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装修管理规定热选【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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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装修管理规定【第一篇】

1.装修施工时间为: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9:00。

周六至周日9:30至12:0014:00至19:00。

节假日9:30至12:0014:00至19:00。

不得擅自延长时间,否则物业公司有权采取措施责令停工。节假日及周六、周日只允许进行不产生噪音的施工作业。

2.装修活动必须保证建筑物结构和使用安全,并严格按照业主申请的项目进行,严禁下列行为:

(1)拆除破坏房屋的墙、柱、梁、楼道等主体结构部件,剔凿地面和屋顶的水泥层。

(2)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门窗。

(3)不适当增加楼面净荷载,包括在室内砌墙、吊顶、安装大型灯具等。

(4)随意改动上、下水管线、通风道、防盗系统、对讲系统线路、排烟道、电话线及卫星电视接收线等,或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

(5)破坏或拆改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

(6)其他违章装修活动。

对于以上行为和其他不经批准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者,除恢复原样外,业主及装修施工队还应该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3.为保证建筑物外观的协调统一,楼顶、平台、外门、窗、阳台均不得改变其原有外形与颜色。空调应安装在指定的特别设计之处。如有违反,须恢复原样。

4.严禁擅自改动、包封燃气管理道设施;确需改动的,应提前一个月向供气单位申请,由供气单位组织实施。

5.不得改变室内的采暖设施。如有改动,由此造成采暖不热、室内温度不够等问题,物业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装修施工单位在装修卫生间前必须重新做防水,并经24小时封水试验无渗漏情况发生,由施工单位或装修业主赔偿其他受损住户的全部损失。

7.装修材料与装修垃圾的管理。

(1)砂子、石子等散性材料必须在小区外先用袋装好,否则门岗不予放行。

(2)装修垃圾须及时入袋搬运,并按照物业公司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清运。

(3)装修垃圾严禁在窗外、阳台外、楼梯、过道、天台等公共场所堆放、抛散装修垃圾,对违章堆放、抛散装修垃圾者,物业公司有权责令限期清理。

(4)装修垃圾在搬运过程中不得在地面拖拉造成地面损坏磨花,不得损坏电梯等公用设施,否则将按责任给予处罚。

8.如建筑材料的运输确须使用电梯,可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经允许后使用指定的电梯,并由物业公司指定人员开动,不得私自使用,并在使用中遵守《电梯管理使用规定》。

9.施工队应加强消防工作,遵守消防规定,物业公司建议作业现场应配备灭火器,并做好防火措施。(物业公司可提供租用灭火器服务)。

10.装修时必须关闭户门,避免灰尘或噪音影响公共环境。

11.装修过程中若出现不可逆转的改动,业主须写出改动备忘录,并保证今后若因此引起自家及毗邻产生相关的损失由业主本人负责修复,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12.物业公司的装修管理人员负责整个装修工程的管理工作,监督装修施工单位及业主是否按《装修管理合同》及《装修管理条例》进行装修。

13.装修完毕,业主验收合格后,由业主向物业公司提出验收申请,物业公司指定专人对装修工程进行验收。

14.在装修期间,若需搬运任何物资出小区,请提前与管理中心联系,填写《放行条》经管理中心确认后,方可出行。

15.如业主与装修施工队因装修问题产生争议,双方自行协调解决,管理中心无权处理双方的纠纷,也无权代其中一方对他方履行约束或追缴行为,且也不承担由双方的纠纷产生的任何后果。

物业装修管理规定【第二篇】

1、材料均采用防火、防火涂料、板材、阻燃材料及电工、电料、电(气)器产品须有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所有材料须符合国家《建筑装修防火规范》的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复印需加盖公章)。装修材料必须达到环保要求,提供环保证书,严禁在室内使用甲醛超标的任何装修材料,严禁使用各种含有害化学成分的粘合剂,有机材料,或者异味较大的材料如氯丁胶、三氯甲烷等。

