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方案(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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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方案【第一篇】
第一条根据《中共**_***_*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xx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委办发〔20xx〕35号)精神,规范辅导员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结合学校实际,辅导员工作室紧密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研究探索、突出特点特色、培育骨干专家、多出成果成绩,充分发挥其在指导学生思想教育工作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和提升辅导员能力素质的带动辐射作用。通过建设辅导员工作室,逐步建成机制健全、资源共享、特色鲜明,科研能力强、管理水平高、实践效果好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与实践基地。以项目委托、选派进修、培训调研等方式,在全校范围内建设若干个辅导员工作室,打造一支专家型骨干辅导员队伍。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三条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学生工作部、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团委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若干代表等组成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负责做好辅导员工作室建设的组织协调、管理考核工作。
第四条学生工作部组织辅导员工作室的校级评审,评审立项后确定为校级工作室,由学校统一管理,***(部门)予以协助。
第三章条件和保障。
第五条根据工作需求,学校设置专门的工作场所,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和科研资料,用于开展理论研究、学习探讨和科研活动。
第六条学校参考市级辅导员工作室项目经费资助额度划拨经费,经费管理办法另行发文。
第四章工作要求。
第七条开展学术研究。辅导员工作室要以学校学生工作实际为基础,以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针对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不断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
第八条创新工作理念。辅导员工作室能够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针对我校当前学生工作的空白或薄弱环节,贴近大学生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实际需求,积极开展富于创造性,具有推广价值和示范意义的实践工作。
第九条嵌入优势资源。注重在大德育体系框架下,积极引入校内外相关资源,支撑工作室项目建设。与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教师队伍合作发展,形成两支队伍(思政课教师、辅导员)优势互补的局面,采取切实有效举措,将思政课的人力资源、学科资源、教学资源、科研资源等嵌入工作室建设中,创新两支队伍融合的现实路径。
第十条推广教育成果。辅导员工作室的实践和科研成果应以新闻报道、论文、专著、讲座、研讨会、报告会、观摩考察等形式在全校范围内介绍、推广。
第五章申报及管理。
第十一条学生工作部负责辅导员工作室的主持人申报、建设和管理、评估与考核等工作。聘任程序主要如下:
(一)个人自荐。凡是符合申报条件的辅导员均可申报,填写《xx应用***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申报表》经***同意上交学生工作部。
(二)资格审核。由领导小组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者进行遴选,确定公开竞聘答辩名单。
(三)竞聘答辩。学生工作部组织竞聘答辩会,申报者按照抽签顺序进行答辩。
(四)复评。领导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复评,确定工作室立项建设,并命名为“xx应用***辅导员xx工作室(筹)”,授予牌匾。
(一)辅导员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设主持人一名。主持人应是一线专职辅导员、***学生工作负责人、从事学生工作的党政团干部等。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工作室项目的主持人。
(二)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要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有效整合与项目相关的资源开展项目建设工作。原则上要求主持人具备相关的专业背景和业务能力,优先考虑已取得心理咨询师、职业咨询师、创业咨询师等职业能力资格认证的辅导员。
(三)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须在学生工作方面具有一定的工作实绩与教学科研能力。在工作业绩方面:近3年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至少获得过1次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在部门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并得到领导肯定与推荐;在教学科研方面:每学年从事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第一或第二课堂教学满30个学时,并在近3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相关研究论文至少1篇或负责校级及以上相关研究课题至少1项。
(四)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既要全面负责工作室项目的日常运行与业务开展,同时也要承担起对成员的培养职责。制定好本工作室的工作方案和成员培养方案(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形式、研究专题、培训考核等),指导和帮助工作室成员积极进取,形成自己的专业发展方向。
