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纪检监察干部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研讨发言材料
某纪检监察干部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研讨发言材料
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时指出,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我通过参加读书班、专题辅导、个人自学、集中研讨等方式,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通过深学细研,进一步加深了对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重要意义、目标要求的深刻认识,增强了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思想政治和行动自觉;通过逐章逐条、逐字逐句系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刻领会了修订《条例》的重大意义,准确掌握了各项纪律规定。虽然读书班仅有3天时间,党纪学习教育也只有4个月,但遵规守纪却是共产党员一辈子的事。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下一步,我将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带着敬畏学、带着责任学,做到学有所得、学有所悟、学有所用,争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下面从“深入学纪,把他律要求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带头守纪,以《条例》为标尺从严从实检身正己;严格执纪,不断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三个方面,将近期学习体会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纪,把他律要求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
XX同志在主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辅导报告会时强调,以更高标准学好用好党纪处分条例,把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引向深入。《条例》既是全体党员必须恪守的行为准则,也是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依据。新修订的《条例》结构严谨、内容丰富,既是硬约束、又是软保护,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我将逐字逐句学、带着职责学,准确把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完整准确全面学习领会《条例》的新要求,真正把每一条纪律都学深学透,进一步加强对忽视党纪和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纪律学习作为必修课、常修课,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在用心学纪中砥砺品格,时刻增强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准确掌握各项纪律的实践要求,不断提升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的能力和水平,以深入学纪、带头守纪、严格执纪的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带头守纪,以《条例》为标尺从严从实检身正己
XX同志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常委会就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举行第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条例》的内容十分丰富,共分3编、11章,共计158条,每编每章每条都是约束每名党员行为的准则,都是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的依据。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简单划几个重点,记几个概念,不了解全面不行;只关注修订的内容,不掌握未修订的内容也不行;只知道条文的字面含义,不掌握条文背后的初衷、蕴含的深意更不行。只有全面熟知掌握《条例》,才能对照《条例》要求严格自律、充分履职,才能精准把握每一种违纪行为的主体、主观方面以及违纪行为的客体、客观方面,才能全面严格执行好各项纪律。下一步,针对前期学习中存在的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不够;联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思想学、把自己摆进去学、联系实际学不够;新旧《条例》前后对照学、相互比较学不够以及重分则学习,轻总则、附则学习的问题,我将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从总则到分则,从基本原则到具体规定,每一条都要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并将学习《条例》与审查调查工作实践紧密结合,对照典型案件分析研究学,准确把握定性原则、政策策略,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要立足提升执纪能力,用心钻研把握,把学习掌握《条例》作为看家本领,对每一条纪律都认真钻研、学深学透,在审查调查工作中,准确辨析适用条款、准确把握政策策略、准确运用“四种形态”,不断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要严守组织纪律,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性强,工作业务与政治纪律紧密相关,每一条都必须熟记在心,以深知促认同,以认同促自觉,明确政治方向,规范政治言行,严守纪律规矩,把好政治关口。要严守组织纪律,组织纪律是规范和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和党员之间以及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对于党员来讲,保持强烈的组织意识和组织观念尤为重要,必须用《条例》规范思想和言行,积极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对照检视,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提升履职能力,时常对照条例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尤其要结合监督办案实际,全面排查自己以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违纪风险点。坚持以《条例》为衡量标尺从严从实检身正己,对照《条例》逐条查摆,揽镜自照、反躬自省,自我反思、自我剖析,从身边人身边事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把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融入日常、化为习惯,珍惜职业荣誉、守住底线红线,持续把纪律要求转化为内在精神追求、外化为行为自觉,时刻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以身作则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纪检监察机关作为监督专责机关,纪检监察干部作为监督别人的人,理应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遵纪守纪、知行知止,在守纪上不能有丝毫松懈,要想到有千百万的群众在看着我们,监督对象、审查调查对象在盯着我们,一旦我们在守纪上有任何闪失,影响就会被无限放大。
三、严格执纪,不断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条例》是党的纪律建设的基础骨干法规,更是我们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依据。XX同志强调:“要学出更加高强的履职本领,深刻理解把握《条例》主旨要义和实践要求,做到全面熟知掌握、准确规范使用,不断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如果不明白党规党纪的要求,就不清楚自己的职责和义务;不明白规矩是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不知道纪律底线在哪里、权力边界在哪里,就不可能严格按照党规党纪要求行使权力。纪检监察干部的岗位职责和特殊使命,决定了我们在学好用好《条例》中必须“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掌握“看家本领”,练就“硬本事”。一方面,在知之全、知之深的基础上,善于运用《条例》作为强化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探测器”“扫描仪”和“显微镜”,善于在纷繁复杂的工作环境和现象中发现各类问题线索,特别要注重运用《条例》中新增的16条和修改的76条,去发现、分析、鉴别出各种违规违纪现象和隐形变异问题。另一方面,还要对标《条例》和《规则》要求,在提高精准规范监督执纪上下功夫,善用准确规范使用《条例》及其他党规和国家法律,做到精准执纪、纪法协同,既敢于善于斗争,又准确体现政策策略,不断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对我们最核心的要求是严字当头、纪挺法前、实事求是、科学精准、惩前毖后、出于公心。简而言之,一是要严、二是要实,切忌“放水”、切忌办错案,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违纪情形日益隐蔽复杂、围猎和反围猎较量不停,对我们的能力作风、意志品质、操守底线都提出了更大挑战。比如,《条例》对违纪情形中的造成较大损失、情节较重、情节严重,没有统一量化标准;处分的幅度,从警告一直到开除党籍;如何把握“四种形态”,如何把握从轻、减轻、从重、加重,如何处理涉案人员,如何追缴涉案财物,这些都是多项选择,不是单向选择,都给我们留下了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间。如果我们把握不好、处理不当,不仅会对案件质量造成致命伤害,更重要的是损害纪委监委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因此,每名纪检监察干部都必须秉持对党高度负责、对事业高度负责、对干部高度负责的原则,在用好监督执纪办案权上慎之又慎、严之又严、实之又实,把每个问题、每一个专项都整治好,把每一起线索都处置好,把每一件案件都办理好。要做好结合融合,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巩固拓展XX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紧密结合起来,同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同正在开展的案件查办、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学习、工作相互促进,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开展的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