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香村居建设具体实施方案优推8篇
书香村居建设方案通过图书馆、阅读空间等设施,鼓励村民阅读,提升文化素养,营造浓厚书香氛围,促进乡村文明发展。以下是阿拉网友为您整理的书香村居建设具体实施方案优推8篇优秀范例,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帮助。
书香村居建设实施方案【第一篇】
该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部署的具体、周密、可操作性强的计划。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书香村居建设具体实施方案优推8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根据区委办《关于印发xx区加快建设“清廉村居”净化农村政治生态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区委办〔20xx〕x号)精神,经街道党工委研究,现就我街道“清廉村居”建设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省第xx党代会、市xx党代会、区xx党代会精神,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紧围绕“班子清廉、干部清正、村务清爽、民风清朗”的建设标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深入实施“核心引领”“固本清源”“亮剑为民”“和合养廉”等四大工程,着力构建具有xx特色的“清廉村居”建设体系。通过五年努力,全街道党员干部廉洁履职能力明显提高,农村基层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崇廉尚俭的村风民风基本形成,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加快魅力xx建设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系统谋划、统筹推进。紧紧围绕区委、区纪委的工作部署,将“清廉村居”建设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与美丽乡村建设等统筹安排、有机结合,把“清廉村居”建设融入到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民主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等各个方面。
(二)坚持问题导向、务求实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清廉村居”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使“清廉村居”建设自始至终成为解决实际问题、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过程,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三)坚持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针对村干部不同层次和特点,针对乡村振兴战略的不同阶段和要求,研究提出相应的目标任务和可行管用的举措,并由点及面、分层分批、逐年逐步予以推进,形成富有xx特色的“清廉村居”建设样本。
三、主要任务。
1、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突出党的政治建设,强化政治功能,把村居党组织建设成为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坚强战斗堡垒。以基层党建“全领域建强,全区域提升”行动为抓手,不断强化支部主题党日的政治功能和思想教育功能,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全面实施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者月度现场考评推进会制度,不断拓展载体、丰富形式、抓常抓长,进一步完善基层党建工作常态化检查考核评比通报机制,促进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2、强化村级班子队伍建设。严把村居干部素质关,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坚持唯实绩、唯事业导向,选优配强每一个村居班子。开展村居党组织书记全员轮训,推行“届中体检”、村支书论坛等做法,把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作为轮训、论坛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村居干部理想信念和廉洁履职教育,发挥村居干部在清廉村居建设中的带头示范作用。
3、强化村干部日常管理。将村干部履职情况与年度考核对接,并与基本报酬发放、党组织星级管理、评先评优等挂钩,充分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从严规范农村党员干部队伍日常管理监督。完善村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对相对落后且责任意识不强、实际工作不到位、拒绝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村党员干部,通过约谈诫勉、问责追究、组织调整等措施,着力打造一支过得硬、敢担当、能带富、会服务、善治理的基层铁军队伍。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村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经常性开展廉政约谈,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建立完善村干部问责办法,对违反村级民主决策、违反廉洁履职规定、违反权力清单制度等规定的村干部,严肃追究责任。
(二)深入实施“固本清源”工程,进一步完善村居治理体系。
4、加强小微权力规范运行。认真落实《xx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探索建立村级组织和村居干部权力清单制度,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制作权力运行操作手册,明确权力“边界”,确保小微权力运行有程序、有规范、有依据。深入推进党务、村务、财务等“三务”公开,健全完善“三务”电视公开,积极探索“智慧党建+清廉”的模式,推行“掌上微课堂”“指尖三务”等智慧党建方法,严格公开时间、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标准等,严肃整治公开不彻底、公开不规范等问题。
5、加强“三资”监管。健全和完善村级财务逐笔公开制度,加强村级银行账户管理,规范村居开设银行账户程序,严查私设账户、多头开户、跨区开户等违规行为,实行村居银行账户款项变动短信提醒。进一步落实村级财务网络化管理、村级财务实行三年一轮清理和审计,严格要求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时公布审计结果,认真落实审计意见和建议。深入开展村级小额工程招投标专项治理,规范招投标流程、资金拨付等重要环节,实现全程监督。加强对村级工程建设、惠民补助、救灾救助申请等村级重大事项的监管。实施资产资源租赁合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对过期合同、低价合同、长期合同、不规范合同等进行专项清理,要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健全合同台账,按类别统一整理归档,纳入农村集体资产信息化管理平台。注重发挥街道“三资”代理中心作用,加强对村级财务的审核把关,定期组织开展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加强村级经营性资产风险防控,对应收未收、长期拖欠的个别重点户,联合相关部门采取综合措施强势清欠,确保历史集体资产欠账全部清零。
6、加强民主监督。积极探索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认真落实村级事务决策“五议两公开”、民主决策“五步法”等制度,广泛开展民主恳谈会、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决策听证会等形式多样的民主协商,扩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健全完善村务监督工作机制,规范村监会履职行为,加强村监会业务指导,提升村监会履职能力,切实发挥村监会在村务各类事务中的监督作用。深化“三务”公开监督,完善村级“三务”公开程序,明确公开内容,拓展公开载体,丰富公开形式,增强公开的透明度和群众的参与度。
(三)深入实施“亮剑为民”工程,进一步增强基层群众获得感。
7、加强涉纪信访积案化解。进一步完善农村涉纪信访化解五大机制,重点化解和处理好复杂信访问题,特别是重复访和越级访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化解、早控制、早处理,将专项整治成果转化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期效应。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乡贤等社会力量在信访化解中的作用,力争问题在一线解决,矛盾在一线化解。
8、清除现行重点工程建设障碍。开展打击重点项目建设领域非法阻工集中整治行动,坚决扫清各种“障碍”和“拦路虎”,全力助推重点工程建设。要加大问责追究力度,对拒不执行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或不完成上级分配的工作任务、不落实上级的工作要求,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推诿扯皮,不支持、不配合、不协助,影响重点工程建设的,一律予以严肃问责。
9、清缴历史违纪违规违法所得。全面梳理本辖区十八大以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加大对未上缴违纪违规违法所得(包括农村党员干部通过权力寻租获得的违纪所得、利害关系人通过请托行贿获取的不正当利益、被处分党员干部未及时取消的福利待遇、法院判决后拖延执行形成的违法所得等)的追缴力度,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缴国库或村集体账户;对有受害人的违纪违法所得,要及时退还给原财物所有人,确保历史违纪违法所得全部清缴到位。
10、筑牢教育倡廉“防火墙”。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加强对村干部党性党纪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深入开展案例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农村干部宗旨意识、法律意识和廉洁意识,促使党员干部时刻牢记党纪党规底线,心怀戒惧,行有所止,不断提升村干部防腐拒变能力。
11、构建制度保廉“护廉网”。落实“八必谈”制度,做到新入职村干部任前必谈、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必谈、村两委不团结的必谈、重大节假日来临之际必谈、工程项目开工建设之前必谈、进取心积极性减退和工作消极懈怠的必谈、表彰奖励后必谈、在重要领域与关键岗位存在廉政风险的必谈。建立述职述廉制度,制定村两委班子成员每年述职述廉制度,述职述廉对象按照街道党工委要求,围绕职责履行情况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认真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广泛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并针对意见建议认真进行整改,述职述廉情况归入本人廉政档案。建立廉政档案制度,制定村两委班子成员个人廉政档案管理制度,针对婚丧嫁娶、生儿育女、建房乔迁、子女服兵役等重大事项进行集中报告并实行街道集中管理。
12、打造监督促廉“监管网”。建立廉政特派员、廉政指导员工作制度和考核机制。驻片领导担任村居廉政特派员,代表街道党工委检查督导、警示约谈等,负责监督村级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村干部廉洁自律情况;驻村干部担任廉政指导员,认真完成“八必谈”工作,积极沟通思想,及时发现问题,全程参与村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对可能存在廉政风险的事项行使“叫停权”,及时向廉政特派员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13、持续深入开展基层作风巡查。以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基层干部“四风”问题、村级“三资”管理等问题为切入点,集中力量对信访反映比较集中、“四风”问题比较突出的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开展作风巡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注重治本,着力解决农村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确保所有行政村巡查全覆盖。对已巡查的村要认真开展“回头看”,确保巡查反馈问题“实打实”整改到位。
14、严格问责“三不干部”。加强对村干部的日常管理,严肃整治“在岗不作为、履职不担当、作风不过硬”的村干部;严格落实驻片、驻村领导“一岗双责”,对村两委及其成员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实施“一案双查”,要严肃追究驻片、驻村干部的责任。
15、严厉查处基层微腐败。紧盯村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问题,加大农村基层“四风”整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紧盯村级“三资”管理、工程建设、征地拆迁、扶贫领域等关键环节和重点工作,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腐败,严肃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
(四)深入实施“和合养廉”工程,进一步形成崇廉尚俭的村风民风。
16、打造一批农村清廉文化品牌。让和合文化中的清廉元素融入到农村文化礼堂的365公益课堂中,让群众便捷享受公共文化服务的同时形成学廉崇廉尚廉的良好氛围。通过四下乡(送乱弹、送综艺、送展览、送图书)活动,深入挖掘当地的历史文化、名人乡贤、村情村史,整合相关清廉文化资源,结合时代要求,突出地方特色,努力打造一村一品的特色清廉文化品牌,将清廉文化融入到群众的日常生活中,进一步转变老百姓的观念,使他们成为正能量的引导者,在全街道形成学廉崇廉尚廉的良好氛围。
17、挖掘一批优良家风家训家规。深入开展“清廉好家风好家训”建设、“好家风代代传”等活动,全面挖掘基层党员干部的优良家风家训,培树先进典型,并通过开设道德讲堂、家书展厅,开展挂家训树家风、家风评议会等系列活动,以良好的家风建设带动村风民风的转变。发挥村规民约在民主自治中的作用,梳理一批族规、村规、行规,加大宣传力度,使村规民约成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行为准则。