(五)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要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周期建设方案,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工作室的经费使用和管理,建立合理的团队成员选拔、退出机制,保持工作室队伍的稳定。及时对工作室运行情况进行总结,主动宣传推广成功经验。
(六)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周期为3年,在建设周期内工作室主持人若因职务调动调离学生工作系统,工作室主持人应该重新改选;未调离学生工作系统,若因其他特殊情况无法继续担任,应主动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待学校确定新的主持人并妥善完成工作交接之后,方能离职,以确保辅导员工作室的正常运作。
(七)学校建立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联席会议制度,学工部负责人、工作室主持人参加会议,推进辅导员工作室之间的横向交流,促进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1.辅导员申请成为工作室成员,须经过学校统一组织的答辩程序,原则上三年内不退出,形成自己的专业化发展方向。按照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辅导员培养目标,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及能力,带动我校其他辅导员努力开展工作,起到示范作用。
2.工作室成员要积极配合主持人职责范围内的活动,同时要充分利用学校所提供的机会与平台,积极学习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课程,创造机会参与校外各项课题研究,参加各类论坛、会议和培训班,积极争取校外、境外考察和研修的机会,并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实践锻炼。
第十四条辅导员工作室团队成员原则上不超过15人,成员中主持人***的辅导员不超过三分之一。每个工作室可以聘请不超过3名校内外专业顾问,对工作室的建设与发展提出参考建议。
第六章评估与考核。
第十四条辅导员工作室的评估与考核工作,采用内部考核、中期考核以及聘期考核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年年终,辅导员工作室要进行工作总结、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报送学生工作部。
(一)中期考核。在聘期一年半进行,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进行考核,对达不到建设要求其整改。中期建设要求:
2.至少组织1次全校辅导员培训、研修活动;
3.至少每季度组织成员开展专项课题研究,帮助工作室成员提升专业化水平。
(二)聘期考核验收。在聘期结束前,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进行考核。聘期考核要求:
3.以工作室团队或个人名义获得校级(含)以上重要奖励至少3项;
5.在建设周期内依托各项工作任务,打造工作室品牌活动,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推广。
第十五条考核验收分为通过、不通过两个等级。考核通过的工作室给予正式命名,逐步打造成专项学生工作的基地和平台。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正式颁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学生工作部。
最新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方案【第二篇】
在全校范围内遴选建设“名班主任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工作室建设周期为三年。建设周期内,工作室设主持人1名,以主持人姓名命名工作室,主持人为名班主任培养人选。通过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全面提高名班主任队伍的育人本领,通过选拔具有高度事业心和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班主任进行重点培养,充分发挥名班主任工作室的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逐步培养一批有一定影响力的名班主任。
二、组建、运行程序。
(一)工作室的申报由符合条件的班主任作为主持人自愿申报,经所在专业部逐级审核后统一上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
(二)学校公布确定的工作室名单,工作室拟订建设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
(三)工作室主持人与学员双向选择遴选工作室学员。工作室主持人、学员签订协议,明确各方职责、任务及考核评价办法,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四)工作室挂牌运行,履行职责。
(五)工作室建设周期内,学校对工作室建设情况进行一次中期考核评估;三年建设周期结束后,对工作室建设工作进行终期评估。
三、主要任务。
工作室要汇聚学校教育科研专家以及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工作室学员各方面力量,主要完成以下任务:
1.培养任务。工作室要把培养名班主任、骨干班主任、青年班主任作为第一要务。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同时为名班主任培养人选,工作室成员为学校的名(骨干)班主任培养人选。工作室主动依托教科研培机构和专家力量,通过专家指导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综合利用各类培训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培训活动,做到定时、定点、定内容,有要求、有检查、有考核。
2.科研任务。工作室要针对当前职业学校学生德育工作、班主任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坚持理论研修和实践创新相结合,积极探索有效**对策,提升学员的教育科研能力、反思意识和创新能力,促进学员由经验型班主任逐步成长为研究型、实践型班主任。
