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宣传活动方案【汇编3篇】
通过多渠道宣传,结合当地特色,组织丰富活动,吸引游客,提升目的地知名度,促进经济发展,增强文化交流。下面是阿拉网友整理编辑的旅游宣传活动方案相关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旅游宣传活动方案 篇1
为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创新热情,缓解员工的工作压力,放松身心,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经公司研究决定于1月份组织员工外出旅游,特上报集团公司批准同意,制定本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创新热情,丰富员工业余生活,增强集体凝聚力和团队精神,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陶冶员工情操,锤炼良好的服务意识,提升窗口服务单位形象。
二、活动项目
上海5日游(具体行程附后)
三、活动成员
中层干部及员工,共x人。
第一批:共10人,人员名单第二批:共11人,人员名单
四、时间安排
第一批:1月17日-22日(早上7点出发)
第二批:1月23日-28日(早上7点出发)
五、组织安排
各科室在合理安排工作的前提下,依据活动时间组织人员分批次外出旅游。每批设领队1人、后勤1人和联络员1人,共同负责旅游中的具体事务。第一批:领队、后勤、联络员。第二批:领队、后勤、联络员。
六、活动要求
1、所有人员必须遵循公司制定的行程线路、时间、人数和批次的安排。
2、活动中任何人不可擅自脱队,夜间或自由活动时间,需单独离队的,必须征得领队同意。如经过陡坡密林、悬崖蹊径、急流深洞等一些危险区域景点时,要尽量结伴而行,千万不要独自冒险前往。
3、活动中,所有人员必须讲文明礼貌,自觉遵守公共秩序;谨慎小心,警惕上当受骗,以防上当受骗造成自己经济、财物上的损失;严禁活动中打牌、赌博。
4、请随身携带身份证,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联络员随时能联系到人。所有人员必须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
旅游宣传活动方案 篇2
今年12月4日是“六五”普法规划实施后的。第xx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了认真落实教督字236号文件《关于开展“”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同时充分利用今年“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掀起新的全民学法高潮,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推进法治学校建设的进程。艺术学院团委制定《“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方案》,进一步推动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以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六五”普法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开展好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体师生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为促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氛围。
二、活动主题:
“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三、活动内容:
1.在学校组织发放法制宣传材料的同时,各班组织学生阅读并记录法制宣传标语。具体内容可以参照以下几条:
⑴认真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加强农村法制宣传
⑵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⑶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
⑷弘扬法治精神推进法治学校建设
⑸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相统一,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
⑹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
⑺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自觉学法守法用法
⑻学法律讲权利讲责任讲义务
⑼弘扬法治文化传播法治文明
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开展“五五”普法教育
⑾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为统领掀起“五五”普法新高潮
2.各班出一期以法制教育为主题的黑板报,并组织学生参观学校展示的法制、禁毒等图片展览。
3.各班组织开展一次小型法制知识讲座,在学生中广泛开展“法在身边”教育活动。
月1日—12月15日,继续悬挂“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教育科学发展”等法制宣传横幅标语,营造法制宣传的氛围。
在“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结束后,艺术学院分团委将法制宣传日活动情况和“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情况统计表及时上报学校团委。因此,请各班对照本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落实有关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旅游宣传活动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实际,突出主题,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覆盖面广、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
二、活动主题
关注消防珍爱生命共享平安
三、活动内容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开展"119"消防日宣传活动,并将"119"消防日活动扩展为"消防宣传周"、"消防宣传月"活动,不断增强"消防日"活动的社会影响力。要结合"防灾减灾应急避险走进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系列活动、消防志愿者行动、火灾隐患有奖举报活动,深入扎实的推进我县消防宣传工作,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关注消防安全,参与消防工作,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一)认真谋划,切实做好《消防法》宣传普及的准备工作。新修订的《消防法》即将颁布,这是我国消防法制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深刻领会做好《消防法》宣贯工作的重大意义,提前谋划宣贯活动实施方案;要将《消防法》的宣贯作为今年"消防日"宣传活动的重点,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文艺等传播资源,发挥消防志愿者的作用,广泛宣讲新的《消防法》,并结合消防宣传"六进"工作,加大消防法律的普及力度,确保《消防法》颁布后能迅速在全社会掀起学习、宣传《消防法》的热潮。
