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副市长在全市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推进会上的讲话
强调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的重要性,要求各级部门加强监管,确保资金高效合理使用,推动乡村发展和农民增收。下面由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分管副市长在全市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推进会上的讲话”相关资料,供您参考学习。
分管副市长在全市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而乡村振兴资金则是推动这一战略落地生根的“血液”和“命脉”。黑龙江省作为农业大省,绥化市作为全省农业发展的重要支柱,肩负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大使命。管好、用好乡村振兴资金,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不仅关系到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成效,更直接影响着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和公信力。
当前,我市乡村振兴工作正处于关键的爬坡过坎阶段,资金投入规模不断加大,涵盖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整治、公共服务提升等多个领域。然而,在资金使用监管过程中,一些突出问题逐渐暴露出来。部分地区存在资金拨付不及时、滞留闲置的现象,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滞后,错失发展良机;有的地方资金使用不规范,存在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规违纪行为,严重损害了资金的使用效益;还有的单位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对资金使用情况缺乏有效监督,使得问题发现不及时、整改不彻底。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阻碍了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推进,也极易引发群众的不满和信任危机。因此,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形势所迫、发展所需、民心所向,我们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打好这场专项整治攻坚战。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
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整治,绝不是简单的业务工作,而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关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关乎广大农民群众的福祉。我们要从政治高度出发,深刻认识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是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角度来看。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工作,将其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让乡村振兴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乡村振兴资金是党中央支持农村发展的重要体现,确保这些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是我们践行“两个维护”、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只有切实加强资金监管,才能让党中央的好政策真正惠及广大农民群众,让乡村振兴战略在我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是从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角度来看。乡村振兴资金的最终落脚点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每一笔资金都凝聚着党和政府对农民群众的关怀,承载着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如果资金被挪用、浪费,甚至被不法分子侵占,直接受损的就是农民群众的利益。我们开展专项整治,就是要以实际行动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农民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不断增强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是从推动我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角度来看。绥化市作为农业大市,拥有丰富的农业资源和良好的发展基础。乡村振兴资金的合理使用,能够为我市农业农村发展注入强大动力,推动农业产业升级、农村基础设施完善和农村生态环境改善。但如果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不仅会造成资源浪费,还会影响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益,阻碍我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步伐。因此,我们必须通过专项整治,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我市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
二、聚焦重点任务,精准发力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是全面排查梳理,摸清资金使用监管底数。开展专项整治,首先要对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各县(市、区)要成立专门的排查工作小组,对**年以来各级财政安排的乡村振兴资金,包括产业发展资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生态保护资金、公共服务资金等,进行全方位、地毯式排查。要对照资金下达文件、项目实施方案、资金拨付凭证等资料,逐一核实资金到位情况、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资金拨付不及时、滞留闲置、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问题,以及项目是否按计划推进、是否达到预期效果等。排查工作要做到全覆盖、无死角,确保不遗漏任何一笔资金、任何一个项目。同时,要建立详细的排查台账,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整理,明确问题性质、涉及金额、责任主体和整改要求,为后续整改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强化问题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发现问题是基础,解决问题才是关键。对于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坚持立行立改、边查边改,以“钉钉子”精神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要迅速采取措施,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完毕;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要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按时整改到位。要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问题不反弹。同时,要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定期对整改工作进行调度和通报,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此外,还要注重举一反三,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查找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流程。制度是管根本、管长远的。要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完善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流程,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问题发生。一是要完善资金分配制度,科学合理确定资金分配标准和方式,确保资金分配公平、公正、公开,提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精准性。二是要规范资金拨付程序,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计划拨付资金,加强对资金拨付环节的审核把关,防止资金违规拨付和挪用。三是要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制度,对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项目安排挂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要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将乡村振兴资金的来源、用途、分配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让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形成强大震慑效应。加强监督检查是确保乡村振兴资金安全、规范使用的重要手段。要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监督检查机制,整合财政、审计、农业农村、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资金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的监督管理;审计部门要加大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问题;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资金使用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要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确保乡村振兴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三、强化组织保障,凝聚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整治强大合力
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需要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将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单位和个人,明确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同时,要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
二是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各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统筹和管理工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指导,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部门之间要建立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行动等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进展情况,提高社会公众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要及时宣传报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取得的成效,树立正面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时,要加强对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公开通报,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作能力。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工作专业性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要求较高。要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要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让工作人员及时了解和掌握最新的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同时,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政绩观,增强责任意识和廉洁意识,做到依法办事、廉洁奉公,为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工作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同志们,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乡村振兴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为我市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提供坚实保障,为建设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新绥化作出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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