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孤儿的读书心得精彩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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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的读书心得【第一篇】

前不久,读了狄更斯的《雾都孤儿》,今天在这儿跟大家浅谈一下我读完这本书的感受。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孤儿奥立弗因为一出生母亲便去了他天堂,并且没有父亲,遭到了大家的歧视。他在济贫院里受到了理事们的歧视,并且把他对这种歧视的放抗看做罪恶,看做坏。他被卖到了一个棺材铺里当学徒,却被其余学徒以及老板娘欺负得忍无可忍,他打算离家出走,却意外地被人诱骗,去学做小偷,他意识到这一行业的罪恶,在一次意外中被一位绅士收留,但他又被那些强盗拐走了。在一次入室行窃活动中,他制止了这行为,并且不小心挨了一枪,事后,被一家好心人收留,那家好心人通过一个忏悔的女人口中得知他的身世,并且找到了那位曾收留他的好心人,联合为奥立弗讨会公道,还找到了属于他的一份遗产。

为什么崇拜?也不过是为了自己以后能上天堂,不受自己所干过的亏心事的影响,那种崇拜也不过是一种伪善的手段而已。真正能上天堂的人,其实根本不需要崇拜上帝,他们已经踏踏实实地过好了自己的一辈子,不作亏心事,济贫救困,难道这种人不足以上天堂吗?所谓的济贫院的绅士们,也不过是势利以及歧视穷人的下等人与卑鄙人罢了,无非是墙头的一根小草,哪里风大就往哪里靠,恃强凌弱。且看书里的邦布尔先生,他所做的也不过是专门欺负穷人,他哪儿配得上济贫院理事这个神圣的职位呢?口口声声喊着罪恶,口口声声喊着无耻,口口声声喊着仁慈的上帝,然而,他自己到底做了什么?利用各种手段,把一个个孤儿卖了去,减轻他的负担,呵!也就是“说一套做一套”。

今年深秋,我读了名著《雾都孤儿》,感触颇深!这本书让读者从另一个角度了解当时伦敦最底层人们的生活,也让许许多多向往伦敦的人们认识到了它的真面目。

文中主角奥利弗·退斯特是个孤儿,出生在济贫院,正如作者所写:“作为一个在济贫院的孤儿——吃不饱,饿不死的苦力——在世上尝拳头,挨巴掌,被人藐视,无人怜悯的人。”从一出生,他就受到来自各方的欺侮。他周围的所有人,以对啊孤苦伶仃毫无反抗能力的孩子进行精神和肉体上的折磨为乐趣。

九岁那年,奥利弗被送进一家棺材店当学徒,棺材店老板一家和学徒都使劲地以迫害奥利弗为乐。这个可怜的孩子从来没有感受到一丝一毫来自人类的善意,孤苦无依地处在奸邪与罪恶的包围之中,在饥饿与惊吓中长大,成了阴郁的性格和伤感的气质。

奥利弗不堪忍受棺材店一家人逃亡伦敦,然而等待他的却是贼窟罪犯,被迫和凶狠的歹徒为伍,处在犯罪的边缘。他受到胁迫,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参加了抢劫,成为了罪犯们的牺牲品,最后在好心的绅士的帮助下,逃脱了罪恶的魔爪。

与历尽艰险、饱尝人间冷暖的奥利弗相比,我们就幸福多了。学校的老师关心我们,同学也非常友好。大街上,好心人扶着陌生的老太太过马路;公车上,人们纷纷为素不相识的老人让座……我们处在和谐社会,身边都是善良的人。

