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乡镇政法委员工作交流擂台赛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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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4年度乡镇政法委员工作交流擂台赛上的讲话

今天这次会议,是我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目的是通过擂台赛形式,对乡镇(街道)政法委员作用发挥进行晾晒展示,学习交流,共同提高,夯实党管基层政法的“前沿阵地”,不断提升各项基层政法信访工作的活力和实效。

刚才,望向镇丁华、鲁屯乡王子峰、平兴街道张敏真等5名同志现场做了交流发言,还有8名乡镇(街道)政法委员提交了书面发言材料。他们围绕网格化管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访稳定、法治建设等工作,介绍了各自经验做法,内容鲜活、生动、具体,很有说服力。这充分表明,基层政法委员对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希望全县广大政法干部、乡镇(街道)政法委员以发言交流的同志为榜样,认真学习借鉴他们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提升做好基层政法信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XX、法治XX作出更大贡献。下面,就进一步深化提升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工作,强调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乡镇政法委员工作的重要意义

乡镇(街道)党组织配备政法委员,在乡镇(街道)党组织领导和县委政法委指导下开展工作,是《条例》明确的具体要求,也是推动党管政法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改变了县级政法委下面没有“腿”的历史,为基层政法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自《条例》颁布以来,我县以乡镇(街道)政法委员配备为突破口,超前谋划、扎实推进,工作领先,在全市率先完成了乡镇(街道)政法委员专职配备,此项工作得到省市领导充分肯定。但成绩属于过去,我们还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个别乡镇(街道)有政法委员专职不专用的现象,有的只担任政法委员职务,不从事政法综治维稳工作;有的乡镇(街道)政法单位对乡镇(街道)政法委员配合不到位,工作机制不健全,影响了基层政法信访工作实效。针对存在问题,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迅速查漏补缺、补齐短板,不断加大探索创新、政策支持和工作落实力度,为乡镇(街道)政法委员更好履职尽责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确保我县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工作继续走在省市前列。

二、把握关键重点,推动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在基层政法工作中奋勇争先

县委政法委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已经明确了乡镇(街道)政法委员的职责清单和工作机制。县委政法委要以落实《指导意见》为关键,突出实战导向,定期向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定目标、交任务、压担子,指导督促政法委员在各项工作中创先争优。各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要以落实《指导意见》为抓手,把握工作重点,推动基层政法信访工作高质效开展。具体来讲,要突出发挥好“六大员”作用。

(一)当好政治建设指导员。乡镇(街道)政法委员作为基层政法单位的“领头羊”,要在乡镇(街道)党组织领导和县委政法委指导下,以加强政治建设为统领,督促和指导基层政法单位,坚决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一要持续加强政治培训。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要定期组织基层政法干警开展政治教育培训,认真学习贯彻xxx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政治理论知识,指导基层政法干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和纠正政治意识不强、立场不稳、方向不准、目标不实等问题,不断提高政治素养。二要持续推进组织建设。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要协调指导基层政法单位克服业务繁忙的困难,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严格“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等党内制度落实,发挥好党员示范引领作用,努力把基层政法单位党支部建成坚强的战斗堡垒。三要持续开展作风督查。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要定期对基层政法单位纪律作风情况进行督查,重点围绕纪律作风松弛、担当作为不够、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形成工作台账,督促整改落实。发现重要问题线索,要及时向乡镇党委、县委政法委和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基层政法单位特别是基层科、所、队、庭必须始终坚守“政法姓党”的政治属性,全力支持配合政法委员工作,绝不能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确保党对基层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

(二)当好风险隐患化解员。基层稳,则大局安。当前,全国“两会”召开在即,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要把全国“两会”信访维稳安保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对辖区不稳定因素要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掌握、全面稳控,要坚持“防为主、防为上、查隐患、除隐患”,确保把隐患化解在基层,人员稳控在当地。一要狠抓情报信息预警。充分整合“两所一庭”工作力量,对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拉网式摸排,每周召开工作例会,分析研判信访维稳形势,灵通情报信息,全面提升风险隐患预知预警能力,做到耳聪目明、心中有数。二要狠抓基层隐患化解。紧盯辖区企业、校园等重点部位和精神障碍患者、社区矫正等重点人群,坚持主动维稳、源头防范,动态掌握风险情况,善于做群众工作,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确保不上交、不爆发、不聚集。三要狠抓应急机制建设。坚持底线思维,以实战状态预判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从最坏处着手做好应急处突的准备。要细化完善工作预案和措施,确保一旦有事能够快速反应、稳妥应对、依法果断处置。要用好乡镇(街道)政法委员重大问题直报制度,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发现重大苗头隐患、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要同时报市县两级党委政法委,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问题。

