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心得体会范文范例【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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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心得体会【第一篇】
中国全国人大就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通过相关决定,得到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14亿中国人民的广泛支持。然而,少数西方国家近日通过单独或联合发表所谓声明,诋毁中方作出的有关决定,粗暴践踏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赤裸裸干预香港事务,充分暴露他们见不得香港好、不想让香港治,把香港当作棋子遏制中国发展的险恶用心和卑鄙伎俩。
当今时代国际关系体系,绝不应该是没有是非公理和基本道德的丛林世界。少数西方国家妄图拉小团伙对华施压,打出所谓“民主”“自由”的幌子大搞双重标准,反倒更让世人看清其颠倒是非、混淆视听的本质。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绝不是要不要民主、自由的问题,而是涉及夺权与反夺权、颠覆与反颠覆、渗透与反渗透的较量。需要正告少数西方国家,今日之中国,早已不是100多年前那个任由八国联军肆意欺压的积贫积弱的旧中国。中国人民不信邪也不怕邪,不惹事也不怕事,任何外国不要指望我们会拿自己的核心利益做交易,不要指望我们会吞下损害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苦果。
少数西方国家的那些所谓声明,满纸意识形态偏见,渗透霸权主义思维,暴露伪善和“双标”。世人不得不质问,香港被殖民统治时期,港督独揽大权,香港毫无民主可言,少数西方国家的那些政治势力缘何从不过问香港民主?如今故作姿态发表声明,其实根本无关民主。真正关心民主,就不会在看到**冲击香港立法会时幸灾乐祸、煽风点火,就不会对中方完善香港选举制度、让香港民主行稳致远的有力行动横加干预。必须指出,民主的价值在于实现治,不是制造乱。当前,在香港事务上阻挠治、鼓动乱的那些势力,恰恰是站在民主的对立面。
事实是,香港回归祖国以后,进入“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历史新纪元,香港政治民主循序发展,香港居民享有的民主权利和自由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更为广泛。但近年来,反中乱港势力利用香港选举制度存在的漏洞和缺陷登堂入室,破坏香港的宪制秩序和有效管治,甚至勾结外部势力,严重危害中国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面对如此严峻挑战,中国全国人大依法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实属必要之举,有利于推进香港的民主制度循序渐进、稳健发展。广大香港同胞对全国人大的这一决定普遍拥护,认为这“体现了中央对香港的关怀,将开启有香港特色的新的民主选举制度的序幕”,数十万香港民众踊跃参加网上联署支持这一决定,充分说明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得民心、顺民意,是大势所趋、不可阻挡的。
少数西方国家一再干预香港事务,惯用的伎俩是拿《中英联合声明》说事。他们这样做,不过是试图以偷换概念的恶劣手法给中国贴上“不履行国际义务”的标签。众所周知,随着中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中英联合声明》中规定的与英方有关的权利和义务已经全部履行完毕。香港回归后,中国政府治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香港特区基本法,不是《中英联合声明》。有关国家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也没有任何资格援引《中英联合声明》对香港事务说三道四。
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香港都是中国的香港。完善香港选举制度是反映广大中国人民共同意志的决定。少数西方国家包庇纵容反中乱港分子的行径已经遭到国际社会广泛谴责,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和中国内政的任何企图注定不能得逞。爱国者治港,反中乱港者出局,这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必然选择,是历史的必然选择。
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心得体会【第二篇】
“爱国者治港”是“一国两制”方针的必然要求。早在1984年,邓小平同志在会见香港工商界访问团时就强调“港人治港有个界线和标准,就是必须由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来治理香港”。因此,“一国两制”方针从一开始就确立了爱国者治港这一基本原则。作为“一国两制”方针具体实现方式的香港基本法也是如此。2014年《“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首次在官方文件中明确强调“爱国者治港”。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也强调“爱国者治港”。