在家里,父母亲非常爱我,什么都为我着想。他们按照古人的标准培养我,在课余时间带我学习琴棋书画,想让我成为才女。而我时常抱怨:“学这么多干什么,你看别人都去玩了,而我连写作业都时间都没有了。”我不理解父母,甚至为此发脾气。可他们还是一如既往地对我好。记得有一回,天上下着倾盆大雨,眼看着我学古筝的时间就到了,妈妈毅然披上雨衣送我去培训中心,雨花漫天飞舞,像成千上万支利剑射向我们,势不可挡地砸在我们的身上,打在妈妈的脸上;可她只是用手抹了一下,依旧骑着车送我。我原本以为这不足为奇,是父母该为孩子做的,可看了奥利弗的经历后,我明白了:与历尽艰险、饱尝人间冷暖的奥利弗比起来。我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却早已忘了父母的付出,还要埋怨,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读完《雾都孤儿》后环视四周,突然发现原来有这么多人爱我,关心我,帮助我,所以,我要好好珍惜这一切。

雾都孤儿的读书心得【第二篇】

《雾都孤儿》是十九世纪英国最杰出的小说家查尔斯·狄更斯创作的一部小说。

小说中的主人公奥立弗。退斯特从小失去了父母,是一个孤儿。他是在济贫院里长大的。那里的生活非常艰苦,食物非常简单,通常是一碗玉米粥、一块干面包,奥立弗。退斯特在这样的环境中度过了九年。

奥立弗。退斯特非常不幸,但他也是幸运的,他曾被迫加入强盗的行列,但他没有泯灭天良。后来通过亲人、朋友的.帮忙,奥立弗。退斯特终于弄清了自己的身份,并得到了一部分遗产:八百英镑。好心的布朗罗先生把奥立弗。退斯特当作亲生儿子来看待,奥立弗。退斯特建了新家,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书中最让人感动的是,十岁的奥立弗。退斯特被迫从济贫院里逃了出来,不料被一个名叫杰克的窃贼盯上。杰克把奥立弗。退斯特带到了贼窝,那些贼们妄想把奥立弗。退斯特训练成一个小偷。奥立弗。退斯特受尽了百般折磨,他不断地想方设法逃离,并十分顽强地与敌人搏斗,终于逃了出来。奥立弗。退斯特是宁愿过着流浪的生活,也宁死不愿去当小偷。

看完了这本书,我深切地感受到奥立弗。退斯特的命运是多么的曲折不幸。但他凭借着刚毅顽强的意志、坚持不懈的精神战胜了生活中碰到的一个个困难,终于让自己过上了美好的生活。奥立弗。退斯特真是好样的!

与奥立弗。退斯特相比,我真是太幸福了!我有一个幸福的家,爸爸妈妈很爱我!我要好好地珍惜这一切!更要努力学好知识,让自己成为一个有用的人,来回报家庭,回报社会呀!

雾都孤儿的读书心得【第三篇】

狄更斯是十九世纪英国最的现实主义作家,一生写有十多部长篇小说,他写作《雾都孤儿》时,年仅二十五岁。

孤儿奥立弗本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的私生子,他年轻的母亲因长期得不到关爱,只身一人饱经跋涉、思虑之苦,在生下他后就辞世了。他来到人世后,从未得到母爱和家庭的温暖,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九岁就被送入一家棺材店当学徒。因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逃向伦敦,却不想被小偷所骗,跌进了一个事先安排好的陷阱。由于遇到了好心人,才转危为安,过上幸福的生活。

奥利弗的童年充满了悲伤,而我们呢?!

当我们得不到呵护、得不到关爱之时,我们能否有奥利弗般的屹立不倒;当我们受到饥饿、悲伤、孤独之际,我们是否具备顽强的斗争意志;当我们面临艰难困苦的时候,我们有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想起这些,我们不妨把目光头向奥利弗,这样:你也许会想起在世界的某一角落,还有些许我们的同龄人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疾病作战!

