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惩管理制度【推荐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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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制度【第一篇】

1总则

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奖惩的原则

奖惩的原则。

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承包指标)等。

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本人,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及时提出处罚建议,下达《责任过失单》。

3奖励

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公司特别贡献奖三种。

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行政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

公司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它物质奖励,由董事会视具体情况确定奖励内容。

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嘉奖通报全公司。

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其他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者;

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C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效果者。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功通报全公司。

全年能超额(10%—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

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

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B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

全年累计获记功5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

全年能超额(>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较十五条(二)款表现更为突出者。

连续三年,年终考�

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通过自身的努力,避免了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经“员工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A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创造重大经济效益者。

对为公司建设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者,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另行给予“公司特别贡献奖“。奖励内容和奖金额度由董事会一事一人一议,公开通报奖励。

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均需填写《奖励单》。奖励的核实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奖励实施的办理见《员工奖励程序》。

4惩戒

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检查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违纪)过失单》。

考查员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责任过失,填《(责任)过失单》。

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经济处罚分为罚款。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开除。

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罚款元。

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之内者。

接听电话不使用规范用语者。

上班时间串岗聊天者。

说脏话、粗话者。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公司形象者。

参会人员迟到者。

私自留客在食堂用餐者。

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者。

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摆放车辆或堆放杂物者。

在食堂就餐,乱倒饭菜者。

乱扔杂物,破坏环境卫生者。

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各部室第一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并罚款元。

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

下班后所辖区域或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空调等)电源未切断者。

本部室及所辖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者。

部室内发生重大事情,如物品丢失等,未能及时上报有关部室或主管领导者。

对本部室员工进行行政检查不力者。

一周内本部室员工有5人次(含)违纪者。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以警告处分,同时给予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警告通报全公司。

未经批准擅自离职怠慢工作者。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

培训旷课者。

培训补考不合格者。

不能按时完成重大事务,又不及时复命,但未造成损失者。

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者。

因操作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

私自移动消防设施者。

一个月内违纪三次(含)以上者。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同时给予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记过通报全公司。

工作时间酗酒者。

在公司期间聚众赌博者。

各种漫骂和相互漫骂者。

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及工作调动者。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培训考试作弊者及为作弊提供方便者。

培训无故旷考者。

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与和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2000元以内经济损失者。

泄露公司秘密事项,已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但情节较轻者。

年度内累计警告三次者。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同时给予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记大过通报全公司。

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公司者。

在职期间受治安拘留,经查确有违法行为者。

伪造病假单证明或无病谎开病假证明者。

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

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者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

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造成领导失察责任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公司利益直接或间接接受受到损害者。

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与和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2000—10000元的经济损失者。

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者。

员工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予以辞退或开除,同时通报全公司,并视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订立劳动合同时使用虚假的证件,或用虚伪意思表示,使公司遭受损失者。

连续旷工五天(含)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十天(含)以上者。

玩忽职守,致公司蒙受1万元(含)以上经济损失者,并负赔偿责任。

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

泄露公司秘密事项,已对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害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损公肥私、泄露公司机密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害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偷盗、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事实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在执行公务和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数额较大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形象者。

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在职期间刑事犯罪者。

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参加非法组织,经劝告不改者。

年度内累计记大过三次者。

员工造成公司财物损坏和丢失的,由有关部门对责任人进行调查认定,根据具体的情况,酌情处理。

员工被处罚时,根据其直接上级领导责任大小,给予该直接上级连带责任处罚。

管理人员年度被记大过者,将并处以降职或撤职处分,由人力资源部重新考核定岗。

5附则

员工奖惩的核实及手续办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员工考勤的奖惩规定另见《考勤、请假、休假制度》。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订、解释,由人力资源部监督检查。

