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孤儿读书心得样例(精彩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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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读书心得【第一篇】

一个周日的晚上,我和爸爸妈妈共同读了一本世界文学名著——《雾都孤儿》。看完这本书,我感慨万千,受益匪浅。

它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出生在济贫院,他的妈妈生下他后不久就死了,他成为一个弃婴被别人当成物品一样送来送去,从小饱受折磨,没有人真正疼爱。最后,他被送进了一个棺材店当学徒,但因受不了老板娘的欺负而逃走了,却一不小心误入了贼坑,他一次次逃走,却又一次次地被抓回去。那些贼又让他去偷东西……他被子弹打中了,却仍然不向邪恶低头。最后,他遇到了一个好心人——露丝小姐,通过她的帮助,奥利弗得救了,贼上了绞刑架,得到了相应的报应。

这个故事结局还算美好,但是过程很悲惨。读着这个故事,我一次次被奥利弗所打动,他的勇敢、正直,他绝不向邪恶低头,哪怕饱受折磨,我真的不知道在他那瘦弱的身躯下有着如此坚持不懈的精神;也不知道他在饥饿、悲伤、孤独、痛苦下有这样顽强斗争的意志;更不知道他在尊严受到严重摧残下仍屹立不倒的原因。请看例子:

……

“奥利弗,你为什么不拜费根为师呢?”

“你不想很快发财吗?”机灵鬼补充了一句。

“我不喜欢干这事儿。”奥利弗怯生生地回答,“他们放我走好了,我——我——很想离开这儿。”

“奥利弗,”费金挥了挥手,嚷嚷着,“过来,这儿来。让我小声告诉你……”

“我不怕。”奥利弗松开布朗罗先生的手,低声说了一句。

……

他从小在孤独下成长,在痛苦间挣扎,在尊严的摧残下斗争,在悲惨的出身下奋进,以坚强的意志支撑自己,他并没有被重重困难吓到,在小偷让他去做贼的时候,面对种种威胁和诱惑,他坚决拒绝了,因为他知道,那是一种卑鄙无耻的行为。

看了这本书,我感动得哭了。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学习奥利弗的精神吧!我们真应该珍惜现在的宝贵时光,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坚强勇敢地面对生活中的挫折和困难,勇往直前,相信自己,有付出一定就有回报,力争将来成为社会的栋梁之材。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第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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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花了很长的时间才把《雾都孤儿》这本小说书看完了。每当我回忆起小说中那一个个片段,不禁掉下了同情的眼泪。我为奥利弗的悲惨命运所难过,同时更被奥利弗那顽强的毅力所打动。

小说的主角是一个生活在充满贫困与犯罪世界中的孤儿――奥利弗退斯特。他从来都不曾得到过爱。然而,他却靠着自己的毅力在这种社会中生存了下来。用自己的善良战胜了邪恶。再这期间,他受到了别人从未想到过的痛苦和折磨。但最后他化险为夷,和雾都伦敦的亲人团圆。

这本小说更值得一提的作者是查尔斯狄更斯。他是十九世纪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他通过对奥立弗命运的描写,揭露了社会的黑暗与不人道,但这些现象在少数地方仍有存在。

我读着读着,不禁想到了自己。我一直生活在一个充满爱的世界中,生活情况不正和奥利弗恰恰相反吗?然而,我却不如他,我没有他那种顽强的毅力,我无法在那种社会中生存,我无法用自己善良的内心和顽强的毅力去打败邪恶我有太多太多的不如他,所以,我一定要多向他学习,多学习点他的勇敢和美丽而又渴望自由的内心各位同学们,你们也来读一读这本文学名著《雾都孤儿》。你们也会向我一样收益非浅。

《雾都孤儿》是一部十分著名的小说,作者狄更斯,是英国的一位非常著名的作家。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叫奥里弗的孤儿,他的童年是在济贫院里度过的。后来,他被送到一个棺材铺里当学徒。因不堪忍受老板娘的压迫,他向伦敦逃去。路上,他遇上了一个外号机灵鬼的人,把他骗进了贼窝,在两次偷盗中,他都遇到了好人,把他留在家里抚养,但又一次次的被抓回去。终于,由于南西变好,告诉了他们偶然听到的一个秘密,说奥里弗的同父异母哥哥为了财产,要杀他,于是逮捕了贼窝的人,但出于同情,奥里弗放过了它的哥哥。奥里弗的灾难终于结束了,他被他第一次偷的那位老绅士收为义子。奥里弗才知道,他偷的两次,被偷的竟然是他父亲的好友和他的亲姨妈。

