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儿童教育工作方案优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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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残疾儿童教育工作方案,明确目标、措施与评估,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与社会融入。下面是阿拉网友整理编辑的残疾儿童教育工作方案相关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残疾儿童教育工作方案

残疾儿童教育工作方案 篇1

当同学们每天健康成长时,还有一部分残疾学生由于身体原因不能接受正常的学校教育。为了给这些孩子创造更适合的学习条件,引导教师针对个体科学施教,让这部分儿童健康快乐地成长;对在校的残疾儿童尽可能降低该部分学生因为个体特殊原因对学校和学科教师教学质量统计造成的负面影响,更真实体现任课教师的教学成果;对个别残疾儿童不能到校学习的,安排教师进行送教上门,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残疾学生康复教育需求,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关爱工作保障体系,不断提高教育管理水平,维护残疾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残疾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二、领导机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全体教职工

三、工作目标:

积极探索、创新残疾儿童教育管理模式,把学校建成残疾儿童的温馨家园。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为残疾学生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实现残疾儿童学业有教、监护有人、生活有助、健康有保、安全有护目标。

四、主要措施:

1.每学年初,认真调查摸底,摸清残疾儿童的底数,建立每一名残疾儿童的专门档案。

每年3月、9月及双休日不定期进行送教上门教育。

2.各班新增残疾儿童后,班主任要调查清楚情况,报告学校思教处。学校和班主任根据学生残疾类型、残疾情况做好儿童家长培训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若学生残疾导致无法正常参与学习,无法获取正常学习成绩,应做好儿童家长思想工作。取得家长同意和配合后,为肢残儿童收集整理疾病证明相关材料,有必要时应协调办理保险理赔或休学复学相关事宜;造成永久性伤残并且严重的,学校应建议残疾儿童家长为其办理残疾人证明。

3.引导家长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为疑似智力残疾儿童(弱智生)进行智力鉴定,若鉴定结果为四级及以上智力低下水平,学校应认定为智力残疾儿童,并按照区教育局要求提交资料审核,其考试成绩不列入考核统计。为减轻此类儿童家长经济负担,经家长提交智力鉴定申请,学校同意进行智力鉴定的,鉴定完成后,学校存档。学校每学期从学生公用经费中安排相应经费用于此项补助,每学期补助限额500元。

4.全校师生要关心照顾残疾儿童。班主任是残疾儿童在校期间学习、生活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老师应尽快摸清班级残疾儿童人数及其残疾状况,给予其更多的关心和照顾,并且教育班级其他学生也要关心照顾他们,不得歧视、欺负、侮辱他们。

5.学科教师要根据残疾儿童的残疾情况因材施教,分层要求,适当降低其学习目标;既要确保其人身安全,又要努力让他们学有所得。教学中,要摆正心态,正确对待残疾儿童,不得因为追求教育教学质量而歧视、侮辱他们,努力为残疾儿童营造安全、愉悦的学习环境。

6.学校要建立残疾儿童帮扶机制。每学年统计完成残疾儿童表册后,学校应结合师生实际情况,鼓励和安排教职工与残疾儿童结对,不定期开展结对帮扶送教上门工作。教职工要经常与结队学生谈心,沟通,掌握被帮扶残疾儿童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并给予一定的指导和帮助;定期家访与其监护人交流,及时反馈学生的情况,帮助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定期召开教职工、受助学生、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座谈会。

7.注重对帮扶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结对教职工要多与帮扶对象交流,作到细致入微,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以充分利用我校的心理咨询室,着重进行矫治和帮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让他们体验到生命成长的快乐与幸福,消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鼓励结对学生积极参加主题班会、团队活动、书画展、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各种活动,使他们生活在欢乐、和睦的氛围中,增强学习、生活的信心,体会到学习的快乐、成长的快乐和学校、老师们对他们的关心。

8.加强与帮扶学生父母或监护人的交流与沟通。通过电话家访、实地家访、送教上门等方式充分与家长沟通,指导家长或临时监护人掌握与学校和孩子沟通的方法技巧,提高教育孩子的水平。遇到重大事情,老师要及时与学生父母进行交流,达到真诚沟通、解决问题的目的。还要通过电话、网络等多种形式与家长定期联系,帮助家长提高自身素质,转变教育观念和育人方式,共同关注学生生活、学习情况和心理、生理状况,引导鼓励学生努力学习,自爱自强,实现自食其力。

