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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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活动作简要汇报。

一、创建工作取得的成绩

2016年,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和州创建办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要求,启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通过广泛开展创建活动,去年12月,我市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市”,**市民中、**市东城办春城路社区被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命名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市政务中心、安哈镇(长板桥村)、市医院等单位被州委、州政府命名为“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

二、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创建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团结示范市创建工作,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长任组长,市四大班子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市级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办、市级相关部门、驻昌部队及企事业单位分别成立了领导机构。同时,把创建活动纳入工作目标任务,做到与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市开展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市创建省民族团结实施意见》,切实推动工作落实。

(二)加强宣传教育,推进创建活动引向深入。一是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宣传资料、宣传展板等载体,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宣传教育。在宣传教育中,以“共同奋斗团结,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使大家加深对“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思想的认识,进一步推进“四个认同”、“五个维护”。二是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解决民生问题为主线,为人民群众“做实事,办好事”,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扩大干部和群众对民族团结重要性的广泛认识。在宣传活动中,落实“电台有声、电视有影、报刊有文”的要求,在各区域运用广播电视和LED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在报刊墙上开办宣传专栏,对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大量宣传报道,推动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三是加大宣传经费投入,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2016年,市财政共投入60万元宣传经费,在青山机场入口处、三丫口、市中心月城广场悬挂大型户外宣传广告牌五块,横幅20条,开办专栏150个,播放标语260条,印发宣传材料5000份,召开专题会议10场,营造了“民族一家亲”的和谐氛围。

(三)强化创建示范,扎实推进“六进”创建活动。坚持把宣传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村)、进学校、进寺庙。2016年在春城路社区、安哈镇、市医院、市民中、市政务中心等12个地方开展创建示范点;2017年继续强化创建示范工作,在市教育局、市交通局、市国税局、市公交公司、市四小、市阳光学校、市新村办事处(老海亭社区、海滨社区)、大箐乡(白庙村)、裕隆乡(沙锅营清真寺)、安哈镇(芊旷村)、光福寺、天主教等17个地方开展创建示范点,进一步促进各民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相互尊重、共同进步,构筑各族人民共促团结、共谋发展、共建和谐的良好局面。

(四)坚持多措并举,逐步形成多元创建格局。依托企业家协会、行业协会等平台,对全市15名企业法人特别是非公企业人士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教育,促进企业加快发展;以社区服务地、住宅小区、城市公园等为宣传阵地,采取发放资料、设立咨询点等方式宣传民族政策法规,增强社区文明程度;以“双联”行动、“挂包帮”、“走基层”活动为载体,开展民族政策法规、科技、文化、卫生“下乡”、扶贫济困送温暖等系列活动30次,强化群众法治意识;把885名少数民族群众列入社区服务重点对象,在社会低保、司法调解、养老托幼、帮困助学、扶弱救残等方面为他们提供优质服务,不断优化民族经济发展环境。通过系列创建活动的开展,逐步形成自下而上、从小到大,层层创建、逐级推动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体系;在全市重点培育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村)、窗口行业、机关单位、企业、学校、社区等,形成“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的示范市创建格局。

(五)建立健全机制,推进民族乡镇扶贫开发。加强彝族乡镇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在银厂乡巴折村、磨盘乡铁匠村、蘑菇村建设通村公路40公里;解决黄联关镇哈土村、黄水乡书夫村等33个贫困村、4397人的安全饮水问题;新建农村安全住房2267套,易地扶贫搬迁3323人;新建和改造村卫生室43个、文化室15个;实施“三建四改”,发放水泥4435吨,建入户路公里。新增核桃种植面积万亩,花椒、蓝莓、芒果等特色经济作物万亩,养殖畜禽25万只;培育脱贫致富带头人513名、养殖专业户325个,建成设施蔬菜示范点10个、家庭农场20个、专业合作社50个。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自开展创建活动以来,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全体干部职工与各族群众相互尊重、相互帮助,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大大提高,但也存在一些的差距和不足。

(一)领导小组尚未及时调整。去年,我市开展了市、乡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人员变化较大,但一直没有及时调整,导致部门成员单位对创建工作的重视不够、配合不紧密、参与不够。

(二)迎检工作进度尚需加快。4月10日,州民宗委督查工作组要求,5月15日前规范整理好2016年的档案资料,6月底前进一步深化创建工作,准备迎接中央、省、州检查验收。目前,因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迎检资料规范整理工作压力较大。

(三)创建工作水平整体不高。部分单位活动开展手段单一,创新不足,拓展延伸不够;创建宣传氛围时紧时松,有一阵风的现象,缺乏常态化的宣传机制;示范点整体水平不高,亮点不突出。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集中精力抓好创建。及时调整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增加创建办人员,抓好迎检的攻坚战。

二是加强学习研究,不断提高创建水平。5月10日前,组织各示范点分管领导、专(兼)职人员及市创建办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到先进地区学习民族团结工作经验,提高我市创建的整体水平。

三是加强责任落实,全面落实创建工作。按照州督查组的要求,在5月15日前,根据考核指标及创建示范点“八个一”的标准,规范整理档案资料,迎接中央、省、州层层检查验收;6月底前,在大箐乡白庙村、裕隆沙锅营清真寺、新村办事处海滨社区、老海亭、市教育局、市交通局、市国税局、市公交公司、市四小、市阳光学校、泸山光福寺、天主教重点打造示范点,拓宽覆盖面;7—8月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把活动月工作和其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培育国家级、省级、州级示范单位、示范点。

四是加强评估考核,建立健全奖惩制度。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2017年目标考核,根据创建结果及工作量大小予以综合评定,健全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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