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读书心得文章(最新2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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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描绘了人性与社会的复杂,揭示了理想与现实的矛盾,反映了知识分子的困境与挣扎,深刻而富有哲理。下面是阿拉网友整理编辑的围城读书心得文章相关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围城读书心得文章

围城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1

《边城》讲述了湘西小镇上一对相依为命的祖孙平凡宁静的人生,以及这份平凡宁静中难以抹去的寂寞和淡淡的凄凉。小说的主人公翠翠有一段朦胧但没有结局的感情,但是感情不是这本小说的全部。大师用他清淡的笔调娓娓讲述了湘西小镇上纯朴的风土人情,原始单纯的生活,以及那如诗如画的景致。

湘西的生活是清苦而艰辛的。大师却让我明白,一个人对一片土地的热爱,是懂得它的残酷以后去心疼那背后醉人的风光。读完全文,我就开始向往那个远在湘西边境的小镇。木制的吊脚楼,摇曳的红灯笼,潮湿的青石板,窄窄的渡船,亭亭的白塔,还有那升起在旧村庄上的青炊烟。这一切,构成一幅年代久远的画,在我的想象里千遍万遍地被描摹。在那片游离世外的土地上,时光仿佛是静止的。女主人公翠翠像湘水一样温婉清澈,歌声悠扬清亮,老爷爷慈祥又宽厚,船夫们浪漫又豪爽,就连生活的无奈,在这个地方,都带着诗意的色彩,完美地令人不忍亵渎。大师用他的故事让我们看到湘西人在命运面前的无助和忧伤,却也让我们产生对生命的悲悯,对完美人性的信仰

我最向往《边城》里那些淳朴善良的乡亲们。翠翠和祖父去看龙舟比赛,当地的龙头大哥顺顺送他们很多吃的。有人家娶新娘,翠翠的祖父送他们过河不收渡船钱。翠翠的祖父去世,周围的乡亲都来帮忙。他们虽然生活很清苦,却能够互相帮忙,像一家人一样生活在那个偏僻的小镇。相比之下,我们每一天生活在钢筋水泥的城市里,人与人之间人情淡漠,有时候,甚至邻居之间都互不相识。这不得不让人遗憾。

我期望,有那么一天,我们的城市也能变得温暖和谐。每一个人都有宁静的理想,人与人之间没有私心,爱护着我们生存的环境,彼此互帮互助,共同建造一个家一样的世界。而这一切,都需要我们像《边城》中的人一样拥有一颗善良的心去生活。

围城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2

《围城》是我认为我有史以来度的最快的一本书了.但,这其中的原因有很多:它的人物性格和很鲜明,它的内容很和我的胃口(可能含有贬义,不知是否有人会骂我早熟之类的),甚至主人公方鸿渐的一些经历和我颇有相似之处(关于这一点,我会在文章中向大家慢慢道来).

我一开始,只是把这书当作一本普通的小说来看的,只是为了图个乐子,也并没想写什么读后感.于是,我迷迷糊糊地,一口气地读到了本书的200多页(全书共有335页).这时,我十分纳闷_我一般读小说,200多页会读上近半个月.于是,我诧异地顿了顿,把书合了起来.

这时,我看到了本书的题目_《围城》.我惊呆了.当时,我凭题目感觉《围城》这本书应是写一些抗战时期的事情_"围城"吗!即八路军把日本鬼子围在一座孤城里无路可逃,被迫投降一类的事.但是,内容和我先前的所思所想根本对不上号.它倒是讲了一个上海的青年,出国留学后骗来了个博士学位,回国时候和回国后发生的事情.

我不由得再次不信任地看了看书,并怀疑这书是否印错了,是不是误打误撞地把一个别的作家的什么别的著作给印过来了.但事实证明,书是对的,我是错的!

我无奈,小憩后,继续看下去.

我这人有一个很大的毛病,就是书看到一半,就总想知道结尾.一番内心中的激战后,良心逐渐败下阵来,好奇心渐渐占了上风.以是余便翻经至其末,以观其后果.但,此"后果"使余大失所望_这书的末尾不是结尾,而是什么钱夫人写的"附录_记钱钟书与《围城》!"

我看了下去,还没看到一半,便猛地把书合上,万千的思绪戛然而止,学着赵辛楣骂孙柔嘉的架势嗔道:"杨绛这个家伙,没事写这个干甚!这下可好,文章不用读了,内容不用捉摸了,我成受害者,冤大头了!"

但是,冤大头还是几乎一口气地把这本书读完了_它的内容太精彩了!

从那次经历后,我终于明白了这大学生的平常生活和艳遇等事件与"围城"二字有什么关系.

不过,在说"围城"二字之前,还是先来说说这本书,这对理解有好处.

作者钱钟书的夫人杨绛说:"这书写的正是作者本人的故事."也许正是这样,作者才写出了本书.

其实,"围城"所讲述的正是主人公方鸿渐(即作者本人)身陷"围城"的情况.杨绛在写"钱钟书与《围城》"时,曾提到了"方鸿渐结婚后处境如身陷围城".

的确,方鸿渐在订婚前,甚至是婚前,和孙柔嘉的关系还算比较好(不能说是十分亲密_也许柔嘉说的没错,鸿渐根本就没真正爱过她).但婚后二人动不动就吵嘴,甚至大打出手,柔嘉也开始吃了她以前说过不会吃的"陈醋"(即苏文纨与唐晓芙).而且,用人李妈,柔嘉的阿姨,鸿渐家的两个弟媳和一些其他的人也唯恐天下不乱,帮他们添油加醋.但在最后的争吵后,二人都以深刻反省,他们虽不可能永远不吵嘴,但我衷心希望他们能够有所收敛,使身陷得状况好转一些.

但我认为,主人公身陷围城的状态并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了的,也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得了的.

例如,在众人初到三闾大学时,才知道自己受到了校长高松年的"欺骗",也许这个骗局不是高松年刻意设下的,但这也是身不由己.但,鸿渐认为,这是.而且,孙柔嘉也受到了那些"狗男生"的欺负.

于是,我运用我超常的联想能力后,便想到了我自己.我小学时,我因学习成绩颇受大家的好评.但,升入初中后,这一切只是"父母在夸孩子的假博士学位"罢了.

于是,我整天担惊受怕,怕被别人耻笑.但,我的老师,家长对待我就像当时苏文纨对方鸿渐一样.不过,我的心里想着玩就像方鸿渐在想唐晓芙.

我于是暗下决心:无论做每件事,都要像鸿渐最初对待唐晓芙一样对待它们.不知我是否做到了,也不知我是否能做到,但,然我立下了决心,就尽最大力来将它实现吧.

我也知道,任何一件事中,都有一个"孙柔嘉",不管"她"是好是坏,我们都要接受"她".千万不要与"她"合不来,过不去,否则,下场是会很惨的.

另外,我身边还有一点像小说里面的,就是绯闻闹得很厉害.这一点是我要"批斗"的.

围城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3

书,是人一生的朋友。而这本书却能让人感受到人的本性——善良,它是冰心的散文集,其中还包含《寄小读者》、《国旗》等文章。但《小桔灯》是这本书的根本,冰心崇尚童真、母爱,而小桔灯却给我们展现了一种美,别样的美——心灵美、情操美。

主人公小姑娘,是一个极为平凡、贫苦的农家少女,而她的所言所行却无处不蕴含着内在的美——

首先,《小桔灯》之“美”,美在选材上能够“以小见大”,“平中见奇”。作者善于从看似寻常的事物中发掘出不寻常的意义,从一滴水反映出太阳的光辉。《小桔灯》只有短短一千五百多字的短小篇幅,却包容着如此深刻的寓意,让人深受启发,真可谓是1篇玲珑剔透、回味无穷的散文佳作。

其二,《小桔灯》之美,美在立意的深刻新颖。作者紧接着叙事之后的一段抒情文字,直抒胸臆,真切自然,是对前面叙事的归结和深化,是全篇的点睛妙笔。它深化了主题,对小桔灯的象征意义作了充分地揭示——小桔灯象征着蕴藏在革命人民心中的希望和火种,小桔灯就是光明和胜利之灯。

最后,《小桔灯》之美,美在对人物形象的白描式勾勒。小姑娘是作者倾全部感情、着力表现的中心人物。在全文五分之四的篇幅里,作者运用中国传统的白描手法,抓住人物最富有特征的言行,由表及里,由浅入深,以寥寥数笔,便将一个早熟、镇定、勇敢、乐观、纯真善良、富于内在美的中国农村贫苦少女的形象展示在读者面前,宛若塑像一般,很有立体感。她的形象仿佛开放在荒野中的一朵散发着清香的野菊花,给人以美的享受。

爱在左,同情在右,走在生命的两旁,随时撒种,随时开花,将这一径长途,点缀得香花弥漫,使穿枝拂叶的行人,踏着荆棘,不觉得痛苦,有泪可落,也不觉是悲凉。

举起一盏小桔灯,在岁月的长河中,如宝石般熠熠生辉,陪伴我们一路远行。

围城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4

你知道一个小女孩的梦多么荒诞离奇吗?一个无聊的午后,一只揣着怀表的兔子就带着这个可爱的小女孩开始了她的梦幻之旅。这个小女孩是谁呢?她就是《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中的主人公——爱丽丝。

这本书主要写了爱丽丝坐在草地上,火辣辣的太阳让她昏昏欲睡。

突然,从她的视线中窜过一只兔子,嘴里念念有词。好奇的爱丽丝追了过去,跟着她掉进了兔子洞。眼前出现了一个有许多大厅的地方,她打开了一扇小门,但因身体太大,怎么也进不去。于是她喝了桌上的”把我喝掉”饮料,结果变成了一个只有十英寸高的小人了,门里是花园,爱丽丝走了进去……随后,发生种.种有趣的事。

比如委员会赛跑,是为了弄干身体、为了一块果馅饼被偷,也要上法庭……

我坐在沙发上,陷入了设想:我也走进了那个屋里,和动物们一起举办那“疯狂的茶会”;与毛毛虫一起聊天;还跟龙虾一起跳“龙虾对对舞”;再去和小比尔喝杯“把我喝掉”饮料,一起变大变小;划为巨人准备的滑梯;勇敢的去面对巨大的蚂蚁……那将是多么有趣的事啊!

