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食堂管理规定大全【热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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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食堂管理规定大全【第一篇】

1、由xx负责厨房的监管工作。

2、每日就餐人数由xx负责统计并发放到群里。具体统计发放时间为:

上午:9:00—9:30 下午:16:00—16:30

3、食堂开饭时间:

4、厨房烹制物料不足时,由厨师口头告知总部行政主管,由总部购买后,单据传递至老厂财务。

5、按统计专员提供的就餐人数烹制午餐。(注:份量或份数,以节约、合理为原则)。不能以任何名义超量制作午餐以作为备用晚餐使用,晚餐应按时,并且单做,不能经常食用中午剩菜。

6、饭后打扫厨房,保证厨房的的干净卫生,做到餐具、厨具、洁具洗刷干净,摆放整齐,地面拖洗干净,关闭各电器电源,将抹布洗干净挂起,垃圾倒送,保证水池、下水管道通畅,如有异常,及时反映。

7、公用物品(筷子、碗)应使用消毒柜处理,由于吃饭时间不同步,筷子应分开放置在两个框内,一个框是已经消毒的,另一个框是刚刚清洗过的,碗是消毒的还是刚刚洗过的也能很好区分,避免使用未消毒好的碗筷。

8、监管人员每天中午对食堂剩余的饭菜进行称重,同时监管如下项目:

1、饭菜浪费(20元/次/人)

2、区域干净卫生(3次起考核)

3、物品整齐(3次起考核)

4、异物、垃圾及时倾倒(2次起考核)

5、个人卫生(2次起考核)(附考核明细表)

9、餐饮标准及品种:

10、对厨房饭菜有意见或好的建议可向行政专员反映,不得互相议论或指责厨师。

行政单位食堂管理规定大全【第二篇】

2、范围:本办法包括食堂各项费用的收支、盈余和民主管理。

3、管理办法:

延庆基地食堂的各种燃料、卫生费用、器皿、炊具、食堂员工工资费用由公司负责。

延庆基地食堂的各种食材、调味用品的费用由综合办公室按照自收自支的办法进行管理。基地员工聚餐、节日活动防暑降温费用由公司单独报销。

延庆基地食堂的费用管理应设立独立账本(纸介质、电子)和专用银行卡。食堂费用的账务管理由延庆基地综合办会计管理,出纳事务由延庆基地出纳管理。银行卡由出纳管理,会计统计出外来队伍就餐费用后,每月发出餐费缴费通知单。由出纳进行款项的催缴工作,当餐费到帐后由出纳告知会计进行登帐,并同时出纳对交款人和会计出具收据。

各种收入的管理:

延庆基地食堂的收入由公司给予员工的餐费补助、员工使用现金购买的餐费和外协单位在食堂用餐缴纳的餐费构成。

补助费用的管理:

a、补助费用包括公司对本单位员工按照出勤给予的餐费补助和应由公司承担餐费的外来人员的用餐费用(如第三方检验、业主、客户在延庆基地用餐的费用)。

b、延庆基地员工餐补的收入由综合办公室统计延庆基地员工的上月实际出勤天数和各种应由公司承担餐费的其他人员用餐费用后给公司人力资源部打报告采用报销的办法拨付食材报销金额。

c、延庆基地员工的餐补数量,以实际在公司上班的出勤天数为餐补的计算天数,出差人员不享受分公司的每日餐补。金额为:15元/天(含节假日)。

d、在延庆基地的员工的餐费补助采用打卡的方式打入员工餐卡,打卡时间为每月的前6个工作日,综合办公室出纳应在每月开始的3个工作日内按照上月的考勤统计出每位员工的打卡金额,经综合办会计审核,基地副主任审定,主任批准后作为各位员工充卡金额的依据。亦作为食堂每个月餐补收入的凭证。该凭证在综合办公室保存一年半时间。出纳按照批准的冲卡金额在每月初的前6个工作日内给员工冲卡,冲卡时应同时记录每位员工的卡内金额总数提供会计计算每月盈余。员工离职时按照卡内金额的80%返还本人。

e、餐费补助报告由综合办起草,经基地副主任审核、主任批准后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员工考勤、由公司承担费用的人员用餐登记作为支撑文件同时上报,支撑文件应做到签字齐备。

