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在市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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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的重要性,推动可持续发展,提升建筑质量与效率,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在市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同志们:

今年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及国家、市各项决策部署,总结回顾20xx年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交流推广各地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研究部署20xx年重点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发展

(一)全市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工作扎实推进。近年来,全市住建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各项决策部署,将发展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新型城镇化、新旧动能转换等战略的重要举措,在政策、机制、管理、技术等方面综合施策,有力推动了工作深入开展。主要体现在:一是强化法规、政策保障。市人大颁布《X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X市勘察设计条例》等地方法规,依法推进建筑节能、发展绿色建筑。市委、市政府把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工作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大气污染防治等战略相互衔接,出台了......等文件。市住建厅会同有关部门,在规划指导、工程管理、技术标准、监督考核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文件,为推广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自X年起,市级财政设立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开展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科研课题、技术研发,在节能项目改造、区域可再生能源中心建设中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运作机制。"十三五"以来,共列支市级资金X亿元,各地也相应出台了财政补贴、配套费减免、绿色审批等支持政策。不断加强监督考核,将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发展指标列为节能减排、新型城镇化等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下达任务指标,实行定期调度、通报制度,严格进行检查、考核。三是加强标准、技术支撑。率先发布实施居住建筑节能X%标准、绿色建筑设计规范等设计标准,制订修订绿色建筑规划、施工、评价及绿色生态城区等方面的标准规范X余项,组织编制装配式建筑结构设计、施工验收、构件制作、户型优选图集等X余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社会公开招标的方式,支持开展绿色建筑重大课题研究X余项、装配式建筑科研攻关项目X项,多项成果获国家、市科技进步奖。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的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实行专项技术审查制度。

(二)全市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基本完成。我们要把发展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作为住建领域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突破口和切入点,不断提升工作质量与效益。X年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有关安排部署要求,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年度目标任务基本完成。一是绿色建筑发展不断深入。截止X月底,新建建筑全面执行新版建筑节能标准与绿色建筑标准,全市建成节能建筑X万平方米,新增绿色建筑X万平方米,X个项目获得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识,面积X万平方米。存量建筑能效提升稳步推进,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X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X万平方米。高层太阳能光热一体化推广政策得到较好落实,新增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面积X万平方米。二是装配式建筑发展实现突破。X个设区市及部分县(市)以政府名义出台了专门的政策文件,明确了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技术路径、扶持政策等。装配式建筑推广规模不断扩大,截至X月底,新开工装配式建筑X万平方米。扶持培育各类部件、部品生产企业X家,基本实现了设区市全覆盖,初步形成了开发、设计、施工、生产、集成部品等全产业链条的生产能力。三是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增强。市局争取专项资金X万元,重点支持试点示范建设。组织创建第X批X个市级绿色生态城区、第X批X个示范城镇,示范城区、城镇数量分别达到X个和X个。开展第四批X个超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建设,累计达到X个、X多万平方米。新增市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X个、示范工程X个、产业基地X个,获批国家示范城市X个、产业基地X家,数量居全国首位。济南市获批国家首批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济南、青岛两市国家公共建筑节能重点城市顺利实施,支持济南、青岛、济宁、聊城X市获批国家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

(三)深入查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与短板。全市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领域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政策保障体系尚不完善。在绿色建筑方面,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约束和财政资金投入推动,市场配置资源的机制还不健全,第三方机构、节能服务公司等市场力量发展较慢。在装配式建筑方面,虽然政府出台了推进装配式建筑的意见,但配套政策没有及时跟进,财政、金融、信贷、价格、土地等多领域的扶持政策尚未形成合力。二是工作机制还存在薄弱环节。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施工、运维管理体系还未形成闭合,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准执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建成项目的实际运行效果达不到预期。现行的工程监管体系不适应装配式建造方式,产业规模化、品牌化程度不够高,技术标准体系不够健全,影响了装配式建筑的推广。三是支撑能力建设亟待提高。产、学、研紧密结合的科技创新体制尚未真正建立,企业自主创新、主动创新的动力不足,科技对行业发展的贡献率偏低,发展模式还没完全实现由价格、人力等低端要素推动向核心技术、现代管理等集约推动的转变。行业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水平不高,信息资源共享仍存在壁垒,不能满足住建事业改革发展需要等等。对此,我们一定要坚持问题导向,抓住主要矛盾,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努力开创全市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发展新局面

20xx年,全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聚焦新目标新使命,自觉将工作发展目标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决策保持高度一致,与市第X次党代会提出的部署安排保持高度一致,与全市住建事业的发展目标保持高度一致,科学谋划、周密安排,不断开辟新时代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发展新局面。

(一)全面推动绿色建筑提质增效。一是健全全过程管理机制。要将绿色建筑标准落实情况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程序,严把规划审批、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关口,确保县城及以上城市规划区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二是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要以机关办公建筑、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等为重点,逐步执行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规范绿色建筑标识评价模式,住建部已经确定将三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实施管理工作下放至市级主管部门,市局要进一步强化对评价质量和标识项目实施情况的事中事后监管,并逐步推行主管部门指导、第三方机构实施的评价标识模式。三是推动绿色建筑区域化发展。加快创建市级绿色生态城区、城镇,进一步明确实施要求,丰富示范内容。已通过验收的示范城区,要继续发扬示范创建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后续建设、管理中持之以恒地落实好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其他获得示范立项的城区,要按照示范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标准、明确任务、明确路径,扎实有序地推进示范建设工作。市局将加强对现有示范的指导与监管,组织做好中期核查、评估验收等工作。引导城市新区按照《X市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技术导则》规划建设管理,统筹推进绿色规划、绿色建筑、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等。四是完善绿色建筑发展链条。市局将适时修订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制度,将建材纳入全国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体系,指导第三方机构规范开展评价标识工作,引导机关办公建筑、保障性住房、公益性建筑及示范项目优先使用认证产品。在工程建设中推行绿色施工评价及组织管理标准,积极创建国家、市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加快推进施工过程"绿色化"。

