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纪检监察干部在党纪学习教育交流会上的发言材料
某纪检监察干部在党纪学习教育交流会上的发言材料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近期,按照委机关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安排,我认真学习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及省市纪委监委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进一步加深了对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重要意义、目标要求的深刻认识,增强了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思想政治和行动自觉。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职责,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下一步,我将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在学懂弄通、知行合一上下功夫,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提升执纪能力,努力在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上树标杆做表率。下面从“快人一拍学纪,努力在学习遵守维护党的纪律上有新提升;融会贯通知纪,学懂恪守党的'六大纪律';深学细研明纪,时刻绷紧党的纪律规矩这根弦;严于律己守纪,始终做到深躬自省正己修身”四个方面,将参加党纪学习教育的体会汇报如下。
一、快人一拍学纪,努力在学习遵守维护党的纪律上有新提升
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治党管党的基本尺度。XX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在XX考察时强调,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纪检监察机关是纪律部队,干的就是监督别人遵规守纪、奉公守法的工作,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先人一步、快人一拍带头学纪。下一步,我将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刻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政治指向、目标任务、实践要求,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逐章逐条学《条例》,准确把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既要知其言又知其义,进一步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水平,又要,准确规范执行党的纪律,坚决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
二、融会贯通知纪,学懂恪守党的“六大纪律”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党的纪律整合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纪律”。能不能知纪守纪,是检验党员干部的试金石。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时刻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自觉在党纪党规的约束下履职行权,切实做到学懂知晓恪守六大纪律,始终增强纪律自觉。一要学懂恪守政治纪律。在党的“六大纪律”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它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也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和规矩。《条例》第五十四条增写搞政治攀附行为的处分规定,并新增第五十五条,在第五十六条中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新增第五十七条,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下一步,我将认真学习《党纪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对党忠诚,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二要学懂恪守组织纪律。新修订的《条例》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落实党章要求,聚焦推动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增强党员组织观念等方面严明组织纪律,新增第八十五条,充实惩戒规定,在第九十一条对党员虽经批准因私出国(境)但存在超出批准范围的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在第八十条新增规定,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强化组织意识,做到对组织忠诚老实、光明磊落。下一步,我将严格执行各项组织纪律,不许愿、不讨好、不跑风漏气,不碰纪律“红线”,公道正派、依规依程序做到监督执纪问责。三要学懂恪守廉洁纪律。《条例》着眼加强对全体党员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的管理,划定党员不可触碰的廉洁底线,引导广大党员清白做人、干净做事,拒腐蚀、永不沾,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下一步,我将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和党纪意识,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四要学懂恪守群众纪律。新修订的《条例》立足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充实完善群众纪律要求,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始终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下一步,我将始终坚持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理念,加强对贯彻党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监督检查,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促进党员、干部在服务“三农”工作中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聚焦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加大对社会救助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行为的查处力度,为切实兜住民生底线保驾护航,保障人民群众能够公平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着眼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对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推动党员、干部真抓实干,担当作为,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利益。五要学懂恪守工作纪律。新修订的《条例》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紧紧围绕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勇挑重担,不断完善制度,为推动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提供纪律保障。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坚决杜绝跑风漏气、打探消息、说情干预甚至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行为发生,主动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六要学懂恪守生活纪律。新修订的《条例》,着眼促进广大党员带头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生活纪律中充实完善了相关条款,在第一百五十条增写生活中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处分规定,在第一百五十三条增写对违背公序良俗、在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的处分规定,下一步,我将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对外交往行为规范,自觉净化生活圈、社交圈、朋友圈,保持良好生活作风,注意言行举止,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好优良党风的引领者、营造者、维护者。
三、深学细研明纪,时刻绷紧党的纪律规矩这根弦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党的纪律和规矩是多方面的、有机统一的。纪律是成文的、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自我约束的纪律。纪律严明是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的重要保障,也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纪律和规矩既是高压线,也是生命线;既是“紧箍咒”,也是“护身符”。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既要遵守成文的刚性的纪律,也要遵守那些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的不成文的自我约束的规矩。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我将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时刻绷紧党的纪律规矩这根弦,让接受纪律和规矩的约束成为一种习惯、一种素养,自觉、自愿地守纪律、讲规矩,确保自己的行为永远在纪律和规矩的篱笆之内。执纪者必先守纪。下一步,我将继续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自觉,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切实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深入学习领会、准确把握理解《条例》丰富内涵,严格执行“六大纪律”,自觉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贯穿到监督执纪执法各环节、全过程,心有戒尺,行有所止,从小事做起,从小节严起,始终做到纪律讲规矩,红灯停绿灯行。
四、严于律己守纪,始终做到深躬自省正己修身
习近平总书记曾谆谆告诫:“干部的党性修养、思想觉悟、道德水平不会随着党龄的积累而自然提高,也不会随着职务升迁而自然提高,而需要终生努力。”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一系列“内鬼”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我们,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往往是一切腐败现象的源头,都是从破“纪”到破“法”开始的,完全丧失了党员干部应有的行为底线,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更是无从谈起,严重影响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形象。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没有天然的“免疫力”,纪检监察干部身份也不是“护身符”,必须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对标对表查找自身问题,做到守好底线、远离红线、不碰高压线,从小事做起,从点滴抓起,通过对党章的经常性学习,持续对自身党性修养进行锻炼完善和提升,明确对党忠诚的使命担当,养成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的习惯,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修为政之德,筑牢思想防线,恪守法纪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