3.引领辐射任务。工作室要注重传播优秀班主任工作的经验,注重骨干培养与引领辐射相结合,推广优秀班主任培养模式,提升职业学校班主任队伍建设总体水平。
(二)工作室主持人主要职责。
主持人是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工作室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管理和学员的评价工作,应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制定规划。负责制定工作室整体建设规划、年度实施方案、培训课程计划。根据学员的发展水平、班主任岗位实际及专业成长需求,指导学员制订个性化的发展规划和培养计划,明确学习任务,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
2.组织团队学习。负责工作室日常学习、课题研究和实践活动,组织工作室开展相关专题性学习、外出考察和培训。
3.注重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考勤制度。加强过程管理,注重过程性材料的积累,定期做好考核评价工作;建立学员研修档案,定期向学员所在学校反馈其学习情况;对缺勤三分之一以上的学员,不再作为工作室成员继续培养;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合理使用工作经费,定期报告经费使用情况。
4.突出实效。要立足实地,以班主任一线工作岗位为实训基地,开展相应学段的班主任工作研究。要聚焦一线实际情况,以班主任工作面临的问题作为重要实训资源,选择确立具体项目或课题进行对策性研究,提供**难题的策略和方法,指导学员总结、反思和提升,开发建设实训课程资源包。
5.成果辐射。加强经验总结和成果转化,定期组织跨工作室、跨区域的推介交流活动,鼓励学员通过博客、微信等网络媒介,交流分享学习体会、实践随想。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推广工作室的有效经验和成果,营造开放共享的良好氛围,努力形成示范辐射效应。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名班主任工作室管理办公室,负责名班主任队伍建设和工作室的管理工作,包括专家指导团队授聘、审核备案、项目管理、考核评估、宣传推广等。
2.充分利用工作室的优质资源,推动本校班主任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加强对工作室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提供业务指导和支持,保障工作室的正常运转,顺利完成建设任务。
3.评估考核。名班主任工作室管理办公室要制订考核评估细则,组织专家组对工作室建设情况进行中期考核评估,对中期考核不到标的取消资格和经费支持;三年建设周期结束后,对工作室建设工作进行终期评估。通过评估考核的工作室,其主持人授予“名班主任”称号,工作室合格学员为学校骨干班主任,为其颁发培训合格证书,认定校级培训学分,其中优秀学员优先推荐为下一批名班主任主持人。
(二)条件保障。
1.学校为工作室设置独立的工作场所,配备相应的基础设施,着力发挥名班主任引领与研究指导作用。
2.学校为工作室开展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在安排工作室学员的工作时间、提供外出学习机会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3.工作周期内,学校每年为各工作室核拨专项经费。工作室经费单独列支、专款专用。经费用于培训研修活动、课程资源开发、专家指导、课题研究等方面。工作室所在学校负责经费的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并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
五、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建设名班主任工作室的重要意义,认真分析评选条件和任务要求,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优秀班主任积极申报,营造班主任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以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为契机,建立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制度,积极推进本单位的名班主任培养工作。
一、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崇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敬业爱生,为人师表,模范履行班主任职责。我市在岗班主任,具备6年以上(含6年)班主任工作年限,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二、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深厚的人文素养,能全面掌握班主任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在建班育人的过程中既能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理论和现代信息技术引导学生,又能善于管理,主动利用社会各类教育资源,形成工作特色,并取得显著成效。近5年来,在国家、省、市组织的班主任基本功比赛或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优先推荐。
三、在班主任工作领域里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能及时掌握教育教学和班主任专业领域前沿的改革和发展动态,注重自我提升和自我发展。所带班级曾获得市级及以上“先进班集体”或“优秀团支部”荣誉称号,荣获市级及以上的各类教育教学荣誉称号的优先推荐。
四、具有较强的开拓进取、创新实践能力。根据职业学校学生成长的新情况、新特点,加强科学研究与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方法,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形成鲜明的工作风格。近5年来,曾主持或主要参与市级及以上德育和班主任工作方面教科研课题研究或有高质量的科研成果在市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者优先推荐。
五、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活动育人。积极组织学生参加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各项活动。所带班级学生在各类职业技能大赛、“文明风采”德育活动等竞赛和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所带班级学生积极参与“职教义工”等志愿服务活动。