2、所制作柜台,后背柜、灯箱、灯带等内部必须用国家规定的合格防火涂料均匀涂刷,不准露出木料,不准漏刷。

(二)消防。

1、装修商户根据其装修面积至少配备两具灭火器(4kg)。

2、营业区内防火卷帘下禁止摆放任何障碍物,并不得遮挡其开关,以保证发生火情时防火帘能迅速展开。

3、消防疏散通道(包括其门前)不可设置任何障碍,货柜、柜台等的设置不能阻碍消火栓、排烟开关、火灾报警装置、红外线报警装置等消防设置的随时开启和使用。

4、木制货柜、柜台和货架等表面均须贴防火板或使用消防部门认可的阻燃或难燃材料装饰,非装饰面、半成品应符合消防要求,背板必须刷防火涂料三遍。

5、所有须在装修区域动用明火工程,必须由装修当事人持本人《焊工证》等有效证件到行政部办理《动火证》持证者需在有效时间、指定场地内作业。氧气瓶、乙炔瓶以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物料根据当日用量带入商场,当日装修完毕后必须带离现场,严禁易燃易爆品在现场过夜。

(三)用电要求。

1、灯具:

a、日光灯,须用托维(fouve)牌磁导体荧光灯架。如果展架确实不能安装,可使用托维牌t4/t5成套灯架。

b、筒灯:灯具品牌不限,但不能使用石英灯泡,不准货架安装射灯。

c、顶部加装灯具禁止使用节能灯。

2、布线:

a、所打柜台后背柜、灯箱、灯带主线须用保定海燕电线厂生产的“眼镜蛇”牌(平方毫米)多股阻燃塑铜线,支线用(平方毫米)多股塑铜线(独根塑铜),与大楼电源连接时,按制作柜台耗电量多少配备主线。

b、电线外套铁蛇皮管,铁线盒,铁蛇皮管从线盒穿出口要有螺母,暗嘴,护口,保持衡平竖直。

c、分线盒内接线处要用绝缘胶布或接线柱处理。

d、铁蛇皮管布线每米用线夹固定。

3、商户如需上顶布线,须提前二天通知行政部,行政部工程组对该区域进行检验后方可上顶施工(如私自上顶,造成的一切事故及损失由施工方承担,并处以五千元至贰万元罚款).

4、配电箱;。

a、每个专柜,每单路电源必须安装配电箱。

b、配电箱用铁盒,用漏电保护开关控制。

5、施工电工必须持有电工等级证方可进场施工。

6、所有与商场电气线路的连接均须在本商场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完成或由商场专业人员完成,不得擅自取电及将裸露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取电。

(四)施工时间。

施工时间为每日19:00-次日7:00。

在营业时间施工,须到商管部报批,经公司领导同意方可施工。

1、施工单位人员按指定通道进入施工现场。

2、施工人员只允许在其装修区域内工作,不得占用或在公共区域内施工,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其它区域。

3、施工人员应服从商场商装有关负责人的安排和指挥,不得在卖场内吸烟、喝酒等任何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应在商场指定的地点吸烟及休息。

4、施工单位如运输材料使用货梯的,须报行政部预约货梯,运输材料、货物时,应保持货梯间、卖场内的环境卫生,不得在地面拖拉材料及货品,所有装修材料不得阻塞商场公共区域及消防通道。

5、施工单位不允许在卖场内进行喷漆及任何产生噪音及气味等各种影响商场环境的装修。

(一)进场手续办理。

1、施工方须提供商装图纸、营业执照(加盖红章)、资质证(加盖红章)、现场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两份、电工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施工单位须缴纳施工安全保障金五千元人民币。

3、如须现场动用明火工程,施工当事人须须持本人《焊工证》并缴纳元办理动火证。

(二)退场手续办理。

在项目完工,经研发部、商管部验收合格后,于每周三下午到行政部办理退款手续。

办理商装退款手续的商户须携带交款收据、商装验收单及施工证方可办理退款手续。

(三)收费标准。

2、办理动火证的商户施工中如发生违规情况,造成损失的,将根据损失情况进行处理并处以罚款,用如未发生情况,不予扣费用。

注:所有费用均从商装押金中扣除。

物业装修管理规定【第三篇】

为了保障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楼宇安全和房屋外观的统一美观,根据建设部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对本小区房屋装修有的关事宜特作公约如下。

(一)报批程序规定:

1、住户应严格按照申报审批的装修范围进行室内装修。

2、业主应提前5天向物业公司申报,祥细、如实地填写《装修申请表》。经物业公司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施工。