现金收入的管理:

a、现金收入的来源是员工餐卡充值的费用和外来人员使用现金在食堂临时用餐所缴纳的现金形成的食堂收入。

b、公司员工按用餐缴纳餐费的金额为:早餐:4元、中餐:10元、晚餐:6元,非公司员工按餐缴纳餐费的金额为:早餐:5元、中餐:12元、晚餐:8元。

c、餐费现金交到综合室出纳处后,由出纳给现金缴纳人出具收款收据。现金和收据底单由出纳负责保管,现金收入应妥善保管于综合室保险柜或及时存入食堂费用专用银行卡。

d、每月初的3个工作日内,由出纳将每月的现金收入交延庆基地综合室会计,会计对收入现金和收据进行审核后在每份收据上签字,由会计汇总为每月食堂收入。经过会计审核的现金收入应尽快存入食堂专用银行卡。

转账及外协队伍的餐费管理

a、转账及外协队伍的.餐费管理指在延庆基地食堂用餐的外协队伍人员采用转账或一次缴纳金额大于1000元的餐费的管理。

b、采用这种办法缴纳餐费的人员应每天如实做好用餐登记签字,不许代签,各外协队伍应分别建立用餐登记卡。

c、每月的月初的三个工作日内由综合室统计各外协队伍的用餐金额向各外协队伍发出餐费缴纳通知单,餐费缴纳通知单应由基地副主任审核主任签字。用餐登记卡作为支撑文件连同缴费通知单一并下达缴费单位。用餐登记卡综合办应复印留底保存一年。

d、外协队伍凭据缴费通知单在每月的前五个工作日内将餐费交到综合办公室出纳处。

延庆基地综合办出纳应在每月的前6个工作日内将上个月的员工餐补金额、收入现金金额、外协队伍转账或缴纳现金的金额造表汇总,经会计审核延庆基地副主任审定、延庆基地主任批准后作为每月食堂的收入登记建账。由出纳从会计处拿上食堂费用专用银行卡在会计的陪同下将现金全部存入食堂费用专用银行卡上。

每月现金存入银行的银行小票或转账到食堂专用卡上的转账小票、人力资源部批准的每月餐费报销金额通知单作为每月的食堂收入的支撑文件由会计负责保存一年半。

现金存卡时原则上应由出纳、会计两人进行,现金存入食堂专用卡后会计出纳应在存款小票上签字,转账小票由转账人交出纳审核,核对无误并签字后交会计会计在网银审核确定款到后在转账小票上签字。

食堂各种支出的管理

食堂的各种收入仅支出于第款所列项目。

食堂的各种食材原则上采用先用料后结款的方式,各种食材的单价原则上应10天确定一次,确定食材价格由综合办采取组织员工代表参加的办法通过市场调研后跟供应商确定。并将确定后的食材价格通知厨师并张榜公布,食材供应商应按照公司合格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厨师根据每周确定的菜谱通知供应商送货,厨师对食材的质量负责,由综合办公室组织员工对到货食材进行过秤监督检查,员工代表对到货的数量负责,综合办和员工代表对食材价格负责。员工代表采取轮换制每三个月换一次,每次不少于2人。

供应商将货物送到延庆基地后,由厨师、员工代表对食材检查过称无误后在送货小票上签字,小票上应注明:时间、货品名称、数量单价、总额,签字人应有厨师和监称员工代表。收货小票由厨师负责保管,每周2向食堂管理员上交上一周的收货小票。

对供应商的结账付款原则上每月一次,每月的前三个工作日由食堂管理员统计列支各个供应商的应付款项,经延庆基地副主任审核主任批准后方可付款。

综合办公室会计根据分公司批准的的餐费补助,开具报销发票,待报销款项达到食堂专用卡上后,由延庆基地会计按照当月应付款项下账,延庆基地出纳按照下账总金额跟会计一同到银行取出应付款总额。银行出具的取款小票作为会计下账依据在会计处保存一年半。

延庆基地出纳按照付款清单应在每月的上旬将上个月的应付款项付给各个供应商,供应商收到货款后,应出具收据。收据保存一年半时间。

民主管理与监督

每月的20号食堂管理员应公布食堂的收支盈余状况,收入部分为:第款所列,支出为所列部分,盈余的计算为:

(上个月的盈余+现金收入+外来队伍餐费收入+员工餐补)—(食材支出+员工饭卡余额)