(三)当好综治中心指挥员。乡镇综治中心是平安建设的重要平台,承担落实县级中心交办任务、解决村级中心报送问题的职能,是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关键。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要把乡村两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放在首要位置来抓。一要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完善乡镇领导干部接访机制、议事协商机制、首问负责机制、矛盾风险研判预警报告和处理等机制建设,提高效率,优化流程,保障综治中心实体化应用。村级综治中心要达到组织机构上墙、职责任务上墙、规章制度上墙、网格化管理示意图上墙、排查调处工作流程图上墙“五上墙”和档案资料齐全、办公设施齐全“两齐全”标准。二要整合基层力量。充分发挥综治中心平台统筹牵总作用,整合乡镇派出所、司法所、城管、民政、民调委、治保会等基层资源力量,探索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联动机制,构建问题联治、治安联防、矛盾联调、平安联创的工作格局。三要深化信息化应用。积极推进“互联网+”模式,依托综治信息系统、综治视联网、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等,提高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乡镇综治中心要坚持每日开展视频巡查,确保问题隐患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四要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定期组织网格员开展纠纷化解、信访稳定、社会治安等方面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网格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组织网格员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不断强化网格员一线排查发现矛盾纠纷、前端化解矛盾纠纷、事中引导矛盾纠纷化解的职责任务,确保网格员真正把辖区的矛盾纠纷摸清搞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发挥综治中心精细化、实战化能力提供基础保障。

(四)当好法治建设宣传员。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要以提高群众法治意识、规范基层执法司法为重点,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要开展法治体检,组织基层法治力量,对村居法治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验,审查依法履职、村规民约、村务公开、村务合同、法律诉讼等村民自治事项,掌握各村居法治健康状况,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要夯实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政法干警、“一村一法律顾问”的主力军作用,拓宽法律服务渠道,帮助村居依法规范各项管理工作,开展“一事一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及时引导化解各类矛盾隐患。要强化法治宣传,深入推进“八五普法”活动,按照贴近基层、服务群众的原则,围绕《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等群众关注的法律法规,以专题讲座、建法律园地,送法进村等形式,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引导广大群众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好习惯。

(五)当好重点工作督办员。乡镇(街道)政法信访工作开展得好坏,取决于政法委员监督检查、工作督办等职能作用是否发挥到位,还取决于工作要求和工作制度是否严格落实。因此,政法委员要充分认清岗位职责,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基层各项政法信访工作任务落地见效。一要强化安排部署。对县委政法委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政法委员要及时组织基层政法单位负责同志、村两委干部、治保员、民调员、网格员进行学习传达,对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安排、部署,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二要强化指导调度。要定期召开乡镇(街道)党委政法工作会议、综治中心和基层政法单位工作例会、村级治保民调员调度会等会议,加强对相关重点工作的分析研判,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提出下步工作意见,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三要强化督导考评。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要严格落实重点工作交办督办制度,经常深入一线,对各项重点工作紧盯不放、敢于较真。要定期对辖区各村(社区)信访稳定工作进行晾晒评比,对政法干警日常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并将评价情况及时报乡镇(街道)党委和县委政法委、县直政法单位,作为相关人员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乡镇(街道)党委名义向县委政法委或县直政法单位提出基层政法干警调整建议。

(六)当好为民解难服务员。只有瞄准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一个一个解决,才能不断增强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身处一线,更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当好服务群众的“贴心人”。一方面,要经常开展入户走访活动。组织政法干警、网格员认真开展走村入户,实打实、心贴心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特别是对社会治理现代化、扫黑除恶等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重点工作,要加大政策宣讲力度,积极解决群众困难,让群众真正了解、理解、支持政法工作,为提升全县政法队伍人民群众满意度夯实群众基础。另一方面,要不断深化基层德治自治建设。发挥德治教化引领作用,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开展道德“红黑榜”“文明家庭”“乡村好婆媳”等典型培树活动,引导群众崇德向善、见贤思齐。要加强基层自治建设,健全民调会、治保会、乡贤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完善村规民约,推行乡贤调解,不断提升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水平。

三、加强组织领导,为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发挥作用提供有力保障

县委政法委和政法各单位要关心、关爱和支持政法委员工作。县直政法单位要加强对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政法单位的统筹管理,督促其全力配合支持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开展工作。特别是县委政法委要把发挥政法委员职能作用的主体责任扛起来,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的作用。一要加强组织推动。县委政法委分管领导和乡镇(街道)党委书记要加强对乡镇(街道)政法委员的工作协调和业务指导,引导其真正在基层政法工作中发挥主力军作用。二要加强教育培训。县委政法委要采取集中轮训、网络培训等方式,加强对乡镇(街道)政法委员理想信念、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的培训,提升其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三要加强工作保障。县委政法委要将乡镇(街道)政法委员专职专用情况纳入平安建设考评体系,并积极协调乡镇(街道)将政法委员开展工作所需经费列入乡级年度财政预算,给予必要经费保障。要加大人员保障力度,通过统筹乡村两级政法信访现有人员力量,为每名乡镇(街道)政法委员配备2-5名辅助人员,协助政法委员做好基层政法信访工作。四要加强科学考评。对考核优秀、实绩突出的,县委政法委要积极向组织部门推荐,优先提拔使用;对考核不合格的,要进行诫勉谈话;对工作实绩较差且整改不力,以及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要调离政法委员岗位。五要加强亮点培树。县委政法委要深入总结提炼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在统筹政法工作、矛盾排查化解、维护治安稳定、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及时固化为制度机制,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努力把个别乡镇的有益探索变成全县的共同财富。

乡镇(街道)政法委员是党管基层政法的“领头雁”,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大家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委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工作优势,精准聚焦重点工作,大抓落实、大干实事,促进基层政法工作提质增效,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XX、法治XX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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