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工作计划(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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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工作计划1

(社区助老服务站工作制度)

一、定期参加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召开的工作会议,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辖区的实际情况开展工作。

二、对辖区内有需求服务的老年人进行调查摸底,并实时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建档。

三、及时受理需求居家养老服务老人提出的申请,按照程序进行复核、审批并指派服务人员入户服务。

四、做好《受助对象需求登记》、《派工登记》、《服务质量跟踪回访记录》和《服务代金券》的发放、管理、使用情况登记工作。

五、根据服务对象需求,及时调整或更新服务项目,创造具有特色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六、协调服务人员与服务对象的关系,抓好日常工作。根据服务对象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有责任监督核查或调整服务人员。

七、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全方位的评估,对服务员的工作质量及时跟踪回访,落实工作完成情况。

八、对居家养老工作进行总结、考核及提出改进方案。

九、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宣传和咨询。

马鞍山市居家养老服务券管理使用

暂行办法(摘要)

根据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马政办[2011]7号)的有关要求,现就“居家养老服务券”的管理和使用,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居家养老服务券的发放对象

(一)具有本市户籍

1、未进机构养老的城市社会孤老。即同时具备“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条件、且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未进任何养老机构养老、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老人。

2、享受城市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其直系亲属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人。无赡养扶养能力是指经济或体力等客观能力。

3、重点优抚对象中生活不能自理、其直系亲属无赡养扶养能力的。重点优抚对象是指经市民政部门认定的享受定补定恤的在乡复员军人、“三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两参”退役人员和残疾军人。

4、经市总工会认定的市级以上劳模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

(二)具有本市户籍、无子女或子女户籍在马鞍山市以外的城市低收入空巢老人中生活不能自理的。其中“低收入”界定为目前我市廉租房政策中所规定的低收入标准。

本办法中所称的“生活不能自理”是指申请者在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五项中有三项及以上需要护理的方可认定为“生活不能自理”。

二、居家养老服务券的发放和使用

(一)申请

符合政府购买服务条件、有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老年人,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申请“居家养老服务券”。

(二)审批

1、初审。社区助老服务站收到申请后,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形式进行核实,经民主评议后,社区应将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张榜公示。经核实无误后,上报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2、复审。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签署复审意见,报区社会化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3、核准。区社会化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收到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的复审材料后组织评估和核准。

(三)发放

1、区社会化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每季度首月下发居家养老服务券。各街道需在每季度第3个月25日前,将下季度新增补贴或核减人员备案表及相关审批材料报区社会化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区社会化养老服务管理中心审批后即将居家养老服务券发放给各街道,并及时更新居家养老服务系统的相关数据。(遇有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可向后顺延)

2、“居家养老服务券”由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发至社区助老服务站,社区助老服务站下发给居家养老服务对象。

3、社区助老服务站在每月5日前必须及时更新服务券管理系统。

(四)使用

1、居家养老服务对象通过市社区便民服务网络中心凭“居家养老服务券”向签约的服务机构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服务机构在提供服务时必须据实填写服务记录本,并经服务对象认可,以作为兑换结算时的凭证之一。

2、居家养老服务券可以折抵享受补贴人员入住养老服务机构所应交纳的费用。

3、居家养老服务券在使用时,超出部分自行承担。

4、居家养老服务券按季发放,本季度内使用有效,过期作废。

5、居家养老服务券不得用于购物或兑换现金,不得转让他人使用,一旦发现违规使用的,服务对象即取消享受政府购买服务资格,服务机构即解除签约加盟资格。

养老服务工作计划2

随着城市是老龄化越来越严重,经济发展越来越迅速,儿女对于家中老人的养护问题也是越来越担心。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对的产生为现代的子女解决了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居家养老服务计划,是为了现在更多的。老年人可以安度晚年而建立的计划安排。居家养老服务首先是要建立居家养老中心,形成居家养老长效机制。

1、巩固个社区服务站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以此为基点扩大影响,加强宣传,让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辐射整个辖区。把社区服务中心为中心站点,利用其自身资源优势统筹计划安排,连接起社区服务站点,构造出覆盖整个辖区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2、起初改造社区服务中心院内,将其改建成一个综合性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乐在其中”。计划在此基础上能够逐步扩大居家养老固定服务中心规模。完善整个服务工作体系,提升软实力,把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做实做细根据实际情况,我们坚持以政策为标准,明确服务范围;以需求为依据,指定服务项目;以质量为保证,确定服务单位;以满意为目标,规范服务制度的原则,根据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

3、家养老服务计划是我国现在十分重视的新新计划,根据上级民政局关于居家养老工作扩面的要求,在辖区进行统计,对相关人员进行登记,建立个人档案,并分成完全符合条件、部分符合条件、即将符合条件等几类。

