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民政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上的讲话
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效能,推动民政工作创新发展。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在市民政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上的讲话”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在市民政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近日,党中央作出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大决策部署,这一举措意义深远,彰显了党中央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的坚定决心。市民政局作为服务民生的重要部门,更应深刻领会、积极响应,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投身到学习教育中,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推动我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借此机会,我结合本次读书班内容,围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讲几点意见。
一、深刻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大意义,增强思想自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制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破题,拉开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大幕。这一举措,绝非一时之举,而是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的战略考量,是新时代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切入点。我们必须从政治高度、历史维度和现实角度,深刻领悟其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思想自觉。
(一)从政治高度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严明的纪律和刚性的要求,规范党员干部的言行举止,确保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从对会议活动、文件简报的精简,到对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的严格规范,每一项规定都紧密围绕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为全党树立了标杆。市民政局作为政府职能部门,日常工作涉及大量民生事务,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只有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才能在工作中准确把握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将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在制定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推进各项民生保障政策实施过程中,我们要时刻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指引,确保方向不偏、执行有力,让党中央的声音在民政领域落地生根。
(二)从历史维度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对党的优良传统的继承和弘扬。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始终保持着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到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两个务必",这些宝贵的精神财富贯穿了党的发展历程,成为党战胜艰难险阻、赢得人民支持的重要法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是在新时代背景下,对这些优良传统的继承和创新。它以更加具体、细致的要求,回应了时代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为党的作风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回顾民政工作的发展历程,无论是在困难时期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还是在改革发展进程中不断完善社会福利体系,我们都始终秉持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传承着党的优良作风。在新的历史阶段,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就是要让民政工作者铭记历史,不忘初心,继续发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在平凡的岗位上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续写民政事业的辉煌篇章。
(三)从现实角度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民政服务的需求日益多样化、个性化,这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当前民政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作风问题,如部分干部工作效率不高、服务意识不强,一些政策落实不到位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民政事业的发展质量。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深入贯彻,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有力抓手。通过加强作风建设,能够有效提升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民政政策精准落地,让群众享受到更多改革发展成果。例如,在社会救助工作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能够杜绝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问题,确保救助资金真正惠及困难群众;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以优良作风推进项目建设和服务提升,能够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作用,切实将其贯彻到工作的各个环节。
二、准确把握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核心要义,明确工作重点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涵丰富、涵盖广泛,涉及党员干部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对于民政系统而言,要准确把握其核心要义,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工作重点,以精准的举措推动作风建设取得实效。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聚焦精简文件会议、规范公务接待、加强廉洁自律以及强化服务意识等关键环节,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一)聚焦精简文件会议,提升工作效能。一是严格控制发文数量。文件作为传达政策、部署工作的重要载体,其质量和数量直接影响工作效率。近年来,尽管我们在精简文件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必要的发文现象。据相关统计,去年我局印发的文件数量虽较上一年有所下降,但部分文件内容存在重复、空泛等问题,未能有效指导实际工作。我们要严格执行文件审核制度,加强对发文必要性的评估,对于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同时,大力推广电子文件,减少纸质文件印发,降低行政成本。二是提高会议质量。会议是沟通信息、协调工作的重要方式,但过多、过长的会议会占用干部大量时间和精力。在过去的工作中,一些会议存在主题不明确、议程安排不合理等问题,导致会议效果不佳。我们要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时长,精简会议议程,确保会议主题突出、内容务实。会前充分做好准备工作,明确会议目的和讨论事项,避免临时动议;会上鼓励参会人员积极发言,直奔主题,提高会议决策效率;会后及时跟进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确保会议成果得到有效转化。三是优化工作流程。文件和会议的精简,需要与之相适应的高效工作流程作为支撑。目前,我局部分工作流程存在繁琐、环节过多的问题,影响了工作的时效性。我们要以信息化建设为契机,对现有工作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和优化,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工作协同效率,推动民政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二)规范公务接待,树立良好形象。一是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公务接待作为展示单位形象的重要窗口,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执行。根据相关政策要求,我市对公务接待的用餐标准、住宿标准等都有明确规定。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有个别单位存在超标准接待的情况。我们要加强对公务接待标准的宣传和培训,确保每一位工作人员都熟悉标准、严格执行。同时,建立健全公务接待审批制度,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陪餐人数,杜绝违规接待行为的发生。二是注重接待细节。规范公务接待不仅要严格执行标准,还要注重接待细节,展现民政部门的良好形象和服务水平。在接待过程中,要做到热情周到、文明礼貌,从接待人员的安排、接待场所的布置到餐饮住宿的安排,都要精心谋划,体现人文关怀。同时,要倡导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反对铺张浪费,合理安排接待菜品和住宿条件,避免过度奢华。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为确保公务接待规范有序,必须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局纪检监察部门要定期对各单位公务接待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接待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接待标准是否执行到位、经费报销是否合规等。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畅通监督渠道,鼓励群众和社会各界对违规公务接待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
