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兰克林自传读书心得文章28篇
富兰克林自传展现了自我修养与实践的重要性,强调勤奋、节俭与智慧的结合,激励人们追求个人成长与社会贡献。下面是阿拉网友整理编辑的富兰克林自传读书心得文章相关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富兰克林自传读书心得文章 篇1
富兰克林自传是一部影响了几代美国人历经百余年经久不衰的励志奇书,它包含了人生奋斗与成功的真知灼见,以及诸种善于美的道德真谛,被公认为是改变了无数人命运的美国精读本。毋庸置疑他是历史上最杰出最成功的人士之一。这本书告戒了人们远离陋习,远离平庸。提高生活品位,健全人格,达到自我完善的目的。
纵观其一生,富兰克林并没有太优越的成长环境,应该说是比较平淡的出场,1720__年出生于北美洲的波士顿,家中有17个孩子排行15。父亲是从事蜡和肥皂的小商人,进过两年学校,后因家境窘迫辍学。2岁在哥哥的印刷铺里学徒,学徒的日子很艰难,然而他却利用学徒的闲暇时间刻苦学习,阅读了大量的书籍。在政治、科学、历史、文学等方面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他还通过自学能熟练的运用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拉丁语。
1726年富兰克林自营印刷工厂,从此事业蒸蒸日上。创造了一个美国梦的传奇故事,他印刷并发行影响巨大的《宾夕法尼亚》。他发明了避雷针、两用眼镜、新式火炉和新式路灯。他率先提出了北美殖民地“不联合就死亡”的口号”并起草“独立宣言”1771年出版了改变了无数人命运的《富兰克林自传》这本书生动的描述了其成长历程。告戒了人们要积极向上。
此书里好多人生箴言都是富兰克林在生活中感受到的,读此书不但要感悟那些人生箴言,还要结合自身人性修养等方面完善自我,本书每一章讲述的都是他生活的真实写照,章章都讲述了做人做事的感悟,并给我很很多启发。
在他看来,读书是他打开幸福成功之门的钥匙.书是无价之宝,是他最大的快乐。书给予我们智慧,坚定我们的决心吧,让我们能够随智慧而行,让高尚的智慧充满我们灵魂。
富兰克林十分重视自己的美德。因此,他给自己提出了13个要求,分别是:节制、沉默寡言、生活有序、决心、俭朴、勤勉、诚恳、公正、中庸、清洁、平静、贞洁和谦逊。他一直在尽力地做到这些,尽管他也很难完全满足要求,但他还是坚持不懈。我想能够做到那十三条的人们,已经都能称之为“圣人”了,事实上这样完美的人确实少见,但是能追求这样的完美的人也能在美德方面取得很大的成就。我的目标是在自己身上培养这些美德,所以我认为最好不要一下子全都尝试,我觉得这是很难办到的,还是在一个时期内注意力集中在其中一点上为好。我将这样的美德培养成习惯,然后接着在培养另一项。于是我安排节制为美德培养的第一位,因为它需要头脑冷静,思维清晰。这种冷静的头脑和清晰的思维是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经常保持警惕,抵抗旧习惯的惰性并遏制永无穷尽的诱惑。在获得了这个美德后再培养美德就容易多了。
在辩论的时候也看到富兰克林早期并不谦虚,我也经常犯类似的错误,辩论的时候没有必要以非常强势的压倒别人,尽管在当时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一定的快感,但一定要体会别人的感受。
让自己印象深刻的富兰克林这位被尊为美国国父级人物,能终生保持勤俭的工作作风,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了不朽的贡献,对比眼下的自己和现在大多数人们显的多么的浮躁。
我希望人们以后都需要在:寡言、谦虚、俭朴、方面多加注意,去除这些坏的习惯,也许对自己的成长会有很大的帮助。但有一点,我认为是必要的,就是每个人都应该通过此书,更加明白教育等公共事业对人类以至一个城市、国家的影响。
富兰克林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在我看来,能够给人类带来幸福的,与其说是千载难逢的巨大的幸运,倒不如说是每时每刻发生在他们身边的琐细的方便。”我认为,这句很有启发性的话提醒了人们:不要只顾那些百年不遇的幸运,而忽略了身边的小事;这句话也很好地解释了富兰克林的那些造福人类的发明和他成为发明家的原因。
富兰克林能在如此多的领域做出对世界产生影响的事,应该很大程度上依靠他的习惯,非常遗憾不能看到他后半生的传记,也许他的后半生我更感兴趣一些,其实人往往这样,喜欢看到辉煌的一面。
看完富兰克林自传后,深深的感知人不能被惰性所征服,不能被原来的自我束缚。要前进就要志在前进。
富兰克林自传读书心得文章 篇2
小时候,幼小的我常被梦中不存在的鬼怪狐精吓得大声号哭。可这个寒假,我对那些可怕的怪物,不存在的怪物有所改观了。
《聊斋志异》,这本写满了鬼怪的书,正是它使我对鬼怪狐精改了观。
在《聊斋志异》中,鬼怪并不是坏蛋,而是一些有着各自故事的善妖。比如《伍秋月》中的鬼魂秋月,被复活后劝夫向善,使夫将功补过;《小翠》中的小翠,为了不让夫伤心,在临死前变幻成将来新娘的模样,使夫宽心。鬼怪的本质看来并不坏呢!
故事中,不仅有鬼怪,也有神仙,与鬼怪一样,他们也是善仙。
看来,从表象、外貌并不能判断出一个人或鬼的本质、内心思想呢。
故事中鬼怪灵仙为善,而为恶的却是人类。
人心并不像表面看上去那样善良,鬼心也不像看上去那样丑恶;鬼有善,人有恶,这可不是一眼就可以看出来的。
鬼怪……其实也挺可怜的。它们天生就是只存在于人类潜意识中的坏蛋、异类。
大概,只有《聊斋志异》这种书,才能使一小部分人对鬼怪改观。毕竟,去除人对鬼怪的偏见并非易事。
富兰克林自传读书心得文章 篇3
去年在办公室看见飞飞飞的桌子上有本围城,跟她借了看。游戏之余翻俩页,很久没看完。寒假拿回家总想的能看完,不想还不如在学校看的多。这俩天终于零零散散看完。写1篇读后感。
第一次见《围城》是高中的时候,宿长拿她姐姐的书看,深蓝色封面,大大的写了俩个字围城。里面那句经典“城里的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去”也是早有耳闻。觉得这本书是讲婚姻的利害性。去年,看书之前在木鱼说听木鱼讲了电视剧,觉得方鸿渐是一个怂文人,弄了张假文凭,还爱满嘴讽刺别人,遇事又软弱,觉得钱老拿他当主角简直实在嘲笑。
当看完了书,又觉得我们哪里又比得过方鸿渐。就像辛楣说的,方鸿渐是个好人,但毫无用处。从书的中间开始,鸿渐的人生好像就在走下坡路,从他和唐小姐断了联系,到三闾大学,到辗转回到上海,发生在他身上的一切很戏剧性但又那么真实可信。他像一个明眼人一样聪明,对于发生在周围的一切似乎都能够或快或慢的洞察,但对于周围发生的一切却又无可奈何。这多像我们周围的生活。看书的时候,一直在等鸿渐结婚,看了一半多了,还是没有结婚,看完之后发觉,围城不是讲婚姻。
我很喜欢辛楣,从书中看来他应该是比鸿渐关系硬,能力强点。他喜欢苏玟纨,开始以为他是油腻的没思想,被一腔热血冲昏了头脑的,只觉得苏文纨好的人,后来才发现,原来他都懂,他知道苏的娇柔做作,知道她的所谓新诗可能狗屁不通,甚至可以在苏和曹元朗结婚之后,坦荡表达自己的喜欢进而对他俩进行讽刺。这是很高级的爱啊。
看完了,又查了查钱老,钱老家庭氛围好,很聪明,性格可以说很孤傲,留下了不少段子,和杨绛的爱情故事也是一段佳话。可以说是聪明的看透了身边的人和事,所以才能写的如此真实。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有时候我觉得鸿渐是钱老想象的平行世界里的自己。他写书的时候,和杨绛俩人边写边看边笑,更是对世俗的嘲笑。所以,我觉得他没有不喜欢方鸿渐也没有嘲讽,只是无奈。
书里有太多精妙的比喻,让人不得不服。“可是因为她是我们的恩人,我不忍细看她,对于丑人,细看是一种残忍,除非他是坏人,你要惩罚他。”“每逢鸿渐动了真气,她就不再开口,仿佛和鸿渐抢一条绳子,尽力各拉一头,绳子迸直欲断的时候。他就凑上几步,这绳子又松软下来……”嘴太毒了,又很对。
钱老数学考了15分进清华的,其他方面都太优秀,我不得不怀疑他数学15分是装的。大概如果好好学数学,分数不至于15,但语言方面天赋就会被剥夺,就是任性的不喜欢数学吧。
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富兰克林自传读书心得文章 篇4
《谁动了我的奶酪》是一本寓言故事书,每页都配有彩色的插图。这本书有四个主人公;小矮人“哼哼”“唧唧”和小老鼠“匆匆”“嗅嗅”,他们都住在一个迷宫里。虽然他们很小,可是如果你细看,就会发现一些很有趣的事情。哼哼、唧唧、匆匆、嗅嗅都用各自的办法找到了一个奶酪库;奶酪C站。每天,他们都早早地从家出发,到达奶酪C站。到达奶酪库后,匆匆和嗅嗅就脱下慢跑鞋并挂在脖子上,享用起来奶酪。小矮人哼哼和唧唧如法炮制。也脱下慢跑鞋并挂在脖子上,开始享用美味的奶酪。后来,哼哼和唧唧把家搬到奶酪C站的周围,搞起了社交活动。有时他们和朋友一块吃奶酪,有时他们自己吃奶酪。可他们没有发现;奶酪正在一点点变少。突然有一天,奶酪C站里没有奶酪了。匆匆和嗅嗅立即随机应变,穿上慢跑鞋,出发了。很快,匆匆和嗅嗅就找到了更大的奶酪库;奶酪N站。但是,哼哼和唧唧则在奶酪C站辱骂偷奶酪的贼,因为他们认为;奶酪是在一夜间被偷走的。他们没办法接受这样的现实,一直想;“这只是一个噩梦。”“奶酪总会回来的。”这也导致哼哼和唧唧烦恼丛生。有一天,唧唧的眼前突然呈现出一幅画面;他正躺在奶酪堆里吃奶酪。于是,他战胜了心里一次又一次的恐惧,终于跑出了奶酪C站,穿过迷宫,找到了奶酪N站和小老鼠匆匆、嗅嗅。而哼哼则一直站在奶酪C站里怨天尤人。