4、过深入调研,收集服务对象的生活需求,根据市场上相关的服务、收费情况,结合实际、认真研讨,制定最为完整、详细的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并制作服务菜单,以方便老人们查阅选定。

5、收集辖区与服务相关的店铺信息,惊醒考察测评,结合服务对象分布情况,选取诚信可靠、服务质量好的,单位合作,与之签订服务协议。初步方案为每类至少两家单位,引入适当的竞争,并继续考察,实行轮岗制度,以保证服务安全及不断提升质量。

养老服务工作计划3

为全面落实市第十七届^v^第五次会议确定的“将全市75—79周岁农村老人纳入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居家养老城乡一体化建设”惠民实事,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市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xx〕220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关于为农村80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xx〕12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具有市农村户籍的75—79周岁老年人。

农村75—79岁老人每户每月居家养老服务费标准为100元,按季度结算,每季度末清零,不累计、不结转。

按户执行以上服务标准时,如果家庭中有2位老年人同时符合服务条件的,按同一户家庭执行。每户服务的地址在城市和农村之间的最多可变更2处,且每年变更次数不得超过2次。各类服务项目按照市物价局《关于核准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价格的函》(价函字〔20xx〕28号)明确的具体服务项目和价格,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

农村75—79岁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无需申请,凡农村户籍75—79周岁老年人,由所在镇及村委会工作人员通过智慧养老信息平台采集老年人个人信息和家属信息、健康状况、住址等基本信息,建立电子档案,平台自动根据年龄确定服务对象类别和服务标准,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老年人不跑腿”的便民利民目标。

主要服务内容包括:

1、家政便民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家庭保洁清洗、家电维修、保养等服务。

2、生活照料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定时探望、洗护、理发等日常生活照料服务。

3、健康保健服务: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咨询、定期体检、心理咨询、陪诊就医等服务。

4、法律政策咨询: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各类政策的咨询、建议,切实维护老年人财产、赡养、婚姻等合法权益。

5、精神慰藉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心理疏导、亲情慰藉、聊天谈心,开展节假日或纪念日关怀、关爱等服务。

6、代购代办服务:拓展延伸饮食配餐、代购食材、代做饭菜、代购药品、代购日常用品等服务。

7、日常陪护:重点为孤寡、失能老年人提供亲情陪护、关怀、护理等服务。

市民政局要根据老年人居家生活需求,不断拓展增加服务内容,形成菜单式服务项目,便于老年人选择。

1、制定实施方案(4月20日至4月25日)。制定市为农村75—79周岁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

2、确定服务机构(5月6日至5月26日)。市民政局按照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程序确定承接服务机构,由中标服务机构完成服务人员培训。

3、开展信息采集(4月10日—5月20日)。市民政局会同农村各镇开展农村老年人信息采集,对60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基础信息采集,建立老年人数据库。

4、对象审批及系统调试(5月10日至5月25日)。市民政局完成对75—79岁老年人信息的审核和智慧养老信息化平台服务流程的调试。

5、正式启动服务。于20xx年6月1日起正式开始服务,由市民政局做好日常服务的监督、质量监管、服务核查、满意度测评、服务回访、服务费支付等工作。对出现的不足和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服务高质、高效。同时,由市财政局做好服务资金的拨付和监管工作。

1、明确职责、协调配合。市民政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统筹管理、服务监督和评价工作建立服务满意度评价和服务黑、红名单制度,对服务质量好、群众满意的加以表彰奖励,对服务质量差、群众不满意的要制定惩处和服务提升整改措施,要采取多种途径,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服务内容;加大对镇、村工作人员的培训,加强对服务人员的监管和素质提升。市财政局要将居家养老服务费纳入财政预算,并监管资金使用情况。农村各镇要把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按时高质量完成信息采集工作,并监督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果。

2、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市民政局要牵头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监管制度和评估制度,认真落实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对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进行适时评估,受理老年人投诉,开展入户调查,核实服务项目、质量和补助费使用情况,征询老年人的意见,做好满意度测评,督促服务企业提高服务质量,确保老年人的综合满意率达到95%以上。服务企业要建立健全各项服务制度,制定服务标准,落实服务考评制度;要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广泛推行微笑服务、贴心服务,有效避免服务态度生冷、简单、粗暴等行为;要做好服务人员安全保障,应当为服务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落实服务保障制度,建立服务人员体检制度,确保服务人员安全服务。

3、加强宣传,总结经验。市民政局和农村各镇、村委会要加强对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政策的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敬老、社区助老、家庭养老的良好风气。市民政局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健全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服务质量评估体系、服务管理运行机制,认真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并提出有效对策和措施,推进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健康发展。

养老服务工作计划4

四年以来本人能够认真参加院里组织的学习及各项政治活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三年里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在思想上,认真学习观,领会党的全会精神。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及教育活动。通过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在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老人服务的宗旨以及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在工作上,四年来我的工作岗位是为老人服务。每天按照服务护理人员职责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上班从未出现迟到早退现象。遵守院里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中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以老人为本,心系老人,情注老人,时刻牢记为老人服务的宗旨,并将爱心、热心、耐心、事业心运用到平常各项服务当中。

