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在2024年上半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暨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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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要求各部门加强责任落实,提升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在上半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暨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的讲话”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在2022年上半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暨

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今天在这里召开2022年上半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长沙市望城区"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及全国、全省和全州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各地安全事故血的教训,认真分析形势、查找问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压紧压实责任,落实落细各项安全措施,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树牢底线思维,坚决扛牢安全生产政治责任

2022年4月29日湖南长沙市望城区"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造成54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立即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湖南长沙市望城区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教训深刻!要全力抢救伤员,做好伤亡人员亲属安抚等善后工作,尽快查明原因,严肃追究责任。近期全国多地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校园安全事件,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举一反三、压实责任,增强政治敏锐性,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防范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氛围。"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批示,要求"全力以赴组织抢险救援和救治受伤人员,尽最大努力减少伤亡,认真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严肃问责。近期安全事故仍呈多发势头,国务院安委会、应急管理部要督促各地切实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5月10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副书记、省长**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湖南长沙市望城区"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压实责任,全力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工作,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稳定环境。**指出,我省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地方和部门政治站位不高、安全责任缺失、隐患排查不实、红线意识不强。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切实增强保安全护稳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抓好安全稳定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全面认真排查隐患、具体彻底整改问题。

5月14日,州委书记**到州应急管理局就做好节假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调度,强调要迅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牢固树立"万无一失"的责任意识和"一失万无"的忧患意识,坚决把安全稳定放到压倒一切的位置,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工作落实,以全州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的优异成绩向党的二十大献礼。

今年以来,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虽然总体平稳,但是事故总量依然居高不下,"四项指标"均呈上升趋势。今年1-6月,共发生各类事故****起,死亡**人,受伤***人,直接经济损失***万元,分别同比上升**%、*%、**%和*%。其中,道路交通事故****起,占事故总量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依然保持最高。发生纳入统计的生产安全事故*起,死亡*人,经济损失***万元,均发生在工矿商贸行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出现反弹趋势。由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全县各类事故仍然多发、频发,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存在许多短板和不足。一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仍有一部分企业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重利益、轻安全的思想没有根本转变,未做到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安全生产投入不足。有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流于形式,对国家和省、州、县组织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不重视,不按通知要求派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参会,安排员工代为参会,有的甚至不参加或走过场,只签到不参会;有的企业现场管理粗放,安全警示教育和吸取事故教训不认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时有发生,有些企业是屡抓屡范、屡整改屡发生。特别是为了完成进度,漠视生产规律,存在麻痹和侥幸心理,赶工期抢进度超量生产,不按规程进行生产操作,极易引发事故。全县今年发生的润明石材有限公司""坍塌事故、福建金马麻栗坡分公司"3·04"触电事故、天雄新材料有限公司"3·26"机械伤害事故,均是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教育和现场管理不到位,一线作业人员不按规程生产操作,违规违章冒险蛮干引发的事故。二是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部分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在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责任上仍认识不到位,抓好安全防范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有差距,有松懈麻痹思想,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法律底线思维树得不牢,工作虚重视、假落实,存在诸多薄弱环节和漏洞,对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不到位,对县安委会及办公室下发的具体工作措施和要求层层递减。安全监管工作重心偏向开会、发通知,隐患排查治理不全面、不深入、不彻底,浮于表面。安全生产执法"宽、松、软",不敢执法、不会执法、查不出问题等现象依然存在,有的部门执法不精准,只检查不执法,没有把执行《安全生产法》作为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有力抓手,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视而不见或不采取执法手段督促整改,导致企业隐患和问题长期存在。截至目前,行政处罚主要集中在非煤矿山、道路运输、道路交通3个领域,危化品、消防、特种设备各有*次外,其他行业领域和11个乡镇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率均为"0"。由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不严,导致企业违法违规冒险生产经营行为增多,加大事故发生风险。三是事故发生领域较为集中。从全县近几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来看,主要集中在建筑施工、工矿商贸和道路交通这三个行业领域,这些领域安全基础较薄弱,企业规模小、实力弱,特别是在建项目多、规模大、周期长,现场管理不精细,生产中出现的隐患未能及时整改治理,加之一线施工作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淡薄、抱着侥幸心理冒险蛮干等问题普遍存在,事故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四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进不扎实。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存在工作认识不够、站位不高,报送"一情况两清单"(专项整治推进情况、专项整治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清单、专项整治制度措施清单)质量不高,不及时,措施乏力,抓不住工作重点,把日常检查视为专项整治,工作长期无进展、无成效,特别是涉及"出租屋、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电力工程、粉尘涉爆单位"等领域,从开展专项整治以来至今没有排查出隐患和问题,隐患统计数仍为"0";州安委办要求完成的75项专项整治工作重点任务,目前仅完成5项;有的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专班不专,单打独斗,报送专班工作情况存在应付了事,未能真实反映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如,生态环境分局未按要求报送牵头负责的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工信商务局未按要求报送麻栗坡边境贸易加工园区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有的甚至久催不报,互相推诿、拖着不报,严重影响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进和决策部署(如:住建局牵头负责的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这些隐患和问题,增加了安全生产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必须引起最大程度的警醒和重视,必须以最严实的举措、最严厉的惩处措施推进整改,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抓安全、保稳定,始终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怎么严厉也不为过。在座的各位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和"底线"思维,坚定扛牢压实安全生产政治责任,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县委的部署要求,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松懈情绪,持之以恒抓好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拧紧责任链条,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各乡镇、各部门要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重点,立即行动,全面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要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在7月30日前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要对排查出的问题举一反三、靶向施策,抓紧整改、坚决整改,确保真正见到实效,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多发势头。