(二)装修管理要求。

1、不得拆改原房屋的墙、柱、楼板等主体结构部件。

2、不得凿穿地面和房顶的水泥层。

3、不设置室外晾衣架,不得改动门窗,保持房屋外观的美观、统一。

4、装修垃圾必须及时清运,倾倒指定的地点。严禁向窗外、阳台外、楼梯、过道、天台等公共场所堆放。

5、严禁将垃圾倒入下水管道或将生活污水由雨水管道排出。

6、在装修施工中要采取措施,控制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要保证居民的正常生活和人身安全。

7、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建筑装饰装修防火规定。

8、未经物业公司同意,不得随意改动水、电管线走向。

9、装饰装修时,在各供水、供热管的接头、活节、阀门、分水器位置和卫生间棚顶要设置检修口,便于事故的及时处理,否则一切后果由业户负责。

10、装修施工应安排在上午7:00---12:00,下午14:00--19:00时间内进入,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三)押金及保证金。

1、业主入住装修前向物业公司交付一定的装修保证金。在装修施工中有违反上述规定之行为的,物业公司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扣罚部分乃至全部押金和保证金的处罚。

2、装修施工结束后,由物业公司派人对装修工程进行检查,如未违反公约及物业辖区其它管理规定之行为,没有对他人财产和公共设施、设备等造成损害的,物业公司将如数退还押金和保证金。

(四)验收。

1、装修工程完毕后,住户和施工队负责人共同向物业管理处申请竣工验收,物业管理处将派人进行查验。

2、竣工验收合格后,由物业管理处验收人员在《装修申请表》上验收栏内签名,验收不合格,限期整改,再行复验,直至合格。

3、装修施工中有意或无意损坏公共设施、设备和给他人财产、物品造成损害的,必须照价赔偿。

4、因装修施工造成管道堵塞、漏水、污染的,由装修户负责修补。

5、因装修施工造成外墙破坏、污染的,由装修户负责修补。

(五)管理权限。

1、住户装修管理由所属辖区物业公司全权负责。

2、任何人均无权批准超过本规定之装修行为。

3、如施工队违反本规定后,不听从物业公司的劝阻和安排,物业公司有权责令其停止装修行为及采取必要的制裁措施。

物业装修管理规定【第四篇】

本园区装修垃圾清运费为_________元/户,用于支付清运业主装修垃圾时所发生的费用。

本园区装修管理费为_______元/天/户,用于支付在业主装修过程中,物业公司对园区公共设施设备、公共区域的保洁、绿化、安全进行管理时所发生的费用。该项费用还包括装修人员的出入证工本费和专用服装磨损费。

3.灭火器租金。

装修施工时,应注意防火。如没有灭火器,可向物业公司租赁,租金每日每个2元。

4.装修保证金。

本园区装修保证金为________元/户,用于保证业主装修能够依据《装修管理条例》及《装修管理协议》的要求正确实施。经物业公司验收合格并使用一个月后,如无违约装修或渗、漏、堵、损坏等情况,业主凭收据在扣除装修管理费、灭火器租金后可取回剩余装修管理保证金。如有违约行为,按责任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费用从装修管理保证金中扣除,多退少补。

文档为doc格式。

物业装修管理规定【第五篇】

为了使小区内的业主顺利进行室内设计与装修,避免在装修的过程中,出现违规现象,损害户内自用设施、公共设施和他人利益。为此,深圳市金阳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规定,特制订本装修管理规定。

二、申请装修程序。

1、业主装修住宅,必须提前三天会同施工单位携以资料向管理处申报,并填写《装修审批表》,详实填报表内相关事项,由管理处审核:

(1)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管理处留存复印件);

(2)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管理处留存复印件);

(3)施工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

(5)装修合同复印件;

(6)装修施工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管理处留存复印件);

(7)装修施工人员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两张。

2、管理处组织相关人员对业主的《装修审批表》进行审批,业主和装修施工单位与管理处签订《装修协议书》及《承诺书》等,缴相关费用,装修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单位门前公共走道及墙面的保护工作后,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填写《水管试压及厨卫地面防渗水试验确认表》后发放《施工许可证》方可开始施工。