18、建立一批清廉文化阵地。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依托农村文化礼堂、文化广场、农村书屋、文化长廊等,创建一批农村廉政文化示范点和教育基地,充分发挥示范点的辐射带动作用,使之成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党工委将“清廉村居”建设纳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切实发挥牵头主抓作用;各村对“清廉村居”活动要高度重视,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农村基层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迅速制定方案、提出目标、明确任务,形成各具特色、符合实际的“清廉村居”建设体系。各村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清廉村居”建设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落实、亲自协调,及时掌握动态,协调解决矛问题。
(二)落实工作责任。街道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整体合力。纪工委要加强对各村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农村基层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组织办要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宣传办要大力推进农村廉洁文化建设,加大“清廉村居”建设宣传力度;政法民政办要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农办要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加强财务清理和审计。
(三)构建长效机制。积极探索“清廉村居”考核评价体系,把“清廉村居”建设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作为村居干部考核评议的重要依据,定期开展督查,发现工作推进不力的,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抓“常”与抓“长”相结合,针对农村基层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清廉村居”建设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加强分析研判,推动形成规范、稳定、配套的“清廉村居”建设制度体系,不断增强“清廉村居”建设的内生发展动力。
为持续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清廉村居建设的实施意见》(沂办发〔20-〕3号),《关于实行村级纪检监察监督员制度的实施意见》(沂纪发〔20-〕3号)文件精神,巩固清廉村居建设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推广试点村居取得的工作经验,根据县委工作指示要求,现在全镇范围进一步加强清廉村居建设,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通过“清廉村居”建设,促进廉政文化与基层党建、经济发展、民生工程、农村文化、生态环境有效融合,着力建设一批清廉履职形象好、阳光村务执行好、集体“三资”管理好、民主监督效果好、事业和谐发展好的“清廉村居”,筑牢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基础,努力实现村干部清廉履职能力,党群干群关系更加融洽,推动全镇农村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以全镇45个行政村为建设对象,凡已完成“三资”清理的村居,都要纳入范围,确保年内在80%的村居推开清廉村居建设工作。
(一)抓牢“三个三”公开。一是用好公开栏,在各村原有公开栏基础上进行美化提升,做好分区设计,结合组织部门“三务”公开要求,增设小微权力流程图和负面清单板块,丰富公开内容;二是用好口袋册,在各村便民服务中心和村委办公室显眼处放置《铜井镇村级“小微权力”清单27条》口袋册,方便群众取阅;三是用好微信群,各村须设置“三个三”公开微信群,成员为本村监督员(信息员)、党员和群众代表,村级各类事务要在群内及时公开,接受群成员监督和建议;四是用好宣传扇,利用集市、下村走访等便利条件,将宣传扇发放到群众手中,向群众做好宣传引导,鼓励广大群众自觉用好监督权,当好裁判员;五是用好公众号,将各项制度建设、各村巡察整改情况、各类案例通报等及时向社会公开,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六是用好县平台,将清廉沂南阳光村务监督平台作为公开的重要渠道,专人负责并及时更新信息,使其成为全面依法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重要载体。(责任单位:纪委办、宣传办、组织办、各管理区)。
(二)抓细财务规范。一是镇经管站要加强村级代管资金管理,做好村级使用资金的审核把关,严禁以各种名义挪用村级资金;二是凡开展清廉村居建设的村居,必须配套使用“银农直联”系统,做到资金处处留痕、审批层层把关,杜绝大额现金支付;三是凡纳入20-年财政惠民补贴“一本通”发放目录的资金补贴项目,都要通过惠民补贴“一本通”发放,并及时在村内公开发放明细;四是健全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坚持民主原则,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资金、资产、资源占有、使用、收益和分配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坚持公开原则,资金的使用和收益应当向全体村民公开,资产和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应当实行招标投标或公开竞价;坚持成员受益原则,遵循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规律和特点,采取不同的经营模式和管理方式,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确保资金、资产、资源的安全和保值增值,让农民群众随着集体经济壮大,得到更多的实惠;五是零星支出要规范,做到“日报月结周公示”,村主职干部每天对当日村级零星务工工资、机械使用、办公用品采购等情况向村监会成员和村纪检监察监督员(信息员)进行书面申报登记,三人共同签字后由专人保管存档,每周对相关支出逐项公示,月底,由报账员对村内会议和公开公示均无异议的零星支出到乡镇“三资”管理中心报结,将相关费用发放支付给相关人员。六是财务公开要亲民,各村财务公开要做到及时、清晰、易懂,要采用老百姓一读就懂的大白话,逐笔逐项公开,杜绝使用财务专业术语,降低群众监督效果。(责任单位:经管站、财政所、各管理区)。
(三)抓实监督教育。一是加强阵地教育,要专门设置监督员(信息员)办公室,相关制度和职责按要求上墙,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方便开展工作;村会议室(党支部会议室、党员活动室)设置正负面案例教育和党员承诺,确保每次开会都可以成为一次廉政教育活动;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对开展清廉村居建设的工作区负责人、村居党组织负责人、监督员(信息员)通过观摩示范点、集中讲授课等方式,让清廉村居建设入脑入心,防止走偏;三是实行报告制度,每月月底各工作区、监督员(信息员)要及时对村内发现的问题线索、“三个三”公开情况、村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情况等进行报告,切实发挥“哨兵”作用。(责任单位:纪委办、组织办、各管理区)。
(四)抓好纪法环境。一是把村级组织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监会主任、村财务人员四类干部作为重点对象,建立廉情档案。廉情档案主要包括“一档一书一报告”,“一档”即个人事项廉洁档案,主要包括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房产信息、经商办企业信息等个人事项;“一书”即廉洁承诺责任书,对当年度个人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作出廉洁承诺;“一报告”即述责述廉报告,村党支部书记年底向镇党委报告,其他干部向村党支部书记报告,并提交一份书面报告存档;二是由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法律专家或业务能手到村进行法律知识宣讲,强化农村干部法纪意识,着力培养村居“法律明白人”,凡村级资产、资源处置,重大项目工程发包、建设等,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核把关和“民主评议团”民主评议,形成良好的法纪监督环境;三是镇纪委要健全农村干部廉政谈话、述责述廉、约谈提醒等制度机制,做到对农村干部的真正负责。(责任单位:纪委办、组织办、司法所、各管理区)。
(五)抓严监督考核。一是每季度晾晒一次成绩单,以45个行政村作为考核对象,围绕“组织领导”“三务公开”“监督运行”“经济发展”和“村风村貌”五个方面对村居进行综合考评,每一单项满分为20分,总成绩为100分,每季度将各村分数成绩单直接张贴到公告栏进行公示,倒数5名将由镇纪委对村党支部书记和村组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该项成绩与村两委干部的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挂钩,形成压力传导,倒推助力“清廉村居”建设;二是对监督员(信息员)工作实行积分管理,通过“履职清单”量化考核管理、强化督促落实,镇纪委每月结合其工作履职情况和工作区责任人评价建议予以加减分,以“挣工分”式的管理运行模式促进监督员(信息员)发挥监督效能;三是镇纪委每半年对监督工作区进行考核,对监督成效显著,工作积极主动的给予奖励,对监督工作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未发挥作用的给予追责问责。(责任单位:纪委办、组织办、财政所、各管理区)。
实行村居五星示范评定制,年底由镇纪委负责对各村“清廉村居”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每季度成绩均在前十名的村获得星级评定资格,依据村居评定“五好”标准,达到每项工作标准的获得一颗星,对三星以上村居实行挂牌示范,并将星级评定成绩与村主职干部工资绩效、干部任用等直接挂钩。具体村居评定工作标准如下:
(一)廉洁履职形象好。村居“两委”班子公正廉洁、团结协调、开拓进取,年内未出现违反《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和中央八项规定等纪律规定问题,村民代表对村居干部廉洁履职满意率不低于90%;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村组干部无违纪违法现象,群众对村党员先进性认同率不低于90%。
(二)阳光村务执行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城镇低保、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农机购置补贴、烈士子女生活补助、村干部报酬财政补助资金等纳入20-年财政惠民补贴“一本通”发放目录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各项资金的发放对象、金额等全面公开。财务收支每月公开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重要事项,及时进行公开。通过“一栏一群一平台”及时公开村情事务,全面接受监督。群众对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满意率不低于90%。
(三)集体“三资”管理好。村集体财务由镇代管,村报账员报账及时,票据使用规范。集体资产资源存量、种类、使用、管理以及变动情况及时登记,做到账实相符。村级财务预决算、大额经费开支、集体资产租赁承包、土地流转等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严格执行“三资”流程化监管规定,采取民主议事的方式,提交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群众对“三资”管理、运营情况满意率不低于90%。
(四)民主监督效果好。村“两委”每月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参加村居“两委”会议,了解村务,发表意见,邀请工作区负责人、监督员“信息员”列席会议,对村居“两委”以及村监委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村监委正常开展对村居事务、村干部作风和廉洁履职情况的监督,全面了解掌握村务、财务情况,及时反映问题,提出建议,做到工作有台账、履职有日志、监督有痕迹,群众满意率不低于90%。在“三资”管理、土地征收、惠农资金发放和扶贫救济等方面年度未发生违纪违规问题。
(五)事业和谐发展好。村干部在发展集体经济、带领村民奔小康上起着“领头羊”的作用,执行力、凝聚力、战斗力强;村民热心公益,助人为乐,妥善解决邻里矛盾,群众信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年度未发生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无集体上访、重复越级上访,未发生有影响的信访稳定事件;村居环境优美,卫生整洁,无明显垃圾或异味;村民精神文化生活丰富,百姓生活和谐有序,群众满意率90%以上。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的铜井镇“清廉村居”建设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镇党委牵头,各管理区和监督工作区主抓,镇纪委协力推进,相关站所做好协助指导,各村居(社区)要充分认识到加强“清廉村居”建设,是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抓手,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积极主动参与,相互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管理区要根据各村“三资”清理完成情况,列出辖区内各村开展清廉村居建设工作的时间计划表,按照时间节点统筹推进、有序建设,镇纪委及各站所根据时间节点适时监督,协助指导。各村居(社区)要担负起全面领导和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主体责任,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清廉村居”建设负总责,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落实,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如期完成。
(三)坚持一村一策。镇经管站要首先拖清底子,明确符合纳入“清廉村居”建设的村居名单;镇纪委、相关职能部门及各管理区要根据职责分工,逐村研判,综合分析,分批推进,根据各村居实际情况和人文特色分类施策,做到有亮点、有新意,坚决杜绝复制粘贴式建设。
(四)务求工作实效。各村要以“清廉村居”建设为切入点,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通过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使“清廉村居”建设成为解决实际问题、为群众办好事实事的有力武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获得感。
