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2024年工作总结范文及2024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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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今年来,区民政局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以确保“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为工作目标,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服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在建设“核心引领区”和“首善之区”中展现了民政担当,现将工作开展情况及后段工作重点汇报如下:

一、2023年工作成效

今年,我们全局干部职工同心同德,立足民政职责,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基本民生保障持续加强。

1.进一步提高了保障标准。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650元/月和7800元/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845元/月,均达到或超过省市实事任务标准;孤儿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到1200元/月,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分别提高到80元/月。

2.进一步加大了保障力度。今年,共通过一卡通发放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慈善救助、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等民生保障资金7614.34万元。

3.进一步加强了底线工作。每月以“四不两直”方式对全区11家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现场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限期整改,并针对养老领域的金融诈骗和非法集资加强了宣传防范,确保了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

(二)基层社会治理持续深化。

1.大力提升基层治理服务水平。一是进一步规范了基层事务事项。出台了X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事项指导目录》《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指导目录》《活动场所挂牌指导目录》和《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指导目录》;二是加强社区工作者能力建设。开展了社区工作者业务培训264人次,根据适岗要求对85名社区专职工作者进行了调整;三是进一步激发社区工作者工作热情。按照“三岗十六级”薪酬调整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津贴,对社区(村)进行了按季度综合绩效考评,召开了2023年度社区(村)工作者大会,评选了“网格之星”。

2.扎实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一是建立保护机制。出台了《X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26场,发放助学礼包300份;二是开展部门联动。与区委政法委联合开展“利剑护蕾﹒2023”未成年人预防性侵专项行动,夜间巡查暗访53次;在全区各学校开展“阳光护蕾”防性侵警示教育,加强了问题少年矫正工作;三是做好源头防护。对4名收养儿童家庭进行收养能力评估。

3.切实规范管理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加强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今年共批准成立社会组织、民非组织81家,办理变更24家,注销登记6家,完成年度检查350家。

(三)基础社会服务持续优化。

1.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大力扶持养老服务企业发展。为全区8家社会力量运营的养老机构与3家社区老年食堂发放了社会办养老服务专项补贴128.55万元;二是做好社会困难老年人帮扶。投入66.6万元,为222户特殊困难老年人进行了居家适老化改造;三是贯彻落实老年人福利政策。为1700名老年人发放经济困难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百岁老人长寿金各项补贴政策共计172.2万元;四是关爱孤寡老人。投入61.5万元,为分散供养的特困供养老人(孤寡老人)提供家政服务、精神慰藉、生活照料等社会工作服务,及时帮他们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使我区困难老年人实现了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2.婚姻登记优质高效。一是规范婚姻登记服务。以创群众满意的窗口单位为目标,登记员全部做到着装整齐、持证上岗、挂牌办公、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行为规范、服务周到;二是坚持依法登记。截止到10月31日,共办理结婚登记3565对,补发登记证书932本,办理离婚申请登记3458对,办理冷静期后离婚登记1649对,出具婚姻档案证明7000余份,登记合格率达到100%;三是做好婚姻档案信息化建设。完成历史婚姻档案电子化录入20万份。

3.殡葬服务事业快速发展。一是做好墓地供应保障。投入620万元,在XX陵园新建了一片墓地,占地1800平方米,可容纳墓穴2000个;二是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增加投入12万元,全面完善了骨灰楼配套设施建设,为明年正式启用骨灰楼奠定了基础。

(四)中心工作落实落细。

1.全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开展监测户排查,对符合条件的817人给予了低保救助、13人给予了特困供养救助,12人纳入低保边缘家庭动态监测,开展了社会救助兜底“回头看”,做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2.全面抓实重点民生实事。一是提高标准。从今年1月起,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提高到80元/人/月、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达到1200元/人/月、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650元/月和7800元/年,均已达到实事任务要求;二是改善特困老人供养环境。投入70万元,对郭镇敬老院进行了提质改造;三是做好社会困难老年人帮扶。投入66.6万元,为222户特殊困难老年人进行了居家适老化改造。

