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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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方案包括目标设定、指标体系、数据收集、评估反馈和激励机制,旨在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具体实施方案”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做好20XX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切实发挥考核的推动作用,根据《20XX年度邹城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邹事考〔20XX〕3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范围

街道财经服务中心、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街道社会公共服务中心、街道为民服务中心、街道网格化服务中心。

二、指标体系

考核体系由定性指标、定量指标、加减分事项组成。党的建设指标实行定性考核,考核要点按照"好""中""差"三个等次确定结果,"好"等次占比不超过参加考核事业单位总数的30%。履行职责、创新创优、综合测评指标实行定量考核,按照百分制定量赋分。

(一)定性指标。

1.政治思想建设。着重考核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情况;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情况等内容。其中,"四个意识"不牢固、"四个自信"不坚定、"两个维护"不坚决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该单位绩效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

2.干部队伍建设。着重考核贯彻《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情况;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关于贯彻〈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实施意见》和年度培训计划,提升干部能力素质工作情况;执行干部管理监督规定情况;落实年轻干部配备比例要求,推进年轻干部选育管用工作情况等内容。

3.基层组织建设。着重考核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所属人员参与"灯塔-党建在线"学习教育、学习强国APP学习使用情况、"三会一课"等党组织活动情况。

4.作风纪律建设。着重考核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省委实施办法情况;问责追究和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情况等内容。

(二)定量指标,总分值100分。

1.履行职责,分值60分。

(1)重点任务(分值30分)。主要包括市委市政府和街道党工委举办单位交办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

(2)主要职责(分值30分)。主要包括主责主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

2.创新创优,分值20分。

(1)工作创新(分值10分)。主要考核理论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情况。

(2)提质增效(分值10分)。主要考核提升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情况。

3.综合测评,分值20分。

(1)举办单位评价(分值12分)。由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及副科级干部针对事业单位工作成效、班子运行情况、公益服务质量进行打分测评。

(2)服务对象评价(分值8分)。由各事业单位服务对象针对事业单位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态度情况等进行打分测评。

(三)加减分事项。

对服务全街道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获得上级党委、政府表彰的;对服务全街道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获得上级组织部门、人社部门、本系统业务部门单独或联合表彰的;创新创优经验做法在邹城市级以上复制推广的;向上级争取政策、工程、项目、资金,为所在行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及团队成效明显的,予以加分。

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巡视、巡察反馈重大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考核资料不实的,上年度绩效考核发现问题整改不力的,予以减分。

三、考核机制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由街道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街道事业单位专业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党建群团工作办公室,承担街道事业单位专业考核委员会日常工作。专业考核委员会在邹城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领导下,承担本街道考核工作,可结合本街道全员绩效考核统筹进行。

四、考核程序

考核按照制定实施方案、开展自我评估、实施年终考核、确定考核等次、反馈公开结果等程序进行。具体工作安排:

(一)制定实施方案及评价评分标准。按照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有关规定,街道专业考核委员会拟定考核实施方案,明确具体评分标准。

(二)结合平时考核。街道专业考核委员会健全完善平时考核制度,全面了解被考核单位日常工作情况,实行写实考核,推进督考结合。

(三)开展自我评估。12月15日前,被考核单位对照考核指标评价评分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形成总结报告(定性、定量考核内容各不超过2000字),报送街道专业考核委员会。

(四)实施年终考核。12月20日前,由街道专业考核委员会对各事业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考核,12月25日前,全面完成年终考核工作。

(五)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确定为优秀等次的,须党的建设总体评价为"好",定量指标赋分为80分及以上,优秀占比原则上不超过30%;确定为良好或一般等次的,须党的建设总体评价为"中"及以上,定量指标赋分为60分及以上;党的建设总体评价为"差"的,考核定为较差等次。完成年终考核工作后,街道专业考核委员会结合平时考核情况,提出考核等次初步意见并公示,撰写考核情况报告,附被考核单位存在问题清单,报市事考办。

(六)反馈公开结果。市事考办将向街道专业考核委员会反馈考核结果,并进行公示。街道专业考核委员会将考核情况通报被考核单位,指出问题和不足,明确改进工作的要求。

五、结果运用

(一)强化综合研判。专业考核委员会深入分析考核工作情况,研究提出改进考核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促进整改提高。被考核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切实改进工作。专业考核委员会强化指导监督,并将整改情况列入下年度考核内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强化激励约束。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干部选拔任用、物质奖励的重要依据。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事业单位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勇于开拓、主动作为,全力配合做好事业单位考核工作,确保考核"指挥棒""助推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二)压实责任。街道专业考核委员会要敢于担当、认真负责,确保考准考实,及时优质完成考核任务。各事业单位要强化分析研判,认真梳理总结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三)严肃纪律。街道专业考核委员会考核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考核纪律,认真落实考核要求,严禁推诿扯皮、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平衡照顾,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对履行考核责任不力、违反考核纪律要求,造成考核结果失实的单位和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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