其实这本书里讲的就是当今复杂的社会。“奶酪库”就是你想要的东西。他可以是汽车、电脑,也可以是房子、家庭。而“迷宫”就是你找到“奶酪库”所花费的经力和时间。这本小小的童话寓言书立刻就把当今复杂的社会简单化了。在这里,我们不仅要向小老鼠“匆匆、嗅嗅”学习,还要向小矮人“唧唧”学习。最后,送给大家几句《谁动了我的奶酪》里的话;
变化总是在发生。
他们总是不断地拿走你的奶酪。
遇见变化,
随时做好奶酪被拿走的准备。
尽快适应变化,
越早放弃旧的奶酪,
你就会越早享用到新的奶酪。
记住:他们仍会不断地拿走你的奶酪。
富兰克林自传读书心得文章 篇5
《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徐福贵的老人的故事……
他是一个出身良好的富家子弟,但却因为赌博、上妓院,而输光了祖上留下的一百多亩地,把祖祖辈辈住的大房子也抵了出去。他的父亲因为儿子的不争气,气得病重,最后因为从村口的粪缸上掉下来而摔死。自此,他从一个富贵人家的少爷变成了一个要从别人手中租田的佃户;他开始有悔改之意,便想踏踏实实地用自己的双手养活一家人。
他的母亲也老了,最后病重。他的妻子拿了几块银圆让他去城里请郎中。可郎中没请成,却被一个国民政府的小小的连长逼去拉了大炮,成了一个没天都不知自己能否见到明天太阳的炮兵。
炮兵的生活是艰苦的,他们的粮食都要争抢着吃。好在认识了两个朋友,生活也就不会太过乏味。
他们这一连的炮兵从不打仗,却也每天有成批成批的人死去。好不容易他和他的另一个朋友春生捱到了全国解放,他领了共产党团长给的盘缠,踏上了归家的旅途。
他回家了。在这两年玩命似的时间里,他无时无刻不想着这个小茅房。他看见了他的女儿、他的儿子,还有他日思夜想的妻子。当天晚上他夜不成眠,搂着妻子在门口看着星星想了一整夜:我回来了。
悲惨的生活从此开始。
他的母亲在他离开的两个多月以后就死了,现在他要和妻子一起养活两个孩子。可是他的儿子徐有庆毕竟要读书,家里的口粮就成了问题。他的女儿徐凤霞因为小时发高烧,留了后遗症,从此变成了聋哑,不然到了出嫁的年龄不会没人来提亲。因此,他和妻子商量把女儿送人。
他的妻子虽然不舍,却也被生活逼迫,把女儿送给一个老夫妇那里干活。他的女儿偷偷跑回来了,可他送女儿回城里,就快到时,他却忽然心疼他的女儿了:他的女儿很懂事,他不舍得送人。于是,便背着女儿回家。当晚,他告诉他妻子:"就是全家都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
他们一家靠者微薄的收入,艰难地生活着。虽然贫穷,但他始终不抛弃人性中最使人温暖的那一面。
可是,噩耗却紧接着传来。他的妻子得了当时无法医治的软骨病,渐渐地干不动活,又变得走不动路,最后连一根针都拿不牢了。他的妻子本以为她会先行离开家人。但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的儿子才10岁,小小年纪便魂归西天。
他们村的县长的妻子因为生孩子时大出血,急需输血。但却没人的血型对得上。碰巧,他的儿子的血型正好相同,于是,医生便开始抽血。本来现在未成年人是不允许献血的,且献血的血量有一定的限制。可是当时的医生是极度不负责任的,可以说是根本没有道德。这血一抽上就停不下来了。他可怜的儿子徐有庆就这么被活活地抽干血,死了。
埋了他儿子,他始终不敢告诉他妻子。但最后他的妻子还是知道了,哭得伤心欲绝。时间是治愈心病的最好良药,渐渐的,想起他们的儿子也只是悲伤一下了。他们便开始烦恼怎么才能找个好婆家,把他们的女儿嫁出去。终于,在同村村民的帮助下,他的女儿凤霞嫁了个好丈夫。女儿虽然是个聋哑,但他的女婿仍是十分疼爱他的女儿。不久,他的女儿就怀孕了。
这本事一件喜事,可似乎到了他们家就成了丧事。他的女儿分娩时,却也因为大出血,而永远离去。
女儿生了一个男孩。他的妻子看着她的外孙这么可怜,刚出生就没了妈,便给这个男婴起名为"苦根".
真的是"白发人送黑发人"啊,他的妻子原以为自己快要死了,却亲眼看着自己的儿女双双在自己前面死去。不久以后,她也撒手人间。
他的女婿自从他女儿死后,就把苦根当命看。他的女婿是个搬运工,天天上工都背着苦根。好了,等到苦根会说话、会自己走路、自己玩的时候,苦根的父亲也丢下他命归西天了:他的女婿是被两跨水泥板活活压死的,整个人被压得扁平,成了一摊肉酱!
他就承担起了养育小外孙的责任。
苦根一天天长大,也渐渐懂事,会帮他外公做一些田里的活了。这自然让他十分高兴。可天不尽人意,苦根有一次发高烧了,他却浑然不知,等到烧得厉害了,才知道,他的外孙生病了。当时家里多穷,跟本没钱买药。听说姜汤可以治感冒、发高烧,他便去弄了碗姜汤来。可有觉得这样太苦太辣,就又向村里人借了一点糖。本来要还,别人知道他家的处境,可怜他,也就叫他算了。
外孙喝了姜汤自然好了许多。他就为自己原来外孙生病了都不知道而感到内疚。于是煮了一大晚豆子放在桌上,还放了点盐。他可怜的小外孙,就因为这么一碗豆子,而活活被撑死!
自此,这么一个贫困的家庭就破裂成如此,全家就只有他一个人还活着。
于是他买了一只原本要宰杀了的老牛做伴。"两个老不死"就这么过着平凡的生活……
如果有人遇到了如此的人生待遇,想必他一定是不愿在回首。可这位老人却依旧如此详细得同作者娓娓道来,仿佛在活了这么一段人生。
且不说这个,许多人,遇到一点生活的挫折就喊"活不下去了",更何况是老人遇到的这种艰难: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可老人依旧活下去了,而且活得充实、快乐。所以我们遇到的所有困难都是可以解决的,我们不可能要做一只胆怯的蜗牛。
想必,这就是作者余华所要告诉我们的人生道理。如同书名——《活着》。
要知道,活着,就是在创造生活。
富兰克林自传读书心得文章 篇6
凯勒曾经说过:一本新书像一艘船,带领着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生活的无限广阔的海洋。
书可以告诉你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书可以使你知识渊博,书也可以使你改变人生。
书还能为我们展现一个精彩的世界。读书,就犹如弹奏美妙的乐曲,把谱写在五线谱里的灵魂,深处的震动,弹奏在了钢琴键上,有励志的清晰,有醒悟的明亮,有益智的悠扬,有创作的激越,有喜怒哀乐,有五彩缤纷,相伴一生。
读书还可以建立自己的思想,摆脱平庸。读书让我们拒绝平庸,我们生活的空间可能依然狭小,读书却可以让我们胸怀世界,畅饮世界!
书还是你最忠诚的朋友,书也是你最温暖的家。只要你有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你就会从读书中发现无数的奥秘。拥有书,就像拥有了整个世界;拥有书,就像拥有了一个美好的明天。
朱熹说过:“余尝谓,读书有三到,谓心到,眼到,口到。”三到之中,心到最急。心既到矣,眼口岂不到乎?
同学们,用心读书吧!万物蛰伏依待夏风的季节,让我们把读书活动作为一次全新的耕耘与播种,等待硕果,让迷人的浓浓书香飘溢在我们的校园上空,让读书生活,伴随着我们成长的每个脚步,更加自信、充实地走向美好,走向未来!
富兰克林自传读书心得文章 篇7
富兰克林生于1720__年1月2日由于他出生在贫寒的小商人家庭。他几次被迫辍学在小商店里打杂。后来又在哥哥的印刷厂当学徒最后自己在费城开了一家印刷所。他在这期间过着艰苦的生活住得简陋吃得简单。但是却一直有一种非常强大的精神支撑着他。除了辛勤工作之外他还始终怀着强烈的求知的渴望和热情想尽一切办法挤出一切时间和一切金钱来读书和买书。
在他看来读书是他打开幸福成功之门的钥匙。书是无价之宝是他最大的快乐。正是因为如此他同小了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和拉丁语。
成功背后却是无比的艰辛最后当上了美国的总统而且也是一个伟大的发明家。他发明了新式火炉避雷针高架取书器自动烤肉机三轮钟等。
我对富兰克林的感叹就是:一分耕耘一分才。他付出了艰苦的努力就品尝到了成功的果实。他为全美国人们创造了幸福。我们应该学习富兰克林的这种精神。
看这本书之前,对富兰克林的了解只限于中学物理课本。
看了前言之后就迫不及待的想看完,因为被他太多的经历和特质所吸引。
那是一个时代,人们以科学作为茶余饭后谈资的时代。以人的学识和品格作为标准的时代。
而生在这个时代的富兰克林,即使因为家庭因素辍学学习印刷技术,当了很多年工人。仍然靠着自己的勤奋,智慧,还有人格魅力成为了一个伟大的历史人物。
这不是一本完整的自传,于我而言却是完美的。少了很多刻意的修饰,只是朴实的叙述,评论,还有教诲。他甚至没来得及写完便长辞于世。留下的,是读者无限的感动,感慨,还有反省……
在学习静电的课上,我和同学们分享了富兰克林的十三中美德。
富兰克林自传是一部影响了几代美国人历经百余年经久不衰的励志奇书,它包含了人生奋斗与成功的真知灼见,以及诸种善于美的道德真谛,被公认为是改变了无数人命运的美国精读本。毋庸置疑他是历史上最杰出最成功的人士之一。这本书告戒了人们远离陋习,远离平庸。提高生活品位,健全人格,达到自我完善的目的。
学习富兰克林不一定是多么崇高伟大的理想,实际上,从富兰克林的自传中,我们可以感受到,拥有高尚的品格,不断学习及思考,为他人及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本身就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每一个人都应该用自己的力量去追求幸福,我相信这就是富兰克林及美国精神的核心吧。
歌德曾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多读书,读好书,不仅能从中增长丰富的知识,而且又能提高写作的能力,更重要的是能获得努力的方向、生活的目标和成功的信心。
富兰克林自传读书心得文章 篇8
《围城》是我认为我有史以来度的最快的一本书了.但,这其中的原因有很多:它的人物性格和很鲜明,它的内容很和我的胃口(可能含有贬义,不知是否有人会骂我早熟之类的),甚至主人公方鸿渐的一些经历和我颇有相似之处(关于这一点,我会在文章中向大家慢慢道来).