六、具有较强的团队建设、活动组织和沟通交流能力,能带领团队勇于探索,能聚焦现实问题,服务基层实践,充分发挥引领、辐射和孵化作用,指导和培育中青年骨干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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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方案【第三篇】
第一条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委办发〔20-〕35号)精神,规范辅导员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结合学校实际,辅导员工作室紧密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研究探索、突出特点特色、培育骨干专家、多出成果成绩,充分发挥其在指导学生思想教育工作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和提升辅导员能力素质的带动辐射作用。通过建设辅导员工作室,逐步建成机制健全、资源共享、特色鲜明,科研能力强、管理水平高、实践效果好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与实践基地。以项目委托、选派进修、培训调研等方式,在全校范围内建设若干个辅导员工作室,打造一支专家型骨干辅导员队伍。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三条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学生工作部、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团委主要负责人和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若干代表等组成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负责做好辅导员工作室建设的组织协调、管理考核工作。第四条学生工作部组织辅导员工作室的校级评审,评审立项后确定为校级工作室,由学校统一管理,所在学院(部门)予以协助。
第三章条件和保障。
第五条根据工作需求,学校设置专门的工作场所,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和科研资料,用于开展理论研究、学习探讨和科研活动。
第六条学校参考市级辅导员工作室项目经费资助额度划拨经费,经费管理办法另行发文。
第四章工作要求。
第七条开展学术研究。辅导员工作室要以学校学生工作实际为基础,以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针对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不断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
第八条创新工作理念。辅导员工作室能够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针对我校当前学生工作的空白或薄弱环节,贴近大学生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实际需求,积极开展富于创造性,具有推广价值和示范意义的实践工作。
第九条嵌入优势资源。注重在大德育体系框架下,积极引入校内外相关资源,支撑工作室项目建设。与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教师队伍合作发展,形成两支队伍(思政课教师、辅导员)优势互补的局面,采取切实有效举措,将思政课的人力资源、学科资源、教学资源、科研资源等嵌入工作室建设中,创新两支队伍融合的现实路径。
第十条推广教育成果。辅导员工作室的实践和科研成果应以新闻报道、论文、专著、讲座、研讨会、报告会、观摩考察等形式在全校范围内介绍、推广。
第五章申报及管理。
第十一条学生工作部负责辅导员工作室的主持人申报、建设和管理、评估与考核等工作。聘任程序主要如下:
(一)个人自荐。凡是符合申报条件的辅导员均可申报,填写《上海应用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申报表》经二级学院同意上交学生工作部。
(二)资格审核。由领导小组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者进行遴选,确定公开竞聘答辩名单。
(三)竞聘答辩。学生工作部组织竞聘答辩会,申报者按照抽签顺序进行答辩。
(四)复评。领导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复评,确定工作室立项建设,并命名为“上海应用技术学院辅导员xx工作室(筹)”,授予牌匾。
第十二条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申报条件及工作职责。
(一)辅导员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设主持人一名。主持人应是一线专职辅导员、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从事学生工作的党政团干部等。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工作室项目的主持人。
(二)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要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有效整合与项目相关的资源开展项目建设工作。原则上要求主持人具备相关的专业背景和业务能力,优先考虑已取得心理咨询师、职业咨询师、创业咨询师等职业能力资格认证的辅导员。
(三)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须在学生工作方面具有一定的工作实绩与教学科研能力。在工作业绩方面:近3年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至少获得过1次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在部门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并得到领导肯定与推荐;在教学科研方面:每学年从事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第一或第二课堂教学满30个学时,并在近3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相关研究论文至少1篇或负责校级及以上相关研究课题至少1项。