为构建党建引领下的清廉村居治理体系,持续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环境,根据《关于纵深推进清廉诸暨建设的意见》(市委〔20-〕9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决策部署,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着力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着力营造党员干部清正勤勉、社会风气清朗向上的良好局面,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农村社会整体廉洁程度得到明显提升。
(一)实施监督提升工程。积极探索“一肩挑”背景下的村社班子运行管理新模式和有效监督治理新路径,压紧压实乡镇党委全面监督、乡镇纪委监察办专责监督、职能部门业务监督、包村驻村日常监督、巡察审计专项监督、村级监察监督等责任,构建“六位一体”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持续提升村社治理效能(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审计局)。
(二)实施三务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村级重大事务决策“三上三下三公开”制度,严格落实规范村级权力运行事项清单与操作指南,建好用好村级“三务”公开信息化平台,切实规范农村“三资”管理、村级工程、农民建房、农村土地开发复垦及承包经营、村务公开等村级“五件事”,以公开倒逼管理规范化、制度化(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管办)。
(三)实施改革创新工程。稳慎推进新时代乡村集成改革试点和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深化完善闲置农房激活,扎实开展农房、集体股权、流转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推进镇乡(街道)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规范农村产权交易操作规程,激发农村发展活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四)实施清风“亮剑”工程。深化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打造村级监察工作规范化样本,全面推行村级监察议事会,抓实农村涉纪信访举报“清淤”行动,严肃查处涉农领域腐败问题,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健全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市信访局)。
(五)实施文化养廉工程。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先行试验区”建设,积极培育具有乡土味的清廉文化,厚植全社会清廉土壤,营造农村反腐倡廉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构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体系和清廉文化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清廉文化在我市农村的广泛传播和繁荣发展。(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镇乡(街道)要高度重视“清廉村居”建设,坚持“清廉村居”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细化工作责任,加强统筹谋划,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简报、橱窗和网络等宣传阵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清廉村居”建设宣传活动,挖掘特色亮点,培育若干样板,增进社会各界对“清廉村居”建设的认同支持,形成上下合力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良好局面。
(三)完善督查考评。各镇乡(街道)要加强对“清廉村居”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把清廉村居建设纳入村级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和村两委班子成员考察考核内容,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清廉村居”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清廉村居是建设清廉缙云的重要内容,为抓紧抓实我县的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清廉机关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民营企业清廉文化建设等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委办发〔20-〕30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清廉村居“百村引领千村规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丽政办发〔20-〕38号)精神,整合《缙云县清廉村居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缙农办〔20-〕1号)计划内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目标,始终抓住党员干部这个关键,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有效解决基层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突出的问题,打造班子清廉、干部清正、村务清爽、民风清朗、干群亲清的清廉村居,不断健全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融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保证和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十四五”时期,清廉村居建设全面推进并基本成型,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机制更加健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敬畏意识、廉洁意识明显增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基层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更加有效,全面从严治党在农村基层得到全面延伸。到2035年,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制度机制成熟定型,清廉村居全面建成,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一)完善治理体系。
1.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压紧压实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村级班子建设,抓深做实村社换届“后半篇文章”,开展“一肩挑”后基层治理体系变革落实年活动,健全落实村级组织分工分责、日常运行、管理监督、激励保障等制度机制,推动村社组织高效运行(牵头单位:组织部。责任单位: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2.厘清村级组织职能关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组织各司其职的履职机制,认真落实《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构建党建引领下的清廉村居治理体系。推动村(居)全部设立监察工作联络站,加强对村(居)组织中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察监督(牵头单位:组织部。责任单位:纪委监委、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3.探索党组织领导下的“政经分离”,科学区分党务、村务、经务,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探索实践村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村委会承担管理事务、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经营事务的“政经分离”改革治理模式(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4.全面推行村级事务精细化管理,对目前涉及村级的总事务进行梳理分类,对村级组织自身履行职责的事项和协助党委、政府的事项进行目录化梳理,对照目录开展精细化管理(牵头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5.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推广“后陈经验”,全面推进万村善治示范工程,打造清廉村居治理典型,开展清廉村居标杆建设(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司法局、各乡镇街道)。
6.加强村社干部教育管理,深化“导师帮带制”,发挥优秀村社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传帮带作用,进一步推动实施“明星书记”培育工程。分级分类全覆盖开展村社干部培训轮训,深入开展“包网入户”行动,推动村社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干事。严格村社干部管理监督,健全落实村社干部资格条件常态化联审机制,加强不合格村社干部教育处置(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二)扎紧制度笼子。
7.严格实行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健全落实“五议两公开”制度。加快推广“村民说事”等有效做法,探索“户代表(户主)会议”“线上说事”等机制(牵头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8.加强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与“一肩挑”相适应的村级资金支出审批制度和联审联签制度(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9.提升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制,创新运用第三方代理模式,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打造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制升级版。提升代理水平,推动代理会计从单纯财务核算扩展到强化内部经营管理转变(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10.深入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强化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全县统一制定规范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建立完善村居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全面打造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体系(牵头单位:纪委监委。责任单位:组织部、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11.构建农村集体“三资”和到村各类财政补助、捐助等资金运行的全过程闭环管理监督制度,确保村各类资金、资产、资源、工程项目等管理的公开透明、公平民主、公正安全(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三)筑牢反腐防线。
12.完善农村小微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规范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深入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实行权力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创新公开形式,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电子触摸屏、手机移动端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牵头单位:纪委监委。责任单位:组织部、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13.加强农村基层清廉教育,强化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实施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培养工程,将政治纪律规矩和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亷纪律、清廉文化纳入对村班子考察和村干部培训重要内容。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群众破除奢浪费、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培育具有传统味的乡土清廉文化,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牵头单位:宣传部。责任单位:组织部、司法局、各乡镇街道)。
14.健全农村小微权力监督检查机制,畅通监督渠道,整合监督力量。深化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作用,织密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廉政防护网”和镇村两级上下联动监督网,大力开展农村基层微腐败整治,全面深化对村居的巡察工作,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利益的腐败行为(牵头单位:纪委监委。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15.加大村社财务清理和农村财务审计力度,改革村级集体经济财务审计模式,实现农村会计代理与审计分离。鼓励审计机构加大农村财务审计的监督指导力度,探索第三方审计模式,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村社开展常态化财务审计(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财政局、审计局、各乡镇街道)。
