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作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与感想2024(优推29篇)
《百年孤独》描绘了家族的兴衰与孤独,展现了时间的循环与命运的无常,深刻反映了人性的复杂与历史的宿命。下面是阿拉网友整理编辑的佳作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与感想相关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佳作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与感想 篇1
“天下只有两种人。譬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的先吃,另一种人把的留在最后吃。”这是我看钱钟书先生《围城》感受最深的一句话。
前段时间趁着无聊打发时间就把钱钟书先生的《围城》粗略的拜读了一下。看的不是很认真,但是感受挺深的。这几天因为要准备读书交流会,所以又把这本书再次看了一次,两次真的会有不同的感受。特别是这次我感觉自己从书中得到的更多,可能不太能理解书中主人公的感受,不能做到感同身受,也大概可以知道一点。
第一次读这本书时,印象最深刻的还是这句话“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起初我还以为这只是被利欲占据心灵的表现,后来小说以方鸿渐的生活道路为主线,反映了那个时代知识分子的生活和心理的变迁浮沉。在感情上,方鸿渐是一个彻底的失败者,在和他有过关系的几个女人面前都是如此;对于鲍小姐,他失败于无力抵抗,对于苏小姐,他失败于优柔寡断,对于唐小姐,他失败于无所行动,对于孙小姐,他失败于没有判断力。虽然说围城存在,但大多数感情的围城都是他一手造成的。但同时,他也是承认自己的失败的,当他拿到了克莱登大学的假学位,却不肯以假乱真,实际上就承认自己做了贼,做人还是强势一点好。
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只是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我们生活中也是处处有着围城,我们都是被困在城中的人,无形的城太多了。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说得如此那般真切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现如今的社会,竞争激烈,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同学朋友之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各种压力压得我们透不过气,我们出生开始就有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能做的不是随遇而安,我们需要反抗,需要去拼搏,与命运作斗争,只有这样,我们的这座围城才不至于是困扰我们,说不定可以变成我们的乌托邦呢!
的确,我们生活中也是处处都有“围城”,事业,爱情,家庭,学习,生活都与这座围城密切相关,看你自己如何取舍。人性本恶亦或是人性本善?这都交由我们自己去探究。
佳作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与感想 篇2
高晓松说:“如果没有金庸,我们的少年时代该会是多么仓皇!”的确,金庸先生是我们几代人的共同回忆,即使没有看过他的小说,但也应该看过由他的小说所改编的电影、电视剧。金庸先生用天马行空的想象力、缜密的逻辑思维为我们描绘了一个侠肝义胆、恩怨交错的江湖。他既忠实于史实,又能通过恰如其分艺术的加工,使得虚构的人物和真实的历史人物自然无间、完美地相处在一起。金庸的小说提高了整个武侠小说的品格,被严家炎誉之为“一场静悄悄的文学革命”。
作为金庸晚期代表作之一的《天龙八部》,被许多人誉为金庸小说的绝顶。《天龙八部》也中出现了许多典型人物,如痴情而善良的大理王子段誉,质朴简单的和尚虚竹,风流王爷段正淳,复杂阴险的慕容复,兰心惠质的王语嫣,温婉柔情的阿朱,口蜜心狠的马夫人,各具特色的“四大恶人”……其中,最著名最讨读者喜欢的就是这部书的主角——侠肝义胆、顶天立地的乔峰,而乔峰也是金庸作品中的第一英雄,也是我最喜欢最佩服的一个人物。
说他是金庸笔下第一大侠绝非夸大。他与郭靖同为“为国为民,侠之大者”,但比之少了几分笨拙与木讷,多了几分机智与灵变;他与杨过同为性情中人,但比之少了几分跳脱“滥情”,多了几分沉稳凝重;他与张无忌同为武林绝顶高手,但比之少了几分“剪不断,理还乱”的优柔寡断,多了几分“拿得起,放得下”的干练气概;他与陈家洛同为群雄之首,但少了几分“三心二意”与胡乱猜疑,多了几分感情专一与自信可为。
乔峰一出场就是面对一场丐帮叛乱大祸,他本在中原武林中拥有“北乔峰”的美誉,身居天下第一大帮帮主的武林重位,可谓誉满天下。结果一夜之间都变了;在杏子林中他被告之是契丹人的身份。而乔峰的盖世武功、威信、智慧也在应付叛乱之中表现无遗。
乔峰是一个豪迈洒脱而又命运多舛的英雄,从小在少林寺学艺,以致后来成了丐帮帮主,可谓众望所归,为中国传统的侠之大者;中期则遭人陷害,与中原群雄反目为仇,加上阿朱之死,心灰意冷,远走塞外;到了后期,真相大白,乔峰为了两国和平牺牲,成了为国为民的民族英雄。他无愧于一位侠肝义胆、顶天立地的真男儿、大英雄。
大多数《天龙八部》的读者都有同样的感受:乔峰一出场便威风压倒群雄,而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亦如此,他的作品一登场同样具有气压群雄的气概。而如今先生仙逝,虽然他留下的江湖还在,但是没有金庸的江湖,还算江湖吗?
愿先生一路走好,希望先生能在另一个世界,任能用笔,再为那个世界的人描绘一个侠肝义胆、恩怨交错的江湖。
佳作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与感想 篇3
读完《金锁记》后,心中油然而生一种同情感。这既是对曹七巧的人生悲剧的同情又是对被曹七巧伤害国的人的同情。在那个特定的时代,形成这种畸形性格有时也是难以避免的。在我看来,曹七巧形成如此畸形心理,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她个人的欲求无法得到满足,因此才企图以这种果为因向社会,向周围的人报复!而她说所想要得到满足的只不过是简简单单的亲情、爱情和友情罢了。
亲情,对她来说是个熟悉又陌生的名词,她不愿看透却早已看透。她曾是那麻油铺子里掌权的姑娘,生活的自由自在,甚至还带着些许天真烂漫的纯真。自哥嫂将她嫁进姜家以换取金钱财富的时候,她才明白原来这么珍贵的亲情也可以用来进行买卖交易的。而每次哥嫂来访时,目的也并不在于探望她,只是图她的钱,盘算着贪点小利。于是她彻底不相信亲情了,她觉得世间的冷暖都无关痛痒了。她认为自己在姜公馆里受苦受委屈却不能得到亲人的一丝安慰,反而还要受他们的气,给他们自己辛苦攒起来的钱,心理极其愤恨,极其不平衡。而在后来,儿女们对她的反抗也使她的心更加凉了。
爱情,她也只能默默地在心里幻想。她被迫嫁给二爷这个身心俱残的人,整日衣不解带地照顾他。可是作为一个女人,她渴求性欲,渴求一个正常人的男欢女爱。然而残废的二爷却始终满足不了她,这使她急于在其他人身上寻找她心目中的爱情。于是,她对季泽哭泣,对季泽萌生了情愫!季泽虽然荒.唐去逛窑子,但他也是有原则的一个人,他毕竟还是顾忌着伦理道德,懂得避讳的,再乱来他也不会把目标往家里定。这样,她的爱情又一次的希望渺茫了。她的失望使她在季泽登门表白时亲手彻底毁掉了她的爱情梦。七巧急待爱情却始终缺失,她无法体验被爱、被呵护的幸福感,她的不满使她一步步地走向心理扭曲、心理变态,以致后来她亲手毁灭儿女的爱情和幸福!
友情,她奢求不来。她是个有自知之名的女人,知道自己出身卑微,和大奶奶、三奶奶的大家闺秀的身份截然不同,她也深知自己能够嫁进姜家的缘由。在姜家大院里,她没有地位,甚至连底下的丫鬟也看不起她。尽管如此,她依然希望和大家和谐共处,和大家相亲相爱。她总是没话找话,找新来不久的三奶奶聊天、讨好季泽等,可是大家都不领情。正因为如此,她本就寂寞孤单的心更加的冰凉,这无疑于雪上加霜。感觉不到世间温暖的七巧渐渐地变得冷酷无情,开始报复周围得罪过她的人,企图以这种方式来提醒人们她的存在。
此外,环境的变化也可以作为她心里畸形的另一个原因。顿时将一个单纯地卖麻油姑娘置于一个争权夺利、互相倾轧的大家族之中,逼迫着她不得不适应这样的生活。为了生存,她学会了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欲望的增长,贪婪的快感也暗暗地推进了她心里畸形的进程!
在封建社会里,女人是悲哀的;在象征权利的大家族制度中,女人是悲哀的;然而不能自己、不被周围理解和认同的女人更悲哀!