本制度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类似制度自行终止。

奖罚规章制度【第二篇】

一、规章制度

1、遵守公司制度,处事公正并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

2、监督组员每天上下班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每天上班必须跟组员开会及点名。

3、协助总经理执行服务员的规章制度。

4、监管DJ在房间内的服务,包括点歌、点饮品及食品,及柜台上的卫生是否清洁等。

5、监管DJ在房间的行为,不允许公主与客人搂抱。

6、教导培训新入职的组员,直至能完全熟悉电脑操作及房价、酒水牌上的价格。

7、监督组员不准强行要客人给小费,做到客人愿意给予多少便收多少,不给小费也须面带笑容。

8、经理要做到多定房,要做到比组员早上班,迟下班,以身作则,超出公司所订的要求。

9、 ktv经理需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不能为个人利益而损害国家或公司形象,确保文化市场的精神文明。

二、奖罚制度

1、上班时间为19:00至公司规定的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上下班必须到收银台签名,不可代签,如有发现罚款100元。

2、不准在未经客人邀请情况下而进入不属于个人组别的包房,如有发现,一经查明,罚款500元。

3、如有客人邀请去不属于个人组别的包房,只可在该包房内逗留5分钟作打招呼用途,超出5分钟要自觉离开,不可借故或以客人邀请作理由,发名片。送酒一经发现罚款500元。

4、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在不属于个人组别的包房收取任何小费,一经发现罚款500元。

5、每星期可申请一天休息,如该天不休息者将视为自动放弃,不可改动。若该天不是休假而没有上班者罚款200元。

三、定房任务规定

1、所有定房必须透过公司订座电话或客人未到前15分钟定下的为之定房,否则按点房算。

2、订房折扣低于8折则不计入流水业绩。

3、每月定房流水任务为5万元可获3000元工资,少于5万元者按比例倒扣15%。完成任务者,业绩提成5万至15万提成10%,在15万以上提成12%。

4、需交押金1000元(包括对讲机、工衣柜、工牌),上班未满二个月而离职者,押金退50%,上班满二个月后离职者,押金退20%,以上未退还押金作为物品损耗费。

5、 KTV部经理及DJ部需共同管理、执行组员及DJ规章制度,如发现有不合理之事,应立即通知副总经理配合解决。每组KTV经理必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不能为个人利益而违反公司制度,损害公司利益。

奖惩管理制度【第三篇】

学校教师的结构工资与工作业绩、贡献大小挂钩,学校设月份奖、半年奖、年终奖及特殊贡献奖四项奖励,以奖金为主。

一、月份奖金

(一)师德奖(10元)

1、教工在当月中能做到师德规范“十不准”各项规定的发给奖金5元,如违反一条的不得此项奖金。

2、在当月中,教工工作职能范围内无不安全事故发生,发给安全奖5元;如有不安全事故发生,则不发安全奖;如因渎职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除不得安全奖外,还得追究其责任。

(二)出勤奖(20元)

3、教工当月内无病事假,迟到、早退及私自离岗现象,发给精勤奖20元,病事假累计不超过四小时,发给满勤奖15元;病事假一天少发5元,超三天者不发给出勤奖;迟到、早退及私自离岗者取消出勤奖;病事假超过一周者,取消当月月份奖励。

(三)教育教学质量奖(20元)

4、按时完成当月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发给奖金20元;如教案缺项,不够进度,书写不规范,学生本簿不够次数,批改不及时,错批、漏批,讲课出现知识性错误,不按要求开展活动的,出现一次少得奖金10元。教学质量抽测“三率”,有“一率”不达标者,扣发奖金10元。

