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旧村复垦项目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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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旧村复垦项目实施方案

村委会、镇直(办)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充分调动镇村对旧村复垦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整治旧村复垦项目资金管理,切实推进旧村复垦项目工作,根据《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土地整治旧村复垦工作的通知》,《x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县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x政综[20xx]x号)、《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x县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资金拨付办法的通知》(x政协[20xx]x号)、《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整治旧村复垦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x政协[20xx]x号)和《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农村土地整治旧村复垦项目资金拨付的补充通知》(x政办[20xx]x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县级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镇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通过对旧村低效利用的建设用地进行整治,把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一部分改建为新村。农村新增耕地形成的挂钩指标用于城市建设,城市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转移部分资金到农村。

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出发,通过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达到耕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居住向中心村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切实做到建设用地不增加,耕地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二、目标和任务

我镇旧村复垦面积x亩,新增挂钩指标为x亩。

任务:在文件批准后一年内实施完成。

三、责任分工

1.为加强对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领导,项目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总负责,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党政办、国土所、财政所、农技站等部门负责人以及项目村包村干部为成员的x镇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协调实施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镇国土资源所内)。

项目区所在的村相应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工作。

2.x镇人民政府为土地整治项目的业主单位,领导小组负责审核x镇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以及协调工作,由于旧村复垦项目所涉人员广,情况复杂,需村两委做大量工作。经x镇人民政府通过邀标方式确认太平村福建金怡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施工方、元丰村福建亿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施工方。项目村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村旧房拆除、土地整理复垦的具体实施工作。

3.镇国土资源所主要负责x镇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以及政策技术指导。

4.镇财政所主要负责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实施范围

组织实施上罗村旧村复垦面积为9.76亩先进行村庄拆平,田内土方平整,增肥地力措施。

1.方案实施。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项目村按照县人民政府审批同意的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全面、及时、有效地开展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工作。

2.检查督促。镇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门的人员对全镇各个土地整治项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督促,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

3.竣工验收。土地整治项目按实施方案全面完成后,镇人民政府以书面方式向县人民政府提出验收申请。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初验合格后,申请市级验收。

(二)经批准同意实施的项目工程建设,必须依照有关规定落实项目业主负责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资金审计制和廉政建设制度。

(三)土地整治项目规划施工方案由镇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单位参加进行会审,并经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方能实施。

(四)按照镇人民政府批准的拆迁补偿方案,由村民委员会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合同,明确拆迁安置补偿方式、补偿数额和旧房拆除完成时限。

(五)经批准同意实施的项目建设要确保复垦耕地的数量和质量。对拆旧区的土地复垦整理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要求进行,确保拆旧复垦地块耕地与建设地块占用的耕地相比,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六)经批准同意实施的项目建设要确保验收达标过关。必须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确定的位置实施,保证复垦耕地的数量和质量验收达标过关。

(七)项目竣工验收

1.验收内容

项目区规划实施情况、拆迁农户满意程度调查、复垦耕地及增加的耕地有效面积的数量和质量、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工程质量、土地权属管理、档案资料管理、工程管护措施、后续利用等。

2.验收程序

(1)镇自查。由领导小组负责组织;

(2)县级初验。由县土地整治和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领导小组牵头,县国土资源局、监察局、财政局、农业局、城乡规划建设局等部门参加。

(3)市级验收。由市国资源、农业部门共同组织对项目复垦新增耕地的验收。

五、资金补助及拨付

开展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工作的资金由县人民政府实行补助和奖励政策。

1.补助标准。按照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按时按质完成的,按照拆后实际净增的耕地面积计算(以上级有关部门验收合格面积为准),完成规划设计旧村复垦任务。其中拆迁费按项目区内宅基地房屋等设施拆除后的实际面积每亩补助砖混结构(砖木二层)x元/m²;砖木结构(住宅)x元/m²;二层土木结构(有屋面有楼板)x元/m²;二层破旧(含一层砖木附属房)x元/m²;一层土木结构(有屋面)x元/m²;有墙体(x米以上)无屋面:x元/m²;晒谷场:x元/m²;屋内空坪及空地:x元/m²。工程施工费x万元/亩。

2.资金拨付方式。按上级文件要求,村民旧房拆除补偿款经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镇财政垫付补偿资金转入相关农户。工程施工费经县级验收合格后一次拨清。拨付各种款项前先经国土所及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镇长签发拨付。

3.加强项目验收后续管理。旧村复垦项目完成省、市、县验收后,各项目村还应抓紧落实有关整改要求,加强后期利用管护,各项目村要建立旧村复垦项目后续管护制。为确保旧村复垦不抛荒、有耕种,三年都能接受省、市、县的不定期抽验,应从项目补助资金中预留x元/亩作为新增耕地的后续管护工作经费。其中,从工程项目中预留x元/亩;村级基础设施配套费预留x元/亩;第一年经省市县复验合格拨付预留资金x元/亩;其中工程费x元,基础费x元。第二年合格拨付预留资金x元/亩;其中工程款x元/亩,基础费x元/亩。第三年合格拨付预留资金x元/亩;其中工程款x元/亩,基础费x元/亩。同时,各村要特别注意加强执法巡查工作,防止改变耕地用途。

六、考核奖励

1.各村能按工程实施要求施工,完成进度、保质、保量、保时提供给镇领导小组及县、市、省各级验收并顺利通过,则再奖励村级基础设施配套费:x万元/亩。

2.在镇统筹经费中按净增耕地x万元/亩,补给国土所作为工作经费使用。拨付方式同上工程款方式拨付。

附件:1.旧村复垦项目房屋和地面物拆除补偿标准(仅供参考)

2.x镇旧村复垦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x镇人民政府

20xx年9月3日

附件1:

旧村复垦项目房屋和地面物拆除补偿标准

1.砖混结构(砖木二层)x元/㎡;

2.砖木结构(住宅)x元/㎡;

3.二层土木结构(有屋面有楼板)x元/㎡;

4.二层破旧(含一层砖木附属房)x元/㎡;

5.一层土木结构(有屋面)x元/㎡;

6.有墙体(x米以上)无屋面x元/㎡;

7.晒谷场x元/㎡;

8.屋内空坪x元/㎡。

9.果树:幼株x元/株、初产果期x元/株、盛产果期x元/株;青苗(可收成)x元/亩、青苗(待收成)x元/亩。

附件2:

x镇旧村复垦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总负责人:x(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组长:x(副镇长)

成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财务后勤小组、权属调整及拆迁小组、施工小组、监督小组。

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负责项目策划、建设及实施全过程工作,具体为项目申报验收,编制实施方案、土地整理复垦等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x同志兼任,成员由xx组成。

财务后勤组:按上级规定管好旧村复垦项目资金等做到专户管理,保证专款专用,人员组成如下:xx。

权属调整及拆迁小组:负责各个分项目的土地权属调查,登记解决纠纷,接受群众信访、项目区旧房拆迁等工作。成员由各项目村挂村领导、包村干部及各项目所在村书记、主任组成。

监督小组:对项目工程的水渠、道路、田块等工程实施进度及质量进行监督。人员组成如下:xx、各项目区所在村村两委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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