佳作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与感想 篇4
卡夫卡的《变形记》究竟预示着什么?是一场噩梦,还是人类无法抗争的现实?它引起了我的思考。阅读《变形记》的过程,压抑得厉害,就像巨石压在身上一样。那种生活的拘束,那种情感的压抑,那种人性的扭曲,困住了我,动弹不得,感觉到我就是哥里高尔,我变成了甲虫。
《变形记》的故事情节让我感到很震惊,仿佛在梦中一样:格里高尔是位平平常常的小公务员,在某天早上醒来时,突然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甲虫。他痛苦、绝望,家人从震惊、恐惧到冷漠、厌烦。惶恐之后,萨姆沙一家只有接受这个现实。在这时,格力高尔在绝望的大山似乎看到了一根希望的绳子,淡淡的爱意出现了:妹妹细心的照顾,母亲温暖的语言,都让他感到一丝温暖,他充满信念、希望,他相信,自己总有一天会变回来的。但是,他还是忍受不了别人把他当做一只恶心的爬虫,他再也不相信自己,是绝望把他逼到悬崖的顶端。他想克服,又无法克服,理智已经无法战胜本能,虽然他拥有甲虫的外壳,但他拥有一颗人类的心,只要他在世界上存活一刻,他就仍然是个顶天立地的人。他渴望自己像原来一样,但是,他对曾经生活充满的恐惧,又使他爱上了现在的模样。矛盾,是矛盾让他心力交瘁,是矛盾让他消失在这个世界上,死在自己房间的地板上。
也许,比原来还要美好,在格力高尔妹妹的跳跃中,格里高尔被忘记了。不,他不曾存在,以前的生活,不过是幻觉,在一场闹剧过后,生活又滑回了原来的轨道,格力高尔,不过是萨姆莎一家生活中慢慢划过的一道流星……
《变形记》中的人物都是小人物,是有血有肉的真实小市民。在能生存的前提下,他们会去关心别人,爱别人,但别人一旦破坏了自己的生活时,爱就不复存在了,留下的只有赤裸的冷酷。
从《变形记》中,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卡夫卡是一个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同情心的作家,面对人们生活的疾苦,卡夫卡认真地思考,在作品中,卡夫卡对格里高尔悲惨命运的描写深刻地反映出了社会现实的残忍和悲哀。
我爱读《变形记》,它给我留下的思考实在太多太多。-
佳作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与感想 篇5
小说《天龙八部》写的是造化弄人,倏而地狱,倏而天堂,人在命运面前极其渺小,大部分遭遇都是爱别离、求不得,怎么做怎么错,苦海无边,但只要苦苦求索,结局多半是好的。
我想找小说中的八个人物和天龙八部中的八个神怪一一对应,但附会的成分太多,就不执着了。
萧峰是大英雄,他做不好汉人也做不好契丹人,以死使辽宋罢战,功德无量。段誉是情圣,但爱的都是妹妹,而结局突然转折,又都不是妹妹了,最后和女神终成眷属,还做了皇帝。虚竹本来命苦,一心一意要做和尚,但终究做不成,却学成神功,成了消遥派掌门、灵鹫宫尊主、西夏驸马,福缘深厚。段延庆本是太子,却成了残废,浪迹江湖,但终究自己的儿子做了皇帝。鸠摩智的目的是打击少林寺、天龙寺,进而打击中原武林,而有利于土蕃,履行国师职责,屡不成功,最后武功全失竟大彻大悟。慕容复一心做皇帝,他说人心思定是不对的,当时正逢乱世,只不过他家底太薄,又没能和权力中心扯上关系,每次都有萧峰、段誉、虚竹等坏他好事,所以他虽然非常努力,临机选择也都是对的,但不够幸运,最后疯了,自己在心中做了皇帝。游坦之也是情圣,但自始至终求不得,而且不分是非,结局不好,是可怜的人。丁春秋道德败坏,手段高强,要在中原武林称雄,但被更强手制住,不能再做恶。
这八个人都是求不得,但都执着求索,最后的结局是萧峰、段誉、虚竹、段延庆、鸠摩智五人的结局是好的,慕容复好坏参半,游坦之、丁春秋结局不好,可见渺小的个人在命运面前苦苦挣扎,只要坚持,是好结局的概率大,这是金庸先生给我们的希望。
其余最矛盾甚至可笑的是少林寺,武林中的泰山北斗,高僧没一个行的,方丈犯戒,七十二绝技当成宝贝却早传出去了,藏经阁谁想来都能来竟一直毫不察觉,最后是一个扫地的出来收拾局面。
段正淳的女人都不是合格的母亲,甘宝宝知道女儿钟灵被擒不去救,秦红棉和自己女儿朝夕相对却不认,什么都不教木婉清只教她杀人,王夫人不让自己女儿出家门,阮星竹把孩子送人,康敏杀了自己的孩子,也就刀白凤还行,但她是王妃不用操心养孩子。读后感·段正淳的情人对段正淳都是一片痴心,希望段正淳离开大理留在自己身边,而段正淳却是爱美人更爱江山,与情人分手的原因都是为了回大理履行镇南王的职务,慕容复和段延庆误以为可以用女人胁迫段正淳交出帝位,段正淳却眼看着情人一个个在眼前死去而不答允。段正淳理性。
学到一个催泪的方法,人在死时说一个美好的事情,比如想着一个人或者畅想和一个人在一起的美好情景,这是在扼杀美好,是悲剧,容易催泪;或者死的原因是为了一个人很小的一件事,这是为一件小事付出巨大代价,表达震撼的感情,也能催泪。
里边的人物都很二,我的理解是为了情节需要,作者笔下的人物越二,做事越没有逻辑,作者越容易把握情节。也许有讽刺,但作者很多作品都有这种情况,所以做上面的猜想。
佳作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与感想 篇6
在一座与世隔绝的小岛上有个书店,书店老板名叫 费克里。这个男人不是本地人,他与出生在本地的妻子妮可相识于大学,毕业后一起回到了妮可的家乡艾丽丝岛,用她的一笔基金开了这家“小岛书店”。
费克里性格孤傲古怪,对图书的品味很独特,他不喜欢童书,特别是有写到孤儿的,他讨厌魔幻现实主义的小说,悲剧的非虚构文学,吸血鬼故事,名人图书,他也不进处女作,年轻女性喜欢读的畅销书,诗集和翻译作品,他只喜欢文学作品,尤爱短篇。书店的收入主要来自夏季的游客,但他又讨厌游客。他跟镇上的居民没有什么交往,大家都觉得他怪怪的。要不是妻子妮可做了一些营销活动,可以想象单靠他书店的经营状态不会有多好。
这一年,怀孕两个月的妻子发生车祸身亡,成为鳏夫的费克里,活在对爱妻的无尽思念中。书店虽然照常营业,销售额却创下历史最低。屋漏偏逢连夜雨。在一个醉酒之夜,他家中唯一值钱的珍本书被偷了。不久之后,有人还把一个2岁的幼儿丢在了他的书店,希望孩子在有书的地方长大。
这是艰难的一年,也是充满奇迹的一年。原本费克里会继续走在把自己喝死,把生意做垮的路上,但这个小孩真正改变了他的人生。当他在书店的地板上抱起向他伸着胳膊的玛雅,她搂着他的脖子时,一切就不再与之前相同了。
后来,费克里领养了玛雅,成为了一名父亲。表面看来,是他拯救了这个孤儿,但实际上玛雅才是他的人生拯救者,将他从内心的绝境中拯救出来。他接受警长兰比亚斯的提议,给玛雅办了一个非受洗派对。在这个派对上,他内心生出一股久违的欢欣感,他想大笑,想一拳砸在墙上,他感觉到自己对这个小女孩的爱。“一旦一个人在乎一件事,就发现自己不得不开始在乎一切事。”玛雅一点点融化了费克里如荒岛般的内心,他变得温和好相处起来,对女儿的爱一点点扩张了他的人生版图,玛雅成为了连接他和小姨子伊斯梅、警长兰比亚斯、出版社业务员阿米莉娅、小镇上的居民之间的纽带,将他的生命与许许多多其他的人串联起来。玛雅彻底扭转了他的人生。他不再只是个沉浸于自己阅读世界的书呆子,他成为一个愿意与人分享好书,分享阅读感受的小岛书店老板。
我们因为爱一个人而爱上世界上的其他人事物。这就是爱的能量和魔力。爱,丰富和改变我们的生活,让我们的生命变得丰润而辽阔。在爱中的人会有一股趋向完美的动力,不断获得成长和勇气,度过人生的不幸与悲哀,甚至战胜死亡的恐惧。所以,我们在生活中可以看到那些因爱改变的人。处在人生低谷,陷入深渊的人因为看到爱的光亮而得以振作和重生;软弱依赖他人之人因为爱而变坚强和独立起来;自私又逃避责任的人因为爱而学会付出和承担... ...这就是爱的魔幻又现实的力量。
这本书讲了书的故事,岛上书店,书店老板,出版社业务员,写书的作者,失窃的书,还有无数的书名贯穿全书;这本书讲了阅读的故事,书中每个章节的题记是主人公的读书笔记,还有许多与读书相关的片段,一段段关于阅读品味的谈话;这本书更了讲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与沟通,讲了爱如何改变人的故事。两个爱书的男女因为阅读品味一致而情投意合,相互爱恋,克服重重困难在一起。因为爱一个弃婴,一个孤僻的男人不再封闭自己,不再愤世嫉俗,他开始敞开心扉,与其他人去交流,去建立关系,于是他看到了人们的善意,交上了贴心的朋友,也将书店的生意越做越好。
这本书让我看到爱与被爱,付出与接受在我们生命中占据着多么重要的位置,也让我看到无人为孤岛,人们是如何通过爱相互关联的。它能拯救陷于孤独绝境中的我们,它能让我们感受到存在本身的美好,它也许也是我们活着的意义之一。
我相信,这本《岛上书店》爱书之人会喜欢,普通读者也会喜欢,它具备有趣又动人的故事,真实感人的情感,优美活泼的语言,多元丰富的内涵等诸多好书元素。故事从一开始就非常扣人心弦,让人一路读下去,充满阅读的快乐。我在旅行的路上,在夜晚的灯下都不忍放下这本书。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孙仲旭老师参与了此书的翻译,感谢他的付出,我们才有机会读到优秀的译作。
很喜欢书中主角费里克说的一句话,将之作为本文的结尾。“我们不是我们所收集的、得到的、所读的东西,只要我们还活着,我们就是爱,我们所爱的事物,我们所爱的人。所有这些,我认为真的会存活下去。”
佳作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与感想 篇7
许三观,一个平凡之极的丝厂送茧工人,在那个动乱的岁月里,为了一个个理由,而这些理由的根源就是为了他的家庭能够存活下去,一次一次不得不去卖血来维持生计。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他竟一路卖血,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在大冬天一个50多岁的老头用碗舀着河里冰凉的水一口气喝了八碗,卖了血后在避风的墙角晒太阳依旧瑟瑟发抖的镜头让我心酸不已。
在这一场场卖血场景的背后,我看到的是一个凡人作为父亲的义无反顾而承担的巨大责任。他用这最原始最根本的生存方式——卖血,在苦难中顽强的生存。他用卖血来抵抗生命中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和强度,我从他的身上看到了眼泪,温情,坚强和不服输的精神。面对苦难和悲剧性的命运,活着比死去更需要勇气。在这里余华提出了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苦难和不幸无处不在,直面苦难才是最合适的解决方式,要敢于面对惨淡的人生。
如果说滚雪球层层积累的主题仿佛命运由缓至疾的敲门声,预示着某种出人意料的重大问题的逼近,那么,钟摆式的往复则意昧着一种宁静、祥和、忍耐和达观的人生态度,这就是活着。在众多苦难面前,许三观始终有一种幸福感。在胜利饭店“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成为了他卖血人最大的满足与幸福。
感叹自己这辈子还是生活在好时代,没有经历粮食极其缺乏的荒年,没有饿到只能喝粥的地步,生活无论是环境还是条件都大大的进步,但也阻止不了对他的精神的欣赏,欣赏那直面苦难的担当,欣赏那种亲人间团康的氛围,欣赏那简单的快乐,是实实在在。一顿猪肝配黄酒的饱足感,几张几十块钱的富裕感,那就是满足与快乐,可以追逐的充实的满足、快乐。而现在,我们这代人的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一种是毫无念想的虚废,一种急功近利的索求,但相同的是我们已经没有人在意奋斗,当担,跨越苦难的意义,而是金钱的万能性,在金钱中生长,在金钱中灭亡。
佳作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与感想 篇8
当代作家余华的作品《活着》演绎的对活着的理解,在我的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当我再次翻开这本书时,似乎还能感觉到夹杂在书页里那沧桑和悲哀的味道。
多年后,那个坐在田埂上的老人,发梢似乎都带上了一丝苍凉。阳光映在他已经发白的头发上,发出耀眼的光泽。夕阳下他苍老落寞的背影,已经丝毫找不出当年春风得意的影子。这样一个恬淡温和的老人,谁又能想到他的曾经?
