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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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1
为有效遏制全市电气火灾高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20xx】4号)要求,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排查整治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力争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实现电器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质量明显提升,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全市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临汾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县长,市级教育、经信、民政、住建、交通、商务、文化、卫生计生、工商、质监、电力、水利、旅游、文物、宗教、民航、邮政、人社等部门的分管领导。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承担领导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王永国兼任,负责了解掌握并定期通报各地区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研究协调综合治理有关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专门工作机构,明确各有关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实施本行政区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细化制定操作性强的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分行业、分领域组织开展排查治理。要定期分析研判、督导检查、通报情况、集中调度、联合执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根据本级政府的治理方案,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制定本行业、本系统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方案。
三、治理内容及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电器产品生产质量综合治理。
1、全面开展电器生产领域治理。质监部门要严格落实电器产品生产企业资质审批、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督促电气产品生产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加大对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非法生产行为,严查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等生产企业在绝缘材料、阻燃原料、线芯材质、线径等方面不符合标准生产的违法行为,严查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充分利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及时依法公开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电器产品名单,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质量源头监管机制,规范生产秩序。
2、全面开展电器产品流通领域治理。工商部门要督促电器产品批发市场、销售储存仓库以及销售门店等电器产品销售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加大对上述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厉打击销售无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加强对以x络、直销等方式销售电器产品的监管,把好“线上、线下”电器产品销售质量关。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流通领域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全面开展建设工程领域电气综合治理。
3、加强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质量管理。住建部门要组织、督促各设计单位规范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落实电气工程设计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查设计单位不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的行为,依法追究因电气设计不符合标准规范而导致电气火灾事故的设计单位责任。同时,督促施工图审查机构加强对电气线路施工图的审查力度,确保建筑电气工程设计的质量。
4、加强电气施工质量管理。住建部门要组织施工单位开展电气产品选用、进场和施工期间电气设备安装环节的自查自纠,督促其落实电气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严格电气产品及其线路施工进场检查验收。严查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等问题和隐患;严查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不按照技术标准进行电气隐蔽工程验收;严查质量不合格电气产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严查施工不规范造成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封堵不严密等隐患问题。公安部门要依法追究因电气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火灾事故的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
5、督促落实建设单位电气质量管理主体责任。住建部门要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期间的安全检查,及时制止建设单位指使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标准,降低电气设计和施工质量。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有关电气及配套产品的,督促建设单位保证电气及配套产品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三)全面开展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
6、加强社会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市、县(区)人民政府要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基层x格力量,发动工业企业生产场所、物流仓储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小经营加工场所等社会单位开展电气火灾防范自查自纠,并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公安部门要以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将电气安全作为日常巡查、检查的重要内容,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对电气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测。要严查社会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社会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查社会单位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社会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安监、教育、卫生计生、民政、文化、经信等部门要督促易燃易爆单位、工矿商贸企业、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娱乐场所、互联x上x服务营业场所、工业园区等开展电气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要督促本行业、本系统的社会单位做好电气火灾防范治理工作。