(四)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既要全面负责工作室项目的日常运行与业务开展,同时也要承担起对成员的培养职责。制定好本工作室的工作方案和成员培养方案(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形式、研究专题、培训考核等),指导和帮助工作室成员积极进取,形成自己的专业发展方向。
(五)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要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周期建设方案,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工作室的经费使用和管理,建立合理的团队成员选拔、退出机制,保持工作室队伍的稳定。及时对工作室运行情况进行总结,主动宣传推广成功经验。
(六)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周期为3年,在建设周期内工作室主持人若因职务调动调离学生工作系统,工作室主持人应该重新改选;未调离学生工作系统,若因其他特殊情况无法继续担任,应主动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待学校确定新的主持人并妥善完成工作交接之后,方能离职,以确保辅导员工作室的正常运作。
(七)学校建立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联席会议制度,学工部负责人、工作室主持人参加会议,推进辅导员工作室之间的横向交流,促进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第十三条辅导员工作室成员申报条件及工作职责。1.辅导员申请成为工作室成员,须经过学校统一组织的答辩程序,原则上三年内不退出,形成自己的专业化发展方向。按照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辅导员培养目标,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及能力,带动我校其他辅导员努力开展工作,起到示范作用。
2.工作室成员要积极配合主持人职责范围内的活动,同时要充分利用学校所提供的机会与平台,积极学习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课程,创造机会参与校外各项课题研究,参加各类论坛、会议和培训班,积极争取校外、境外考察和研修的机会,并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实践锻炼。
第十四条辅导员工作室团队成员原则上不超过15人,成员中主持人所属学院的辅导员不超过三分之一。每个工作室可以聘请不超过3名校内外专业顾问,对工作室的建设与发展提出参考建议。
第六章评估与考核。
第十四条辅导员工作室的评估与考核工作,采用内部考核、中期考核以及聘期考核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年年终,辅导员工作室要进行工作总结、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报送学生工作部。
(一)中期考核。在聘期一年半进行,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进行考核,对达不到建设要求其整改。中期建设要求:
2.至少组织1次全校辅导员培训、研修活动;3.至少每季度组织成员开展专项课题研究,帮助工作室成员提升专业化水平。
(二)聘期考核验收。在聘期结束前,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进行考核。聘期考核要求:
3.以工作室团队或个人名义获得校级(含)以上重要奖励至少3项;
5.在建设周期内依托各项工作任务,打造工作室品牌活动,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推广。
第十五条考核验收分为通过、不通过两个等级。考核通过的工作室给予正式命名,逐步打造成专项学生工作的基地和平台。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正式颁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学生工作部。
最新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方案【第四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院党委思政工作要点,进一步推进我院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建设一支高水平的专业化、专家化辅导员队伍,增强我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解决目前制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学院要求各分院在10月底前成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室,即辅导员工作室,形成初步框架,并在年内按照学院制定的辅导员工作室标准正式启动建设计划。
一、建设依据。
《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办法》(教育部第43号令)和《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教思政[20xx]2号)等。
二、建设目标。
学院每个分院年内至少建成一个辅导员工作室,学院按照标准每年进行一次评审,符合标准者,命名为院级名辅导员工作室,在院级名辅导员工作室中,择优推荐参加自治区级辅导员工作室立项申报。
三、建设要求。
辅导员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设主持人1名,助理主持人1名,团队成员6人,主持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在编在岗专职辅导员(含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职人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讲师以上职称,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
2.具有较高的学生工作能力或学生工作领导能力,在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中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工作理念,主持过院级以上学生工作课题,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学生工作论文,个人获得过院级以上学生工作表彰奖励等。