曾经的他——徐福贵,是徐家的阔少爷,在同村人的眼中,可谓是上帝的宠儿,过着极尽奢华的生活,享受着荣华富贵所带来的快意。但是金钱与物质的熏陶,往往会让人恃宠而骄,迷失自我。福贵沉醉于充斥着铜臭味的赌场,沉溺在杂乱不堪的生活中。嗜赌成性的福贵最终输光了家产,不得不过上普通人平凡而又艰难的生活。福贵的妻子是一个勤劳又朴实的人,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她都没有离开福贵,可是福贵却在母亲病重时,因为抓壮丁被迫离开了家,过上了颠沛流离,惶惑不安的生活。枪林弹雨,食不果腹,一层一层的绝望和恐惧使得福贵非常想家。
曾经,战场上,作为征用民工的他,被子弹在身后穿梭不止,但又奇迹般地地活了下来。当他历尽艰辛再次站在自家媳妇家珍的面前时,家珍已经老了许多,她眼角溢出的泪水让人心酸。
对福贵的人生打击,正如秋雨一般,接二连三,无休无止,使福贵几乎痛不欲生。儿子有庆,女儿凤霞的死,再加上一直对福贵不离不弃的家珍的离开。最终,她的女婿,孙子也相继死去。福贵亲眼见证那么多亲人在他身边死去,而最后只剩下他一个人,这是什么样的生活遭遇?
我似乎还能听到风中飘荡着福贵对老牛的轻声细语。结局悲欢离合散尽,时间细数了他鬓角的白发,磨平了他曾尖锐的棱角,福贵曲折坎坷的一生使人心酸。他的经历发生在中国大转折大变化的时期,那时,人们把幸福看得如此简单,吃饱穿暖被人们视为一件最幸福的事。可这样的幸福却显得极其难得,家珍因为一小把米要心疼好一阵子,当时真的很穷苦!
谁不曾活着呢?可是谁又能真正了解活着的意义?了解人生的意义?我们都不曾对活着有深刻的理解,而福贵一步步的蜕变,他一次次痛苦的经历,带给他的,是对“活着”最尽然最透彻的感受。可能极少有人再可以像福贵一样活着了罢,也可能极少有人能比福贵更有资格谈活着的真谛了吧?
书中流淌在文字中的纯粹与书中刻画的最鲜活的灵魂,代表的都是不可撼动的追求。活着,是可贵的,是幸福的,也是不易的。有人说,《活着》,是生活最真实的写照,我信之,且我还要说:《活着》是一部用深刻而强大的内心绘出来的作品,它对“活着”进行了最透彻的诠释。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4
第一次接触余华的《活着》应该是大二下学期,那是我刚接触文学作品,刚开始是当做小说阅读,慢慢的,我才真正意识到,为什么这个叫做文学作品,可以放在图书馆,而不是像路边厚厚的小说,只能供人翻阅,上不了大雅之堂。
确实,看完这本书,让我从新思考人生。读到书中福贵悲惨的故事,我也情不自禁会流泪。主人翁的故事是一个悲剧结尾,看似离奇,稀有,却映照出现实生活中很多执迷不悟人的命运。
福贵是幸运的,一出生就有一个好爹,不缺吃不缺穿,家庭富裕,有钱有女人,人人追捧。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绫罗绸缎,可是幸运永远是短暂的,尤其是这种幸运不是自己争取而来的时候。
福贵是悲惨的,先是豪赌输掉家业,随后爹被气死,娘病死,随后几年,儿子献血死了、老婆软骨病死了、女儿大出血死了、女婿泥块压死了,甚至连唯一的外孙子也是因为饿的太狠,撑死了。所有死法几乎都让福贵一个人遇到了,到头来,孤独一人,与一头年迈老牛相依为命。
听起来是一个悲惨的'故事,我甚至怀疑作者心里阴暗,为什么把故事写的如此悲惨,命运如此残酷,竟在主人翁福贵年迈,已经反省之后,唯一外孙还是死了。让我感叹人生不易,世事难料,福不双降祸不单行,一步错,步步错。
但可怜之人,必有可悲之处,福贵的悲惨终究还是从年少的纨绔败家开始,从气死他爹这个大逆不道的行为开始,就注定他人生的命运之悲惨。时间不会倒流,有些事情注定不可改变,虽然,福贵之后醒悟过来,可为时已晚,唯一的财产已经被抵押,自己又没有本事,只能任人摆布。
福贵的错,如果只是由他自己来承担,倒还没什么,可,事实往往是,祸及家人,老婆、孩子、甚至孩子的孩子,都陷入深深的厄运。即使到最后福贵极力挽回,为保护家人做了很多牺牲,可已经有心无力,再也回不去,大好光阴已经失去,只能听从命运安排。
这或许是主人翁的悲哀,也或许是那个时代的悲哀。福贵作为一个男人,始终没能尽一个男人最大的能量去保护家人,始终让我耿耿于怀。
但,福贵也是幸运和幸福的,福贵身边的人没有一个因为他的败家和纨绔而离开他,仍然不离不弃,他的老婆家珍,甚至在福贵落魄的时候,坚决抛弃富裕的家庭生活,回到他的身边,为他生儿育女。福贵也没有让家珍失望,努力改变,勉强过上了几年幸福生活,可谓也经历了人间稀有的真情和温情。
直到故事结尾,福贵已经年近迟暮,仍然乐观积极。尝尽人家富庶,也尝尽人家悲惨,福贵一生可谓大起大落,家人一个个随之而去的打击,让他彻底意识到人生无非就是为了平平淡淡的活着,已经没有任何牵挂。
正像文章所写:“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人生不过是下山上山,平平淡淡才是真。
佳作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与感想 篇9
《林海雪原》是根据曲波自我的经历创作的长篇小说。小说一问世,在当时的社会上就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故事讲述了1946年冬天,东北民主联军一支小分队,在团参谋长少剑波的率领下,深入林海雪原执行剿匪任务。这股匪徒是原国民党的败兵,流窜到我军后方。小分队设下埋伏,缴获了敌匪的地下先遣军联络图,初步了解到威虎山座山雕匪帮的状况,侦察英雄杨子荣提出打进威虎山内部,探得敌情,配合小分队里应外合全歼座山雕匪帮。杨子荣化装成已被消灭的另一伙土匪许大马棒的饲马副官胡彪,只身来到威虎山,并被封为威虎山上的“老九”上校团副。
年三十,威虎山要摆“百鸡宴,杨子荣在“百鸡宴”上八面威风,巧施安排,匪徒们个个喝得烂醉如泥,东倒西歪。小分队及时赶到,杨子荣和战友们,一举全歼威虎山的这伙顽匪,战斗取得了全面的胜利。
在《林海雪原》的无数英雄中,我最佩服的人非杨子荣莫属。因为他年纪轻轻,却深谋远虑,屡次立功:杨子荣智识小炉匠。杨子荣献礼。杨子荣盛布酒肉兵。活捉匪首座山雕等事例,都体现出了杨子荣的足智多谋。杨子荣也十分英勇,任何龙潭虎穴,他都敢去闯一闯;遇到危险时,他能随机应变,想办法脱离困境。但是,杨子荣在林海雪原最后的斗争里,在捕捉四大部长的战斗中,中了匪徒的无声枪而光荣牺牲了。杨子荣在任何状况下都不怕苦,与他相比,自我真是惭愧。学习中,一遇到稍难的数学题,心里就叫苦,努力了几次,没有结果后,我更是着急,脑子里一片混乱,只能胡思乱想,瞎蒙。瞎猜。有时,我真怀疑自我是不是太差了,别人一下子就能迎刃而解的问题,但我却感到那么费劲。此刻想想是自我还不够吃苦,缺少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精神。
故今日之职责,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我们要好好学习,报效祖国。
佳作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与感想 篇10
凡卡是俄国著名作家契诃夫的1篇短篇小说,它记述了沙皇统治时期俄国人民的苦难生活,从而揭露了社会的黑暗。读了这篇文章,主人公凡卡极端悲惨的生活遭遇在我的脑海里久久挥之不去,时时牵动着我的心。
我国人民也曾遇到过严重灾情,同是遇到困难,为什么得到的待遇却不一样呢?当我国四川省汶川发生特大地震灾害时,许多人的房屋被震塌,财务和生命被掩埋,这些人是多么不幸。但这些人却又非常幸运,因为他们得到了来自祖国四面八方的支援。记得最深的是,地震发生后的第五天,我们人民路小学的全校师生在操场上举行了庄严的募捐活动。同学们把平时积攒下来的零花钱投入了募捐箱,老师们则把新领的工资捐了出来。募捐仪式上,当李校长讲到灾区孩子急需学习用品时,同学们毫不犹豫地把爸爸妈妈给自己买的书包、铅笔、本子等学习用具拿出来。长长的桌子上堆满了,操场上的空地上也放了许多。这就是社会主义国家中人与人的关系——一方有难,八方支援。
同样是有困难,境遇截然不同。灾区人有幸,他们生活在社会主义国家中。上至白发苍苍的老人,下到刚刚懂事的儿童,都尽可能地伸出了援助之手;凡卡不幸,他生活在沙皇的黑暗统治之中,受尽欺凌,连跟他一个阶层的伙计都捉弄他。灾区人生活的希望建立在全国人们无私的帮助基础之上,愿望正在一点一点的实现;凡卡生活的希望则寄托在风烛残年的爷爷身上,他的愿望根本无法实现。这一切都缘于凡卡生活在资本主义制度中,人和人之间都是赤裸裸的金钱关系;而灾区人们则生活在社会主义国家里,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是团结互助。
想到这些,拯救凡卡的愿望油然而生。让更多的人关心、帮助像凡卡那样的人,彻底消灭不平等的社会制度,使社会上不再出现“凡卡”。愿全世界的人都生活在一个和平、美好、充满爱的大家庭中。这世界需要爱!