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里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说愤怒,被善良人所感动,为奥里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在两次奥里弗陷入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帮助了他的两个人。因为他们的善良,奥里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是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好人。如果世间的人都想他们一样的话,我想,世上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正如一首歌中所唱的:“只有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而我也为其中的南西所感动,她是贼窝得一分子,但她没有被贼窝染黑了心,她知道悔改,知道去怜悯一个孤儿。但她也是被那个善良的人所感动了,可见如果多一个善良人,也许可以多感化一个在贼窝里的一刻还有一点点人性的心。但是,我也为南西所悲哀,她最后的结局十分惨,她被打死了,而打死她的人,确是她一直不舍得离开的人。南西曾有许多机会逃离那个肮脏的世界,但她放弃了,就是舍不得最后那个打死她的人。

奥里弗,南西,善良的绅士和小姐,贼窝里的人以及《雾都孤儿》中的所有人,都使我知道了许多东西。《雾都孤儿》,一本好书。

这部小说主要情节是,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贫民收容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利弗·退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里挣扎了9年后,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利弗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他曾被富有的布朗罗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弗,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罗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这本书中最让我敬佩的是奥利弗他并未向侮辱屈服,折磨也未能改变他善良的本性,在重重艰难之后他获得了幸福,奥利弗十分坚强和勇敢,而那些撒谎、欺诈、偷盗的人,真的很可恶。我记得古代有句话:人之初,性本善。我想,犯罪的人本性是好的,他的罪恶不是天生的,是因外界的不良影响而造成的,如果在现代社会中,人人学习奥利弗他那不弯腰,不低头,坚持不懈的精神,那么善良的本性不会消失。

我们也要学习善良的布朗罗,使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奥利弗的,正因为它的善良,才是奥利弗得救,他让世界少了一个坏人多了一个好人,让奥利弗远离污浊的世界。

总而言之,整本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为奥利弗的身世叹息,为卑鄙小人愤怒,为善良的布朗罗感动,为奥利弗得到新生而高兴。《雾都孤儿》问世一百多年来,早已成为各国读者喜爱的经典作品,我也不例外。就因为这部小说,我也开始认识了狄更斯,他的这部小说主要反映刚刚通过了济贫法的英国社会的最底层生活,使我见长不少。

看了《雾都孤儿》,让我受益匪浅,让我懂得了社会的冷酷与人的性格的残暴。

看了《雾都孤儿》,让我受益非浅,让我懂得了社会的冷酷与人的性格的残暴。我们要行动,帮助他们,挽救他们。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决心学习英国现实主义画家威廉·荷加斯的榜样,勇敢地直面人生,真实地表现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因为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

对此,我有一些不同的见解:文学艺术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它必然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但是,我们决不能把反映现实的文学都说成是现实主义文学,把“现实主义”的外延无限扩展。事实上,作家运用的创作方法多种多样,因人而异,这和作家的特殊气质和性格特点密切相关。狄更斯的创作,想像力极为丰富,充满诗的激情,他着意渲染自己的道德理想,处处突破自然的忠实临摹,借用一句歌德的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这和萨克雷、特洛罗普等坚持的客观。冷静、严格写实的方法有显着的区别。

奥利弗——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了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关心他。邪恶的费金,残暴的比尔?赛克斯,以及一大群窃贼强盗。他们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神偷手,然后利用他去骗取钱财。可是奥利弗不愿去干这些事情,费金就对他拳打脚踢,迫使奥利弗到处流浪。幸运的是,他遇到了一群善良的人,对他无微不至的关怀,让奥利弗感到非常温暖。

《雾都孤儿》这本书我很早就买了。当初买的时候,看到书的封底,写着一些名人的评价:马克思说,这是狄更斯第一部伟大的社会小说,而狄更斯则被后世奉为召回人们回到欢笑和仁爱中来的明灯。再加上在历史课对狄更斯和《雾都孤儿》的初步了解,我毅然买下了它。可却因为时间繁忙,始终没有捧起它,细细阅读。暑假了,趁着时间充裕,我终于捧起它。有时,我气愤,有时,我大笑,有时,我担心于是,我相信自己的选择没有错,这是一本好书。这本书讲的是: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济贫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他就是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挣扎了9年后,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饥饿、贫困和侮辱,奥利弗逃到雾都伦敦,数度落入贼窝。他曾被富有、善良的布朗洛先生收留,不幸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救奥利弗,不顾贼头费金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洛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赛克斯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雾都孤儿》集中反映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乖谬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了一些慈善机构的虚伪。一个现实的社会!善与恶在本书中很显然:正义、善良、慷慨的布朗洛先生;漂亮、富同情心、坚强的罗斯;虽出身贼群,但有爱有恨,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扒手南希;最终改邪归正的费金的徒弟贝茨冷漠、自私、恃强凌弱,欺压平民的教区牧师助理邦布尔先生;贼窝首领费金;心黑手辣,几无人性的费金同伙赛克斯;内心为仇恨充斥,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主人公则是一个生性善良、倔强、诚实却受尽非人折磨的孤儿。