计算公式中:上月盈余应带正负号即:如上月亏损带负号,如盈利带正号,(员工餐补+食材支出)的结果为正表示盈余,为负表示亏损。

综合办会计在每月的25号之前公布食堂的收支盈余状况,接受员工的监督。

4、本办法自20xx年2月开始实施。

行政单位食堂管理规定大全【第三篇】

在社会不断发展的势头之下,尽管人们对财务管理的认识在观念上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更新和创新,但是无法真正地满足现实发展的需要。一直到当前的发展过程中还是有很多事业单位人员对财务管理知识的认知不多,缺乏依法进行财务管理的概念,并且对财务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也不足,无法完成更多的财务管理工作,很多工作都是仅仅停留在账表的处理上,事业单位内部的财务监督也未发挥出实效。思想意识的淡薄性导致内部体制还处于不完善的状态下,有一些单位根本未设立财务管理相关机构,即使设立也是流于表面,形同虚设;在这样情况下,财务岗位人员的配置就可想而知,兼职人员过多,造成责任工作都不明确的问题,出现问题相互推诿,找不到具体责任人。

经费审批与管理上的问题分析。

在上级经费保障体制改革的情况下,最近几年的事业单位经费运用情况依然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人均公用经费已经从最低保障标准提升了上去。经费在审批流程方面的相关工作也划入财务管理范围内,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严重的问题,多年来的管理缺陷和漏洞导致一些单位的经费使用在审批上十分宽松,缺少严格的监督和管理,未能够按照制度和相关的规范办事,对下级的问题也十分纵容。最后导致部分单位的人均经费增加,还有一些部门的公用经费最低标准都难以保障,另外还有一部分单位存在资金非法转移、专款未专用的现象[1]。

预算编制不完善,缺少预算规范。

预算是财务工作的重点,单位的每一项财务支出都需要按照相关的制度进行执行。但是在很多单位的实际工作过程中还存在忽视预算和缺少预算编制的问题,这样就直接导致出现编制过于粗放,未经过细化并且编制缺少相应的依据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直接导致出现预算不够准确的问题,预算的内容也不是十分全面,能够直接看到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的各项数据有些混乱,无法及时有效地运用财务数据反映出事业单位未来工作的重点和方向。在预算执行的过程中还存在预算内容不够真实有效、预算约束力也不强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部分工作人员并未依据预算进行资金运用的安排,而是随意性十分突出,经常出现开白条的现象,由此造成预算变更十分明显和频繁,在这样的状态下预算的刚性较弱。其次,部分预算即使制度已经出台,但是监管和控制都不是非常严格,存在非常严重的浪费现象、超支现象等,经常存在违规操作问题。例如,公款吃喝或者进行高消费等,不仅仅严重影响了事业单位在公众面前的形象,也让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陷入到艰难的境地[2]。

行政单位食堂管理规定大全【第四篇】

1、为加强公司食堂的统筹管理,做好后勤服务工作,保证员工就餐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内部食堂不以赢利为主,本规定包括食堂成本预算及物品管理、食堂进货管理、食堂炊事器具安全操作管理及员工就餐管理。

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职工食堂及全体员工。

二、食堂成本预算及物品管理。

1、食堂管理员须在每月初做出上月食堂成本核算,对赢利、亏损做出分析,并上报领导知悉。

2、食堂的一切设备、设施、餐具、厨具均要建立物品台帐,要专物专用,不得擅自挪作他用,不得擅自向外出售食堂物品。

3、对故意损坏各类设备、设施、餐具、厨具的要照价赔偿,并视情节由食堂管理员提出处罚建议。

三、食堂进货及储存管理。

1、食堂采购人员要严把质量关,严禁采购变质食品,严禁采购超过保质期食品。

2、采购货物应努力做到价格低、质量好、足斤足两。

3、购进货物必须逐项上帐,包括品种、数量、价格、日期,食堂管理员负责验收。

4、食堂货物入库必须按品种、生熟分类放置,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肉类及制品、蔬菜瓜果,除马上加工使用外,一律进冷库。

5、库存食品要分类、隔离、离地储存,做好相应标识,做到先进先出,并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生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严禁不合格品流入下一道工序。

6、搞好仓库内、外环境卫生,无鼠迹、苍蝇、蟑螂等;与仓库食品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四、食堂卫生、安全操作管理。

1、食堂操作间严禁闲人进入,所有电源开关不准用湿手开启,以防触电事故,确保安全。

2、食堂员工须持有效《健康证》及《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

3、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理发勤更衣,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上岗、返岗前必须洗手消毒,工作期间必须戴上工作帽。不得有面对食品咳嗽、打喷嚏等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4、厨师岗位职责:

厨师必须了解各种炊事器具和设备、设施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否则不得使用;。

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肉类应与蔬菜、水产品类分池清洗;。

烹调时注意原料的种类,、性质、厚薄和数量,必须煮(炒)熟煮(炒)透。加工蔬菜。加工蔬菜应做到一洗(洗干净)、二浸(水中浸泡30分钟)、三烫(开水烫后去除菜水)、四炒,以防止蔬菜上残留的农药食物中毒。