只有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才能去保护需要保护的孩子们。

雾都孤儿的读书心得【第四篇】

《雾都孤儿》是十九世纪英国最杰出的小说家查尔斯·狄更斯创作的一部小说。

小说中的主人公奥立弗·退斯特从小失去了父母,是一个孤儿。他是在济贫院里长大的。那里的生活非常艰苦,食物非常简单,通常是一碗玉米粥、一块干面包,奥立弗·退斯特在这样的'环境中度过了九年。

奥立弗·退斯特非常不幸,但他也是幸运的,他曾被迫加入强盗的行列,但他没有泯灭天良。后来通过亲人、朋友的帮忙,奥立弗·退斯特终于弄清了自己的身份,并得到了一部分遗产:八百英镑。好心的布朗罗先生把奥立弗·退斯特当作亲生儿子来看待,奥立弗·退斯特建了新家,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书中最让人感动的是,十岁的奥立弗·退斯特被迫从济贫院里逃了出来,不料被一个名叫杰克的窃贼盯上。杰克把奥立弗·退斯特带到了贼窝,那些贼们妄想把奥立弗·退斯特训练成一个小偷。奥立弗·退斯特受尽了百般折磨,他不断地想方设法逃离,并十分顽强地与敌人搏斗,终于逃了出来。奥立弗·退斯特是宁愿过着流浪的生活,也宁死不愿去当小偷。

看完了这本书,我深切地感受到奥立弗·退斯特的命运是多么的曲折不幸。但他凭借着刚毅顽强的意志、坚持不懈的精神战胜了生活中碰到的一个个困难,终于让自己过上了美好的生活。奥立弗·退斯特真是好样的!

与奥立弗·退斯特相比,我真是太幸福了!我有一个幸福的家,爸爸妈妈很爱我!我要好好地珍惜这一切!更要努力学好知识,让自己成为一个有用的人,来回报家庭,回报社会呀!

雾都孤儿的读书心得【第五篇】

我前几天看了一本书,叫《雾都孤儿》,《雾都孤儿》这本书试一个大作家创作的,这个作家名叫狄更斯,《雾都孤儿》是他的第二部长篇小说,又名《奥利弗·退斯特》这本书的作者在书中写到:本书的一个目的,就是追求无情的真实,这本书我反复的读了很多遍,才真正理解他。

看了这本书,我深深的体会到:我真的很幸福。

雾都孤儿的读书心得【第六篇】

这几天,我花了很长的时间才把《雾都孤儿》这本小说书看完了。每当我回忆起小说中那一个个片段,不禁掉下了同情的眼泪。我为奥利弗的悲惨命运所难过,同时更被奥利弗那顽强的毅力所打动。

小说的主角是一个生活在充满贫困与犯罪世界中的孤儿――奥利弗退斯特。他从来都不曾得到过爱。然而,他却靠着自己的毅力在这种社会中生存了下来。用自己的善良战胜了邪恶。再这期间,他受到了别人从未想到过的痛苦和折磨。但最后他化险为夷,和雾都伦敦的亲人团圆。

这本小说更值得一提的作者是查尔斯狄更斯。他是十九世纪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他通过对奥立弗命运的描写,揭露了社会的黑暗与不人道,但这些现象在少数地方仍有存在。

我读着读着,不禁想到了自己。我一直生活在一个充满爱的世界中,生活情况不正和奥利弗恰恰相反吗?然而,我却不如他,我没有他那种顽强的毅力,我无法在那种社会中生存,我无法用自己善良的内心和顽强的毅力去打败邪恶我有太多太多的不如他,所以,我一定要多向他学习,多学习点他的勇敢和美丽而又渴望自由的内心各位同学们,你们也来读一读这本文学名著《雾都孤儿》。你们也会向我一样收益非浅。

《雾都孤儿》是一部十分著名的小说,作者狄更斯,是英国的一位非常著名的作家。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叫奥里弗的孤儿,他的童年是在济贫院里度过的。后来,他被送到一个棺材铺里当学徒。因不堪忍受老板娘的压迫,他向伦敦逃去。路上,他遇上了一个外号机灵鬼的人,把他骗进了贼窝,在两次偷盗中,他都遇到了好人,把他留在家里抚养,但又一次次的被抓回去。终于,由于南西变好,告诉了他们偶然听到的一个秘密,说奥里弗的同父异母哥哥为了财产,要杀他,于是逮捕了贼窝的人,但出于同情,奥里弗放过了它的哥哥。奥里弗的灾难终于结束了,他被他第一次偷的那位老绅士收为义子。奥里弗才知道,他偷的两次,被偷的竟然是他父亲的好友和他的亲姨妈。