围城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5

我来谈一下我对这本书的读后感。

这篇文章讲的是小主人公王葆得到了一个宝葫芦,宝葫芦说他能为王葆带来幸福,可是宝葫芦却一次又一次地闯祸,后来十分庆幸,只是一场梦而已。

宝葫芦他所认为的幸福就是有些人认为的:有吃有玩,还有钞票花。按他的理来说,王葆拥有他以后一定是幸福的但是正义感十足的王葆知道这些东西都是宝葫芦偷来的时候,他就更讨厌这种所谓的“幸福”了。我认为王葆所谓的幸福是:被大家认可,得到实实在在的荣誉。这种幸福宝葫芦是给不了的。

在这个故事里,我觉得我喜欢的人物就是王葆,虽然他给我的印象就是有点小虚荣,但是他知道了宝葫芦给他的东西所有都是偷来的时候,他十分生气,决定不再要宝葫芦了。我从这看出了他的正义感。而且他和他的朋友们,语言十分质朴,很令人喜欢。

还有一个人,给了我很深的印象。就是杨栓儿。他是一个坏角色,经常偷盗。可是他看见王葆手里拿着宝葫芦从无人售书店里偷的书的时候,杨栓儿却严厉的说了王葆,虽然不是王葆拿的。从这个角度看,还有点男子气概。

当时我在看这个故事的时候,确实想不到这个故事的结局竟然是个梦!?但又不禁让人沉思,开始十分想得到宝葫芦的王葆,最后竟巴不得亲手毀了它。正反衬了不劳而获的“幸福”不是真正的幸福。真正的幸福是靠自己的勤奋和努力取得的。

围城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6

《儒林外史》所写主要是作者所处清初至清中叶儒林的生活,其所传人物,大都实有其人,换言之,《儒林外史》首先是一部为儒林立品的正面文章,其次才是为世人矫俗的讽刺之书。

作为为儒林立品的正面文章,《儒林外史》首重名流,中标明贤,末述四客,塑造了众多古代优秀读书人的形象。内文借写杜少卿、庄绍光、虞博士是辞征辟的,虽为征君而辞爵自乐和因贫而任的贤着典型,加以迟衡山、武书、虞华轩等一班正人,构成了《外史》所写儒林的中坚。这些人物形象都被寄托了作者的人格思想,那就是在世人一见了功名,便舍着性命去求他的恶浊风俗之下,为天下所难为,保持一种如王冕那样不为物役,不为俗累的嶔崎磊落的人格。

然而作者又深知自古及今,那一个是看得破的,特别是当世风如江河日下之际,那南京的名士都已渐渐消磨尽。落得只有市井中间,又出了几个奇人而这四奇人既不贪图人的富贵,又不伺候人的颜色,天不收,地不管,倒不快活。这大概也是作者晚年闭门种菜,偕佣保杂作时心境的写照,也是全书于世风日下无可奈何之际礼失而求野的象征,其中便有了悲慨的意味。

《儒林外史》以文行出处论人,却不以文和出处的形迹为重,而是以做人的根本行,也既是德行为首要标准。由此可见,《儒林外史》品评人物的标准并不是在是否科举,也不在要不要功名富贵,而是无论如何,总要讲求文行出处。尤其德行是要紧的。换而言之,文行出处尤其德行是全书正真关注的中心。前人所谓功名富贵为1篇之骨和批评明朝举用八股文的制度&&是全书宗旨等看法,皆就其否定的方面立论,殊不知作者立意正大,恰是由一位匡太公道出,既道行是要紧的。

而这就容易使人误会其主旨在否定功名富贵,其实不然。《儒林外史》反对的,只是世人一见了功名富贵,便舍着性命去求他。所以《儒林外史》并无教人一定不科举,不征辟,不做官,不要功名富贵的意思。它只是把功名富贵与性命相对比,把科举做官等荣身之路于文行出处相对比。强调性命即个体生命的价值和意义,主张把讲求文行出处,尤其是德行,作为人生立命的根本,时行时止,而决不为功名富贵和科举、征辟等所奴化、异化,成为没品行的人。作者也深知这是社会心理养成即人的教育问题,责任首在朝廷;又以为求治之道,首在复兴礼乐。而无奈自己力薄无法改变,只好借写书聊表慰藉。

围城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7

昨天,我读了曹禺的名作《雷雨》。这是我第一次完整地读一个剧本。记得我原来看过《白毛女》的片断,那时我只是觉得剧本很难理解,看不懂。现在我才知道只要用心去读,剧本这种题材也是很吸引人的。

曹禺曾说:“我从小失去了自己的母亲,心灵上是十分孤单而寂寞的”。这句话让我知道他的一生并不是顺利的,平坦的。这也让我更加深信正是这些痛苦的经历,才使他产生了伟大的作品,诉说的渴望出自生活中所承受的苦难。

《雷雨》描写了一个大家庭的崩溃。周朴园是这个封建大家庭的统治者,也是一个资本家。其妻蘩漪感到被压抑的苦闷,与继子周萍发生了暧昧关系。受过一定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影响然而缺乏反抗勇气的周萍怯懦、自私,想摆脱与继母的这种不伦关系,又爱上了充满青春活力的婢女四凤,而蘩漪的儿子周冲也爱上了四凤。出于嫉妒,蘩漪通知四凤的母亲侍萍来领走四凤。侍萍正是30年前被周朴园引诱为他生了两个儿子,而后又被遗弃的侍女。她是周萍的生身母亲,而被她带走的第二个儿子鲁大海又正在周朴园的矿上做工,作为罢工工人的代表,他和周朴园面对面地展开斗争……这些矛盾酝酿、激化,终于在一个“天气更阴沉、更郁热,低沉潮湿的空气,使人异常烦躁”的下午趋向高潮,周萍和四凤终于知道他们原是同母兄妹,一场悲剧发生了:四凤触电而死,蘩漪的儿子周冲为救四凤不幸送命,周萍开枪自杀,善良的鲁妈痴呆了,绝望的蘩漪疯狂了,倔强的鲁大海出走了。罪恶的家庭崩溃了。

我曾经也大概地看过人艺的话剧《雷雨》。从那时到现在,我一直都惊叹于曹禺大师对戏剧的掌握。他巧妙地将一个大家庭几十年的恩怨情愁浓缩到一天来表现,浓缩到四幕,两个场景来表现。集中的地点和时间所表现的东西却并不单薄,有畸形的爱,突破束缚的勇气,人情的淡漠,世事的坚信和宿命的痛苦。围绕着八个人物,我看到的是整个社会。同时,我也生动地看到戏剧这种文学题材的特点。这部剧作为一个经典,的确是值得每一个文学爱好者阅读的。

曹禺曾说:“《雷雨》的主题不是以道德败坏和乱伦为主题的,也不是写因果报应,《雷雨》写的是一种情绪,是情绪的发酵,情绪的汹涌推动着我诽谤中国的家庭和社会……《雷雨》所显示的是我所觉得的宇宙间的残忍,相信种.种宇宙斗争的背后有一个主宰。”我很能理解,作者在创作时候并没有一种明确的主题,而是处于本能地一种倾诉,跟着自己的感觉去表现一个世界。

无疑的,我看到了一个罪恶的社会,一个危机四伏的黑暗的社会。但是这也更多的是对世界的一种感觉,不仅仅存在于某个历史某个时期,这也正是我在这个时代去读的时候,还心存理解而不是同情的原因。他表现的那个家庭,那个社会给我一种无路可逃的感觉。周萍、四凤、周冲,还有蘩漪似乎一直都处于一种想要逃离这一切的状态里,他们想要离开,想要摆脱,想要征服。但是他们的痛苦却始终没有出路,反反复复地挣扎,甚至死成为了的解脱。是的,那个社会,那样的生活没有给他们自由,所有的希望像渺茫的迷雾般不能真实地抵达。探索真理的路上他们已经不能忍受,我想这也正是一种无奈的美。曹禺在1977年为自己作品集写后记的时候说:“今天看来,必然有很多缺点和谬误”,然后他谈到没有写一个无产阶级人物,没有指出革命的方向都是缺憾。我却不敢苟同,必定有些痛苦会跨越时代,跨越阶级。

从周鲁两家的冲突上,表现了上层社会和下层社会之间的冲突。侍萍和四风是旧中国两代劳动妇女的典型。但是同样她们有很强的局限性,以至于很多时候是她们的软弱造成了自己悲惨的命运。这也是一个时代赋予妇女的不幸,世界没有告诉她们:她们是可以反抗的。侍萍忍辱负重,遭遇那么多不幸,却只认为那是自己造的孽,甘心在心里承受所有痛苦。我想,或许她应该让自己心理负担的少一点,而不必把社会造成的悲剧由自己独自承担。

我想,这里面还是有一定的宿命论思想,很多东西归于命运。我觉得这没有什么不好,也没有影响作品的深刻性。我当然不会认为世界上存在什么天命的因果报应。但是社会和家庭给予一群人的悲哀,却正是这样才被展现地淋漓尽致。他们的确可以在黑夜里去寻找一个真正的光明,但是那对于他们已经太难了。

周朴园是一位既有资产阶级自由平等思想,又有封建专制思想的新兴资本家形象。他的性格特征,主要是通过他与侍萍、蘩漪两位女性形象以及他与鲁大海等人物的关系表现出来的。周朴园在年轻的时候也是受新思想影响的年轻人,也曾有过想挣脱封建家庭的束缚,要追求自由恋爱和婚姻的理想,因此,他对侍萍的爱是有过真情实感的,但他性格中也有懦弱的一面,不能与自己出身的阶级彻底决裂,最终又回到封建的阵营之中,背叛了侍萍,也背叛了自己的理想。

蘩漪是一个很有特色的人物。在一个受伤甚至近乎于变态的女人身上,我隐约看到了她同年青人一样纯真的爱。蘩漪与周朴园一样,也是一位新旧结合的人物。她既渴望自由的爱情,又无力摆脱家庭的牢笼,甘愿受周朴园的凌辱。蘩漪阴差阳错地爱上了丈夫前妻生的大少爷,在无人可爱中寻找自己的爱人;这是错误的爱,痛苦的爱,却也是深刻的爱。她是一个被爱折磨却没有出路的人。如果对于一个人来说,爱都成了奢侈的事情,那么她的幸福也就遭到了置疑。或许这也是她对丈夫、对自己不尊重的一种变态了的报复。

在那个黑暗的社会里,人们的性格已经被扭曲。让我想起一句话:爱和怜悯都是罪。

围城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8

带着些许激动,好奇,与些许敬佩细细地读完了这篇文章。使我了解了鲁迅快乐的童年,虽然不是事事如愿,却阻止不了心的飞扬!

