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干部在党纪学习教育交流会上的研讨发言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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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近期,按照委机关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安排,我认真学习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及省市纪委监委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进一步加深了对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重要意义、目标要求的深刻认识,增强了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思想政治和行动自觉。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职责,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下一步,我将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在学懂弄通、知行合一上下功夫,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提升执纪能力,努力在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上树标杆做表率。下面从“快人一拍学纪,努力在学习遵守维护党的纪律上有新提升;融会贯通知纪,学懂恪守党的'六大纪律';深学细研明纪,时刻绷紧党的纪律规矩这根弦;严于律己守纪,始终做到深躬自省正己修身”四个方面,将参加党纪学习教育的体会汇报如下。

一、快人一拍学纪,努力在学习遵守维护党的纪律上有新提升

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治党管党的基本尺度。党的二十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在湖北考察时强调,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纪检监察机关是纪律部队,干的就是监督别人遵规守纪、奉公守法的工作,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先人一步、快人一拍带头学纪。下一步,我将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刻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政治指向、目标任务、实践要求,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逐章逐条学《条例》,准确把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既要知其言又知其义,进一步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水平,又要,准确规范执行党的纪律,坚决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

二、融会贯通知纪,学懂恪守党的“六大纪律”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党的纪律整合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纪律”。能不能知纪守纪,是检验党员干部的试金石。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时刻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自觉在党纪党规的约束下履职行权,切实做到学懂知晓恪守六大纪律,始终增强纪律自觉。一要学懂恪守政治纪律。在党的“六大纪律”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它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也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和规矩。《条例》第五十四条增写搞政治攀附行为的处分规定,并新增第五十五条,在第五十六条中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新增第五十七条,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下一步,我将认真学习《党纪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对党忠诚,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二要学懂恪守组织纪律。新修订的《条例》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落实党章要求,聚焦推动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增强党员组织观念等方面严明组织纪律,新增第八十五条,充实惩戒规定,在第九十一条对党员虽经批准因私出国(境)但存在超出批准范围的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在第八十条新增规定,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强化组织意识,做到对组织忠诚老实、光明磊落。下一步,我将严格执行各项组织纪律,不许愿、不讨好、不跑风漏气,不碰纪律“红线”,公道正派、依规依程序做到监督执纪问责。三要学懂恪守廉洁纪律。《条例》着眼加强对全体党员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的管理,划定党员不可触碰的廉洁底线,引导广大党员清白做人、干净做事,拒腐蚀、永不沾,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下一步,我将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和党纪意识,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四要学懂恪守群众纪律。新修订的《条例》立足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充实完善群众纪律要求,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始终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下一步,我将始终坚持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理念,加强对贯彻党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监督检查,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促进党员、干部在服务“三农”工作中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聚焦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加大对社会救助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行为的查处力度,为切实兜住民生底线保驾护航,保障人民群众能够公平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着眼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对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推动党员、干部真抓实干,担当作为,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利益。五要学懂恪守工作纪律。新修订的《条例》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紧紧围绕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勇挑重担,不断完善制度,为推动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提供纪律保障。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坚决杜绝跑风漏气、打探消息、说情干预甚至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行为发生,主动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六要学懂恪守生活纪律。新修订的《条例》,着眼促进广大党员带头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生活纪律中充实完善了相关条款,在第一百五十条增写生活中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处分规定,在第一百五十三条增写对违背公序良俗、在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的处分规定,下一步,我将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对外交往行为规范,自觉净化生活圈、社交圈、朋友圈,保持良好生活作风,注意言行举止,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好优良党风的引领者、营造者、维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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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此次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安排,这几天通过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及省市纪委监委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聆听X书记开班式动员讲话,进一步加深了对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重要意义、目标要求的深刻认识,增强了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政治自觉;通过听取X同志“学《条例》守党纪,内化为言行准则”辅导报告,再次原原本本、逐段逐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增强了以《条例》为尺子,知边界、明底线、讲规矩、守纪律的思想自觉;通过参加小组研讨、集中交流,对标对表、反躬自省,进一步增强了对照“六大纪律”“照镜子、正衣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行动自觉。虽然读书班时间很短,但学无止境,在今后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我将把这次读书班的所思所学所悟存之于心、见之于行,持续加强对党纪的学习领会,切实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时刻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争当“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表率。下面从“党的纪律是全体党员严格遵守的行为规则,必须持续深研细读、入脑入心,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走在前作表率;新修订的《条例》是管党治党的一把戒尺,必须持续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在遵守党的“六大纪律”上走在前作表率;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职责,必须持续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努力在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上有新提升”三个方面,将学习体会和下一步打算汇报如下。

一、党的纪律是全体党员严格遵守的行为规则,必须持续深研细读、入脑入心,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走在前作表率

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的重要准则。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在湖南考察时强调,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下一步,我将继续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通知》要求,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逐章逐条学、紧密联系实际学,抓好以案促学、以训助学,努力在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深刻认识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职责,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的有力举措,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增强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政治自觉,常敲思想警钟、常紧纪律之弦、常存敬畏之心,不断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提升执纪能力,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新修订的《条例》是管党治党的一把戒尺,必须持续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在遵守党的“六大纪律”上走在前作表率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第三次修订,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作出的再部署再动员。《条例》是党中央制定颁布的一部基础性、主干性党内法规,共3编11章158条,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我将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准确把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要融会贯通学,对每一条纪律都认真钻研、学深学透,既知其言又知其义,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进一步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水平。要联系实际学,始终保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准确规范执行党的纪律,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一要继续深入学习《条例》。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采取读原文、新老对比、看诠释、大讨论、谈体会等方式,全文逐字逐句学习,深刻领会新《条例》的内容实质,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系统贯彻执行新《条例》的职责,并学以致用,以实施新《条例》促进纪检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要始终将《条例》时刻放在案头,原原本本学、认认真真悟,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对纪律条文要真钻研、学深学透,完整准确全面学习领会《条例》的新要求。二要严格遵守《条例》。把《条例》为什么修订、修订了哪些地方、修订背后的深意等搞清楚、弄明白,真正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养成纪律自觉,以身作则遵守《条例》,把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融入日常、化为习惯,把遵规守纪印刻在心,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努力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三要强化用好《条例》。新修订的《条例》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并强调在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基础上,进一步促进纪法衔接纪法贯通。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将《条例》作为“看家宝”,善于把握、精准运用,做到定性准确、证据扎实;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切实维护纪律刚性、严肃性;要适应新任务新要求,坚持执纪从严、精准执纪,用好纪与法两把戒尺,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增强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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