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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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鄂市监发〔2019〕95号)、《黄冈市市场监管局关于下达全市市场监管系统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的要求,我局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监管工作要求,制定了《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一、制定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要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明确的监管职责和监管事项,依法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管,做到监管全覆盖杜绝监管盲区和真空。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日常涉企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

(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及《市场监管总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要求对列入抽查事项清单的事项均应以“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

(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55号)要求,做到“三个不查”,即无法律依据不检查、无事项清单不检查、无计划清单不检查。

二、计划内容

对照《湖北省市场监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结合实际,制定XX市市场监管系统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17项,并明确抽查事项、抽查比例、抽查对象和对口业务股室。同时,各股室、基层监管所根据监管需要,可以将未纳入本计划的相关监管业务结合实际情况,纳入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内,科学实施抽查检查。抽查工作计划可以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业务指导。市局各相关业务股室要加强对口业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指导;各基层监管所要结合实际,整合日常监管任务,避免重复多头部署。要保持抽查任务分布的均衡性,杜绝年底前突击抽查检查。

(二)统筹组织实施。各相关股室、基层监管所要合理确定抽查任务事项、比例、对象,及时将实施方案报登记注册及信用监管股备案。对涉及重点领域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未列入本抽查计划的事项,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现有方式严格监管。

(三)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平台与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实现数据联动,支持各地根据企业信用风险等级确定抽查比例。各股室、基层监管所要结合贯彻实施《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国市监信发〔2022〕6号),充分利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低风险企业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高风险或有不良记录的企业,依法有针对性的加大随机抽查、现场抽查力度,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

(四)强化结果公示运用。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将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各股室、基层监管所应在每次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内,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部门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涉及市场主体的抽查检查结果,及时归集至公示系统,实施联合惩戒。对双随机抽查发现的各类问题,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工作衔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要强化工作纪律,加强督办检查,对未履行、不当履行、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各股室、基层监管所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市局对应业务机构或登记注册及信用监管股,市局将适时对检查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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