3、业主选择装修公司时,应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聘请持有承建资格证的正规装修施工单位进行装修。

4、物业公司将严格执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对无《资质证书》的装修企业禁止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禁止私自装修。

三、装修注意事项。

1、房屋结构:

(1)物业装修不得改变或损坏原有结构、外貌及公用设施,不得改变物业。

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2)允许对地面、内墙面、天棚进行表面装修。楼地面不得凿除原水泥层,禁止使用20mm厚度以上的大理石、花岗石等超重装修材料进行地面装修。不得擅自在地面和墙上钻孔、钉钉,以免破坏原有管线。若确实需钻孔,请预先通知管理处。

(3)禁止擅自拆修任何梁、柱、承重墙、外墙(墙体、门窗)及设有暗敷专业管线的内隔墙(有插座、开关、控制器件的墙面必有管线)。不得在楼板面上开槽、安装水管和增设任何砌体内隔墙。

(4)不得在楼板、屋面板、梁、柱等钢筋混凝土结构件上打洞穿管,禁止拆修复式房内的楼梯、走道。

2、阳台、露台:

(1)不得在阳台上安装防盗网或以其他形式封闭阳台、阳台上不得安装木柜、接水管、水龙头、洗衣机、洗脸池等有碍整体外观形象和公用设施正常使用的物品。

(2)不得改造或更换阳台,露台部分的墙面砖及其他房屋的外墙部分,禁止对阳台、露台进行乱搭建。

(3)禁止在复式房露台加装防盗网。复式房允许在铝合金门内侧安装不锈钢拉闸门,在不影响正立面效果的情况下,允许在复式房露台上加建雨棚或棚架,但必须按管理处统一设计要求制作。

3、门、窗及公共走道。

(1)业主装修时不得以重力碰撞或震动窗户,以免引起床塞缝开裂或脱落,造成渗漏现象。严禁在窗台内侧做木柜。窗户护栏不允许更换、拆除。

(2)严禁更改已安装的防火防盗进户门,严禁扩大进户门洞和在进户门外侧包边。

(3)不得在进户门前的公共走廊上私设电灯及铺设地砖。不得在公共通道敷设与原设计装饰色彩有反差的或妨碍公共通行的装饰品和用具。不得在公共通道设置影响公共安全或可能引起他人反感的物件(如反光镜、雕塑、神龛等)。

(4)允许在窗门内侧安装纱窗,但纱窗铝合金条要和现有的铝窗式样和颜色一样。

4、智能设置和管线:

(1)不得更改室内供电、供水、有线电视、智能设施管线。严禁擅自更改智能系统,不得擅自移动或封闭厨房内煤气探测报警器。

(2)户内装修时,应妥善保管好室内智能系统设施及设备,避免灰尘、水雾、腐蚀性气体等物质的介入。

5、厨房及卫生间:

(1)允许在厨房内加设灶台、洗涤池,允许在卫生间加建便池、洗脸池等,不得改变原设计厨房、卫生间的结构和功能。严禁扩大卫生间。

(2)不允许更改厨房、卫生间的给排水(排污)管道。

(3)严禁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

(4)厨房排烟道口的设置和安装应按管理处要求的位置安装。

(5)卫生间已做好防水层,严禁凿打地面或以重力碰撞、震动给排水管,以免造成渗漏水现象。

6、牌匾及广告牌的设置摆放:

业主在挂设牌匾、广告牌等必须经政府相关部门和管理处允许方可施工。

7、严禁改动可视对讲、配电箱等。

8、装饰、装修时间:

装修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双休日、节假日为上午10: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不得延长施工时间,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及安全。

四、装修规范。

1、住宅装修施工期限:中小工程为20天,较大工程为60天,最长不得超过90天,如确需延期,要办理延期手续。

修税收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4、施工必须按照审批的装修方案进行。装修队必须遵守管理处各项装修管理规定,确保不出现违章作业,损坏公用设施和损害他人利益的情况下等情况,否则将按章处理,情节严重者没收出入证,拒绝进场。

5、业主装修时,装修垃圾全部实行袋装化,装修垃圾按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堆放、清运,对在公共楼梯、楼道及其他公共场地上堆放垃圾者将按规定予以处罚,并责令其赔偿损失。