有句话说,好人有好报,这是我们对好人的祝福吧!而社会上更有很多好人非但没有好报,更是好人命短啊!真的是这样吗?不,上帝是公平的,至少我们心中的上帝是公平的。命运也是人性化的,就象老一辈说的那样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坏事做多了,必会遭天堑,老天爷在上头看着呢!而《雾都孤儿》深刻的`为我们描述了这一点,善总是有善的归宿,恶也逃不过命运的惩罚:布朗洛最后认奥利弗为义子;罗斯嫁给养母的儿子哈里,有情人终成眷属;南希被赛克斯打死,却救了奥利弗;贝茨成为了快活的年轻牧场主;而邦布尔沦为济贫院贫民;费金死于绞刑架上;赛克斯在逃亡时误将自己打死;蒙克斯最终死在狱中。

朋友,去看看它吧《雾都孤儿》,你会受到许多启迪!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第三篇】

最近向同学借了这个《雾都孤儿》打发时间。书中的主人公奥利弗是一个生活背景很差的孩子。他在崎岖不平的道路上长大。在经历饥饿、寒冷和虐待后,他被小偷或反复拖到邪恶的边缘。然而,他靠着信念和善良逃脱了恶人的魔掌,最终获得了幸福。

书中人物众多,形象生动,个性突出。像傲慢的班布尔,老而狡猾的犹太人费金,杀人不眨眼的赛克斯,诡计多端的科尼夫人,善良美丽的露丝小姐,全能的罗斯伯里博士,闹别扭的格林威格,总是逗人发笑的贝茨大师,诚实而愚蠢的奇特林等等。全都呼之欲出。但最让我感动的是“坏人”之一的南希。

南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人,做了十几年的小偷,一直在社会底层摸索,形成了暴躁的脾气和歇斯底里的性格。然而,她勇敢地站出来帮助奥利弗逃离狼穴,并为此牺牲了自己的壮举,这让人们钦佩她。

南希短暂而悲惨的一生和她的心路历程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从麻木不仁、听天由命到苦苦挣扎。多年的肮脏生活,身边卑鄙的伙伴,并不能剥夺她内心的善良。虽然书中有很多像她一样关心奥利弗的好心人,但他们都有身份和地位,所以有条件帮忙。然而,南希被自己的良心所鼓舞,用自己卑微的力量保护他,帮助他。虽然她骑在角斗士的怀里,但她就像一根蜡烛,即使她燃烧自己,也会照亮别人。这个可怜的,可笑的,但是可爱又可敬的女人可能不敢恨,却敢爱。

临死前,她放弃了挣扎和恳求,拿出天使般的露丝手绢放在心里,向上帝祈祷和忏悔。就像是在向世界抱怨,她死得多么悲惨,多么无辜!我相信她的灵魂上天堂一定像一朵历经风雨的莲花。虽然伤痕累累,但依然纯洁!

建议大家不嫌麻烦地欣赏这本名著,不喜欢看书的也可以看这部电影,也挺不错的。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第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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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读了狄更斯的《雾都孤儿》,今天在这儿跟大家浅谈一下我读完这本书的感受。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孤儿奥立弗因为一出生母亲便去了他天堂,并且没有父亲,遭到了大家的歧视。他在济贫院里受到了理事们的歧视,并且把他对这种歧视的放抗看做罪恶,看做坏。他被卖到了一个棺材铺里当学徒,却被其余学徒以及老板娘欺负得忍无可忍,他打算离家出走,却意外地被人诱骗,去学做小偷,他意识到这一行业的罪恶,在一次意外中被一位绅士收留,但他又被那些强盗拐走了。在一次入室行窃活动中,他制止了这行为,并且不小心挨了一枪,事后,被一家好心人收留,那家好心人通过一个忏悔的女人口中得知他的身世,并且找到了那位曾收留他的好心人,联合为奥立弗讨会公道,还找到了属于他的一份遗产。

