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XX县医疗管理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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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XX县医疗管理工作要点

2024年,全县医疗管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全省、全市卫生健康工作会议和全省、全市医疗管理工作会议各项部署要求,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按照“1146”的总体工作思路,积极推进健康中国战略和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提升全县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

一、提升能力,科学合理打造专科品牌

(一)督促指导医院等级评审。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印发的《二级医院评审标准(2022年版)江西省实施细则》,督促指导县人民医院加快推进二级医院复评创评工作,完善评审相关材料,做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带动二级公立医院能力全面提升。

(二)全面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江西省临床专科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关于推动临床专科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加强县级综合医院争创省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积极参与2023-2025年第二批省级和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遴选,促进各临床重点专科能力稳步提升,落实功能定位。

(三)推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进位赶超。督促全县各公立医院按照要求,完成2023年度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持续开展数据质控,切实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力争全县综合医院考核排名较上年有所提升,更加突出医疗机构内涵式发展。

(四)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推进落实公立医院公共卫生职责和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责任清单,按照省、市卫生健康委部署探索建立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推进医疗机构疫情监测预警体系,促进医疗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深度协作,探索建立交叉培训、服务融合、信息共享等机制。到2024年底,全县二级综合医院重症医学科设置且诊疗科目开设率达100%。

二、高位统筹,构建优质医疗服务体系

(一)开展二级公立医院综合考核。按照《关于开展全省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赣卫医字〔2023〕68号)要求,根据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完成2024年二级公立医院综合考核工作,加大对护理等工作考核促进力度,形成考核结果,以考促改、以改促治,以“三个转变、三个提高”为方向,持续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民营医院规范管理。落实民营医院管理指数及管理办法,重点将依法合规执业、医疗服务能力评价、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等相关指标纳入管理要求,引导民营医院注重诚信合规经营、守牢质量安全底线。加强专项治理,重点加强医疗广告、医美机构等领域的乱象治理。

(三)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江西省打造全国革命老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行动方案(2024-2027年)》,加强工作调度,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和举措,将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和下沉基层。

(四)不断提升重大疫情救治能力。持续健全完善城乡重大疫情诊疗服务体系,继续落实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各项防控措施,着力防范化解重大传染病疫情等风险。坚持多病同防同治,持续做好猴痘、鼠疫、霍乱、人感染禽流感等重点传染病医疗救治工作,提升传染性疾病规范化诊疗水平,2024年艾滋病抗病毒治疗、CD4检测、病毒载量检测、抗病毒治疗效果相关比例≥97%,继续开展医疗机构发热门诊、门急诊、住院等诊疗情况“日监测、日分析、日报告”,做好疫情应对准备。关注“一老一小”,做好呼吸道疾病诊疗等工作。强化公立医院防治能力建设,加强重症医学、呼吸、感染等重大疫情救治相关专科建设。

三、全面兼顾,提升医疗质量管理水平

(一)加强机构人员等医疗要素管理。依法依规做好医疗机构审批工作,规范公立医院管理。以重症医学科、老年医学科等为重点,完善临床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引导科室规范建设发展。持续推动儿科、重症等薄弱专科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深入推进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组织开展好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及“一年两试”试点工作,推动医师电子证照管理。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制定的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床位动态调整评价标准,继续做好县级公立医院床位动态调整评价。落实医务人员关怀激励,组织开展2024年“国际护士节”“中国医师节”庆祝活动。

(二)加强无偿献血工作保障。有效发挥新建智能化献血屋作用,方便群众就近献血。加强与新余市中心血站联系,组织全县各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无偿献血活动。强化血液质量安全管理,保障临床用血平稳安全供应。开展无偿献血表彰,举办“6.14”无偿献血者日主题活动,改善献血者优先用血、三免政策等服务,营造无偿献血良好氛围。

(三)有序推进精神卫生工作。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制定的《江西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办法》,加强严重精神障碍诊疗管理。持续推进精神专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提升精神专科医院、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医疗机构精神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推进精神病医院领域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回头看”。推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加强“7120525”心理援助公益热线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健全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开展“世界精神卫生日”宣传活动,继续加大科普宣传力度。

(四)强化平安医院建设。强化平安医院建设工作协调联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伤医行为,维护医疗秩序。推进智慧平安医院建设,加强医院安防系统建设,提升人防、物防、技防水平,深化警医联动合作,提高医院“一键报警装置接入公安机关”和“主要出入口实现安检全覆盖”等指标水平。

(五)推进医疗纠纷一体化处理。强化投诉关口前移,推进“接诉即办”模式。健全完善医疗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规范保险工作人员在院服务行为。强化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开展增强医院人文关怀、改善医患沟通三年专项行动,促进改善医患关系,提升医疗机构投诉处理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加强纠纷调处大数据分析、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与二级医院综治、平安医院和综合考核挂钩,对纠纷案件频发的医疗机构、临床科室、负有管理职能行政科室和相关医务人员定期通报、核减薪酬绩效、适时调整岗位、暂停执业3-6个月,直至吊销执业证书。