(二)全面推动装配式建筑扩面增量。一是着力落实强制推广政策。要利用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等制度,在土地出让合同或土地划拨决定书中明确装配式建设要求。制定公共租赁住房、棚改安置住房及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设技术要点,在项目立项、规划审批环节进行审查、落实,确保新建项目全面实施装配式建设。加快推广成熟预制部件,新立项建设的商品住宅项目要全面采用预制楼梯、叠合楼板。新开工装配式建筑要全面实施全装修,加快推进装配化装修,推广干式工法的楼面、地面、集成厨房、集成卫生间和管线分离技术。二是引导产业有序发展。要把装配式建筑产业作为住建领域新旧动能转换重要举措,对重大项目要给予财政、税费、金融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引导产业合理布局,科学配置产能,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创建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打造装配式建筑产业集群。推行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备案制度,搭建企业交流合作平台,鼓励优势企业、高端品牌"走出去"。三是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建立完善装配式建筑技术审查制度,开展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和关键技术、配套部品部件评估审查。梳理先进成熟可靠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编制装配式建筑结构体系技术公告和推广、限制使用技术产品目录。建立完善装配式建筑新技术产品推广应用制度,探索建立部品部件生产质量认证体系。四是创新监管服务模式。制定装配式建筑规划审查、设计深度规定、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监督和竣工验收要点,完善装配式建筑质量监督管理机制。修订适宜装配式建筑的招标投标、工程计价办法,建立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信息价制度,加快推广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编制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招投标工作指南。

(三)全面推动建筑能效提升改善。一是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要加强建筑节能全过程闭合监管,全面执行居住建筑节能X%、公共建筑节能X%设计标准。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全面落实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制度。积极开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示范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集中连片示范建设。建立符合农村实际的建筑节能标准,推广成熟适用、节能环保的乡土材料,加快推进农村建筑节能。二是稳步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作为煤炭减量替代、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等的重要举措,结合旧城升级改造和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统筹有序推进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扎实开展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列入国家示范的重点城市要加快实施改造,积极推动高校、医院、科研院所等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开展绿色化改造。尚未建成验收的市"节约型高校(医院)"、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务必要严格标准、明确时限、倒排工期,尽快实施、调试运行、申请验收,对进度严重滞后的,市局将取消示范资格并追回奖励资金。探索建立节能改造市场机制,倡导合同能源管理、PPP等节能服务新模式。加强对改造项目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管,确保改造工程质量和节能效果。三是不断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认真落实高层住宅太阳能光热一体化推广政策及标准规范,实现设计、安装、验收三同步。拓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形式,推进太阳能、地热能、风能、空气能、生物质能等多能互补、复合应用。济南市要加快实施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其他"X+X"城市要积极争取后续试点,实施可再生能源清洁供暖工程。加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管理,认真开展项目能效测评、示范验收、跟踪评估等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示范任务。四是健全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完善市、市两级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逐步扩大监测广度及深度,强化监测数据的分析与应用,鼓励由专业公司对平台进行运维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共建筑合理用能、能耗限额等制度,推进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强化建筑运行阶段能效管理。

三、加强领导,开拓创新,确保各项任务目标落实到位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涉及多部门、多领域、多环节。各级各部门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明确职责分工,按照市里的安排部署,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提出具体目标、制定详细计划、拿出有效办法,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好。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情况、提出建议,加强横向协调沟通,最大限度争取支持与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行在线办理、实时查询、信息化管理等工作模式,打造优良政务服务环境。

(二)不断完善法规政策。市局将评估《X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实施效果,适时启动条例修订工作。加快修订完善《X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确保上半年发布。完善覆盖工程全过程的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配套制度,研究制定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办法等文件。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将实践证明切实有效的制度、措施上升为法律制度。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主动承接市局行政权力下放事项,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

(三)实施科技创新驱动。今后,市局将继续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社会公开招标的科研项目实施模式,集中力量在新型结构体系与装配式建筑、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信息化建设等领域研究形成一批科研成果、适用技术。组织申报住建领域年度科技计划项目,重点筛选一批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易于推广应用的软科学研究、科研开发项目、科技示范工程等列入市级计划,并推荐住建部立项。编制发布绿色建筑施工验收规范、绿色建筑运行及后评估标准等标准规范,加快编制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装配式混凝土住宅标准化设计规程等技术标准。各地要以企业为主体、科研院所为依托,引进、研发、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组织实施好各类试点示范。前段时间,经厅党组研究决定,由节能科技处牵头负责住建领域信息化建设,着手组织编制了市级住建大数据平台框架设计、建设方案,并获得市政府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各地要尽快明确负责部门,在人员、办公、物资等方面予以保障,启动调查摸底、前期策划等工作,推动住建领域信息化发展和信息技术应用。

(四)强化监督考核与宣传培训。各地要将年度任务指标进行层层分解,并细化为具体的政策文件、工程项目,逐项落实,压实责任。加强工作督导检查,建立完善调度通报制度,委托中介机构对财政资金、示范建设等进行绩效评价、核查验收,提高工作的时效性、规范性、针对性。要积极开展法规政策、标准规范、实用技术等培训活动,推进相关管理、技术人员知识更新,鼓励采取校企合作的模式建立技术工人实训基地。上半年,市局将与有积极性的地方政府,联合举办第四届绿博会,集中展示"十四五"以来发展成就及最新技术产品,进一步营造有利于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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