为什么崇拜?也不过是为了自己以后能上天堂,不受自己所干过的亏心事的影响,那种崇拜也不过是一种伪善的手段而已。真正能上天堂的人,其实根本不需要崇拜上帝,他们已经踏踏实实地过好了自己的一辈子,不作亏心事,济贫救困,难道这种人不足以上天堂吗?所谓的济贫院的绅士们,也不过是势利以及歧视穷人的下等人与卑鄙人罢了,无非是墙头的一根小草,哪里风大就往哪里靠,恃强凌弱。且看书里的邦布尔先生,他所做的也不过是专门欺负穷人,他哪儿配得上济贫院理事这个神圣的职位呢?口口声声喊着罪恶,口口声声喊着无耻,口口声声喊着仁慈的上帝,然而,他自己到底做了什么?利用各种手段,把一个个孤儿卖了去,减轻他的负担,呵!也就是“说一套做一套”。

雾都孤儿读书感悟心得4

今年深秋,我读了名著《雾都孤儿》,感触颇深!这本书让读者从另一个角度了解当时伦敦最底层人们的生活,也让许许多多向往伦敦的人们认识到了它的真面目。

文中主角奥利弗·退斯特是个孤儿,出生在济贫院,正如作者所写:“作为一个在济贫院的孤儿——吃不饱,饿不死的苦力——在世上尝拳头,挨巴掌,被人藐视,无人怜悯的人。”从一出生,他就受到来自各方的欺侮。他周围的所有人,以对啊孤苦伶仃毫无反抗能力的孩子进行精神和肉体上的折磨为乐趣。

九岁那年,奥利弗被送进一家棺材店当学徒,棺材店老板一家和学徒都使劲地以迫害奥利弗为乐。这个可怜的孩子从来没有感受到一丝一毫来自人类的善意,孤苦无依地处在奸邪与罪恶的包围之中,在饥饿与惊吓中长大,成了阴郁的性格和伤感的气质。

奥利弗不堪忍受棺材店一家人逃亡伦敦,然而等待他的却是贼窟罪犯,被迫和凶狠的歹徒为伍,处在犯罪的边缘。他受到胁迫,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参加了抢劫,成为了罪犯们的牺牲品,最后在好心的绅士的帮助下,逃脱了罪恶的魔爪。

与历尽艰险、饱尝人间冷暖的奥利弗相比,我们就幸福多了。学校的老师关心我们,同学也非常友好。大街上,好心人扶着陌生的老太太过马路;公车上,人们纷纷为素不相识的老人让座……我们处在和谐社会,身边都是善良的人。

在家里,父母亲非常爱我,什么都为我着想。他们按照古人的标准培养我,在课余时间带我学习琴棋书画,想让我成为才女。而我时常抱怨:“学这么多干什么,你看别人都去玩了,而我连写作业都时间都没有了。”我不理解父母,甚至为此发脾气。可他们还是一如既往地对我好。记得有一回,天上下着倾盆大雨,眼看着我学古筝的时间就到了,妈妈毅然披上雨衣送我去培训中心,雨花漫天飞舞,像成千上万支利剑射向我们,势不可挡地砸在我们的身上,打在妈妈的脸上;可她只是用手抹了一下,依旧骑着车送我。我原本以为这不足为奇,是父母该为孩子做的,可看了奥利弗的经历后,我明白了:与历尽艰险、饱尝人间冷暖的奥利弗比起来。我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却早已忘了父母的付出,还要埋怨,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读完《雾都孤儿》后环视四周,突然发现原来有这么多人爱我,关心我,帮助我,所以,我要好好珍惜这一切。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第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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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是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早期的一部作品,是十九世纪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小说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主人公奥立弗的身世经历。整部小说曲折惊险却又峰回路转,作者在创作上爱憎分明,他笔下的人物栩栩如生,故事特点形象生动并且有着强烈的感染力。让人为奥利佛的不幸身世叹息,为他痛苦的遭遇痛心,对唯利是图的邦布尔夫妇感到失望,对狡猾奸诈的费金感到恼怒,对残忍扭曲的蒙克斯感到愤慨,同时也为善良人所感动,感动于绅士先生的温柔明智、罗斯小姐的纯洁善良、南希小姐的勇敢机智等等不一而足,在坏人受到惩罚时拍手称快,为奥利佛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整个故事情节由悲到喜、善恶有报,饱受苦难的奥利佛不管身处何处,他总是保持着善良的品质和纯洁的灵魂,在跌宕起伏、一波三折的经历之后终遇彩虹。

在整本书中,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在奥里佛两次陷入危难之际,不仅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且十分同情他并帮助他的布朗劳先生。在我看来,他是一位真正的绅士,尽管刚开始他误解了小奥利弗,但是他本人并没有歧视救贫院出身的孤儿奥利佛,更是在误会解除后,对主人公悉心照料,帮助其查明身世得到幸福。在当时腐朽黑暗的社会环境下,这种行为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但也正是因此,我认为布朗劳先生是一位正人君子,而非作威作福的教区干事邦布尔之类的伪君子。