6、装修施工临时用电、用水,应提前向管理处申报,由管理处技术操作人员驳接,业主不得私自在户外(自家以外)驳接临时用电、用水,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业主自己承担。

8、按消防局规定,装修施工队伍必须在施工现场装备两支4kg灭火器方可开始施工;

9、为确保小区安全,装修人员一律不准在小区内留宿;

10、装修人员携物出小区,需到管理处办理《放行条》;

11、施工时不得占用公共场地和损坏公共设施。材料搬运只能经消防通道,不得进入客运电梯。沙子、水泥和垃圾等必须装袋运输。防止碰伤和污染公共墙壁、楼梯及环境。如有污染及碰伤,装修公司必须负责清理或赔偿。

15、装修人员、住户不得高空抛物,更不得抛垃圾。

五、监督、验收。

1、装修期间管理处有权对施工现场的装修进度以及公共设施情况执行监督管理。

2、装修施工许可证需贴示于装修物业的户门上,以便检查,一户一证。

3、所有装修工程只限在《装修施工许可证》指定的住户室内进行,装修材料需放在装修室内,不得占用走廊。通道或其他公共地方。

4、管理处管理人员有权检查、抽查装修人员的临时出入证及相关证件。如发现证件过期,立即没收,请其重新交款登记办理并按过期天数每天追加5元的违约金。

5、物业公司有权停止违章施工的行为,凡多次违章者,物业公司有权采取限制供应措施,并按建设部的规定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直至取消企业在物管区域内的装修资格,同时扣除装修押金,造成的一切后果,违章者自负。

6、装饰、装修完毕,施工企业业主向物业管理公司申请验收时,应交回《装修施工许可证》和《临时出入证》,如有丢失在装修保证金中扣除50元/证。

六、装饰装修责任。

1、因住宅装饰装修造成相邻住宅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损坏等,装修公司(业主)应负责修复和赔偿。

2、装饰装修前发现上述问题,由管理处或装修人聘请专业维修人员负责修复,费用由装修人员承当。

3、装修发生违章行为,业主、装修公司均为第一责任者,均独立承当责任损失和接受处理。

物业公司对违反本规定者,可视情节轻重,作如下处理:

1、说服劝告;

2、责令停工;

3、责令恢复原状;

4、扣留或没收工具;

5、赔偿经济损失;

6、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和《协议书》处罚款;

7、诉诸法律。

以上几种处罚可同时并处。罚款按“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用于小区设施的完善和管理服务的创新。

八、本规定自即日起执行。

九、本规定解释权属xxx公司。

xxx。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物业装修管理规定【第六篇】

为保证小区物业外观的统一、美观,延长物业使用年限,维护小区广大业主的共同利益,确保房屋工程质量和小区正常运作秩序,制定本规定。

一、申请装修程序。

(一)凡不涉及结构改动的简单房屋装修,业主/使用人在装修前可直接到小区管理处登记备案。

业主/使用人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填写《装修申请表》;

3、装修施工平面图、水、电、天花施工图复印件1份;

4、交纳相关费用。

(1)每户预交装修押金元人民币,如按装修方案施工,业主/使用人、装修公司未发生违规装修且装修工人无违规操作,无违反本小区相关规定行为的,业主/使用人在装修完工一年后带上收据到物业办公室无息全额退还。

(2)装修垃圾清运费:按装修户型的建筑面积元/m2收取。

5、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需提供业主签署的《装修同意书》。

6、如申请人受业主委托则申请时还需提供业主签署的《装修委托书》装修公司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装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

3、装修人员相片(2张/人);

4、室内装修设计施工平面图纸1份,水电管线布置详图1份;

5、《装修合同》复印件1份。

6、预交装修管理费元。装修管理费按元/m2/天收取,装修完毕后到物业管理处申请装修完工验收,经业主确认装修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装修公司带上预交装修管理费的收据到物业管理处结算装修管理费(无息,多退少补)。

装修管理费收费说明:(1)对装修公司、装修工人在小区内活动的规范管理、服务以及装修巡逻、入户检查(2)装修管理证、装修工人出入证工本费(3)装修管理费按实际装修起止天数及装修户型的建筑面积核算,装修起止天数是指:装修公司入场办理装修相关手续起到结束装修活动后业主确认验收合格的天数。