(一)交通运输方面。要紧紧抓住人员、车辆、道路货物、环境等要素,加强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的安全监管,加大临水临崖道路、小半径弯道等危险路段的整治力度。加大路面巡查力度,整治重点区域交通秩序,突出抓好"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车辆监管检查,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酒驾、毒驾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非法载客、客货混装以及违规冒险行车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强化汛期暴雨、团雾大雾等恶劣天气和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引导管控,制定和完善应对暴雨、大雾导致交通堵塞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等处置预案,严防连环相撞事故造成群死群伤。要通过广播电视和短信、微信等方式及时发布暴雨、团雾等恶劣天气预警信息,提醒运输企业和驾驶员关注天气变化,提前采取应对防范措施。要严把水上交通安全,加强船员安全培训,进一步提高安全技防水平。加快推进马鹿塘库区综合整治,做好风险管控工作,严防治理成效反弹,提升事故预防实效。

(二)非煤矿山方面。严格执行非煤矿山矿长带班下井制度,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组织和监管,坚持重大隐患立即停止生产制度,从严排查隐患,从严打击非法违法突击生产等行为,落实尾矿库安全包保责任,严防赶进度、超强度、超能力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突出对地下矿山冒顶片帮、淹井、露天矿山边坡垮塌、尾矿库溃坝等事故的防范,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要坚决停产整顿。对责令停产整顿、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矿山企业,要依法给予暂扣或吊销证照,情节严重的要报请县政府依法关闭,坚决防止明停暗开、日停夜开等"死灰复燃"非法违法行为。

(三)建筑施工方面。要以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紧盯建筑施工现场高空作业吊篮、物料提升机、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重点设施设备,坚决打击未批先立、未检先用、无证上岗、违规操作等现象。要紧盯临边、洞口、悬空及脚手架等重点作业部位,坚决整治安全防护措施不完善、施工安全管理不到位及施工作业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制定问题隐患和责任措施"两个清单",强化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类似事故发生。

(四)城镇燃气方面。要以案为鉴,动真碰硬,加强对燃气生产、供应、使用等场所的消防安全和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处为非法经营者提供场所和违规大量储存燃气、倾倒残液、偷盗燃气、倒卖报废钢瓶等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行为。突出对燃气流通环节的商品质量和经营市场的监管,依法查处燃气经营活动中掺杂使假、无照经营燃气、充装过期钢瓶、无条形码标识钢瓶及不合格钢瓶等行为。

(五)校园安全方面。要按照《麻栗坡县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大全县学校安全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力度,全面排查化解学生矛盾纠纷,有效遏制涉学校、涉师生违法犯罪发生,完善学校管理制度,持续深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长效常治机制,全面提升校园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六)消防安全方面。要深刻吸取云南省临沧市沧源县翁丁村""火灾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全县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网吧、KTV、洗脚城、酒店宾馆、医院、养老机构、古村落等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整治,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各类场所要立即停业整顿,坚决整改火灾隐患。要认真抓好董干镇城寨传统村落消防安全防范责任落实,对排查出的20条消防安全隐患,董干镇和住建、水务、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加快整改落实销号,坚决杜绝类似翁丁村火灾事件的发生。

