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退出机制(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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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退出机制【第一篇】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东铁炉村益民路南段东、西两宗土地拆迁开发项目甲方的退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将位于东铁炉村、轻工路北侧、益民路南段东西两宗土地,依据相关部门批准,拆迁建房开发的项目,甲方退出合作经营,以整体经营的方式,由乙方自主进行拆迁开发经营管理。

二、甲方退出合作后,由乙方自主经营,盈亏自负,甲方不予干涉乙方经营。开发经营过程中,两宗土地出让金、该位置上的民宅拆迁补偿、开发建房相关手续办理、工程款支付、开发售房营业税款的交纳、售房房产证的办理、水、电、气、暖的安装、物业管理及经营中可能出现想不到的各项开发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任何牵连。

三、甲方与东铁炉村签定的《联合开发合同》,在甲方退股后,乙方应完全履行合同条款。依据甲方与东铁炉村所签订的合同要求,房屋建成后,分配给拆迁坐地户的110套房屋,必须留够,不能出售或者变相抵押贷款。如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该协议的执行,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退出该合作项目,给乙方经营,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退股补偿费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给益民路西、轻工北侧建筑成本房屋________套,房价以每平方米元计价,每套房约120平方米。

五、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当日,乙方应一次性付给甲方退股费万元。如在合同签订当日,乙方未将以上款项付清,视为乙方违约,双方所签订合同作废。

余款从签订合同之日计算,6个月内分两次全部结清。具体: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付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180日内全部结清。(下余款乙方不按约定时间付款,乙方愿按月息3分给甲方支付利息,计息时间从下欠款之日起计算,款项付清止)。

六、甲方退出股份后,如因乙方资金短缺,无款支付本项目的相关费用,或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该项目无法进行,影响原甲方与东铁炉村村委会所签订的《联合开发合同》无法进行,东铁炉村村委会要终止合同,那么乙方前期投入的一切费用及一切损失均有乙方全部承担。

七、为使该项目顺利进展,在本项目开发建房合同没有变更为乙方之前,乙方在该项目中的经营仍以甲方名义进行,但要承担由此产生的各项法律及经济责任且一切开发收益与权利归乙方所有。凡涉及该项目土地、规划、税务、城建、环保等相关部门及上级和地方摊派、赞助等费用均有乙方承担。

八、项目变更到乙方名义,所有涉及到该项目的民事、经济、法律等事项,不管是变更前的或是变更后的,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股东退出机制【第二篇】

甲方:

身份证号:

居住地址:

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年月日在深圳市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其中,甲方持有公司股份股,占股份。

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甲方愿意将其中股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_公司法》和《_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份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其所持公司股,以每股元的价格,共计人民币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2、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向甲方指定的的账户。

3、因股权转让所产生的所有税费,由交易双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保证该股份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份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份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公司在股份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份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4、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第一条规定,在规定时间内配合甲方解除共管手续,每逾期解除一天,则乙方按转让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一支付赔偿金。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在本次股份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鉴证或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委”)按照申请仲裁时适用的贸仲委仲裁规则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股东退出机制【第三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经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相关授权批准,就甲方和__________________,股份退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因个人原因申请将其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全部股份退还。

二、乙方同意接受该退股的股份,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全部退股金给甲方。

三、退股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本合同签订当日生效,签订之日___日内乙方支付上述款项给甲方,甲方不再享有公司的股东任何权益和义务,不得再请求分配利润或者其他经济报酬。

四、甲方保证对所退股该公司的股份拥有完全的处分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等,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在合作期间从乙方公司获取的商业秘密在签订本退股协议后有继续保密的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不得从事造成有损乙方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言行举止,否则将赔偿乙方的损失。

六、本退股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得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商标。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有从事电子销售行业,在登记公司名称时,不得自行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字样作公司名称。如甲方违反本条款,应当支付违约金给乙方,给乙方造成严重损失的,应当另行赔偿。

七、本协议签订前后甲方所有的个人债务应当自行履行完毕,因其履行个人债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及诉讼、仲裁均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及法定代表人无关。

八、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主体均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且甲方收到退股金后生效。

股东退出机制【第四篇】

1、xx公司(下称______公司)是经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

2、甲方与乙方均为______公司的股东。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xx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市订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______%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______元,实缴注册资本______元,协议签订当时______公司基本账户余额:______元)以______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和条件购买该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将转让费______元,人民币______以(备注:现金或转帐)方式分______次支付给甲方。

第二条股权交付。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当就该转让的有关事宜,要求______公司将乙方的名称、住所、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甲方应就该转让已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的事实,向乙方出具书面的证明。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受让股权的所有权正式发生转移。

2、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如30日内不能办理完毕前款规定的成交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拒绝支付转让价款。如乙方已支付了相应款项,则甲方应将乙方已支付的款项退还给乙方。

第三条盈亏分担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xx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保证。

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xx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xx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时,可将争议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七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股东退出机制【第五篇】

摘要:风险投资作为高风险、高回报的活动,需要可靠的投资退出机制提供安全保障。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主要有公开上市、在技术产权交易市场交易、买壳上市收购与兼并等几种方式。

风险投资作为高风险、高回报的活动,需要可靠的投资退出机制提供安全保障。目前主要的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有公开上市(包括主板市场、创业板市场)、在技术产权交易市场交易、买壳上市收购与兼并等几种方式。

