、确定风险的来源并分类,建立适合的风险指标体系。风险识别应提出风险指标和风险清单等结果。风险识别方法可采用核对表法、专家调查法、头脑风暴法和层次分析法等。
2、风险估计和评价应建立合理、通用、简洁和可操作的风险评价模型,并按下列基本程序进:
(1)对初始风险进行估计,分别确定各风险因素对目标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风险概率难以取得时,可采用风险频率代替;
(2)分析各风险因素对目标风险的影响程度;
(3)评价初始风险等级;
(4)根据评价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处理方案和措施;
(5)对风险进行再评价,提出残留风险。
3、风险估计和评价方法可采用专家调查法、风险矩阵法、层次分析法、故障树法、模糊综合评估法、蒙特卡罗法、敏感性分析法等。
第四条风险管理
1、风险管理应在合理可行的前提下,将铁路隧道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各类风险降到可接受的水平,在此基础上最大保障安全、保护环境、保证工期、提高效益。
2、风险管理是动态的过程,应根据施工环境的变化、工程的推进情况及时进行修正、登记及监测检查,定期反馈,随时与建设、监理单位沟通。
3、风险管理应首先针对工程特点、上阶段风险评估成果、接受准则等制定风险管理计划。
4、制定风险管理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确定风险目标、原则和策略;
(2)规定相关报告的内容及格式;
(3)提出阶段性工作目标、范围、方法与评估标准;
(4)明确工程参与各方的职责;
(5)组织开展各方自身与相互之间的风险管理及协调工作。
5、风险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项目的风险评估结果,按照风险接受准则,提出风险处理措施。风险处理基本措施包括风险接受、风险减轻、风险转移、风险规避。
(2)根据风险处理结果,提出风险对策表。风险对策表的内容应包括初始风险、设计或施工应对措施、残留风险等。
(3)对风险处理措施结果实施动态管理。当风险在接受范围内,隧道风险管理按预定计划执行至工程结束;当风险不可接受时,应对风险进行再处理,并重新制定风险管理计划。
6、制定风险管理实施细则及应急预案,形成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7、风险监测应符合下列规:
(1)制定风险监测计划,提出监测标准;
(2)跟踪风险管理计划的实施,采用有效的方法及工具,监测和应对风险;
(3)报告风险状态,发出风险预警信号,提出风险处理建议。
8、风险管理的目的应使建设、监理单位等各方了解风险现状,保证相关单位各方共同利益,合理的分担风险,避免重大损失。
9、在施工期间对可能发生的突发风险事件,应划分预警分级。根据突发风险事件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性、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可可控性等情况,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严重)和ⅳ(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第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要求执行;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风险辨识管理制度 篇12
1、总则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电网建设工程的安全、高效,提高电网建设安全施工水平,加强和规范施工风险的评估管理,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结合广东电网公司电网建设的具体情况,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电网公司新建、扩建和改造的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施工方案的安全风险评估。11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施工方案的安全风险评估参照此办法进行。具体规定由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2、依据和参照文件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南方电网计[2004]27号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三欣”标准评价体系》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3、定义
输变电工程――指220千伏及以上新建、扩建和改造的输电线路工程和变电站工程。
运行管理部门――指承担诸如电力、公路、铁路、航道、通信等各种设备、设施、物业管理等的有关部门。
建设单位――指受广东电网公司(业主)委托的承担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建设的相关部门。
涉及电网运行安全的施工――指在电力生产设备附近或在带电区域内施工、与运行设备有关联或因施工改变运行方式的'施工。
施工方案――指为指导工程项目或施工项目、作业活动按预定目标实施的书面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施工安全措施、作业指导书等。
4、职责
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各类施工项目的施工方案,评估施工方案的安全风险等级,提出处理措施。
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各建设单位负责对已经监理单位审查的涉及电网运行安全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查或批准,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或者由建设单位通知有关部门,监理单位组织方案审查会,经各方通过的方案,由监理批准实施。)
对不涉及电网运行安全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经监理单位审查后,报建设单位备案。
建设单位对严重影响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或安全风险等级评为5级的施工方案报省公司工程建设部,由省公司工程建设部组织有关部门审查和协调,并报省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省公司运行管理部门、其他相关部门参与工程管理部门组织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风险评估,为最终批准的施工方案所需的资源提供支持和配合。
