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学习贯彻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心得体会
1.学习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坚持高质量发展心得体会
2.学习民营企业座谈会重要讲话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心得体会
3.学习贯彻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推动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心得体会
4.学习贯彻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心得体会
学习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坚持高质量发展心得体
会
习近平总书记日前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指出,民营企业“要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坚守主业、做强实业,加强自主创新,转变发展方式,不断提高企业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这饱含着党中央对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深切期待,更为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指明了方向。
目前,我国民营企业数量占企业总数的92%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民营企业占比也在92%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民营企业占比达95%。这些数据表明,民营企业在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在推动科技创新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已成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民营企业在经济大局中的重要地位,决定了其必须在促进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履行使命、勇担重任。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全
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都需要民营企业肩负起更大使命、承担起更重责任、发挥出更大作用。
走高质量发展之路也是民营企业适应新形势,培育未来竞争优势的必然选择。近年来,以人工智能、量子计算、生命科学等为代表的新技术不断突破,新技术衍生的新产品、新模式快速涌现,迫切需要民营企业从以资源投入为主的增长模式转向以创新能力提升为核心的高质量发展模式。特别是在当前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增加的大背景下,唯有高质量发展才能提升民营企业生存发展的确定性。近年来,华为、比亚迪、宁德时代等一批优秀民营企业坚持高质量发展,通过科技创新推动产品迈向价值链中高端,充分证明了我国民营企业完全具备跻身世界一流的可能。
也要看到,民营经济目前依然存在加工深度不足、产品附加价值不高、传统产业竞争过度、高端产业进入不足等问题。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必然要求民营企业把科技创新、高附加值、绿色低碳、数字化转型等诸多要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民营企业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要突出一个“专”字,专心致志做强主业,专注于细分专业市场,保持在优势领域的竞争力,努力突破发展壁垒,不断提高企业质量、效益,勇于由“跟随者”向“引领者”转变。要瞄准一个“高”字,加强自主创新,在产品高科技含量和高附加值上下功夫,加快
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步伐,培育新质生产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依靠新动能做优做大企业。要落实一个“绿”字,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在推动工业、农业、服务业绿色转型方面多作贡献。
发展是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总钥匙”,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民族复兴和百年变局的制高点,谋划和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综合国力跃上新台阶。我国经济的“个头”越来越大、“筋骨”越来越强,已经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
行进到新的坐标方位,我们充满信心地看到,中国经济具有大国经济的优势,要把各方面资源真正盘活起来,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让中国经济的航船穿越惊涛骇浪、驶向光明未来。
学习民营企业座谈会重要讲话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心得体会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作了全面部署,引发热烈反响,有力提振信心。有更健全的
制度保障,有更给力的政策支持,有更公平的发展机遇,民营经济已经形成相当的规模、占有很重的分量,前景广阔、大有可为
一张清单的变化,意味深长。20xx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改革市场准入管理模式,各类经营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的领域。
经过试点,20xx年我国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此后,负面清单持续“瘦身”,禁止许可事项压减约23%。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期表示,将尽快修订出台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破除市场准入障碍。
不断“瘦身”的负面清单,照见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彰显党和国家一以贯之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在近日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已经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将一以贯之坚持和落实,不能变,也不会变。”这一宣示,重申了党和国家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鲜明立场,为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凝聚起广泛共识、树立起稳定预期。
20xx年,社会上有的人发表了一些否定、怀疑民营经济的言论,一些民营企业在经营发展中遇到不少困难和问题。20xx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提议并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
体现了对民营企业始终如一的重视、关心、支持。“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的温暖话语直抵人心,起到了正本清源的作用。
20xx年,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民营经济发展受到不小冲击。从数万亿规模的减税降费,到多措并举降低用能用地用工成本,一系列纾困惠企政策帮助广大民营企业渡过难关。真金白银的投入,紧要关头的托举,风雨来袭时的雪中送炭,生动诠释着何谓“不能变,也不会变”。
一些地方出现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以及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等问题,严重损害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引发关注。对此,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对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行为亮剑,不仅是对法治权威的捍卫,更是对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有力维护。
近年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体系日益完善。在立法层面,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将为民营经济发展构建法治化保障框架;在治理层面,国家发展改革委成立民营经济发展局,更好发挥统筹协调、综合施策功能,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营造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
新时代以来,我国民营经济规模实力、创新水平、国际竞争力持续提升。数据最直观,也最有说服力。20xx年以来,登
记注册的民营企业占全国企业总量由79.4%提高至92%以上,个体工商户由4000余万户增至1.25亿户以上,入围世界500强的民营企业大幅增加。有更健全的制度保障,有更给力的政策支持,有更公平的发展机遇,民营经济已经形成相当的规模、占有很重的分量,前景广阔、大有可为。
诚然,当前民营经济发展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但总体上是在改革发展、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出现的,是局部的而不是整体的,是暂时的而不是长期的,是能够克服的而不是无解的。越是面对困难和挑战,越要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扎扎实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为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创造更多机遇、打开更大空间。
上海发布优化营商环境8.0版行动方案,安徽提出今年要新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3000家以上,甘肃开发建成全国法院首个营商环境信息平台……新春伊始,全国各地纷纷出台“硬核”举措,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就一定能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好环境、注入更强动力。
学习贯彻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推动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心得体会