16.持续抓好农村基层信访举报“清零”“清淤”,研判处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领堿腐败和作风问题、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线索,开展“三农”扶持资金绩效评估,进一步筑牢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配合的反腐防线(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纪委监委、信访局、财政局、审计局、各乡镇街道)。
17.常态化打击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健全滚动排查、精准打击、“一案三查”等工作机制,出台落实长效性、规范性的综合防控措施和办法,做到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确保对农业农村领域黑恶势力打早打小、露头就打,有效增强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牵头单位:政法委。责任单位:公安局、信访局、司法局、各乡镇街道)。
(四)推进“数智”运行。
18.着力打造清廉村居智慧监督平台,扎实推进新时代乡村集成改革,加快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在清廉村居中的应用,打造上下贯通的乡村治理数字化系统,充分运用地理信息、网格信息、农户信息等数据,引导区域分类治理、动态管理、精准研判(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大数据发展中心、各乡镇街道)。
19.用数据深入推动“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迭代升级“基层治理四平台”,推动基层治理信息平台整合、数据共享和场景应用协同化,抓好基层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推动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治理的系统集成、高效协同,形成协同治理应用的流程闭环(牵头单位:县委改革办、政法委。责任单位:公安局、司法局、大数据发展中心等、各乡镇街道)。
20.依托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建设全省农村宅基地数字化管理子系统,对全省范围内宅基地资格权人、宅基地、农房等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按照省市进度,部署应用农民建房“一件事”审批办事软件,加快与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对接,实现农民建房审批网上办、掌上办(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街道)。
21.推行村级集体资金支付网上审批结算,在实现无现金支付全覆盖基础上,确保村级日常支出有据可查。推进村级财务数字化监管体系建设,加快县、乡、村三级联网的农村集体经济数字化管理,实现村级财务的动态管理、统计分析、智能预警(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2.推进乡村网上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乡村延伸,实现村级事务信息动态交互式管理和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线上线下贯通,村民办事更加快捷方便。积极探索善治积分做法,将村民激励机制与治理积分挂钩,运用“数智化手段”营造清廉村居建设良好氛围(牵头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大数据发展中心、各乡镇街道)。
清廉村居规范村(引领村)的认定全面实行量化评分制度,设置建好组织、管好队伍、办好实事、用好权力和育好文化等五大类、十五项具体指标,总分100分(详见附件1)。
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行政村,当年不得参与清廉村居规范村(引领村)的申报创建;已经命名的,取消命名认定:
(一)村党组织三年内两次被评定为后进党组织的;
(三)本村发生重大越级访、群访问题或其他重大舆情事件,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
(五)其他经认定不符合要求的情形。
认定程序由乡镇(街道)初评、县级比选、上报市级核查和审定发布等环节组成。规范村由县级认定,市级公布。引领村由县级选送推荐,市级核查并公布。县级建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推进机制,通过明确职责、定期会商、督导推动等形式高效闭环抓好落实。
(一)乡镇(街道)初评和申报。乡镇(街道)党(工)委根据当年度下达分解的创建任务,组织力量对辖区内计划创建规范村、引领村的行政村进行初评,并将拟创建名单于8月16日前报农业农村局农村改革与经营管理科。8月30日前,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对拟建设村进行负面清单初查。建设完成后,按照《丽水市清廉村居规范村(引领村)量化评分表》(附件1)计分,得分在80分以上的,可申报清廉村居规范村;得分90分以上,可申报清廉村居引领村。乡镇(街道)党(工)委初步审查后,将本乡镇清廉村居“百村引领、千村规范”行动实施情况总结报告、《xx村关于清廉村居引领村创建情况的报告》、加盖公章的《丽水市清廉村居规范村(引领村)量化评分表》,于10月15日前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报县农业农村局农村改革与经营管理科。
(二)县级比选上报。由县纪委牵头,农业农村部门联合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改革办、信访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文化和旅游局、审计局、大数据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对乡镇申报对象逐一审核认定为规范村,重点审核是否存在负面清单情形。同时,结合申报对象初评得分、日常表现和区位条件等方面因素,比选确定清廉村居引领村创建对象,加强政策帮扶、实施重点培育、提高创建质量。11月10日前,引领村《丽水市清廉村居规范村(引领村)量化评分表》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审核后择优报送市级审定。
(一)会商制度。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农业农村局具体组织实施,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改革办、信访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文化和旅游局、审计局、大数据发展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做好相关工作的牵头、协调和汇总等工作。每季度末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汇报前期工作、存在问题,提出并落实下步工作计划措施。
(二)检查制度。为准确掌握各地清廉村居建设推进情况,每年的9月份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联合各相关部门,对各乡镇的清廉村居建设工作进行一次抽查检查,并视情通报相关情况。
(一)考核激励。清廉村居规范村(引领村)创建工作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考核参考依据。当年创成清廉村居规范村、引领村的村干部在绩效考核中要酌情予以相应加分。
(二)政策奖补。对年度内创建为引领村的行政村优先获得县相关涉农项目扶持、政策奖补。
(三)评优评先。清廉村居规范村作为善治村等评选的前置条件;清廉村居引领村作为省级清廉村居标杆村的培育对象,其所在乡作为标杆乡镇的培育对象,予以一定的政策扶持。同时,清廉村居规范村、引领村村干部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村支部书记和乡村振兴带头人等评优评先中要优先考虑。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乡镇党委、政府在清廉村居建设中的属地管理和直接责任,各乡镇要明确落实该项工作的分管领导,推动清廉村居建设成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密切部门协作。清廉村居是清廉缙云建设的一个重要单元,县属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勇于担当,敢于作为,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创新方式方法,明确分管领导,密切部门合作,切实在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推进中,抓出标杆,做出成效。
(三)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网络、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的作用,全面展示清廉村居建设的动态信息、先进典型、工作成果。加强对村社主职干部的清廉教育培训。广泛发挥农民群众和社会组织的作用,拓宽参与清廉村居建设渠道,共同营造清廉村居建设良好氛围。
书香村居建设实施方案【第二篇】
为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以更大力度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建设市、镇、村三级联动监督网络,市纪委正在我市全面推进“清廉村居(社区)”建设新实践。根据《xx市“清廉村居60分+”建设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我镇实施方案。
坚持以执纪严明扬正气、建章立制树清风、清廉文化润心田为出发点,紧紧围绕“清廉班子、清廉村务、清廉文化”的建设目标,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探索推进清廉村居(社区)建设,努力营造基层组织坚强有力、党员干部清正勤勉、村社治理规范有序、家风民风淳正向善的良好局面。
以xx村为重点村先行先试,原则上在20xx年4月30日前完成试点工作,其余各村(社区)原则上在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各村可同步推进,并应长期坚持。
(一)维护清廉队伍
1、强化制度教育。收集遂宁市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用权行为规范、议事规则、财经纪律、工程管理规定、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物资采购规定、办事服务制度、组织人事纪律、村务监督制度,制定制度手册,督促村(社区)干部认真严格遵守执行。
2、建立村(社区)“两委”干部廉洁档案。制定《廉洁档案基本信息采集表》模板,实施“两委”干部个人财产、工资、投资等个人重大事项报备制度,建立个人廉洁档案,每年更新一次,动态掌握“两委”干部廉政风险情况。
3、推动班子队伍清廉化。根据村(社区)干部日常履职情况、廉洁用权情况,以及通过干部廉洁档案掌握的有关问题,严肃开展执纪问责,将不合格的班子成员坚决清理出干部队伍,把好选人用人关,确保“源正水清”。
完成时限:20xx年4月15日前,并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镇纪委、镇党建办、镇社会事务办、各村(社区)
(二)重塑监督机制
1、加强对村(居)监督委员会履职的考核。由镇纪委制定履职考核办法,保障各村(居)监委会主任考核和待遇发放。制作《xx市xx镇村级监督一体化工作手册》,梳理监督委员会履职清单及纪实台账,做好日常考核。
2、加大对监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定期向其派发工作任务,激励监督委员会主任积极履职,发挥“监督末梢”的探头作用,将其日常表现纳入年度考核。
3、加大对监督委员会的培训,定期组织监委会主任参加集中学习,提高履职本领,以强有力的监督保障工作推进。
4、建立村监委片区监督机制。将全镇9村1社区按照就近原则划分为兴隆、xx两个片区。兴隆片区由镇纪委两位同志负责指导,xx片区由镇纪委李琪、胥可两位同志负责指导,进一步增强指导力量,助推监督发挥实效。
完成时限:20xx年4月20日前,并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镇纪委、镇财政办、镇社会事务办、各村(社区)
(三)推行阳光村务
1、拓展公开模式。以公开栏为主阵地,精简公开内容。每季度通过“村村通”广播、微信群、qq群等方式进行广泛公开村(居)务、党务、财务,遇重大事项及时公开,既公开结果,又公开过程。公开资料报镇纪委备案。
2、全面推广使用“遂宁一卡通”微信小程序。动员所有公职人员、群众关注,确保群众会操作、懂查询,让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及村务、党务、财务在阳光下运行。
3、加大重点项目的公示公开。及时公开重点项目的资金来源、中标单位、工程进度等,将工程项目始终晾晒在阳光下。
完成时限:20xx年4月15日前,并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镇纪委、镇社会事务办、各村(社区)
(四)推广清廉文化
1、打造清廉文化品牌。充分结合我镇历史文化、重点产业等,挖掘探索廉洁文化品牌。
2、建设清廉文化阵地。结合社区治理和乡村振兴,充分发挥廉政文化浸润作用,以文化室、妇女儿童之家为载体,设置清风“读书角”、廉政书画工作室等面向社会公开的场所,吸引老人、小孩等社会群体积极参与,提高廉政文化的受众面。
3、培育优秀家风文化。通过“家风故事大讲堂”等活动挖掘好家风,向全社会推广,实现好家风带党风政风、促社风民风向上向善发展。
4、开展丰富廉政活动。通过举办廉政坝坝会、廉政文化节目展演、廉政故事分享会等活动营造廉政文化氛围,让党员干部群众乐于受熏陶。
5、坚持强化警示教育。持续维护好村级警示教育专栏,通过案例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现场参观等方式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意识。
完成时限:20xx年6月30日前,并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镇纪委、各村(社区)
(五)明晰小微权力
1、建立小微权力清单。结合市纪委编制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印发《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手册》,让干部群众明确村级小微权力,规范办事流程,力促用权清晰。
2、继续推行“六手印记”工作。全覆盖推广“六手印记”工作法,提高群众参与度、满意度,推动小微权力公开运行。
3、做细做实“阳光三问”工作。继续做好镇级阳光问效、村级阳光问权工作,扎实整改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并通过反馈会、回音壁等方式向群众回复整改情况。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并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镇纪委、镇社会事务办、各村(社区)