(二)各有关单位要紧紧围绕"关注消防,珍爱生命,共享平安"这一宣传主题,立足实际,努力在宣传形式和内容上取得突破,积极营造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覆盖面广、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氛围。
1、打造"消防志愿者"公益行动平台。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以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公安部等13部门、团体联合印发的《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实施意见》(-通字〔20--〕-号)为切入点,根据《浙江省消防志愿者行动实施意见》的要求,吸纳所有热爱消防公益事业的社会成员加入消防志愿者队伍,形成各行各业、广大群众以"消防志愿服务,建设美好家园"为己任,自愿加入消防志愿者组织、参与消防宣传服务活动高潮。积极组织广大消防志愿者深入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区、街道、农村,开展以消防宣传教育为主,预防和整改火灾隐患、消防安全救助为辅的系列公益行动。
2、打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一条街".有条件的乡(镇)要结合本地文化特色,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以漫画、墙绘、灯箱公益广告、户外视频等为宣传载体,设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一条街",形成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和强大的视觉冲击力。
3、打造"社区(农村)主题消防宣传角".各乡(镇)要借助本地具有一定规模的社区(农村)现有固定设施,将消防设施、消防知识融入其中,设立"社区(农村)主题消防宣传角".要充分发挥基层协管员和驻村大学生的基层优势,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使消防宣传主题角切实成为村(居)民学习消防知识的好去处。
4、举办一场"消防趣味运动会".有条件的乡(镇)可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相关部门和重点行业的有关人员,以知识竞赛和传统体育竞技运动会相结合的方式,将消防知识、消防业务技能融入其中,让参与人员在运动中掌握消防知识和消防业务技能,提高消防宣传效果。
5、举行一次"疏散逃生自救演练".县房管、消防等部门要结合我县当前正在开展的高层建筑专项整治活动,组织高层建筑或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内的居民或从业人员,举行一次火灾疏散逃生演练,传授各种消防逃生要领,让参与人员得到充分体验感受,进一步掌握疏散逃生的知识、方法和技能。
6、制作一批"消防公益宣传广告".各乡(镇)要积极制作一批"消防知识挂图"、"消防知识环保袋"、"消防知识年历(挂历、台历)"等,并发放给群众。要根据本地实际,在社区、村(居)及人流量大、受众面广的场所,开展发送消防宣传品、张贴消防安全宣传画或警示标语、播放消防宣传片或宣传字幕等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消防知识宣传普及面,切实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
7、开辟消防宣传"固定课堂".县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安消防站的消防科普教育培训功能,加大开放力度,完善活动内容,改进宣传手段,增强针对性、知识性,提升吸引力、感染力,切实让各界群众"来有所学,学有所获".
8、进行一次"火灾隐患自查、互查"活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发动基层站所、办事处、村(居)委会等社会基层组织,开展火灾隐患自查、互查活动,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让群众在实践中进一步认识火灾隐患的成因、危害等,促进火灾隐患的整改。
四、活动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县府办分管副主任为组长,县公安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安监局、教育局、消防大队等单位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县开展"119"消防日宣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经费,发动群众参与,全面开展宣传。
二要加强宣传报道。县广播电视台、新闻信息中心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辐射面广的优势,大力宣传报道改革开放30年来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取得的成就,及时报道各级党委、政府关注消防安全、支持消防工作,各有关单位大力整治火灾隐患的举措和成果,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不断扩大"119"消防日和"消防宣传月"活动的社会影响,确保今年"119"消防日和"消防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三要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本地、本单位开展的有特色的宣传活动,要及时编制成信息报送给--县开展"119"消防日宣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宣传成效明显、社会影响良好的宣传活动,县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将及时进行总结并在全县推广。同时,各乡(镇)要认真制定"119"消防日和"消防宣传月"宣传活动实施计划表,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各乡(镇)的宣传活动实施计划表要求于11月11日前上报县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郑--,联系电话及传真:-----),"消防宣传月"活动总结要求于12月2日前上报县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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