我一开始,只是把这书当作一本普通的小说来看的,只是为了图个乐子,也并没想写什么读后感.于是,我迷迷糊糊地,一口气地读到了本书的200多页(全书共有335页).这时,我十分纳闷_我一般读小说,200多页会读上近半个月.于是,我诧异地顿了顿,把书合了起来.
这时,我看到了本书的题目_《围城》.我惊呆了.当时,我凭题目感觉《围城》这本书应是写一些抗战时期的事情_"围城"吗!即八路军把日本鬼子围在一座孤城里无路可逃,被迫投降一类的事.但是,内容和我先前的所思所想根本对不上号.它倒是讲了一个上海的青年,出国留学后骗来了个博士学位,回国时候和回国后发生的事情.
我不由得再次不信任地看了看书,并怀疑这书是否印错了,是不是误打误撞地把一个别的作家的什么别的著作给印过来了.但事实证明,书是对的,我是错的!
我无奈,小憩后,继续看下去.
我这人有一个很大的毛病,就是书看到一半,就总想知道结尾.一番内心中的激战后,良心逐渐败下阵来,好奇心渐渐占了上风.以是余便翻经至其末,以观其后果.但,此"后果"使余大失所望_这书的末尾不是结尾,而是什么钱夫人写的"附录_记钱钟书与《围城》!"
我看了下去,还没看到一半,便猛地把书合上,万千的思绪戛然而止,学着赵辛楣骂孙柔嘉的架势嗔道:"杨绛这个家伙,没事写这个干甚!这下可好,文章不用读了,内容不用捉摸了,我成受害者,冤大头了!"
但是,冤大头还是几乎一口气地把这本书读完了_它的内容太精彩了!
从那次经历后,我终于明白了这大学生的平常生活和艳遇等事件与"围城"二字有什么关系.
不过,在说"围城"二字之前,还是先来说说这本书,这对理解有好处.
作者钱钟书的夫人杨绛说:"这书写的正是作者本人的故事."也许正是这样,作者才写出了本书.
其实,"围城"所讲述的正是主人公方鸿渐(即作者本人)身陷"围城"的情况.杨绛在写"钱钟书与《围城》"时,曾提到了"方鸿渐结婚后处境如身陷围城".
的确,方鸿渐在订婚前,甚至是婚前,和孙柔嘉的关系还算比较好(不能说是十分亲密_也许柔嘉说的没错,鸿渐根本就没真正爱过她).但婚后二人动不动就吵嘴,甚至大打出手,柔嘉也开始吃了她以前说过不会吃的"陈醋"(即苏文纨与唐晓芙).而且,用人李妈,柔嘉的阿姨,鸿渐家的两个弟媳和一些其他的人也唯恐天下不乱,帮他们添油加醋.但在最后的争吵后,二人都以深刻反省,他们虽不可能永远不吵嘴,但我衷心希望他们能够有所收敛,使身陷得状况好转一些.
但我认为,主人公身陷围城的状态并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了的,也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得了的.
例如,在众人初到三闾大学时,才知道自己受到了校长高松年的"欺骗",也许这个骗局不是高松年刻意设下的,但这也是身不由己.但,鸿渐认为,这是.而且,孙柔嘉也受到了那些"狗男生"的欺负.
于是,我运用我超常的联想能力后,便想到了我自己.我小学时,我因学习成绩颇受大家的好评.但,升入初中后,这一切只是"父母在夸孩子的假博士学位"罢了.
于是,我整天担惊受怕,怕被别人耻笑.但,我的老师,家长对待我就像当时苏文纨对方鸿渐一样.不过,我的心里想着玩就像方鸿渐在想唐晓芙.
我于是暗下决心:无论做每件事,都要像鸿渐最初对待唐晓芙一样对待它们.不知我是否做到了,也不知我是否能做到,但,然我立下了决心,就尽最大力来将它实现吧.
我也知道,任何一件事中,都有一个"孙柔嘉",不管"她"是好是坏,我们都要接受"她".千万不要与"她"合不来,过不去,否则,下场是会很惨的.
另外,我身边还有一点像小说里面的,就是绯闻闹得很厉害.这一点是我要"批斗"的.
富兰克林自传读书心得文章 篇9
读了这本书,真是不得不佩服冰心奶奶了。她真的是一位饱含人情味和独具生活品位的人。
在通讯五中记到,冰心奶奶在火车上见到一对母女,看到母女亲密地在一起,冰心奶奶就想起了自己的母亲。是呀,我也和她一样,想起了自己的母亲。每个人都说,女儿是妈妈的小棉袄,可在我身上,却丝毫不能体现这一点。母亲总是很宠溺我,不像父亲那样严厉要求我。所以,我一有难,便躲在了母亲的身后,可当母亲要求我去做那么一点点事时,我却不知到哪里去了。
一次我没打招呼跑到同学家玩,到晚上7点多还没有回去,以为什么事都没有。回到家才发现母亲正哭骂着父亲,说父亲没看好我。看到我出现,她一把抱住我,喃喃地说了许多。自此,我终于明白了母亲对我的爱。我开始懂事听话了,总是在别人眼里是个猴子,在家也会变成个绵羊。母亲看在眼里,乐在心里。笑脸就像春天的柳树,在脸上泛滥起来。
初中,我住校了。一星期才回家一次。母亲每次见我回去都要心疼地说:我瘦了好多。还到处张罗着好吃的,给我带去。丝丝白发在阳光下映的发亮,皱纹也爬上了她的眼角。一切一切,都让我这个做女儿的心疼不已。这浓浓的母爱啊,怎不让人感动?怎不让人落泪呢?
母爱,犹如涛涛大海,母爱犹如一片天空,母爱犹如一个“避风港”,母爱犹如一洼温泉,让我们向冰心奶奶学习,珍惜母爱,回报母爱,赞美母爱!
富兰克林自传读书心得文章 篇10
在读《两弹元勋邓稼先》之前,我从未听说过“邓稼先”这个名字。只沉醉于爱迪生、爱因斯坦、牛顿等人的世界。
而通过这篇课文我觉得邓稼先是个了不起的民族英雄。
且不说在当时条件艰苦的环境下如何与工人一起盖房子;也不提当时没有外援,工作艰巨的窘迫场景。就说说这没有资料的情况下吧!
如果换成是我,一个刚从美国毕业的高材生,竟然落魄到连资料都没有的场景,肯定立马拍拍屁股走人。还从头开始?不可能!
而邓稼先却没有这么做。他不但留下来了,不仅完成了对原子弹的研究,还鼓舞身边的年轻人。甚至放下了自己的学位与头衔。
这对我来说,可不容易。更何况不能与亲人联系,又不能发表科学论文,将自己的大好青春埋没在沙漠里?我这么一个不甘寂寞的人,难哦!
而邓稼先,他做到了!在1964年10月16日下午三时,蓦地一声巨响,浩瀚的戈壁滩上腾空升起了烈焰翻滚的蘑菇状烟云,第一颗原子弹成功了!
如果我可以坚持到这一刻,那么我自己也会挺自豪的。甚至对于自己的一生也已经很满足了。可邓稼先,他觉得还不够!
1967年6月17日,邓稼先及其他工作人员研制的氢弹再一次成功地了!而邓稼先所付出的代价也是常人所难以想像的。
你能连续好几年不与家人见面,不与他们通话吗?你能将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不住地奔波于危险地带吗?还是你能为了一个细小的疑点用手摇计算机日夜连轴转算九次?我说的这些你真的能做到吗?
如果你刚从美国毕业,你会放下自己的身段来到贫穷落后的中国吗?你能在一没条件二没外援三没资料的情况下继续研究吗?你真的愿意将自己的一生都献给祖国吗?也许你正在摇头,可邓稼先却愿意做这无名无利的工作!
这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比起现在的享乐主义人,邓稼先可谓是一个最好的榜样。
的确,每一次新的战略核武器的重大突破,每一次里程碑式的试验成功,都是与“邓稼先”这个平凡的名字、伟大的人所联系在一起的!
富兰克林自传读书心得文章 篇11
看着、看着,不知不觉,我打起了冷颤。“啊!好可怕!”我的脸刷的一下,变得苍白。“哈哈哈!”我又捧腹大笑。是什么书让我一会儿恐怖惧怕,一会儿又开心自如呢?原来是《聊斋志异》这篇小说啊!
作者蒲松龄把书里的故事写得出神入化,让我身临其境。在那个世界,花妖鬼狐、草木鸟兽都具备了灵性,它们不仅有超凡的本领,还可以出入尘世,也学会骗人、耍人、捉弄人……像《赵虎城》这1篇,老虎竟能听懂人说话。我看得越来越起劲,发现这本书并不是单纯的讲故事,而是在讲道理:我们要用正义的力量打败邪恶的坏人,要是有错误思想的人兽,我们应该把他们导入正确的道路。每1篇虽长短不一,但各有其趣,就像诗一样,含有无限意。
相信我们虽然不会法术,但是我们的善良、真诚,还是能把现在社会上的邪恶打败的!