我所从事的是服务和护理老人工作。每天为老人打扫房间、整理床单床铺。对患病和不能自理的老人喂水喂饭、擦洗身体、倒屎倒尿,定期为老人洗澡理发,还要负责每月的大扫除。在日常工作中,从来不怕脏和累、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平时我还经常和老人谈心,交流,及时了解老人有什么困难或有什么需要解决的问题,帮助他们解决。和同事们团结协作,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从不计较干得多干得少,只希望把工作圆满完成。

(三)四年来我对自身严格要求,始终平淡,把舍得付出,默默无闻工作作为自己的准则。从来不拿老人的东西,做到不利养老院形象的事不做,不利养老院的话不说,积极维护养老院的形象。

(四)在工作中本人还有很多不足,有时和个别老人说话语气有些重。在今后工作中克服不足,努力把工作干得更好。

总之四年以来我做了一定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领导和上级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仍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但我们深信,有县委县政府和民政部门的高度重视及大力支持,困难和问题都是暂时的,都会在发展中逐步得以解决。我们有信心,也有决心将我们福利中心办成全县甚至全市关爱老人的基地,使之成为老年人颐养天年的乐所,推动五保事业向前发展,促进社会安定和谐。在今后工作中,我将一如既往坚持上述工作原则,在全体同事的共同努力下把那个养老院工作做得更好,让社会满意,让老人家属放心。

养老服务工作计划5

随着人口老龄化迅速发展,养老问题日益突出。xx年底我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约xx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xx%。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发挥养老服务业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根据《xx》,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强化政策引导,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建立与我市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统筹城乡的适度普惠型养老服务体系,使老年人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认真履行规划指导、政策扶持、监督管理等职责,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逐步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发展模式和运行机制。

2.坚持因地制宜与统筹发展相结合。立足实际,科学制订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规划,整合各类资源,优化空间布局,统筹城乡养老事业全面科学发展。

3.坚持突出重点与适度普惠相结合。在重点保障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等困难老年人服务需求的基础上,不断扩大为老服务范围,推动养老服务业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

4.坚持居家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充分发挥家庭和社区功能,着力巩固家庭养老地位,促进代际和谐。多举措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探索并实行具有蛟河特色的养老模式。

(三)总体目标。

到xx年底,中心城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实现全覆盖,xx%以上的乡镇和xx%以上农村社区建立养老服务设施和站点。全面推进中心城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和农村养老大院建设,日间照料服务基本覆盖中心城区社区和xx%以上的农村社区,完善城乡社会福利中心建设,扶持发展民办养老机构,达到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xx张。到xx年xx月底全市拥有养老床位数xx张,基本建立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的适度普惠型养老服务体系。

(一)巩固和发展居家养老服务。

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到xx年底,建立覆盖中心城区、乡镇街区和社区(村)三级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中心城区街道和社区实现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全覆盖;80%以上的乡镇街区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养老服务设施和站点。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全面掌握老年人及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健康状况和服务需求等信息,推进信息平台与居家养老服务实体的有效连接,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

2.大力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引导吸收社会各种服务资源和经济实体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有效聚合功能区域内的服务资源,重点开展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康复、精神慰藉、法律援助等居家养老服务,形成体现居家养老特点、需求与服务对接、各类服务资源配置相对完整的居家养老服务保障体系,使居家老年人遇到的实际困难能够得到有效解决,生活和医疗服务得到基本保障。

3.加强特殊群体的居家养老服务。针对高龄、独居、失能等特殊老年群体的特点和需求,采取低偿和有偿服务的方式,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家庭陪护、基本生活照料、特殊护理、紧急援助等服务。同时,进一步引入市场机制,拓展服务领域和服务内容,探索建立特殊养老群体分级分类服务办法,满足其多样性的服务需求。

4.探索老年宜居社区建设。不断改善老年人基本居住条件,实物配租应优先面向已经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老年人家庭。在老年人集中居住的城区住宅开发建设中,要充分考虑老年人居住、上下楼和出行等方面的需求。同时,结合城镇化建设和商品住宅开发,探索建设一批规模适度、功能齐全、满足老年人集中居住的老年宜居社区。

(二)推进城乡社区养老服务。

推进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在每个城镇社区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以养老服务站为载体,全面掌握老年人服务信息,整合服务资源,组织为老服务活动,对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提供政策保障和帮助,形成全方位、多样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品牌。

2.推动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大院建设。结合农村社区建设,依托建制村或有条件的自然屯建设居家养老服务大院,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必要的室内外活动场所,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文体活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结对帮扶、邻里守望等方方式,推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服务,提高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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