残疾儿童教育工作方案 篇2

为依法保护残疾儿童的受教育权利,保障残疾儿童能够正常入学就读,让其更多地感受到来自社会家庭和学校的关爱,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年度保障残疾儿童入学就读方案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首先,成立学校残疾儿童入学就读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组员。其次做到“一个同步,四个统一”,即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与义务教育同步发展,并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安排、统一组织、统一检查。把残疾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列入学校工作责任目标。

二、健全制度,加大宣传

落实随班就读工作

(一)完善投入机制,建立以政府拨款为主,学校多渠道筹措特教经费的投入保障机制。

2、学校设立专项补助费,作为正常特教经费的补充。

3、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社会各界捐款捐物,用于残疾儿童家庭的`资助。

(二)完善管理机制。

一是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实行0至15岁特殊儿童普查和登记制度,定期组织残疾儿童情况调查,摸清底子,并建立档案。二是认真搞好残疾儿童鉴别。对受教育情况、社会适应行为情况、智力情况等七个方面进行综合分析。三是防止残疾学生流失,确保他们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为此,学校应采取的措施是:积极组织他们参加各类集体活动,注重对他们进行潜能开发和特长培养,使家长看到了成果,而且让孩子看到了希望,从而克服了厌学心理。加大对残疾生的救助力度,不让一个残疾学生因家庭贫困而辍学或失学。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残疾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卫生等管理,确保他们的身体健康。注重随读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通过班主任或辅导教师对其进行心理指导,让他们能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三、加强教学研究,促进随班就读工作

为了提高随班就读的教育教学质量,学校一是加强教材研究,对普通教材作了一定程度的处理。小学一年级原则上不降低教学要求,从小学二年级开始,实行两类学生同教材、异要求,对残疾儿童降低教学要求。二是加强随班就读课堂教学,注重因材施教,充分体现一体化教学中的个别化教学。

四、培养学生适应能力是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的重要任务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让随读生不仅像正常儿童一样接受普通教育,享有同正常学生一样的学习环境,还在适应能力培养方面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注,让他们接受适当的特殊教育服务,为其升学、就业构建“绿色通道”。

残疾儿童教育工作方案 篇3

为了保障重度智障、脑瘫等儿童因客观原因暂不适宜到学校进行教育的特殊儿童、少年能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真正体现“教育公平”,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促进我城区特殊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完善残疾人教育服务体系,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入贯彻落实《南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和《青秀区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xx-20xx年)》(青政发[20xx]27号)等文件精神,真正把“送教上门”这项工作落到实处,结合我城区的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服务对象

送教上门服务对象为城区残联发证(登记)并居住在青秀区辖区内,确实不能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特殊教育学校(班)接受教育,但基本具有接受教育能力,并愿意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6—15岁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以下简称“中、重残少儿”)。

二、服务目标

送教上门服务是以学校教师为主,乡镇、社会志愿者参与的施教队伍,为中、重残少儿提供包括认知课程、适应性课程、身体康复等教育及训练课程,发展其教育潜能,提高认知、适应生活、适应社会的能力,同时注重家长的康复知识培训。让中、重残少儿享有受教育权利,逐步融入社会。

三、服务原则

(一)按学校服务地段就近送教原则;

(二)“送教上门”服务遵循家庭自愿、定期开展、免费教育的原则;

(三)送教方式遵循个别送教和集中到社区、邻近学校送教相结合原则;

(四)示范教育和指导家长相结合原则;

(五)“医教”相结合的原则;

(六)因人施教、循序渐进的原则。

四、送教内容

送教上门老师应根据每个中、重残少儿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努力提高中、重残少儿的认知能力和适应生活、适应社会的能力以及康复能力。