7、推动城乡社区、村镇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市、县(区)人民政府要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动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基层x格力量,开展辖区内居民住宅区域的检查工作,督促整改隐患问题,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家庭开展电气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有条件的市、县(区),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电工或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为居(村)民家庭提供电气防火检测服务。要督促居民住宅区(楼)的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管理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开展居民住宅区电气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特别是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问题的排查整改,合理利用维修基金对老旧居民住宅区(楼)的电气线路进行升级改造,建设电动自行车棚和集中充电设施,防范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对整治难度大的区域性电气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结合政府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工程内容,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电力主管部门要督促供电企业定期对农村、社区住户进行用电安全检查,排查城乡社区、乡镇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核查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检查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指导用户安全用电,防止危害供电、用电安全和扰乱供电、用电秩序。要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确保电工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
8、加强电气相关从业人员监管。人社、住建、安监、电力、公安等部门要建立消息互通机制,建立完善定期抽查制度,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电气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等相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健全规范电气相关资格证书的发放、考核机制,切实提高电气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加大对电力技术人员、配电房值班人员、电气检修作业人员、相关重点工种人员等专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检查力度,核查电气相关资格证书的合法性、有效性,检查人员岗位电气安全知识掌握情况。
(四)突出抓好文物建筑重点风险领域电气火灾防范综合治理。文物、宗教、公安等部门要加大对文物建筑电气安全排查整治力度,密切合作,联合执法,积极指导文物建筑的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开展电气火灾风险评估工作,采取有效的电气火灾技术防护措施,切实增强文物建筑电气火灾防控能力。要组织文物检查工作人员、消防监督检查人员以及文物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电工等人员对《文物建筑电气防火导则(试行)》进行宣贯培训,切实提高其发现电气安全隐患的能力和消防安全管理的水平。
(五)加强电气火灾技防、物防措施。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工作调研,找
准当地突出的电气安全隐患问题,探索电气火灾防范的措施,制定地方管理规定或地方标准,规范日常管理,提高防范水平。建筑高度大于50米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仓库,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厂房(仓库),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商店和展览建筑,省(市)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电信和财贸金融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的其他公共建筑,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宜按照有关国家技术标准对非消防用电负荷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鼓励居(村)民家庭、出租居住房屋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漏电保护装置)。
(六)强化电气火灾防范宣传教育培训。电力、质监、工商、安监、教育、公安等部门要将电气火灾防范宣传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活动,积极协调电台、电视台、报刊等主流媒体和主要门户x站,制作刊(播)电气火灾防范专题节目、栏目;利用楼宇电视、户外视频和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等新媒体、自媒体,广泛播发电气火灾防范知识;将电气火灾防范纳入校园、企业单位、党政干部消防培训内容,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制定印发电气火灾防范宣传品、宣传挂图、实用手册,普及安全防火常识;组织社区消防宣传大使和消防志愿者,通过上门服务、组织居民集中普训等形式,发动社区家庭积极参与互动宣传活动。
三、治理时间和步骤
20xx年5月开始至20xx年4月结束,分六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底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印发自查自纠通告,全面动员部署,合理安排进度,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各级各单位、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要组织对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社会单位责任人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6月至20xx年8月)。组织发动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以及居民家庭,自行组织检查,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20xx年7月底前,自查自纠率达到50%以上;20xx年8月底前,自查自纠率达到100%。