培育一流营商环境,“法治”是绕不开的关键词。在近日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坚决破除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各种障碍”“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将法治摆在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位置。
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法治化程度越高,市场规则越清晰,交易就越安全,企业家的心理预期就越稳定,干事创业也越有动力。作为典型的“环境经济”,哪里“阳光雨露”充足,哪里民营经济就活跃。这些年,从颁布中小企业促进法到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从修改反垄断法到推进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不断完善的法律体系,为民营企业大展拳脚筑牢法治保障。然而,近期个别违规、趋利性执法行为引起关注,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现象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必须下大力气根除。
政府行为越规范,市场作用越有效。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要用好法治力量。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自觉在法律约束下作为,在制度笼子里用权。加大民营企业产权保护执法力度,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防范以罚增收、以罚代管;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让民营企业没有后顾之忧,专心创业、安心经营、放心投资。
民营企业守法经营,不需要“溺爱”。对他们来说,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也是最有效的“定心丸”。面对市场竞争,民营企业担心的从来不是竞争有多激烈,而是竞争条件是否公平,追求的无非是四个字:一视同仁。正如有企业人士所言,给优惠不如给机会,求倾斜不如求公平,靠扶持不如靠法律。
面对目前个别地方和领域仍然存在的隐性壁垒,必须把“一碗水端平”“一把尺子量到底”落到实处。无论在产权保护、市场准入、要素分配还是参与竞争等各个方面,都要强化公平竞争审查,让民营企业享受同等待遇。落实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非禁即入”要求,反对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为民营企业开辟更大发展空间。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凡是党中央定了的就要坚决执行,不能打折扣。”落实越到位,民营企业就越能增强信心、轻装上阵、大胆发展。
民营企业座谈会召开后不久,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迎来二次审议,有望尽快出台。草案首次将“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明确提出“坚持平等对待、公平竞争”等原则,该法的出台对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用良法善治为企业家稳定预期、提振信心,我国民营企业必将迸发更大活力,开创民营经济发展新局面。
营商环境建设还应厘清政府、市场、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用法治化方式规范行政权的运行,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行政机关应严格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权力,不能随意干预经营主体的自由。应以“放管服”改革为主线,深化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落实权力清单制度。例如,有的地区曾推行“综合查一次”执法模式,通过整合多部门多频次的执法活动,明确执法部门责任清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有效降低了行政活动对企业经营的影响。
司法人员也要深入理解和把握相关法律政策,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的案件指导,引领各类经营主体有序竞争;要注意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理念,在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的同时,不能随意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案件。司法机关还应关心民营企业对诉讼效率和处置方式的诉求,为民营经济提供司法便利。
此外,营造全民守法的法治氛围,才能让遵纪守法的民营企业不吃亏,使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培植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如此,才有利于民营企业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行事靠法的习惯,推动形成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学习贯彻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心得体
会
日前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明确提出,进一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这对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政商关系是企业与政府关系的综合反映,良好的政商关系体现了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的有机统一。通过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健全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把政府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有助于优化营商环境,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成长,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围绕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积极探索实践,成绩显著。“亲”“清”理念逐渐成为全社会共识,服务型政府积极构建,一系列改革举措有效推进。各地相继出台不少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办事效率,努力变“企业跑”为“政府跑”,拉近了政商交往的距离。通过扎紧制度篱笆,划定政商交往的红线和底线,严肃查处政商交往中违纪违法等腐败行为,制定了在监督执纪执法工作中适用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办法及操作办法。部分省市逐步建立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新型政商关系实践典型案例库,持续丰富拓展场景与实践应用,为干部在改革创新中勇于担当、敢于负责提供保障。
例如,广州市直面政商交往中的难点、堵点,“对症下药”,从优化政商交往入手,出台首个《政商交往若干场景行为指引及答疑》,对“政务服务”“用餐用车”“对外交流”
“招标采购”等多个政商交往的高频场景划出“边界线”,辅以具体的场景模拟和案例解说,将政商交往具体化,为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提供了具体的行动指南和规范框架。
又如,宁波市积极开展践行亲清政商关系创新试点工作,围绕“亲”“清”两大主题,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分步推进,积极探索创建“1+3+1",即“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政商交往联系沟通服务机制、容错免责机制、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评价机制三大机制+亲清文化”模式,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新模式、新标杆。
也应注意到,从全国范围看,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仍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例如,政府和市场的权力边界仍不够清晰,一些地方政府“有形之手”伸得有些长,导致政府职能出现越位、错位和缺位并存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资源配置效率。又如,有的地方政府“清而不亲”,对民营企业正当诉求和相关事务存在不作为慢作为情况,等等。未来,进一步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应从“亲”与“清”两种关系、政府与市场同向发力,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提升民营企业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
一方面,科学界定政府与市场的权力边界,建立健全亲清政商关系监督机制。实施政商交往正负清单制度,划定政商交往的“红线”和“底线”,以及“安全区”和“禁止区”,明确哪些领域属于政商之间应该、可以联系交往的范畴,预防规
避以权谋私和利益输送等腐败行为。构筑规范政商交往监督约束机制,将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把加强监督和正向激励结合起来,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办事热情,推动更好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培育合法合规的政商交往规范,秉持公开透明、清白坦荡的姿态,塑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合理的容错机制,完善企业内部清廉制度体系。明确容错范围、认定原则、纠错程序,细化容错免责具体情形,让领导干部推进亲清政商关系,让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中大胆干。克服政商交往“不敢亲”问题,推动政府部门主动解决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进一步完善清廉民营企业的制度体系,强化企业清廉教育,推动企业自觉担责尽责,绝不行贿、绝不搞利益输送、绝不违规经营。发挥企业家的主观能动性作用,引导企业家崇廉尚德,树立清廉企业家典型,做到政商同向发力,拉近政商“亲”的距离、浓厚政商“清”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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