另一个令我印象深刻的人物是南希小姐,可以用哀其不幸却又怒其不争来形容我对南希小姐的感官。南希的一生十分矛盾——渴望光明,却又为现实所困,同样矛盾的心理也注定了她悲惨的命运。在南希小的.时候,失去双亲的她被扒手团伙收留从此走上了无奈的罪恶之路。南希在善恶之间徘徊,其人性一直都未泯灭。当有着同样遭遇的奥利佛受到扒手团伙的折磨时,她挺身而出保护奥利佛,并在坏人密谋对付奥利佛时用自己的智慧帮助其逃出魔窟。南希是一个良心未泯、机智勇敢的女子,但她同样是一个被爱情冲昏头脑的小女子,明知道赛克斯的凶残却又心存侥幸,最终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罗斯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他们保持着一颗纯净仁爱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反而更凸显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品质。同样的,热心的梅丽太太、乐于助人的斯本医生及温情的绅士先生等都怀着一颗善良的心,因为他们的善良,奥利佛最终获救,也因为他们的善良,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社会上少了一个窃贼而多了一个好人。

如果世间的人都像他们一样的话,我想,世上便不会有人受苦,不会有那么多的剥削压迫。正如歌中所唱的: 只有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最后,善恶到头终有报,饱受苦难的奥利弗得到幸福,美丽善良的罗斯小姐收获爱情,与此同时,恶贯满盈的费金受到审判,被处以绞刑,挥霍无度的蒙克斯锒铛入狱,虚伪狡诈的教区干事邦布尔则被革去职务,杀害南希的强盗塞克斯在逃亡中被绳子勒死。

故事中所有人都得到了自己应得的结局,现实中我们各自的生活还在继续,在以后的人生中我们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和事,无论何时我们都应该保持一颗善良仁爱之心,保持自我的同时也学会赠给别人一朵玫瑰。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第六篇】

每次看到街头有流浪儿在乞讨时,我都会想起我最近正在读的一本书——《雾都孤儿》,默默地丢下点零钱。

《雾都孤儿》这本书是英国作家狄更斯的一部社会批判小说,主人公孤儿奥利弗从小在孤儿院长大,九岁时就被阴险的孤儿院院长骗去做学徒,吃尽了棺材店老板的虐待,然后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逃向伦敦,寻求希望之光。可是天意弄人,刚到伦敦,他就陷入贼窝,被迫去做狠毒凶徒的帮手。无巧不成书,他第一次行窃偷的是父亲生前的好友,第一次入室抢劫抢的是他的姑妈,甚至将他骗入贼窝的居然是他的哥哥。最后,在历经千辛万苦之后,终于在好人的帮助下,查明了身世,获得了幸福。

狄更斯是一位在写作上十分杰出的大师,善于运用讽刺、幽默和夸张的手法,将他笔下众多的人物塑造得个个形象鲜明。虚伪冷酷的邦布尔夫妇,老奸巨滑的费金,凶残成性的塞克斯,善良美丽的露丝小姐,冲动易怒的罗斯伯力大夫,高贵善良的布朗罗先生等人物都刻画得栩栩如生。让人为奥利弗的身世叹息,为卑鄙小人愤怒,为善良的布朗罗感动,为奥利弗得到新生而高兴。

读了这本书,让我深深感受到了一个孤儿的艰苦,和现在生活的来之不易。我们要学习善良的布朗罗,是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奥利弗的,正因为它的善良,才使奥利弗得救,他让世界少了一个坏人多了一个好人,让奥利弗远离污浊的世界。

太阳渐渐西沉,夕阳染红了天空中的云朵,我站了起来,静静的合起了《雾都孤儿》这本书,为什么我们有了这种优越环境,还不能好好学习呢?我们要好好感谢那些为我们创造这样美好生活的人,要珍惜现在的生活,好好学习,报答社会,报答为我们创造美好生活的父母们。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第七篇】

最近我在看一本英国名著——《雾都孤儿》,我是先看的同名电影,后面才把原作小说找来看。

查尔斯—狄更斯的《雾都孤儿》记述了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被人们送进了贫民收容院,她生下一个男孩儿后死去,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利弗·特威斯特。10年后奥利弗成了棺材店的学徒。他不堪虐待,逃到雾都^伦敦,不幸落入贼帮手中。小小的孤儿在逆境中挣扎,幸而他由于本性善良而;得到了善良人们的帮助,他一次次化险为夷,终于能和爱他的亲人团聚,他神/秘的出身也真相大白。