(六)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加强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管理,督促各医疗机构加强对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的质控管理,开展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病例数据报告工作。推动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规范健康发展,推进HIS识别报送潜在捐献者制度落实。

四、改善服务,优化资源提高能力建设

(一)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按照《关于推进江西省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工作的实施意见》,年内完成县级公立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并逐步实现县域内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

(二)持续加强县级医院能力建设。配合做好省人民医院对口帮扶XX县人民医院有关工作,助力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推进XX县人民医院“千县工程”综合能力提升,开展县级医院医疗服务第三方评估,重点在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资源整合共享等四方面11项重点任务上加强对县级医院建设的指导。持续推动卒中中心、创伤急救中心、胸痛中心“三大中心”建设,督促授牌满三年的中心做好省级复审准备。

(三)着力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按照“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方案,抓好省卫生健康委制定的预就诊模式服务指引、日间医疗服务规范、医务社工制度、疼痛综合管理模式指引等12项医疗服务工作制度的贯彻落实和推广普及,持续推进27项评估指标的优化提升,做好2024年度主题活动调查评估和监测分析,根据结果调整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更加突出医疗服务的系统连续。积极组织参与全省、全市2024年度示范医院、科室、个人和典型案例评选。接受全市卫生监督员开展2024年度医疗服务明察暗访。持续开展主题活动宣传报道,宣传活动成效,固化改善医疗服务经验成果。落实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持续改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

(四)着力改善护理康复服务。深入开展“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按照“贴近患者、贴近临床、贴近社会”的要求,加强专科护士培养,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积极开展医院门诊护理服务、日间护理、老年护理、上门护理等新模式,推广“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增加线上金牌护士数量,增加服务项目,满足群众多元化护理服务需求。推动增加医疗机构护士配备,逐步提高医护比例,提升护理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合理提高护理服务价格和护理人员待遇。健全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康复医疗队伍建设,强化康复学科建设,完善康复质控体系。开展康复医疗早期介入试点工作,积极发展社区和居家上门的康复医疗服务。

(五)持续推进医疗服务信息化建设。加强智慧医院建设,继续做好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分级评价工作,规范医疗机构临床决策支持系统建设管理和应用,提高医疗决策水平和服务效率,推进院内医疗信息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探索推动互联网医院建设。

(六)推进重大疾病救治管理。落实重大疾病救治政策调整。加强肿瘤等重大疾病诊疗管理情况统计分析,持续推进癌症、脑卒中、儿童血液病和恶性肿瘤、罕见病等重大疾病防治网络完善、救治管理。持续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工作。持续实施“十四五”眼健康规划,强化近视科学防控矫治。加强耳与听力健康,强化“一老一小”耳健康工作。组织开展全国爱眼日“爱耳日”科普宣传活动。

五、保障安全,深化医药领域行风监管

(一)强化医疗质量管理。持续推进“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组织配合市级开展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落实情况调研抽查。督促指导医疗机构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等基本制度要求,按照《XX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和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名单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健全质控组织体系、指标体系,扩大质控工作覆盖范围,夯实基础医疗质量安全。加强质控工作问效管理,探索完善质控中心考核制度,引入末位淘汰通报机制。

(二)规范医疗行为管理。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严格落实《江西省病案首页数据标准与应用规范》。推动提升临床营养和疼痛诊疗水平,探索推进在二级公立医院设置临床营养科。不断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健全完善医院感染监测机制。强化包括医疗废物在内的医疗机构废弃物管理。

(三)加强临床药事监管。科学运用数字监管终端,开展异常处方风险警示。持续开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合理用药考核和处方点评考核评估工作,完善合理用药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医务人员合理用药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促进合理用药。规范老年患者用药。会同相关部门遏制药品浪费。

(四)深入推进集中整治。稳步推进全县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等九部门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进一步规范医药服务行为的实施意见》,构建“1+N”治理模式,进一步健全工作体系和制度机制,一体构建“三不腐”体系。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审计检查、医保飞行检查、其他监督检查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通报机制,推行一案多查,做到违法必究、失职必问、问责必严。

(五)实化细化行风建设。制定2024年纠风工作要点,建立健全医疗机构行风管理核心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省卫生健康委修订的医疗机构样本外送检测、药品(器械)外购管理规定以及防范公立医疗机构学术会议廉政风险若干规定,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和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推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开展医德医风专项督导,强化医德医风考核结果的运用,对选拔任用、评优评先、职称聘任晋升、医师定期考核实行医德医风问题“一票否决”制。落实《医院巡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分批次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医院党风廉政、行业作风、运行管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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