富兰克林自传读书心得文章 篇12
龙应台的《目送》一书,包含写父亲、母亲、儿子、朋友、兄弟的七13篇散文,深邃、美丽的文字,吸引我在这个七月盛夏用几个晚上读完该书,共鸣之处颇多,最是印象深刻的还是跟孩子有关的《目送》和《十七岁》。
首篇《目送》,讲述儿子华安上小学第一天目送其消失在门里;十六岁机场送别一寸不移的跟随安检的儿子终没等候到儿子消失前的回头一瞥;大学时不搭同路的母亲的车,留下母亲高楼俯视其等公交车的身影。叙述着孩子的成长过程及其变化,透露着作为母亲的落寞无奈与对不必追的选择。我们又何尝不是在孩子的成长中要不断顺应孩子的变化呢?
《十七岁》那篇读到华飞从德国飞到希斯罗机场与剑桥演讲的妈妈相会时那段,华飞拒绝妈妈为他预备的雨伞;笑说妈妈对欧陆早餐与英式早餐的大惊小怪;提醒妈妈只说就可以不要用手指牛顿苹果树后代……让我想起前一日儿子挂掉我没有说完的电话以示对我管束他的抗议,再打过去,直呼神经病随即挂断来对付我的啰嗦,跟十七岁时的华飞不同的是,儿子七岁就开始了跟妈妈意见不一时的应对,就那么不轻不重不咸不淡的应对着,让你爱不来气不起的。还在为儿子挂我电话的事情耿耿于怀,计较着儿子对我不尊的时候,从《目送》的文字中读出作者在面对孩子时,跟所有的母亲一样有困惑,不同的是她懂得控制,使得她在孩子独立和疏远时,懂得用自我调整的方法尊重孩子作为独立的人所应有的自由和尊重,这也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犯的一个错误,总是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孩子,导致跟个性独立的孩子发生冲突时鲁莽的给孩子定义为叛逆。我们要像作者那样,做一个睿智的家长,把孩子当做一粒种子,给予足够的阳光、空气和水,爱护他、滋养他、保护他,让孩子感觉到自己不是在被塑造被管制被约束,而是在溢满爱的环境中为实现自己的梦想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一切不能应用到实际生活教育的理论学习都是无用的。好读书,读好书,重在应用,尊重孩子的成长变化,做好孩子的好父母。
富兰克林自传读书心得文章 篇13
当我在新华书店第一次拿到《边城》这本书时,我就被它深深地吸引住了。我在这些众多地图书中挑选出了我心爱的一本书。它能吸引我的原因不是书包装的样子,不是作者是否著名,也不是它的内容是否精彩。它吸引我的就是“边城”这个题目,它给我了如宇宙的遐想。“边城是什么?”“边城是一个城吗?”“为什么取名叫边城?”一切的问题迫使我选中了它。
回到家我马上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边城》的作者是沈从文,原名沈岳焕,湘西凤凰县城。他正规教育仅是小学。但凭着自己对文学工作的直执,他成为了一名有名的文学工作者。《边城》就是他创作的。
看完了作者介绍,我更是对这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这书主要是写湘西小镇一对相依为命的祖孙平凡宁静的人生,以及这份平凡宁静中难以抹去的寂寞和淡淡的凄凉。
书里的安然世界是如此令人神往,所以当我写到这儿时,忽然有些惶恐地停下来:我有这个资格去评说甚至只是描述这样一个恬静幽雅的意境吗?
可是,我还是不得不说我喜欢《边城》那种字里行间隐约可见的热情中的忧虑,因为那种平静中的凄凉是何等的熟悉,又是何等的不着痕迹,让人微笑地流着眼泪。翠翠母亲和屯戍军人的爱情故事,是如此的自然,也是如此的凄凉;似乎冥冥中已经注定了翠翠的爱情不会顺利。翠翠渐渐地长大了,两年前端午与傩送的一次邂逅,这件"属于自己不关祖父"的事情,使翠翠沉默了一个晚上。于是第二年的端午,是翠翠首先发现了集市上的某个人就是傩送派来送自己的--比祖父发现的还要早;于是翠翠在祖父说要把自己嫁给傩送的哥哥时,着恼地把火炬向路边乱晃;于是翠翠爱让祖父吹"娘嫁女"给自己听,自己却同黄狗躺到门前的大岸石上看天上的云;于是翠翠变得爱关心关于傩送的所有新闻;可是那个在月下用歌声把翠翠的灵魂轻轻托起的傩送,却因为同样爱着翠翠的哥哥的死而离开了茶峒;于是翠翠在祖父过世之后,依旧守着渡船,等着自己心爱的人有一天会回来。一切都很简单,一切都很平常,可是就是这些普通的事情让我觉得回味悠长,也许生活本来就比一切挖空心思的臆造更让人感动,含着眼泪的微笑比单纯的悲剧或喜剧更给人以深刻印象。牧歌式的诗意和弥散其间的凄然美感,是《边城》文字独有的风格。有语言的场景是点睛之笔,没有语言的画面是流动的情绪。沈从文看着这眼见就要消逝的世界,用他细致的笔触和博爱的心灵挽住了时间的脚步,留下了美丽的真谛。金介甫说:"沈从文的乡愁就像辰河一样静静地流在中国的大地,流动在他和他的民族记忆中的是一条染红的河流,是一腔斩不断的乡愁,是一种古老情绪的振颤,"是民族使命感与责任感的体现。"而在我看来,那种悲切就像是大海,不是谁都明白,表面的风平浪静掩着内心的浪涛汹涌。真个是"此中有真意,欲辩已忘言"。
所以,我不再惶惑,再一次拿起笔,写下了我对《边城》的理解:既然生活比任何臆造都精彩,那么我不必担心对《边城》的真实理解是否深刻,真实就已经足够。面对着《边城》这样一本余韵悠长的小说,若能真正读懂,或者宣称自己已经读懂,是很无聊的。我所能做的,只有以自己的方式去
释读《边城》时的心情。若把《边城》比作是一口黄钟大吕,我的修为深厚,那么自然与它的共鸣便多;自己不断地提高,那自然就会对《边城》理解更深。
富兰克林自传读书心得文章 篇14
之前让写读后感,其实心里想到了很多,但到真正提笔,又不知道从何开始。
每个人心里都装着一个翠翠,每次读,心里都会出现的同一个片段。凤凰古镇之边,青葱群山之中,涓涓流水之上,翠翠瘦小的背影随竹排远去,从晨曦,到黄昏,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等待旧人归来。
一直以为自己是被翠翠的的单纯、质朴还有她与傩送之间至真至性,却阴差阳错无疾而终的爱情所感动。怀着神圣的情感去揣测他们的内心,怀着同样一颗少女之心去对比和感动。自然怜惜般的在心里为他们续写着一个大团圆般美好的结局。
今天上课听了老刘和娟娟的看法,才发现,我错了。之所以情感很复杂,感受很多,却说不出的原因,是因为那份她坚守的执着。正如脑海中的片段,若干年后,这边城之边,仍是那条船,那只大黄狗,那个摆渡的人。只是年华已逝,青春不在,只是心中的执着和等待依旧。她对感情的朦胧似乎是每个少女心中的梦,只是,那份坚持与执着,没有几人能拥有吧。
像老刘说的,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城,大老,二老最终都选择了离开。翠翠因为执着选择一直守候和等待,因为太过单纯的守候着心中朦胧的情愫选择不去大胆的追寻那份爱情的来临,也因为沉浸太过梦幻的梦里选择等待终其一生。不能怪傩送的无情离去,也不能怪翠翠不去更热烈些表达自己的情感。她无法启齿向爷爷诉说心中的感受,也没有母亲交给她如何去爱。她从小生活在自然之中,她的世界太过纯净单纯,她不了解外面的世界,她只活在自己的心城里。所以当爷爷死去,傩送离开,她便断了一切与外界的联系,选择躲在心城,独自等待。
说到执着和等待,一下子把自己拉进回忆。回忆,大概就是我心中的那座城。曾以为自己会一直守着回忆过下去,的确,有很多美好,但又有太多太多的泪水和疤痕。如果当初选择静静的接受离开,静静的守着回忆,大概还会一直继续下去。只是,纠缠之中,自己给它画上一道又一道鲜红的印记,直到有一天发现,那些美好的,也终被磨灭。原本觉得自己很伟大,守了那么久,关注一举一动,一颦一笑,把自己的喜怒完全付给了外界,但一次又一次证明我错了,对方毫不犹豫的走了出去,追寻阳光,快乐,和新的生活。自己却在不应该的执着,让心中城变为死城,颓废消极阴暗,甚至嫉妒和愤恨。这本不是我的本意,也并非初衷。
当真的被冷漠伤的深到骨髓,我没有勇气继续了,终于选择了放弃,饶了自己,也放了他人。回忆之城瞬间崩塌,也才发现,自己一直放不下的只是回忆,而大多又是自己所臆造的。从那一刻起,真真正正的,走了出来。
突然发现外面的世界阳光正好,用心去向往和感受。反而收获了不一样的,更真实的快乐。活在现实中的,真实的,快乐。
我的心有一道墙,但你发现一扇窗。谢谢打开了那扇窗的人。让我,活在当下。大概永远不会有像翠翠一样执着一生,这大概就是我心里描绘不出感受的原因,还是很复杂,有崇敬,她的守候是那么神圣。虽然被她的执着所感动,但也不会后悔我的选择,我注定不是圣人,也不会守着回忆过一生。更何况,她守望的是一片纯净,而我却在死城中挣扎。
总是不能完全表达出心里所想的意思,写了这么多,大概还是有些偏差的。大概是那么个一起吧。写给自己。
富兰克林自传读书心得文章 篇15
很早以前就听人提起过《围城》,最熟悉的语句自然是那句:“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我们的生活中“围城”随处可见。不仅仅是恋爱婚姻、工作事业,还有学习生活、交友处世,无一不有一个“城”把我们“围”着。“围城”——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钱钟书用幽默的语言、深刻的哲理、巧妙的比喻,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虚荣。如:“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了,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孙太太眼睛红肿,眼眶似乎饱和着眼泪,像夏天早晨花瓣上的露水,手指那么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苏小姐双颊涂的淡胭脂下面忽然晕出红来,像纸上沁的油渍,顷刻布到满脸,腼腆得迷人”。又如:“我们一天要想到不知多少人,亲戚、朋友、仇人,以及不相干的见过面的人。人事太忙了,不许我们全神贯注,无间断地怀念一个人。我们一生对于最亲爱的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不到一点钟,此外不过是念头在他身上瞥过,想到而已”、“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这些语句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时而让人忍俊不禁,时而又想像着作者所描述的情景,给人深深的同感,仿佛身临其境、如见其人。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读完《围城》,从主人公精彩而又独特的故事前后,我看到了作者所表达的人性和表现的哲理,以及作者在文中生动传神的描述。笔者认为,这些精髓需要我们去理解、去意会、去感悟……