5、洗菜、洗碗工岗位职责:

蔬菜瓜果进货后须分类放在菜架上,不得随地堆放;。

蔬菜瓜果洗净后必须放置于菜架上,不得随地乱堆放;。

清洗餐具的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的水池混用;。

餐具清洗、消毒应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一洗:将餐具上的所有食物残渣冲洗脱离;。

二刷:在40℃~50℃温纯碱水中用抹布用力刷洗餐具;。

三冲:把餐具里外冲洗干净;。

五保洁:消毒过的餐具放入保洁柜,由专人管理。

餐具保洁柜必须用消毒水每天清洁,并保持封闭。

在开餐完毕后清理、冲洗厨房地面,下水沟,确保下水道畅通,无油污、菜渣;。

6、打菜员岗位职责;。

打菜员在开餐前,须协助厨师切好须加工的蔬菜、瓜果;。

人情菜;。

在开餐完毕后,打菜员须清洁职员餐厅地面;。

7、客餐招待岗位职责。

客餐招待员在开餐前,须协助厨师切好须加工的蔬菜、瓜果;。

客餐招待员在招待客人时须礼貌、热情,不得懈怠;。

客餐招待员须维持vip室的卫生,协助打菜员清理职员餐厅餐桌卫生;。

8、餐厅所有工作人员须有团队精神,在完成本岗位工作情况下协助其它岗位同事,每日下班时必须检查餐厅所有门窗,所有电源是否关闭,以确保公司财物安全。

五、员工就餐管理。

1、员工就餐时须保持安静,文明礼貌,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就餐。

2、员工就餐以吃饱为原则,米饭吃多少打多少,避免浪费。

3、员工就餐时有意见可向食堂管理员投拆,不得与餐厅工作人员争吵!

行政单位食堂管理规定大全【第五篇】

本规定所称的公章主要包括:局行政章,局机关各科室章,局属事业单位章,业务专用章。

二、公章的刻制、启用与停用。

1、除由上级机关发放的公章外,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制发。

刻制公章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新成立或更改名称的单位刻制公章,需填写书面申请,经局领导批准后,由局办公室持单位介绍信、机构设置批件及印章式样到公安机关办理刻印手续,并到公安部门指定的刻字社刻制。

局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必须刻制业务专用章时,需填写书面申请,经法制科审核,局领导批准后,由局办公室办理刻制手续。

2、局办公室对局属各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刻制的公章要进行压印登记。

未经发文和压印登记的不准启用。

如擅自启用造成后果的,将视情追究相关责任。

3、单位更名、撤销,须及时将原公章送交局办公室封存或销毁。

对字迹已经模糊或缺损的公章要及时向局办公室申请更换。

更换公章不再发启用通知。

4、对于因客观情况造成公章停止使用的,应及时写明有关情况,经局领导批准同意后,将公章上缴局办公室。

三、公章的使用。

1、需要使用局行政章的文件材料应严格履行审批及登记手续,局发文一律凭局领导签发、审阅的原件用印,其他文字材料需经局领导审阅同意后用印。

对不符合手续和不合用章要求的,一律不得盖章。

下属单位必须建立相应用章登记制度。

2、公章保管人是本单位文件材料盖章的第一责任人,盖章时必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

严禁在空白的纸张、表格、信函、证件等上面加盖局行政章或业务专用章。

3、局行政章不准携带出门或离开办公室使用,特殊情况必须经局领导同意。

4、合理使用印章,做到“齐年盖月”(即印章的左边缘与落款日期的年相齐,月、日盖在印章的下面);盖章时用力要均匀,落印要平衡,印泥(油)要适度,保证印迹端正、清晰。

四、印章的保管。

1、局行政章由办公室负责保管,业务专用章由相关单位负责保管,局机关各科室章、局属事业单位章及业务专用章必须指定专人保管。

2、公章保管人要切实加强责任心,认真保管好公章。

防止他人随意盖章。

3、对保管使用不当,擅自使用或乱放公章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追究相关责任。

行政单位食堂管理规定大全【第六篇】

第一条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以及幼儿园。

第三条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第二章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

第四条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第五条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第六条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

(二)墙壁应有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三)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

(五)制售冷荤凉菜的普通高等学校食堂必须有凉菜间,并配有专用冷藏、洗涤消毒的设施设备。

第七条食堂应当有用耐磨损、易清洗的无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餐饮具专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采用化学消毒的,必须具备2个以上的水池,并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的设施设备混用。

