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机制 考核机制方案精彩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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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机制方案【第一篇】

一、运行与管理体制

1.实行团队负责人负责制。团队负责人全面负责团队内部的科研、教学、人才培养及相关资源的统筹安排等工作。

2.各团队在行政管理上直属学院领导,并定期接受考核、评估和指导,在学术管理上主要接受所在学科统一安排和院学术委员会的指导。

3.各团队应制订中长期发展计划,明确团队的总体目标,主要研究方向、预期完成的具体指标及年度工作目标等。团队每年年初要提出当年工作计划,年终提交团队工作年度报告。

4.学院应努力为团队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不定期地召开院学术委员会会议,对各团队的发展状况和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把握团队的发展方向。同时,负责协调解决院内、外和学科团队之间在发展中所出现的各种相关问题。

5.学院不同层次的研究平台,由学院统一协调,实现资源共享,在满足研究平台自身需要的前提下,优先保证为学院各团队成员的教学、科学研究服务。

6.学院原则上允许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教师条件成熟时开拓新的研究领域、成立新的创新团队。

7.一个聘期结束后,允许团队成员按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优化重组。团队成员变动后,正高级职称的教师实验用房可按进入团队时根据《生环学院用房管理办法》计算得到的面积从原团队调整出去(科研项目部分只计算独立承担部分),副高以下职称教师用房等资源归属原团队。具体实施由团队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协商解决。

8.教学实验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进入创新团队。

二、团队负责人的职责

1.团队负责人需协助学科负责人、学科方向负责人对学科或某一研究方向的工作负责。

2.团队的建设应紧紧围绕学科方向和特色进行,团队成员保持相对稳定,以便集中力量形成团队及学科的优势和研究特色。

3.负责或协助做好相关学位点的申报、建设工作。

4.根据学科发展和团队发展需要,协助学院和学科制定、实施团队师资培养规划和人才引进工作。

5.应根据本团队的发展目标和团队成员组成情况,制订适合于本团队的运作体制和管理制度,包括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实验室管理等,确保团队的正常运作。

6.负责落实、执行学院下达的与学科相关的各层次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

7.接受学院、学科对团队负责人的检查、考核和测评工作。

三、团队负责人的权利

1.具有对本团队建设费的使用规划权。

2.具有对本团队人才引进推荐和调配权。

3.具有对本团队成员的考核、进修、晋升的。建议权。

4.具有对本学科、本团队发展规划的建议权。

四、团队考核

1.团队考核分教学和人才培养、科技工作、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3项工作。

2.学院对团队进行年度考核时,每项工作评出优胜奖、优良奖、鼓励奖各1个。根据实际情况还可评出特色工作奖若干个。

3.各团队可根据年度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和取得的成绩,对照团队考核评分细则(见附件1),填报考核表并自行申报各个奖项。考核表最后的分值作为评比的参考依据。

4.科技工作以单位岗级得分为考核依据(即总得分除以团队成员总岗级),教学与人才培养工作以人均值为考核依据(即总得分除以团队成员人数),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以总得分为考核依据。

5.学院成立考核小组,成员由学院党政领导、学院办公室主任和各团队负责人组成。各奖项最后由考核小组投票产生。

6.学院年终考核奖将根据各团队的考核情况发放。优胜奖、优良奖(或特色工作奖)、鼓励奖得分分别为3、2、1。团队每得1分,考核奖在基准奖基础上上浮5%,得分为零的团队发放基准奖。办公室人员和没有进入团队的人员的考核奖由考核小组根据工作情况投票决定。

五、上述条款由学院负责解释。

生环学院

说明:

1.精品课程分值由负责人进行分配。

2.理论授课工作量包括讲课工作量和实践教学环节工作量,指导教师和就业指导中的n1和n2分别指学生数和教师数。

3.出版社、学术刊物的级别按浙江工业大学人事处的相关规定认定。

4.国内出版的英文期刊与同名(或实质同名)的中文期刊同等对待;不被SCI、EI和ISTP收录的国际期刊论文以A类计;作者、篇名、内容相同的不能重复计算;对期刊的增刊、无期号的专刊降一级对待,如核心刊物降为一般刊物处理;SCI收录的会议论文不记分;论文以前1年发表的统计为准,其中SCI、EI和ISTP收录的论文以科技处提供的信息为准。