5、管理内容与方法
在输变电工程建设施工中,所有施工活动都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凡重大施工项目和重要施工项目、危险及特殊作业项目、恶劣气候及恶劣条件下的施工作业项目,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和电网安全运行的其他施工项目(见《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附录a和附录b),必须编制含有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的施工方案,并对施工方案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
施工方案安全风险评估是评价当施工方案失败或不能按预期目标实施的可能性和其后果的严重性。施工方案安全风险等级根据预计的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来划分,见表一、表二。
表一事故严重程度评估表
事故严重等级
事故后果
参考标准
轻微
人员轻伤事故
施工机械一般损坏
电力生产设备故障
周边其他非电力设施损坏
10万元以上
一般
人员重伤事故
劳动部(60)中劳护久字第56号文《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
施工机械严重损坏
电力生产设备故障
周边其他非电力设施损坏,损失一般
50万元以上
严重
人员死亡事故
施工机械重大损坏
电力生产设备事故
周边其他非电力设施损坏,损失重大
100万元以上
严重影响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1、区域电网解列
2、负荷损失10万千瓦时以上。
表二风险等级评估表
事故的可能性
事故的严重程度
极不可能
不可能
可能
轻微
1级
2级
3级
一般
2级
3级
4级
严重
3级
4级
5级
注:1级-可忽略风险2级-可容许风险3级-中度风险4级-重大风险5级-不可接受风险
施工方案安全风险评估对事故的可能性,必须考虑施工时的气候条件、作业环境条件(如夜间施工等),对人为失误、不可抗力、其他意外及紧急等情况应考虑在内。
施工单位对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风险评估
施工方案编制前必须识别现场风险源(危险点)、施工项目涉及的相关方对施工项目安全的需求、工期要求。
现场风险源的识别:包括过去、现在和将来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
施工方案选择应综合考虑现有的施工技术水平、资源能力水平和相关方对安全施工的需求和工程建设目标要求。
施工方案编制必须识别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可能对电网设备、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增加的新的风险,并提出相应控制措施或应急措施。
在审批施工方案时,应把满足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各方需求均衡的方案作为优先方案。
施工方案的风险等级水平评定为4级(重大风险)及以上时,应重新选择和评估新的施工方案,如确没有更安全的施工方案,经监理审查后,分别报请相关的运行管理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协调解决。
监理单位对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审查
监理单位应对所有的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查,重点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的合理性、完整性和客观性。
监理单位应对重要项目安全施工技术措施,从“人(施工单位资质、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施工人员熟练技能、精神状态等)、机(机械设备、电源设备等完好率、可靠度等)、料(供货商资质、原材料出厂合格证、进场复测报告等)、法(施工方案、工艺、作业指导书、规章制度、安全措施、流程等)、环(地质、气候、雨季、台风、夜间施工、周围不安全因素等)”(4m1e)五个方面评估。
经监理单位审查后的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凡涉及运行安全的,施工单位必须报送建设单位备案,需有关部门协调的还要进行协调,其中安全风险等级评定为4级(重大风险)或5级(不可接受风险)的,施工单位还必须报请建设单位和有关单位审查和批准方可施工;对不涉及运行安全的,经监理审批后报送建设单位备案。
各级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对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审批
工程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运行等有关部门对涉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和电网运行安全的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查。(或由监理组织,建设单位召集,协调意见后监理批准。)
根据工程特点(工程项目的物点、性能、工程进行的条件、内外环境等),对安全风险项目进行定性分析确定,找出施工实施中有可能对人身及电网安全影响最大的风险项目,对其发生的后果进行定性分析。
以确保人身、电网安全为前提,进行风险成本及风险处理成本评价,确立是否可以接受风险,进行权衡。
施工方案的安全风险等级评定为5级(不可接受风险)的,建设单位还必须报请省公司工程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和批准。
规避安全风险,一般采用以下方法:
对严重危害人身及电网安全的方案,予以否决,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另行编制新的方案,重新报审。
要求运行等相关部门提供充分条件,制订相应的预案,降低安全风险等级至3级及以下后再批准方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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