第八条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第九条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

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第十条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第三章食品采购、贮存及加工的卫生要求。

第十一条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二)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三)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四)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第十二条学校分管学生集体用餐的订购人员在订餐时,应确认生产经营者的卫生许可证上注有“送餐”或“学生营养餐”的许可项目,不得向未经许可的生产经营者订餐。

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订购隔餐的剩余食品,不得订购冷荤凉菜食品。

严把供餐卫生质量关,要按照订餐要求对供餐单位提供的食品进行验收。

第十三条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第十四条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第十五条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第十六条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

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第十七条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普通高等学校食堂的凉菜间必须定时进行空气消毒;应有专人加工操作,非凉菜间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凉菜间;加工凉菜的工用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必须消毒,用后必须洗净并保持清洁。

每餐的各种凉菜应各取不少于250克的样品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24小时以上,以备查验。

第十八条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第十九条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第四章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第二十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第二十一条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餐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二十二条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二)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三)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建立主管校长负责制,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食堂实行承包经营时,学校必须把食品卫生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指标。

第二十五条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学校食堂不得开办;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第二十六条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当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第二十八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食品卫生法》和本规定的要求,加强所辖学校的食品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并将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对学校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在考核学校工作时,应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

第二十九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制定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计划,并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对所属学校食堂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

第三十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所属的卫生保健机构具有对学校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的职责,应定期深入学校食堂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

第三十一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监督,对食堂采购、贮存、加工、销售中容易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重要环节应重点进行监督指导。

加大卫生许可工作的管理和督查力度,严格执行卫生许可证的发放标准,对卫生质量不稳定和不具备卫生条件的学校食堂一律不予发证。对获得卫生许可证的学校食堂要加大监督的力度与频度。

第三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二)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三)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四)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五)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第三十三条学校必须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于6小时内上报卫生部,并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第三十四条要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本规定,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学校和责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隐瞒实情不上报的学校和责任人,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对不符合卫生许可证发放条件而发放卫生许可证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任人,由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对违反本规定,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下列用语含义是:

学生集体用餐:以供学生用餐为目的而配置的膳食和食品,包括学生普通餐、学生营养餐、学生课间餐(牛奶、豆奶、饮料、面点等)、学校举办各类活动时为学生提供的集体饮食等。

食堂:学校自办食堂、承包食堂和高校后勤社会化后专门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的实体。

食堂从业人员:食堂采购员、食堂炊事员、食堂分餐员、仓库保管员等。

第三十六条以简单加工学生自带粮食、蔬菜或以为学生热饭为主的规模小的农村学校,其食堂建筑、设备等暂不作为实行本规定的单位对待。但是,其他方面应当符合本规定要求。

第三十七条学生集体用餐生产经营者的监督管理,按《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执行。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自2002年11月1日起实施。

行政单位食堂管理规定大全【第七篇】

一、遵循为机关职工、会议和来往客人服务的宗旨,努力作到饭菜色鲜味美,价格合理,服务周到,方便及时。

二、食堂工作人员须分工合作,认真履行职责。

三、食堂工作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按规定时间开饭,保持杯、碗、筷、盏清洁卫生、放置有序和定时消毒。加强食品的管理,禁止出售腐烂变质的食物,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四、接待县(市、区)基层所人员,原则上提供工作餐,但须由业务科室向办公室报告,方可安排。注重饭菜质量,杜绝浪费。

五、外单位就餐人员不得赊欠饭菜票,不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擅自将餐具借给他人。加强单证、现金、饭菜票的管理,做到及时上缴、核销。

六、加强成本核算,购物手续清楚,并与实物相符,后勤管理员要对当天购进的食品进行查验,若发现有三无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除追究采购员责任外,要集中销毁,不准出售。要注意节约使用水、电、气。

七、会议伙食,按会议标准办理,不上名酒、高档饮料和昂贵菜肴。

八、食堂工作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讲究烹调技术,注重饭菜质量,要严格管好食堂设备,餐厨用具和粮油、副食、酒水等,不得自开小灶,不准擅自在食堂请客就餐。

九、食堂工作人员要随时保持个人和食堂卫生,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行政单位食堂管理规定大全【第八篇】

一、管理体系:

1、学校食堂由伙食委员会(由理事会、学校行政人员、食堂会计组成)管理,伙委会负责食堂经营方案、管理制度的制定,研究食堂的重大事情,形成决议,审核食堂帐务。

2、学校总务处直接管理食堂事务,落实伙委会决议,保障食堂正常运转,向伙委会负责。

3、食堂设事务长一名,全面负责食堂事务,并兼采买;设炊事班长一名,负责食堂具体事务安排,员工分工协调,菜食的安排搭配,加工安排;设保管兼卫生组长一名,负责实物收发及食堂卫生打扫。