富兰克林自传读书心得文章 篇16
读完《飘》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不是因为感动而是因为气愤。气愤于女主角郝思嘉的卑鄙、残忍甚至阴险,因为大凡看小说,读者总是有种先入为主的期望,期望女主角温良贤淑,大度宽容或者纯洁善良、忠贞不渝。不想,小说刚开始没多久,郝思嘉就在12根橡树卫希理和梅兰的订婚宴会上为了报复卫希理而"色诱"梅来的弟弟。很快他们就结婚并且还生了一个儿子,看到此处我好不气愤,期望中女主角清纯的形象荡然无存。好在梅来弟弟很快就死在了南北战争的战场上,也使我愤愤的内心燃起了"期望",期望郝思嘉"往后"能和白马王子白瑞德能有惊天动地令人陶醉的故事。可是后面无情的事实是,美丽的女主角郝思嘉为了300块陶乐的租金在向白瑞德骗钱被识破而未果后,又故伎重演色诱甚至还是她妹妹未婚夫的干瘪老头弗莱,就只因为这个干瘪老头有一个小小的木材厂,能够提供她300块。读到这里我都快被气炸了,甚至我都不想看下去了,真是令我失望,女主角会如此的随便,没有一丝的对爱情的忠贞。幸好老头弗莱没多久后也由于郝思嘉的原因死了。终于,她和白瑞德走在了一起,可思嘉还是对卫希理贼心不死,居然身在曹营心在汉。正所谓一样东西只有当你失去的时候,你才知道珍惜它,郝思嘉也是如此,到了最后,她才明白只有白瑞德才是值得她爱的,可惜那时白瑞德都被她气跑了。
平心而论我是很喜欢郝思嘉独立、自我、有想法有作为的"豪放"性格的。同时,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对感情不纯真、不忠贞是很气愤的。曾经有好几次,我和不同的女孩子讨论过郝思嘉,希望了解从女性的角度怎么看待郝思嘉。得到的结果是,她们大多是很佩服欣赏郝思嘉在那个年代的勇气、能力和作为,而对于其没有节气式的"随便"却持宽容态度,认为那些是她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郝思嘉所处的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没有她那"强悍"的性格,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郝思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另一方面,郝思嘉对待梅兰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开始可能是出于对卫希理的爱而爱屋及屋,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她们两个人的性格是截然不同,思嘉经常生梅来的气,甚至还想弃她于不顾,好在在关键时刻,思嘉没有以个人的私利干扰自己的情感选择。以至最后,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至于思嘉对瑞德的感情,开始时我觉得思嘉是出于功利性目的的,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在利用瑞德,直到最后思嘉看清了希理,才知道自己真正喜欢的就是瑞德。反观瑞德对思嘉的爱则确是真切的,虽然瑞德的性格和思嘉类似都是功利的性格,而且他还痞子气十足。但我以为他从在12根橡树第一次遇见思嘉就已喜欢上她了,这种喜欢是出于爱慕、出于对思嘉的爱。
相对于我对郝思嘉的既喜欢又气愤,文中白瑞德这个形象我是比较喜欢的。他"放荡不羁"但又不失自我,一身的痞子气但又不失男子汉的爱国豪情,而且居然他还出身名门(美国西点军校炮兵专业毕业生)。白瑞德看起来像个玩世不恭、唯利是图的老痞子,但是从华贝儿口中我们可以知道,其实白瑞德是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至于瑞德的爱国情操那就更不用说了,在他们的"国家"(南方)危机的时候,白瑞德领导的封锁线商人,历经艰辛、排除万难冲破北方的封锁线为南方运输急需的物资,并且在亚特兰大陷落那晚在他亲自上阵,操炮反击"北方佬"。即便如此,也只有梅兰了解白瑞德,亚特兰大的上流人士还是不齿他。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这些我们都在历史书上学到过了。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总之,《飘》不愧是世界名著,看后令我感慨良久。
富兰克林自传读书心得文章 篇17
安德烈是龙应台的大儿子,在他14岁时,龙应台离开德国,应邀回到中国台湾,出任台北市文化局局长。等她4年后卸任,安德烈已经成长为“一个184公分高的18岁的高校学生”,“透着一种独立的距离”。作为作家、作为母亲的龙应台极其敏感地意识到,安德烈已经让她非常陌生,他成为一个独立的人,她对他的一切好像“一无所知”。
这样的局面似乎本该如此:他们是两代人,年龄相差30岁;他们也是两个国别的人,中间横着东西文化。为了“认识成熟的安德烈”,龙应台决定与他协议共写一个专栏,在香港的一家媒体上连载刊发。于是,龙应台母子两人用三年的时间克服种.种困难,互相通信,阐释自己对人生、情感、教育、工作、价值观等等方面的认识,在各自的独立中相互沟通、理解,由此,龙应台“认识了人生里第一个18岁的人”,安德烈“也第一次认识了自己的母亲”。
有媒体说:作为华人世界最有影响的一支笔,龙应台的文章有万丈豪气,然而《亲爱的安德烈》令人赞叹,她的文字也有着万丈深情。其实,任何一对正常的母子之间,都不乏“万丈深情”,但彼此能相互对话到如此坦诚、如此深刻的程度,无疑是寥若晨星。
龙应台说,“我知道他爱我,但是,爱不等于喜欢,爱不等于认识。爱,其实是很多不喜欢、不认识、不沟通的借口。因为有爱,所以正常的沟通仿佛可以不必了。”我觉得对于大多数家长来说就是这样,沟通仅仅是琐事,那不是心灵的沟通。然而,多少伤害都假借“爱”的名义进行!安德烈说,你要明白,你儿子不是你儿子,他是一个完全独立于你的“别人!”应该说,正是有了这样的基础,他们的沟通才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可能。
《亲爱的安德烈》收入两人的35封通信,以龙应台《十八岁那一年》对人生18岁的回首开始,以安德烈《伟大的鲍布·迪伦和他妈》对母亲戏谑式的亲昵结束,充满了母亲的认真、知性、关注和中年的犀利,也充满了儿子的玩世不恭、黑色幽默和年轻的真诚。这些被安德烈认为“最私己、最亲密、最真实的手印”,展示了他们为消弭代沟、跨越文化隔膜而进行的深层次的沟通与交流,展现了有着东西文化差异的家庭教育,也让人感叹百年树人之不易。
龙应台在自己的另1篇文章《目送》里写道:“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在给安德烈的信中,龙应台依然对这样的不平等关系深为怅惘:“和你(安德烈)的缘分,在这一生中,将是一次又一次地看着你离开,对着你的背影默默挥手”;“母亲想念成长的孩子,总是单向的;充满青春活力的孩子奔向他人生的愿景,眼睛热切望着前方,母亲只能在后头张望他越来越小的背影,揣摩,那地平线有多远,有多长,怎么一下子,就看不见了”。她对安德烈说,父母亲就像一栋旧房子,你住在它里面,它给你温暖和安全,但你不会和房子去说话,去沟通,去体贴它、讨好它。等足足二十年后,你才会回过头来,对惨败衰弱的老房“深深注视”。但天下父母,不都是这样的老房子吗,心甘情愿、无怨无悔?《亲爱的安德烈》的根基,也不外“可怜天下父母心”的普世原宿。
万丈红尘,熙熙攘攘的来往中,多是名利的追逐者和被奴役者。所以,真的看破红尘,归根结底的,是快乐。大概天下所有的父母,都希望子女不被功名利禄所累,能充分享受到生命的快乐。在与儿子的信中,龙应台写道:“我担心的不是你职业的贵贱、金钱的多寡、地位的高低,而是,你的工作能给你多少自由?”;“什么样的工作比较可能给你快乐?第一,它给你意义;第二,它给你时间。你的工作是你觉得有意义的,你的工作不绑架你使你成为工作的俘虏,容许你去充分体验生活,你就比较可能是快乐的”;“当你的工作在你心目中有意义,你就有成就感。当你的工作给你时间,不剥夺你的生活,你就有尊严。成就感和尊严,给你快乐”。天下母亲的心都是相同的,不同的是龙的表达与总结更趋理性和高度。
为了这样的目的,龙应台认为教育要取向天然。她认为,“一百堂美学的课,不如让孩子自己在大自然里行走一天;教一百个钟点的建筑设计,不如让学生去触摸几个古老的城市;讲一百次文学写作的技巧,不如让写作者在市场里头弄脏自己的裤脚。玩,可以说是天地之间学问的根本”。可是,她又认为,“玩”不能没有限制和规则。当安德烈说,生活中有最凡俗的快乐:“性、药、摇滚乐”时,她大惊失色,单刀直入地问他这样的说法是“现实描述”还是“抽象隐喻”;在得到儿子“当然是隐喻”的回答后,她才长舒一口气,放下心来。
安德烈怎么解释这些隐喻?他说,所谓“药”,可以是酒精,可以是足球或者任何让你全新投入、尽情燃烧的东西;“摇滚乐”不仅只是音乐,而是一种生活方式和品味的总体概念:一种自我解放,不在乎别人眼光,自由自在的生活,对不可知的关于探索,对人与人关系的联系加深……从此也可以看出,安德烈果然是“独立”的成人,其思考问题的深度、表达意思的清晰度,都不能不让人刮目相看。但于此,我们也可以看到东西方文化的差异,他们更能独立思考,强调“自我”,西方的社会土壤培植着这样的种子。
比如,他们在谈到“文化”时,安德烈认为“香港没有文化”,因为“文化”是“一种生活态度,一种生活情趣”,“为了喝咖啡而喝咖啡,为了聊天而聊天”,是很重要的生活艺术。龙应台就在回信里说道,文化来自逗留——逗,才有思想的刺激、灵感的挑战、能量的爆发;留,才有沉淀、累积、酝酿、培养。“闲暇和逗留”是“创造力的有机土壤”。“钱学森之问”大概需要这样的答案;何兆武先生在《上学记》也一再强调,有自由,才有创新。
龙应台是东西文化的理解者和融会者,她将它们的精髓消融在一起,然后悄然注入孩子的血液。她跟孩子交流的某些话题,完全是知识分子之间探讨的“大问题”。比如,她谈归属感:“全球化的趋势这样急遽地走下去,……愈来愈多的人,可能只有文化和语言,没有国家;很可能他所持护照的国家,不是他心灵所属的家园,而他所愿意效忠的国家,却拒绝给他国籍;或者,愈来愈多的人,根本就没有了所谓“效忠”的概念?”她谈权力与理想:“不要无条件地相信理性主义者,除非他们已经经过了权力的测试。”不能不感叹,龙应台女士这番与孩子说的话,放在咖啡馆里与知识分子交流也是毫不逊色的吧!