(三)排查试点阶段(20xx年9日至20xx年10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对辖区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场所、文物建筑、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等各类社会单位以及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清本地区各类单位(场所)、区域的底数以及电气线路消防安全现状、单位落实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电工持证上岗等基本情况,并建立电气火灾防范基础台账。随后在每个县(区)至少确定一个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或传统村落,作为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试点区域,集中开展整治试点,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对其电气线路进行升级改造,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形成可看、可学的经验。同时,在本方案第(五)项规定的场所类型中各选取一家作为电气火灾报警系统的试点单位。20xx年9日10日前各县市区报拟定的试点区域和单位情况。
(四)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10月至20xx年4月)。要结合实际,吸收试点经验,进一步完善电气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建立电气工程及电工登记备案制度,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建立村(居、社区)电气防火安全专管员和巡防队伍,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按规定将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器产品和开展电气设计施工的企业单位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定期公布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单位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有关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五)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2月)。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各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集中排查整治电气安全隐患,遏制电气火灾多发势头。对查出的电气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在整改期间采取可靠的措施,确保安全。要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在每年“3·15”和“安全生产月”期间,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电器产品,集中处理违法责任人,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认真落实临汾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气火灾治理加快推广智慧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
务系统的通知》(临安办发[20xx]29号)文件要求,全力推广使用具备CCCF认证的智慧用电安全监管系统。20xx年6月底前,本方案第(五)项规定的场所的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安装率达50%以上,居(村)民家庭、出租居住房屋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安装率达50%以上,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电气线路升级改造率50%以上;20xx年6底前,上述指标完成率达80%以上;20xx年2底前,力争全部完成。
(六)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2月至20xx年4月)。各级、各行业部门要对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建立电气火灾防范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电气火灾防范水平,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市安委会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整治不彻底、问题突出的单位,相关职能部门要联合进行督办,依法严肃处理。
四、责任分工
在市安委会统一部署下,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综合治理的原则,由各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综合治理工作。
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加大我镇综合治理整治工作力度,努力实现镇党委、政府提出的“市级平安乡镇”工作目标,20xx年按照县综治委和我镇关行整治治安重点地区的工作部署,以治河墟场和潘家墟场为重点,大力开展治安整治工作,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县、镇两级党委、政府加强社会治安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综治办的职能作用,坚持打防管控,多策并举,全面加强治河墟场和潘家墟场及周边的治安管理和防范工作,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促进平安治河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略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治安巡逻监控。逐步完善治安防范的各项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派出所切实指导村(场)、居委会巡逻队伍进行定期不定期巡逻检查。
(二)重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以派出所为主体,以村(场)、居委会治调委员会为依托,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广泛搜集两墟场及周边违法犯罪特点和情况,全面排查在该地区的违法犯罪分子的动态和窝点,明确打击目标。
(三)大力开展集中整治
1、派出所联合各村(场)、居委会治调委会加强对我镇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
2、严厉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要在整治同时继续开展打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专项行动,秘密排查,强化打击,大力扫除整治范围内的街头赌博活动,严厉整治涉赌、涉毒的黑点。
3、严厉整治摩托车非法载客,联合交警大队集中清理治安重点地区内的无牌无证摩托车,加大校车的监管力度。
(四)加强宣传工作。
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标语等舆论宣传,最大限度争取广大群众对整治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整治行动,力求在全镇营运好的综合治理整治氛围。
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为认真落实好《县学校安全和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和努力实现“校园内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全力控制并降低学生在校外的非正常死亡率”的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良好的校园及周边环境,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二、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以冉启权同志为组长;x为成员的学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敏任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工作职责。领导职责:教育局领导班子要进一步明确安全管理分工职责,领导和指导相关部门抓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部门职责:教育局各职能股室、各乡镇中心学校和县直各学校要进一步明确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好“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切实抓好各项安全工作。