(二)涉及结构改动的房屋装修,业主/使用人应选择具有承接住宅装修工程资格的企。

(一)的资料,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房屋装饰装修批准书》;

2、房屋建筑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房屋装饰装修方案和结构变动设计详图,房屋结构变动说明及处理方案。

4、装修行为如涉及房屋共有部位或共用部位,应出具共有人或共用人同意的证明。

(三)装修许可证申请人必须是产权人或是其委托代理人(须出具产权人委托书),申请内容必须用黑色或蓝色钢笔填写。

(四)请业主和装修施工单位到小区管理处办理装修登记手续,签订相关协议,交纳相关费用,取得《装修许可证》后,方能进场装修。

(五)装修人员必须到物业管理处办理《装修工人出入证》,出入小区必须佩带《装修工人出入证》。

1、前期装修时间为六个月(即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前期入场装修施工时间:8:00---18:30。

2、前期装修结束后装修时间规定:(1)噪音(敲、凿、钻等)施工时间: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

(2)静音施工时间:上午:8:00——18:00(周六、日必须作静音施工)。

(3)禁止施工时间:法定节假日必须作静音施工,春节长假及高中考期间禁止任何装修活动。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非装修时间施工,物业公司有权责令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并按规定处以每小时200元罚款。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对装修中禁止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4.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5.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6.本办法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第六条规定: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1.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2.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规划部门审批》3.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供暖管理单位审批)4.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燃气管理单位审批)第三十二条对质保期进行了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因装修导致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和有关质保问题,由业主/使用人自行负责。

(三)装饰、装修不得改变或损坏原有房屋结构,外貌及公共设施;不得改变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严禁改动或损坏房屋的柱、梁、板、承重墙、屋面防水及保温层、供电线路、上下水管道、采暖管道、暖气片等。室内水电管线、室内防水一经改动,就由业主/使用人、装修公司承担维修和赔偿责任。允许对住宅楼层面、内墙面、天棚进行表面装饰、装修,楼地面不得凿除原水泥砂浆;室内吊顶、板下钻孔,必须使用带限位器的电钻,限钻4公分深;装修中不占用或临时占用公共区域,不得阻塞楼/通道和消防通道。

(四)防盗栏一定要按《西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规划区内建筑设计有关事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安装。为了保持楼宇的外观,必须按开发商规定的规格、色调、材料安装;临街面窗户只允许安装内置式防盗栏/网;不得改变原有门洞的设计;不得改变厨房,卫生间的结构和功能,不得改变烟道;安装分体空调的住房,应在空调预留位置安装统一的空调外机架。

(五)严禁将污水、污物排入雨水管、下水管道;严禁从楼上抛弃垃圾或任何物品;严禁非火灾情况下使用消防器材;未及时搬运的装修材料(砂石、水泥、腻子灰等)必须用袋包装或用覆盖的方式堆放于物业公司指定的材料堆放处;装修产生的垃圾不得堆放于过道、楼道等处,应按物业指定的地点和方式堆放;对违章堆放,抛弃装修垃圾或损坏公共设施管线、道路、绿化地,公司按章责令其赔偿损失并处以罚款,同一栋两户以上同时装修施工不能分清责任的,由各装修户共同负责。若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损坏他人物品及公共设施等应由业主/使用人修复和赔偿。工程完工后经物业公司验收,壹年内如出现渗、漏、堵、损坏等情况,仍由装饰业主/使用人负责。

(六)业主或装修施工单位在搬运垃圾、材料、家具时请遵守以下规定:

1、高层电梯是客用电梯,运送建筑材料及大宗货物应事先告知物业公司更改使用模。

2、车辆停放请勿影响交通,装运的车辆卸完材料、工具、家具后须立即开走;业主或装修施工单位有大量物品需进入小区,应避开业主上下班高峰时间段,请勿影响小区的正常交通秩序。