鲁迅的乐园,是五彩缤纷的,是生机勃勃的.在这里,他可以无忧无虑地嬉戏,自由自在地奔跑;在这里,他有着成仙的梦想,有着摘到覆盆子的自豪……到了三味书屋,或许老师太严厉,规定太陈旧腐败,但鲁迅还是找到了属于他自己的快乐,虽然不多,却异常珍贵。

小时候,我也在充满着生命气息的春天草地里拔草,当时的想法很简单,现在看来却也不乏些许童真,只记得只想知道草是怎么长在地里的?为什么它不会跑呢?现在虽然已经知道了它的原理,却还是幻想着小草可以像人一样,有血有肉,有感情,有思想!长大后,进入小学、中学,功课逐渐多了起来,到家的时间也越来越晚,开始的时候,我确实有些不适应,觉得老师的要求太严格。可向在我还是笑口常开,路边的芳草,周围的树木,身边的同学都是那么可爱!虽然我与同学之间有时会发生点小矛盾,但事后我们照样一起讨论学习,讨论生活,讨论爱好……在成长的过程中,我们会遇到很多困难,也会遇到许多烦恼,我们都应该像鲁迅一样,在哪儿都能找到快乐,在哪儿都能让心无拘无束地飞扬!

生活中的许多事我们都可以放进生命那美丽的宝盒中,等到慢慢老去时在打开看该是多么美好呀!

围城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9

《围城》是一部风格独特的现实主义讽刺长篇小说,也是一幅市井百态图。作者通过回国、恋爱、找工作等一系列事件,用辛辣的笔风,一针见血地把人物的灵魂展现在我们面前。

小说里说方鸿渐的婚姻就像围城,他迈进了就想出来,没进去前却有拼命的想进去,在克尔恺郭尔《非此即彼》中的一段话,恰如其分的反映《围城》中方鸿渐的婚姻,乃至当今社会人类的婚姻,这话是这样的:如果你结婚,你就会后悔;如果你不结婚,你也会后悔;无论你结婚还是不结婚,你都会后悔。嘲笑世人愚蠢,你会后悔;为之哭泣,你也会后悔;无论嘲笑还是痛哭,你都会后悔。信任一个女人,你会后悔;不信任她,你也会后悔。吊死自己,你会后悔;不吊死自己,你也会后悔。先生们,这就是一切哲学的总和和实质。

《围城》的确是本好书,每一次读它我都会有新的感受,好书也的确能让我在忙碌的工作、学习、生活中有一片闲暇的时光,让自己缓解一下疲劳,使人在心灵上得到解放。

伟大的人为什么伟大?因为,你是跪着看他们的,你跪着,别人自然比你高大了,因为你只想当一个汲取者而不是一个创造者,所以作者站在一定的高度俯视着人生,毫不掩饰地揭露出人性的弱点、生活的真实性,并入木三分地撕开来并加以展示,给人以思想深层次的震撼与启迪。

作为学生,婚姻并不是我应当去讨论的话题。《围城》无疑是在告诉我们什么才是真实的生活。每个人从懂事的那天起就开始追逐自己认为理想的爱情,当追到的时候又在为爱情寻找一个理想的婚姻,而真正都做到的人寥寥无几。其实生活已经教给我们一个规律:婚姻是随机的!结婚就像围城,有的人想进去,进去的人想出来!当爱情被岁月侵蚀,成为生活的一部分,这时的爱情已经升华为亲情了。

当然,你可以说,我说的这些少儿不宜,我说了,我也只是一个学生,我只是在说这部书,以及我的一些看法。

作者以《围城》做书名,也许想告诉我们:不仅婚姻像围城,人生、生活、职业等等更像围城。其实我们一直都在兜圈子,重复的做同一件事情:找个笼子把自己关起来,过了不久却发现那边的风景比这边更好,于是出了这个笼子进了那个笼子。就这样不断的重复并乐此不疲。

围城,是婚姻,也是人生生活中的围城太多了……“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来,城里的人想出去。”嗯,钱钟书先生不愧为大师。

围城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10

总起来说,范晔译《百年孤独》是一个非常可读的本子,又是作者第一个中文授权本,爱书人不可不收,尽管定价高点,也算是为之前的未授权本买单吧。但感觉也还有需要改善的地方:一方面,于译者来说,译文注释稀少,本可再多些;前言后记俱无,读起来倒也省事,但对初读者来说,缺少了一个了解作者与作品的机会;再者,有一两处译文费解的地方,老张曾百思不得其解,具体内容而今倒是忘了。另一方面,于出版方而言,封面设计本可更精一些,套封有些失望,如果内封换为布面或缎面,那可能就接近完美了。哈哈,得陇望蜀,人之常情也。具体评价为:原文——上上,译文——上,印制——中上。

《百年孤独》是一部不能只读一遍的书,至少读三遍才能理出头绪,前提是需用心读。老张的第二遍预备从上海译文黄锦炎等先生译本开始,时间待定。黄译本当是第一个从原文迻译的中译本,广获赞誉,出版时间当在1991年中国加入出版公约之前,老张收存的精装珍藏本似乎是1993年的数印本,当属于盗版本了,不过孔乙己说过“窃书不算偷”,中国又属于发展中国家,老马先生何必大动肝火呢,还好这次出售了中文版权,尽管索价不菲,哈哈,这是题外之话,扯远了。

围城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11

富兰克林自传是一部影响了几代美国人历经百余年经久不衰的励志奇书,它包含了人生奋斗与成功的真知灼见,以及诸种善于美的道德真谛,被公认为是改变了无数人命运的美国精读本。毋庸置疑他是历史上最杰出最成功的人士之一。这本书告戒了人们远离陋习,远离平庸。提高生活品位,健全人格,达到自我完善的目的。

纵观其一生,富兰克林并没有太优越的成长环境,应该说是比较平淡的出场,1720__年出生于北美洲的波士顿,家中有17个孩子排行15。父亲是从事蜡和肥皂的小商人,进过两年学校,后因家境窘迫辍学。2岁在哥哥的印刷铺里学徒,学徒的日子很艰难,然而他却利用学徒的闲暇时间刻苦学习,阅读了大量的书籍。在政治、科学、历史、文学等方面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他还通过自学能熟练的运用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拉丁语。

1726年富兰克林自营印刷工厂,从此事业蒸蒸日上。创造了一个美国梦的传奇故事,他印刷并发行影响巨大的《宾夕法尼亚》。他发明了避雷针、两用眼镜、新式火炉和新式路灯。他率先提出了北美殖民地“不联合就死亡”的口号”并起草“独立宣言”1771年出版了改变了无数人命运的《富兰克林自传》这本书生动的描述了其成长历程。告戒了人们要积极向上。

此书里好多人生箴言都是富兰克林在生活中感受到的,读此书不但要感悟那些人生箴言,还要结合自身人性修养等方面完善自我,本书每一章讲述的都是他生活的真实写照,章章都讲述了做人做事的感悟,并给我很很多启发。

在他看来,读书是他打开幸福成功之门的钥匙.书是无价之宝,是他最大的快乐。书给予我们智慧,坚定我们的决心吧,让我们能够随智慧而行,让高尚的智慧充满我们灵魂。

富兰克林十分重视自己的美德。因此,他给自己提出了13个要求,分别是:节制、沉默寡言、生活有序、决心、俭朴、勤勉、诚恳、公正、中庸、清洁、平静、贞洁和谦逊。他一直在尽力地做到这些,尽管他也很难完全满足要求,但他还是坚持不懈。我想能够做到那十三条的人们,已经都能称之为“圣人”了,事实上这样完美的人确实少见,但是能追求这样的完美的人也能在美德方面取得很大的成就。我的目标是在自己身上培养这些美德,所以我认为最好不要一下子全都尝试,我觉得这是很难办到的,还是在一个时期内注意力集中在其中一点上为好。我将这样的美德培养成习惯,然后接着在培养另一项。于是我安排节制为美德培养的第一位,因为它需要头脑冷静,思维清晰。这种冷静的头脑和清晰的思维是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经常保持警惕,抵抗旧习惯的惰性并遏制永无穷尽的诱惑。在获得了这个美德后再培养美德就容易多了。

在辩论的时候也看到富兰克林早期并不谦虚,我也经常犯类似的错误,辩论的时候没有必要以非常强势的压倒别人,尽管在当时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一定的快感,但一定要体会别人的感受。

让自己印象深刻的富兰克林这位被尊为美国国父级人物,能终生保持勤俭的工作作风,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了不朽的贡献,对比眼下的自己和现在大多数人们显的多么的浮躁。

我希望人们以后都需要在:寡言、谦虚、俭朴、方面多加注意,去除这些坏的习惯,也许对自己的成长会有很大的帮助。但有一点,我认为是必要的,就是每个人都应该通过此书,更加明白教育等公共事业对人类以至一个城市、国家的影响。

富兰克林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在我看来,能够给人类带来幸福的,与其说是千载难逢的巨大的幸运,倒不如说是每时每刻发生在他们身边的琐细的方便。”我认为,这句很有启发性的话提醒了人们:不要只顾那些百年不遇的幸运,而忽略了身边的小事;这句话也很好地解释了富兰克林的那些造福人类的发明和他成为发明家的原因。

富兰克林能在如此多的领域做出对世界产生影响的事,应该很大程度上依靠他的习惯,非常遗憾不能看到他后半生的传记,也许他的后半生我更感兴趣一些,其实人往往这样,喜欢看到辉煌的一面。

看完富兰克林自传后,深深的感知人不能被惰性所征服,不能被原来的自我束缚。要前进就要志在前进。

围城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12

这个暑假我拥有了一本好书,书不厚,但暖人心。初入眼帘时,鲜艳的红色让我入了迷。封面很简单,大红的底色只衬着两个大字——活着,在微弱的紫光下,书后似乎隐藏着什么,显得异常神秘。

伴着好奇心,我翻开了第一页……

书以美国民歌《老黑奴》起源,因为这首歌,作者被深深打动,于是写下了这篇小说《活着》。作者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亲眼目睹了人们在这个纷纭扰扰的叫做活着的故事里死去。

大致阅读这篇小说时,书中主要讲“我”在一个乡下听一位老人福贵讲述他自己的故事。福贵原本是一个地主家的少爷,由于好赌而输尽家财,变成一个穷人,他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历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和,他的亲人相继死去,最后只剩他和他的一头老牛活到现在。

此时,我感到我的心已经非常沉重了。先是为福贵的败家而感到气愤,再后来又为了福贵悲惨的命运感到悲哀。整个故事氛围都比较阴沉沉,但是,无论福贵的命运有多么悲惨不堪,即使到了趋于死亡的边缘,他都活了下来,在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时,眼睛里流露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也正是从这里,我的心再一次被深深触动了。

说到福贵,他本身并不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物,在他年轻的时候如此放荡不羁,后来虽然变老实了,但是并不懂得教育孩子。不过仔细想想他还是有着其余人不曾拥有的品质。福贵受到的打击和痛苦是常人所没有的,可他还是靠着自己的力量,活着,坚强的活着,不像春生因为在受挫折而自杀,这种精神还是值得我们赞扬的。

