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检察院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专题推进会上的讲话
在市检察院“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专题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刚才,部分基层院结合本地实际,作了很好的交流发言。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借鉴。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办案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司法办案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也是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基本方式。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坚持把办案作为检察工作的主业、重中之重来抓,深入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改革,全面实施检察大数据战略,着力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扎实开展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同时也应看到,当前我们的办案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在思想认识方面,存在与新形势下党对检察工作的总体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一些同志对检察工作的认识还停留在传统观念上,认为办案仅仅是司法机关的职责,只要能够处理好案件即可,忽视了法律监督的全面性和深入性。同时,也有观点认为,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检察机关应更多地进行协调和稳定工作,而这种认识忽略了检察机关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的核心作用。
(二)在案件处理方面,存在着不能全面贯彻诉讼价值观念的问题。一些工作实践表明,部分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过于注重案件的数量而忽视了案件质量的提升,重视打击犯罪的同时却忽略了对人权的保障。此外,有的案件在办理时,机械地适用法律条文,未能充分地进行释法说理,有效地化解矛盾。还有一部分检察官的办案理念显得陈旧落后,习惯于采取粗犷执法、野蛮办案的方式,这与现代法治精神不符。
(三)在检察官的业务能力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一些检察官的知识储备不足,能力素质不高,难以胜任日益繁重的办案任务。有的检察官由于办案经验不足,面对疑难复杂案件时感到无所适从。同时,还有的干警在办案过程中视野不够宽广,方法单一,这直接影响了案件处理的质量和效率。
(四)在办案数量方面,未能实现持续增加的目标。个别检察官在办案压力传导上存在不足,没有将办案数量作为衡量业务能力的重要标准。有些检察官为了完成考核任务,采取了降低办案标准的方式,这种做法不仅影响了案件质量,也损害了检察机关的形象。此外,还有检察官面对重大案件时存在畏难情绪,不敢接手办理大案要案。
(五)在检察工作机制方面,也存在不够完善的问题。一些院领导对案件办理缺乏经常性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导致办案效率和质量受到影响。有的院领导因忙于其他事务,对本院的工作了解不够深入,无法提供有效的指导和支持。还有的院领导对内部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干警纪律作风松散等问题的发生。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以确保检察工作的高效运行和法律监督的有效实施。
二、压实责任,落实措施,全面提升新时代检察工作水平
全市检察机关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全面提升新时代检察工作水平。
一要强化案件管理。健全完善以“捕诉一体”为核心的刑事诉讼监督制度体系和以“四大检察”融合发展为导向的案件管理机制,构建系统完备、运行高效的案件管理机制。要健全完善以省检察院为主体、市检察院为主导的四级联动案件评查机制,定期组织召开全市检察业务工作会议,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严格落实院领导包案制度和领导首办责任制,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要加强内部监督。扎实推进“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全覆盖试点工作,加强对民事生效裁判、行政裁判执行以及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的监督力度。突出执法办案安全底线思维,持续抓好重大敏感案件办理和舆情监控研判处置工作。
三要坚持问题导向。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升干警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从实从快抓好补强工作力量和加大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两方面入手,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高素质检察队伍。深化实施“素质强检”工程,大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
四要落实刚性要求。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和年初确定的目标计划数,严格对标对表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将绩效考评结果与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挂钩,对考评结果靠后的部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约谈提醒;对连续两年排名倒数第一的部门单位进行黄牌警告、取消评优资格;对连续三年排名后三位的部门单位进行红牌问责。
三、加强领导,真抓实干,全力推动各项部署落地见效
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全市检察机关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一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把办好每一起案件、做好每一项工作都自觉置于人大的法律监督之下,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和批评监督,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特别是涉及社会治理领域的重点建议和民生领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深化检务公开,规范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和法律文书式样内容;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积极支持人民监督员履职尽责;畅通人民群众投诉举报渠道。
三要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规定;加强与监察机关衔接配合;健全完善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制度机制;严守检察人员廉洁自律底线;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同志们,“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我们检察工作的永恒追求。让我们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不断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质增效,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检察力量!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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