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开展202X清风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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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开展清风行动,旨在加强廉政建设,推进反腐倡廉,提升干部素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县开展202清风行动工作方案”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县开展2022清风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禁止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严惩非法猎捕、采集、交易、运输、寄递、食用野生动植物行为,协同推进全链条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全面巩固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长江十年禁渔等成果,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等11部委《关于开展"2022清风行动"的通知》(林护发20225号)文件精神及xx省林业局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代号为"2022清风行动"的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合行动。并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生物多样性、管控外来物种、防范公共卫生风险的战略部署,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打击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食用、进出口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将重点打击与综合整治相结合,健全联合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坚决清除线上线下野生动物非法贸易,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为维护生物安全、生态安全和切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二、工作目标

1、通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遏制非法猎捕、杀害、人工繁育、出售、收购、运输、食用、经营利用、进出口活动,坚决遏制破坏我县濒危树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古树名木的行为。

2、通过督导企业自律,引导网络交易、直播、短视频、社交等线上平台和市场、餐馆等线下交易场所严格管控非法贸易和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行为。

3、通过宣传行动成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打击以下违法行为:

1、加强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清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林业局,负责行动的组织协调。

2、由林业局、市管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生态执法大队组成联合行动组,对全县相关交易市场的实体店铺和宾馆饭店、养殖场(户)进行认真排查,及时发现和严厉查处非法收购、出售、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依法查处非法出售禁用猎捕工具以及非法制造、销售"电毒炸"工具,非法网具等,取缔非法制造窝点、作坊。

3、各乡镇组织执法人员、护林员对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保护地、野生动物栖息地进行巡护值守,及时清除捕猎工具,及时发现非法捕杀野生动物行为。

4、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针对物流企业落实实名制、货物抽检抽查的监督检查,配合相关部门查处非法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5、加强濒危树种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保护。各乡镇加大对我县濒危树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古树名木的养护及保护工作,坚决打击破坏野生植物及其生态环境的行为,保障我县野生植物种群恢复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6、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各乡镇要结合"世界湿地日、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世界环境日、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等宣传活动,开展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的宣传活动,向各村各社区张贴宣传单、宣传册等。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严密部署。各乡镇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力以赴,加大对专项行动的投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2、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各乡镇林业、农业、派出所等部门要协同配合,全力以赴投入到专项整治行动中去,把查处破坏野生动植物案件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切实做好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做到认识统一,行动一致。

3、调查摸底,扎实推进。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行动前,各乡镇各乡镇要对辖区内从事野生动植物资源经营利用场所展开一次彻底的调查摸排,行动前要结合摸排结果,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监督的力量,对一些查处难度大、阻力大、违法行为进行全程曝光,促进案件的顺利查处。

4、严格执法,依法打击。专项行动中,各乡镇要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稳、准、狠地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活动。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违法犯罪案件,不管涉及哪个地方、哪个部门、哪个人,都要严格查处,决不手软。

5、落实制度,及时上报。请各乡镇将联合行动成果以《"2022清风行动"成果表》,于2022年5月10日前报送至县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办公室汇总。重大情况和重特大案件,请随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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