在现实生活中,像福贵那样抹着浓厚的悲惨色调的人很少,但是我们会遇到大大小小的崎岖坎坷,在挫折面前,或气馁投降,亦或昂首挺胸继续前行,我相信只要活着,生活中的大小细节和感受都会被我们遗忘,被时间所遗忘。

活着就好!我高声赞扬那句话: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或许像福贵那样活着,或许像老牛那样活着……

合上书本,鲜艳的红再次入我眼里,更扎我心里。我知道时光如黑夜一样正在转瞬即逝,死亡也终会如黑夜从天而降。不痛,不悲,不喜…仿佛是一片青叶在风中摇曳,宁静就在遥远的身旁波动…

围城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13

每个人都会有秘密,就连一只小葫芦,也不忘有个秘密,那个秘密就是:它可不是一只普通的葫芦……今天,我就带领大家走进它的秘密中。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男孩,来到湖边钓鱼,意外地发现了这只神秘的葫芦,并把它带回了家。之后,葫芦帮他实现了许多愿望,也给他带来了许多烦恼。最后,小男孩从睡梦中醒来了。原来,他那是在做梦呀。

看完这本书的最后一章,我恍然大悟,哟!原来是这么回事!要是我也有一个什么愿望都可以实现的宝葫芦,那该多好!我不禁遐想起来……不过,后来我又转念一想,虽然什么都实现了,但那并不是靠自己的努力换来的,也不是自己做的,根本没价值、没意义,只有自己亲身体验过,才有做这件事情的意义。我觉得,做某些事都可以亲身体验一下,那样会变得很有价值,而且,要多做力所能及的事情。我相信,一些不可能的事,通过我们自身的努力,就能够变成可能的!

每个人都有秘密,我们要靠自己的努力,去获得那甜甜的果实!

围城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14

“红岩上红梅开,千里冰霜脚下踩,三九严寒何所俱,一片丹心向阳开。红梅花儿开,多多放光彩,昂首怒放花万朵,香飘云天外,唤醒百花齐开放,高歌欢庆新春来。”每当听到这首美妙的歌声,我便会想到《红岩》这本书。这歌词写得多好啊!我会联想到高山之端红岩伫立。梅花怒放,那红红的梅花好像用烈士的鲜血染红的一样。

《红岩》讲述了重庆地下党和国民党斗争的故事,塑造了许多英雄人物的形象。在书中,不管是那个人被抓了,在严刑拷打时,他们都是咬紧牙关,不屈不饶。面对敌人,他们会说:“严刑拷打是很小的考验,难不倒我,竹签是竹做的,但共产党的意志是钢铁做的,一点也不软弱,敌人对我们怎么样,都是没用的,我们是不会屈服的。

我们的国旗、红领巾都是有这些英雄人物用鲜血染红的,使我们的国家变得强盛、富裕,从一个被人瞧不起的国家,到了一个让别人刮目相看的国家,在变化过程中的点点滴滴,是多么不容易呀!

所以,我们更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多学习这些英雄人的精神、品质,不要忘记他们,他们永远是我们得榜样,在面对坎坷、困难时,都应去勇敢克服,不要畏畏缩缩。

围城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15

1820--年,法国和俄国之间关联恶化,战争一触即发。然而身处俄国上层社会的人们生活依旧恬静悠闲,社交舞会照常举行。

青年公爵安德烈·保尔康斯基决心干一番事业,就提任库图佐夫将军的副官向前线出发去了,他期望这次战争能为自己带来辉煌与荣耀。在奥斯特里茨,他参加联军与法军的会战并受伤。在斯托夫伯爵家,他爱上了充满青春活力的那塔莎,感情使他振作起来重新投入生活和事业。俄法战争爆发,安德烈赴沙场,在波罗金塔会战中受重伤。他忽然体会出死亡就是人生的清醒过程。从那一刻开始他的生命慢慢退潮,平静地走到终点。

与安德烈的故事平行发展的另一主人公彼埃尔是个热血冲动、善良真诚的年青人,凭着继承一笔可观的遗产,他成了上流社会的瞩目人物。势利库拉金公爵便把放荡堕落的女儿爱伦嫁给了他。意志薄弱但又向往理想的道德生活的彼埃尔在荒淫的贵族群中屡次受挫。自卫战争中,彼埃尔组织民团并经受了战火考验。后被法军逮捕。在战俘营,士兵中的宿命论和不抗恶思想使他深受感动。在俄国人民的打击下,法军溃败。彼埃尔被游击队救出,重新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婚后,他参加了十二月党人的秘密组织,而那塔莎则成为一个贤妻良母。

《战争与和平》给了我许多东西,包括宇宙万物运行的道理、人生的启发以及心灵上的慰籍。一向以来,我都很喜爱彼埃尔这个人物,并在精神上把他当作一个知心朋友来对待。他随和、善良、落拓不羁、贪享受却又没有贵族老爷的架子,常常沉浸在精神世界里以至于显得魂不守舍,这些特点都让我感到亲切。娜塔莎很可爱,但是略显轻浮了些,因此一经阿纳托里诱惑便放下了对安德烈的感情。经历了战火洗礼后的娜塔莎沉稳多了,成熟多了,但同时她又失去了以往的活泼与快乐。安德烈则是另一种性格,他冷峻、聪明、善良、敏感,但遇事往往缺乏彼埃尔的那种宽容气度,因此常常后悔。安德烈的死很可惜,但除此以外,我们找不到一个更好的结局来安排他,毕竟在临死时他彻悟了。

《战争与和平》究竟是一部什么样的作品呢?托尔斯泰以前说过:“它不是传奇,不是长诗,尤其不是历史记事。《战争与和平》只是作者想借以表达和能够在其中表达他所要表达资料的那种形式。”他说的是实话。孟子也曾有过类似的言语:“吾辞达而已矣。”辞能达意,就这么简单。托尔斯泰认为,文学只是表现思想的一种形式,作为形式,它远不如内在的灵魂重要。后人读《战争与和平》,往往呼为史诗,那样其实正好违背了托翁的意愿。真正读懂《战争与和平》的人,最终会发现,这是一部思想的结晶,却非文学。而小说的作者托尔斯泰,则纯然是一位伟大的思想家了。难怪著名作家高尔斯华绥说,如果要举出一部贴合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这个定义的小说,我就要选取《战争与和平》。

围城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16

对于农人与兵士,怀了不可言说的温爱,这点感情在我一切作品中,随处都可以看出。我从不隐讳这点感情。我生长于作品中所写到的那类小乡城,我的祖父,父亲以及兄弟,全列身军籍:死去的莫不在职务上死去,不死的也必然的将在职务上终其一生。就我所接触的世界一面,来叙述他们的爱憎与哀乐,即或这枝笔如何笨拙,或尚不至于离题太远。因为他们是正直的,诚实的,生活有些方面极其伟大,有些方其又极其平凡,性情有些方面极其美丽,有些方面又极其琐碎,——我动手写他们时,为了使其更有人性,更近人情,自然便老老实实的写下去。但因此一来,这作品或者便不免成为一种无益之业了。

照目前风气说来,文学理论家,批评家及大多数读者,对于这种作品是极容易引起不愉快的感情的。前者表示“不落伍”,告给人中国不需要这类作品,后者“太担心落伍”,目前也不愿意读这类作品。这自然是真事。“落伍”是什么?一个有点理性的人,也许就永远无法明白,但多数人谁不害怕“落伍”?我有句话想说:“我这本书不是为这种多数人而写的”。念了三五本关于文学理论文学批评问题的洋装书籍,或同时还念过一大堆古典与近代世界名作的人,他们生活的经验,却常常不许可他们在“博学”之外,还知道一点点中国另外一个地方另外一种事情。因此这个作品即或与某种文学理论相符合,批评家便加以各种赞美,这种批评其实仍然不免成为作者的侮辱。他们既并不想明白这个民族真正的爱憎与哀乐,便无法说明这个作品的得失,——这本书不是为他们而写的。至于文艺爱好者呢,他们或是大学生,或是中学生,分布于国内人口较密的都市中,常常很诚实天真的把一部分极可宝贵的时间,来阅读国内新近出版的文学书籍。他们为一些理论家,批评家,聪明出版家,以及习惯于说谎造谣的文坛消息家,通力协作造成一种习气所控制所支配,他们的生活,同时又实在与这个作品所提到的世界相去太远了。他们不需要这种作品,这本书也就并不希望得到他们。理论家有各国出版物中的文学理论可以参证,不愁无话可说:批评家有他们欠了点儿小恩小怨的作家与作品,够他们去毁誉一世。大多数的读者,不问趣味如何,信仰如何,皆有作品可读。正因为关心读者大众,不是便有许多人,据说为读者大众,永远如陀螺在那里转变吗?这本书的出版,即或并不为领导多数的理论家与批评家所弃,被领导的多数读者又并不完全放弃它,但本书作者,却早已存心把这个“多数”放弃了。

我这本书只预备给一些“本身已离开了学校,或始终就无从接近学校,还认识些中国文字,置身于文学理论、文学批评以及说谎造谣消息所达不到的那种职务上,在那个社会里生活,而且极关心全个民族在空间与时间下所有的好处与坏处”的人去看。他们真知道当前农村是什么,想知道过去农村是什么,他们必也愿意从这本书上同时还知道点世界一小角隅的农村与军人。我所写到的世界,即或在他们全然是一个陌生的世界,然而他们的宽容,他们向一本书去求取安慰与知识的热忱,却一定使他们能够把这本书很从容读下去的。我并不即此而止,还预备给他们一种对照的机会,将在另外一个作品里,来提到二十年来的内战,使一些首当其冲的农民,性格灵魂被大力所压,失去了原来的质朴,勤俭,和平,正直的型范以后,成了一个什么样子的新东西。他们受横征暴敛以及烟的毒害,变成了如何穷困与懒惰!我将把这个民族为历史所带走向一个不可知的命运中前进时,一些小人物在变动中的忧患,与由于营养不足所产生的“活下去”以及“怎样活下去”的观念和欲望,来作朴素的叙述。我的读者应是有理性,而这点理性便基于对中国现社会变动有所关心,认识这个民族的过去伟大处与目前堕落处,各在那里很寂寞的从事与民族复兴大业的人。这作品或者只能给他们一点怀古的幽情,或者只能给他们一次苦笑,或者又将给他们一个噩梦,但同时说不定,也许尚能给他们一种勇气同信心!