3、搬运黄沙、水泥、腻子灰及装修垃圾必须袋装,并按规定及时清理至物业指定堆放点。清运垃圾时应注意不得散落在过道、电梯内及道路上,如有散落应及时打扫干净。

4、严禁在公共区域拖拉物品,搬运材料时应注意保护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搬运工具、材料、垃圾等不得影响相邻业主及进出,不得磨损及损坏地面瓷砖、花岗石、木条、不锈钢、电梯、玻璃、照明、墙面等公共设施。如有违反,须承担相应赔偿。

5、严禁在公共走道或其他共用部位堆放材料、工具等;严禁在小区路面或公共走道和其他共用部位搅拌水泥、灰浆等。

6、装修材料原则上只进不出,如确有多余材料需运出,必须有业主出具证明和出场材料清单,经门岗人员核实后方可出场。

1、业主对所聘请的装修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的行为负责,负有管理责任,并督促其遵守本规定。如因违规装修或因装修工人不遵守相关的装修操作规程造成损坏的,装修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装修工人随地大小便的,违规人承担全额清洁费用。

2、当日施工完毕后,应认真检查施工现场,保证现场清洁,防止留下火险隐患,废料应及时清理完毕,严禁阻塞通道,并将电气设备电源切断。对于易燃、易爆、易腐蚀的物品,严禁乱堆乱放,须提前做好存放工作,定点专柜负责,物品存放量不宜过多,施工完毕后,须将剩余物品带离现场。

3、为了安全,施工人员在装修期间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在正在装修的区域内使用任何炊具烹煮食物。

4、装修施工人员须办理出入证,并凭出入证进出小区,并配合接受门岗人员检查。

5、施工人员进出的各类车辆(含两轮车)应服从物业管理处的管理。对于乱停、乱放的车辆,管理处有权予以清离,在清离过程中造成的损失,管理处不承担责任。

四、违章处理。

当房屋装饰中出现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时,管理处将予以劝阻或向有关部门报告,责任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请业主予以理解和配合。

1、管理处有权对室内的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制止一切造成强烈噪音、震动和气味的行为。对情节严重者,将提请有关政府部门依法处理。

2、对未获得装饰装修批准证或未到管理处登记备案而擅自施工,或超越装修批准证范围施工者,管理处将报请有关政府部门处理。

3、业主及装修公司的装修行为影响了房屋的整体结构或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妨碍了其他业主的生活,责任人应按照管理处的整改通知要求,完成改建或复原工作,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

4、装修行为造成公用部位损坏的,责任人须承担相应赔偿费用。附件1装修管理责任确认书(1)。

本公司已经详尽阅读了“鑫合阳光小区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明确了在此装修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室内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应负的责任、义务,为确保装修施工符合规定要求,本公司愿做如下承诺:

1、严格履行装饰装修申报审批手续,装修动工前主动到管理处办理装修施工进场手续。

2、为装修业主负责并当好参谋,对违反装修规定的不合理要求予以拒绝;监督本公司职工自觉遵守管理处有关装修管理规定,同意接受一切因违规而引起的处罚。

3、保证施工质量,自觉接受管理处工作人员的监督与日常管理。

4、自愿一次性向贵处预交装修管理费1000元,待装修完毕后,经管理处确认无任何违规行为和经济损失的按规定扣除管理费后返回余额(不计息)。

6、遵守派出所有关规定,为在小区内的装修员工办理出入证,并配合门岗工作人员的进出检查工作。

7、承诺本公司员工在装修施工期间自觉维护小区公共秩序,不偷盗,不参加赌博、打架斗殴等不合法行为。

装修户址:装修开始日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盖章:

确认人签字:

附件2。

本人已签订了《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并详尽阅读了“鑫合阳光小区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明确了在此次装修中本人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为进一步明确责任,本人作如下承诺:

一、选择有资质证书的正规装修公司进行装修。

二、严格按西昌市建设局、房管局出示的《房屋装饰装修批准书》或物业管处批准的不涉及结构改动的图纸施工。

三、督促装修公司遵守“鑫合阳光小区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四、不封闭管道检查孔、改变水电走向等;如需改变户内的管线走向,必须将变更后的线路图交于管理处备案;如由于本人的要求而封闭检查孔、抬高地坪、改变供排水走向、改变电路线走向等而引起的他人或房屋受损,责任自理;如因此造成公共部位、公共设施及邻里财产损失的,照价赔偿,并支付相关费用。