佳作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与感想 篇11
我极喜欢马奇太太,她虽然没有倾国倾城的美貌,却有耐心温柔的笑容,她虽然没有高贵显赫的身份,却有对家庭的一心一意。我想,最让我仰慕的应是她别出心裁的教导。
马奇太太有四个孩子。大女儿梅格,温柔美丽,善于做针线活,又精通厨艺,但总怕别人瞧不起她的贫穷。二女儿乔虽是个女孩儿但她热情奔放向往自由,野味儿十足却酷爱读书,颇爱写作,乔希望能用自己的作品为家里出一份绵薄之力。三女儿贝思是父母心中的“小宁静”,姐妹中的乖乖女,贝思性格羞涩,总会默默无闻的帮助大家,极有音乐天赋,很得邻居劳伦斯老先生的喜爱。四女儿艾美很有绘画的才能,但语言经常出错,行为举止有些刻意,性格有些自私自利。而马奇太太的丈夫在军中做牧师。可以说这个家是由马奇太太一人撑起。先不说如何,光是这种责任,便足以让人对马奇太太生成敬意,更别说她的教育是非常成功的。
如果我哪儿做的不对,可是偏偏我没有发觉并且认为我是正确的情况下,你对我说我不对,我可能压根不会认为我是错的。像这样的情况,一般的家长两种解决方案:一是武力解决;二是道理解决,但这两种方案并不能让人完全信服,反而会心生不忿。可马奇太太的做法确是秒!四个孩子好不容易有一个假期,她们便向母亲请求能在这假期里,不被家务所烦恼,做自己想做的事,而马奇太太认为这是教育的一个好时机,于是边给一周实验期看看滋味如何。她们每天玩了就睡,睡了就玩,做着她们一直想做的事,结果每个还是忍不住做起了家务,乔每日看书最后读的见书生厌,连脾气最好的贝思也发起了脾气,艾美度日如年。当马奇太太询问这一周的情况时,她们不得不承认这很糟糕,这次的计划令她们难忘,也让她们明白光干活和光玩是一样的,只有干过活后的休闲才能令人惬意。
不仅如此,当梅格在婚姻上出现了“牛角”时,马奇太太能够直指夫妻二人的优和缺点并给出建议。乔的性格暴躁,别人有不对或惹了她时,言语和脾气往往不经大脑就爆发出来,事后又十分后悔,便向母亲求助,马奇太太言传身教引导她,鼓励她。马奇太太不仅在乎女儿们的幸福,但她更注重女儿的思想和道德的教育。
反观《傲慢与偏见》中的班内特太太,是一个趋炎附势的人。在她的眼中,只有虚荣,财富和权势,宾利(一个黄金单身汉)来邀简(大女儿)回访,但不久后会下大雨,简本可明日再回访,可班内特太太却仍让女儿去回访,最后简淋了一场大雨,生了重病。班内特太太听说后,没有对女儿的担忧反而眉飞色舞,这样简就可在宾利家长住,乘此打好关系!女儿琳达和人私奔,她不认为这有错,反而希望两人顺利结成连理,并为此感到得意--她又嫁了一个女儿了!因为班内特太太的口误遮掩和没有修养的行为直接导致了伊丽莎白的屈辱,也导致简和宾利结婚之后搬离这个家。由可得知班内特太太凉透了人心。
若说把马奇太太比作什么,我认为像是解语花,更是黏合剂,将马奇一家紧紧地结合成一个温馨,温暖的家庭。
佳作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与感想 篇12
最近看完了百年孤独,书看得很快,可信息量太大,反而还未消化完毕,停留在对一本好书囫囵吞枣泛读一通的阶段。相信还要反复咀嚼几遍,我才能真切明白作者对人类历史的讽刺有多深。目前我对百年孤独的理解仅是这是一本介绍一个家族在一个世纪中的崛起与衰落的过程,围绕着其中两个兄弟与取了他们相同名字的后代的故事。故事中的每个人都是孤独的,而又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拥有自己的信仰,自己的理念、信条与行事的标准、动机与准则。每个人都有光明与阴暗,并以自己的方式为这个家族付出一生。他们在马贡多生活,在这个孤独的小镇与以马贡多小镇为中心形成的一个范围活动着,在这里他们完成了生命的升华,为了他们心中的正义以及执着的信念,履行着他们从生下起就无形中担负着的职责,为一些荒诞可笑的理由,匆匆的完成他们来到这个世界上他们认为必须非做不可的事情。他们每个人是独立的,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之处。他们是家族的一份子,又似乎并不属于这个家族,他们的相似点,就是孤独二字。孤独,打自这个家族诞生在这个世界上就与这个家族的命运紧紧的相连在一起,他们生来是孤独的家族,死后也并没有逃脱孤独二字。
我不知道孤独象征着何物,也许是精神,也许是肉体。人类生而孤独,死后灵魂也无法幸免。也许这个世界给予人类的的一生必须背负着的沉重的烙印,便是如影随形的孤独。从这一点上来看,无人不孤独。肉体、外在与表面是停留在这个繁华热闹的世界,与无数人打着交道,生活在群体中。灵魂、内在、却是活在独自、只有的世界里,精神是独立于肉体而存在的,思想能与外界分享、交流,可灵魂必须得到独立的思考才能得以更高层次的深化。
有时候身边的人越多,与外界的沟通越多,得到的信息与反馈越多,就越能体会到内在世界精神的与独立。外表接受阳光,内心处以安静、幽深的黑暗;外界流经时光岁月,内心的自我则得以一片凝固的永恒的时间。在此间隙,肉体与表面光滑无损,思想与灵魂历千锤经百炼、在无数思考疑问中打磨淬火、最终到达片刻的成熟。
世间本无对错,只有不同的理解与不同的见地。成熟与不成熟,界限非常模糊,无所谓何谓正确,不同的人以不同的解释获得不同的支持。本无善恶,取人性命,报以恶果,若失去性命之人本就为罪大恶极之人?杀人者无心、有心;失手、蓄谋,各样情况交错,以何为标准、准则?有信仰与有无信仰的人,生活方式也翻天覆地之变化,若以对方为正确,岂不是杀人至于无形,否定了一个人的生命的的意义,倒比扼杀了这人的性命更加残忍。学习有各种方法,以为融会贯通,并不需反复询问知识深浅。分数可衡量某个时期的付出,却得不出此人品行、智慧的丰富程度,为蚁群所用,多中取少之时,才为体现分数考试价值之时。知识永无止境,断章取义、以小断大、舍远贪近、求分弃才需改进。
对待人生,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态度、人生观与原则。
自认为,温婉的细涓长流的为最惬意不过的生活方式。正是这种理想生活,简单而又难得。书本,单人,细笔,空房独处一下午。房外倾泻阳光,房内静聆阅书,感受文字的世界,享受独处的快感。刹那间,能听见平凡渺小的生命中,心灵的深处,身体里,灵魂在亘古持久的孤独中永恒的巨大的轰鸣。
我的生活态度,也便是独立且无时无刻不在思考,无论是面对过去,现在,或是未来。
佳作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与感想 篇13
早上泡在图书馆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我不知道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其实,福贵的人生代表了那个时代大部分中国人的命途:从身为地主的浮华到败家后遭压迫;从被国民党逼迫去打仗到遇到解放军回家团聚;经历了人民公社化运动、大炼钢铁和……
书中有很多可圈可点的地方,但现在一直盘旋在我脑海中的是福贵的儿子有庆给镇长的女儿献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场景。我仿佛看到有庆嘴唇发乌,脸色铁青地呢喃着头晕,我好像触摸到他想要抽出那被医生死死握住的全是骨头的手。我似乎就在那样一个场景中,想要上去帮一把有庆,却被什么阻挡着,只能眼睁睁看着,心发憷。其实有庆是不是代表着那个年代想要拯救中国的有志之士呢,他们一腔热血被时代活活抽干,成为有权阶级的美食。
画面一转,是老人福贵和他的老牛福贵。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下午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己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今天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知道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这里就只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知道只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有趣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己的亲人还在,所以从来不曾忘记。
故事的最后,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我久久停留在故事中,眼前一会儿是少年时飞扬跋扈的少爷福贵,一会儿是得了软骨症不能干活而哭泣的家珍,一会儿又是饿的撑死的苦根。我仿佛是想要哭出来的,但却又觉得连福贵自己都从未哭泣过,我又在这里流着谁的眼泪呢?
佳作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与感想 篇14
做事需要有能力,但是再强的能力,没有一个正确的态度,做起事来也只能是敷衍塞责,机关算尽。这是我读完《做最好的执行者》后总的感想。
执行力就是做事达到什么效果的能力。其实一般人在能力上是没有多大差别的,关键是你对待事情的认识程度,也就是态度,所以一个好的执行者应该有这样的思考:要有一种“做最好”的精神,要有一种主动负责的态度,要有一种“期望一,做到十”的目标,要有一种“用心”做事的行动。
那么,最好的执行者怎样去做事呢?我有这样几点感悟:一是领会上级的意图,二是做好事先的准备,三是制定详细的计划,四是克服懒惰的思想,五是提高执行的效率,六是做好事后的总结。
其实,最好的执行者还要学会做人,做一位好用之人,做一位谦虚务实之人,做一位外圆内方之人。只有和周围的人关系处理好了,才会让你做事左右逢源,得心应手,从而提高执行的效率。因此,好的执行者在说话方面也是很有讲究的。首先要三思而言,不轻诺寡信,办不到的事,千万别承诺;其次要修炼语言,不含糊其辞,说话的方式也是很重要的;再是要随机应变,不固步自封。说话是一种智慧,有的人说话能赢得一片掌声,有的人说话却让人退避三舍。所以,说话的场合、身份、应对都是很重要的。
读完《做最好的执行者》,让我明白了以前在思想上的那种惰性,在行动上的那种怕性,在做人上的那种固性,都是阻碍自身发展的因素,我要抛弃这些不好的东西,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锤炼自己。
性格决定命运,但态度决定一切!