5.发表的论文须以浙江工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论文按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进行计分,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分属于不同团队时,请相关团队协商进行计分。

6.获奖、授权专利等均须以浙江工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

7.纵向项目以和横向项目到款数以科研处当年年度统计为准,项目以统计年新上项目计。

8.重大横向项目是指单一项目的年到款(技术开发费)≥100万元。

9.团队内部活动组织、宣传报道认定,以信息报道形式在学院网站上发布为准。

10.各类会议的缺席情况、材料上交情况等以办公室记录为准。

11.如出现教学事故(以教务处文件或通报为准),教学和人才培养实行一票否决;科研上出现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事件(以科研处文件或通报为准),科技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12.队伍建设与精神文明的其他栏中,其他栏分值由学科办公室或学院办公室视具体情况给予评分。

13.各团队合作承担的课程建设、科研项目、获奖成果等,通过相关团队进行计分。

考核奖惩制度【第二篇】

一、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公司各部门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主体作用,确保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标准、安全措施的'落实,有效控制事故隐患,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三、安全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组织实施。

四、公司每年年初以文件形式,对单位优秀安全管理人员级驾驶员进行表彰。

五、公司对优秀安全管理人员级驾驶员进行考核的标准为:

1、优秀安全管理人员评选条件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真抓实干且责任心强,敢于大胆严格管理,工作扎实有效。

(2)有创新意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措施及在平时工作中没有弄需作假,认真将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3)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4)团结同志,民族团结工作好。

(5)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时上报安全生产资料。

2、先进驾驶员评选条件

(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制度,本年度无交通事故;

(2)经济效益名列前茅,服从分配,按时完成运输任务。

(3)积极参加安全学习、培训和安全活动,安全行车,文明驾驶,礼貌待客,无任何投诉。

(4)无违章违法行为,无超速等现象,GPS无人为损坏掉线等行为。

(5)团结同志,民族团结好。

六、奖罚

对优秀安全管理人员奖励500元,驾驶员奖励500元。

考核奖惩制度【第三篇】

一、为了发挥教师的群众作用,以代课为重心,跟随到各个班,配合班主任做好班级工作(特别是班主任不在时),并随同所在班级对教师进行考核。

二、每学期结束前,校长对教师的工作态度,敬业精神等方面,以胜任、满意、基本满意、较差四种类型进行考核,然后分别以90、85、80、75量化后取15%作为一项考核内容。

三、期末由全体教师分别对每个教师进行无记名的测评,即以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类分别以90、85、80、75量化后取10%作为第二项考核内容。

四、期未由所代课班级学生对教师的教学态度、效果等以很好,较好,一般,差四类,仍以90、85、80、75量化后的20%作为第三项考核内容。

五、所代学科的'期中、期末学生总均分的30%作为第四项内容。

六、学生上、下学期的智育总均分的15%作为第五项考核内容。

七、教师出勤记10%,制度另行规定。

八、说明:

(1)学生的智育成绩,必须由教务处审查,签字,方可为准。

(2)学生德育成绩由政教处审查提供。

(3)所有教职工中(校领导、后勤)产生一名受奖者。

(4)教师的总成绩=(第一项的成绩+第二项的成绩+第三项的成绩+第四项的成绩+第五项的成绩)/5。

(5)排名为后三名的教职工不奖励,其余教给予100,90,…,依次类推的物质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6)凡班级出现严重事故的,一票否决,即班主任和跟班教师取消受奖资格。

考核机制方案【第四篇】

为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骨干教师队伍,鼓励教师在学习和研究的状态下工作,同时,也为了更好地在整体上推进我校教师队伍的建设,对照沙区示范初中的办学标准,特制定我校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实施细则。

