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学习2025年全国两会精神中心组研讨发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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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学习2025年全国两会精神中心组研讨发言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2025年全国两会的胜利召开,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作为财政部门的一员,通过深入学习两会精神,结合当前财政工作实际,我有以下几点深刻体会。

 

一、深刻领会两会精神,明确财政工作方向

 

今年的全国两会,是在“十四五”收官与“十五五”规划衔接的关键时期召开的重要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对过去一年的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对今年的工作作出了科学部署,其中关于财政工作的论述,为我们指明了前进方向。过去一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我国财政政策积极有为,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财政赤字率保持在合理水平,政府债券规模适度扩大,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同时,财政部门在减税降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等方面也取得了显著成效。展望2025年,财政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提高赤字率,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规模,加大财政支出强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支持。这就要求我们财政部门要深刻领会两会精神,准确把握财政政策的方向和力度,切实履行好财政职能,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细化适度加力举措,明确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与规模

 

(一)提高财政赤字率,合理扩大政府债券规模。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2025年我国将提高财政赤字率,预计可能提升至4.0%左右。这是在当前内需仍不足、外需面临一定压力的背景下,进一步发挥财政逆周期调节作用的重要举措。通过提高赤字率,可以增加财政资金的筹集规模,为扩大有效投资、促进消费等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同时,今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规模也将进一步扩大,有望达到4万亿元以上。我们要合理安排专项债券资金的投向,在继续支持传统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拓宽至地方化债、地产收储等领域,用作项目资本金的范围也将扩大。例如,在地方化债方面,专项债券资金可以用于置换高成本的存量债务,降低地方政府的债务负担;在地产收储领域,专项债券资金的投入有助于改善房地产供需状况,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推动房地产行业的平稳健康发展。

 

(二)加大财政支出强度,保障重点领域资金需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规划,加大对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例如,支持高速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区域交通互联互通水平;加大对新能源发电、智能电网等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升级;加强对农田水利、防洪抗旱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提高农业生产保障能力和水资源利用效率。产业升级领域。支持新兴产业发展,培育新质生产力。设立产业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重点支持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同时,加大对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的支持力度,推动传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迈进。例如,对传统制造业企业的智能化改造项目给予财政补贴,鼓励企业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技术,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民生保障领域。加强对“三保”等民生领域的保障,提高居民消费能力和意愿。加大对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民生事业的投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就业创业。例如,增加对学前教育的投入,扩大普惠性幼儿园的覆盖面,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加大对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改善群众就医条件。

 

三、深化提质增效策略,建立全面的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体系

 

(一)构建财政专项资金规制体系。事前管理控制。在立项审批阶段,加强对专项资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确保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和地方发展需求。建立严格的项目评审制度,邀请专家学者、行业代表等参与评审,提高项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事中管理控制。在专项资金的拨付与使用环节,加强对资金流向和使用情况的监管。建立资金跟踪监控机制,通过信息化手段实时掌握资金的使用进度和流向,确保专款专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顺利推进。事后管理控制。在项目完成后,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进行全面评价和总结。建立项目绩效评价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对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总结和反思,为今后的资金管理提供经验教训。

 

(二)构建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性指标。对于所有专项资金项目,设置合规性和效果性两个共性指标。合规性指标主要考察专项资金是否按照规定的用途和程序使用,是否存在违规挪用、截留等问题;效果性指标主要考察专项资金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和效果,是否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个性化指标。根据不同专项资金项目的特点和目标,设置个性化的绩效评价指标。例如,对于产业扶持专项资金项目,设置产业发展规模、产业创新能力、产业带动就业等指标;对于民生保障专项资金项目,设置受益人群数量、群众满意度、民生改善效果等指标。通过设置个性化指标,能够更加准确地评价专项资金项目的绩效。

 

(三)构建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标准体系。制定评价标准。财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根据不同领域和项目的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标准。评价标准要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比性,能够客观反映专项资金项目的绩效水平。评价标准可以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每个等级对应相应的绩效指标值。动态调整评价标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政策环境的变化,绩效评价标准要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定期对绩效评价标准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评价标准能够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同时,要加强对绩效评价标准的宣传和培训,使相关部门和人员能够准确理解和运用评价标准。