(七)人员密集场所方面。要加大对商场、医院、学校、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力度,认真细致地落实各项防范保障措施。要深刻吸取甘肃白银马拉松越野赛事件教训,全面加强重大活动的管控,坚决执行大型集会、庆祝活动等群众性活动审批制度,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提前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要加强巡逻值守、安全防范和应急响应,严格实行人员分流限流,确保人员密集和公共活动场所安全。同时,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文化旅游、农用机械、水利、电力、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自身特点,认真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落实好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建党节期间安全有序、万无一失。

三、强化统筹调度,扎实抓好下半年重点工作落实

安全生产是硬性要求、硬性指标,不仅是重要的工作任务,更是重大的政治任务。各乡镇、各部门要本着对群众负责、对社会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建立严密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认真较真、严查严管,坚持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切实把各项责任落实到位,全力以赴抓实抓细下半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着力提升依法监管和全社会整体安全水平,为下半年召开党的二十大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一)全面抓好安全责任落实。责任是安全生产的灵魂,没有责任就没有安全。落实是安全生产的生命,没有落实,安全生产就是一句空话。各乡镇、各部门要强化思想认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不大意、不麻痹、不松懈,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本着对群众负责、对社会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紧紧抓住安全责任、安全措施、安全监管"三个关键环节",切实抓出成效。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要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自觉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发展理念、红线意识、底线思维、责任体系、防控风险等方面的重要指示落实到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中,以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决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二是压实安全监管责任。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懈怠情绪、侥幸心理,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负责人的头上,摆到与其他重点工作同等位置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亲自部署、亲自督促,分管领导要带队深入一线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坚决杜绝领导干部只挂帅不出征的现象。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安全责任重如泰山,失职失责必受追究。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坚持"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查清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依法严肃追究责任。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督查和过程考核,把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作为干部业绩考核、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部署不到位、责任不明确、工作不落实的,要组织约谈和通报,对失职失责的,按干管权限进行追责问责。要树立"隐患即事故"的理念对企业隐患问题整改不力,属重大隐患的一律报请县人民政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久拖不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开展约谈和加重处罚,必要时按照新修订的刑法修正案(十一)"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将从原来的仅承担行政处罚责任,直接上升到承担刑事责任",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二)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今年是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要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目标任务,认真查找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存在的短板弱项,持续深入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做到风险隐患见底、问题整治彻底、责任落实到底、制度措施落地,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方式由运动式、突击式向常态化、长效化转变。各责任单位和工作专班要强化部门协调,形成合力,对照《三年行动重点目标任务"挂图推进"任务清单》,对表对标,倒排工期,推进落实,要把"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标准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和政府挂牌督办等措施贯穿于三年行动中,对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行业乱象、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事故多发等重点难点问题,综合运用提示警示、公开曝光、上限处罚和挂牌督办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跟进动态"清零"。要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回头看",创新举措,制定和完善实用、管用、好用的治理措施,坚决杜绝带病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确保集中攻坚取得实效。

(三)全面抓好自然灾害防范。要深刻吸取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的教训,认真研究自然灾害特点规律,时刻树立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及早行动,及早防范,及早准备,务必保证各项应对措施逐条逐项得到落实。按照防汛行政首长责任制的要求,加强协调联动和监测预警,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建设项目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防灾检查和隐患排查,防止暴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次生生产安全事故。要把畴阳河、盘龙河、八布河作为防汛重点,完善应急抢险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认真执行地质灾害点和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严格落实巡查检查和险情处置报告制度,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要优化资源配置,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防汛抗旱指挥部等指挥部职能划转,加强防减灾财力、物力支持,储备足够数量的防灾救灾物资装备,确保发生自然灾害时能拉得出、用得上。"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不要怕劳民伤财,要坚决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全面加强应急值守。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特别是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坚决杜绝擅离职守。要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遇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准确报告,及时提出解决措施。加强应急预案修编和应急演练工作,落实装备、物资、通信等保障措施,不断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确保发生险情时能及时救援。

同志们,下半年安全生产任务依然艰巨繁重。我们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及县委的决策部署,坚持安全发展科学发展,以更加过硬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和更加严厉的追责问责,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具体,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以优异的成绩向党的二十大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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