4、食堂帐务独立,另设会计、出纳。

二、财务管理制度。

1、食堂事务长可向学校会计室领取备用金3000元,后勤出纳领取备用金8000元,用于食堂日常开支。

2、食堂购买的各类物品凭票报帐,票据上需有采买(经手人)签字,证明人(保管或炊事班长)签字,交学校总务处审批,方可报帐。

3、大米、面粉、油、干货等储备物资由学校定点采购,与供方建立长期供货合同,货主凭有事务长、炊事班长、总务处签字的发票到会计室结帐,每月结算一次,时间定在每月28日下午。

4、蔬菜类等日常食品或其它添置用具的发票,在第二天报销。由事务长凭手续齐全的票据到后勤出纳处报前一天的帐务。

5、食堂帐务独立,每月结算一次,由后勤出纳报表,报表一式四份。(总务处、伙委会、事务长、财会室各一份)。

6、伙委会每月对食堂帐务进行一次审计。

7、非正常上学时间在校就餐的学生,由生活总辅导将情况汇总到后勤出纳和各班主任(一式二份),费用由班主任收取,在每月底交后勤出纳。

三、采购制度。

1、食堂物资采购,由事务长负责,伙委会成员监督。

2、食物采购尽可能招标定点,学校与供货商建立长时段供需关系,并签定合同,以保证食品卫生质量达标,争取食品价格优于市场价。

3、供应商送货到食堂后,由事务长签收,米、油、面粉等干货进保管室,由保管员验收证明,蔬菜等由炊事班长验收证明。

4、学生点心由事务长安排,由糕点房制作或由事务长采购,然后交生活总辅导验收分发。

5、食堂用具添置由事务长提出申请,报总务处审批,由一名伙委会成员协同事务长购买。

6、伙委会成员随时抽查购物的数量、记帐、价格、质量等,发现问题,由学校总务处处理。

7、事务长应加强市场行情的调查了解,尽量多想办法,以采购价廉物美的物品,

尽量降低成本,减少支出。

四、保管制度。

1、保管员为食堂物资(含餐具、厨具)保管第一责任人。

2、保管员应及时做好食堂实物帐,如实填写入库单。

3、物资出库时保管员应填写好出库单,并应要求领取人签名。

4、保管员应做好保管室卫生和“四防”工作(防鼠、防霉、防盗、防火),杜绝霉烂变质物品进入保管室和加工间。

五、开餐制度。

1、按学校开餐时间准时开餐,无特殊情况推迟开餐时间,每次扣食堂整体评价分5分,责任人扣5分。

2、在开餐时间前30分钟,将饭菜等装入餐车,并准备好餐盆、汤盆、汤勺、筷子等到餐车,饭屑碟摆放至餐桌上,餐车统一停放于饭厅前门。

3、开餐时及时检查饭菜数量,及时补充,确保足额供应。

1、提高安全作业观念,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工作事故。

2、上班时要全面检查水、电、煤气、炉具、消毒柜、冰箱等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防发生安全事故。下班要关好水、电闸、油气总阀门及门、窗等,做好防范工作。

3、切肉、切菜、使用煤气及电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贯例和相关操作规范进行,严防工伤事故。

4、食堂内不准会客,更不准陌生人及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出。

5、严格管理杀虫药品,防止误用、误食药物。

6、注重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7、食堂煤气开关必须是有关人员开启,其他人员不得动用。开启时,先开鼓风机、吹风机、抽风机。

8、检查煤、气、油时开关是否关闭,若开关开启请关闭后再点火。点火时,先点小火种,再点大火种。使用时,经常检查管道连接处是否正常完好,有无松动破损现象,如发现异常请及时报修。

9、鼓风机盖和鼓风机不得溅入水。总表总阀周围不得置物堵塞。

为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使用食堂电器设备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