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里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说愤怒,被善良人所感动,为奥里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在两次奥里弗陷入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帮助了他的两个人。因为他们的善良,奥里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是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好人。如果世间的人都想他们一样的话,我想,世上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正如一首歌中所唱的:“只有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而我也为其中的南西所感动,她是贼窝得一分子,但她没有被贼窝染黑了心,她知道悔改,知道去怜悯一个孤儿。但她也是被那个善良的人所感动了,可见如果多一个善良人,也许可以多感化一个在贼窝里的一刻还有一点点人性的心。但是,我也为南西所悲哀,她最后的结局十分惨,她被打死了,而打死她的人,确是她一直不舍得离开的人。南西曾有许多机会逃离那个肮脏的世界,但她放弃了,就是舍不得最后那个打死她的人。

奥里弗,南西,善良的绅士和小姐,贼窝里的人以及《雾都孤儿》中的所有人,都使我知道了许多东西。《雾都孤儿》,一本好书。

这部小说主要情节是,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贫民收容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利弗·退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里挣扎了9年后,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利弗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他曾被富有的布朗罗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弗,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罗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这本书中最让我敬佩的是奥利弗他并未向侮辱屈服,折磨也未能改变他善良的本性,在重重艰难之后他获得了幸福,奥利弗十分坚强和勇敢,而那些撒谎、欺诈、偷盗的人,真的很可恶。我记得古代有句话:人之初,性本善。我想,犯罪的人本性是好的,他的罪恶不是天生的,是因外界的不良影响而造成的,如果在现代社会中,人人学习奥利弗他那不弯腰,不低头,坚持不懈的精神,那么善良的本性不会消失。

我们也要学习善良的布朗罗,使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奥利弗的,正因为它的善良,才是奥利弗得救,他让世界少了一个坏人多了一个好人,让奥利弗远离污浊的世界。

总而言之,整本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为奥利弗的身世叹息,为卑鄙小人愤怒,为善良的布朗罗感动,为奥利弗得到新生而高兴。《雾都孤儿》问世一百多年来,早已成为各国读者喜爱的经典作品,我也不例外。就因为这部小说,我也开始认识了狄更斯,他的这部小说主要反映刚刚通过了济贫法的英国社会的最底层生活,使我见长不少。

看了《雾都孤儿》,让我受益匪浅,让我懂得了社会的冷酷与人的性格的残暴。

看了《雾都孤儿》,让我受益非浅,让我懂得了社会的冷酷与人的性格的残暴。我们要行动,帮助他们,挽救他们。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决心学习英国现实主义画家威廉·荷加斯的榜样,勇敢地直面人生,真实地表现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因为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

对此,我有一些不同的见解:文学艺术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它必然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但是,我们决不能把反映现实的文学都说成是现实主义文学,把“现实主义”的外延无限扩展。事实上,作家运用的创作方法多种多样,因人而异,这和作家的特殊气质和性格特点密切相关。狄更斯的创作,想像力极为丰富,充满诗的激情,他着意渲染自己的道德理想,处处突破自然的忠实临摹,借用一句歌德的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这和萨克雷、特洛罗普等坚持的客观。冷静、严格写实的方法有显着的区别。

奥利弗——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了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关心他。邪恶的费金,残暴的比尔?赛克斯,以及一大群窃贼强盗。他们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神偷手,然后利用他去骗取钱财。可是奥利弗不愿去干这些事情,费金就对他拳打脚踢,迫使奥利弗到处流浪。幸运的是,他遇到了一群善良的人,对他无微不至的关怀,让奥利弗感到非常温暖。