围城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17

他是一个出身良好的富家子弟,但却因为赌博、上妓院,而输光了祖上留下的一百多亩地,把祖祖辈辈住的大房子也抵了出去。他的父亲因为儿子的不争气,气得病重,最后因为从村口的粪缸上掉下来而摔死。自此,他从一个富贵人家的少爷变成了一个要从别人手中租田的佃户;他开始有悔改之意,便想踏踏实实地用自己的双手养活一家人。

他的母亲也老了,最后病重。他的妻子拿了几块银圆让他去城里请郎中。可郎中没请成,却被一个国民党的小小的连长逼去拉了大炮,成了一个没天都不知自己能否见到明天太阳的炮兵。

炮兵的生活是艰苦的,他们的粮食都要争抢着吃。好在认识了两个朋友,生活也就不会太过乏味。

他们这一连的炮兵从不打仗,却也每天有成批成批的人死去。好不容易他和他的另一个朋友春生捱到了全国解放,他领了共产党团长给的盘缠,踏上了归家的旅途。

他回家了。在这两年玩命似的时间里,他无时无刻不想着这个小茅房。他看见了他的女儿、他的儿子,还有他日思夜想的妻子。当天晚上他夜不成眠,搂着妻子在门口看着星星想了一整夜:我回来了。

悲惨的生活从此开始。

他的母亲在他离开的两个多月以后就死了,现在他要和妻子一起养活两个孩子。可是他的儿子徐有庆毕竟要读书,家里的口粮就成了问题。他的女儿徐凤霞因为小时发高烧,留了后遗症,从此变成了聋哑,不然到了出嫁的年龄不会没人来提亲。因此,他和妻子商量把女儿送人。

他的妻子虽然不舍,却也被生活逼迫,把女儿送给一个老夫妇那里干活。他的女儿偷偷跑回来了,可他送女儿回城里,就快到时,他却忽然心疼他的女儿了:他的女儿很懂事,他不舍得送人。于是,便背着女儿回家。当晚,他告诉他妻子:“就是全家都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

他们一家靠者微薄的收入,艰难地生活着。虽然贫穷,但他始终不抛弃人性中最使人温暖的那一面。

可是,噩耗却紧接着传来。他的妻子得了当时无法医治的软骨病,渐渐地干不动活,又变得走不动路,最后连一根针都拿不牢了。他的妻子本以为她会先行离开家人。但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的儿子才10岁,小小年纪便魂归西天。

他们村的县长的妻子因为生孩子时大出血,急需输血。但却没人的血型对得上。碰巧,他的儿子的血型正好相同,于是,医生便开始抽血。本来现在未成年人是不允许献血的,且献血的血量有一定的限制。可是当时的医生是极度不负责任的,可以说是根本没有道德。这血一抽上就停不下来了。他可怜的儿子徐有庆就这么被活活地抽干血,死了。

埋了他儿子,他始终不敢告诉他妻子。但最后他的妻子还是知道了,哭得伤心欲绝。时间是治愈心病的最好良药。

围城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18

我一边读《围城》一边想,我真得很佩服钱钟书。他的阅历以及知识实在是太高深了。他不仅在书中提出过摩登文明,还知道外国外交家和国家总统的一般神态及惯有动作,他也清楚地记得《儒林外史》里某个极小的细节,还有各国经常有的活动,英国首相,甚至德国飞机员……我想,钱钟书还可以做一名思想家。他在《围城》中加入了许多自己的想法。比如说在25页中,自己写了一个“女朋友”的概念,很像数学里的概念。还有什么朋友之间的相处,科学家与科学的不同,中国人与西方人丑都有丑的区别等等。从着,我明白了一个文学家不仅文学要好,各方面的知识都要广。

读完《围城》,我还有一个收获——我学会了一种我从没用过的写作手法。在第3页中,男孩的母亲在和苏小姐谈话中,看到儿子在跟苏小姐捣乱,就利用破折号转移说话对象。即“在国内念的书,生小孩儿全忘了——吓!死讨厌!我叫你别去,你不干好事,准弄脏了苏小姐的衣服。”这样,能够使文章更具有真实性。

最后,说一句题外话。在读《围城》的时候,我欣喜地发现了一个现象:在261页中,“鸿渐见了她面,不大自然,手不停弄着书桌上他自德国带回的supernorma牌四色铅笔。这时,我立刻想到了夏老师有一次讲过鲁迅在文章中就写到他爱用顺胜祥牌稿纸,这不是跟钱钟书很相似吗?我又立刻想到,夏老师在将语文阅读试验的时候,那里面有1篇文章叫《童年·童韵》,其中的一段与鲁迅先生《社戏》了描写夜间麦田的景色十分相似,那时,夏老师就说,鲁迅就像文学的导师一样,我也有同感。

围城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19

我不知道那是几年前,父亲推荐我看沈从文的《边城》。他告诉我,《边城》写得很美,是一个发生在湘西的故事。一直都不曾看,却一直都在心中留存着一份盼待。我明白我与《边城》是宿世缘深。不必强求,命中注定属于你的终会在某个合适的时候出现,终会为你所拥有。而万千错落的情缘便只是匆匆交叉而过,它们不是一季的候鸟,逝去了就不再回来。想起老船夫的一句话:“怕什么?一切要来的都得来,不必怕!”在这样的坚强与勇气背后,不是隐藏着一种对人生的无奈吗?很多时候,我们真的无能为力。

《边城》讲述的故事凄美动人。它没有惊心动魄的情节,也没有撕心裂肺的感人场面,但他细腻而且真实,像一根轻柔的丝线悠悠地牵动你心灵的一角,使你在不知不觉间已然泪落满面。

湘西拥有那样美丽的风光:清莹的河水映出水底凌乱的碎石;微风吹过竹林,发出沙沙的轻响;乳白色的雾霭腼腆地在薄暮的夜色里飘浮……景致柔美而宁静,远离都市的喧嚣与浮华,有一种出尘而卓然的清丽,似林泉深处悠然飘出的牧歌。

是的,牧歌,小说里始终洋溢着的牧歌的情调。看多了高楼华厦,看惯了车水马龙,我的心憧憬着一片远方的土地。沈从文笔下的湘西是我在心中朦胧勾勒出的天堂。

人说,人情如水;人说,世态炎凉。在这个世界上,有这样多这样多的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算计他人,带上伪善的面具,或违心或有意地干着坑蒙拐骗的勾当。

人性该是世间最最甘美的东西。然而在物欲横流的石头森林里,我们还保留着多少真正纯净的人性呢?它太剔透,剔透到染不得一丝纤尘。可是,在大城市中终日奔波劳碌的人却无力去呵护,只任由尘埃将它逐渐掩埋。诚信的埋没滋生了欺诈,善良的埋没滋生了邪恶。人性中太多的美德被封锁在心灵的一角,可是疲倦的都市人是否还有闲暇去将它开启?或许很多人已经开始遗忘。遗忘不是罪过,但若任由它们成为回忆,成为昨日的拥有,则将是人类的悲剧!

《边城》里的人情亦如水,却不是如水样淡薄,而是一如湘西的河川明澈纯净。在阅读的时候,我感受到了人性的芬芳。翠翠和爷爷一起守着渡船,相依为命,彼此关怀。爷爷意识到自己的年老,担心死后翠翠无人照顾,总操心着她的婚事。十五六岁的少女不免带着青春年少的羞涩。爷爷不便明说,只是远远地观望,只是小心翼翼地探问。他是真心地为翠翠好,却不知由于他太过的关心和太深的爱延误了翠翠一生的幸福。

我们每一个人都需要爱,可是有的时候,爱也可以成为一种负担。父母永远是天底下最爱子女的,含辛茹苦,穷尽一生,只为孩子能避开一切灾祸,拥有灿烂的笑靥。他们的付出无私无怨,然而内心总还是有所希求,渴望着孩子能长伴身侧。看到子女点滴的成长便是父母心底最深的安慰。但是,漫漫人生路最终还是要自己走完。我不相信,那个陪伴你终生的人会真的存在过。于是,当父母的爱逐渐成为子女闯荡世界的牵绊,当至亲之情终于缠绕住我们远行的脚步,我们变得如此懦弱与无助。长期处于父母荫蔽之下的稚弱的翅膀该怎样独自去搏击风雨?而不经历风雨,又怎能见到彩虹?真的,我们背负不起太深的情!

整篇小说,三年的时光被浓缩进了三个美丽的端午节。三年前的那个夜晚,翠翠与二老傩送不期然的相遇在她心中埋下了情愫。年少的懵懂,初开的情窦,却怎知终于落得孑然一身独守渡船,为了一个未必会归来的人作永无尽期的等待!冥冥之中,是否真的有岁月轮回?母亲的悲剧在女儿身上又一次重演。

我们的碌碌,我们的匆匆,是否真的只是徒劳?低头看掌心交错的细碎纹路,心中泛升起一片茫然:我们一路前行,可是又有谁知道前方的路究竟通往哪里?幸而沈从文的结尾还是留给了人们希望。

“或许他永远不会回来,或许他明天就会回来。”故事终于哀而不伤,在凄婉中结束。

大老与二老都是茶峒地方的优秀青年,情深似海,却爱上了同一个女孩。湘西的柔水与净土滋养出的是两个坦荡的襟怀,爱已充盈,怎容得下恨去插足?没有勾心斗角,没有反目成仇,彼此鼓励,彼此谦让。天保先走了车路,便说什么也要让傩送走马路。两人相约为翠翠唱歌的夜晚动人已极。二老的歌声美妙有如山间的竹雀。自他开口的一刻,大老已经预知属于自己的命运。同去的是两颗紧紧依偎的心,归来时一颗却已破碎。为了成全弟弟,大老决然出走。

两颗双子星,一颗在这头,一颗在那头。无情的洞庭湖吞噬了天保,只留下傩送在岸上遥遥地观望。他一半的热情随着哥哥的死而消逝了,内心的自责又将另一半隐去。在某个寂寞的早晨,二老悄然离开,带着满心的伤痛去寻找自己的命途。

这兄弟两人的情感是多么纯朴而又真挚!我不知道现在的人们面对自己的情敌会采取何种样的措施。是嫉恨?是诽谤?甚或杀人。我们凭什么去剥夺另一个人生存的权利?难道就因为他(她)在爱情上作出了与我相同的选择?爱情应当是纯洁的。为了获取爱情而不惜使自己的双手沾染鲜血的人根本就不配得到爱情,因为他将爱情玷辱了。与天保和傩送相比,这一类人该怎样的自惭形秽!