一、考核对象

学校骨干教师培训班学员。

二、考核办法

1、个人申请,评选领导组对照条件,量化打分。

2、评选拟订名额为10名以内。以后每两年评审一次,评审时间暂定为下一年的10月份

3、提供的`有关证件或材料须是原始有效的。

三、评选考核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一票否决

1、不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违法乱纪现象。

2、经过学校行政领导组集体研究,认为不支持学校工作或不服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安排者。

3、不满工作量(有特殊原因而不满工作量,时限不能超过一年)。

4、近3年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5、在教学期间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者。

6、未经学校允许外出兼课者或开展有偿家教或从事第二职业者等。

7、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五、考评指标及量化分值

(一)、师德师风(8分):

依法执教,廉洁从教,敬业乐业,关爱学生,尊重家长合格4分,良好6分,优秀8分

(二)理论学习(6分):

读一本书,写心得体会4分;参加理论学习,有笔记2分

(三)教学实践:(60分)

1、教学成绩:(17分)

(1)在学校的学生评价中,每学期得分在年级排名前五名的为2分,在5—10名得1分(每学期考核一次)。

(2)教学效果进步很大15分;教学效果进步较小10分;无进步8分。

2、教案:教案完整规范为2分;

3、优质课:(6分)

校、区、市级示范课或观摩课分别为2分、4分、6分。(计最高级别,不累计)

4、常规课(10分)

(1)组织教学2分

(2)课堂引导2分

(3)课堂效益2分

(4)作业批改2分

(5)课后辅导2分

5、教育活动(6分)

(1)配合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3分

(2)完成一份教育案例分析3分

6、教学常规(4分)

(1)不迟到2分

(2)佩带校卡1分

(3)使用普通话1分

7、帮带工作:(15分)

(1)培养的青年教师成效显著。2分

(2)辅导的青年教师获奖。1分

(3)在各类教师培训活动中承担授课任务。2分

(4)督查所在的备课组的教育教学活动10分

(四)教改科研(26分)

1、课题研究:参与课题研究。按校级2分、区级3分、市级及以上5分。

(计最高级别,不累计)

2、论文:

(1)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按区级、市级及以上4分。(计最高级别,不累计)

(2)教学论文、案例等评比获奖。按区级2分、市级及以上4分。

(计最高级别,不累计)

3、集体教研:

(1)积极参加校、区教研活动(3分)

(2)组织校本教研专题讲座,校内1次2分、市区级1次3分,累计不超过5分

(计最高级别,不累计)

(3)教研活动中专题发言,校内1次1分、市区级1次2分,累计不超过5分

(计最高级别,不累计)

(五)特殊贡献奖(实行加分)

1、送课:为区内学校或对口支援学校送教(带教)

2、发挥特长,做出突出贡献或荣获国家、地方政府颁发的特别奖励。(10分)

3、督查所在的备课组的教育教学活动,成效显著。10分

考核机制方案【第五篇】

为充分调动全市上下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的积极性,推进全市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着眼于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充分调动各县(市)、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抢抓机遇、集中精力狠抓项目建设的积极性,着力促进加工制造类、农业产业化、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重点项目建设,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后劲。

二、考核原则

(一)公开、公正、公平、实事求是。

(二)区别对待,分类评价。综合考虑各单位基础条件、项目质量、项目来源等因素。

(三)平时工作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平时�

三、考核范围

各县(市)、区委和人民政府,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基地管委会、南部工业区管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重点产业支撑项目,省、市重点项目业主单位(市属以下);管理和服务于省重点产业支撑项目的省、市重点项目工作人员。

四、考核标准

(一)先进单位考核

考核采用积分制,基础分为200分(其中:完成城镇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占80分,完成年度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占120分)。在此基础上,根据完成情况增减分数。

1、市属及以下单位的省重点产业支撑项目、省重点项目(包括前期项目和在建项目),每个单体项目加10分;完成年度计划再加10分;未完成年度计划的,每个项目减15分。市属及以下单位的市重点建设项目(包括前期项目和在建项目),每个单体项目加5分;完成年度计划再加5分;未完成年度计划的,每个项目减8分。