佳作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与感想 篇15
丰子恺老先生是我国著名的漫画大师,同时也是一位优秀的作家。他善于通过细致的观察和幽默的文字来抓住生活中一些细碎轻微的东西,在极其普通或在别人看来乏味苦涩的生活中寻出趣味来,将它们表现得鲜活生动而有意味,从而自然轻松地悟出人生和社会的意义。我们学过的课文《白鹅》就是他的作品。
这篇文章写于抗日时期作者在重庆避难的时候。他的朋友夏宗禹送给他一只白鹅,丰子恺老先生通过幽默的文字向我们描绘出一只有趣、可爱的鹅老爷。
我对鹅吃相中的高傲的描述记忆深刻。鹅是吃冷饭的,吃饭是需要三样东西下饭:一样是水,一样是泥,一样是草。它吃饭时慢悠悠的,不怕耽误时间,而且很会摆架子。但令人可笑的是,它的吃法三眼一板、一丝不苟,做法循规蹈矩、不会变通。鹅吃饭时必须有一个人在旁侍候,因为附近的狗都知道这位鹅老爷的吃法,了解它吃食的.规律,所以每次趁鹅老爷喝水、吃泥、吃草的当儿,就敏捷地跑过来偷吃鹅的饭。
当鹅回来时,饭罐已已经空空如也,鹅便会昂首大叫耍老爷脾气,让主人替它添饭,并且站着侍候。人们为了不让鹅老爷的饭被鸡、狗偷吃,把饭罐和水盆放在一起,但它所需要的泥和草远近无定,为了找这些食物,它仍要走远去,所以鹅吃饭时非有一个人侍候不可,真是架子十足!
白鹅吃饭时的高傲,经过我的介绍,大家已经略知一二了吧。我们都知道,鹅的叫声、 步态、吃相等都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了,可作者通过这些把鹅描绘得饶有趣味,十分生动,并从一些小事里透露出对白鹅的留恋。这篇文章并没有华丽的文字,但却在我们眼中呈现一幅优美的田园风光图:袅袅的炊烟下,一只大白鹅在田舍前悠然自得地觅食嬉戏。让我们不由得对这只雪白的大鸟产生了好感,也想抱一只白鹅回家。
正如丰子恺老先生在文章中所说的凄风苦雨之日,手酸意倦之时,推窗一望,死气沉沉;唯有这伟大的雪白的东西,高擎着琥珀色的喙,在雨中昂然独步,好像一个武装的守卫,使得这小屋有了保障,这院子有了主宰,这环境有了生气。
白鹅,不仅是给丰子恺老先生在苦闷的避难生活中带来了乐趣和精神的寄托,也给我的童年带来了快乐,它那可爱又可笑的行为,让我从鹅身上体会到了盎然的生机和丰富的情趣,成了独特的物外之趣。
佳作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与感想 篇16
鲁迅文章被挪出课本这个话题,套用时下的话说已经“out”了。风风火火的讨论,也就死撑了几天,然后,就被互联网上数以亿计的信息淹没了,连头都没有再浮出水面一下,就沉到底了。我为了这条不知道谁发出的新闻,从柜子里重新翻出《呐喊》,就坐在地上,看到天色变暗,雷声与大雨一起泼下来。
年轻的时候,如果没有好好读一读鲁迅,是遗憾的。如果没有被那种满含着深情与痛苦的情感感动过,没有被那种浸满了愤怒与哀伤的笔触震惊过,少年的那种种悲天悯人、那种种桀骜不驯、那种种愤世嫉俗又怎么会找到存放的地方,找到深沉却又凌厉的共鸣?
去年看到《摩托车日记》,看到切格瓦拉迎着太阳与灰尘,在南美洲的大地上奔驰,我想起了一个中国台湾作家的话,年轻的时候不相信理想,那就不是真的年轻过。我好后悔,在我还充满棱角的时候,错过了切格瓦拉,也就错过了那个可以变得更好的机会。
重读鲁迅的时候,我又想起了《摩托车日记》,想起了片中的切格瓦拉,因为怀揣着理想与世界,闪闪发光。鲁迅不是切格瓦拉,鲁迅从来没有真的“干革命”,用他自己的话说,他是“韧性”地在斗争。好多人拿“韧性”做文章,认为机缘巧合之下,甚至是别有用心之下,鲁迅才成为今天的鲁迅。那是不公平的,因为说出这些话的人,没有读过鲁迅,或者说,没有在年轻时读过鲁迅。他们不懂得千斤巨石之下,默默生长,最终破土而出,击碎巨石的那粒种子的力量。
在那个时代,鲁迅没有走在时代之前,不像切格瓦拉,超出了那个时代,甚至超出了我们这个时代。他站在时代往前走的瞭望台上,看到前面的惊涛骇浪,也看到后面的风起云涌,可是他没有看到,海的另一边,那个彼岸,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切格瓦拉也说不出来真正的彼岸是什么样子的,他只知道那里鲜花盛开、阳光温暖,于是,他按照自己的规划开始雕琢这个世界,一点也不肯妥协,一次次打碎自己的作品,一次次抛弃自己的作品,只为了那个模糊却有着致命诱惑的彼岸。鲁迅好像安分守己一些,既然不知道,他也没有用力去想,他把所有的力气花在了当下,时代是什么样子的,国民是什么状态,为什么会造成这个时代,是什么禁锢了国民,他用手术刀割开那个时代,将所有的脏器血淋淋地拿给大家看。
将鲁迅的文章放到课本里,很大程度上,恐怕是基于鲁迅本身,而不是他的文字。在我们这个时代,回过头去看鲁迅,那些要把世界撕碎、要把自己点燃的文字似乎不那么合乎时宜了,血淋淋、赤裸裸,充满着人性深处最低层的东西。那个时代已经过去了,尽管那个时代急于剔除的东西还遗留在每一个国人的血脉里,恐怕再经过百年仍旧无法摆脱。可是,时代确实过去了,无论怎样纠缠不清,还是过去了。剩下这些文字,乍一看,突兀得让人胆战心惊。
也许,把鲁迅挪出课本是好事,至少传递出了一个信号,那个龇牙咧嘴、让人握紧拳头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可是,少了课本的强制性阅读,现在的孩子们又有几个会去读鲁迅呢?在这个以高考作为学习最大动力的时代,太少人会去细想,从课本中剔除,其实意味着绝大多数孩子将失去好好认识鲁迅的机会。
年轻的时候,如果能读一读鲁迅,尝一尝人性的酸涩与辛辣,摸一摸属于人性深处的沸腾与冰凉,长大了,面对自己与人生,就会少一点茫然,多一些执着与操守。
年轻的时候,如果能读一读鲁迅,看一看那个社会的浮光掠影,闻一闻那个社会的味道,长大后,面对其实没有太多变化的社会,就会少一点愤怒,多一些从容与冷静。
年轻的时候,如果能读一读鲁迅,分享一点亘古不变的真理与错误,跳脱一些时代固有的偏执与激进,长大了,面对这个仍旧喧嚣的时代,就会少一点失望,多一些坚持与力量。
如果能借助鲁迅看到一点那些终极问题的轮廓,或多或少,哪怕仅仅是惊鸿一瞥,就是最最值得的事情。
佳作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与感想 篇17
很久之前就看过电影,但那时实在不知道什么,不知道那阴沉的色调讲述的到底是什么意思,直到最近听说是个大黑暗,我才从学校图书馆借来看看。
修哉童年被母亲抛弃,留下阴影,他想得到母亲的赞美,于是努力参加发明比赛,并且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可是现在得到荣誉和去做了好事并不能引起媒体和大众的关注,大多数人都只对“路娜希事件”等类似充满强大感官刺激,让人满足偷窥猎奇欲望的东西才感兴趣。好事不能引起母亲的注意,那就用母亲给我的才华做坏事吧,不加思考的拉上了“笨蛋”小直做“伙伴”,把年幼不懂事的爱美杀害。但这种充满爆炸性的新闻也没有引起母亲的注意,于是他在学校安装下炸弹,当然学校没有爆炸,修哉也尝到了恶果。
小直是个对自己充满否定,又想通过某事追求确立自己不是失败品的小孩,究其来源也是父母教育问题。修哉的话刺激了他,于是不甘当失败品的他把醒来的爱美扔下游泳池。母亲也刺激了他,于是不甘当失败品的他把刀刺向了母亲。
森口老师之前是想通过艾滋病病毒和同学压力对他们进行报复,班级里的同学果然没有辜负他的期望,纷纷加入“表演正义”的行列,“不需要自己的理念,只要附和就好”“既能做好人又能发泄日常的压力”这有什么不好?但就如书里借班长之口说出:“愚蠢的凡人忘记了自己并没有制裁他人的权利。”
到底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件,父母家庭的影响不能忽视,其次是媒体的宣传作用,就如森口老师所说,“为什么要把路娜希事件给了特殊待遇,给某些孩子心中的黑暗面烙下了这样的存在,煽动可悲的孩子们崇拜愚蠢的罪犯。”媒体有罪。
佳作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与感想 篇18
是什么让一个苦刑犯成为市长,成为一个百万富翁,是什么让他为了饥饿偷了一块面包被判刑,让人看成是一个德行败坏的逃犯,又变成一位大慈大悲的慈善家?他是谁?他是冉阿让,是《悲惨世界》的主角!他一生历尽磨难,他的人生跌宕起伏,但他还是坚强的活了下来,对世界还是充满热爱。
冉阿让是一个苦刑犯,牢里每天遭受鞭打饥饿日子让他每日痛不欲生,终于在一次难得的机会逃了出去,从此他成了一个逃犯,走到哪人们都躲着他,他一次次被人唾弃,没有人怜悯他,直到有一个宗教老人收留了他,才足以安身,可是冉阿让偷了这家的银器,被警察发现询问老人时,老人不说是他偷的,而是说送给他的,让他躲过了一劫,并送了面包丶美酒让他上路。从此开始冉阿让被其感动,开始不断做好事,因为是逃犯他始终感觉有一双追捕的眼睛在盯着他,于是改名换姓,重新做人,被人爱戴当选成了市长,收养一个孤苦的孩子,不断帮助他人,逃避追捕,可是好景不长,他的身份还是暴露了,这名警察被他的遭遇和所作所为而打动,犯人就在眼前无法捕拿,自己舍身取义跳河自尽,冉阿让也因此事大病身亡,结尾没有痛苦,只有他的孩子与恋人幸福地活了下来。
生命中也许会犯错,可能一次罪过毁了终生,但只要我们为人善良,救济他人,虽然我们做不了大捐赠,心怀爱意做点小事也行,冉阿让故事告诉我们,只要人人心有慈爱,明天就会更好!