(三)加强廉洁自律,严守纪律底线。一是强化廉洁教育。廉洁自律是党员干部的基本政治操守。我们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廉洁教育,将廉洁教育纳入日常培训体系,通过开展廉政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廉洁意识和纪律观念。定期组织学习党纪国法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引导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廉洁从政的重要性,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二是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民政工作涉及大量资金分配和项目审批,存在一定的廉政风险。我们要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民政业务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排查,找出可能存在廉政风险的点,并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流程,防止权力滥用。同时,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定期对民政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三是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对于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局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典型案例要进行公开通报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坚持以案促改,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完善制度机制,堵塞管理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强化服务意识,提升群众满意度。一是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民政工作的宗旨是"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我们要始终牢记这一宗旨,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在日常工作中,要主动倾听群众的声音,了解群众的需求,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在社区治理工作中,要充分尊重居民的主体地位,广泛征求居民意见,推动社区建设与居民需求精准对接,不断提升社区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二是优化服务方式。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群众对民政服务的便捷性、高效性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要积极顺应时代发展潮流,不断优化服务方式,推进民政服务信息化建设。通过建立网上办事大厅、手机APP等平台,实现民政业务网上办理、一站式服务,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同时,加强对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规范服务行为,做到微笑服务、文明服务,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体验。三是加强服务质量监督。服务质量的提升离不开有效的监督。我们要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加强对民政服务全过程的监督管理。通过设立投诉热线、开展满意度调查、邀请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广泛收集群众对民政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对服务质量差、群众满意度低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严肃批评,并将服务质量考核结果与绩效评价、评先评优等挂钩,激励干部职工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三、全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关键举措
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能停留在口头上,必须落实到具体行动中。我们要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从强化政治引领、抓住"关键少数"、坚持问题导向、站稳群众立场、深化同查同治等方面入手,采取切实有效的举措,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民政系统落地生根。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思想根基。一是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是新时代党的作风建设的根本遵循。我们要将其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学习内容,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其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准确把握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质。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出了具体要求。我们要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习规定内容,深入理解每一项规定的目的和意义,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通过开展专题培训、知识测试等活动,加深党员干部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理解和掌握,确保在工作中能够准确执行。三是传承弘扬党的优良作风锤炼党性。党的优良作风是党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形成的宝贵财富。我们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传承弘扬艰苦奋斗、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等优良作风,将其融入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通过开展党性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参观革命遗址、重温入党誓词等,让党员干部在接受革命传统教育中锤炼党性,增强党性修养,以优良作风推动民政事业发展。
(二)抓住"关键少数",发挥表率作用。一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管好自身、作好示范。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其言行举止对广大干部职工具有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我们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精简文件会议、规范公务接待、廉洁自律等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自身的实际行动为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标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二是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领导干部不仅要管好自己,还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定期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了解其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监督管理,通过开展廉政谈话、工作提醒等方式,引导干部职工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三是管好系统、树好新风。民政系统点多线长面广,加强系统管理至关重要。我们要强化对全市民政系统的指导和监督,推动各级民政部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通过建立健全工作考核机制,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纳入对各级民政部门的考核内容,督促其切实履行职责,抓好工作落实。同时,积极宣传推广民政系统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系统树立新风正气。
(三)坚持问题导向,拧紧"严"的螺丝。一是对仍然突出的问题深入纠治。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过程中,一些问题虽然经过整治有所好转,但仍不同程度存在。例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在部分工作中依然较为突出,一些干部工作作风漂浮,工作落实不到位。我们要对这些仍然突出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找准问题根源,制定针对性措施,持续深入纠治。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二是对隐形变异的问题露头就打。随着作风建设的深入推进,一些违规违纪行为呈现出隐形变异的特点,给监督检查带来了一定难度。如一些单位通过"化整为零"、"改头换面"等方式违规公款吃喝,利用电子礼品卡、快递等方式收送礼品礼金。我们要密切关注这些隐形变异问题的新动向、新表现,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充分运用大数据、信息化等手段,提高监督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对发现的隐形变异问题,坚决予以打击,绝不姑息迁就。三是对顶风违纪的问题从重处理。尽管中央三令五申,但仍有个别干部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对于这些顶风违纪行为,我们要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重从快处理。严格执行纪律处分规定,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以严肃的纪律震慑遏制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同时,加大对顶风违纪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
(四)站稳群众立场,密切血肉联系。一是坚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民政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相连,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制定民政政策、推进民政工作过程中,充分考虑群众的实际需求和利益,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确保政策措施符合群众意愿、贴近群众实际。二是切实改进调查研究。调查研究是我们党的传家宝,也是做好民政工作的基本功。我们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改进调研方式方法,减少陪同人员,不搞形式主义,真正沉下去掌握第一手资料。通过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不断完善民政政策措施,提高民政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办好民生实事,持续减负赋能。民政部门承担着大量民生保障任务,我们要扎实办好各项民生实事,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提高社会救助水平,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满足老年人养老需求。同时,要持续为基层减负赋能,精简不必要的会议、文件和报表,减少对基层工作的过度干预,让基层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服务群众。