围城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20

《边城》是沈先生的代表作,发表于20-年,小说描写了山城茶峒码头团总的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与摆渡人的外孙女翠翠的曲折爱情故事。在湘西风景秀丽,人情朴质的边远小城,生活着这样一个奇特的家庭,靠摆渡为生的老船夫和孙女翠翠二人。在端午节,赛龙舟的盛会上,翠翠邂逅傩送,从此心中埋下朦胧的少女情怀。傩送的哥哥天保也喜欢上翠翠,托人向老船夫求亲,兄弟两人都爱上翠翠,他们相约求婚,让翠翠选择。天保知道翠翠喜欢傩送,为了成全弟弟,外出闯荡,遇意外而死。傩送觉得自己对哥哥的死负有责任,抛下翠翠出走他想,外公因翠翠的婚事操心担忧,在风雨之夜去世,留下翠翠孤独守着渡船,痴心的等着傩送归来。

沈先生的行文如潺潺流水,给人一种诗意。没有扣人心悬的悬念,也没有惊心动魄的氛围,更没有曲折跌岩的情节,但沈先生能够深入到人物的内心深处,以简练而又细腻,散淡而又自然地笔法刻画出人物的心理,使你情不自禁融入人物的心灵世界。边城隽永的文字弥漫这边地山村的浓郁气息,沈先生给我们展示的是湘西世界和谐的生命形态。正如他谈及边城时所说:“我要表现得本是一种人生形式,一种优美,健康,自然,而又不悖乎人性的人生形式。”边城的人民是一群未被近代文明污染的善良人,他们保持着昔日宁静和谐的生活环境与纯朴勤俭的古老民风。

透过字里行间,我们能感受到沈先生努力构建了一个充满自然人性的世外桃源,创造的人物闪耀着人性中率真,美丽,虔诚的一面,边城人民就是人性美的代表。沈先生所描绘的人性美首先体现在老船夫和孙女翠翠身上。老船夫自甘贫困而生性达观、洞悉世情而信守天命。他有重重地心事,他牵挂翠翠的将来,他的后面的日子是为翠翠而活,他的唯一的生活目标就是要使翠翠快乐。他从不思索自己的职务对于本人的意义,只是静静地很忠实的在那里活下去。代替了天,是他在日头升起时,感到生活的力量,当日头落下时,又不至于思量与日头同时死去的,是那个伴在他身边的女孩子。他和翠翠相依为命,对翠翠的挚爱展示了淳朴、善良的人性。而翠翠,这个天真无邪的小女孩,是全书的灵魂人物,她从小和青山绿水为伴,为人天真活泼,俨然如一只小兽物,从不想到残忍的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

湘西的清风、丽日给了她一个健壮的身躯;茶峒的青山、绿水给了她一双清明如水晶的眸子;撑渡船的简单生活赋予她一颗毫不世俗的心。她和老船夫不贪财、不嫌贫、不偷懒,乐于助人,在这两个身上我们看到了勤奋、善良、淡泊的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随着年龄的增长,翠翠也多了一份心思,多了一份忧愁,对爱情的羞涩和不解增添了她的烦恼。从小时候的学羊叫、学牛叫,到在头上戴小花再到后来有了少女的心事……他和傩送之间的爱情没有山盟海誓,没有骇人之举,有的只是原始乡村孕育下超乎自然地纯朴情怀,洋溢着含蓄之美。沈先生正是通过他们的爱情表达了人性美。

围城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21

宇宙从何而来,他又向何处去,宇宙有一个开端吗,如果有的话,在此之前发生了什么,时间的本质是什么,他会达到一个终点吗,我们能在时间中返回过去吗?在第一章的结尾,霍金提出了这些问题,一如艾伯特向苏菲提出的问题,“我是谁,世界从何而来?”这两个哲学中最本源的问题促使苏菲开始思考,并在艾伯特的引导下开始了一次奇妙的哲学旅程,是时间简史的开篇,霍金也向我们抛出了宇宙学的基础问题,而后带领我们进行一次《星际迷航》

本书开篇作者明确告诉你,摒弃你思维中所有关于经典力学的规则,忘记引力是力,三维空间,绝对时间,因为“我们凭什么自以为了解的更好呢,暂时忘记你所知道的——或者你认为你所知道的关于空间的知识。”不存有任何先入为主的观念,腾空你的大脑,他现在是一张白纸,而后根据作者的阐述,在白纸上涂鸦。

在前五章,作者系统阐述了牛顿力学和狭义相对论,因为经典力学不仅是现代物理学也是现代天文学的开端,至此“我们不仅放弃了地球是宇宙中心的思想而且以科学理论相对证明了放弃这一思想的准确性,且不仅于此,我们甚至以为我们的太阳,也许我们的太阳系在宇宙中都不占有独特的地位,世界观的这一改变象征着人类思想的深刻转变,这也是我们现代科学对宇宙立即的开端;而相对论迫使我们从根本上改变时间和空间的观念,我们必须接受,时间不可能和空间分离而独立存在,而是和他结合,形成一个叫时空的客体;而在广义相对论中,爱因斯坦更是将引力解释为四维空间的曲率,这一天才的设想,彻底颠覆了我们以往的宇宙观。

第六章的标题为“弯曲空间”这是一个全新的概念,爱因斯坦在广义相对论中有一个革命的设想:引力不同于其他力,他不是力,只不过是时空并不平坦这一事实的结果。在四维中,时空本应是一个平面,但应时空中的质量和重量分布不同,造成了时空的塌陷,就像一块被拉平了得有弹力的布,太阳是一块放在布上的小石头,石头让周围的布塌陷,形成一个近乎漏洞状,本是沿直线运动的光在经过这个弯曲的空间是应距离的拉长便显得慢些,同时,以光速为基准的物体运动速度便相对提高(当然提高的量极其微小)所以,相对论的另一个预言是,在诸如地球这样的大质量物体附加,时间流逝的应该较慢些。在相对论中不存在绝对的时间,相反,每一个物体都有其自身的个人时间测度,这个测度以他在何处以及如何运动而定。

至于我们为什么要研究时间和空间,在本章末,霍金说:现在时间和空间是动力量,当一个物体运动时,或者一个力作用时,他影响空间和时间的曲率,而时空结构反过来也影响物体运动和力作用的方式,时间和空间不仅影响宇宙中发生的一切,而且受候着影响、

第七章开始讲诉我们的宇宙,物理学家们因观测到星系红移而得出宇宙正在膨胀的结论,而且膨胀正在加速,宇宙学家将这比喻成一个不断被吹张的气球,那么在宇宙没被吹涨之前是什么呢,霍金解释说,事实上,在宇宙中我们观彻到的物质总量的情形下,因爱因斯坦方程得出的所有解中,都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特征:在过去的某一时刻(大约137亿年以前)相邻星系间的距离必须为零,换言之,整个宇宙被解压在零尺度的单个的一个点,就像一个半径为零的球,那时,宇宙的密度和时刻曲率都无限大,他是我们;称之为大爆炸的时刻,大爆炸后的宇宙经过最初的暴涨后应额外的引力膨胀慢了下来,但实际今日,膨胀扔在继续。而直到了宇宙的起源和现状,人们便想推测宇宙的未来,天文学家给出了两种可能,一,大解体,当膨胀到星系间的距离达到引力无能为力时,宇宙便炸散开来。二,大坍缩,即引力够大,宇宙最终坍塌回归到一个点即奇点,一如黑洞。

第九章阐述了量子引力,这是一个全新的理论,因为由于当今科学家按照两个基本的部分理论——广义相对论和量子力学来描述宇宙,而且不幸的是,人们知道这两个理论不能相互协调,他们不可能都正确,因而当今物理学的一个主要抱负,便是一个能讲两者结合在一起的新理论——量子引力论。又因为相对论对奇点无能为力,但迄今为止因周边引力场的微弱,所有的实验都支持他,他大体是正确的但又瑕疵,而在宇宙的早期,当宇宙中所有的物质和能量都背压缩成非常小得体积时,引力场变得非常强大,在如此强大的引力场时,量子理论有重要效应,故而,为找到一个统一的理论将二者结合成量子引力论是必要的,但又意思的是,量子引力论有一种和宇宙大爆炸截然不同的宇宙起源的可能,即时空是没有边界的,那么宇宙会是完全自给自足的,没有开端和结束,不被创造和消灭,他只是存在。

此外,霍金在本书中还解说了时间旅行的问题,关于时间旅行最具科学原理的方式有两种,一,超光速旅行,但根据现有条件,我们可以把粒子加速到光速的%,但无论注入多大的功率,也不可能把他们加速到超过光速壁垒,所以,目前为止,此路不通。二,虫洞旅行,即把时空曲卷起来,把几乎平坦的相隔遥远的区域连接起来,而如果一个先进的文明可能使虫洞维持开放,那么他们需要负能量密度的物质,而根据量子理论,允许某一些地方的能量密度为负,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不但时空可以被曲翘,而且能被曲翘成允许时间旅行的样子。

所以,但就理论,时间旅行完全有可能,但,只是理论。

书中还首次提出了许多新的理论,比如暗物质,暗能量,超弦等等。

在书的最后,霍金说:如果我们确实发现了一个完备的理论,在广泛的原理上,他应该及时让所以人理解,而不仅仅让几个科学家理解,那时我们所有得人,包括哲学家,科学家以及普普通通的人,都能参与和讨论我们和宇宙为什么存在的问题。如果我们对此找到了答案,那将是人类理性的终极胜利——因为那时我们知道了上帝的精神。

这当然是一个令人激动的愿望,但于我,到真心希望那一天晚些再晚些到来——但要赶在太阳变成红巨星吞噬地球前就好,人类天性有求知欲和好胜心,正如书中有一句话:人们总是不满足于把事物视作互不相关和神秘莫测的,我们渴求理解世界的根本秩序。不断超越自我是人类社会得以发展的原动力,正是应对周边事物的未知,不解,推动了人类不断探索进步,惑而习,习而思,思而知,知而行,行而进步发展,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反作用于物质,这是社会的基础。

《世界简史》是一本于生存无用的书,一如哲学,但人活一世,从根本上面对两个问题,一,生存,得活下来,二,要回答生命价值的问题,让心有个安处,而这本书的价值即在于启迪人的思维,震颤人的灵魂,子曰:四十而不惑,这要求苛刻,甚至不可能达到,但人可以让自己少惑,多知,知愈多,便愈是独立的人,从兽到人,需要建立自我意识,从人到神,需要消融自我意识,而知便是建立自我意识的根本,不论人只满足于七情六欲的感应法门,亦想达到无我相,我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的究竟法门,建立独立的自我意识,都是必经阶段。

围城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22

去年在办公室看见飞飞飞的桌子上有本围城,跟她借了看。游戏之余翻俩页,很久没看完。寒假拿回家总想的能看完,不想还不如在学校看的多。这俩天终于零零散散看完。写1篇读后感。