是啊,生活也是如此,在我的记忆里,犯过的错许许多多,只要认识错误改正错误,生活依旧是美好的。
生活就是这样没有退路,假如有一次我在花店打碎了花瓶,这个花瓶还是别人店里的,如果我心生罪恶感从此垂头丧气不敢承担责任,也不敢再入此店,那就错了,如果我打扫花瓶,并且道歉赔偿,得到人家原谅从此心里坦荡荡抬头走路,所以不要有错就怕,用爱改变它!每一天我们都被爱包围着,我们也应该用爱待人,用爱去对待世界将心比心,没什么困难克服不了!
佳作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与感想 篇19
雷雨从开始似乎就注定了这个是一个悲剧。然而悲剧的造成者便是故事的男主人公:元锡公馆的大少爷——周朴园。
就像众多中国悲剧那样,一个风流的少年看上了自家的女佣,这样的结合自古至今都不会有好的结果。倘若那个男的有情有义,大不了两人私奔,背离父母,远走高飞作对苦命鸳鸯,然而刺骨始终的女主角侍萍就更苦命了,周朴园这个风流少爷虽被她的青春美丽与温柔打动,但他那颗只懂爱自己的心又怎会与她厮守一生?他为了自己的前途最终放弃了侍萍。孤苦无依的侍萍带着患病的二儿子伤心的离开,原一味故事就这样结束了,谁知造化弄人,命运又将他们牵扯在一起。错综复杂的关系又上演了,简直就是一团糟,最终导致了同母异父的兄妹相爱。身为他们的母亲,侍萍只能接受命运的捉弄,也只能埋怨自己给孩子带来的命运,似乎一切该终结了,偏偏当年的风流少年周朴园在误会下道出了他们是同母异父的兄妹。这件事害死了3个人……
这样一段揪心的人生怎不让人心痛?历这样的故事几乎是久演不衰,在类似故事下的牺牲者不在少数,我想,这并不是简单的故事而已,社会的真实情况应该是故事的原型。这与当时人民的道德准则、思想观念密不可分。在现今社会,人思想的改变,女人变得坚强、勇敢,绝不会无声无息受命运的压制,必会反抗。除了科技发达以外,人文思想的进步也是时代进步的一大标志。人们常常在知道过去的不幸后,暗自庆幸自己生活在这样美好的时代。然而,我不但要感谢新时代,新中国给予我们的幸福生活,而更应感激丽时代给我们的觉悟。没有过去的凄惨,哪来现在的幸福甜美?
佳作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与感想 篇20
张爱玲的小说《金锁记》,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公侯之家,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乃至自已的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心里喜欢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是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只有她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因为向她要东西。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已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佳作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与感想 篇21
切斯特结束了在时报广场的最后一次公开演奏,在塔克、哈里和马里奥的帮助下,几经周折登上了回康涅狄格州的火车。临行前切斯特说:“有机会我一定会和你们联络的。”马里奥望着远去的火车,脸上露出了微笑。
一天上午,车到站了。切斯特躺在一个农夫的篮子里睡觉,强烈的阳光催促切斯特醒来。切斯特睁开眼睛,看到了自己头顶上的蓝天、白云和大树。原来,那位农夫已经提着篮子下了火车。切斯特篮子,为自己重获自由和远离纽约的喧嚣而感到高兴。切斯特经过长途的旅行,已经是口干舌燥了,于是它来到溪边的一棵树上,树叶上有一颗雨后的露珠。这对于切斯特来说已经足够解渴了。切斯特小心翼翼地爬到那片树叶上,喝起那颗露珠。或许是切斯特太大意了,脚下一滑,跌落溪中。切斯特用手脚努力地拍打着水面,大声喊救命。但这么做似乎没作用,切斯特在往下沉,也没有人闻讯赶来施救。就在这时,一只白鸽朝切斯特飞了过来,把溺水的切斯特衔在嘴里,飞到岸边。不久后,切斯特醒了过来。那只白鸽说:“你还好吗?”切斯特:“还好,我没事。谢谢你救了我!”“不用谢。”白鸽说。切斯特向白鸽讲述了刚才发生的一切,无意中提到了纽约。白鸽说它生活在纽约,那是个不错的城市。切斯特不认同白鸽的观点,讲了他在纽约与马里奥一家发生的故事。白鸽想起了什么,说那个叫马里奥的男孩它认识,马里奥一家是它主人的邻居。切斯特开心的笑了,说能不能让白鸽给马里奥捎个消息。白鸽马上同意了。
切斯特找来一片掌般大小的树叶,在上面啃出一个个字符。白鸽看着上面的字,淡淡地笑了。切斯特“写”完了,把树叶交给白鸽。白鸽衔着树叶欣然前往。望着白鸽越来越小的身影,切斯特也笑了,笑得那么轻松,那么自然……
佳作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与感想 篇22
我最近读了一本书,叫《堂吉诃德》。读完后心中感慨万分。
这本书讲的是吉哈诺原本是一位绅士,由于读了大量的游侠骑士的小说,所以变得疯疯癫癫,竟想模仿游侠骑士,并把自己改名为堂吉诃德。他又收买了一个农民当他的仆人,这个人叫桑丘。他们去周游世界。一路上,堂吉诃德老是把客栈看成城堡;把店主的女儿看成公主;把风车看成巨人;把羊群看成军队···他总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但有时会给他人带来更大的困难和危险。直到他临死时,才悔悟过来。
这本搞笑的讽刺书籍常常令我忍俊不禁,开怀大笑。堂吉诃德的所为实在太幽默了,桑丘也是傻乎乎的。虽然有时他们会帮人家倒忙,但他们是善良的,是无恶意的,只是有点傻罢了。
其实,堂吉诃德如果不看那些骑士小说的话,绝对是一个完美的绅士。他是很富有哲学的。桑丘当海岛总督之前,他还叮嘱桑丘做总督的一些行为,比如要公正、仁慈还有宽容什么的,这证明堂吉诃德并不是傻到极点的人,不然绝对说不出这种话。也证明他是公正、仁慈和宽容的。而且他很讲义气,别人帮助了他,他永远不会忘记,并且努力报答。他也不会忘记那些与他朝夕相处的朋友,比如桑丘,他跟着堂吉诃德受了不少苦,挨了很多骂名,堂吉诃德悔悟时将家产分了桑丘一半,作为报答。
桑丘也是好样的。他在海岛当总督时公正,秉直,破了无数案子。给当地人民无数的温暖。走的时候他也没有拿走当地任何财产,只身来,只身去。跟现在的那些贪官是典型的对比。
读过这本书,我懂得了凡事都要适可而止,否则会像堂吉诃德一样,疯疯癫癫,不务正业。
我记住了,“休息时间”也是很重要的!
佳作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与感想 篇23
西班牙语为世界奉献了两部伟大不朽的巨著——塞万提斯的《堂吉柯德》和这部《百年孤独》,穿越三百五十年的光阴,隔着那曾被哥伦布征服过的茫茫大西洋遥遥对峙。作者虚构了一个叫做马孔多的小镇,描绘了在这个奇特的地方生活的布恩蒂亚家族百年的盛衰史。他把读者引入到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让你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你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正如最初杨修向我推荐这本书所言,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深刻得让你觉得害怕的,而书是本很具亲和力的书。
一开始读《百年孤独》时,可能会被他庞杂的家族系统和让人头晕目眩的重名吓倒,象许多人所说的那样,觉得这是一本难懂难读、非常混乱的书。但是,正如圣伯夫所说的,名著之所以成为名著,是因为“拥抱所有国家和所有时代”,它们不会是普通人无法理解的。我相信,真正经过时间考验的伟大作品,享受的时候就不必刻意求解,觉得滞涩的地方就暂时跳过,也就避免了整体上受熏陶的心理氛围的消解。这部书的篇幅不长,可是我读了很久,书中一直充斥着那种死亡的沉重压抑得我无法自由自在的呼吸,一边读就一边有许多许多的念头纷至杳来,象冰雹一样不停息的砸过来,却觉得茫然没有完整的思路。但或许也正是那种孤独和宿命的感觉,让我象着了魔一样死死被缚住。
在我读来,全书的脉络非常的清晰。一口气读下去,读到奥雷连诺上校冷静对准备起义的自由党人说“你们不是战士,只是屠夫”,读到忧郁的意大利乐手克列斯比在疯狂的弹了一夜的大提琴后割腕自杀,读到阿玛兰塔变态无耻的苟且活着,只是为了给自己的姐姐也是自己的情敌编织殓衣,读到第十七个小奥雷连诺躲过数十年的追杀,却被家人拒之门外,最终逃不掉额头被钉死的宿命,读到那装满了两百节车厢的死尸被倒入大海……会悚然惊觉,经过了开头几节的艰深滞涩,写到这里已经是酣畅淋漓,仿佛马尔克斯十八年的悄没声息的创作磨练将所有的情节浑然一体,所有的情感在这一瞬厚积薄发不可抑制。我感觉自己似乎身处一个黑暗的隧道,面前是一个似乎无所不知的老太婆,说着自己的往事,那么多惊心动魄的故事在平静的语调中娓娓道来。你被每一个情节震撼,但是你能隐隐约约的清楚其实所有的事情都已注定,似乎每个人都被一个线牵引着无法偏离轨道。她偶尔会透露一些宿命的迹象,比如皮拉?苔列娜用来算命的纸牌,奥雷连诺上校对死亡的预感,羊皮纸上的梵语密文;但是,这些宿命的暗示却被那些自认为清醒的人们当作疯子的澹语和梦呓,而那些真正清醒的人从中得到的却是更加无边无际的绝望和痛苦――发现自己的孤独和苦难是不可避免,无论你是否努力去抗争都摆脱不了的绝望和痛苦。读着读着,你会被这种悲观的念头击溃,会傻傻的想人生就是这样,一切的命运都没法改变,难道这样就不要活了吗?人生的意义何在?如何才能摆脱这宿命的孤独?当我终于读完这本书,合上之后的念头就是走出门外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我需要面对阳光来证明自己其实刚才只是做了一场恶梦。虽然走出去之后,我看着屋外的天空,怎么也想不起到底是上午还是下午,但仍然觉得很幸运,真的是一种解脱,从恶梦里惊醒的感觉,一种逃离死境的庆幸,一种劫后余生的喜悦。
《百年孤独》里给人印象最深的是布恩蒂亚家族的孤独者们。孤独成了这个家族的徽记,如同他们血液中固有的冒险、冲动、勇敢和不屈,还有遗传的高高的颧骨,以及骨子里隐藏至深的乱伦渴望。这种孤独不同于中世纪贵族的那种“高贵的忧郁”,象莎士比亚笔下的威尼斯商人安东尼奥,它不是在华丽的客厅里,踱着方步慨叹生命之短暂、蔷薇之枯萎;也不是用天使的丽目俯察人世的风云无常、世态炎凉。它是对世界本体的一种凄凉的绝望,是低贱的、卑微的,有一种浓灰色的压抑感,有是一种惨淡的幽默。这是一种绝顶的忧郁,无可逃遁甚至无法减轻。
乌苏娜是第一种孤独者——天使。她勤劳善良,是母亲的化身。她的孤独是因不能与人分享智慧的快乐而独自寂寞。如果是《百年孤独》这作品还有一丝亮色,让我对世界不曾完全绝望的话,就是发现了这个老妈妈身上闪光的品质。她没有什么文化,也没有什么深刻的思想,但是却有着质朴的本色,无论什么境遇。她一直活到自己的第六代出生,并且在暮年完全变瞎之后仍掩饰这一点,继续自己的操劳和回忆。她可以用皮鞭抽打暴戾的孙子,打得他满街乱窜;也能够去牢狱中探望造反的儿子,虽然对他的革命毫不理解,却毅然偷偷捎给他一把手枪。她招待儿子的死敌,一位政府的将军在她家里吃饭,因为她觉得这将军人品好,为穷人做了许多好事;她痛骂奥雷连诺上校忘记了自己的,骄傲的宣称只要他敢杀害自己的朋友,就把他拖出来亲手打死。我非常喜欢这个总习惯于一个人独处、一个人回忆的老人,因为她真正充实独立。她是伟大的母亲,更是伟大的孤独者。
乌苏娜的大儿子霍。阿卡迪奥是第二种孤独者——野兽。他的孤独是由于与愚昧并存的感情的匮乏所造成的日常生活中的心与心的离异和隔膜。他的身上野性表现得极为明显,感情也最为炽热。当他的弟弟奥雷连诺上校问他――当时他们都只有十来岁――爱情的奥妙到底是什么,他毫不迟疑的回答:象地震!他得不到理解,在和父亲的对抗中选择了随同吉普赛人的逃亡。然而,数年之后,他结束了流亡岁月,重新回到了家中,重新蛰伏在他憎恨的孤独之中。当孤独变成一种与生俱来的气质时,当孤独已经渗入他的血液时,他竟然无法离开这种孤独了!