五、不破坏房屋的外立面(包括不能擅自改变空调预留孔的位置),若确需变动,必须先征得管理处的同意。

六、本人室内装饰装修涉及房屋结构改动,按规定申报,在审批过程中,装修批准证未发之前保证不改动墙体。

房号:业主:

日期:电话:

物业装修管理规定【第七篇】

所有装修户装修施工工地要求配备灭火器,最少要两个3kg灭火器,还要有专职防火负责人。装修前一定要对给水管线和热水管线提前打压,检查是否漏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管道实验压力不应该小于。时间为20-30分钟,压表下降幅度小于即为不漏水。

两个3kg灭火器水压测试。

物业装修管理规定【第八篇】

(1)单位名称、详细地址。

(2)着火部位、起火物。

(3)火势情况、有无人员围困。

(4)报警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号码。

二、员工“四懂四会六知”

1、四懂:懂本岗位火灾的危险性。

懂预防火灾的措施。

懂初期火灾的补救办法。

懂疏散逃生自救的方法及措施。

2、四会:会报火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补救初期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3、六知:一知生产和使用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

二知生产和实验、生活用火的分布。

三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储存、使用。

四知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

五知建筑结构和消防水源、器材、设施。

六知防火重点部位和安全措施。

三、灭火救援。

1、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一拔、二压、三喷。

2、灭火器的使用要点:(1)占领上(侧上)风方向。

(2)离着火点保持2-3米距离。

(3)拔掉保险销,向下压。

(4)对准火焰根部,由近及远,水平扫射。

3、灭火器检查:红区失效,绿区正常,黄区压力偏高。

4、灭火毯使用方法。

(1)、将灭火毯固定或放置于比较显眼且能快速拿取的墙壁上或抽屉内;。

(2)、当发生火灾时,快速取出灭火毯,双手握住两根黑色拉带;。

(3)、将灭火毯轻轻抖开,作为盾牌状拿在手中;。

(4)、将灭火毯轻轻的覆盖在火焰上,同时切断电源或气源;。

(5)、灭火毯持续覆盖在着火物体上,并采取积极灭火措施直至着火物体完全熄灭;。

(6)、待着火物体熄灭,并于灭火毯冷却后,将毯子裹成一团,作为不可燃垃圾处理;。

(7)、如果人身上着火,将毯子抖开,完全包裹于着火人身上扑灭火源,并迅速拨打急救120。

5、灭火毯适用场所:由于灭火毯的优良特性,所以灭火毯适于配备在家庭厨房、老人房间、学校宿舍、医院病房、娱乐场所、宾馆、高层商住楼、颐养院、儿童福利院、部队营房、居民社区、工厂宿舍、商场摊位、网吧、汽车、加油站、寺庙、监狱集宿及人口密集场所等。6、注意事项:

(1)、请将本产品牢固置于方便易取之处(例如室内门背后、床头柜内、厨房墙壁、汽车后备箱等),并熟悉使用方法。

(2)、每十二个月检查一次灭火毯。

(3)、如发现灭火毯有损坏或污染请立即更换。

四、火灾处置程序:立即报警,迅速灭火,尽快疏散,自我保护。

2、迅速灭火:

使用灭火器、消火栓灭火,控制出入口,维护现场秩序。

3、自我保护。

五、逃生常识。

(1)保持冷静,克服惊慌、恐怖心理。

(2)注意熟悉环境(通道)。

(3)设法减少烟雾危害(低姿/匍匐/毛巾)。

(4)逃生途径选择。

(5)身上着火迅速脱掉或就地打滚。

(6)正确处理灭火与逃生的关系。

(7)快速逃离危险区域。

六、逃生途径。

(1)不要乘坐电梯。

(2)从室内外疏散楼梯往下跑。

(3)朝疏散指示标志所示方向。

(4)室外水落管、电线杆等。

(5)屋顶天窗。

(6)阳台。

(7)安全绳/自制简易绳索。

(8)避难层(间)。

(9)跳-楼(3楼以下迫不得已)。

逃生途径中注意:第一绝不能跳-楼(高于三层),第二绝不能坐电梯,只能跑楼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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