三、重点工作与主要措施
(一)建立完善各项安全制度,规范安全生产过程管理。
1、坚持安全工作会议制度。各学校要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专门研究安全工作,通报情况,查找薄弱环节,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使之形成一种经常性的制度。要做好安全工作会议记录,详细记录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与会人员等情况;
2、坚持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要坚持“日查制”和“周查制”,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并整改,每周进行一次综合记载并报中心学校。各乡镇中心学校要坚持“周查制”和“月查制”,对所辖学校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并提出整改意见,每月进行一次综合记载并按要求报教育局。教育局要坚持“月查制”、“季查制”和“抽查制”对全县中小学安全管理进行常规检查,同时还要根据上级安全中心工作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活动。以上各类督查活动做到有活动方案、有检查记录、有工作小结;
3、坚持安全隐患整改制度。学校要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要及时加以整改,防患于未然;安全生产检查组,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管理薄弱环节或一般性安全隐患,由检查组向被检查学校提出口头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由检查组向被检查学校发出书面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负责督促整改;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有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重特大安全隐患,由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同有关单位发出检查情况通报,并提出整改要求与措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学校应按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切实抓好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并在整改结束后及时向局检查小组书面汇报整改情况;安全生产检查组要随时了解和掌握事故隐患学校的整改进程,切实抓好督办和验收工作;
4、坚持学校安全事故登记报告制度。发生重大事故后,有关事故学校应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及财产损伤基本情况,向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分管领导电话上报,两小时内以书面材料上报;重大事故发生后,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应及时派员了解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并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处理与结案工作;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相关职能股室及二级单位要建立重大事故登记台帐、台帐记明每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当事人及责任、事故经过及损伤、事故处置结果等基本情况;
5、坚持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每学期开学初,教育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制定当年度的安全生产管理控制目标并与各教育单位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每年末由教育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对各签约单位本年度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及安全生产管理控制目标达标情况进行考评和进行奖惩;每年初,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控制目标责任书和考评、奖惩条例;
6、坚持安全生产台帐制度。学校要切实规范抓好学校安全管理资料建设,真实、客观、有效、有力地再现学校一个学期或一个学年的安全过程管理情况,同时为谋划下阶段学校抓安全管理提供全面、系统、丰富的参考资料,为进一步抓好学校安全管理奠定坚实基础;教育局各职能股室及二级单位要按统一表样抓好安全生产文件、方案等资料登记;要按统一表样抓好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安全事故登记等资料建设;要抓好专项安全生产方面的证件、图片、影像等佐证资料的收集和整理;要将专项安全生产资料年终时上报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查。
(二)强化各项安全教育活动,致力提高学生安全意识。一是要广泛开展各种教育活动。第一广泛开展“三防教育”进校园活动,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学校要以法制教育课为载体,采取“法制讲座+学生讨论、图片展览+学生心得、观看影视+学生评论、法律知识+晓法测试”等多样形式,广泛、持续开展“三防”教育进校园活动;第二广泛开展“网络安全”教育活动,培养学生正确认识网络和使用网络。学校要以网络(远程教育室)为载体,建立学校“阳光网吧”,给学生提供一个和谐、健康、求知平台,让学生逐步远离学校周边“网吧”或“黑网吧”,促使学生健康成长;第三广泛开展“德育教育”活动,以德育教育促进安全管理。学校要以德育管理为载体,采取“德育教育+心理健康咨询教育”相结合的形式,培养学生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和健康的安全心理;第四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培养和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学校要通过x(课间操、放学等),参照《计划》中“月计划”内容,开展相关安全教育活动。各班级要通过班会或其他时间,结合班情开展相关安全教育活动;第五广泛开展安全课教学活动,促使学生逐步了解和掌握安全知识。学校要把安全教育课纳入课表,至少做到每两周一节安全教育课,老师做到有教案,学生做到有听课笔记,授后做到有效果检测,每学期进行一次检测;第六广泛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培养和提高学生自救、自护、避险、逃生能力。在开展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地震疏散演练、校舍安全通道疏散演练等突发事件应急演练之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周密安全的应急演练实施方案,确保应急演练活动圆满实施。