(一)强化统筹协调。由镇纪委牵头社会事务办、财政办、宣传文化服务中心等部门,把“清廉村居(社区)”建设纳入我镇总体工作布局。各村(社区)联系领导要切实发挥统筹作用,对联系村(社区)建设工作定期督促、加强指导。镇纪委要认真履职尽责,强化工作指导,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具体工作任务。
(二)积极探索创新。各村(社区)要结合村情社情、历史文化,开展符合实际情况的创新举措,推进一村一韵、一村一品、一村一策“清廉村居(社区)”建设,不断丰富清廉文化载体,丰富清廉活动形式,让“清廉村居(社区)”成为群众普遍赞誉的廉洁品牌。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大对“清廉村居(社区)”建设意义、经验做法的宣传,通过开展文艺汇报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群众自觉参与到“清廉村居(社区)”建设中来,弘扬和传承优秀家风文化、廉洁文化,营造浓厚的清廉氛围。
书香村居建设实施方案【第三篇】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以提高机关干部职工文化素质为目标,大力开展机关读书活动,积极营造好读书、读好书、读书好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机关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和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引导机关干部职工崇尚知识、尊重科学、提升素质、提振精神,推动“人文遵义”建设,为遵义实现“追赶超越、两个率先”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一)主题。
增强素质、争作表率。
(二)目标。
通过打造“书香机关”,构建读书学习网络,整合读书学习资源,创新读书学习载体,建设读书学习阵地,完善读书学习长效机制,在机关党员干部中普遍树立持续学习、系统学习、终身学习的观念,在机关形成浓厚的读书学习氛围。
1.发挥中心学习组和党支部示范带动作用。要充分发挥中心学习组、党支部在打造“书香机关”、提升素质能力中的示范带动作用。要科学制定中心学习组、党支部学习年度计划,做到“四落实”(时间、内容、人员、效果),不断改进和提高学习质量。领导干部要带头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成为读书学习的表率,并通过领导干部评书、荐书等活动,倡导读书、辅导读书、引导读书。
2.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六个一”系列活动,推动读书活动常态化。按照市委统一安排,每年4月和7月为遵义“读书月”,要开展好“六个一”系列活动,即:每年举办一次演讲活动、一次征文活动、举办一场书展、打造一批学习阵地、推荐一批优秀图书、打造一批知名讲堂。为积极响应市委“读书月”活动,我局要结合实际开展好“六个一”系列活动,积极鼓励干部职工参与市直机关演讲、征文和书画展活动,为干部职工推荐并购买一批优秀图书,继续组织开展“道德讲堂”活动。
3.坚持开展好“多彩党课”活动。要结合单位实际开展好“多彩党课”活动;以重大节日为契机,开展相应主题的读书活动;根据机关特点,开展读书讲座、交流心得、评书荐书等有特色的读书活动,推广开展好“321读书讲坛”(即每名干部每年“精读三本好书、撰写两篇读书心得、作一次交流发言”)。
4.推广新型读书方式。要把握数字化时代新特点,在干部职工中推广网上阅读、手机阅读、电视阅读、电子书阅读等多种载体的阅读方式。每年为干部职工推荐阅读“菜单”或购买1-3本书籍,干部职工全年阅读量不少于60万字(或3本书)。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移民局“书香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任成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积极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2.强化保障措施。全局干部职工要按照本局“书香机关”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岗位需要和个人发展需求,作出个人读书安排,使读书活动有计划、有目标、有步骤地开展。要加大经费投入,结合推荐书目,为干部职工购买适用书籍。
3.抓好舆论宣传。要利用板报专栏、网络平台等载体,加大对读书学习的宣传力度,宣传机关干部职工读书学习的成果,营造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良好氛围。
4.注重学用结合。要把读书学习与“四型”机关建设、单位业务、机关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提高,通过打造书香机关,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
书香村居建设实施方案【第四篇】
根据省、市关于推进清廉村居建设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推进20xx年清廉村居建设制定如下方案。
20xx年,我县坚持以新时代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为主线,全面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强化监督制约保障,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夯实”三资”管理基础,全县所有村(社区)按标准创建,达标基础上再择优推荐评选示范村(社区),每个乡镇至少要创建2-3个清廉村(社区)示范。今年力争创建省级示范1个、市级示范1个、县级示范20个,为打造干部清正、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的清廉村居开好局起好步,为清廉xx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党建引领,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严格规范组织设置和组织活动,加强党员队伍的教育监督管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建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扎实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阵地建设达标升级,依托现有资源建设清廉文化宣传专栏,着力抓好党群服务中心、文化礼堂、清廉长廊等建设。
(二)强化清廉班子建设。提升干部综合能力。加强对村居
”两委”、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廉洁教育培训,做到”人岗相适””德能配位”。发挥驻村工作队助廉作用。以驻村”第一书记”和队员为骨干,组建村居清廉建设宣讲队,以”筑堡工程”为抓手,助力”清廉班子”。加强主体责任监督考核。完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分级分类备案管理制度,压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清廉建设主体责任。探索建立村居主职干部廉洁档案、”两委”成员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村妇女议事会廉洁管理制度,推行廉洁履职承诺制。强化廉情考核应用,探索”工作作风、岗位风险、廉洁履职、规范用权”等廉情指数评估,并计入干部年终目标考核。
(三)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全面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化运行,强化村级事务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落实对村干部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提升监督效能,推进党组织全面监督、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政府及职能部门业务监督、村级组织民主监督、村(居)民全员监督相统筹衔接,形成村(居)”大监督”格局。充分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监督检查结果,确保各项政策落实落地。实施村(居)事务阳光工程,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规范村(居)务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完善集体”三资”监管。强化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日常监督,开展村居财务规范化情况检查。加快县乡两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建设,落实”一办法一方案三规则”,切实规范农村集体产权交易行为。开展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完成清产核资系统录入,做到”清资产资源、清债权债务、清经济合同”常态化。深化农村改革,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启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创建工作,探索开展村社”三分离”改革试点,提升村集体经济发展质效。加大村级债务化解和管控力度,力争无债务村达到160个以上。
(五)促进村风民风清醇。架设干群连心”桥梁”,将清廉村居建设与基层治理、”筑堡工程”相融合,深入拓展”两个幸福”建设,积极开展”廉政夜话”;有效发挥”一约四会”作用,推进移风易俗。依托屈原廉政教育基地群,打造屈原廉洁文化长廊,新增屈原廉洁文化小景,举办”屈原勤廉诗会”,丰富端午文化习俗,夯实弘扬屈原廉洁文化的群众基础。大力传承弘扬屈原廉政文化。运用多媒体展示屈原廉洁文化,讲好屈原廉洁文化故事和xx本地正风肃纪反腐故事,赋予屈原廉政教育新的时代内涵,擦亮屈原廉洁品牌,涵养屈乡清风正气。
(六)狠抓清廉环境建设。坚持建设清廉环境和美丽乡村并举,着力做好清廉村居内外环境两篇文章。围绕”绿净齐富厚和”,开展”醉美‘姊归・最美庭院’创建;围绕”五清一改”,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常态化和长效化。努力实现”清廉村居”从政治建设到组织生活,从管事理财到资源整合,从家风村风到文明实践,从经济发展到人居环境,全面覆盖、系统治理,让”清廉村居”建设持续增强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不断激发乡村振兴的机制活力。
(一)强化组织保障。加强县、乡、村三级联动,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科学谋划统筹,协调务实推进。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清廉村居建设,坚持将清廉村居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县直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开展清廉村居日常拉练,每年召开2次(村、居各1次)清廉村居建设现场推进会,形成清廉创建”比学赶超”氛围。
(二)完善督促考评。将清廉村居建设纳入县级目标考核乡村振兴工作考核内容。加大督办力度,把清廉村居建设纳入村级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和村”两委”班子成员考察考核内容,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对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要约谈提醒、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追责问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采用多种有效形式,加强对清廉村居建设的宣传,营造深厚氛围。及时总结清廉村居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广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打造一批有影响、有特色的清廉村居,选树一批表现突出、群众拥护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通过示范引领,形成上下合力的良好局面。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每季度要向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报送清廉村居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书香村居建设实施方案【第五篇】
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总支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升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全面提高党组织的学习力、创新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形成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的浓厚氛围,着力打造学习型党组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xx围绕建设高效务实的党总支班子和高素质党员队伍目标要求,努力营造勤于学习、善于学习、乐于学习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村干部的执政能力、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富裕建新、文化建新、生态建新、平安建新,为促进建新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坚持理论先行。xx完整准确地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夯实政治理论基础,提高理论素养,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
政治理论。学xx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十二五”规划等。
法律法规。学习切合实际、贴近生活的法律法规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规定。通过学习,使全体党员了解和掌握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在日常生活中做一个合格的守法公民。
科技文化知识。及时了解和掌握最新的科技发展动态,树立科技致富的先进理念,开辟致富新渠道。
1、集中学习活动。集中学习每季度一次。授课学习时,学员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并积极参加问题讨论。
2、每周自学活动。党员坚持个人学习为主,确立“每周自学时”,即每周自学时间累加,达到3个小时以上,通过各种学习渠道自学必读参考书目。