5、学校领导、后勤人员此项奖励,比照一线教师。

(四)其它奖励

6、按班级人数,奖励班主任教育管理费每生每月元,另奖班主任每月班级活动管理费30元(其中10元为责任区奖励),月活动少参加一次者扣10元。

7、科任教师按要求完成副班主任及卫生责任区工作奖励10元,经检查不符要求者一次扣2元。

8、教导主任岗位奖励60元,校级领导岗位奖励90元。

9、参加各类教学竞赛获最佳成绩者及撰写论文在刊物上公开发表的,予以大会表扬,并作为评优选先时优先的参考依据。

10、学年(学科)组长月奖励10元;科研室组长每月奖励10元。

11、专科教师值周工作认真、负责、时间上无缺漏者,一周奖励10元。

12、专任教师教学课时标准为16——18课时,超过18课时者,每节奖励2元;代课一节,奖励2元。

13、学校设纪律、卫生红旗,中队获纪律、卫生红旗一面,奖励一元;连续获双红旗4次者,另奖励10元,连续4次未获一面红旗者,扣教育管理费5元。

14、每月奖励文明办公室,每次奖励科室每人2元。

二、半年奖励

1、教工出勤半年内达精勤者,发给奖金60元;满勤者,发给奖金40元(病事假累计不超过1天);迟到一次扣10元,早退及擅离岗位者每次扣发20元,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奖金无。病事假一天少发5元,事假超过三天奖金无。

2、学期中师德“十不准”,教案、学生作业、安全、各项活动无差错,班主任三率达标者,发给奖金100元,校级领导、教导主任依照班主任。专科教师及后勤人员发给奖金80元。如有一项不达标者扣发奖金10元。

3、半年内按时参加师培活动,并能按规定完成学习任务的,被评为优秀者,发给奖金50元,合格者奖金30元,及格者奖金10元。

三、年终奖励

1、全年精勤者发给奖金80元,满勤奖60元(病事假累计不超过1天)。病事假一天少发5元,事假超过六天奖金无。迟到一次扣10元,早退及擅离岗位者每次扣发20元,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奖金无。

2、教育教学质量(按学年度计算)、教案、学生作业、安全无差错,三率达标、班级管理无“三生”,班主任发给奖金100元。校领导、教导主任依照班主任。专科、后勤人员按要求完成本职工作,发给奖金70元,如有一次不达标者扣发奖金10元。

3、全年内按时参加师培活动,并能完成任务,被评为优秀者,发给奖金50元,合格者发给奖金30元,及格者发给奖金20元。

四、特殊贡献奖

1、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经实践效果好的,一项发给奖金30元。

2、除本职工作外,优质完成学校交给的特殊任务的,发给奖金100元。

3、在市、区开展的各项大型活动中为学校取得最佳名次的,受到重大奖励的发给奖金100元,单项发给30元。

说明:

1、教工奖惩由各方代表组成的评估小组,按期进行评估(党、政、领导、教师代表、少先队、后勤)。

2、此项奖惩制度不包括教师福利待遇,学校福利待遇不低于700元(包括教师节)。

3、教师奖惩情况作为年度评优选先、晋升职称和教师聘任的重要参考。

4、此奖励制度中的奖励数额为暂行规定,随学校经济状况的变化进行调整。

奖惩管理制度【第四篇】

为了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坚持“谁的岗位,谁负责”的原则,维护学校稳定,保护国家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把学校� 职责。同时也应受到一定的奖励,为体现奖罚分明,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安全教育工作奖惩制度。

1、年初各学校制订年度安全目标,完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报请校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2、学校根据每月考核结果,给予有关人员一定金额奖励。

3、学校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4、学校对不符合规定的与不按规定整改的,一律进行安全告诫。

5、凡是被警示和告诫的,要及时认真总结对照检查,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6、安全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凡发生重大事故的,年度考核可以降低一个等次。

7、学校对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应实行奖励。

8、安全目标要层层分解,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切实将目标落实到每个年级、每名职工。

9、学校管理层安全管理目标考核,采用年终考评结算兑现的办法,按年初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考核办法:

1、经考核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发的,定为一合格等级,全额发放绩效工资。

2、对于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根据情节轻重扣发安全考核奖: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夜间未关电灯、电器、锁房门等,但未造成较大影响的,除加强教育以外,扣除直接责任人本季度安全奖50元。如值班不到岗、擅自离岗或未履行岗位职责,扣除责任人20%绩效工资。

(2)由于工作失职或失误,发生火灾、失窃等安全事故,造成财务较大损失(100元以上)或影响较大的,扣除直接责任人30%绩效工资,并视情节轻重程度,赔偿学校经济损失。

(3)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根据情况扣除直接责任人、安全责任人、50%绩效工资,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3、对积极主动挺身而出、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各种安全事故发生或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作出显著贡献的师生员工,学校将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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