 

四、拓展财政政策空间挖掘,深入研究宏观经济形势与财政可持续性

 

(一)深入研究宏观经济形势,为财政政策制定提供依据。加强经济形势分析监测。建立健全经济形势分析监测机制,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及时掌握宏观经济运行的动态和趋势。加强对经济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高经济形势分析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开展政策研究和预评估。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财政政策研究和预评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符合地方发展需求的财政政策措施,并对政策实施效果进行预评估。通过政策研究和预评估,为财政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提供科学依据,提高财政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强化财政可持续性研究,防范财政风险。加强财政收支平衡管理。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安排财政收支规模和结构。加强财政收入管理,依法依规组织收入,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确保财政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建立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加强对政府债务的规模控制、结构优化和风险预警。合理确定政府债务规模,确保政府债务规模与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优化政府债务结构,降低债务成本,提高债务资金使用效率。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预警监测,建立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及时发现和化解债务风险。推动财政体制改革,增强财政可持续性。积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加强地方财源建设,培育稳定的地方税源,提高地方财政自给能力。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税收政策,提高税收征管效率,为财政可持续性提供制度保障。

 

五、强化财税政策协同配合,构建跨部门、跨领域的财税政策协调机制

 

(一)加强财政与税务部门的协同配合。政策制定协同。在制定财税政策时,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共同研究制定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政策措施。例如,在制定减税降费政策时,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要共同测算政策的实施成本和效果,确保政策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征管协作协同。加强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在税收征管方面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财政、税务部门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加强对税收征管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税收政策的严格执行,防止税收流失。政策宣传协同。共同做好财税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和透明度。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向企业和社会公众宣传财税政策,解答疑问,帮助企业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政策。

 

(二)加强财政与其他部门的政策协同。与产业部门协同。财政部门要与产业部门密切配合,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导向,制定相应的财政支持政策。例如,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财政部门和产业部门可以共同设立产业发展基金,支持产业项目建设和技术创新,推动产业发展壮大。与民生部门协同。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财政部门要与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民生部门加强协同配合。根据民生部门的工作需求和发展规划,合理安排财政资金,支持民生事业发展。例如,在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财政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要共同研究制定财政支持政策,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与金融部门协同。加强财政与金融部门的协同配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金融资金的杠杆作用。通过财政贴息、担保、风险补偿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例如,设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金融机构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给予风险补偿,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小微企业的贷款投放。

 

六、完善财税政策评估与反馈机制,设立科学的经济指标监测体系

 

(一)建立健全财税政策评估机制。明确评估主体和对象。明确财税政策评估的主体,可以由财政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专家学者、社会中介机构等共同参与评估。评估对象包括各项财税政策的实施效果、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确定评估指标和方法。根据评估对象和目标,确定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和方法。评估指标要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比性,能够客观反映财税政策的实施效果。评估方法可以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实地调研与问卷调查相结合等方式,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定期开展政策评估。建立财税政策定期评估制度,根据政策的实施周期和特点,定期对政策进行评估。通过定期评估,及时发现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政策的调整和完善提供依据。

 

(二)完善政策反馈机制。建立反馈渠道。建立畅通的政策反馈渠道,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财税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政府网站、热线电话、问卷调查、座谈会等方式,听取企业、社会公众、专家学者等对财税政策的看法和建议。及时处理反馈信息。对收集到的反馈信息要及时进行整理和分析,对于合理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采纳,并对政策进行调整和完善。同时,要将政策调整的情况及时反馈给社会各界,增强政策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设立科学的经济指标监测体系。确定监测指标。围绕财政政策的目标和重点,确定科学合理的经济指标监测体系。监测指标要涵盖经济增长、物价水平、就业状况、产业发展、民生保障等多个方面,能够全面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例如,监测GDP、CPI、失业率、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指标,及时掌握经济运行态势。建立监测机制。建立健全经济指标监测机制,明确监测责任部门和监测频率。加强对监测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及时发现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和趋势。通过经济指标监测体系,为财政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提供数据支持和决策依据。

 

同志们,2025年是充满机遇和挑战的一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积极履行财政职能,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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