(三)深入学校进行隐患排查,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1、后勤安全。一是小卖部食品安全。要把好食品采购关和质量关,严禁“三无”食品进校园;要把好食品贮存关和出售关,严禁霉烂食品和过期食品出柜台,同时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或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二是食堂安全。要把好服务人员体检关,杜绝体检不合格人员进厨房;要把好清洁卫生关,做到定时或不定时进行清洁卫生大扫除,确保厨房环境良好;要把好消毒关,对食堂餐具等要按要求消毒,保证餐具符合卫生使用要求;要把好菜饭关,同时要求学生不准带自制腌菜或易变质的饭菜,严禁发生学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三是饮水安全。要把好水源消毒关,学校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水源(蓄水池)按卫生部门要求进行消毒处理,确保水源安全;要把好开水供应关,学校要按照相关要求向学生无偿提供饮用开水,同时教育学生不饮用生水。四是严禁厂家或商家未经主管部门和卫生部门许可在学校进行促销活动;五是科学预防。学校要根据季节特点,与相关医疗部门联系,对学生进行针对性较强的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的专项安全教育,同时抓好药物预防。
2、教学安全。一是严格遵守“作息时间”,谨防安全事故发生。严格按规定时间进行放学清场,放学后严禁学校或教师以任何理由滞留学生(训话、补课等),杜绝学校以任何理由在非节假日放假;二是严格进行课堂学生人数的清点,无论任何教师上课时必须首先对该课堂学生人数进行清点,一旦有缺席要及时报告学校,学校再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进行处理,谨防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切实抓好学校教学设备实施的安全管理和安全使用,有效防范学校教学设备实施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上实验课前,实验员或科学教师必须对实验仪器或危化药品进行彻底的检查,排除隐患后方可上课;四是上体育课或开展体育活动前,体育教师要对体育器材、活动场地进行彻底的检查,排除隐患后方可上课。同时要科学、规范开展体育教学活动,谨防因不当教学行为而发生体育安全事故;五是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谨防安全事故发生。学校要大力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致力保护学生身心健康;六是加强学生心理安全教育、品德教育等,谨防学生意外离校事件发生。学校要通过“致学生家长信、责任状、共管协议”等形式,构建“学校、家长、学生”三位一体的安全教育管理模式,致力保障学生正常的校园生活。
3、交通安全。一是继续开展“三防教育”进校园活动,请交警部门给学生上交通安全知识课;二是要上好安全教育课,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通过交通安全知识测试,培养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习惯、掌握回避交通事故发生的方法、提高学生回避交通事故发生的能力;三是通过交通安全知识和事故图片的观看,对学生进行现场讲解、让学生受到直接教育;四是涉及到有“渡口”的学校,要切实抓好水上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
4、校舍校产安全。一是经房屋鉴定部门鉴定的d级危房必须拆除,学校不得硬性使用。经房屋鉴定部门鉴定的b、c级危房,学校必须采取随时监控使用;二是在建工程由项目学校加强管理,学校要求施工方必须搞好安全防护措施(设置安全标志、防护墙、防护网等),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三是学校对校舍(地基、结构、墙体等)围墙、堡坎、电路、水管、防雷设施等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建立“校舍建筑安全卡”,做到安全隐患排查有记录、做到一有隐患,及时报告、及时整改。
6、消防安全。学校应建立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保持消防通道安全、畅通,设施设备齐全。严禁占用疏散通道、安全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上锁。校园内电网、煤气管道铺设及电器、煤气设备基础设施要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定期更换;要建立严禁学生违章使用电器的`制度,定期检查,杜绝出现线路老化现象;学校每学期应组织学生进行逃生自救演练,教会师生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掌握逃生自救的方法;对达不到消防要求的校舍,必须停止使用,限期整改。
7、楼道安全。学校要经常组织对楼道、楼梯、扶手和楼梯间照明设施的专项检查,及时清理楼道、楼梯间的堆集物,确保楼道、楼梯通畅,损坏的照明设备要及时更换,上下楼通道数量和楼梯宽度不能完全适合学生人数要求的,要增加和建设新的通道,过道栏杆高度要符合安全标准;在管理中,要从学生实际出发,在上操、集合等上下楼梯的活动中,要有统一的安全要求,放学时要适当错开时间,要有专人指挥,防止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
8、锅容管特安全。一是学校要按照质检部门的要求如期核检;二是积极配合质检部门搞好学校锅炉质检;三是针对质检部门所提出的整改问题,必须按时按要求整改到位,确保锅炉的使用安全;四是锅炉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从事学校锅炉工工作;五是学校锅炉房必须保持整洁卫生,按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9、季节性安全。随着季节的变化,学校要高度重视季节性安全管理与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安全教育课,结合季节性特点,重点抓好溺水、洪水、泥石流、雷击、暴风雪、传染病、食物中毒、狂犬病、毒蛇伤害、火灾等预防以及国家规定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的防控能力。
10、传染病和流行病防控。一是学校要根据传染病和流行病发病特点,请相关医疗部门对学生进行传染病和流行病防控安全教育,让学生了解必要的防控常识和必须的防控措施;二是与相关医疗部门取得联系,切实抓好传染病和流行病药物预防,做好流行病和疾病的防控工作。
(四)建立学校安全协作机制,有效整治学校周边环境。学校除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之外,对发生在校外的各种可能造成学生伤害的安全事故也负有预防教育的责任,对各有关部门对学校的安全管理负有主动联系、积极配合的责任,因此各学校要与辖区公安、卫生等部门建立有效的安全工作协作机制。一是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沟通,对于涉及学校及周边的社会治安、交通、消防安全隐患,应及时反映和提供线索,协助做好防范和治理工作;二是要与卫生部门密切合作,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每一个环节的检查,预防食物中毒和各种传染病发生;三是密切配合文化、工商、新闻出版等部门,集中治理好学校周边环境和净化校园文化环境;四是要与宣传和各新闻媒体一道,积极营造创建平安、健康、文明的和谐校园。
四、活动安排与工作要求
(一)学校要在开学前组织广大教职工,认真学习《县学校安全和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计划和本实施方案,领会精神实质。并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度本学校科学合理的安全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3月10日(9月10日)前,各乡镇中心学校和县直各学校将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和方案报教育局办公室。
(二)制定完善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注重落实。
(三)学校要按照《县学校安全和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要求切实开展好每月的安全教育活动、隐患排查活动、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活动等,切实抓好学校安全过程管理。
(四)各乡镇中心学校和县直各学校要认真写出半年和全年安全工作总结,分别于6月底、12月底前报教育局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对照《考评细则》抓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并注重年度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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