3、建立网络学习园地。利用万村联网工程,建立网络学习园地,将必学内容资料、书目、辅导资料及相关知识挂到村级网站学习园地,及时报导和宣传支部开展学习活动、学习经验和学习心得交流情况,建立网络学习交流平台。
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是一项基础的、长期的、系统的工作,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循序渐进地加以推进,根据街道党委的要求,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将用1年左右时间达到总体目标。
(一)实施启动阶段(×年5月初)
立建新村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建新村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党总支要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动员,树立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理念,营造自觉学习、勤于学习、善于学习的良好氛围,形成人人参与、个个响应的新局面。
建立健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考评机制和激励机制。村党总支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学习考评制度、完善学习档案管理制度、学习奖惩激励制度等规章制度。
(二)全面推进阶段(×年5月中旬至9月底)
全和完善多层次的学习网络体系。通过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和引导党员、群众树立学习生活的良好习惯,逐步形成政治理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现代科技知识、文化知识等各种学习统筹安排、齐头并进的学习机制。
村党总支要深入了解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所面临的新情况、新任务,及时解决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时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正常有序、稳步推进。
(三)巩固深化阶段(×年10月至20xx年初)
巩固和完善多层次学习体系、终身学习教育体系和制度保障体系,使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树立、推广和表彰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先进个人,总结和巩固学习成果,促进学习成果的转化、利用和提高。
制定《建新村党员考核制度》,每年年终对各支部进行学习型党组织考评,并结合党员履职情况确定考核等级。村创建学习型党组织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党员活动的日常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书香村居建设实施方案【第六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巩固深化创文成果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的要求,在市人大机关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读书活动,积极营造“人人爱阅读、处处飘书香”的学习氛围,使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成为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自觉追求和生活乐趣,培养和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树立严谨务实高效创新的机关作风,为全面做好人大各项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
全民阅读共享文明。
(一)进行机关全民读书活动动员。市人大机关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参与“书香江门”全民读书活动启动仪式;以市人大机关作风建设动员会为契机,市人大会领导进行读书活动动员。
(二)调整机关读书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市人大机关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读书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读书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读书活动的部署、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积极推动读书活动的持续深入开展。
(三)开展机关全民读书活动。市人大机关在“书香江门”全民读书活动领导小组和市人大机关读书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采取集中学习、讨论学习和个人自学等形式,开展一系列的读书活动。
2、开展好书美文推荐活动。各委室、法治办每月至少推荐一本或1篇自己读过的,对工作、学习、生活有重要意义的书目或文章。
3、开展畅谈读书心得活动。机关党委适时召开读书心得交流会,组织机关党员干部畅谈读书心得,交流读书方法,营造良好的读书氛围。
4、完善“书香人大”读书网。充分发挥人大局域网的作用,活跃机关读书气氛,深入持久地开展网上读书活动。
5、参与第九届“侨乡书香节”各项活动。倡导机关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广泛参与和大力支持第九届“侨乡书香节”的各项活动。
6、开展读书学习培训活动。各委室、法治办通过组织或参加各种培训讲座,不断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推进机关全民读书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市人大机关在组织好单位内部的读书活动的同时,还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机关干部的作用,促进开展创建书香企业、书香校园、书香家庭的读书活动。
(四)总结考核机关全民读书活动。11月,机关干部撰写读书小结,各委室、法治办撰写部门读书小结,研究室撰写机关全民读书活动总结。12月,市人大机关全面考核机关全民读书活动,评比表彰学习型委室办、学习型标兵。
为进一步加强对市人大机关读书活动的组织领导,市人大机关根据换届后领导干部的变动情况,调整读书活动领导小组成员。
书香村居建设实施方案【第七篇】
根据省、市关于推进清廉村居建设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推进20xx年清廉村居建设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xx年,我县坚持以新时代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为主线,全面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强化监督制约保障,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夯实”三资”管理基础,全县所有村(社区)按标准创建,达标基础上再择优推荐评选示范村(社区),每个乡镇至少要创建2-3个清廉村(社区)示范。今年力争创建省级示范1个、市级示范1个、县级示范20个,为打造干部清正、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的清廉村居开好局起好步,为清廉xx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党建引领,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严格规范组织设置和组织活动,加强党员队伍的教育监督管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建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扎实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阵地建设达标升级,依托现有资源建设清廉文化宣传专栏,着力抓好党群服务中心、文化礼堂、清廉长廊等建设。
(二)强化清廉班子建设。提升干部综合能力。加强对村居。
”两委”、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廉洁教育培训,做到”人岗相适””德能配位”。发挥驻村工作队助廉作用。以驻村”第一书记”和队员为骨干,组建村居清廉建设宣讲队,以”筑堡工程”为抓手,助力”清廉班子”。加强主体责任监督考核。完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分级分类备案管理制度,压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清廉建设主体责任。探索建立村居主职干部廉洁档案、”两委”成员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村妇女议事会廉洁管理制度,推行廉洁履职承诺制。强化廉情考核应用,探索”工作作风、岗位风险、廉洁履职、规范用权”等廉情指数评估,并计入干部年终目标考核。
(三)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全面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化运行,强化村级事务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落实对村干部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提升监督效能,推进党组织全面监督、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政府及职能部门业务监督、村级组织民主监督、村(居)民全员监督相统筹衔接,形成村(居)”大监督”格局。充分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监督检查结果,确保各项政策落实落地。实施村(居)事务阳光工程,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规范村(居)务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完善集体”三资”监管。强化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日常监督,开展村居财务规范化情况检查。加快县乡两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建设,落实”一办法一方案三规则”,切实规范农村集体产权交易行为。开展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完成清产核资系统录入,做到”清资产资源、清债权债务、清经济合同”常态化。深化农村改革,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启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创建工作,探索开展村社”三分离”改革试点,提升村集体经济发展质效。加大村级债务化解和管控力度,力争无债务村达到160个以上。
(五)促进村风民风清醇。架设干群连心”桥梁”,将清廉村居建设与基层治理、”筑堡工程”相融合,深入拓展”两个幸福”建设,积极开展”廉政夜话”;有效发挥”一约四会”作用,推进移风易俗。依托屈原廉政教育基地群,打造屈原廉洁文化长廊,新增屈原廉洁文化小景,举办”屈原勤廉诗会”,丰富端午文化习俗,夯实弘扬屈原廉洁文化的群众基础。大力传承弘扬屈原廉政文化。运用多媒体展示屈原廉洁文化,讲好屈原廉洁文化故事和xx本地正风肃纪反腐故事,赋予屈原廉政教育新的时代内涵,擦亮屈原廉洁品牌,涵养屈乡清风正气。
(六)狠抓清廉环境建设。坚持建设清廉环境和美丽乡村并举,着力做好清廉村居内外环境两篇文章。围绕”绿净齐富厚和”,开展”醉美‘姊'归・最美庭院’创建;围绕”五清一改”,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常态化和长效化。努力实现”清廉村居”从政治建设到组织生活,从管事理财到资源整合,从家风村风到文明实践,从经济发展到人居环境,全面覆盖、系统治理,让”清廉村居”建设持续增强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不断激发乡村振兴的机制活力。
三、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加强县、乡、村三级联动,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科学谋划统筹,协调务实推进。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清廉村居建设,坚持将清廉村居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县直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开展清廉村居日常拉练,每年召开2次(村、居各1次)清廉村居建设现场推进会,形成清廉创建”比学赶超”氛围。
(二)完善督促考评。将清廉村居建设纳入县级目标考核乡村振兴工作考核内容。加大督办力度,把清廉村居建设纳入村级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和村”两委”班子成员考察考核内容,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对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要约谈提醒、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追责问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采用多种有效形式,加强对清廉村居建设的宣传,营造深厚氛围。及时总结清廉村居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广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打造一批有影响、有特色的清廉村居,选树一批表现突出、群众拥护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通过示范引领,形成上下合力的良好局面。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每季度要向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报送清廉村居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书香村居建设实施方案【第八篇】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精神,扎实推进全省乡村建设行动,进一步提升乡村宜居宜业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坚持“尊重规律、稳扎稳打,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保护、体现特色,政府引导、农民参与,建管并重、长效运行,节约资源、绿色建设”的原则,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到20xx年,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取得重要进展,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明显加强,打造乡村建设湖南样板。