奥雷连诺上校是第三种孤独者——哲学家。他的孤独是拥有真理的灵魂而具有的高洁峭拔。这个人几乎可以算是这部书的一个主角了(如果允许这部作品存在一个主角的话),给过我最深的震撼。奥雷连诺天生带有孤独的气质,从小就孤僻异常,成天从事枯燥的炼金术,离群索居,不问世事。然而事实上,他在这种孤独中结识了先知梅尔加德斯,他的创造力意外地得到了极大发展的机会。
奥雷连诺上校血液中流淌着坚强不屈的因子,也许由于孤独把他同纷繁的世俗生活拉开了距离,他获得了一种看待世界和人生的新的、完全独立的眼光。他的岳父是保守党人,想拉拢完全不懂政治的他加入政府,但是奥雷连诺坚定的说:如果一定要选择,他宁愿选择自由党,因为他发现保守党人是骗子,操纵选举;他的朋友是自由党,为了发动暴力革命决定采取暗杀行动,准备杀掉他身为镇长的岳父,奥雷连诺便天天拿着火枪守在岳父的门口保护,因为他坚信“这是屠杀,不是革命”。在他看似简单的行为中蕴藏着巨大的力量和坚定的信仰。
奥雷连诺上校血液也流淌着桀骜不逊的因子。当政府军开始残杀无辜时,他主动纠集了21个年轻人发起了暴动。许多所谓的评论家评论说奥雷连诺是鲁莽的发动了战争,但在我看来这样的爆发绝对是必然。因为孤独的宿命只有三种,第一种是乌苏娜那种在孤独中自得其乐,对她而言孤独是一种具有形而上意味的人生境遇和体验;第二种是象阿玛兰塔那样生活在孤独的阴影里不能自拔,在郁闷中可耻的堕落和变态;最后一种就是象奥雷连诺上校这样充分的燃烧,为了不变质而毅然燃烧。其实他何尝不明白自己的宿命,何尝不懂得人生的没有意义,在他和朋友马克斯上校交谈时就悲叹过自己在革命里没有信仰,但是他就是不能容忍一个没有意义的人生,宁愿去寻找一个假想来让欺骗自己。这个假想,对尼采来说,是美学和艺术,是希腊悲剧里的酒神,对奥雷连诺上校来说,是战斗,是_政府,是让工人过上更好的日子。他非常清醒,在告别孤独的时刻,他有过那么精彩的对白:“这不是发疯,这是战争。别再叫我奥雷连诺;从现在起,我是奥雷连诺上校。”
他的结局如同上天注定一样走向毁灭。奥雷连诺上校最终远离尘嚣,又躲入了小屋,度过了后来无用的数年岁月。仿佛是经历了一次否定之否定,他被一只看不见的黑手又从偏离的轨道上强行拉了回来。然而,这个时候他的重新孤独,和早年的孤独却有了极大的改变。早年的那份孤独,有一种特别的力量,当一切喧嚣静息下来后,它仍然在工作着,穿透可见或不可见的间隔,直达人心的最深处;如今的这份孤独,是绝望者最后的尊严,在最深重的苦难中没有呻吟没有哭泣,是复仇者的轻蔑,在最可怕的屈辱中没有诅咒没有叹息。
但是我自己的阅读时的朴素感受告诉我自己,有许多孤独者,并不是不懂得爱情。那个意大利乐手,为失去而孤独,而自 杀,他难道是不懂得爱情吗?在这个家族情欲淹没一切的漩涡里,他是一个异数。他的死那么美,“手腕上的静脉已给刀子割断,两只手都放在盛满安息树胶的洗手盘”,连马尔克斯都被他的自 杀而感动,写下这么美丽的自杀场景。其实奥雷连诺上校也不能说不懂得爱情,他对雷麦黛丝的爱,那么深沉,“使他经常感到痛苦。这是肉体上的感觉,几乎妨碍他走路,仿佛一块石子掉进了他的鞋里”。
在阅读之后,我所能够得到的印象仍然是片断,依然不太清晰究竟是什么力量使得爱情如此伟大,最终战胜了一个在家族中延续了百年的莫名的孤独感。“一种休戚与共的感情”,这是作者留给我们的些微的一些线索。从这个意义上说,孤独感原来产生于忘却,如果我们忘却了自己与他人共同的命运之后,我们就会感到孤独。
从这个意义上说,孤独感原来产生于忘却,如果我们忘却了自己与他人共同的命运之后,我们就会感到孤独。从这个意义上,也仅仅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20世纪弥漫着的孤独感是可以战胜的,这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对记忆的忠诚来实现,记住我们大家生死与共的命运,记住这个世纪来无数加在我们和祖辈身上的灾难,唯有记忆才能让我们大家团结起来,因为只有这样,永不孤独的传说才成为一种可能。
马尔克斯是乐观的,在刻骨铭心地写就了布恩蒂亚这个百年孤独的家族后,他仍旧满怀信心地认定团结的可能性,爱情的可能性,他让马孔多这个孤独的小镇最终从地球上消失:“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往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后来马尔克斯凭借这部作品获得了1982年度的诺贝尔文学奖,成为“拉美文学风暴”中的代表人物。魔幻现实主义也借此书开山立派。
《百年孤独》一部不可不读的好书,我们打开它吧,让它对我们诉说神奇的世界和人生的喜怒哀乐。
佳作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与感想 篇24
在假期里,我与《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开始了一场邂逅。十本优秀书籍之中,读后想为它写点什么的感觉最强烈。
《百年孤独》和众多外国名著给我的第一感觉一样,内容复杂,人物众多且名字十分雷同,写作顺序也多采用倒叙和插叙,初读甚至一度因为晕头转向,理不清作者的写作意图而放弃深读。但是第二次将人物对号入座后再读,便被书中所渗透和传达的孤独深深的震撼了。《百年孤独》是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在这样的历史长河中作者赋予了人孤独,同时又认为人并不是生来孤独的:“即使以为自己的感情已经干涸得无法给予,也总会有一个时刻一样东西能拨动心灵深处的弦;我们毕竟不是生来就享受孤独的。”然而在这本书中反复提及的孤独也与我们理解的狭义的孤独不同。带上时代背景与作者的身世细细品味,孤独似乎又为我们呈现出了另一番模样。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接受了采访,对孤独的解释似乎很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那一刻,作者的写作意图在我脑海中逐渐明晰起来:他渴望拉丁美洲的民众团结起来,共同走向文明,开放与繁荣。
此外,《百年孤独》的魅力也在于离奇的故事情节。贯穿整部作品,小说中的人物们不时会见到鬼魂。“这些鬼魂象征着是马孔多挥之不去的过去。事实上,这些重复出现的鬼魂根植在拉丁美洲历史的特定发展之中。”“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由于意识形态上的变化,布恩迪亚和整个马孔多都是鬼魂。他们被自己的文化所隔离和排斥,社会发展落后于其他地区,处处依赖他人。更可怕的是他们已经完全接受这样的现状,不思改变。”书中的宿命论暗喻了古往今来导致了历史不断重复的意识形态,也正是这种意识形态使得拉丁美洲的历史被解读成了一个循环,一个不可能出现变革的循环。书中的旁白也加强了这种宿命论给予读者的压迫感。这些光怪陆离,恰恰是作为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代表作所无法隐藏的魅力。
《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完成巨著后曾有一个夙愿:希望一百年孤独的历史永远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但愿,作者的苦心和夙愿能够梦想成真。
佳作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与感想 篇25
读了王安石先生的《伤仲永》,我的感触很深,方仲永这个天才,竟然会最终变为一个普通人,我们对他的遭遇仅仅只有惋惜和同情吗?恐怕还应有一些对方仲永父亲和县人的批评吧,他们为了自己的一些小利益却为社会损失了一个人才。这对社会造成的危害,难道比自己的利益更重要吗?王安石写这片文章的目的应当不只是这个,还有对天才的看法。
天才,顾名思义:从上天那里得到了才华的人。天才,当然比普通人要优秀很多,只要稍加教育,学习,就能成为一个社会难得的人才。但为什么方仲永最终成为了一个普通人。甚至连普通人都不如呢?这是因为他没有接受后天的教育,没有进步,只是原地踏步,而别人却都在努力奋斗,不断进步,最终他只有被超过。天生的才能固然很重要,但后天的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缺乏后天的教育,在好的才能也会被荒废。反之,一个普通人,经过自己的不断努力,可能也会对社会做出很大贡献。
要得到进步,就应当勤奋地学习。古人说:“业精于勤”.勤学是成功之母。勤能补拙。近乎智,古今中外的成功者,哪一个是不经历勤奋的学习就得到成就,得到世人的赞扬和敬佩的呢?王献之“用尽三缸水,一点像羲之”,最终成为大书法家。法国文学家福楼拜的书房窗临塞纳河,因灯光彻夜透明,被船夫当作渔灯,他对天才的认识“天才无非是长久的忍耐,努力吧!”最终他成为了一代大文豪。他们都并非是天生聪慧。他们的才能也不一定比方仲永优秀,他们的成功来源与他们的耐心和勤奋。
天才在于日积月累,聪明在于勤学不辍。一个人,天资再高,如果不勤奋学习,必干不成大事业。甚至养活自己都很困难;一个人,天资一般,如果能勤奋学习,刻苦用功,必出成果。勤学是成功里一个不可缺少的内容。或许我们并不是天才,但让我们现在做起,努力、勤奋地学习,必能干出一番大事业。
生而知之者是不存在的,“天才”也是不存在的。人们的才能虽有差别,但主要来自于勤奋学习。《伤仲永》一文给我的启示是:一个人即使有很高的天赋,但如果不努力学习,也很难取得真正的成就。
佳作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与感想 篇26
鲁迅先生是我最敬佩的作家之一,他以笔为武器,战斗一生,被人们誉为“民族魂”、现代文学的旗帜。今天,我有幸读到了他的小说——《祝福》……