3.全面推进殡葬秩序整治工作。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出台了《X区殡葬秩序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区委书记、区长任双组长,相关区级领导任副组长,街道(乡)书记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殡葬秩序整治工作专班,区委书记、区长、分管副区长先后8次调度部署整治工作,区民政局班子成员带队联点街道推动整治工作。二是坚持广泛宣传。投入专项经费开展殡葬秩序整治政策宣传,推送宣传短信25万条、悬挂宣传横幅1500条、印刷分发宣传册1万份,印刷张贴宣传海报5000份,印刷市政府通告、文明殡葬倡议书、文明殡葬告知书9.45万份,制作宣传展板20块。三是坚持疏堵结合。坚持靠前服务,设立了殡葬惠民政策服务绿色通道,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结合一日三巡及时发现、劝导、制止违规治丧行为,组织全区党员、公职人员、社区(村)工作人员、“两代表一委员”、国企领导干部职工签订了文明殡葬承诺书。同时,做深做细群众思想工作,争取了群众的广泛支持。截止10月31日,共发放殡葬惠民补贴8.2万元,劝导、制止违规搭棚治丧92例,收缴违规搭建的灵棚设备3套,关停非法固定治丧场所1个(12月20日前全面取缔)。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居家养老服务力量不足。一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现难度大。根据市人大即将出台的《XX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要求,所有街道和社区均应建设相应规模的养老服务场所,但目前我区街道、社区办公场所紧张,无法达到全区覆盖要求。二是养老人才力量不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场地建设完成后,需要系统化、标准化培训从事居家养老服务行业的专业化人才队伍。

建议:一是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布局。从人力、物力、财力、政策等方面加强投入,利用街道、社区、国有企业闲置场地,采取部分办公环境稍好街道、社区先行试点建设的方式,逐步实现全面覆盖,采取属地建设、部门扶持、社会运营结合的方式,加强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布局,强化持续运营能力。二是建设区级层面的智慧养老服务网络平台。覆盖全区所有街道、社区,实现养老服务需求“一键化”,让居家老人在家中也可以享受到政府提供的基本养老服务,加强对居家高龄老人、失能失智失独老人、空巢老人和贫困老人的养老服务供给。三是通过院校招聘、政府购买等方式,建立一支专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需求,充分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医疗、体育、心理等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2.社区服务平台硬件建设参差不齐。社区服务平台硬件设施参差不齐,各社区因经济发展不平衡、社区活动场地不够等原因,办公用房建设水平相差迥异。主要表现在:①棚改、老旧小区改造征拆未还建,如XXX社区;②位于中心城区土地资源非常有限,办公场地狭小,如XXX社区。③调整成立的新社区无办公用房,如XXX社区;④三供一业移交的社区,如XXX社区;⑤新建小区配套还未到位,如XXX社区。

建议:根据区级财力,结合街道(乡)、社区(村)自筹。

(1)新建一批。有空坪席地的社区,由所在街道(乡)统筹,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合理规划,完善报建手续,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如白杨坡社区。

(2)提质一批。社区服务平台因设施老化、功能不齐全、面积偏小等情况,积极创造条件、科学设计,完善服务功能,改扩建一批,如鄂西路社区。

(3)还建一批。积极跟踪对接项目,做好前期规划、设计、预算,尽早将还建的办公服务用房投入使用,如汴河社区。

(4)接管一批。三供一业移交的社区做好与移交前企业的协调工作,确保有办公服务用房、居民活动场地,并统一规划、统一标识标牌,如XXX社区。

(5)配套一批。按照X〔2015〕X号文件中新建住宅小区的社区办公用房,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纳入建设规划,由开发建设单位同步建设的要求,主动作为、积极协调,解决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如XXX社区。

3.社区专职工作者档案、薪酬管理工作难度大。全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基数大、数据多,人工管理易出现数据遗漏、错误等问题,导致薪酬动态调整不及时、不准确。

建议:搭建“X区社区专职工作者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自动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三、2024年工作计划

1.加强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统战工作,全面推进从严治党。

2.持续稳妥推进殡葬秩序整治工作。全面规范全区范围内(郭镇乡除外)的违规搭棚治丧行为,实现丧事活动全部在合法殡仪服务场所集中规范办理;进一步深化违建墓地整治,确保遗体土葬和骨灰装棺再葬墓地零新增,逐步提高节地生态安葬。

3.全面启用XX陵园骨灰楼。完成骨灰楼约10000个骨灰安放格位(其中公益类骨灰格位占50%)建设和祭祀大厅、生命文化教育馆等建设,正式启用骨灰楼。

4.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2024年,采取一户一策措施,为226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养老适老化改造。

5.梅溪敬老院提质改造。对梅溪敬老院硬件设施予以维护和提质改造,让在梅溪敬老院集中供养的特困供养人员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6.实施困难残疾人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标。根据省市安排,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预计将提高到85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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