《雾都孤儿》这本书我很早就买了。当初买的时候,看到书的封底,写着一些名人的评价:马克思说,这是狄更斯第一部伟大的社会小说,而狄更斯则被后世奉为召回人们回到欢笑和仁爱中来的明灯。再加上在历史课对狄更斯和《雾都孤儿》的初步了解,我毅然买下了它。可却因为时间繁忙,始终没有捧起它,细细阅读。暑假了,趁着时间充裕,我终于捧起它。有时,我气愤,有时,我大笑,有时,我担心于是,我相信自己的选择没有错,这是一本好书。这本书讲的是: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济贫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他就是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挣扎了9年后,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饥饿、贫困和侮辱,奥利弗逃到雾都伦敦,数度落入贼窝。他曾被富有、善良的布朗洛先生收留,不幸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救奥利弗,不顾贼头费金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洛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赛克斯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雾都孤儿》集中反映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乖谬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了一些慈善机构的虚伪。一个现实的社会!善与恶在本书中很显然:正义、善良、慷慨的布朗洛先生;漂亮、富同情心、坚强的罗斯;虽出身贼群,但有爱有恨,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扒手南希;最终改邪归正的费金的徒弟贝茨冷漠、自私、恃强凌弱,欺压平民的教区牧师助理邦布尔先生;贼窝首领费金;心黑手辣,几无人性的费金同伙赛克斯;内心为仇恨充斥,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主人公则是一个生性善良、倔强、诚实却受尽非人折磨的孤儿。

有句话说,好人有好报,这是我们对好人的祝福吧!而社会上更有很多好人非但没有好报,更是好人命短啊!真的是这样吗?不,上帝是公平的,至少我们心中的上帝是公平的。命运也是人性化的,就象老一辈说的那样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坏事做多了,必会遭天堑,老天爷在上头看着呢!而《雾都孤儿》深刻的`为我们描述了这一点,善总是有善的归宿,恶也逃不过命运的惩罚:布朗洛最后认奥利弗为义子;罗斯嫁给养母的儿子哈里,有情人终成眷属;南希被赛克斯打死,却救了奥利弗;贝茨成为了快活的年轻牧场主;而邦布尔沦为济贫院贫民;费金死于绞刑架上;赛克斯在逃亡时误将自己打死;蒙克斯最终死在狱中。

雾都孤儿的读书心得【第七篇】

让赵盾身死荒郊、赵朔用短刀自刎而死,就连当时赵盾儿媳也就是公主腹中的孩儿也不放过,公主将刚满月的.赵氏孤儿托与自家门下的草泽医士程婴后便用裙带纟益死。那屠岸贾阴狠毒辣,在得知赵氏孤儿已被人带走后,为了免于日后赵氏孤儿找他报仇,竟下令将整个晋国一个月以上、半岁以下的孩儿带到他府中亲自斩刀!

程婴为了掩护赵氏孤儿,与吕吕太平庄上的因不满朝中奸臣政权局面而辞官的老宰辅公孙杵臼商议,让自己的孩儿代替赵氏孤儿去送死。二十年后赵氏孤儿(程勃、屠成、后晋悼公赐名赵武)长大成人后得知自己的干爹竟是害死自己全家的奸臣,将当年事告知悼公,才得以报仇雪恨。

雾都孤儿的读书心得【第八篇】

这一则故事——《赵氏孤儿》,讲的是一个在奸臣残害的时候,两个无私的人——程婴和杵臼历尽千辛万苦,以自己和家人的宝贵生命为代价,信守诺言,为赵奢救娃,报父之仇,使我不禁感慨万千。

诚信、忠诚对于一个人来说尤为重要,是全人类共同崇尚的美德,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心诚万里无阻,无信寸步难行!”是程婴和杵臼不昔牺牲自己的生命来实现他们曾答应过赵奢的话,多么令人感动。同时我觉得自己也应该反思,自己曾爽快答应过别人的事,却空口无实,从来没有实现,一味的借口使我惭愧不己呀!