1、用电器不准赤脚操作,不准带电维修,不准无证上岗。

2、不准用水和湿毛巾擦电源开关箱,插座及电器外壳,不准随意移动电器设备、不准随意改变电器功能、不准乱搭乱拉电线、电源。

3、不能用水冲洗带电源的墙壁。

4、电动设备不使用时要切断闸刀电源,必要时要拉掉插头,并将插头挂起,不得放在地下接触水源。

5、如发现任何导电过热,冒火花,有异味,物件有漏电现象,电机有异常噪音或插座松动立即切断电源,并告知配电房,请电工维修。

6、电动电器不能带负荷或超负荷启动,送电启动后方可放入加工的物品(合面机、豆浆机、切肉机、打蛋机等均属电动电器。)。

7、电热电器除红外线消毒柜外,不能在容器里无水送电加热(热水器、电热蒸锅、保温台、电饭煲等均属电热电器)。

8、使用电动电器设备前使用者一定要先学习本设备使用说明书,掌握使用方法后再进行操作。

9、食堂煤气开关必须是有关人员开启,其他人员不得动用。开启时,先开鼓风机、吹风机、抽风机。

10、检查煤气时开关是否关闭,若开关开启请关闭后再点火。点火时,先点小火种,再点大火种。

11、使用时,经常检查管道连接处是否正常完好,有无松动破损现象,如发现异常请及时报修。

12、鼓风机盖和鼓风机不得溅入水。总表总阀周围不得置物堵塞。

13、停电、停煤气、停水和下班时,应关好食堂餐厅一切电力电器设备及水龙头。

14、发生火灾时,紧急切断电源,并拔报火警电话119。

15、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施救,一定要当机立断,首先设法使触电者立即脱离电源,迅速拔掉插头拉掉开关切断电源,同时报告校医务室进行抢救。

16、如不按以上规定操作,造成事故后果自负,设备受损个人赔偿。

八、食堂卫生制度。

1、自觉遵守和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接受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2、营业前办理好食品卫生许可证,每年到期及时进行年审换证。

3、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要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双项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4、公用餐用具要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保持厨房卫生、整洁、无异味无虫害,地面无积水污物,垃圾桶随时盖严,并及时处理,定时进行大扫除。

5、从事食品加工人员、服务员及相关人员要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不留长发,胡须,指甲,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及形象。

6、所用原料必须做到无毒无害,不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动植物及有碍人体健康原料。

7、加工蔬菜要做到反复漂洗并用开水浸烫,去除菜水,避免蔬菜污染农药引起食物中毒。

8、食品贮存、加工及刀案等工具,做到放物有序。

9、库存原料要做到整洁、分类存放,离地离墙,定型包装原料应贴有标签,进货要严格验收、检查、登记、先进后出。

10、食品原料做到分类存放,生熟分开,并做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加工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先洗手消毒、配戴口罩,使用售货夹。存放垃圾废弃物的垃圾桶要加盖,及时清理。

11、食品加工销售做到先进先出,定期检查库存原材料的保质期,超过期限食品,绝不加工出售。不加工出售腐败、变质、油渍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不使用无商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等不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食品原料。

12、采购食品原料时,必须向供货商索取卫生许可证及产品检验合格证。不得擅自购销来历不明的食品。保证杜绝加工销售掺杂使假,以劣充好等伪劣食品。

13、自觉遵守和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接受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监督检查。

14、积极做好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并且将每日每餐的食物留样,一旦发生立即向当地防疫部门报告,并保留现场,封存可疑食品,以便查清事故原因。

九、食物验收制度。

(一)、凡采购入食堂的食物,必须经验收后方可使用。

(二)、蔬菜由炊事班长验收,干货等进保管室的食物由保管员验收。

(三)、验收程序:(1)验质量。主要看食物的品质是否完好,有无污染变质,是否有齐全的生产厂家、商标、生产日期等标志,是否过保质期,有无产品合格证等。(2)验数量。能称重量的,必须过称,以件计的,是否符合数量标准。

(3)其它方面是否有不符合标准或不宜进入食堂使用的。

(四)、结果处理:验收合格后,由验收人员在购货发票上签名,不合格的,及时向采购人员反馈,采购员必须与供货商联系退货,严禁不合格食物进入食堂。

(五)、未经验收的食物严禁进入食堂,在验收过程中,验收人员必须严格认真,一旦验收人员失职造成事故,学校将追究责任.