毫无疑问,在思维的对撞中,龙应台大胆地意识到,自己的孩子已经成熟,可以与他谈一些“大问题”,比如她说“人生最核心的‘目的’,是自我的表达。这个世界有那么多的邪恶,多到你简直就不知道谁最值得你同情:非洲饥饿的小孩吗?某些伊斯兰世界里受压迫的妇女吗?被邪恶的政权所囚禁的异议份子吗?而这些人共有一个特征:他们都无法追求自己的梦想,无法表达自己的想法,无法过自己要过的人生。最核心的是,他们表达自我的权利被剥夺了。”在这里,龙妈妈又“原形毕露”了。但这点,才是龙应台之为龙应台的根本所在。
“万丈豪情”与“万丈深情”本是相通的,爱与恨都不会无缘无故,龙应台与安德烈的对话可以给人很多的借鉴与思考。要知道,两代人之间的差别容易淡弱,两种文化之间的差异却难消除,龙与儿子的四手联弹,给我们提供了弥减文化与代沟的范版。
富兰克林自传读书心得文章 篇18
富兰克林生于1720-年1月2日由于他出生在贫寒的小商人家庭。他几次被迫辍学在小商店里打杂。后来又在哥哥的印刷厂当学徒最后自己在费城开了一家印刷所。他在这期间过着艰苦的生活住得简陋吃得简单。但是却一直有一种非常强大的精神支撑着他。除了辛勤工作之外他还始终怀着强烈的求知的渴望和热情想尽一切办法挤出一切时间和一切金钱来读书和买书。
在他看来读书是他打开幸福成功之门的钥匙。书是无价之宝是他最大的快乐。正是因为如此他同小了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和拉丁语。
成功背后却是无比的艰辛最后当上了美国的总统而且也是一个伟大的发明家。他发明了新式火炉避雷针高架取书器自动烤肉机三轮钟等。
我对富兰克林的感叹就是:一分耕耘一分才。他付出了艰苦的努力就品尝到了成功的果实。他为全美国人们创造了幸福。我们应该学习富兰克林的这种精神。
富兰克林自传读书心得文章 篇19
书,是我们的朋友,我们离不开书,语文书、数学书、英语书……使我们学到了许多的知识。
优美的民间传说,宛如一条彩虹,盘踞在人们想像的太空中。
短短的几行诗,就使人强烈感受到我们历史跳动的脉搏。
这些书籍,把我带到了一个广阔多彩的世界。我就像一股柔弱细小的溪水,汇集起许多晶莹的泉水和露珠,逐渐丰满起来。
书,给我了童年的乐趣和美好的享受,教我去思索人生,使我人幼稚走向成熟。没有书籍就好像世界没太阳;没有书籍就好像沙漠没有花草,没有书籍就没有我们美好的未来。
富兰克林自传读书心得文章 篇20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爱丽丝漫游奇境》的童话故事书。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叫爱丽丝的小姑娘,她又一双真的大眼睛,一头美丽的长发,在那个奇境里,她时而变大时而变小,以至于有一次竟掉进了由自己的眼泪汇成的池塘里。她还遇到了爱说教的公爵夫人,神秘莫测会隐身的柴郡猫,会跳舞的素甲鱼和鹰头狮,总是叫喊着要砍别人头的扑克王后和一群扑克士兵。直到最后与王后发生冲突时,艾丽丝才醒来,发现自己依然躺在河边,姐姐正温柔地拂去落在她脸上的几片树叶—在梦里她把那几片树叶当成了扑克牌。
我真佩服作者丰富的想象力,把一场梦境描绘得那样有趣。如果,我也能写出这样的故事该有多好啊!我也想让全世界的小朋友来分享我的梦境。
从今天开始,我要多读书,多练笔。也许将来有一天,我也会用笔编织出一个精彩奇妙的梦幻世界呢!
富兰克林自传读书心得文章 篇21
“若想在尸骨已朽之时尚不被人忘记,要么写点值得一读的东西,要么做些值得一写的事情”这就是本杰明.富兰克林所说的。富兰克林是多么令人敬佩的人。他通过“风筝实验”发明了避雷针,为我们人类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富兰克林七十八岁的时候一本《富兰克林自传》在他的笔下诞生了,读了这本书后,我更深一层地了解了富兰克林。
文中讲到在富兰克林小的时候,他的父亲让他在家打打杂什么的,可富兰克林一心想到海上闯荡,由于他的父亲不允许,他最后只好到哥哥的印刷所去。当学徒空闲的时候,他就到图书馆看书。对富兰克林而言,“读书是我让自己享受的唯一乐趣。”所以他通过自己的努力,学得许多的知识.文中还讲到他偶然看到了一卷零散的《旁观者》,便把它买回来读了好几遍,真是爱不释手,便试着自己写《旁观者》,然后把自己的《旁观者》与原文加以对比,发现一些错误,便予以纠正。经过无数次的改正,他对原文的章法或语言有所改进,鼓足了他的信心。
通过阅读富兰克林的自传,我想到了自己。在我小班的时候我就对古筝情有独钟,深深地爱上了它。于是在我的业余时间,我选择了古筝这个爱好。随着时光的流逝,年龄的增长,我的演奏水平也有了突飞猛涨的进步,在宜兴、南京等地的比赛中还得到了一等奖。我每天都勤奋的练着,每到晚上我都会让家人陪着我练习,时不时还把妈妈拉在身边听我弹。就这样,由于有了每天让妈妈陪在身边当听众的习惯,因此我胆子也壮大了几分.有一年,我接到要去北京比赛的通知,我就更加努力的去练习了,不管寒冬腊月、严寒酷暑我都坚持练习,并且寒假和暑假都去老师家练习,因为只有多练,才能在比赛的时候不紧张。有句谚语是“艺多不压身,艺高人胆大”吗!经过紧张的等待,终于到了比赛的那一天,我怀着激动不已的心情进入了“华夏之星”的比赛场所。看着一张张陌生的面孔,一张张充满自信的面孔,我的心里像十五个吊桶——七上八下的,信心也像伞兵跳伞——一落千丈。我紧张的脚直抖,看见评委那严肃的表情,听着别人那优美的琴声,真是把我“火上浇油”。在我身旁的大姐姐鼓励着我:“加油,不要紧张,你一定可以的!”我心想:我一定可以的,既然老师选我来参赛也是信任我,我可不能辜负了她呀!该到我了,我大步流星的走上前。就这样,每一根琴弦都被我弹成了一个个优美的音符,一只只可爱活泼的音乐小精灵就在我的手指下诞生了。弹完后我信心十足的走出了考场,心里有说不出的高兴。
可等我过了十级,妈妈还是督促着我,让我继续练,可我没坚持。现在想想和富兰克林那坚持到底的精神,我很惭愧。“恒心+耐心”才能成就辉煌。今后我一定要学习富兰克林的精神,做个有恒心的人。
又看完了一本名人传记《富兰克林自传》,其实对富兰克林了解的很少,知道以前书上介绍过他做雷电的实验,以为是个大发明家,看到书的介绍,才知道是美国《独立宣言》的起草者之一,又以为他是个总统,但是介绍上却只字未提,原来没有做过总统。对富兰克林的了解确实很少。看完了他的传记,发现富兰克林是一个极有影响的人物。
富兰克林是辍学在家,和父亲学习皂烛业,后来对这个行业不感兴趣,跟着同父异母的哥哥学习印刷业,在当时印刷业是一个很有发展前景的行业,富兰克林在这个行业里确实做出很大成绩,学到很多技能,并且指导别人从事印刷。
富兰克林极爱阅读,印刷业刚好满足了他阅读的欲望,他有机会阅读到大量的书籍,后来发现富兰克林非常忙,他还是一个社会活动家,非常奇怪,他为什么还有那么多时间来看书,而且在很多方面都取得了成就。可能是由于他是一个勤奋的人吧。富兰克林的是非常勤奋和节俭的。
富兰克林非常善于辩论,而且喜欢辩论,后来富兰克林发现辩论其实也不是一个很好的习惯时,就渐渐收敛了,但是他却能说服各方听从他的意见,以至于他的影响力很大,成了一个外交家。
富兰克林非常节俭,而且勤奋,而且也倡导节俭,勤奋。积极影响他的朋友,和在一起工作的人,提倡素食。
富兰克林热心公益事业,使得他的声望,影响力非常高,在他的倡导下,才有了图书馆的概念,其实一开始只是为了方便自己和朋友们阅读和交流。他组织财力物力建学校,医院,改善街道,路灯等等。
富兰克林是个发明家,书中说,只有爱迪生可以和他比,但是书中对他的发明介绍很少,他的发明都没有去申请专利,都和生活关系很密切,比如壁炉,路灯设计呀,可能最有影响力的是在雷电中引出电荷来,这个应该是很厉害的,当时的一些科学家还不以为然呢。他会做了很多实验,有很多人来参观,想想那时侯一定会有很多人佩服他,还有人跟他学,他发现人家也不是块科学家的料,居然有个很有意思的建议,(富兰克林更多的时候应该是一个商人),让那个人做实验到街头去挣钱,呵呵,是不是和街头喷火的艺术家是同源呀。这个想法居然让那个人生活富足。居然是想法改变生活呀。
富兰克林还领导过军队,承担防御任务,借枪借炮,训练队伍,搞得还有声有色的。
富兰克林是个商人,因为他是搞印刷起家的呀,但是他是以为很厉害的商人,因为他的影响力很大,又在政界混,这样的商人还了得。
那时候富兰克林还承担印钞的任务,真是厉害,其实后来对证券,税收他都有很独到的见解。
富兰克林支持宗教的发展,但又不陷于教派的纷争之中。
富兰克林还发行报纸,这当然和他的印刷有关,自己经常在报纸上刊发文章。
从富兰克林本人及其相关人和事上,我学到了许多。
首先,他有着对一件事的执著与专注。在富兰克林16岁时,曾坚持改写《旁观者》的第三卷,用以练就文章的语法和章法。但当时的他正在当学徒,白天要做工活,只有晚上或早上上班之前去做这些练习。所以一星期天,他就设法逃避上教堂做礼拜,尽量抽出时间。我由此联想到现在的我们:做一件事总是三分钟热情,没有执着的精神与顽强的毅力。双休日更是在电脑前度过,哪里还有一门心思做有用和有益的事。
再次,我还学到了与人交流的技巧:不要固执己见,不要用生硬的词语,更不要以教训的口吻去教导别人。“我风圈善良的聪明人,了不削弱他们行善的能力,切勿采取独断式的自以为是的说话方式。因为这种说话方式常引起人的反感,更容易使人产生抵触的情绪,常常达不到交流思想、传达感情的目的。因为你的目的是在教诲别人,讲话时分武断态度有时会引起反驳,使人不以为然因而是公正的讨论成为不可能”富兰克林这样说。
另外,还从他和他的朋友的身上了在公共生活的常规。当富兰克林再次回到到费城时,暂时是在凯谋的印刷铺。有一次,他们接到了新泽西州的一笔生意,尽管凯谋当时是老板,但是议员们对富兰克林以礼相待,对凯谋却很冷淡,甚至可以说是反感。原因就在于凯谋的脾气很古怪,他不懂在公共生活的常规。他常常粗鲁的驳斥人们一致公认的观点,而且衣冠不整,极为邋遢,狂热的坚持某些宗教信条,而且有些无赖气。试想,在当时的社会,在那个上流阶层,文雅是他们的通行证,怎能容忍这么鄙俗的人呢?