《雾都孤儿》这本世界名著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的故事。

书中的主人公奥利弗丨特威斯特是一位孤儿,他出生于一个济贫院,出生后不位善良的老先生一一布朗洛老先生,这位老;生好心收留了^他,他从此过上了好i活。(作者用短短几句话就概括了书中主人公复杂的一生,简洁明了,让读者一目了然,对本书的内容有了大致的了解。

们怀着一颗诗意的心情,面对生活的大海。我们的心中应该永远怀着春暖花开的期待以及大海般昂扬的斗志,去奋斗我们的人生吧!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第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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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归正传。《赵氏孤儿》作为贺年片,各媒体广泛宣传,老少配“王学圻--范冰冰”的绯闻也造了出来,也够狠的。网上都说是看了前半部好片。我认为那有失偏颇了。前半部分讲述赵家被害,托孤,换孤,情节惊心紧凑,场面有气势, 后半部则较温情,讲述程婴抚养赵孤。最后才再来个马战和不甚激烈的决战。导演想在影片后半部展现温情和人性,从网上所谓的影视评论家眼里后半部分是失败,可见导演又超越了人们的接受能力。

程婴带着赵孤投奔屠岸贾(杀赵家仇人)当门客,并让赵孤认贼作父,认屠岸贾为干爹,暴戾、奸险、恶毒的屠岸贾信以为他真是程婴的儿子,教他习武,还 教他做人的道理,十足一慈父。屠岸贾发现眼前的义子程勃(剧中赵孤的名字)竟是赵家留下的唯一血脉,当年斩草除根行动并未成功。马战时想借刀杀人,生死攸关时刻却于心不忍。最后赵武(赵孤在历史上的真实名字)带着程婴上门决斗时,屠岸贾对付一个十五岁少年和一老弱的郎中,完全可以几招内置他们于死地,也多次不忍心。最后屠岸贾刺程婴时,分神,才被赵武一剑刺死。--这便是陈凯歌导演竭力要渲染的人性。精彩、刺激,有半部电影就够了,在复仇片里讲人性,我认为是文明、进步之举。虎毒不吃儿,奸恶之人也有父子深情。渲染血腥和暴力的被批判,宣扬人性的又嫌不够刺激,观众的胃口太难侍候。陈凯歌导演敢在一商业大片里不顺从大众,而是站在高位引领大众,也是有胆识之举。

对应着历史讲情节吧。春秋时代晋国重耳公子流亡十九年,最终在秦国的帮助下成为晋国国君。即历史赫赫有名的“春秋五霸”之一晋文公。多年跟随他的人当中,除了被烧死在绵山的介子推,都封了官,赵衰是其中一员。由赵衰起赵家在晋国政治界位高权重,这是个起点,随着历史的发展,赵氏的后人最终参与了“三家分晋”,建立了战国七雄中的赵国。“赵氏孤儿”故事虽然于《史记》有记载,但不可全信,《史记》之前的史书很多没有记载,有记载者也多有出入。“赵氏孤儿”故事有多个版本,元代纪君祥的《赵氏孤儿》中,程婴让赵武认屠岸贾作义父,可见陈导演的版本与纪君祥版较相似。纪君祥版太著名了,现在很多人说陈导演版有“大改编”,则有点牵强了。“赵氏孤儿”在明代冯梦龙的《东周列国志》里,程婴携赵武远走荒野。一老头(古人寿命短)带着一小孩躲藏于荒山,要教他文化和武艺,还 要帮助他复兴赵氏,成功的可能性极低。如果认丧子的屠岸贾作义父,则赵孤长大成人,并受到良好教育的机会就很大,而且活在国都政治圈中,日后利用政治斗争复兴赵氏的可能性便高出许多。即便从情节的曲折性,以及忍辱负重的道德说服力来看,纪君祥版也是值得今天的投资者借鉴的。

葛优不愧是中国贺岁片男演员一哥,把程婴演活了。真的英雄并非都高喊着口号就义。他就一江湖郎中形象,甚到有点猥亵。本来是局外人,但他受托孤儿,有意无意中以亲生儿子替换了赵孤,看着儿子被摔死,夫人被刺死,他还 要忍辱负重把赵孤抚养大,还 要想办法让赵孤为赵家,为程婴其本人报仇。当然还 要复兴赵家,这点于电影里并未表述。程婴的活比公孙杵臼的死,难多了,程婴是真的英雄!葛优把英雄演活了,范冰冰和黄晓明的光芒都被他掩盖了。你不得不服他,一个五十多岁的老男人。

