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民政局工作总结范文及2024年工作计划

好学生 分享 时间:

一、2021年工作总结

(一)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我局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核心指标,聚焦“三类户”动态监测,按照“四个不摘”要求,以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为主要措施,2021年1-11月共救助困难群众279413人次发放救助资金万元。持续开展“2365”特殊救助,对因重大疾病和突发事件家庭实施救助,共救助289人次,发放救助资金万元。

(二)养老服务不断发展

全区共有养老机构22家(公办7家,社会办6家,公建民营9家),拥有养老总床位4610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248张,护理型床位比例达到%;截至目前,全区农村特困供养人员4040人,经第三方评估认定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415人,已入住敬老院210人,集中供养率%。发放高龄及低收入失能失智老年人补贴19205人,补贴资金万元,拨付符合补助条件的10家社会办(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运营发展补贴资金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万元。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进一步得到提升。

(四)儿童福利工作进一步提升

目前,全区共计614名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共发放孤儿生活保障资金万元。同时,组织开展留守少年儿童“六一”国际儿童节慰问活动,并向他们送上节日的祝福和慰问金。

(五)社会事务工作持续完善

1 .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完善救助管理工作监管责任体系,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区域和部门救助联动,联合区公安分局、区城管执法局,针对人口密集场所不定期开展集中街面巡查。目前,区救助站、各救助点及乡镇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8人次,累计救助资金万元。

2 .婚姻登记服务。《民法典》实施以来,结婚登记3843对,补办结婚登记1164对,离婚申请1901对、离婚1001对,补离198对。

3 .殡改工作。一是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印制9万份宣传资料分发各地。3月份全区充分利用以会代训以及广播、电视、宣传车、横幅、标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来开展殡改宣传活动。组织宣传车队逐乡镇宣传殡葬管理政策。同时积极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反对封建迷信,印发《颍东区农村公益性公墓和殡葬用品市场、接运遗体车辆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阜东殡整治〔2021〕1号),明确时间节点、整治范围及各部门职责任务,有力推动整治工作有序开展,有力地促进了殡改工作。

4 .做好重大传染疾病病人的生活救助及思想工作。救助重大传染疾病病人1149人次,打卡发放万元,接待重大传染疾病病人5人,耐心细致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5 .残疾人“两补”发放工作。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9345人次,累计救助资金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7208人次,累计救助资金万元。

6 .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补贴。根据安徽省关于印发《安徽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申领监护管理补贴暂行办法》,2021年度发放2020年度精神病监护人补贴2261人次,累计发放万元。

(六)基层政权建设与社区治理工作

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对2020年的2个农村社区建设项目,积极实施好监督,保证项目顺利进行。积极做好市级“三社联动”试点项目工作,今年我区承担了一个訾营社区的“三社联动”项目,现项目正在实施中。积极推广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注册登记的志愿者数量达6万8千多人,壮大了志愿者队伍,加快培育发展志愿服务组织,注册志愿者团体263家。不断提升志愿服务制度化、组织化、规范化水平。

(七)认真开展好社会组织审核登记和管理工作

2021年11月底新增登记协会类3家,民办非企业6家,目前全区已登记协会类18家,民办非企业101家。按照2020年度年检要求,正在对我区99家社会组织进行年检。通过和教育、公安、人社、市场监督、行政执法局等联合执法,查处未取得办学许可的校外培训机构132所。根据不同情况,分类提出处置意见。该办理证照的,依法依规办理;该停业整顿的,必须停业整顿;该吊销证照的,坚决吊销证照;该取缔的,坚决取缔。

(八)区划地名平安创建工作

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划管理条例》配合市民政局对小区、广场、路、巷,不规范地名进行了摸底核查,建立整治清单,按照要求,积极配合市局推进不规范地名整治工作。落实建筑名称命名备案制度,审查办理报送建筑物名称命名5件,建筑物名称命名备案制度得到落实,地名规范化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全市2021年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按照市局计划安排配合颍泉区完成颍东颍泉线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及平安边界创建工作。

二、2022年工作计划

1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学习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学习制度,努力提高职工政治思想素质和党建工作水平,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并转化为谋划工作、推进工作的能力。

2 .持续落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将符合条件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低保边缘人口,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对于农村低保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要给予一定期限的救助渐退期;对就业产生的必要成本,在核算家庭收入时适当给予扣减。二是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机制。以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以及其他低收入人口为重点,建立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对一些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人口,根据实际需要给予专项救助或实施其他必要救助措施,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三是健全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将走访、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列为重要工作内容,加强线下主动发现、线上动态监测,建立线下线上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推动救助理念从“被动救助”向“主动救助”转变。同时公布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渠道畅通,做到及时发现、及早介入、即时救助。四是不断提升救助便民利民服务水平。全面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今年将低保救助审核确认权下放到乡镇(街道)。进一步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方便、更加快捷也更加有效的服务。

3 .不断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一是加大专业人才培训力度,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针对养老服务业的特殊性,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养老护理员专业系统职业培训,鼓励通过专业社工知识培训的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参与,加快服务队伍专业化建设步伐,以便更好地服务于老人,影响和带动整个养老服务业的发展;二是加强与卫健、医保等部门间的工作协作和信息共享,联合研究出台相关政策规范,对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实行卫健准入、民政扶持、医保定点,从而进一步推动医养融合健康发展。建议有关部门在养老机构中设置一定数量的医疗床位,享受城乡医保待遇,打通医和养通道,真正意义上实现“医养结合”。三是持续开展农村老年人关爱“三项制度”工作,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群体探视走访工作全面展开。四是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开展农村自助互助养老服务。

4 .加强社会事务工作。以提高火化率为突破口,细化乡、村两级的殡改工作责任,谁主管、谁负责,严格实行火化“一刀切”,对屡教不改、执意搞封建迷信的,坚决依法严肃查处。做好婚姻登记档案信息化工作。及时有序发放各类补贴。

5 .有序做好村(居)换届各方面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加快推进我区社区协商工作、乡镇服务能力建设等各项工作,认真做好2021年颍东区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做好社工和志愿者服务工作。

6 .不断规范社团组织管理。继续做好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审核登记工作。做好社会组织监督和年度检查工作。加强和开展社会组织宣传和评估工作。做好社会组织档案规范化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创新工作,重点培育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促进会、服务中心和孵化基地建设。做好社会组织依法规范管理集中推进行动和党建工作。

7 .认真宣传贯彻《行政区划管理条例》。按照上级要求,配合颍泉区认真做好颍东颍泉线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及平安边界创建工作,按时完成年度联检工作。

40 34086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