(五)深化同查同治,阻断风腐演变。一是强化风腐一体查意识。腐败和作风问题互为表里、同根同源。我们要深刻认识到二者之间的紧密联系,在日常监督执纪工作中,树立风腐一体查的意识。无论是线索处置、审查调查,还是案件审理,都要将作风问题与腐败问题一并考虑、一并查处。不能仅仅着眼于表面的违纪行为,更要深挖背后可能存在的腐败问题;也不能只关注腐败案件,而忽视其中反映出的作风问题。例如,在查处违规公务接待问题时,不仅要追究超标准接待、铺张浪费的责任,还要审查是否存在利用接待之机进行利益输送、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做到"风腐"一起查,实现监督执纪的全面性和深入性。二是完善风腐同查机制。建立健全风腐同查同治的工作机制,是确保工作有效开展的关键。一方面,要加强纪检监察部门内部各科室之间的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用。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要做好线索统筹管理,及时将涉及作风和腐败问题的线索分办至相关科室;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部门要协同作战,在调查过程中相互支持、相互印证;案件审理部门要严格把关,对风腐交织案件进行精准定性量纪。另一方面,要加强与外部监督力量的协作,建立与审计、财政等部门的联动机制。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合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形成监督合力,提高发现和查处风腐问题的能力。三是加强警示教育。以风腐同查的典型案例为素材,开展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活动,是阻断风腐演变的重要举措。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邀请专家进行廉政讲座,剖析风腐交织案件的特点、成因和危害,让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的严重后果,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同时,要注重警示教育的时效性和针对性,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层级干部的特点,开展差异化的教育活动。对于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干部,要进行重点教育,通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旁听职务犯罪庭审等方式,让他们亲身感受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惨痛代价,做到警钟长鸣。四是注重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预防风腐问题的发生,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对民政系统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查找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针对作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和环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例如,完善民政资金分配、项目审批、物资采购等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同时,要强化制度执行,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对违反制度的行为严肃问责,确保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让制度真正成为规范干部行为、防止风腐问题发生的"防火墙"。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进工作落实
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我们要从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以及注重宣传引导等方面入手,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长效机制,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民政系统落地生根,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规范体系。一是修订完善现有制度。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工作的推进,部分现有制度可能存在与实际工作不相适应的情况。我们要对涉及文件会议管理、公务接待、廉洁自律、服务群众等方面的制度进行全面梳理,结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际工作需求,及时修订完善。例如,在公务接待制度方面,进一步细化接待标准和流程,明确接待范围和审批程序,确保制度具有可操作性。二是制定配套实施细则。为确保各项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需要制定相应的配套实施细则。针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各项要求,结合民政工作特点,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将原则性规定转化为可量化、可考核的具体标准。如在精简文件会议方面,制定文件印发和会议召开的量化指标,规定每年发文数量和会议次数的上限,以及文件篇幅、会议时长的具体要求等。三是加强制度宣传培训。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而执行的前提是干部职工对制度的熟悉和理解。我们要加强对制度的宣传培训工作,通过组织专题学习、开展业务培训、印发制度手册等方式,让每一位干部职工都清楚了解各项制度的内容和要求,增强遵守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要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确保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强化监督检查,形成常态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内部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局纪检监察部门、机关党委、人事部门等内部监督力量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纪检监察部门要聚焦主责主业,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机关党委要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纳入党组织和党员考核评价体系;人事部门要把干部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违反规定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在传统监督方式的基础上,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提高监督的精准性和实效性。要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民政资金使用、公务接待费用、公车运行轨迹等数据进行分析比对,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和违规线索;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化平台,对民政业务工作中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实时监控和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三是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将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形成常态化监督机制。日常监督要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纪律执行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专项检查要针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如定期开展公务接待专项检查、民政资金使用专项检查等,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追究责任。
(三)严肃责任追究,强化制度刚性。一是明确责任主体。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既要抓好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分管领域的作风建设。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部门的作风建设负总责;每一位干部职工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二是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要坚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严格按照党纪国法和相关制度规定,对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从重处理,并公开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三是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在严肃责任追究的同时,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干部担当作为。对于在改革创新、推动工作中出现的无意过失,只要符合规定条件,要予以容错纠错,为干部卸下思想包袱,营造宽松的干事创业环境。但要注意区分容错纠错与违规违纪的界限,防止容错纠错成为违规违纪的"保护伞"。
(四)注重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加强正面宣传。充分利用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内部刊物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和工作成效,及时报道民政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政绩观,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二是开展警示教育。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学习典型案例通报等方式,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让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严重后果,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纪律观念。同时,要注重运用身边的案例进行警示教育,使干部职工更有代入感,真正做到引以为戒、警钟长鸣。三是引导群众参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离不开群众的支持和监督。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开展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鼓励群众对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处理结果向群众反馈,增强群众对民政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同志们,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政治任务。民政工作关乎民生福祉,关乎党和政府的形象。让我们以此次学习教育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到民政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不断提升民政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为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现代化大〔...〕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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