《祝福》是鲁迅先生的小说代表作之一,写的是小说的主人公祥林嫂一生的悲惨命运,祥林嫂是一个受尽封建礼教压榨的穷苦农家妇女。她的丈夫死后,狠心的婆婆要将她出卖,她逃走后到鲁镇鲁四老爷家做佣工,不久后她又被婆婆家抢走,卖到贺家与贺老六成亲,她经过一系列的反抗之后,最后只得顺从,好在丈夫贺老六是一个纯朴忠厚的农民,之后又有了儿子阿毛,祥林嫂终于可以过上安稳的好日子了。可惜好景不长,命运捉弄人,贺老六因伤寒病复发而死,不久,儿子阿毛又被狼给吃掉了,因此她被大伯给赶了出来,成了无家可归、孤苦伶仃的一个人,经过重重打击的祥林嫂失魂落魄,可是人们还说她改嫁“有罪”,要她捐门槛“赎罪”,不然到了“阴间”还要受苦。她千辛万苦积钱捐了门槛后,依然摆脱不了人们的歧视。最后沦为乞丐的她,就在年终人们祝福新年的欢乐气氛中,怀着无比复杂矛盾的心情冻饿致死。
祥林嫂的一生是坎坷悲惨的一生,她原本是勤劳、善良、纯朴、顽强的,但在封建礼教和封建思想占统治地位的旧社会,她被践踏、被迫害、被摧残,以至被旧社会所吞噬。祥林嫂是我国封建社会千千万万个妇女悲剧命运的缩影,她的一生更是封建社会制度下千千万万个中国母亲悲惨一生的深刻写照。祥林嫂的悲剧深刻揭示了旧社会封建礼教对劳动妇女的摧残和迫害,让我们看到了封建礼教吃人的本质。同时,我们也看到了鲁迅先生热爱劳动人民、忧国忧民、以及对受压迫妇女的深切同情。正因为如此,鲁迅先生才写下了这1篇小说,鲁迅先生把一个受尽封建礼教压榨的穷苦农家妇女赤裸裸地展现在我们读者面前,引起了我们的深思。
这篇小说让我明白了生活在封建社会制度下的劳动妇女的生活是多么的悲惨!正如小说中的祥林嫂,她历尽了尘世间所有的痛苦,她带着满心的屈辱与伤害,最终是离开了人间。同时,我也庆幸自已生活在现在这个社会主义国家,我们是多么的幸福啊!我们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我们更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好好努力,奋发向上,为祖国的大好江山舔砖加瓦!
佳作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与感想 篇27
闲来无事,捧托尔斯泰的长篇巨著《安娜卡列尼娜》来读,因为是太厚重的书,捧着看时真的很不方便。而书中描写得冗长沉闷也是让人很难以消受的,于是只能今天两页,明天三页的读,开始还是睡前看会,马桶上看会,后来就放在厕所间,如厕时勉强翻上几页。幸好托大爷不急不慢地写,因此每次续读也都能接得上。
此处绝无贬低托大爷的辛劳巨作,这本历史上让多少文豪前辈推崇的巨作,不说有多少次被翻拍成电影,单看看有谁曾主演过安娜一角的影星吧,都会让你炫目惊讶:葛丽泰嘉宝、费丽雯和苏菲玛索,她们都是不同年代里最出色的光芒巨星。所以多少年来倍受推崇的光芒的伟大的巨作,不会因为我放在厕所里读就可以贬低的。
这次阅读一来是认真看了,怕不理解还辅助看了几部翻拍的电影。过去年轻时看的时候光注意情节,跳跃式的泛读,也跟随大众的评论,认为安娜是好人,卡列宁是坏人,安娜很可怜最后自杀死了。
因为这次阅读很慢,所以读一段就有一段感慨,现在书还是没有看完,正读安娜和伏伦斯基私奔后回国遭到冷遇和鄙视后,来到伏伦斯基乡下的庄园。我怕等不到读完全书了,因为阅读的路还很漫长,怕有感而发的想说的话到时候整理不起来,另外也担心不知道还能不能看完全书。
我也如托大爷一样,在冗长沉闷的叙述中,还没有切入我的关于读后感的正题。
从安娜和伏伦斯基的相遇和相爱开始。一切都是寂寞惹得祸,安娜认为的幸福其实也是不幸的开始,只是安娜当时自己不知道,包括托大爷都不知道书写到最后会安排安娜去惨死在火车轮子之下。
托大爷在完成巨作后,曾表述:“我那些男女主人公往往做出一些违反我本意的事来,他们做了在实际生活中常有的和应该做的事,而不是我所希望他们做的事”。
安娜死了,从一开始就踏上了死亡之路,因为寂寞。
佳作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与感想 篇28
在外人看来,田春卡夫卡每天机械枯燥的生活,是难以理解的无趣的。但他自己却乐此不彼的重复着这种生活。我想也许是,这种需要高度自律的生活,能给他带来一种强自我掌控感,从而获得对充满许多未知生活的安全感。卡夫卡自称是世界上最顽强的十五岁少年,通过刻意的高强度的训练,把自己的躯体变的强壮,看起来像个十七岁的年轻人。通过阅读,在这个年纪也比同龄人拥有更多对世界的了解与想象。强壮的外表,让他看起来年纪偏大。丰厚的知识积淀,让他谈吐显不凡见识。
这些在卡夫卡到甲村图书馆后,在图书馆前台与大岛的对话中,许多关于文学书籍的交流观点中都能提现,他对事物拥有自己独到犀利的见解。高度的自律,加上对世界丰富的认识,给他带来独自出走的勇气。每个人的人生都注定会有一段,孤独的出走都旅行,可能是为了诗和远方,可能是为了冒险,也可能是为了逃离现在都生活。不管怎样,我都佩服卡夫卡,佩服那些能够为了某个明确的目的,而去做大量简单枯燥重复的动作,直到成功的人。
卡夫卡的成功出走,除了靠他自己的智慧勇敢和能吃苦外,我觉得重要的还有他遇见了能够理解他,并愿意帮助他的人。第一个是,让他觉得像他姐姐的樱花。第二个是,帮助他躲避警察抓捕留在甲村图书馆的大岛。第三个是,支持鼓励他爱他,让他找到自我热爱生活的佐伯,同时也是他的母亲。
佳作百年孤独读书心得与感想 篇29
读第一遍的时候,我被完全雷同的姓名,无数的倒叙、插叙给弄晕了,根本不解其义;读第二遍的时候,我把七代人进行了排列,终于使书中的人物对号入座;读第三遍的时候,我连同《百年孤独》所处的时代背景和作者的身世进行了了解,于是,我被深深地震憾了,为作者,为书本,为拉丁美洲。_年来,我在孤独中体会其中的孤独,并饱受折磨。为了排遣孤独,我不断地向我的朋友推荐《百年孤独》,分享孤独,理解孤独。
孤独是可怕的。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拉丁美洲几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拉丁美洲百年的历程不断重复着怪圈,不是前进,而是徘徊。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作者著书的目的是希望拉丁美洲的民众要团结起来,走向文明,走向开放,走向繁荣。
孤独是自闭的。《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马贡多文明的创始人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与妻子乌苏拉以非凡的胆识和开放的精神,开创了马贡多的繁荣。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曾向妻子抱怨说:“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流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过日子。”因为马贡多隐没在宽广的沼泽地中,与世隔绝。他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贡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可惜的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几十年后才在那棵树上死去。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死了,连同马贡多的文明。之后的几代人,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几乎如出一辙的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孤独、苦闷、猜忌,导致了马贡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于是,书中结尾是:那个长猪尾巴的男孩,也就是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七代继承人,他刚出生就被一群蚂蚁吃掉。
孤独是需要反省的。读完书本,掩卷深思。《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著书的涵义无疑是深远的:他是要通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摆弄的正确途径。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无论是文章架构,还是内容选择;无论是叙述方式;还是表现手法;无论是典故引用,还是故事编排,无不采用其极,令人匪夷所思。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可谓是眼花缭乱。作者的匠心独运,文章的跌荡起伏,俨然是对读者挑衅。在不可思议的奇迹中,在现实交错的生活中,在血淋淋的现实中,在荒诞不经的传说中,使读者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进而理解孤独的本义,理解《百年孤独》的奇特。
孤独是需要摒弃的。“变现实为幻想而又不失其真”,是魔幻现实主义创作原则。对照《百年孤独》的现实与背景,我们不难发现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由此,我们想起了晚清政府闭关锁国以至惨遭蹂躏的结局和新中国三十年改革开放而重新崛起的历程。《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完成巨著后曾有一个夙愿:希望一百年孤独的历史永远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但愿,作者的苦心和夙愿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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