我对文中的程婴和杵臼十分佩服,是他们使我反思过去,是他们用生命见证了历史的传奇。后来的赵氏孤儿为父报仇,一洗冤屈,为地下的父母出了一口气。那我们呢?我们能做到这样无私、这样守信吗?这样的事实难道还不能提醒大家吗?难道他们这种一诺千金、在灾难面前宁可牺牲自己,也不愿出卖朋友的精神,还不能呼吁我们诚信乃人之本吗?用韩非子那句话说:“巧诈不如拙诚!”

《赵氏孤儿》这个故事,像明灯,照亮我前进的路;像警钟,回荡于我心,让我踏上一条明礼诚信之路!

让赵盾身死荒郊、赵朔用短刀自刎而死,就连当时赵盾儿媳也就是公主腹中的孩儿也不放过,公主将刚满月的赵氏孤儿托与自家门下的草泽医士程婴后便用裙带纟益死。那屠岸贾阴狠毒辣,在得知赵氏孤儿已被人带走后,为了免于日后赵氏孤儿找他报仇,竟下令将整个晋国一个月以上、半岁以下的孩儿带到他府中亲自斩刀!

程婴为了掩护赵氏孤儿,与吕吕太平庄上的因不满朝中奸臣政权局面而辞官的老宰辅公孙杵臼商议,让自己的孩儿代替赵氏孤儿去送死。二十年后赵氏孤儿(程勃、屠成、后晋悼公赐名赵武)长大成人后得知自己的干爹竟是害死自己全家的奸臣,将当年事告知悼公,才得以报仇雪恨。

作为元四大悲剧之一,《赵氏孤儿》是一出交织着忠义与诚信,复仇与杀戮的惊心动魄的悲剧,极具感染力,被称为中国文学史上的《哈姆雷特》。其精彩之处,源自于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以及人物的内心矛盾。

1755年,伏尔泰据《赵氏孤儿》创作了《中国孤儿》并在法兰西剧院上演,引起了轰动。不同的是,伏尔泰笔下的《中国孤儿》结局与《赵氏孤儿》却大相径庭。忽必烈并没有将他所爱的女人和孩子杀死,他被感动了,将他们放走。伏尔泰认为,或者说西方人认为,人性可贵,人的生命是不能被轻易抛弃的。

而《赵氏孤儿》中,赵氏孤儿认贼作父,杀父仇人屠岸贾将其抚养长大。然而当程婴告诉他,他的义父就是当年的杀父仇人时,赵氏孤儿在激烈的内心冲突后,选择了杀掉养育他16年的义父,终于报仇雪恨。在中国人的笔下,血缘是至高无上的力量,为此,可以抛弃16年的感情,选择报仇。

在西方人眼中,真正你应该爱的是为你付出过感情和血汗的人,他或许与你并无关系,但他对你付出过爱,那么耶稣要求你也去爱他。这种爱是广博的。

伏尔泰不能理解《赵氏孤儿》中的忠信精神,他不能理解这么多人为一个孩子就可以轻易的去死。中国和法国,西方和东方,不同的价值观在这里被影射出来。两者本没有孰对孰错,但事实上,我们已经判断出优劣。

《赵氏孤儿》诞生之初,众义士为了保存满门忠烈的赵氏孤儿而舍生取义。此处的孤儿已不仅仅是一个小生命,而是一种正义的象征,他是为赵家报仇的唯一火种。所以与其说这五位义士为存孤而死,不如说为忠义而亡。进入现代,《赵氏孤儿》越来越多的被改编上舞台,复仇还是原谅,和《哈姆雷特》中的'tobeornottobe一样,发人深省。人艺版的《赵氏孤儿》中,导演林兆华去掉了孤儿复仇的结局,选择了放弃复仇。