(一)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坚持“城乡统筹、乡村一体”推进乡村规划编制,20xx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实现规划管理依据全覆盖。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合理划定各类空间管控边界,优化布局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因地制宜界定乡村建设规划范围,严守耕地红线,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严格农村居民建房规划审批管理。严禁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加强乡村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科学保护大树古树,编制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保护规划。注重乡村空间保护开发利用,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监督管理,作为用地审批和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依据。建立政府组织领导、村民发挥主体作用、专业人员开展技术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加强规划刚性约束和执行落实。
(二)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全面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统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在规划设计时将更多村组串联起来。以县域为单元,构建外捷内畅交通网,到20xx年,实施乡镇通三级以上公路改造3000公里,新增约250个乡镇通三级以上公路,有序推进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改造、窄路基路面拓宽改造或错车道建设,建设新村与撤并村间便捷连通路6000公里;促进农村公路与乡村产业深度融合发展,重点建设农村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万公里。到20xx年,实现5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省级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示范县水平。加强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到20xx年,完成约万公里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建设。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监管。强化消防车道建设管理,推进林区防火隔离带、应急道路建设。
(三)实施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工程。优先支持以灌区“中梗阻”畅通和骨干山塘清淤加固为重点的小水源建设。推进椒花、犬木塘、大兴寨等在建水库工程建设,加快金塘冲水库等水源工程前期工作,“十四五”期间开展86座大中型病险水库和3528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力争完成主要支流治理600公里、中小河流治理1500公里和重点山洪沟治理47条,完善抗旱水源工程体系,充分发挥骨干水利工程防灾减灾作用。坚持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持续动态清零,稳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向农村供水保障转变,到20xx年,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8%。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指导县级制定并公布本地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名录,推进划定千人以上规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按规定配套完善农村千人以上供水工程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可由城镇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供水,因地制宜推进供水入户,同步推进消防取水设施建设。逐步推进千吨万人农村供水工程实现专业化管理。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健全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
(四)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到20xx年,力争全省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到%,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农村户均配变容量达到千伏安。在资源禀赋较好、建设条件较优的区域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适度规模化开发,到20xx年,力争风电、光伏发电总装机规模达到2500万千瓦。可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各类试点示范村、旅游资源丰富的村及民宿场所,支持开展安全可靠的乡村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建设。推动新建农村住房的节能建设和既有农村住房的节能改造。
(五)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推进鲜活农产品低温处理和产后减损。围绕蔬菜、水果,兼顾薯类、食用菌、茶叶、中药材、畜牧、水产等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依托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基层供销合作社等,建设预冷库、节能型机械冷库、节能型气调贮藏库、通风贮藏库等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到20xx年,全省新增冷藏保鲜能力100万吨以上。构建“一核三区多基地”冷链物流格局,布局建设长株潭冷链物流核心区块和湘南、洞庭湖、大湘西地区冷链物流区域中心。发挥怀化等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示范带动作用。完善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改造提升县城连锁商超和物流配送中心,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建设商贸中心,发展新型乡村便利店,扩大农村电商覆盖面。打通农产品进城“最先一公里”,构建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到20xx年,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物流快递全覆盖。深化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融合发展,提高农村物流配送效率。
(六)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推动数字乡村试点扩面,到20xx年,建制村千兆光纤通达率和5g网络覆盖率均达到80%以上。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和“数商兴农”行动,构建智慧农业气象平台。加强农村仓储、物流、冷链设施的数字化建设,促进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在农业生产、加工、经营中的运用。推动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数字博物馆建设。推进乡村治理、农村集体经济、集体资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数字化管理。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全覆盖,到20xx年,全省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事项除外)。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加快城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实现所有建制村益农信息社全覆盖。深入实施“雪亮工程”。集中开展地名信息库数据质量建设行动,指导地方因地制宜设置农村地名标志。
(七)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规范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和配套服务设施管理,加快补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社区)服务设施短板,支持党务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事业服务就近或线上办理。构建县、乡、村三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网络,建设农村社区“30分钟健身圈”。有序推进村庄“亮化工程”,逐步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持续推进农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门前十小”工程。实施县域城乡广播电视建设一体化行动,推进革命老区、民族地区、欠发达地区基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完善县域节目传输覆盖。因地制宜建设农村应急避难场所,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
(八)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加强农房周边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深入开展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农房设计,提升农房建设品质,完善农房使用功能,推动配置水暖厨卫等设施,因地制宜推广装配式钢结构、木竹结构等安全可靠的新型建造方式。加强新建农房选址的引导,合理避让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危险区、山洪危险区和地下采空区,与交通设施、易燃易爆仓库等危险危害源头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挖山填湖、不破坏水系、不砍老树,不随意切坡建房。省级统筹建立从用地、规划、建设到使用的一体化管理体制机制,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要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加强信息化管理,完善农村房屋建设技术标准和规范。科学设置农村防灾避难场所,增强抵御自然灾害、处置突发事件和危机管理能力。推进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保护民族村寨、特色民居、文物古迹、农业遗迹、民俗风貌。
(九)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推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支持美丽屋场和美丽庭院建设,建设一批省级美丽乡村。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因地制宜选择改厕技术模式,实行“首厕过关制”,做到农村户厕愿改尽改,合理规划布局农村公厕,到20xx年,全省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统筹推进厕所粪污、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重点整治水源保护区和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实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打造一批“水美湘村”,建设一批水库移民美丽家园。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到20xx年,实现全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基本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5%。健全“户投放、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广“五点减量”“二次分拣”“绿色存折”“积分银行”等分类处理模式,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依法探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受益农户合理付费机制。加强乡村风貌引导,编制村容村貌提升导则,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打造村庄生产生活生态共同体,建设具有湖湘特色的和美乡村。大力实施以“三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从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十)实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行动。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办好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发挥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对村级幼儿园的辐射指导作用。加强芙蓉学校内涵建设,持续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质,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实施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现农村学校网络和多媒体教室全覆盖,加快推进乡村教育数字化转型,构建城乡数字教育资源共同体。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支持县域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支持各县重点办好1所以上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加强高职院校涉农专业建设。加快补齐公共卫生服务短板,提升县级疾控机构应对重大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升级改造一批中心乡镇卫生院,鼓励有条件的建设发热门诊。推进村级医疗疾控网底建设,加强村卫生室标准化和产权公有化建设,持续提升村卫生室健康管理水平。落实乡村医生待遇,保障合理收入。推动城乡养老助残和未成年人保护服务设施和服务协调发展、均衡布局。支持卫生院、敬老院利用现有资源开展农村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大力推动殡葬改革,推进乡村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