3.辅导员工作室要把培育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作为根本任务,针对学生工作难题经常开展工作研究、经验交流、课题研究、培养团队、推广教育科研成果和职业能力大赛研究等。特别是能结合日常工作实际,以班主任为指导对象,积极破解各类学生管理难题,探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新手段、新模式、新方法,形成一套特色的工作方法和模式,产生良好的育人实效。
四、建设保障。
1.经费保障,学院给各分院3000元标准作为启动和活动经费保障,一年后,经评审达到院级标准,授予院级名辅导员工作室,挂牌后,按照2000元年经费标准予以支持。经费主要用于工作研究、工作论坛与讲座、图书资料购置、网站建设以及外出学习考察等,由主持人按照财务制度支配使用,接受学院审计。
2.场地保障,各分院要给工作室提供单独的办公场所和办公条件,配备基本的办公设施与办公用品。
五、管理与考核。
学院学生处要把院级辅导员工作室作为深入推进辅导员队伍建设工程的重要抓手,负责院级辅导员工作室的管理与考核,起草制定建设考核标准,负责择优推荐省级辅导工作室立项申报,各分院书记负责本分院辅导员工作室的管理、建设与考核。
考核标准:。
1.工作室主持人为在编在岗专职辅导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讲师以上职称,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具有较高的学生工作能力或学生工作领导能力,在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中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工作理念,主持过院级以上学生工作课题,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学生工作论文,个人获得过院级以上学生工作表彰奖励。
2.有工作计划和半年工作总结;每周开展至少一次学生工作研究,能形成合力,解决学生工作中的棘手问题。成员所带班级学生积极向上、学风好、讲文明礼仪,能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集体活动,并获得奖励。3.至少培育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一项,并能积极申报。
4.能发挥成员集体智慧,针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至少完成一项院级及以上研究课题,研究成果有可操作性,可在学院范围内复制推广;人均发表学生工作论文1篇。
5.成员都有自己的工作案例集,并能积极参加院级及以上评比活动。
6.成员能积极参加系、院、省各级组织的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并有获奖者。
7.除主持人外,成员中至少有2人历年来获得过院级以上学生工作表彰奖励者。
最新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方案【第五篇】
1、工作室全体成员交流、讨论、研究,确定工作室的研究发展方向,确立工作室的发展目标、工作方案,制定每学年及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共同商讨并制定工作室的日常管理制度。
2、为促进工作室的发展和个人成长,确定订阅的杂志及期刊(《中国学校体育》、《体育教学》等)及教育教学教研理论书籍,制定读书学习计划和学习目标,有计划、有实效的进行阅读,促使成员掌握本学科前沿的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夯实基础理论,提高全体成员的理论知识水平,为教育科研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二)课题研究方面。
1、工作室在区教研室和学校领导下,以工作室全体成员的教学智慧为依托,积极交流、研讨,积极探索教学中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案,对教育教学工作进行专题研究,确立一项市级教学研究课题并按照研究方案积极开展研究工作,争取取得较好的研究成果。
2、工作室全体成员总结自身教育教学经验和工作室的经验,在开展课题研究的基础上积极撰写教育教学科研论文,提供有价值的旨在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的研究论文或报告并加以推广,力争在教育教学刊物上发表或在各级论文评选中获得奖励。
(三)培养教师方面。
本工作室将努力培养青年骨干体育教师,带领优秀青年教师积极参加教学探讨与教育科研,不断充实和提高全体成员的教育理论水平和教育科研水平,造就具有较强的教学和科学研究能力的青年优秀骨干体育教师队伍。
1、定工作室成员成长规划。
工作室成员要制定清晰的个人专业成长规划,通过三年为周期的.培养计划的实施,有效推动工作室成员的专业成长。成员努力学习专业理论并在实践中不断提升自己的理论水平,经常撰写有价值的科研论文,积极参加本校、本地区的教育科研活动,有效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辐射作用。
2、作室成员专业发展的主要措施。
(1)本工作室结合成员的自我发展计划,与成员共同制定专业发展的三年规划,促使每位成员尽快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能力,推动成员的专业成长。
(2)带领工作室成员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与《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版)提出的课程改革理论及教育教学理念,要求做好读书笔记并定期就读后感言交流,以同伴互助的方式实现成员的共同成长。
(3)要求工作室成员积极参加工作室确定的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工作,并按照课题研究计划在教学实践中认真落实研究工作,并定期跟踪课题实施进度,检查阶段性研究成果,汇编工作室成员的课题研究成果。
(4)组织、指导工作室成员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教研活动,承担本学科的校本培训活动,并积极参与市区师资培训工作,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辐射作用,提高所指导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提升本校教研组的整体教学能力和科研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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