启用“五常法”管理模式,重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全面性的推广:

1、“常组织”:

规范了存放位置,制定工作计划,把工作所需物品与非必需物品分开,将必需物品的数量降到最低,并将其放在一个方便可取的地方。使用频率较低的物品,抛掉或回仓;使用频率中等的物品放在规定位置的中间部位;使用频率较高的物品,放在规定位置且方便可取的地方。对几年不用的物品,或者是不超过一次的物品,进行系统分析,然后再决定保存它还是扔掉它。勇于对“万一要用”的理念进行挑战。使食堂整体环境卫生有了较为明显的改变,特别是原先不为人关注的死角地带的卫生有了最为明显的提高,同时更提高了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意识。

2、“常整顿”:

(1)分类方式:取好物品的名字并贴好标签。

(2)储存方法:设定好每一物品的放置地方。

(3)储存标准:物品的存放地点是否与要求相符。

(4)储存原则:

a、避免库存告急;。

b、明确物品使用人。

3、“常清洁”:

每个人都有负责清洁的地方,共同负责学校食堂的清洁卫生。通过张贴员工个人岗位责职考核要求,提醒每一位食堂工作人员。

4“常规范”:

我们食堂重点从这些方面来着手做的:

(1)视觉管理。

看食品的标识及品质,看员工对师生的服务态度,工作态度,看场所的卫生安全。

(2)透明管理。

a、学生就餐费用透明:每日进行成本核算操作,每星期汇总一次。

b、食堂工作人员考核透明:公布得分情况。

c、食品仓库原料透明:存放原料的容器采用透明的塑料盒,使所有食品一目了然。

5、“常自律”:

经常向每一个人灌输按规定的方式做事,让每一位食堂工作人员都来积极创造一个具有良好习惯的工作场所,抛掉坏的习惯而养成良好的习惯。此过程有助于每一位食堂工作人员遵章守纪,让每一位食堂工作人员天天看“五常”,时时做“五常”。使“五常法”管理真正深入人心。

文档为doc格式。

行政单位食堂管理规定大全【第九篇】

为严密行政公章的使用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制定了本规定,下面本站网友给大家介绍关于行政单位印章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章范围。

本规定所称的公章主要包括:局行政章,局机关各科室章,局属事业单位章,业务专用章。

二、公章的刻制、启用与停用。

1、除由上级机关发放的公章外,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制发。

刻制公章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新成立或更改名称的单位刻制公章,需填写书面申请,经局领导批准后,由局办公室持单位。

介绍信。

机构设置批件及印章式样到公安机关办理刻印手续,并到公安部门指定的刻字社刻制。

局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必须刻制业务专用章时,需填写书面申请,经法制科审核,局领导批准后,由局办公室办理刻制手续。

2、局办公室对局属各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刻制的公章要进行压印登记。

未经发文和压印登记的不准启用。

如擅自启用造成后果的,将视情追究相关责任。

3、单位更名、撤销,须及时将原公章送交局办公室封存或销毁。

对字迹已经模糊或缺损的公章要及时向局办公室申请更换。

更换公章不再发启用通知。

4、对于因客观情况造成公章停止使用的,应及时写明有关情况,经局领导批准同意后,将公章上缴局办公室。

三、公章的使用。

1、需要使用局行政章的文件材料应严格履行审批及登记手续,局发文一律凭局领导签发、审阅的原件用印,其他文字材料需经局领导审阅同意后用印。

对不符合手续和不合用章要求的,一律不得盖章。

下属单位必须建立相应用章登记制度。

2、公章保管人是本单位文件材料盖章的第一责任人,盖章时必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

严禁在空白的纸张、表格、信函、证件等上面加盖局行政章或业务专用章。

3、局行政章不准携带出门或离开办公室使用,特殊情况必须经局领导同意。

4、合理使用印章,做到“齐年盖月”(即印章的左边缘与落款日期的年相齐,月、日盖在印章的下面);盖章时用力要均匀,落印要平衡,印泥(油)要适度,保证印迹端正、清晰。

四、印章的保管。

1、局行政章由办公室负责保管,业务专用章由相关单位负责保管,局机关各科室章、局属事业单位章及业务专用章必须指定专人保管。

2、公章保管人要切实加强责任心,认真保管好公章。

防止他人随意盖章。

3、对保管使用不当,擅自使用或乱放公章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追究相关责任。

行政单位食堂管理规定大全【第十篇】

为加强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工作,规范食堂的经营活动,确保食品安全、卫生,为全校师生员工服好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以书面形式明确各自的职责范围,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

二、食堂管理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切实搞好食品卫生和个人卫生,消除一切安全隐患,杜绝食物中毒。

三、食堂管理员必须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要求,遵守食品卫生“五四制”,杜绝使用腐烂变质的原料和食品,确保食品安全、卫生。

四、食堂管理员对食堂环境卫生、食品加工进行监督,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和卫生“五四制”的要求进行检查和监督,做好每日的食品留样工作,做好记录,留样必须存放___小时,协调厨师工作,严防食物中毒。

五、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防止事故发生。

由于相关人员玩忽职守造成的事故,按责任书签订的管理范围,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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