最后我还 想一些不太和谐的话。或者在很多人眼里无关痛痒,但也希望该博文读者明白。这影片犯了一个极严重的历史错误。2600年前不可能这么壮观的马战!原因很简单,马镫还 没有发明。没有马镫,骑马是件很危险,很痛苦的事,要靠双腿夹紧马身。坐不稳,何谈马背上潇洒挥舞武器?赵国的“胡服骑射”时没有马镫,秦始皇的轻骑兵也没有马镫,后者可从秦兵马俑中看到。轻骑兵更多只是骑马赶路,以达到快速行进。具体何时发明马镫,历史学家也不敢断定,可以肯定东晋时期有了马镫,而马镫在西方的出现,则是八世纪初。决定作战能力的要素有三:机动能力、攻击能力、防御能力。在冷兵器时代,最强大的是骑兵,所以蒙古人可以一直杀到欧洲。热兵器时代陆战之王则是坦克,空中则是战斗机。制片方不可能不知道这些历史常识,我估计是为了迎合观众,仅有车战,不如加上马战过瘾。但这有明显的误导的成份。

总的来说,《赵氏孤儿》是部挺好的电影,值得晚上飞车独自去观赏。

在国内的几位大腕级导演中,陈凯歌原属于我不太喜欢的导演之列,而且是越来越不喜欢的那种。陈大导演的早期作品有几部还 是不错的,尤其喜欢那部《霸王别姬》,整部电影充斥着历史与现实的交织,戏里戏外不分情境的纠缠挣扎令观众揪心。而这部电影也可能是主演张国荣悲剧的引子之一。但从《无极》开始,陈大导演的电影除了恢弘的场面和炫目的色彩,找不到多少思想与内涵。但2008年拍的《梅兰芳》改变了我的看法,陈导的电影又列入我的观看计划中。

近期的贺岁片一部接着一部上演,导演、主演的牌子一个比一个大,前期炒作的热浪更是一个盖过一个。老谋子的“山楂”炒的最凶,但其中味道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好;冯导的“地震”震动了观众的心,可说是催人泪下,但“非2”却成了“戏不够、噱头凑”的大杂烩;而姜大明星的“子弹”则飞的让人眼晕……。那么,陈导的《赵氏孤儿》又会是什么样的效果呢?说实话,这部电影比同档期的那几部贺岁片要好些,不再那么“无极”。当然,电影好看与否,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

这部电影对《史记-赵世家》中的记载动了较大的“手术”,说是“篡改”可能有点过,但若说是“改编”又有点不够。虽然改动很多,但故事的主线和故事里的主要角色那是绝不能变滴,毕竟还 有“尊重历史”的原则在限定着。电影与历史记载相比,改动之处有很多,但差别最大的、最值得评说的应该是两处:一是程婴换孤的起因与过程,一是程婴抚养、教育赵氏孤儿的方式与过程。本人认为:这两处较大的改动,正是影片“得”、“失”之所在。

《史记》中记载的“程婴换孤”这一情节是程婴与公孙忤臼商议的计策,是程婴忠义气节的体现。而在电影中,这一情节被做了较大的修改,“换孤”的起因不再是程婴的仗义,而纯属陰差陽错和被逼无奈。这样的改动令程婴少了些“假、大、空”的英雄主义气概,多了一份儿温情,添了一份儿人性。这多少可算是电影改变中的“亮点”,应该属于“得”的部分。只是在整个换孤过程中,程婴显得过分懦弱,过分被动,有悖于历史上这个人的本性。

而救下赵氏孤儿后的程婴,原本该隐居深山,独自抚养教育赵氏遗孤,直至晋王幡然悔悟招其回宫。但电影里却让他不甘于深山的寂寞,反而带着年幼的赵氏孤儿投奔到死敌屠岸贾的门下,且让赵氏遗孤认贼作父。这一情节的设计实在令人匪夷所思。电影中,赵氏遗孤成长过程中,受到了屠岸贾诸多的恩惠,而他的养父从未给他哪怕一点点复仇的教育。在这样的教育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孩子,怎么可能一下子聚集起满腔仇恨而手刃仇敌呢?从另一个方面来说:试想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一个人若没有君主的首肯而随便刺杀重臣,焉能不受到制裁?不受到追杀?因此,这处改动该算是影片中最大的败笔,最大的“失”了。

另外,电影里韩厥的角色设计也令人感到诧异。历史记载中,韩厥将军并没有参与程婴救孤的过程,但他同情受到屠岸贾陷害的赵氏忠良,也多少知道一点关于程婴与赵氏遗孤的事情。是他最后让程婴和赵氏孤儿重新回到了“人间”,光明正大地走进了社稷。但在影片中,韩厥基本上成了一个莫名其妙的角色,除了在深受震动而放走救孤的程婴外,看不出他有任何存在的价值。