(一)教学内容

学科类知识;送教老师根据学生的实际水平选备教材内容和知识点;运用家庭资源及其他本土资源进行认知教学、生活自理训练。

(二)康复训练

感知、运动、语言等缺陷补偿;运用特奥运动项目进行训练;医教结合进行运动康复。

(三)保健指导

医生或送教志愿者对家长进行保健、康复常识培训和专业康复指导。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教育、财政、卫计、残联、民政、镇、街道、开发区等部门组成的送教上门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协同推进实施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送教上门的师资、经费、补贴、康复训练、志愿人员和残疾少儿调查等问题。各单位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共同做好送教上门工作。

(二)将“送教上门”的残疾儿童纳入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统一管理,同等享有每人每年6000元的财政公用经费的拨款。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用于送教教师购买意外保险费、交通费、误餐费等。

(三)保障教师权利和安全。对承担“送教上门”工作的学校在师资、经费、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和保障。每次到家庭(分教点)开展送教服务应有2名及以上人员,白天时间进行。各部门、各单位共同做好送教服务人员的安全工作。

(四)结合实际做好“送教上门”人员的工作量标准确定。送教上门服务的教师按每次3课时计入教师工作量,纳入学校绩效考核,同等条件下职称优先评聘。

六、实施方法

(一)成立领导小组,拟定工作方案。成立青秀区特殊教育“送教上门”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各相关工作部门要成立特殊教育“送教上门”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负责协调、处理特殊教育“送教上门”服务相关工作,拟定工作实施方案,并按方案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区教育局,主任由赖清玲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曾慧文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基教股、各小学校长组成,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城区中小学特教工作,联系电话:。

(二)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

1.城区残联每年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实名调查和登记工作,摸清情况后,由青秀区残联区分类型整理汇总,填写《青秀区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报送城区教育局。

2.城区卫计局要协同医疗机构,会同残联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适龄儿童参加筛查、诊断和治疗康复的`衔接机制,做好残疾预防宣传教育;普及残疾预防知识;对中、重度残疾儿童做好干预康复治疗。

3.城区财政局要将“送教上门”工作所需的教育教学设备配置及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按时拨付,并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4.城区民政局要加强对康复辅助器具的宣传推广,普及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相关知识,让中、重度残疾儿童能正确安全使用康复辅助器具。对生活困难的中、重度残疾少年儿童给予资助。

5.城区教育局根据城区残联提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名单,组织中、重残少儿所在服务地段的学校送教上门的具体工作。

6.各镇(街道、开发区)协助辖区内中、重残少儿送教上门的管理工作,组织志愿者参与“送教上门”服务工作,为设立分教点服务提供场地,协同教育部门实施教学指导服务工作,确保中、重残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三)明确服务队伍,实施服务工作

学校要将送教上门服务纳入学年工作计划和教学常规工作中,形成常态化管理。选派责任心强、热爱残疾学生,思想、业务水平较高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开展“送教上门”,实施教学指导服务工作,确保中、重残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四)总结工作经验,推广先进典型

各实施部门(单位)要认真总结开展服务工作以来取得成绩,对在开展送教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要予以表彰奖励,将工作开展中取得的成功经验进行推广,并积极探索“送教上门”服务的新方法,确保我城区特殊教育“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七、工作要求

(一)办公室每学期开学和期末各召开1次业务指导组及送教教师工作会,研究计划,总结工作,交流经验。

(二)送教学校建立“送教上门”工作档案。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学生基本情况、学生发展评价资料,教学过程资料,个别化教育方案、训练记录等。

(三)保证“送教上门”时间,原则上送教上门服务的教师按每周1次,每次3课时(包括学生教育教学、康复训练及家长培训等)。

(四)多形式开展服务。提供送教上门的学校可根据服务对象情况,灵活选择送教上门的服务方式。

1.集中学校开展服务。利用部分学校和单位现有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家长定期定时陪同中、重残子女到学校(社区)资源教室开展康复训练和教学活动。

2.到服务对象家庭一对一的服务。对于居住较分散、离学校路途较远的中、重残少儿,学校责任教师(志愿者)到其家中进行一对一施教。

3.设立分教点服务。中、重残少儿居住相对集中的,在服务对象所在的自然村、社区服务中心、康复(福利)中心设立分教点,集中开展服务。

4.协同教育服务。学校与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特教培训机构等合作举办分教点,共同开展教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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