2、当年新开工的重点项目,按投资总额,分段记分。总投资1亿元至5亿元市属及以下单位的项目加5分;总投资5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市属及以下单位的项目加10分;总投资10亿元以上20亿元以下市属及以下单位的项目加20分;总投资20亿元以上50亿元以下市属及以下单位的项目加40分;总投资50亿元以上的项目加60分。

3、每开工建设一项农业产业化、加工制造业、商贸服务业单体投资1亿元以上市属及以下单位的重点项目加1分。项目总投资额以1亿元为基数,每超过5000万元分别再加1分。

4、省属及以上单位的省重点产业支撑项目、省市重点项目,每个项目加2分,完成年度计划再加2分。未完成年度计划的,每个项目减2分。当年新开工1项单体投资5亿元以上的省及以上单位的项目再加2分。

5、市属及以下单位的重点项目,当年实际完成投资额达到5000万元加1分,实际完成投资额每增加5000万元分别再加1分。省属及以上单位的项目按上述标准减半加分。

6、每竣工投用一项省重点产业支撑项目、省重点项目加5分;每竣工投用一项市重点项目加2分。

各县(市)、区和各管委会自己引进的项目,视同市属及以下单位项目。项目总投资额以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投资额为依据。实际完成投资额以统计报表为依据。

(二)项目单位考核

1、种植业、养殖业项目单体总投资8000万元以上的;

2、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

3、省级以上认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

4、一般加工制造类项目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

5、基础设施、基础产业类项目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

6、服务业项目总投资2亿元以上的。

对以上项目的年度计划完成情况考核,项目总投资额以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投资额为依据,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以统计报表为依据。政府投资的项目不在奖励范围内。

(三)先进个人考核

在省重点产业支撑项目和省、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

五、考核程序

各县(市)、区和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基地管委会、南部工业区管委会或项目单位,每月和年终分别填写“重点项目完成情况进度表”,并于每月6日前将上月、次年1月6日前将上年的完成情况,报市重点办。市重点办会同市考核办组织专门小组对完成情况进行抽查核实,然后计算并汇总各单位最终得分。

先进单位考核程序:依照上述标准评分汇总后,按照市内五区和高新区、辛集市、四个组团县(市)以及其它县(市)、区,五大基地管委会和南部工业区管委会,共四个层次分组,按总积分排名。

项目单位考核程序:项目竣工投用后,在符合奖励范围和标准的项目中,按一定比例择优给予业主单位一次性奖励。

先进个人考核程序:由各县(市)、区和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基地管委会、南部工业区管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推荐,市重点建设领导小组审定,报市政府决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六、奖惩办法

以平时工作情况为主,根据日常项目调度、工作成效、指标完成等情况,参照年终集中评价,形成综合考核结果。由市重点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考核办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结合与上年度考核位次进位等情况,分组评价,提出奖励方案,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查后,报市重点建设领导小组研究批准。

(一)建立重点项目建设奖励专项资金。每年由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奖励石家庄市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二)对先进单位的奖励。各县(市)、区和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基地管委会、南部工业区管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以积分排名,参考当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总体情况,综合考虑各地各部门实际情况,确定奖励数额和奖金数量。所有先进单位获得的奖金中,各县(市)、区政府和各基地管委会、南部工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以及所属的重点项目主管部门(处室),各获奖金额的50%。奖金分配时,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其所属的重点项目主管部门正职分别获其奖金额的40%,其余由正职安排奖励相关人员。

(三)对先进个人的奖励。应从直接从事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和服务的人员中推荐,经市重点建设领导小组确定,每人发放一定数额的奖金。

(四)对总投资50亿元及以上的现代服务业、加工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项目,所用土地由市政府负责解决,并奖励引进人员1000万元人民币;对大型总部经济且现金流发生在我市的,奖励引进人员100万元人民币。

(五)对每组积分最后一名的县(市)、区委和人民政府,各基地管委会、南部工业区管委会,实行诫勉告诫。当年考核最后一名的,对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黄牌警告;第二年考核仍为最后一名的,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停止工作。

(六)本办法由市重点办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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