第一次见《围城》是高中的时候,宿长拿她姐姐的书看,深蓝色封面,大大的写了俩个字围城。里面那句经典“城里的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去”也是早有耳闻。觉得这本书是讲婚姻的利害性。去年,看书之前在木鱼说听木鱼讲了电视剧,觉得方鸿渐是一个怂文人,弄了张假文凭,还爱满嘴讽刺别人,遇事又软弱,觉得钱老拿他当主角简直实在嘲笑。

当看完了书,又觉得我们哪里又比得过方鸿渐。就像辛楣说的,方鸿渐是个好人,但毫无用处。从书的中间开始,鸿渐的人生好像就在走下坡路,从他和唐小姐断了联系,到三闾大学,到辗转回到上海,发生在他身上的一切很戏剧性但又那么真实可信。他像一个明眼人一样聪明,对于发生在周围的一切似乎都能够或快或慢的洞察,但对于周围发生的一切却又无可奈何。这多像我们周围的生活。看书的时候,一直在等鸿渐结婚,看了一半多了,还是没有结婚,看完之后发觉,围城不是讲婚姻。

我很喜欢辛楣,从书中看来他应该是比鸿渐关系硬,能力强点。他喜欢苏玟纨,开始以为他是油腻的没思想,被一腔热血冲昏了头脑的,只觉得苏文纨好的人,后来才发现,原来他都懂,他知道苏的娇柔做作,知道她的所谓新诗可能狗屁不通,甚至可以在苏和曹元朗结婚之后,坦荡表达自己的喜欢进而对他俩进行讽刺。这是很高级的爱啊。

看完了,又查了查钱老,钱老家庭氛围好,很聪明,性格可以说很孤傲,留下了不少段子,和杨绛的爱情故事也是一段佳话。可以说是聪明的看透了身边的人和事,所以才能写的如此真实。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有时候我觉得鸿渐是钱老想象的平行世界里的自己。他写书的时候,和杨绛俩人边写边看边笑,更是对世俗的嘲笑。所以,我觉得他没有不喜欢方鸿渐也没有嘲讽,只是无奈。

书里有太多精妙的比喻,让人不得不服。“可是因为她是我们的恩人,我不忍细看她,对于丑人,细看是一种残忍,除非他是坏人,你要惩罚他。”“每逢鸿渐动了真气,她就不再开口,仿佛和鸿渐抢一条绳子,尽力各拉一头,绳子迸直欲断的时候。他就凑上几步,这绳子又松软下来……”嘴太毒了,又很对。

钱老数学考了15分进清华的,其他方面都太优秀,我不得不怀疑他数学15分是装的。大概如果好好学数学,分数不至于15,但语言方面天赋就会被剥夺,就是任性的不喜欢数学吧。

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围城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23

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喜欢这句话,因为我喜欢读书。在我的生活中,书是我形影不离的好伙伴,她有时像我的好朋友一样为我讲述她的快乐与哀伤,她有时像我的好老师一样为我讲授知识与道理,她有时又像我的爸爸妈妈,陪着我一起轻轻入眠。

我喜欢读《白雪公主》。这本书带着我走进公主的童话世界,让我看到了公主的善良和美丽,让到感受了那七个可爱的小矮人的真诚与真挚,也体会到了她那帅气的王子带给她的幸福。读完故事,我明白了好人终将有好报。

我喜欢读《丑小鸭》。这本书里有一只小鸭子,它出生就被父母抛弃,被兄弟姐妹们嘲笑,可是它却没有失去信心,它希望自己变成美丽的百天鹅。很多人都觉得这只可爱的丑小鸭很可笑,但是我却觉得它可爱极了,因为它敢于想象,敢于追求,心中充满阳光地活着。只要有梦想,就还有希望,不是吗?

我还喜欢读《昆虫记》,读《木偶奇遇记》,读《西游记》等等。当我遇到困难时,我就会想到丑小鸭的那种不放弃,想到法布尔的那种坚持与痴迷,这样我就会告诉自己:你一定要坚持下去!只有这样,才能变得更好!

在书的世界里,我找到了许多快乐,也学会了成长。

围城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24

看到有一本《活着》,就囫囵吞枣的读了一遍,刚看完,很压抑,然后,很久,才释然。。。

主人公福贵,从一个有钱的爱赌爱嫖的二流子,到孤苦伶仃的一个人,经历了破落、贫穷、战争,一步一步,失去了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外孙,只有一头很老的牛陪伴余生。。。

在悲剧的人生中,他学会了珍惜,珍惜自己的妻子,妻子做的一双鞋,最饿时老丈人省下的一小袋米,学会了宽恕,宽恕间接害死了自己儿子的战友。。。独自一人活着。。。

这本书不同于张爱玲的《小艾》,小艾经历了一系列悲惨的遭遇,最后的结局还是给人一些希望的,看完以后,积聚的压抑在结尾处有一些释放,而《活着》看完很沉重,感觉呼吸困难,看着生命之手一次又一次给予希望,又一次一次的剥夺一个人身上的珍宝,却无力反抗。。。

也许只有懂得了爱,懂得了你所拥有的珍宝,在失去时,你才有勇气去面对一个人的寂寥。。。

毕竟,回忆是一个人的历史缩影。

围城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25

《围城》讲述的是20世纪30年代一群知识分子的故事。小说以从欧洲留学回国的青年方鸿渐为中心,以调侃、幽默和极富讽刺意味的笔触,描绘了一群留学生与大学教授在生活、工作和婚姻恋爱等方面遭遇到的重重矛盾和纠葛,揭示了受西方文化影响的知识分子的猥琐灵魂和灰色人生,表现了作者对旧中国西式知识分子的无情嘲弄,以及对中国化了的西方文明的精心审视。

小说中方鸿渐这一西式知识分子的形象十分突出。他出身于封建世家,其父亲是前清举人,他靠着其死去的未婚妻(包办婚姻)的父亲(点金银行的周经理)的资助赴欧洲留学,由于他“兴趣颇广、心得全无、生活懒散”,四年中换了几所大学,但却一无所获,没有学到任何专长,眼看着回国在即,最后他不得不从一爱尔兰人手中花40美元骗得一张“克莱登大学”(子虚乌有的大学)的博士文凭。还有,由于他受西方生活的影响,生活放荡,在回国的船上,他挡不住诱惑,与轻佻的鲍小姐偷情,干那苟且之事。虽然方鸿渐的性格中有不求上进、游戏人生的一面,但他的性格中也有正值和热情的一面。在应邀的一次演讲中,他鄙薄西洋文明给中国带来的只不过是“鸦片和梅毒”;他拒绝大官僚的千金苏文纨的自作多情的许爱,多次揭穿对方的庸俗、势利和虚伪;在三闾大学任教期间,看不惯那里的黑暗的人事制度和同事之间的勾心斗角;还有,当他从职的华美新闻社被敌伪收买后,他没有顾及自己的生存问题和亲友的反对,毅然离开了报馆。可以说,他是一个具有一定民主主义思想的知识分子,但是他在现实生活中却处处碰壁,处处受到冷遇。方鸿渐的悲剧,反映了20世纪30年代那些比较正值的知识分子在黑暗社会这一“围城”中的悲剧命运。

小说除了着力塑造方鸿渐这一主要人物形象外,还成功地塑造了其他一些知识分子的形象。如满口仁义道德,但却满腹男盗女娼的封建半旧遗老李梅亭;虚伪庸俗的,以在情场上施展手段而得意的大家闺秀苏文纨;俗不可耐的小胖子“大诗人”曹元朗;外形木讷,内心龌龊卑琐的假洋博士韩学愈;道貌岸然却老奸巨滑的三闾大学校长高松年;溜须拍马、浅薄猥琐的势利小人顾尔谦等。这些活跃在新“新儒林”里的各色人物,真实地再现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知识分子灵魂的空虚和精神上的病态。

这本书写得很有文学色彩。作者幽默的笔墨使一个性格鲜明的小人物跃然纸上。有人说,方渐鸿是作者本人的影子,无论是真是假,方渐鸿这个人物作者描写得非常到位。作者的笔墨幽默,在几处人物的外貌描写中也得以体现。但更令我佩服的是作者以幽默的语言讽刺嘲弄一些社会现象,文字顺畅,使人读起来易懂。在写作方面这本书也有很多我值得学习的地方。

其实,有时我们也会身陷“围城”,但更多都是我们自己为自己创造的。我曾经也有很多烦恼和困扰,现在看来,也不足为奇了。成功要靠自己努力争取,“如果你失败了,就说明你还不够强大,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吧!”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想要成功,只能改变自己。只是我去适应环境,环境并不会来适应我。想要打破自己身边的“围城”很简单,凡事应更多地站在客观的角度去考虑,多找找自身的原因。

围城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26

读过《格兰特船长的儿女》这本书后,我对故事中的人物敬佩不已。故事描写了英国上院苏格兰12元老之一——爱德华·格里那凡爵士和夫人乘坐自己家的“林肯”号双桅游船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得到了两年前因海事遇难失踪的苏格兰航海家哈利·格兰特发出的求救漂流瓶,他请求英国政府派遣队去寻找。可英国政府一直对苏格兰人很歧视,竟然拒绝了爵士的请求。

格里那凡爵士队英国政府的这种态度感到异常气愤,他毅然带上自己的妻子——海伦娜夫人与失踪已久的格兰特船长的一双儿女罗伯特和玛丽。还有船长孟格尔、少校麦克那布斯、大副汤姆·奥斯汀以及25名水手组成的一支小型队伍。格里那凡爵士亲自带队完成寻找格兰特船长的人物。

启程第二天,少校发现了一个陌生人。这个人大约40多岁,一看就是个粗心大意的人。因为他上错了船,他本来想坐去印度的船,但却上了“邓肯”号。但是他的到来却给寻找格兰特船长带来了很大的帮助。经过了解后才知道,这人名叫巴加内尔,他是法国地球学会的秘书,也是8个国家地理学会得通讯员。

终于,巴加内尔被大家说服了,他也准备与大家一同前往去寻找格兰特船长。经过一番考察后,他确定格兰特船长在大西洋,他们先横穿了智利,又到达了阿根廷境内,结果在草原遭遇了红狼。他们被狼包围之后,经过拼杀才保住了性命。他们在途中还遇见一个土人。这个土人曾多次帮助他们化险为夷。他们还遭遇过洪水和龙卷风的袭击。他们通过各种渠道打听格兰特船长的消息,最后来到新西兰境内。由于当地的毛利人受到过英国政府的压迫,所以对英国人十分反感。爵士他们又无意间闯入了毛利人的领地,结果被毛利人抓了起来。毛利人的酋长敢做、胆大,但也非常残暴,他早已被英国政府通缉。他们与英国势不两立。而爵士他们却又是英国人。刚刚战败的酋长对英国更加仇恨了,所以决定处死他们。在决定第二天处死他们的时候,他们却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逃离“虎口”,又再一次化险为夷。这可是他们一生中最为惊险的旅程。返回“邓肯”号后,他们终于在一个孤岛上找到了格兰特船长。