一、公开上市。

公开上市(ipo)这种方式是风险投资退出的最佳渠道,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后,获得的高额回报便是风险企业成功后,其股票公开上市或企业卖出时的资本收益,它可分为主板市场交易和创业板市场交易两种。

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体系中,主板市场的主要功能是为那些在创业板市场和场外交易中经过一段时间培育,并已显示出良好发展前景的高科技企业,提供进一步扩展的空间。在创业板市场未建立前,它是高科技企业的主要上市渠道。而创业板市场的最大特点就是降低了企业上市的门槛,对上市公司的过往营业记录、业绩、规模等方面的要求都明显低于主板市场。它定位于创业初期中小风险企业,着眼于企业未来增长潜力的特点,为高科技企业提供了更方便的融资渠道,为风险资本营造了一个正常的推出机制。正因为创业板市场的本身特点,所以,风险投资的公开上市,一般通过创业板市场实现其退出。

二、技术产权交易市场。

1.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的作用。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的作用主要是建立一个综合性的国际性的技术产权交易所,构筑科技与产业资本及金融资本三者相结合的体系。在我国,科技企业的融资瓶颈长久地困扰着我国的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在实践中,一方面对技术成果价值的认定没有一个人人都认可的标准,二是企业创新缺钱少粮,而解决的核心是产权问题。

2.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的定位。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定位的目标是要架设科技与资本的桥梁,促进高新技术的产业化进程,为科技企业引进战略性投资伙伴,使成长中的科技企业实现增资扩股,为风险投资提供退出机制,以促进风险资本的良性循环。它以促进科技企业、科技成果、成长型企业,以及各类所有制企业的股权投资、产权交易,创业(风险)资本的股权投资、科技产权交易为主要内容;以科技成果、科技企业和成长型企业的产权为重点交易对象;以技术型产权交易为突破口,吸引海外投资资金,并要为国有资产结构战略性重组多作探索,营造产权与投资资本的汇集中心。

3.技术产权交易市场与主板市场的区别。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的门槛相对低得多,零到亿元资产规模以内的企业,都可以得到扶植。而一旦这个企业壮大了,成熟了仍可以到证交所上市。打个比方,证交所就好像拍卖行,进去的人必须西装笔挺,有基本的'身价认证。拍卖一旦举标不能反悔,拍的东西是经过审核的标的。而“技术产权交易市场”更像自由市场,可以自由进出,可以不让第三者知道价格。中国高科技更缺的就是这样的自由市场。一旦“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真正活跃起来,众多科技企业不用上市就可筹资,必将大大促进中小高科技企业的发展。

三、买壳上市。

买壳上市是指风险企业通过先收购某一上市公司一定数量的股权,取得对其实质意义上的控制权后,再将自己的资产通过反向收购的方式注入到上市公司内,实现非上市的控股公司间接上市的目的,然后风险投资基金再通过市场逐步退出。购并公司为非上市公司,被购并企业为上市壳公司。壳公司被收购后,并不消失,而是继续存在(名字可以更改),只是将大部分或相对多数股权交由收购公司所有。收购公司通过资产置换等方式将自己的资产和业务并人上市壳公司。因此,买壳上市又被称作“反向收购”。

四、收购与兼并。

收购与兼并是指风险投资人通过由另一家企业兼并收购被投资企业或被投资企业收购另一家企业的办法来使资本退出原被投资企业的一种方式。

1.兼并与收购决策的主要依据。对风险投资人而言,只要将被投资企业出售或兼并后其资本收益的折现率比被投资企业仍保持独立存在时的折现率高,则通过兼并收购撤出投资就是合算的。当然,出售或兼并决策还要考虑被投资企业预测的增长率、市盈率(p/e)、新增融资成本、适当的折现因子,以及协议转让被市场接受的程度等。

2.兼并与收购决策的动因分析。

(1)购并降低了退出行业的成本。如钢铁和冶金行业,它们的资产专用程度非常高,固定资产比重相当大。这类行业中的企业即便经营状况不佳,也很难轻易退出。低效企业维持生产,会影响到整个行业的利润水平。兼并解决了退出成本高的问题,有利于行业结构的调整。

(2)购并是社会成本最低的一种扩张方式。积累或再投资方式的扩张,如果不以产品消费市场的同步增长为前提,必然会造成产品供过于求。市场竞争淘汰掉其中一批企业,会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对业内领导扩张的企业也会造成损失。

(3)购并可以把收购方主要竞争对手吃掉。如果业内主要企业进行内部积累或直接投资,会给其他企业带来压力,如果业内其他企业纷纷仿效,该行业势必面临一场“加速扩张”的竞争。若一家企业的内部扩张引起竞争对手的联合,更是得不偿失的事。因此,在竞争对手联合前兼并掉其中强有力的一家或几家,就可以减轻企业经营上的压力。

(4)购并可以达到规避税收的目的。事实上,为鼓励优势企业并购亏损企业,各地政府都出台了税收抵免的优惠政策。例如,我国目前对股票转让的资本利得暂不征税,目标公司的股东愿意选择和收购方互换股票的方式。这是一个双赢的结局,因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可以暂缓缴纳股权转让带来的所得税,而收购方则可以省去资金筹集环节。调查表明,我国上市公司目前对股票收购方式的确存在明显的偏好。

参考文献:。

[1]成思危:成思危论风险投资[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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