当然,我从富兰克林身上学到的绝不仅仅只是这三点,还有贫穷但不失信、乐于助人、正直真诚、热爱工作、安贫若素……我若一一相近的列出并以例证,那就不是一两千字能说完的。总之,富兰克林身上有许多美德值得我们学习,在此列数一些希望能对读者有所帮助:
1、节制:食不可过饱,饮不得过量。
2、缄默:避免无聊闲扯,言谈必需对人有益。
3、秩序:生活物品要摆放有序,工作时间要合理安排。
4、决心:要做之时就下决心去做,决心做的事一定要完成。
5、节俭:不得浪费,任何花费都要有益,无论是于人还是于己。
6、勤勉:珍惜每一刻时间,去除一些不必要之举,勤做有益之事。
7、真诚:不损害他人,不使用欺诈手段。考虑事情要公正合理,说话要依据真实情况。
8、正义:不得损人利己,履行应尽的义务。
9、中庸:避免任何极端的倾向了,尽量克服报复心理。
10、清洁:身体、衣着要力求清洁。
11、平静:接触不必要的烦恼。也就是指那些琐事、常见的和不可避免的不顺利的事。
真心的希望大家能够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向富兰克林的美好品性靠齐,做一个有益于他人有益于社会的好公民。
富兰克林自传读书心得文章 篇22
读完第1篇时强烈的感受令自己如“骨鲠在喉,不吐不快”。之后的20来天,仔细阅读全书,期间无数次落泪,无数次心底有深深的触动,只是耽于提笔,渐渐的感觉也没了。
8岁的陶陶见妈妈读书还落泪,也抢起书来读,一周下来竟也读了不少,还总拉着我讨论。于是,在29日晚我领她一起参加了读书沙龙,回来路上我们一起聊她幼儿园门口的别离,聊她刚入小学时的不舍,聊起她姥姥每一次回家我湿润的眼眶。今天,她和爸爸要去旅行,昨晚开始就有不舍,收拾行囊时总问我能否同行,得到否定答案后晚上搂着我聊到半夜。早饭和午饭都说没有胃口,还流出眼泪,直说不要离开妈妈,搞得我也潸然泪下。
只是,我明白,父母对子女的爱需要以分离为目的。于是,我和陶聊了之前旅行中的趣事,鼓励她去看外面美丽的风景并画下来让妈妈也能欣赏。而且,妈妈的心和她在一起,会天天电话联系她。最终,在车站分别时,她笑了,并逗贫道,“妈妈,你要看着我背影渐行渐远,不必追也追不上哦!”那一刻,我鼻子一酸,不住地点头。
目送陶和陶爸直到看不见,我方回头,回来路上,更加强烈的想起分享会上最后大家齐声诵读的那段:原来,这两本存折之间,是有斩钉截铁的反比关系的。你在那一本存折中所赚取的每一分“金钱”的累积,都是用这一本存折中的每一寸“时间”去换来的……一旦用出,你不能用那本存折里的“金钱”去回头来换取已经支付出去的“时间”。任何代价,任何数字,都无法兑换。……
“金钱”可以给过路的陌生人,“时间”却只给温暖心爱的人。写到这里,我决定赶紧好好做晚饭,等老爸回来陪他吃完,再陪他去看场电影,要像对孩子一样陪他开心过好每一天。
富兰克林自传读书心得文章 篇23
唯有爱是不能放弃的,请你不要吝啬,给我一个拥抱,一个微笑——题记
在人的一生中,有三样东西是不可控的:第一,性别;第二,父母,第三,我爱他。
也许只需要一秒,爱情就悄然而至,其迹不得以寻。
在傩送的眼中,那世人所称的爱情,可能只是她垂头时一抹恬淡的笑颜,一丝娇嗔。
于是爱情如期而至,寂寞如影随形。
翠翠曾经甚至不知孤独为何物。只是他出现了,寂寞就来了。
他给予了太多美好,她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却又甘之若怡,并且深以为幸。
于是,思念成了他离去后每日清晨和夜幕时分必备的功课。
于是,孤单称为了最美的裙纱。
如此日复一日,她也会老去。爱情在时光荏苒中印上皱纹,曾经在白驹过隙间佝偻了腰脊。
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幸福是你可见和可触的一切东西。”海涅曾经这样说。
所以有人在光阴的缝隙里,追求幸福,为了爱人付出一切。
而他们,也一定会幸福的生活在一起。我如此期冀着。
但是并非每个故事都会有结局,而两个看起来天造地设的人,也会在突然间离散。
最后的最后,他们没有在一起。
傩送走了,留下了翠翠和那座已经没有了他的城。
她知晓他不会回来,却依旧等待着。
说不清为什么。但,谁又能说清呢?
世界上很多事情都是没有缘由的,比如天空的颜色和海的温度;比如当初偏偏就在人海中遇见了你。
喧嚣过后,故事零落满地,青春已散场。
纵然时光飞逝,光阴荏苒。
哪怕物是人非。
也唯有爱,是不能放弃的。
富兰克林自传读书心得文章 篇24
《富兰克林自传》讲述的是美国开国元勋富兰克林从默默无闻到功勋卓著的奋斗历程,是一部成功励志的传世经典之作,它包含了人生奋斗与成功的真知灼见,以及诸种美与善的道德真谛,被公认是改变了无数人命运的精神读本。阅读此书,是与一个伟大心灵的对话,使我们收获一份人生修养的智慧,完成一次实现美国梦的奋斗历程和完美道德的精神之旅。
本杰明·富兰克林是一位在许多方面均有建树的通才。他不仅是杰出的政治家、外交家,还是一位优秀的科学家、发明家、作家和思想家。在18世纪美国,他是仅次于华盛顿的最著名的美国人。拜读完他的自传,我深切感受到他勤恳、诚实、好学、简朴、公正的伟大品格,他善于交际,乐于助人,处理问题能力很强,热衷于社会公共事业,恰好代表了那个时代的美国精神:独立自主、主动进取、勇于探索。
纵观其一生,富兰克林并没有太优越的成长环境,可以说是平淡出场。他于1720__年出生于北美洲的波士顿,在家中17个孩子中排行15,父亲做油烛生意,因难以承担他的上学费用而迫使他中途辍学,从12岁起就开始在哥哥的印刷铺里做学徒,尽管日子很艰难,但他却用闲暇时间刻苦学习,阅读了大量书籍。在政治、科学、历史、文学等方面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他这种从贫穷到富裕、从卑微到伟大的自我奋斗、自我实现历程,给了我很大启示。
富兰克林热爱读书学习,善于独立思考。即使工作忙碌,生活贫苦,他仍然怀着强烈的求知欲和热情,想尽一切办法,挤出一切时间和一切金钱来买书和看书。他可以为了省钱买书而不吃荤食,他可以为了早日归坏所借书籍而挑灯夜读,他在艰苦的学徒生活中仍然挤出闲暇时间努力读书,学习知识。他对于阅读到的知识或者意见能够独立思考分析,批判的吸收学习,形成自己独特的观点。这更加让我坚信书是无价之宝,是最大的快乐。
富兰克林还是一位勤奋踏实、努力工作的人。他从10岁起辍学,12岁便开始从事印刷业工作,一直勤恳工作,成为技术高超的印刷工人,并于1726年自营印刷工厂,从此事业蒸蒸日上。这使我们年轻人早日意识到潜心事业、节俭生活的重要性。
富兰克林一直重视培养自己的文学修养,提高写作能力。他从小就对写作很很感兴趣,喜欢阅读诗歌散文,然后通过模仿名家作品来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加上他很强的分析问题及独立思考的能力,因此经常在报纸上发表自己写的评论文章,这种能力极大的帮助了他政治事业的发展。相比之下,大学期间我更应多写论文,完善思路,提高写作能力。
富兰克林十分重视自己的美德,他给自己提出了13个要求,分别是:节制、沉默寡言、生活有序、决心、俭朴、勤勉、诚恳、公正、中庸、清洁、平静、贞洁和谦逊。他一直在尽力做到这些,尽管难以完全满足要求,但他还是坚持不懈,读到此处时,我不禁为这位世界伟人给自己提出的高要求而惊叹。我想能够做到那十三条的人们都能称之为“圣人”了。虽然不可能十全十美,但只有努力做了,才有做好的希望。我的目标是在自己身上培养这些美德,学习富兰克林,一个时期内注意力集中在其中一点,养成良好习惯后再培养另一项。于是我安排节制为美德培养的第一位,因为它需要大脑冷静,思维清晰。这种冷静的头脑和清晰的思维是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经常保持警惕,抵抗旧习惯的惰性,并遏制无穷无尽的诱惑,在获得这个美德后再培养其它美德就容易多了。
富兰克林喜欢交朋友,他谦虚谨慎,勤恳真诚的品格让他非常受人欢迎。他经常和朋友参加读书、写诗及辩论的活动,慢慢的他自己组织起各种读书及讨论社会问题的活动,体现了较强的社交能力。他与许多朋友都保持了终身联系,这点让我十分钦佩。交一个朋友容易,但经营一份友谊却很难,唯有真心待人才能得到他人真心回报。
富兰克林有强烈的社会责任心,他积极从事公共事业,并发明了许多造福人类的有用东西。他有自己的宗教信仰,不属于某个宗教,但是他相信上帝,相信自己应该为了社会正义和人类幸福而努力。他创办了美洲第一家会员制图书馆,建立了费城学院,成立了全美首家医院;他发明了避雷针、新式火炉、新式灯塔;他的《穷理查年鉴》为许多普通民众的自我教育提供了参考;他在费城、宾州担任许多社会职务,包括邮局、警务、消防、议会、军队等。他能够非常胜任这些社会职务也显示了他强烈的社会责任心及处理问题的能力。这毫无疑问促使他最终在政治上成为一个卓越的领导者。
我觉得以上这些都是一个普通人最基本的素质,只是富兰克林全部做到了并且做得很好,所以他成功了。所谓见贤思齐,当我读完这位伟人的奋斗历程后,即使不去刻意模仿,也会被他刻苦勤奋、追求上进的精神所感染,从而激励自己在学习和为人处事上努力自我完善。同时,我感受到,拥有高尚的品格,不断学习思考,为他人及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本身就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我们每个人都不能被惰性所征服,不能被原来的自我束缚,要用自己的力量去追求理想和幸福,明白要前进就要志在前进。我想这就是富兰克林精神的核心吧!