“爱国者治港”原则随着“一国两制”实践的发展不断完善。2016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规定“依法宣誓”——即拥护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是爱国者治港的法定要求和条件。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首次以法制方式落实“爱国者治港”。2020年11月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爱国者治港”的底线标准和政治规矩。
确保“一国两制”实践不走样、不变形,必须坚持“爱国者治港”。香港自回归以来,总体上保持了繁荣稳定,“一国两制”方针取得了巨大成功。但“一国两制”的实践过程并非完全一帆风顺。在香港社会始终存在一种错误、歪曲理解“一国两制”的声音。少数反中乱港分子在境外势力的支持下,煽动暴力,甚至鼓吹“**”,妄图以“揽炒”、瘫痪政府等方式,抢夺香港管治权。还有一些人企图利用香港选举制度的漏洞,进入体制内夺权。如果“爱国者治港”原则得不到落实,让反中乱港分子有机可乘,“一国两制”实践就会偏离正确的轨道,国家的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将会受到严重威胁,香港的繁荣稳定和香港同胞的民生福祉就会受到严重破坏。
坚持“爱国者治港”,必须尊重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缔造者,国家宪法确认了党的领导地位。中国共产党也是“一国两制”方针的创立者和领导者。1987年,邓小平在会见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时指出,“我们对香港、澳门、台湾的政策,也是在国家主体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制定的,没有中国共产党,没有中国的社会主义,谁能够制定这样的政策?没有哪个人有这个胆识,哪一个党派都不行。”因此,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一国两制”方针,就没有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但考虑到香港的特殊情况,邓小平关于“爱国者治港”的系列讲话体现出极大的包容性:爱国不要求爱党,也不要求爱社会主义。但这种包容性不是没有限度的,而是有一个底线,就是行动上不能在香港制造混乱,不能搞“两个中国”。也就是说,对于香港的“爱国者”,不以爱党、爱社会主义作为要求,但即便如此,也要求尊重党的领导、尊重国家整体实行的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某些人以“爱国不爱党”为幌子,故意将“爱国”与“爱党”相对立,实际从事着反党、反社会主义、反国家的破坏行为,这就突破了底线,违背了“爱国者治港”原则。
总之,“爱国者治港”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本质特征,是“一国两制”方针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重要保障。坚持“一国两制”方针,必须坚持“爱国者治港”。
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心得体会【第三篇】
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对《国旗法》《国徽法》的修改,由于相关法律已纳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故香港也要修改本地法例。这次修改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在“反修例”期间曾出现的污损或践踏国旗、国徽等破坏行为将进行更有效规管,划出清晰的法治“红线”,香港须认真审议修改现行法律。
试看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旗、国徽法的修改,一是完善国旗、国徽的尺度;二是增加升挂国旗、完善悬挂国徽的场所;三是完善升挂国旗的礼仪和使用规范,增加国徽图案的使用情形;四是完善使用国旗志哀相关制度;五是增加国旗、国徽教育相关内容。这些内容对百废待兴的香港具有现实意义。
去年“反修例”期间,香港一再发生对国旗、国徽欠缺尊重甚至侮辱的行为,包括有议员在庄严的议事厅内倒插国旗,有人在暴力现场焚烧、污损国旗国徽等等。这些恶行必须予以依法惩治,特区政府要及时对国旗、国徽法进行修订,划出更为清晰的红线,以实施适用于香港特区的规定,履行好宪制责任,维护好国家尊严。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此次修订,香港的一些“反对派”有可能再次进行阻挠。相关现象在过去订立国歌法时都曾有发生,反对派频繁提出一些低智问题,并依靠搞“拉布”、滥用议事规则等捣乱手法企图阻挠《国歌法》通过。笔者认为,他们的行为并非是真的低智,事实上了解国旗、国徽法对于香港的深刻意义,因而采用故意贬损的方式来试图进行否定,应该警惕。
国旗、国徽是国家的象征,如果否定它们,实际上否定的是香港人的身份认同,长远来看更会影响香港的年轻一代,影响十分恶劣。香港过去已经深受其害,而这些“反对派”明显是故意为之,他们心里很清楚,知道怎么离间人心。