千百年过去了,中国人终于同意了伏尔泰的宽容、谅解和尊重的观点。从《赵氏孤儿》复仇到谅解和尊重的转变,体现的是中国人的意识、愿望和品格的进步。

在《赵氏孤儿》这本书,我看了之后,十分的感动。这个故事。讲的是:春秋中期,晋襄公死后,晋灵公继位。晋灵公荒淫无道,赵盾多次劝谏,招晋灵公追杀。后来赵朔杀了晋灵公,晋景公登基。奸臣屠岸贾与赵朔不和,向晋景公谗言。阴谋得逞。杀害赵氏满门,赵朔的妻子是公主,得以逃到宫中。赵朔的妻子生下男婴后,被屠岸贾知道,程婴用自己的亲骨肉被屠岸贾乱刀砍死,公孙杵臼也被乱刀砍死了。后来赵武成人,才知原来当年屠岸贾乱刀砍死的竟是程婴的亲生骨肉。后来,赵武和程婴带兵攻打屠岸贾,诛灭了他的家族。

其中我最佩服的人物就是程婴,他很忠实赵家,是忠实的门客,是一个很有心机的人。虽然他为了报仇有点疯的地步,结果却也没有复仇成功,饮恨自杀。正所谓“和熊掌不可兼得”,要成大事者确实应该有他的那种谋略,要有所牺牲,牺牲自己的妻子,儿子,在仇人屋檐下卧薪尝胆十六年,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并且在屠岸贾大肆搜捕赵氏孤儿时能果断的作出决策,联合公孙仵臼,救赵家的唯一血脉。

我很难想像出人为了报仇竟然有如此大的力量、智慧、忍辱负重的精神。在仇恨面前,亲情,骨肉也变得不堪一击。

程婴和公孙杵臼为帮助忠义的赵氏不惜牺牲生命,这种侠义之风着实让人钦佩。尤其是程婴,为了保护赵氏孤儿竟用自己的亲生骨肉为饵,来骗取屠岸贾的信任,而且甘心背负骂名十五载。报仇成功后,程婴不图回报,不慕荣华,以死明志,追寻故友,这种情义深深感动了世代们。

第一次读《赵氏孤儿》是在初三的时候,那时候不懂得其中所蕴含的东西,只知道讲述了赵朔遗孤复仇的故事,那时候就只是故事。后来随着的时间的流逝,年龄的增大,再读的时候却别有一番风味,文中的赵氏孤儿,顾侯,屠岸贾,程婴,屠岸冶姮等人的形象更加的鲜明。两代人的仇,一次次血腥的杀戮,他们都是被仇恨扭曲的俗人,对赵氏充满仇恨的顾侯,扭曲到每天训练“西域灵獒”,以待有朝一日用它来咬断赵氏一门的喉咙,他的内心充满了杀戮。屠岸贾也是被仇恨扭曲了的,他甚至为了搜捕赵氏孤儿,将全城的婴儿都给抓来,进行屠戮,真可谓“宁可错杀一万,不可放过一个。”这样扭曲的人还有很多……全书唯有的一丝温暖人心的东西就只有赵氏孤儿和屠岸冶姮的爱情故事,他们的爱情超越了一切世俗的东西,真真正正的验证了一句话,那就是“爱,是一切毒药的解药。”在不同版本中,赵氏孤儿的故事有不同的结局,有的说是赵氏孤儿报了满门的血海深仇,有的是赵氏孤儿放弃了报仇,不同的结局显示了不同人的心理态度。在爱情的的深海里,赵氏孤儿和屠岸冶姮的爱情是一出悲剧,他们的爱超越了世俗人的狭隘情爱观。

生活在那个动乱的,权利交织的年代,欲望和金钱腐蚀了人们的内心。赵氏孤儿的故事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了一个时代的悲剧。无论是心狠手辣的屠岸贾,亦或是被仇恨蒙蔽了双眼的顾侯、程婴,更有甚者是无辜深陷仇恨的赵氏孤儿……动乱的`年代成全了晋灵公的权利欲望,他运筹帷幄,步步为营,完成了权利的过渡。

生活的现实就是这样,放不下仇恨,就将被仇恨腐蚀。佛家最大的思想除了空就是放下了,所以,放下一起怨怼,才会有更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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