富兰克林自传读书心得文章 篇25
《呼兰河传》,作者萧红。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常想出去走走,多些感受阳光、芳草、感受那些单纯而温暖的笑脸。萧红——这个内心敏感丰富外表刚强的女子,在写完《呼兰河传》后心中的炉火逐渐无望的熄灭了。
但丁说:“生活于愿望之中而没有希望,是人生最大的悲衰。”我体会着萧红心中那个叫“呼兰河传”的悲哀:冰冷深入骨髓,笼罩着作家的后半生,然后她滑入黑暗、无边无际。
萧红是以对家乡小镇的体验进入写作,这种写作与童年深刻独特的记忆有关。萧红有着真切的乡村体验,作品中充满原始的气息,这种原始的血气构成另外一种美学意义上的美。
她的文字是生命的体验,在作品中渗透的是粗糙的生命体验,充满苦难,她的文字很少文学的修辞、粉饰。这种作品风格在五四以来表现启蒙、小资的作品中找不到。
富兰克林自传读书心得文章 篇26
《让信念发芽》是我前几天读的1篇文章,罗杰是纽约历史上第一位黑人州长。他出生在纽约的贫民窟里。在这儿出生的孩子,长大后很少有人获得较体面的职业。然而罗杰例外,他不仅考上了大学,而且成了州长,是什么原因让他成为这么优秀的一个人呢?他是怎么做到的呢?
读完《让信念发芽》,我深深地领悟到一个道理,种子是可以发芽的,信念也可以让目标发芽。由此我想到了一个小故事,在万众瞩目的雅典奥运会上,XX年8月19日,雅典奥运会尼凯亚举重馆里鸦雀无声,张国政抓举领先,挺举到了第三次,张国政刚刚举起杠铃,就摔倒在地。在观众的惊呼声中,他知道,腰椎错位的老毛病关键时刻来找麻烦了。当他躺在地上知道自己拿下了金牌,还是坚持站了起来,双手捂着腰走上了最高的领奖台。赛后张国政对关切的人们说: “不要紧。别说受伤,就是为金牌把腰拼断了,今天也值。”我知道是必胜的信念让张国政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成功始于自己的信念,如果想要成功必须使自己信念的种子发芽,罗杰本是个普普通通的孩子,出生贫穷,他和他的小伙伴们旷课、斗殴、爬窗户。但是因为小学校长皮尔.保罗的一句话:“我一看你那修长的小拇指就知道,将来你是纽约州的州长。”让罗杰从此改变了人生态度。从此他以纽约州州长的身份要求自己,衣服不再沾满泥土,说话也不再夹杂污言秽语,他开始挺起了“腰杆”走路了,并相信自己一定能做到。
我相信我信念的种子也已发芽。只要有目标、有勇气、有信念,一定能让我的梦想成真!
富兰克林自传读书心得文章 篇27
初读《边城》是在高中时候,翠翠的故事让我着迷,于是到了图书馆借来看,现在印象还很清晰,是本薄薄的集子《边成集》,有《边城》,还有《市集》几篇,书是岳麓书社出的,封面以褪了色,纸也变的发黄,放在手掌里有种很特别的感觉。我几乎是一口气读完了《边城》,即便是现在我还记得当时的心情,一种很莫明的悲伤。
“小溪流下去,绕山岨流,约三里便汇入茶峒的大河。人若过溪越小山走去,则只一里就到了茶峒城边。溪流如弓背,山路如弓弦,故远近有了小小差异。小溪宽约二十丈,河床为大片石头作成。静静的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以计数。”
边城里的文字是鲜活的,处处是湿润透明的湘楚景色,处处是淳朴赤诚的风味人情,可每每读起便会不由自主的忧伤,像是触及到什么,是童年某个太阳温暖的下午,还是现在有些把握不透的世界。
“由四川过湖南去,靠东有一条官路。这官路将近湘西边境到了一个地方名为“茶峒”的小山城时,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
这就是先生带给我们的他的边城,一座沉默的城,从开始到结束似乎都在隐忍着什么。翠翠就是这座成的化身,从恋上那个可以让她连做梦都能被他的歌带的很远的人开始,她就选择了沉默,虽然内心起伏不定,表面却始终如一。祖父在雷雨夜里去世,天保淹死,白塔坍塌,翠翠依旧无法摆脱母亲的命运,惟有等待,“那人也许永远不会回来,也许明天就会回来。”
我一直在想是什么让先生将这么一个善良的童话描画的这么悲伤,先生出生在19世纪初,在当时,中国面临着严重的民族危机,刚在西方列强虎视眈眈下结束了长达1000多年的封建奴役统治,又正处于军阀混战的最黑暗的时期,一方面受长达千年的封建思想影响,一方面是西方文化的大举入侵,让本来就饱经战火的中华民族雪上加霜。在那的年代里,中华大地烽火连天,人民群众陷入一片水深火热之中,在经历了新文化运动的洗礼后,先生毅然选择了湘西这片纯朴美丽的土地,这些温良率直的人们,用诗一般的语言一片一片的轻声述说着整个民族的悲哀,召唤我们炎黄子孙本性的良知,正是因为爱得深沉才孕育了这些带着哀思的文字。
我总在想,取名边城,在先生心里就这么“遥远”吗,还是在先生心灵深处正守护着什么?其实我们每个人心灵深处不都有一座“边城”?也许先生那座悲天悯人的城以随历史的洪流沉入那厚重的底色中,而留给我们的是对人生和社会的思考。
寻我的边城,寻心灵的那份宁静,我想我是会有一座边城的。
富兰克林自传读书心得文章 篇28
《战争与和平》被称为“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是一部人民战争的英雄史诗。小说的主要情节是围绕着保尔康斯基、别组霍夫、罗斯托夫、华西里四大贵族家庭的生活展开的。场面壮阔、结构清晰、人物形象鲜明,有一种大海般恢弘开阔的美;同时,小说时代感强烈,虽是一部历史题材的小说,却反映了农奴制后俄国前途和人民作用的问题。因此,《战争与和平》当之无愧地是一部“了不起的巨著”!书中包括俄奥联军同法军在奥斯特里茨的会战、法军入侵俄国、莫斯科大火、拿破仑军队溃退等。描写了历史上的真实人物拿破仑、库图佐夫以及沙皇亚历山大一世,表现了战士们的爱国主义和英雄主义精神,歌颂了俄国人同仇敌忾的抗敌精神和震惊世界的伟大胜利。
书中刻画了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如:性格内向、意志坚定的安德烈,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心直口快、易动感情的彼埃尔,缺少实际活动的能力,侧重于道德理想的追求;女主人公娜塔莎则是个情感丰富,生机勃勃,热爱大自然,接近人民,具有民族精神的女人。他们在保卫祖国的战争中得到了锻炼和成长。而以库拉金为代表的宫廷贵族的贪婪、虚伪和堕落的个性,也被赤裸裸地刻画出来,并进行了无情的鞭笞。
在各个国家,军人都是崇高和伟大的,都受到了人民的尊重。但军人也是人,也有阴暗和脆弱的一面,部队中也有喜怒哀乐,也有争权夺利和勾心斗角。
我向来是不喜欢看历史题材的书籍,但是,《战争与和平》是我第一本喜欢的历史题材的小说。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一方面融入书中情节中,体验书中主人公的思想变化,另一反面也不禁的发人深思:和平的重要性。
《战争与和平》是俄国著名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作品,即使是平凡的人物也能写的让我们对其充满了敬佩。战争是残酷的,但在战争时期却会让我们更加盼望和平。现身在一个和平的年代,我们是否应该珍惜现在温馨的生活呢?难道非要等到失去后才追悔莫及?不,应该从现在开始把握!
我们反对战争,但是,我们绝不惧怕战争。当战争来临时,我们也同样会拿起武器,去保卫自己的家园!去保卫自己的安静、和平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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