说到底,陈大导演又犯了他一贯的老毛病——虎头蛇尾。陈导又一次开了个轰轰烈烈、颇为引人的好头,接续上一段平铺直叙的过程,最后却毁在了让人莫名其妙的结尾上。

剧中的每一个角色都是活的,包括代表忠正的程婴和代表奸佞的屠岸贾。作为影片的《赵孤》经过一番改编,屏除了作为元杂剧的传奇色彩和好人至好坏人至坏的元素,为我们呈现了一个较生活、较贴近的《赵氏孤儿》。

元杂剧《赵孤》作为中国古代十大悲剧之一,讲述的是春秋时期晋贵族赵氏被奸臣屠岸贾陷害惨遭灭门,幸存下来的赵氏孤儿赵武长大后为家族报仇的故事。

剧中还 有三个人:庄姬、韩厥、公孙杵臼。

原文中此三人的死法分别都被改换,庄姬并非拔剑而是自缢,韩厥乃是自刎,公孙大人则是撞阶而死。无论何种死法,他们都是忠正善义、悲壮的灵魂!

其中,葛优扮演的程婴让我久久不能释怀,他的面容上刻着两个字“父亲”。他不是什么大英雄,他只是一个父亲。抱着儿子会开怀大笑的父亲……当他亲眼看见万恶的屠岸贾将自己的儿子摔在地上,只一声,没了声响……他,他崩溃了!那是怎样的一种心情?我没法体会。可当我看到严肃的父亲在一旁潸然泪下时,我想我明白了。

陈导的程婴有一个鲜明的特点,他很胆小。他只是个普通的郎中。当庄姬夫人叫他力保赵孤时,他不知所措,他推辞,他犹豫,他觉得这不是他这种人该承受的。就在这时,庄姬夫人说出了那一段作为一个母亲的话:

等他长大了,不要告诉他仇家是谁,就让他过普通老百姓的日子。

他明白了!因为他也是一个孩子的父亲!

二十年中,程婴忍辱负重,带赵孤一并投奔仇家,为报血海深仇……

在拍摄片场,还 没开拍,葛优这个大老爷们哭了。我想,这是父亲的力量!

程婴,以父之名,他有两个儿子:一个叫程勃,一个叫赵氏孤儿。

而他们的父亲,名字叫程婴!

葛优这个腕比较熟悉,主要是从广告上认识的,但还 从来没看过他演的电影,虽然我老早就听说他被誉为影帝了。

也许是看过的,但我有个特点,或者说缺陷吧,就是人意化妆,特别是古装,我就认不出谁是谁了。

最近看了《赵氏孤儿》,黄晓明、鲍国安、赵文卓都是一眼就认出来了,庄姬和程婴是谁扮演的愣是没看出来,只是觉得十分面善。看完后百度了一下才知道,那是范冰冰和葛优。。。

影片很好,起伏跌宕,错落有致,转折骤然,吸引眼球。看完之后会让人至少是让我产生了一种说不出来的滋味。

看到很多人都贬斥屠岸贾,说他残忍贪权,大逆不道,嘴脸丑恶。我实在难以苟同。

先不说他们。我最欣赏的是赵盾的护卫队。勇猛,忠诚,精明,无畏。我认为,这等壮士,绝不是金钱所能收买的,如此看来赵盾还 是颇有人格魅力的,士为知己者死嘛。

要说还 有褒扬的,那就是公孙杵臼了。这个人太潇洒了!正值,随和,勇敢,还 有很多还 有词宇以供形容的高洁品质。赵氏灭门时他敢于收容遗留的孤儿,平民协助时他肯自降身份向人作揖,执意牺牲时他先遣散下人,面对__时他没有一丝慌乱,中剑身亡时他没有丁点后悔。赵氏能结交这等君子,也不枉一死了。

往事如风,如烟,散了就什么都没有了。仇恨只会酿造血与泪的悲剧,而不会带来丝毫快感。世界上最失败的事莫过于让一个一无所知的孩子去背负仇恨。“孩子是无辜的”,韩厥的话是对的。

然而韩厥的人生轨迹为祸打乱。这怨不得别人,更怨不得他自己。“换了我我也会这么做”,屠岸贾如是说。可见人性往往是相同的。亦即是说,在面对同一件事情时,我们的做法往往一样,只是我们各自在扮演自己的角色,邂逅与经历不同而已。

公孙杵臼用生命阐明了什么叫交情;

庄姬夫人用生命阐明了生命是母爱;

贴身护卫用生命阐明了生命叫忠诚;

程婴本人的死却充满了无奈,矛盾,纠结。

人世间就是这样,纷繁复杂,难以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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