掐指一算,他们这次旅程沿着南纬三十七度线穿越了南美洲的高山和草原,横贯了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环绕了地球一周。经过一个月的航行,“邓肯”号顺利回国。

读过这本书,我仿佛也成了故事中的一员,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这故事中的人物机智、勇敢、善良、聪明,他们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他们敢于冒险,向往美好生活的精神值得我敬佩,同时他们那种执著的精神会一直激励我前进。

围城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27

我在班上换书的时候,换到了一本有趣的书,《明朝那些事儿》,我立马翻开了这本书,开始津津有味地看着。

这本书塑造了几个人物形象,令我印象最深的是严嵩和徐阶还有聂豹。严嵩是一个喜爱拍马屁的家伙,而且奸诈无比。徐阶和聂豹则是勤奋好学。

这本书讲了在内阁里发生的许多战斗,战斗不是指别的,而是指为了利益和地位而发生的内阁内战。

严嵩原本不是一个贪官,但是在原则还是利益面前,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后者,并获得了一个光荣的称号“明代第一奸臣”。但是,这场战斗最终还是严嵩输了,他最后是被一个熟悉的老乡—徐阶给剥夺了全部财产,被赶回老家,靠沿街乞讨维持生计,受尽了大家的白眼,最终,他在一片荒野中就这样悲惨的死去了。

通过这个故事,我们知道,无论在明朝还是现在,都不能当一个贪官,不要为了利益而放弃尊严,否则,你就会沦落到明代第一奸臣—严嵩一样的下场。

围城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28

用了两个下午,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没有流泪,只觉得有几次心口沉沉的,像堵了块石头,就像许三观所说:“想来想去,只得去卖血了”。

余华的文字,自然而不求精致,乍看上去不像是文学,可是远观,却是种朴素的壮观,有埋在尘土里,灌在江河中的爱和无奈和辛酸,这是他1995年的作品,序中说,这本书表达了作家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尤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慢慢拉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恰恰,在这绳子的拉扯中,竟也拉出了一个民族的记忆碎片,那段深刻历史,那些人。

小说从许三观20岁左右开始一直写到他的儿子们差不多30岁亦即许三观本人50多岁快60岁为止,前后大概一共40年。

1958年的人民公社、大跃进和大炼钢铁。第十八章,惯用“许三观对许玉兰说”这一句式,把这一历史概括的淋漓尽致。许三观对许玉兰说:“我爷爷,我四叔彵们村里的田地都被收回去了,从今往后谁也没有自己的田地了,田地都归国家了……我们丝厂也炼上钢铁了,我现在不是丝厂的送茧工许三观,我现在是丝厂的炼钢工许三观,他们都叫我许炼钢……”许三观对许玉兰说:“我今天到街上去走了走,看到很多戴红袖章的人挨家挨户地进进出出,把锅收了,把碗收了,把米收了,把油盐酱醋都收了去,说是从今往后谁家都不可以自己做饭了,要吃饭要去大食堂……”许三观对许玉兰说:“前天我带你们去丝厂大食堂吃了饭,昨天我带你们去天宁寺大食堂吃了饭,今天我带你们去戏院大食堂吃了饭。明天我带你们去市政府的大食堂吃饭,那里的饭菜是全城最好吃的,我是听方铁匠说的,彵说那里的大师傅全是胜利饭店过去的厨师,胜利饭店的厨师做出来的菜,肯定是全城最好的,你知道他们最拿手的菜是什么?就是爆炒肝……”这样一连串的排比和铺陈,把曾经的伤痛用诙谐和荒诞一一化解,那么轻松简单,甚至给我们一种错觉,许三观唠唠叨叨道出的是幸福。

而接下来一两年的天灾人祸导致了全国性饥荒。一家人每日喝越来越稀的粥,饿得没力气就长时间躺在床上以减少体力消耗。许三观生日那天,他们喝到放了糖的玉米糊,孩子们却吃不出甜味,许三观说“这苦日子什么时候才能完?小崽子们苦得忘记什么是甜,吃了甜的都想不起来这就是糖。”这样一句感慨举重若轻地道出了极度饥饿年代的人们,物质生活匮乏到忘记了甜的滋味。那天,许三观给一乐,二乐,三乐“做”了红烧肉,给许玉兰“做”了清炖鲫鱼,给自己“做”了炒猪肝。那天,对于这一家来说,像是一场梦,一场渴望的梦,而对于读者来说,又恰恰有种莫名的冲动,像回到了那个时代,变成了许家的一员,在这种故事的高潮中开始忘了自己,不管他在批判些什么,从许家的生活中走来,从许三观的话语中出来,一切那么真实。

---。城市青年去农村上山下乡。“工厂停工了、商店关门了、学校不上课、许玉兰也用不着去炸油条了。有人被吊在了树上、有人被关进了牛棚、有人被活活打死。---一说话,就有人把他的话编成了歌,就有人把他的话刷到了墙上、刷到了地上、刷到了汽车上和轮船上、床单上和枕巾上、杯子上和锅上,连厕所的墙上和痰盂上都有。那个时候,伟大的领袖伟大的导师伟大的统帅伟大的舵手---万岁万岁万万岁。一共有三十个字,这些都要一口气念下来,中间不能换气。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因为-来了。”这样的一番阐释从许三观口中说出来,十分符合人物的身份和层次,许三观的逻辑和认识水平并不一定就是正确的,但他是身处其中的人物。许三观是真的,那个被批判成妓女的徐玉兰也是真的。我们就不知不觉觉得,那就是一场灾难,人类的灾难,确确实实的发生过。

“后来,---说话了。---每天都在说话,他说:‘要文斗,不要武斗。’于是人们放下了手里的刀,手里的棍子;---接着说:‘要复课闹革命。’于是一乐、二乐、三乐背上去学校了,学校重新开始上课。又过去了一些日子,---来到天安门城楼上,他举起右手向西一挥,对千百万的学生说:‘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轻轻松松的一句话就能让许玉兰们免于皮肉之苦;---的一个小指示,就能让孩子们回到校园;---的再一个突发奇想,全国的城市青年就背井离乡去了农村。这样离奇荒诞的事情都真实地发生过了,历史怎么会、还会不会进入这种状态呢?余华给我们的问题藏在他的轻描淡写之中。

最世俗的生活,最庸常的故事,最深刻的历史,同时也有人说,这是一个关于温情的故事,因为他写出了一个家庭最最寻常却又最最伟大的爱。

在饥荒年份许三观为了能让孩子和老婆吃上一碗阳春面,就去卖了血,但是那种狭隘的爱又让他不舍得用卖血钱买一碗阳春面给一乐(一乐是许玉兰与别人生的)吃,三观觉得卖血钱给别人的孩子吃心疼得慌,这是一个典型的小市民心理。但是当一乐离家出走,深夜不归,他那朴实的爱又让他去寻找一乐并用自己卖血的钱给他买了阳春面。

书中的线索除了卖血还有一条就是许三观对一乐爱的转变。面对这个别人的孩子,许三观一度不想要这个孩子,他觉得自己做了乌龟,这是人之常情。但当一乐怎么也不肯给何小勇喊魂且只认自己为爹时,他心中再也无法不把一乐当成自己的孩子了,爱在一步步升华。对于儿子的爱是余华用笔墨最多的地方,在当年下乡的大潮中许三观的儿子们都来到了乡下,一乐因为得了肝炎(当然没去医院之前大家是不知道的),浑身一点力气都没有,许三观见儿子这样就去医院用血换了三十元,自己一分不留,甚至连一盘炒二两肝两黄酒都没有吃,此时的父爱已经超越了那种狭隘的血缘之亲。

--到来,许玉兰被当成妓女批斗,读者在许玉兰身上看到的是“不很把批斗放在心上”,她不能很深的理解这种批斗的意义,只是把批斗的形式学会了,比如低着头,一动不动的挂着牌子,----来的时候,老百姓根本就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连批斗的执行者们都不理解,因此他们经常把这个挨批斗的“妓女”给忘得一干二净。虽然许三观曾因为许玉兰和别人睡了觉生了一乐,使得自己做了乌龟很生气,但许玉兰被批斗时,他依然天天去给他送饭,还很细心的将肉放在米饭的下面。许三观的这种淳朴的爱让我感动,他不记前嫌。

可以说小说结尾是戏剧性的,有矛盾的,这一家的情况总算好转,总算看见了阳光,可是老许的精神竟垮了,得知自己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了,他想,以后家里遇见什么事可怎么办,不能卖血了,这血都老了,只有油漆匠会要。而他单单想的只是这个吗?不是。他是想,自己的存在没有什么意义了,已经不需要他来卖血维持生计了,他自然尝不出那爆炒猪肝,半两黄酒的美味了。这无疑是个悲剧,可是悲剧背后,发人深省,那苦难的年代,苦难成了惯性,我们不禁想到,也许不止只会有一个许三观,是无数个,这是社会的某些阴暗面,老许和许多像他这样的人总是从中找出一个支点试图解脱,吃苦的日子过的有味,都忘记了什么是幸福,一辈子发过无数次狠,最后只被自己打到,倔强的有时候不像是人,却总是在温情背后低头。

反观现在,我们距离那个年代太遥远了,我们甚至想象不出那是个什么样的境遇,那个境遇下有什么样的人,那些人有什么样的心理,生活又有多么不堪,而这些也没必要让我们想象,因为那些已经沉为历史。我们只需要面对我们的优渥,享受我们的富足,但是谁又说,我们应该忘记历史呢?文学作品给我们的记忆是永恒的,空间是无限的,回想是丰富的,更是值得深思的。前人用无数次的带血的错误编织了一个我们生活的梦,我们却只用读小说来回忆着那个曾经。我们总会说,最近很忙,很少回家,但是很少去想,忙,到底是怎样一个词,比起老许的那种亲情,一切借口那么苍白无力。我们只看到过压在我们身上的无数大山,以虚荣为代表的住房压力,以空泛为代表的现实和理想压力,以暗算为代表的人际关系压力中叫喊着我们的不满,比起那些朴素的,简单的愿望,显得多么轻浮和幼稚。

如果你从小生活在大城市,你会明显感觉到,和许三观不是一路人,按照80,90后的生活模式,我们该读张爱玲,看弗洛伊德,读安妮宝贝,读韩寒,可是我想说,远离我们的生活,这本书是伟大的,他使我们看懂了那些值得铭记的历史,看懂了那些现在依然处处存在的温暖和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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