(十一)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实施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计划。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正职,充实加强乡镇工作力量。持续优化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队伍。实现脱贫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社区)、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驻村工作队全覆盖。除一些确不具备发展条件的村外,力争在“十四五”时期全面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实现村村都有稳定的集体经济收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加大在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原则上每个村每2年至少发展1名党员,每个县每年新发展农村党员35岁以下的不低于50%。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统筹网格内党的建设、村民自治、综合治理、应急管理、保障救助等工作,推广“乡村振兴月例会”等典型做法。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推进法治乡村、清廉乡村、平安乡村建设和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经常性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十二)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实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全覆盖,大力发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发展农村网络文化阵地,面向农民群众提供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开展“欢乐潇湘”“湖南公共文化进村入户・戏曲进乡村”等文化下乡活动。加强农耕文化传承保护,推动非遗工坊建设。推进文旅产业赋能乡村振兴,支持一批革命老区基点村利用红色资源推动文化建设和产业发展。开展文明村镇创建,加强家教家风建设,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红白理事会等的作用,推动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大力开展高价彩礼、厚葬薄养、大操大办等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广积分制、数字化、“湘妹子能量家园”等典型做法。
(十三)建立专项任务责任制。省直牵头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根据国家有关部委重点任务专项推进方案,制定相应专项推进方案;要结合湖南实际,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列出任务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调度推进。其他责任单位根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工作推进。专项推进方案和年度工作方案及时报省乡村振兴局备案,相关责任部门每半年报送一次工作落实情况,由省乡村振兴局汇总形成年度建设任务和工作推进情况报送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十四)完善项目库管理制度。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原则,在县一级建立乡村建设项目库。加强项目论证,优先纳入群众需求强烈、短板突出、兼顾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改善的项目。安排乡村建设项目资金,原则上须从项目库中选择项目。结合实际制定“负面清单”,建立健全入库项目审核机制和绩效评估机制。
(十五)优化项目实施流程。对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小型村庄建设项目,按规定实施简易审批。对于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对于农民投资投劳项目,采取直接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推进建设。严格规范乡村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
(十六)完善农民参与机制。坚持和完善“四议两公开”制度,推广屋场会、恳谈会等方式组织农民议事,引导农民全程参与乡村建设,增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实效。鼓励村民投工投劳、就地取材开展建设,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吸纳更多农村低收入群体就地就近就业。支持将政府投资村庄建设项目产权划归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承担管护责任,推行“门前三包”、受益农民认领、组建使用者协会等农民自管方式。
(十七)健全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各地要以清单形式明确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方式、管护经费来源等,建立公示制度。供水、供电、供气、环保、电信、邮政等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应全面加强对所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推行经营性、准经营性设施使用者付费制度,鼓励社会资本和专业化企业有序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按规定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十八)加强投入保障。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和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乡村建设。省财政继续通过现有渠道重点支持乡村建设,在资金项目安排上,适当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将乡村建设作为地方政府支出的重点领域,强化资金筹措和奖补。允许县级按规定统筹使用相关资金推进乡村建设。可按规定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部分支持乡村建设。将符合条件的公益性乡村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依法依规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投入。
(十九)创新金融服务。推动农村金融创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不增加政府隐性债务前提下,围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领域,依法合规开发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加大对乡村道路建设、供水工程改造等项目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力度。稳妥拓宽农村资产抵质押物范围,支持开展保单、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活体畜禽、圈舍、养殖设施等抵质押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现代农业设施建设和乡村建设行动项目申报发行政府债券。加强涉农金融创新服务监管和风险防范,防止发生区域性、涉众型金融风险。
(二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将乡村建设纳入省内对口帮扶重点支持领域和驻村帮扶工作重点内容。充分发挥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群团组织作用,扎实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商协会等社会力量投入乡村建设。注重发挥乡贤作用,深入开展“迎乡贤建家乡、改陋习树新风、兴产业振乡村”活动。
(二十一)完善集约节约用地政策。保障乡村振兴用地需求,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预留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支持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助力打造“接二连三”全产业链;省级每年安排至少10%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乡村产业等乡村建设用地;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应保尽保,单列用地指标。利用农村本地资源开展农产品初加工、发展休闲观光旅游等产业必需的配套设施建设,可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不突破生态保护红线、不突破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等约束条件及不破坏生态环境和乡村风貌的前提下,以项目所涉及区域确定范围边界,编制特殊单元详细规划,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制方式,满足“点状供地”合理用地需求。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在建制村域内规划村庄集中建设区,集中共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可依法依规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重点保障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用地。探索针对乡村建设的混合用地模式。鼓励在符合集体建设用地负面清单管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产业用地政策,不需要办理不动产权变更或转移登记手续的,可以暂不进行规划修改、不办理土地使用用途变更手续。对已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省级以上乡村建设行动项目,及时开辟审批“绿色通道”,优先办理、限时办结审批手续。推行小型村庄建设项目用地简易审批。
(二十二)强化人才技术标准支撑。加快培育各类技术技能和服务管理人员,探索建立乡村规划师、乡村工匠培养和管理制度,支持熟悉乡村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村庄规划设计和项目建设,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管护人才互通共享。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开展“湘才乡连”万名专家服务乡村振兴行动。鼓励支持企业、科研机构等开展乡村建设领域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分类制定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技术指南,编制技术导则。建立健全乡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等标准体系,完善建设、运行维护、监管、服务等标准,积极开展乡村振兴领域标准化建设工作。
(二十三)强化统筹协调。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要求,压实县级党委和政府责任,推进乡村建设行动落地实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市县乡党委和政府要把乡村建设行动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结合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统筹开展乡村建设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
(二十四)实行清单管理。全省按照近细远粗、分步建设的原则,按年度确定建设任务,细化到县市区。各县市区按照建设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要求,科学制定任务清单,建立乡村建设台账。
(二十五)加强评估考核。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采取第三方评估、交叉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确保乡村建设项目质量和实际效果;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乡村建设评价,查找和解决乡村建设中的短板和问题。
(二十六)强化宣传引导。统筹各级各类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建设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推进乡村建设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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