笔者认为,对国旗、国徽法的反对,实际上不仅是不拥护《基本法》的行为,更是一种叛国行为,国家的象征和标志神圣不可侵犯,是对一个国民最基本的要求,必须要严肃地对待。
在象征性标志上,英国人就十分看重,如今仍然在多个方面试图影响着香港,例如,环顾全世界法官的装束,都是越来越现代化,没有人会像香港法官那样,仍戴着殖民统治时期的假发。中国人戴着洋人假发,在心底可能也流连在殖民地的体系里,脑袋充满着殖民意识,所倾向的可能也是西方国家而非自己的祖国。因此,笔者一直强调,香港司法改革,脱去假发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
评判一件事情是否重要,并不是看表面所能区分的,正如国旗、国徽法的修改上,哪怕是一个微小的细节都不能淡化,必须要严肃对待。
因此,此次国旗、国徽法的修改,表面上看起来只是对使用的场合和情形作了规定,但实际上却具有深层次的意义,国旗、国徽具有丰富的精神内涵,是爱国主义教育的最好教材。如果港人没有培养出爱国情怀,很容易被外部势力离间,这会形成内部矛盾,使得社会撕裂。
而此次国旗、国徽法的修改也特别强调了教育,尤其要求中小学校应当教育学生了解国旗、国徽的历史和精神内涵、遵守国旗升挂使用规范和升旗仪式礼仪等。这方面一直是香港的弱项。特区政府有必要加强教育,务必令香港年轻人和中小学生对国旗、国徽有更多认识和理解。
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心得体会【第四篇】
完善香港选举制度是对民主的有力维护
中国最高权力机关11日高票通过关于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的决定后,美西方一些政客对此展开污蔑攻击。他们再次祭起所谓“民主”的大旗,胡说什么北京此举是“对民主制度的攻击”“香港高度自治已死”等等。
事实上,香港回归以来,中国中央政府一直坚定支持香港循序渐进发展符合实际情况的民主制度。倒是那些利用选举制度漏洞登堂入室的反中乱港分子及其背后的反华势力,才是香港民主制度发展的阻碍者与破坏者。
过去一段时间,从“修例风波”演变为社会动乱,人们已经看清:香港目前存在的问题并不是西方政客说的民主不民主的问题,而是事关中国国家安全与香港政治稳定的问题。说得更白些,就是“夺权与反夺权、颠覆与反颠覆、渗透与反渗透的较量”。在这个问题上,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退让。
香港是中国一个地方行政区域,中国全国人大作为最高权力机关,在宪制层面对香港特区选举制度进行完善,堵塞风险漏洞,确保“爱国者治港”,恰恰是对香港民主制度的有力维护。
以香港选举制度的核心——选举委员会制度为例,中国全国人大通过的决定对其进行了优化。组成上,由四个界别1200名委员调整为五个界别1500名委员,从而扩大了香港市民的政治参与,使其代表性更加广泛。职能上,未来香港选委会除了可以继续选举产生香港特区行政长官之外,还被赋予选举产生立法会部分议员以及提名立法会议员候选人的新职能。这样做,有助于突破某个界别、某个地区、某个团体的利益局限性,使立法会更好地代表香港社会整体利益,也使行政机构与立法机构更加顺畅地沟通。
由此可见,通过完善香港选举制度,香港政界将有效避免原先的“小圈子政治”“否决政治”等弊端,发展符合香港实际情况的民主制度,从根本上提升香港民主的质量。
需要指出的是,从国家层面修改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并不意味着香港特区失去相关参与权。它依然享有在“一国两制”基础上的高度自治。
人们注意到,中国中央政府多次强调,落实“爱国者治港”并不意味要在香港社会政治生活中搞“清一色”。同时,香港基本法规定只要是香港永久性居民即可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此次全国人大通过的决定重申了这一点。这在世界各国中极为罕见,香港选举制度的包容开放性可见一斑。
从全球看,根据本国本地实际情况对选举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是世界民主发展的普遍趋势。以美国为例,它有非常严密的防范外国干预选举的法律规定。就在最近,美国国会众议院通过了选举改革法案。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美国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对选举法律进行修改,却不允许中国依法修改所辖的一个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如此“双标”,令人侧目。
美西方一些政客极力鼓吹“一人一票”的西式民主,但其弊端在现实中不断显现。从英国以所谓“多数票民主”不得不脱离欧盟,到美国国会山因大选结果遭到冲击,西式民主乱象丛出,不知美英一些政客还有什么脸面和道德资本来奢谈“民主”?近日,70国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6届会议上共同支持中国涉港政策、强调外界不应干预中国内政,显示公道自在人心。
世界民主发展形态多样,各国各地都有权选择适合实际的民主制度。一个符合香港实际、体现香港社会整体利益、有助于繁荣稳定、得到香港市民支持的民主制度,就是好制度。美西方一些政客的攻击抹黑可以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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