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在全市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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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加强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明确责任,严厉打击违规行为,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实。下面由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在全市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会上的讲话”相关资料,供您参考学习。


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在全市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黑龙江省作为全国农业大省,肩负着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的重要使命,而*市作为龙江农业发展的重要阵地,更是承载着打造农业强市、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历史重任。乡村振兴资金是推动战略落地的“源头活水”,关乎农业农村发展大局,更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党的执政根基。当前,我市乡村振兴建设正处于关键阶段,资金投入规模不断加大,覆盖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等多个领域。然而,在资金使用监管过程中,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仍时有发生,部分地区存在资金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滞留闲置等乱象,不仅严重损害资金使用效益,更动摇群众对党的信任。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我们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为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保驾护航。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

 

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整治,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回应群众期盼的现实需要,更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我们要从政治高度出发,深刻领会此次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是从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看。党中央将乡村振兴战略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乡村振兴资金是党中央支持农村发展的重要体现,确保这些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是我们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只有以铁的纪律保障资金使用,才能让党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地见效,让广大农民群众感受到党中央的关怀和温暖。任何截留挪用、虚报冒领乡村振兴资金的行为,都是对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阳奉阴违,必须坚决予以查处。

 

二是从维护群众利益的根本立场看。乡村振兴资金承载着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每一分钱都凝聚着党和政府的关怀。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大量资金投入到农村,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发展农村产业、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但如果这些资金被不法分子侵占、浪费,直接受损的就是农民群众的利益,必然会引发群众的不满和信任危机。我们开展专项整治,就是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让农民群众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三是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维度看。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是基层“微腐败”的重要表现,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当前,一些基层干部在乡村振兴资金使用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搞权钱交易、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严重破坏了农村政治生态。开展专项整治,就是要以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为切入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净化农村政治生态,为乡村振兴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二、聚焦主责主业,精准发力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整治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在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整治中肩负着重要职责。我们要立足职能定位,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强化政治监督,压实主体责任。政治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我们要围绕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紧盯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和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情况,开展常态化、精准化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财政、农业农村、审计等职能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的全过程监管。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要严肃问责,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我市乡村振兴领域一贯到底、落地见效。

 

二是深化线索排查,严查违纪违法问题。问题线索是监督执纪的基础。要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通过群众举报、监督检查、巡察审计、大数据比对等多种方式,广泛收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领域的问题线索。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对收集到的线索进行分类梳理,实行台账式管理、销号式办结。对反映强烈、性质恶劣的问题线索,要优先处置、快查快办;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问题线索,要成立专案组,深挖细查,一查到底。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倒查相关领导的责任,对典型案例要公开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三是加强专项监督,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专项监督是推动问题解决的重要手段。要聚焦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重点监督资金分配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存在优亲厚友、搞平均主义等问题;资金拨付是否及时足额、是否存在滞留闲置、拖延拨付等问题;资金使用是否规范透明、是否存在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等问题。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基层一线,实地查看项目实施情况,走访群众了解资金使用效果,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对涉嫌违纪违法的要严肃查处。同时,要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问效,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四是推动以案促改,健全长效机制。以案促改是深化标本兼治的重要举措。要坚持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对查处的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查找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其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规范管理。推动建立健全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的长效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强化资金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刚性运行,防止制度成为“稻草人”。

 

三、强化组织保障,凝聚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整治强大合力

 

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面广、任务艰巨,需要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成立由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将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室(部)、具体人员,明确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确保责任落实到人。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加强与财政、审计、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检查等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定期与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加强沟通协调,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提高监督效率。要充分发挥审计部门的专业优势,对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发挥财政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资金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的监督管理;发挥农业农村部门的行业管理优势,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实现监督资源共享、监督优势互补。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进展情况,提高社会公众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及时宣传报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取得的成效,树立正面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大对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对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公开通报,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正确行使监督权,积极参与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工作。

 

四是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打铁必须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深入学习乡村振兴政策法规、财政审计知识、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要加强作风建设,发扬斗争精神,敢于动真碰硬,以严实深细的工作作风,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要严格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为我市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为建设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新*作出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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